培训学校申报流程

2022-07-25

第一篇:培训学校申报流程

民办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及流程

1、程序:

(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部门窗口提供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 (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3)、经审查和实地考察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以批准的说明理由。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5)、公告: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2、期限:

审批机关当自收到审批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3个月内完成所有审批程序,作出是否批准决定。

3、申请材料:

(1)举办者的申请报告;《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 (2)举办者法人资格复印件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3)拟任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书文件、学历文凭、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基本情况; (4)拟聘的专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

(5)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验资证明及经费来源证明、固定资产证明;

(6)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7)拟开设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

(8)自有或租借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的证明(协议书)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9)有关办学和教学管理制度;

4、申办条件

(1)民办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3)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4)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5)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6)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3年以上

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7)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8)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9)应具有与培训专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10)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11)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12)本标准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

第二篇:资质申报流程

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

一、

二、

三、四级。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三级具有独立承但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3.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合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4.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 5.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 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可对照《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确定申请的资质级别。

三、申请各级资质所需要的条件 一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 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 2 一年以上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 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五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

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二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三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二 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5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笾柿亢细褚淹槭詹?度胧导视τ?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15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的8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40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45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25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3 三 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成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 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优势

2、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基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150万元以上。 五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三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 技术和管理能力

1、已建立企业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4

2、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5、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6、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四 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四级资质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笾柿亢细褚淹槭詹?度胧导视τ?

6、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0、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11、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5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试行 信规函20012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试行 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文件的精神为了有效地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 第一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根据认证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认证机构认证再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自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明确相应部门作为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省市资质认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资质的认证 一申请单位向资质认证机构提出委托评审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

一、二级资质 申请单位根据规定的

一、二级资质评定条件向经信息产业部认可的

一、二级资质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2、申请

三、四级资质 申请单位根据规定的

三、四级资质评定条件向本省市信息 6 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认证机构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提交认证申请材料。本省市没有设置认证机构的可委托部和其他省市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 二资质认证机构审核并形成审核报告 由认证机构对申请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进行认证核查。

对于通过认证的单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交申请单位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一份对于未通过认证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 第四条

一、二级资质的申报和审批 一申请单位准备资质申报材料 通过认证机构审核的申请单位填写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连同认证机构出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一并提交到申请单位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二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查意见后将有关材料报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将有关材料向信息产业部上报时应同时抄送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综合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登录、综合。 7 四资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核 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进行审核。对于通过审核的单位将有关材料上报到信息产业部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五审批与颁发《资质证书》 信息产业部审批申请单位的资质。对通过审批的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对于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第五条

三、四级资质的申报和审批 一申请单位准备资质申报材料 通过认证机构认证的申请单位填写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连同认证机构出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一并提交到申请单位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二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审批。对于通过审批的单位将有关材料上报到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对于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将有关材料向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上报备案时应同时抄送省信息产业主 8 管部门。 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登录、备案。若有异议及时反馈有关省市若无异议则省市审批生效。 四颁发《资质证书》 通过审批的单位由各省市颁发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 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9

第三篇:申报流程

大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流程

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流程

登录http://124.93.240.20:7013/qywb/网址出现如下界面:

录入用户名和密码或使用电子钥匙登录,点击“企业稳岗补贴管理”下的“稳岗补贴申请”菜单,出现如下界面:

请仔细阅读稳岗补贴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点击“确定”进行申报,如下图:

大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流程

点击“新建”按钮,如下图:

按照要求将信息录入,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操作成功”,之后关闭页面,如下图:

大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流程

点击编辑图标,出现下图:

点击“导入”按钮,出现如下图:

点击【模板下载】按钮,将下载的模板保存到自己电脑中,模板样式如下:

大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流程

人力资源或劳务派遣企业将本单位员工录入到模板中(代缴员工信息不可录入),1-12月表示此人员在本企业下的缴费月份;录入完毕后,点击“浏览”按钮导入此文件,之后点击“导入”按钮,如下图:

导入数据条数根据人员和月份来计算,如在模板Excel中录入2个人员,其中第一个人员录入1-5月份数据,第二个人员录入1月份数据;这样系统就会提示共导入6条数据,其中正确导入2条数据,错误导入4条数据,详细情况请查看导入日志跟踪。 之后将弹出页面全部关闭,如下图:

点击【提交审核】链接弹出如下界面:

大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流程

再次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操作成功”,之后关闭此界面,如下图:

点击 图标出现下图:

大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流程

点击

点击“企业稳岗补贴管理”下的“稳岗补贴申请”菜单下的“导入日志跟踪”菜单,如下图: 图标进行打印,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稳岗补贴办公室审核。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如下图:

大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流程

点击编辑图标,出现导入详细信息,如下图:

其中、月份、个人编号可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可点击“直接导入”按钮将此信息导入到原申报信息中。

第四篇:社保申报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1、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 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为参保单位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参保单位凭此通知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参保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2、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二) 《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 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四) 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给予变更。

因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2、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收回《登记证》。

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与生成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采集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参保单位下发缴费基数采集通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表六)(以下简称“《采集表》”)或缴费基数采集软件。参保单位依据基数采集的要求如实将参保人员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填入《采集表》或录入采集软件并打印《采集表》,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参保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将《采集表》和采集数据上报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生成

社保经(代)办机构于每年4月1日按有关规定生成当年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并于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

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月5?25日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的变动手续。

参保单位新增参保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新参保人员还须身份证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参保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并附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单》(表二十三?3),并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减少手续。

四、基金补缴

参保单位及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可选择银行扣款或零星缴费的收缴方式进行补缴,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并附补缴情况说明,其中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人员复核后,录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生成补缴汇总信息,与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核对一致后自留一份,并将另一份签字后转同级财务收款处理。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作者: 时间:2007-10-05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分别为22% ,7% ;20%, 7%; 13%, 7%。

第五篇:专利申报流程

申请专利的流程是:

1确定您要申报的专利的类型:

专利的类型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整理相关技术资料,我们这边会给您发一个专利的技术交底书模板

技术交底书包含的内容有: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技术领域,发明创造的技术背景,申请这个专利的目的,及专利带来的有益效果。

3专利资料准备好之后,我们之间签订保密协议及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您把准备好的专利材料给我们发过来,我们这边的专利老师开始撰写全套的专利申请文件

我所的专利代理人拿到您的技术交底书之后,有专业的老师会帮您进行相关的检索和分析,开始撰写专利申请文案,在这期间会和发明人进行多次沟通和交流(电话、QQ、邮件、 面谈等多种方式),以确保专利申请文件完整无误的表达发明人的发明创造。

4代理人把我所专利老师批注后的文案发给您,在您确定定稿之后,我们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

52~3天拿到专利受理号,5~7天专利代理人把专利受理通知书寄给专利申请人

6专利审查阶段(初审和实审)

7专利授权阶段,拿到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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