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透析论文

2022-04-15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透析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儿童医疗保障体系是儿童基本权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当前儿童医保的现状而言,我国目前非政府主导的儿童医疗保障存在着保障性严重不足的问题。因此,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势在必行,这既是国家、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亦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体现。

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透析论文 篇1:

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探析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之一,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素养水平高低直接决定着他们的工作投入程度、思考和解决问题的高度以及人生价值的树立等。本文主要探讨思想政治素养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涉及到的相关理论做了简要阐述,并从科学发展的角度阐明加强思想政治素养培养在人才建设中的重要性,以此探究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思想政治素养;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我国人才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一系列国家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思想政治素养建设是我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基层人才队伍健康性、纯洁性的重要前提,同时,思想政治素养建设也是规避基层人员专业技术与道德素质不协调的重要手段。随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在国家人才队伍中的比重与需求双双提升,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工作已刻不容缓。

1 我国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概述

1.1 我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基本内涵

简单来说,人才队伍就是由人才构成的队伍或群体,具有一定的组织性。我国当前的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建立起专业素质较高、综合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以推动人才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目前我国在人才队伍的建设中,最为明显的问题即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烈,创新能力不足,包括理念创新、技能创新等。因此,当前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思路是坚持从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这是我国人才战略的切实需要,也是当代创新型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必然选择。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构成之一,也是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与其它人才不同之处,在于它着眼于专业技术,且是根植于企事业单位最为基层的专业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八类,第二类即是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教学类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教师,卫生技术类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技术人员等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都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这一大类。而所谓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就是专业技术人才中最为基础的、人数最广的一部分人群。这部分人群是专业技术的应用与推广者,通过自身的努力他们有可能晋升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研发更为有助于社会发展的先进技术。但在此之前,他们的主要职责仍是着力于社会建设的各领域专业技术的实际操作和解决。

1.2 我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建设现状

我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呈现出三个特征,一是基层专业人才队伍人数不断提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岗位待遇的优厚,基层技术人才的人数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二是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体制逐渐完备,近几年国家对基层工作人员和专业人才越来越重视,对相关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加大了支持力度。三是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性愈加凸显。以我国乡镇医疗人才在近五年的变化调查为例可以看出我乡镇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不断成效,具体如下表1所示。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近五年来,我国乡镇医疗基层技术人员从业人数不断增加,职业能力不断提升,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就医难的弊病。但同时,乡镇医疗事故频发却与此形成了一个悖论。究其原因,不外乎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不符,很多乡镇医疗中心较少,患者缺乏选择权,主治医生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对患者的关注度不够,对于患者的症状观察不够及时、认真等,都会造成错误的诊断。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乡镇医疗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缺失所造成的。

上述问题反映了我国当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最为显著的问题,也就是职业素养问题,职业素养不能与职业能力保持同步提升,那么即使具备再高的职业能力也无法充分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具体来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在职业素养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思想固化,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大多接触的工作具有高度的重复性,且工作较为稳定,因而,许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逐渐会养成固化的思维方式,缺乏居安思危的深层次思考,大多凭经验解决问题。这种工作方式往往在遇到突发状况或特殊案例时,其技术能力就会凸显不足;

以任务型工作为主,开拓性动力不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内容往往以上级“指派”为主,他们的主要目标就是完成自己所承接的任务。这种任务型工作分配方式虽然能够实现责任到人、工作效率最大化的目的,但就人才培养来说,这种做法却是极为不利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只关注自己的工作内容,会丧失创新动力,不利于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利益驅动为主,社会价值体现不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相对较差,许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都将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一个“跳板”,伺机寻求更好的发展平台。因而,在工作中,他们看中的往往是利益,而不是自我价值的实现。这种以利益驱动为主的工作态度常常会将利益与工作投入程度置于一个天平上来分析工作的价值。

2 思想政治素养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

思想政治素养是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素养中的重要内容,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和自我价值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运用马克思理论和中国化社会主义理论分析问题,往往可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开创新的工作方式,取得良好的成效。

2.1 重要的导向作用

政治素养的提升对基层人才的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引导基层人才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等方面。将创新意识和发展观念融入政治思想的教育中,思想政治素养的培养和提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基层人才的政治意识,并随着科学知识的储备,逐渐形成创新和发展的意识。一方面。通过对基层人员的人生理想的教育,可激发其实现自我发展的欲望和需要,进而提高其在日常工作的中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提高对自身的要求,不断地实现自我发展和完善,进而促进我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速度,进一步完善我国基层人才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对基层人才的人生价值、奉献精神等思想的教育,培养基层人才的科学的政治素养,最终形成一种为价值创造的潜意识形态,以促进其更好地投入到基层工作中。

2.2 塑造个人优良职业道德的作用

优良的职业道德是社会各岗位人才综合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基层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服务中,更加要求优良的职业道德的具备。在对基层人才进行政治思想培养的同时,科学的政治理念和先进的政治思想,都对社会个体的自身素质有一定的要求和规范。而针对基层人才的政治培养,更加强调其合格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的建立和提升。而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基层人才实现发展和创新的基本素质要求,在促进人格健全和发展的同时,还能够帮助基层人才在政治素养学习和培养的过程中促进心理健康的发展。同时,还能促进人才的坚定意志和优良品性的形成,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追求真理的意识。

2.3 提升心理素质的作用

提升心理素质是政治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同时也是基层人才实现创新和进步的心理基础。创新的实现需要最大程度的心理能量的支持,要求要有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健康的人格,以及较好的心理素质等。思想政治素养的提升方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从政治思想的知识性出发,对基层人才进行基本的政治常识的普及和教育,以提高我国基层人才的整体政治素质。二是从将理论知识的普及与实践机会相结合,例如组织政治知识的探讨活动,鼓励基层人才进行政治知识的交流和共享。还可安排具有政治特性的实践活动,使基层人才在实践中获得更好的政治体验,并加强其团队意识。

2.4 在创新工作方面的作用

严格来说,政治素养的培养是一项具有人文关怀的教育,在提高基层人才的人文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基层人才的政治教育,基本目的是要求其建立建全正确的政治观念和思想意识,正确对待基层工作的性质和要求。在进行政治素养的培养过程中,还应加强思想政治的创新性和发展性的一面,使其在提高基层人才政治意识的同时,形成不断创新和发展的意识。创造力是促进基层人才不断进取和能力提升的主要方式之一,而通过政治思想的教育和创新意识的培养,能够有效地培养基层人才的创新意识,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创新的能力。

3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建设的原则

3.1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

“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是以培养高素质的员工为核心,把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与企业、社会的发展目标相融合,注重提升员工的综合素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主要目的是提高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由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个体特征和优势不同,因此在思想政治素养的建设过程中,需依据不同的个体素质选择不同的教学方式。

3.2 要树立大局观念

大局观念是员工职业素养的高层次表现,通俗的说就是凡事长远考虑,以得与失的辩证关系原理看问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的内容较少,实际解决问题和服务群众的内容较多,其工作态度极为关键,例如乡镇医疗人员的工作态度关系到医患关系的和谐,基层建筑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关系到建筑成品的质量,进而关系到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建设的过程中,教育者必须树立大局观念,从服务、能力、思想认知等方面全面推进其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发展。

3.3 坚持与时俱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与时俱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战胜困难、保持思想先进性的法宝,也是我们和谐社会建设和实现中国梦的强有力武器。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把脉时代,洞悉世界发展变化,将专业技能提升和服务工作置于时代发展大背景之下,始终以创新和发展的理念去透析技术工作的开展。在具体的工作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将“经验”作为解决问题的一切标准,经验是实践的总结,但不是真理,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把“经验”作为分析问题的依据和前提,去探求问题的发展变化,切忌生搬硬套和经验论调。

3.4 坚持服务发展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虽然较一般基层员工具有技术优势,但服务发展已成为我们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主题,尤其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人数较多,影响着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其服务意识关系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效发展。因而,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培养过程中,要强化服务意识,倡导多种服务理念,全方位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服务的质量。

4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建设的具体措施

4.1 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后备力量思想政治素养建设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不断更新变化,除了原有的人才队伍外,还会源源不断地注入新鲜血液。在继续加强原有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也必须专注于后备人才思想政治素养的发展。后备专业技術人才在未步入职业生涯之前,其职业素养尚未完全形成,此时着力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患于未然,杜绝一些职业恶习的出现。

4.2 构建多元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

首先,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想政治素养的培养,可充分借助当前的科学手段来辅助思政教育工作,例如多媒体、在线网络教育等方式,多渠道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其次,思想政治素养还包括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所以对基层人员的心理素质培养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通过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基层人员的心理素质全面把握,根据不同的个体情况,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心理素质的辅导,帮助其平衡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以缓解其心理压力。此外,还可对基层技术人员进行不定时回访,以关注其心理健康发展,推动政治工作的开展。

4.3 创新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

当前,我国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大多以职称评定为核心,以实际操作能力为参考,而职称评定又多以科研成果为必要依据,因而,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专业技术人员往往将主要精力放在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承接上,对于本职工作则相对缺乏热情。但理论研究的成果最终只有运用于实践,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运用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来解决实际问题,此为本,不能舍本逐末。由此而论,要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服务能力,就必须创新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突出政治思想素养在评价系统中的重要性。

创建人才能力导向评价机制。根据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性质,可以将工作能力分为操作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沟通能力、专业认知能力四个方面。其中操作能力和专业认知能力在整个评价机制中占主要地位,而应对能力和沟通能力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创建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标准。当代社会需要的是全面发展的人才,因而,在人才评价标准中就不能仅以职称高低为评价人才的标准。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其职业能力、职业素养、人格影响力等都是推进工作良好有序展开的必要条件,应将职业素养和思想道德列入具体的考核内容。

4.4 加强党组织对基层专业人才队伍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在多元文化并存的当代社会,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地位,是极其必要的。具体来说,应多方面开展党组织生活,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如开展党民网络交流平台,由党组织牵头整合本单位教育资源,评选道德模范人物网络教学,分享工作心得体会,推广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

思想政治素养的培养的作用是我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重要的导向作用、塑造个人优良职业道德的作用、提升心理素质,以及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实现创新和发展的诸多方面。除此之外,政治素质的提升是我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有助于我国基层人才队伍的凝聚力和组织力增强,从而促进我国基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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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鹏燕.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5(09):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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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鹿林.浅谈施工企业如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J].经济师,2013(06):235-237.

[6]庞湛明,纪庆升,浅谈专业技术人才隊伍建设[J].东方企业文化,2012(03):90-91.

[7]王春霞,贠谦吉.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08):377+385.

作者简介

芦娟(1981-),女,河北省石家庄人。现为河北省石家庄河北传媒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唐书红(1973-),女,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现为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单位

1.河北传媒学院 河北省石家市 051430

2.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091

作者:芦娟

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透析论文 篇2:

试论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

【摘要】儿童医疗保障体系是儿童基本权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当前儿童医保的现状而言,我国目前非政府主导的儿童医疗保障存在着保障性严重不足的问题。因此,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势在必行,这既是国家、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亦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儿童 医疗 保障体制 公共服务 均等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就社会保障而言,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定和改革,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中央和各级政府都明显体现出对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重视。但是在城镇职工和农村人口的医疗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全国儿童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在法律和制度方面几乎还是空白。建立儿童医疗保障体制势在必行。本文即从当前儿童医保现状、儿童基本权利理念、儿童权利保障之于国家和谐发展的重要性等方面,论证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政府主导儿童医疗保障的重要意义。

儿童医疗保障体系是儿童基本权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规定儿童享有健康权。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提出了各国儿童应当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1989年11月12日,第44届联大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至今已有 190 多个国家批准履行该国际公约。在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同一年,我国还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衛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2006年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案明确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生存是人类第一需要,人只有获得了生存权,才具有现实条件有效行使其他权利。而对于发育、发展中的未成年人来说,生存权更是优于一切权利的基本权利。

在这些法律和公约当中,对儿童权利的保障,特别是儿童生存权利的保障都有明确的规定,儿童作为国家的基本公民,应拥有与成年人同等的基本生存权利,有同样得到应有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而且儿童相比于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方面都很不成熟,具有不稳定性,更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别保护,不应因为儿童的父母和家庭的经济状况进一步影响了其接受医疗保障的条件和水平。尽管儿童还不是当前社会财富的创造主体,却是整个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希望所在;重视儿童医疗问题并为他们提供制度性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制度转型导致儿童健康权保障的缺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建立了企业职工劳保医疗制度,在覆盖企业劳动者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时,也保障了城镇居民所抚养的儿童。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二分之一。”1955年财政部、卫生部、国务院人事局联合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医疗问题的通知》,规定子女享受半公费医疗待遇。1957年卫生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对少年儿童有计划疫苗接种的重视与实施,有效地降低了儿童的出生死亡率并控制了传染病的流行。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造就了上千万个独生子女家庭。国家在颁布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也实行了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报销制度,一定年龄段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框架,在制度构件上通过责任共担、基本保障和风险管理社会化而使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具先进性。但是该决定在城镇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保障问题上并没有新的规定,原则上维持了原来由企业负担二分之一医疗费用的格局。

上述政策和措施在一定时期给城镇居民和职工子女的医疗带来相应的保障。儿童医疗费用由家长所在单位报销,或国家直接给予救济,保险范围、项目都比较狭窄,保险标准也很低,很难实现真正的保险。而且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医院负担及亏损严重,国家也不可能及时调剂和弥补,严重限制了儿童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随着我国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一些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下降,职工供养子女医疗费用报销的承诺难以兑现,原有的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在实践中逐步被淘汰,城镇少儿半劳保、半公费医疗已经“名存实亡”。

儿童医疗保障体系是国家和谐发展的需要

儿童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应该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身体上的残疾;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如受歧视的城市农民工。第二,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划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较低。他们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微弱,他们对利益的表达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在涉及他们的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

在当今社会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残疾人、农民工、低收入者等属于弱势群体。但是从弱势群体的定义看来,儿童也不能被排除在弱势群体之外。儿童由于年龄的限制,心智未完全成熟,在经济、社会、文化方面都不具有一般成年人的能力,也无法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儿童没有经济来源,一切生活保障都来自于家庭,就造成了儿童在经济方面的弱势。儿童由于年幼,必须依靠他人的监护才能获得自己的合法利益,失去了成年人的支持,儿童根本不了解也无法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因此如果成年人没有重视儿童应有的权益,儿童权益将无法获得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具有公平性。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后,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阐述:“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发展经济、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又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从社会整体全面和谐的角度看,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国家民族发展的角度看,和谐应当是整体和谐、全面和谐,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和谐。每个公民自我身心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和谐,等等,都是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和基本特征。

就目前的医疗保障来看,却明显地对儿童不公平。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体系中包括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个重要组成部分都有特定的保障对象,唯独没有设立覆盖儿童的医疗保险,儿童医疗保险成为一个空白。与此对应的社会现实却是:由于目前儿童患病率高、医疗费用高等问题,儿童的医疗费用成了家庭的沉重负担。有的家庭因为子女医疗费用的庞大开支而入不敷出,长期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另一些家庭因为少支付子女医药费用生活条件较好,因而造成他们之间的贫富差距,这是一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建立儿童医疗保险,不仅有利于其人民生活的改进,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的发展。

保障兒童健康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健康的生命是创造劳动价值的源泉,健康与教育一样,是儿童生活并体现价值的基本潜能之一,是儿童智力、体力和情感发育的基础,保障儿童应有的健康水平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基础,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否,不仅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弱势群体的生存条件,是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要求和最基本的条件。

我国目前非政府主导的儿童医疗保障存在严重不足

作为纯公共产品的基本公共服务,其生产和提供应以政府为主体,但是我国的儿童医疗保障目前却以家庭保障、民间互助和商业保险为主要形式,存在着保障性严重不足的问题。

家庭保障形式严重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家庭保障儿童医疗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风险分担机制,即“由亲友组成一个风险分担团体,互相帮助,如送礼、送钱和照看病人等”。这种风险分担机制表面上来看缓解了患者家庭的经济问题,但是不断高涨的医疗经费和有限的家庭支付能力的矛盾不能根本解决。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功能衰竭等,都是儿童常见的大病。调查显示,中国目前至少有400万白血病患者,且还在以每年3万至4万的速度增加,而增加的患者中,50%是年幼的儿童。①据了解,治愈一例白血病儿童,平均需要3年半至5年的时间,花费15万至30万元。肾功能衰竭也是儿童比较容易患的大病,它的治疗费用更加昂贵:仅透析费用每年就在6万至10万元,如果换肾,则需要四五十万元。②有数据显示,国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治愈率目前已达到 74.4%,③因此只要坚持治疗,白血病不是绝症,然而有报道称,巨额的药疗费用,使得全国白血病患儿的住院率仅为10%左右,每年有10%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因得不到治疗而死亡。④孩子一旦患病,带给家庭的不只是痛苦,还可能是倾家荡产。可见家庭的支付能力有限,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承受高额的儿童医疗费用,亟需社会医疗制度的保障。

商业保险和民间互助难以满足儿童医疗保障的需求。基于人身保险制度,一些家庭对子女、一些学校统一组织入学青少年儿童上交一定的保险金给保险公司,一旦青少年儿童发生伤残灾害等意外疾病时,由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但人身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客观上虽然对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起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保险公司仍然是以利为目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此外,保险范围相对狭小,只限于伤、灾害等意外疾病,对普通生理疾病则不设保险;在履行人身保险合同的过程中,还会出现一系列程序性的障碍问题,这都是商业保险的局限性。

面对广大儿童及其家庭的需求,我国一些城市陆续开展了针对大病患儿的互助救助行动。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很多大中城市,由政府卫生、教育部门和当地红十字会共同协作、推动成立“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儿家庭的经济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由于少儿互助金为社会团体红十字会主办,是以自愿为原则的互助保险,政府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领导的重视,而不是制度的保证,这使得少儿住院基金未来的发展可能会遇到难以预料的风险。医院的大处方、大检查,构成了互助金的沉重负担。依靠少儿互助金自身的力量对医院加以约束,只能起到很有限的作用。

以政府主导的儿童医疗保障体制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儿童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文中“儿童”的定义是指0至18周岁,并且没有被纳入公费医疗统筹范围(如普通高等院校享受公费医疗的在读学生)的人群。儿童是国家和家庭的希望,一向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注。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人口数及其构成的统计数据,15岁以下的儿童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8.5%,约2亿5千万。⑤

儿童具有没有经济来源,身体免疫系统较弱等特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儿童是比较容易感染疾病的人群。而且现在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大型疾病在儿童中的发病率也有不断攀升的趋势。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儿童在父母心目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因此儿童如果患病,一般家长都会选择不惜一切代价为儿童提供治疗,但是昂贵的治疗费用,也使得很多本来不太富裕的家庭陷入经济危机,甚至有家庭因为费用问题而不得不放弃治疗。因此建立儿童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法规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也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国家能够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儿童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有利于社会长远和谐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也不断提升。近几年,非典、禽流感、甲流等大型传染病接连地爆发,再加上汶川地震、三氯氰胺奶粉、海南毒豇豆等大型的天灾人祸不时发生,让人们更加注重于自己的生命安全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少年儿童是家庭、社会的重要成员,是社会稳定和国家民族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政府主导、提供儿童医疗保障既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体现。(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李茵:“儿童大病医疗保障需尽快全国统一”,《新京报》,2007年3月8日。

②马月丹,胡冬梅,于润吉:“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现状及对策”,《中国卫生经济》,2007年第8期,第51~52页。

③胡亚美:“白血病儿童的福音”,http://news.sina.com.cn/c/2005-04-30/10206537088.shtml。

④“装修污染:儿童血液病元凶”,《新晚报·本埠版专题》,2005年5月25日。

⑤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100225_402622945.htm,2010年4月6日。

作者:朱立言 高慧军

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透析论文 篇3:

国内宗教政治学研究述评

20世纪90年代以降,宗教政治化与政治宗教化趋势及其争端,日渐成为影响部分地区、国家及其国际社会政治格局与稳定的重要因素。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互动规律及其功能互化机制等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理论热点。在此背景下,分别研究宗教现象与政治生活的宗教学和政治学,亦加快了交叉融合的进程,并由此促进了宗教政治学的快速发展。在国内,这一发展势态也不例外。近年来,国内相关成果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表明,我国亦加大了对宗教政治学的研究力度。

一、国内代表性观点概述

在宗教政治学论域内,国内学界和政界主要探讨了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宗教事务管理及宗教立法、宗教与国际政治关系、宗教与公共安全等问题。其代表性成果及主要观点大致如下:

第一、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教关系》一书探讨了当今世界各国宗教与政治及经济发展的关系。《宗教问题概论(第三版)》一书在探讨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时,着重分析了宗教与阶级和阶级斗争、宗教与国家、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信仰、革命与权力秩序——中国宗教社会学研究》一书在讨论天命信仰、受命与革命、权力秩序等概念的过程中,初步勾勒出宗教与政治之间、信仰一道德一权力之间的因果链条,阐述了宗教与中国国家权力秩序在形成与演化过程中相互扭结与互利共生的关系、宗教与政权合法性的关系等问题。《中国当代宗教的社会学诠释》一书以我国当代宗教的社会性与合法性问题为主线,探讨了政教分离与宗教合法性的获得方式、民族与宗教和国家间的认同特征等宗教政治学的重要议题。《宗教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一文认为,当今世界政治文化正在由神圣化走向世俗化,与其相关的权力合法性基础也随之发生变化,即权力的合法性越来越依靠政府的有效治理。但是,由于人是一种追求必然性的理性存在者,而政治本身又具有有限性,因而人们必然关注现实政治之外的终极原因。因此,宗教、政治哲学在现代依然有其意义。《当代美国宗教》在介绍基督新教、天主教、东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等诸多宗教在美国的发展现状时,阐述了美国民众与宗教的关系、美国的政教关系、宗教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宗教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作用和职能等问题。《20世纪美国宗教与政治》一书认为,在美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宗教的作用非同小可:首先,宗教与政治的结合、配合与融合,是美国政治的突出特征。其次,宗教是美国文化的中枢。其理由是:宗教在美国政治文化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并服务予美国自由主义,以及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合法化。再次,美国是多种族、多宗教的移民国家,宗教信仰多元化是美国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依托。《宗教改革对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影响》一文认为,西方近代宗教改革对近代西方政治学有着深刻的影响:就研究方法而言,由于信仰与理性被进一步区分,从而使理性方法在政治学研究中恢复了地位。就理论建构而言,民族教会和民族国家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民族国家意识,奠定了近代民族国家政治理论的出发点;宗教改革促进了“个人精神”的兴起,这为近代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的形成提供了价值导向,从而影响了近代政治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文明的选择:论政体选择和宗教的关系》一书在系统考察西方近代政体形成过程时发现,基督教对英、法、德等国的国家政体的选择有着较大影响;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较强的控制力。《论宗教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一文探讨了宗教与政治结合的模式、多元宗教并存格局与社会稳定,以及多元宗教并存社会中宗教与政治二者互动的方式等问题。《宗教信仰与民族信仰的政治价值研究》一书认为,宗教是一种具有丰富政治属性的社会现象,具体表现为:宗教能为政治统治服务,能够控制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凝聚民族力量,可以为政治运动鸣锣开道。所以,宗教与政治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统宗教向民间秘密宗教衍变的原因和路径》一文认为,宗教信仰实质上是信众在现实生活与理想境界之间作出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因而特别能体现其政治理想及其对现存社会制度的批判态度。而宗教教义的改变,一定程度上反映其政治理想及其对现实社会态度的改变。相应地,官方往往将危及政权的信仰體系视为非法宗教,并加以管制。这便是正统宗教向民间秘密宗教或邪教衍变的原因和路径。

综上所述,在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上,国内相关成果探讨的主要问题大致如下:其一,介绍了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教关系;其二,讨论了宗教与阶级和阶级斗争、宗教与国家、宗教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其三,阐述了宗教在中外历史及其当代社会中的作用(例如,宗教在中国国家权力秩序的建立与变更过程中的作用,宗教在政治合法性论证中的作用,宗教对美国政治生活的影响,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基督教价值观对近代西方政治观念形成的影响,以及宗教在西方主要国家现代政体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等);其四,初步探讨了宗教与政治互动的方式,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方式的变迁等问题。其五,初步提及宗教信仰、信众的价值观念及其生活理想之间在思想观念层面的相通性,并将宗教信仰视为人们的政治理想及其对现有制度态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第二、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问题。政党及其他政治主体在运用公共权力进行资源配置时,必然面临如何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宗教问题,即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问题。对此,我国相关学界和政界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其代表性论著及其议题、主要观点大致如下:《宗教问题怎么看怎么办》一书提出,基于目前我国宗教的群众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基本特点,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宗教的“三性”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四句话”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基本内容;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妥善解决“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这一政治难题的理论基础;以这一理论为指导,在如何对待宗教这一社会力量的问题上,必然得出“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的结论。《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新思想》一文认为,要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思维创新。《执政党与宗教: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问题》一文认为,在新形势下,我国执政党及其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方式,必须从制定政策、下发文件的行政管理方式,改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应尽快出台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宗教法。《国家·宗教·法律》一书认为,用行政手段处理宗教问题的管理模式,是我国诸多宗教问题无法根治的重要原因。必须建立相对完备宗教法律体系。具体而言,其一,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将之作为国家处理政教关系和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其二,开放宗教市场,并将宗教法作为维护宗教市场稳定的根本保证。其三,实行政教分离。国家应取消对宗教组织的财政补贴和特殊支持,不介入依法注册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宗教组织也不能干预政府的行为。其四,国家要为宗教进入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政策保障。《我国宗教立法的回顾与思考》一文认为,经过近30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与教情的宗教管理法律框架。今后应当按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继续推进

宗教立法工作,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各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宗教法律体系,为宗教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提供法律保障。《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一书以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面临的中心任务为背景,阐述了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念、政策和实践活动的发展过程,分析了党的宗教政策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新形势下党的宗教政策改革进行了深入探讨。《国外宗教法规汇编》一书在阐述宗教立法的概念、宗旨及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了世界各国及台港澳地区宗教立法情况和宗教管理条款。《欧美政教关系研究》一书在探讨政教关系的概念,影响政教关系的主要因素等问题的基础上,先后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的宗教事务管理模式、宗教立法与实践的概况、宗教事务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等情况。。《从和谐社会的构建看我国宗教政策》一文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党和政府制定宗教政策,应采用各安其位、各遵其道、推己及人与和而不同的方法,遵循结构的多元差异性、复杂利益的平衡合理性、社会运行发展的整体性等原则。

归纳上述论著的内容,其议题和观点大致如下:其一,根据目前我国宗教的基本特点,提出了党和国家处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方针和政策,阐述了“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基本内容;其二,认为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思维创新。而创新思维落实在宗教事务工作中,即应实现从“制定政策、下发文件”的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管理宗教的模式转变;其三,系统地阐述了党的宗教管理政策与法律的形成过程及其未来走势;其四,系统地介绍了世界各国及台港澳地区宗教立法的历程和具体内容;其五,提出了宗教立法工作中的若干建议、制定宗教政策的原则与方法。

第三,宗教、社会安全及其国际政治关系问题。冷战结束后,宗教对社会安全及其国际政治格局的影响日益凸显。该问题因此而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对此,国内亦有数量颇丰的研究成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论著及其论题、主要观点大致如下:《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一书分析了全球范围内诸多宗教极端势力的成因、特征、类型及其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着重介绍了伊斯兰极端势力、当代世界其他主要宗教衍生出来的极端主义的现状。《颠倒的宗教观:泛伊斯兰主义一“东突”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思想体系之一》一书提出,颠倒的宗教观是泛伊斯兰主义一“东突”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作者分析了国外“东突”分裂主义势力的形成背景、历史沿革、分布区域及赖以生存的条件,剖析了它的思想体系、基本特征和不同类型,揭示其各种组织的政治纲领、活动形式和变化规律,透析其插手国际事务的原因,对国际关系,特别是对我国边境地区和周边国家的稳定发展,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破坏性后果等问题。《世界宗教问题大聚焦》一书探讨了冷战后的宗教发展与国际政治、当前世界宗教的政治化、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演化及其影响、泛伊斯兰主义运动、宗教恐怖主义、当代新兴宗教等问题;介绍了亚非拉与欧美地区的伊斯兰教极端势力的特点、现状、成因,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分析了罗马天主教在欧洲的影响、宗教在东欧剧变中的作用、宗教在拉丁美洲的地位与作用等问题;探讨了犹太人在以色列国家政治中的地位与影响、美国的宗教问题、俄罗斯东正教依附于世俗政权的原因、中亚地区宗教极端势力的活动及其影响、藏传佛教与“西藏问题”的国际化趋势、俄罗斯北高加索地区民族分裂运动中的伊斯兰教因素、宗教在阿富汗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地位与影响、印巴关系中的宗教因素、巴以冲突中的宗教因素等热点问题。《从身份危机到政治暴力——当代宗教恐怖主义的发生机制研究》一文认为,由于宗教为人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知识框架和概念基础,并赋予人们的行为以意义,因而,宗教的认同功能和意义功能特别明显;在全球化背景下,宗教的认同与意义功能经过族群的诠释,便可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引发抵抗异质文化与其他族群的社会运动。因此,宗教基要主义的社会形式必然具有社会和政治的含义;宗教恐怖主义只不过是宗教基要主义在社会中的一种存在形式。《宗教在当前美国政治与外交中的影响》一文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宗教在美国对外关系上已呈现立法化、机构化、国际化、草根化、联合化、媒体化、安全化等趋势,对美国两大政党的外交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而“9·11”事件是美国推进所谓海外宗教信仰自由及其“以信仰为基础的外交”政策的诱因。《当代国际政治格局演变中的民族宗教问题与世界和平》一文认为,国际政治格局演变牵动着世界各民族宗教问题的发展变化,相应地,世界各民族的宗教问题也会对国际安全局势产生重大影响;一个国家内部的民族宗教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必然影响周边国家乃至全球的稳定局面;应以对话方式解决世界民族宗教冲突,以维护世界和平。《宗教、冲突与国际政治》一文认为,在人类历史上,许多国际冲突都打着宗教旗号,但本质上属于政治、经济利益的冲突。所以,宗教与国际冲突两者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当今,国际冲突主要表现为美国霸权主义和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国际恐怖主义的较量,并对国际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只有反恐和反霸同时并举,才能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全球化境域中的文化多元性问题分析》一文认为,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西方现代文明的传播既是在包容和吸纳后发民族宗教文化的过程中实现的,亦是被后发民族的文化“过滤”后完成的。因此,人类文明的发展只能呈现为全球化一体化这一总趋势与体现这一趋势的不同具体表现形式之间相互依存的状态,即人类文明一体多元格局,而非一元化发展趋势。承认人类文化一体多元格局、反对文化霸权主义,是减少和消解文化争端甚至战争的一条路径。

以上论著的主要观点归纳如下:其一,分析了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三股势力”的成因、特征、类型、发展进程,及其危及国际国内社会稳定局面的关联疗式,提出了扼制“三股势力”及其中国“东突”分裂主义势力的对策建议。其二,从思想层面揭示了宗教信仰、族群认同向权力政治和暴力政治转换的机制。其三,介绍了宗教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分析了美国推进所谓“以信仰为基础的外交”政策的原因及其目的。其四,强调当今国际冲突,主要表现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霸权主义和打着伊斯兰旗号的国际恐怖主义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其五,主张采用对话、反恐和反霸并举、承认人类文化一体多元格局与反对文化霸权主义等方法,解决民族及国家之间的冲突问题。

二、对国内宗教政治学研究的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国内相关成果论及的宗教与政治、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宗教与社会安全及其国际政治关系等问题,分别涉及到了宗教政治学的若干理论和现实问题。这些成果为深化研究做了大量有益的铺垫工作,并为概论形态的宗教政治学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思想理论素材。但是,从学科体例、基本理論及其主要内容等维度看,这些成果尚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对宗教政治学的构成要素及其逻辑关系、学科体系等问题涉及甚少。宗教政治学作为一门交叉性学

科,应有其问题意识、逻辑起点、基本理论、主要内容、框架结构和研究范式。所谓宗教政治学的问题意识,即对人类历史中宗教与政治高度扭结、相互制约这一现象的觉察及其力图诠释此现象的理论诉求;其逻辑起点或基本范畴应为“宗教”、“政治”及其两者共有的权力、权利、权威与合法性等概念;宗教政治學以交互作用的社会政治生活与宗教生活为研究对象,其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包括宗教与政治的同质性特征、宗教的政治功能及其实现途径与方式、宗教与政治的互动规律,以及政府管理宗教所遵循的一般性原则与方法等;而关于这些问题的逻辑推论过程,亦是该学科框架结构的显现过程;宗教学、政治学以及哲学、史学、文献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是宗教政治学综合采用的研究方法。总之,宗教政治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交叉性学科,应该具备以上构成要素、逻辑框架或学科体系。换言之,宗教政治学应该具备学科特有的一般性、概论性特征。但是,综观国内相关研究成果,不难发现,专门探讨该问题的成果甚少。因此可以说,宗教政治学的学科体系和逻辑框架尚未定型。

第二,关于宗教政治学基本理论的研究尚不系统、深入。宗教政治学的基本理论包括政治与宗教的同质性问题、互动规律、功能互化机制及其实现途径与方式、政府对宗教进行管理的一般性原则与方法等。从政治学论域研究宗教现象,不难发现,没有权力的神是不存在的。在信仰者看来,信仰对象(包括人格神或抽象力量)具有创造、支配和控制一切的权力。而崇拜和依靠拥有生杀予夺“权力”的信仰对象,并期望以此获得现世庇护和来世幸福等“利益”,是宗教信仰之所以产生、存在的根由。所谓宗教,即人们对超越于自身能力之上的超然性存在及其权力的神化和膜拜。而宗教的权力、权威及其神圣性、合法性的实现路径有两条:其一,以宗教信仰特有的真理观、价值观、道德准则和生活的理想模式吸引和教化信众,以实现其精神控制;其二,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采用一系列仪轨、戒律来规约信仰者的行为。这是宗教之所以能够控制信众的思想和言行,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社会运动中具有控制力的政治力量的原因和路径。可见,宗教与政治两者在社会权力、权利、权威、合法性等方面具有同构性、同质性特征。而该特征又引发出宗教政治学一系列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例如,两者在社会生活中的权限范围、互动规律及其功能互化机制等问题,以及政府管理宗教的一般性原则与方法等。而关于这些宗教政治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我国学界和政界缺乏政治学论域的本质性分析。具体而言,由于对宗教与政治的同质性问题(即两者共有的社会权力和权利等属性问题)缺乏学理和经验层面的系统研究,因此,由两者同质性特征引发的一系列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亦只能停留在“是什么”、“怎么样”等状态描述层面,而未能进入“为什么”等本质分析阶段。

第三,宗教政治学主要内容的学科特征尚不明晰。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宗教事务管理与立法、宗教与国际政治格局、宗教与公共安全等问题,不仅是宗教政治学的思想理论素材,也是该学科研究的主要内容。在我国,由于对宗教政治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缺乏系统研究,因而,用“权力”和“利益”等范畴以及政治学的思维范式剖析宗教现象的研究方法,尚未运用于上述问题的研究过程。相反,社会学、法学或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却常常出现在这些问题的研究之中,其研究成果亦分别显现出这些学科的特色,而缺乏宗教政治学的学科特色。

上述情况表明,国内相关成果对宗教政治学这一交叉学科的逻辑框架、基本理论、主要内容和研究范式等基础性问题的探讨尚不系统、深入。因此可以说,宗教政治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该学科能够提供诠释当代国内外政治与宗教多层次复杂互动关系及其变动趋势的理论框架,为正确处理政教关系提供方法论支持,所以,深入系统地研究宗教政治学,不仅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作者:闵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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