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项财务管理论文

2022-04-27

小编精心整理了《农业专项财务管理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和农口部门在规范、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但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而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专项财务管理论文 篇1:

农业专项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农业专项投资是国家对农业生产的主要投资形式,它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部分单位在农业专项投资中存在许多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投资效果的发挥,一些项目的投资效益低下,造成国家资金的极大浪费。本人通过对某县农业专项投资实施情况的深入调研,分析农业专项投资在投资体制、投资方式、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项目执行与管理、实施监督以及投资效果评价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一、农业专项投资在投入、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反映出某县农业专项资金在投放、实施、管理和核算等方面,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许多项目经不起国家严格的检查验收,严重影响了农业专项资金投资效益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项目安排的随意性较大,项目论证较差,前期基础工作准备不充分。以前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安排,一般是预先确定投资方向,按农业、畜牧、水产、蔬菜、多经、科教和信息等专业划分资金量,各专业部门根据资金分配额度情况,确定一个资金预算安排方案,绝大多数是凭经验办事,具体应该安排在什么项目上,安排多少资金,在什么地方实施,需要达到的目的等问题没有经过认真的分析论证,许多项目是年复一年,没有新意,也没有新的要求。

二是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实施与管理,建设进度缓慢,很难完成建设任务。有的地方重视争取项目,要项目,忽视实施项目的管理,争取到项目后万事大吉,在项目实施地方做一、两个典型,以应付上级的检查验收,而不是按照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去组织实施。有的地方缺少统筹协调,遇事互相推诿,没有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最后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有时县财政将项目资金直接分拨到乡镇,而乡镇收到资金后,脱离了监管,不便于农业部门统一管理,因而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虚列支出项目,用日常工作开支挤占专项资金,挪用项目资金。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几乎所有的项目都或多或少地利用专项资金来抵顶事业日常开支。有的同志讲:争取专项资金的目的就是用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许多地方把不属于项目开支的差旅费、人员工资、补助、电话费等日常工作经费平时或年终调入项目开支,用于平衡事业支出。

四是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开支。调查中发现许多单位在项目开支中大量使用大额现金,严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脱离了金融机构的监管。有的使用大额现金的审批手续也不完善,甚至无经办人、审核人、领款人签字。

五是重大项目的实施与物资采购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某县农业局承担农业专项所购物资有的未招标,有的无合同,即使有合同也不规范。

六是项目的资产管理不完善,国债项目“四专”不落实,项目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各地项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地方不注重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各种农业资料收集、整理较差,项目完工验收时,无实施的相关资料。会计核算工作薄弱,特别是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反映不准确,财务报账手续不完善,账务核算不清楚。有的项目没有单独反映专项资金的拨入和使用情况,与正常的事业费开支混合核算,很难反映支出的真实性,也很难保证专项资金用在项目上。

二、提高农业投资经济效益的对策和措施

在与基层领导干部、农业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的讨论中,他们提出了许多对改进和完善农业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农业专项资金的投放应该紧紧围绕全局的工作思路,实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守客观经济规律,以科学的态度,全面提高农业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为重点;严格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全面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为措施;充分发挥农业投资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的重要保证作用。具体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意见:

1.改革投资体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时,温家宝总理指出:这项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实行政企分开,……;就是要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通过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引导社会投资;就是要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笔者体会:重点是要解决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用和投资主体问题,通过改革,建立促进国家投资经济效益提高和资源优化利用的投资体制。农业投资应该形成梯级投资体制,各级安排的资金应该投向各级认为最应该投的项目上。同时,从项目的投放上也能反映出各级工作的重心,也能检查出各级工作的好坏。农业投资应该形成立体的投资体制,要根据所要实施项目的特性确立投资的主体。

2.创新资金投入方式。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财政要适时转变职能,调整支农方式,积极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投入方式上,减少政府直接办项目,加大对农民和社会办项目的补助,引导工商资本、信贷资金、外资及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园区,提高农业投资的吸引力。对那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产业化经营机制较好,带动农民致富能力较强的农业项目,可以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投入。在投入机制上,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的农业资源开发和资本运营的有效形式。

3.尽快建立农业专项资金申报专家评审制度。

建立农业项目专家库,组成专家组对农业专项投入进行专家评审,要求中央和市级基建计划资金、综合开发资金农业部专项、财政支农专项和农发资金等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未经专家组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应进入转报立项或安排资金计划预算的研究范围,全面提高农业专项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先导性。

4.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投资方向。

实施农业项目一定要因地制宜,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不同的种植习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要充分发挥各地优势,特别是山区,要根据山区的特点,安排为农民增收脱贫的项目。在实施内容上,重点应放在产业结构调整上,放在良种工程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上,加大农、牧、渔品种改良力度,对形成较大规模产业区域的地方,应增加支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加大为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投资,向延长产业链方向增大投资,使农民真正走上开发、脱贫、致富的路子。要克服搞形式主义,解决过去搞农业项目投资大,见效慢的问题。在投资的形式上,要克服投资的随意性,全局项目要统一规划,资金要统筹安排,完善投资环节的监督与约束机制。

5.完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法人代表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从源头预防和治理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所有农业专项在下达项目时,一定要明确是否需要验收,明确验收的组织管理部门和验收的时限,这既是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要求,同时也要求上级管理部门增强责任感,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截留挪用农业专项资金,不能按期完成专项资金实施任务,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通过验收,影响中央各部委对我县专项验收或检查,严重违反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规定和廉政规定的单位予以制裁,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及相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严肃处理。建立健全农业投资效果的评价制度。设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项目实施应达到的生产能力,对建成后的项目要定期连续不断的追踪考核,建立追踪考核档案。

6.注重重大农业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重大农业投资项目,投资额较大,涉及的范围较广,要求较高,工作难度大,而现在存在的问题多,全面完成任务的难度较大,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农业局要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分工负责,但更需落实牵头人员和部门,协调各部门相互协作。对各项目区实行拉网式检查,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管理,督促整改。国债资金的使用管理是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于节约国债资金,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是十分重要的。国债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符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结算手续,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资金;在国债资金的结算上,财务部门对资金支付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手续的完备性及数量、单价、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合法、不合理、不符合条件的事项不予支付资金。

7.切实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农业部及我县关于加强国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完善农业项目资金核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执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农业项目资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基本建设和重大支农建设项目坚持“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门档案”的原则,一般性项目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项目实施要求,完善重大项目实施与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制度。

8.全面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应进一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和廉政检查监督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检查,加大资金监督管理和审计的力度。完善规范的监督检查办法和措施,对项目实施的情况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问题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县农业局应进一步明确机关各处室对各类型农业专项投资的管理职责和任务,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管,切实提高农业专项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进贤县审计局、资溪县审计局)

作者:胡金辉 杨淑琴

农业专项财务管理论文 篇2:

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思考

摘 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和农口部门在规范、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但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而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发挥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在农业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要在制度建设、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工夫,才能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财政资金;农业;使用管理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是指具有特定使用范围,专项用于农业农村建设发展并需单独核算的资金,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规范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各级财政和农口部门为提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规范、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对促进三农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中不同程度上存在思想松懈、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监管不严等问题,违规违纪现象也时有发生,若不及时加以纠正,将会极大地影响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点:

1.预算不规范、执行不严格。一是目前项目主管部门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编制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质量不高,完整性差、透明度低;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缺乏编制依据,随意性强;预算编制审查不细,把关不严。二是预算管理的刚性不强,执行不严,缺乏约束力。项目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运用认识不足,擅自调整、变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导致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脱节,影响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三是专项资金的结余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的结余未纳入下一年度预算,或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批,擅自留作己用,影响了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

2.核算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一是项目单位没有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设立专账核算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专项经费与经常经费混用,虚列专项资金支出,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报账程序、报账手续不严谨及支付大额现金。二是原始凭证所反映的支出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与项目资金规定用途不一致,存在大量“白条”或用当地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三是专项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有滞留专项资金的现象。资金往往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拨付,在年底形成大量的结余,未及时拨付落实到实施项目上,导致年度资金结转数额较大,影响了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3.立项不规范、监管不得力。一是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公开、透明的选项、立项机制,项目立项把关不严,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缺乏前期论证。二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资金使用监督责任不明,资金管理失去应有的监控。同时,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管,竣工验收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的管理和效益的评价责任不明等,这些问题都将影响专项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对策

针对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想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农业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规范上下工夫,才能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规范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是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首要环节,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是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的关键。一是要规范预算编制。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协调,进一步规范农口部门的预算管理,做到部门预算真实、完整、统一,专项资金预算真实可靠、内容细化、科学合理。二是要强化预算的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是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同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投入政策的落实。所以,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复,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调整、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变更的,应按原申报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三是要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单位要按照预算批复的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对已经执行但当年尚未完成的项目所形成的专项结余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对于已完成的项目形成的净结余资金,原则上应上缴财政,如需由项目单位留作自用,须报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处置。

2.严格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应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是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项目单位要规范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设置,按项目名称设置项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以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二是规范支付方式。项目单位要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尚未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从支付方式上加以规范。三是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招投标条件和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开支,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四是坚持“专款专用”。项目单位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机构、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等支出,财政部门应酌情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直接用于项目管理,以免出现计提项目管理费而导致挤占专项资金。五是规范财务审批制度。项目单位要健全报账手续、报账程序,规范财务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支出的原始凭证严格审核,区分项目支出与非项目支出,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杜绝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

3.严禁滞留、截留专项资金。为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上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拨款,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后,要及时将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滞留、截留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在主管部门存放时间应有规定期限。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杜绝制度执行中的随意性和变通行为,维护各项制度的严肃性,对与制度规定不符的行为要及时加以纠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对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效益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明确每一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责任人,依法对项目具体执行和资金使用行为以及各有关责任人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要配合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或检查,总结分析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处理,确保专项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分项建立专项资金考核评价制度,量化指标体系,以评分制按专项资金使用周期分项进行考核评价,奖优罚劣。项目完成并经审计和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筛选立项、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考核评价,增强专项资金支出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三是建立绩效考评公开制度。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绩效评价信息的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逐步推进公示制度,增强政府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公示制度,全面总结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决策、实施和运作情况,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行为,改变“重分配、轻监督、轻绩效”的现状,切实提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

规范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各项方针政策,加强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与保护农业,推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非常重要,并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各级财政和农口项目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性,将规范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作为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发挥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张全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探讨[J].绿色财会,2007,(7):16-17.

[2] 张岩松.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3,(10):29-30.

[3] 张宗禹,黄彦艳.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建议[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3,(10):7-9.

[4] 吴开宇.关于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监管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2007,(10):35-37.

[5] 田红,吕宏伟.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刍议[J].中国农业会计,2005,(7):28-29.

[责任编辑 吴高君]

作者:陈学军

农业专项财务管理论文 篇3:

关于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监管的思考

摘要: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农业专项资金投入增多,专项资金的监管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指出辽宁乡镇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完善农业专项资金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监管

近年来, 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加大,乡镇专项资金逐年增加。随着改革深入和社会发展, 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专项资金管理,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制度, 但在农业专项资金监管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导致不同程度的资金浪费。加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依法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需要,也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公共财政体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

一、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更多地向民生倾斜,主要用于“三农”、交通、城建、教育、民政、卫生、科技、环保、饮水安全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但是,通过辽宁乡镇农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发现,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现状

辽宁乡镇从很早开始,将多项财政专项资金,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专款专用、监管分离”的管理模式,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实行统一的集中核算。会计核算中心具体负责资金的账户管理以及资金收付核算工作,并向用款单位及相关部门报告收支进度情况。各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专项资金的执行管理。财政监督部门负责定期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乡镇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遵循“总体规范、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以县为例,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一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专项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所有专项支出资金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二是原来所有预算部门的基本账户全部取消,设立小额结算账户,一方面利于零星资金使用,另一方面也利于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三是实行财政资金由专门专户代理执行直接支付制度,缩减清算环节,缩短支付周期。四是财政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支付中心有效整合,在机构设置上采用新原则,保证会计统一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效衔接。

(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拨付程序不够规范

辽宁乡镇的农业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付款环节多、时间长,影响当年项目正常实施,使项目难以发挥预期效果。另外,拨付资金链条长,涉及部门多,妨碍当年资金项目的实施,也给会计核算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会计信息的实施效果。如扶贫资金拨付要经过县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项目实施单位等多个环节。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当年预算安排资金应于当年完成,由于资金拨付手续繁杂,程序多,时间长,加之部分专项资金计划命令传递较晚,导致不少项目当年不能实施,制约乡镇的发展。

2.资金支出分配缺乏绩效

辽宁乡镇专项资金使用支出监督力度不够,支出监督的方式方法老套,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于日常监督;事后检查多于事前监督;对某一事项和具体环节检查多于全面监督。未能完整地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机制,使绩效监督工作缺乏法律约束与制度保障,引发了财政管理上只管拨款、不问效果,部门和单位只管建设、不注重实际效益的现象。在审计过程中,上级部门只是警告违规单位,但未能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致使监督往往局限于形式,缺乏应有的监管力度,直接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农业专项资金支出过程中出现浪费、违纪现象,使管理相对弱化,导致农业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

3.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由于辽宁乡镇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缺乏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导致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同一项目由多个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不明确,资金的用途过于宽泛,这样一来既增加了资金管理成本,又极大程度上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4.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弱化

一是专项资金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部分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缺乏科学的评价依据和可行性分析,带有明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项目建设与资金拨付脱节。由于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建设管理在项目主管部门,资金拨付在财政部门,部门之间缺乏一套可操作的协调、沟通程序,导致有的项目还没批复,资金却已到位,有的项目已经开工,但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客观上形成了专项资金闲置和紧缺并存的现象。三是项目开、竣工手续欠完善。有的项目主管部门拨付资金,只凭一纸计划指标分配文件列支就完成了一个收支过程,没有明确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如果实际用款的县级财政和部门放任不管,专项资金就全程游离于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之外,很容易成为腐败的温床。

5.存在挤占挪用专款现象

一是县级财政增收渠道较窄,财政增收主要来源于资源性的煤焦行业,而煤焦行业主要依赖于价格因素,如介休、灵石、寿阳等财政收入总量较大的县份,基本呈现煤焦一枝独秀的局面,煤焦形势好,收入形势就不错,缺乏多元、新型和可持续发展的财源,县级财政增收的唯一渠道就是通过招商引资,增加税收收入来获取税收分成。二是随着财政预算透明度越来越高,向上级讨要工作经费的范围越来越窄,占用的不是专项资金就是项目资金,导致争取的项目及专项资金越多,挤占、挪用现象越严重。三是上级各部门对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的检查工作较多,接待开支大,而实际县财政每年下拨的公用经费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公用支出的实际需要。为此,有的县市个别单位和乡镇为解决正常运转经费和干部福利待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挤占、挪用各类项目资金的现象。

二、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的对策

(一)进一步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通过改革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取消专项资金过渡户,实现专项资金支出“直通车”,从而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体现“阳光财政”的社会功能。

(二)完善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体系

财政监督要走出事后集中检查的套路,把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要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财政投资评审既是内部审计,也是财政职能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财政投资效益的重要保证,是其他部门的工作所不能替代的。建议成立由人大、政协、财政、审计、项目主管部门和行业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用款单位专项资金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筛选,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该项目库管理。根据各类专项资金在履行政府职能方面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先后排序,为预算部门提供依据,最后由预算部门结合财力情况进行预算安排。

(三)建立专项资金评价分析制度

设立量化指标体系,对于效益货币化的支出项目,采用成本效益评价法,对于一般性专项资金可以采取通用的分析方式对专项资金的结构和增减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此来判断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可以贯穿整个评估过程,还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鉴定。还应建立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机制,鼓励用款单位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对绩效成果显著的单位可给予奖励,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达不到绩效要求的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结语

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管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但只要做好充分准备,从制度抓起,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不断完善和规范农业专项资金监管机制,一定能够取得绩效评价和绩效监管的新突破。

参考文献:

[1]王淑杰.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J].中国财政,2008.13.

[2]张新平财政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3]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解读)[S].北京:中国财政出版社,2007.

作者:陈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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