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2022-08-31

第一篇:非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如何完善非上市公司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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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地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现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并列入公司章程,且认真地、坚持不懈地完善之,发展之。

回答者: 玉龙马 - 助理 二级4-6 20:24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一词来自国外,本质上是一种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制度,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是世界上各公司普遍实行的管理方式。我国正在进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如何才能把相关方面的关系调整到最佳,以期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的制度创新,对于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有效地管理国有资产与政府对企业过度干预的问题

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时期,从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向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过渡中,一些矛盾和问题相当突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寻找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其中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要将国有企业通过公司制改革后变成商业化经营的市场主体,构筑我国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随着公司法在1993年12月29日的颁布,国务院和各省市区及有关部门选择了2500多家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大多数试点企业已形成了公司制的初步框架,公司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意义的重大突破。但由于观念的、文化的、体制的以及既得利益的多方面的因素的掣肘,公司制改革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如何既能有效地保护国家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又能避免政府按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方式对企业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立竞争主体,已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企业的经济权益和股东权益最优化为目标的,是企业、经营者与公司员工在相互独立、权责明

确的情况下,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对公司法人财产进行有效使用和管理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是这套机制中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有着相对独立的权利与职责。而对于宣布告别计划经济的国有企业出资人的政府来说,如何正确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就变得十分重要。国有企业要走向市场,实行公司化改革,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是政企分开。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政企不分阻碍着企业市场化的进程;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的控制者,又代表着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在企业内有劳动者和经营者,但是所有者缺位。凡是需要企业董事会做决策的事都由政府部门分兵把口行使职能,整个政府就成了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国有企业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而与政府处于一种"联体"状态,并由此产生了诸多弊病;既使企业不能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使本应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陷入了对企业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尴尬境地;既使政府像一个超级企业一样去决定国有企业的大事,也使得企业按政府要求,设立与政府对应的机构自办小社会,使政府和企业的职能在错位的状态下都低效运行;既使得政府这个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因政府和企业职权边界不清,时而将所有权实际交给企业经营者,时而又将经营权收回政府,多次反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国有企业改革也是政府的改革。在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重大改革中,在一定程度上政府起着关键的主导地位。政府该下放的没下放,该管的事情没到位,己成为公司治理结构不能按照公司法有效动作的重要原因,政企分开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内容。

要彻底改变政企不分的现象,应当将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同资产重组和国有资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不能认为国有独资公司是最高级形式,企业不能争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因为这会使企业尽量维持原体制敞开了方便之门,也为政府干预企业提供了依据。国有独资公司只是多种公司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实践证明,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对国有企业克服体制弊端,转换经营机制等有很多优越性,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有利于所有者职能到位,有利于资产重组和多渠道融资,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

目前许多改制企业国有股占80%左右,加之国有股东由于条块分割产权主体虚置等原因使其利益也分割得抽象模糊起来,中小股东的比例太小利益难以照顾,难以形成真正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也难以形成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这就致使不少地方的公司制改革试点都走了过场,搞翻牌公司,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司制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是权益的调整与理顺。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企业有法人财产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与"内部人控制"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意义的竞争己开始出现,人才资源尤其企业家的稀缺,这已成为中国企业不能很好地跻身世界经济主流的重要原因,也是许多国有企业不能尽快摆脱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过去的岁月中,也曾偶尔出现几个算得上是真正的企业家,然而,多数人都出局了,有的升迁成了"企而优则仕",有的则失败了,出走了,甚至犯罪了,出现了一些曾经辉煌的企业经营者的临退休时捞一把而犯罪的"

59岁现象"。如何才能培养中国优秀的企业家群体,已成为当务之急。

要培养中国的优秀企业家群体,必须首先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不承认企业家除工资之外的剩余索取权,不建设适合企业家成长的生存环境,就不可能建立一支过硬的企业家队伍,"59岁现象"也就不可能避免。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与此同时并存的是"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这个概念是由国外导入我国的。所谓"内部人控制"就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企业经营者对出资人财产的委托代理经营的基础上的,使所有权与控制权产生了分离,而拥有控制权的企业经营者即"内部人",有可能凭借自己手中对财产的控制权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甚至损害出资人的利益。这种"内部人控制"现象,在国外有,在我国,也同样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从企业实行承包制时代的"短期行为"就有表现,在进一步放权让利和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公司制改革中,由于企业内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更加凸现了。要从"59岁现象"中吸取教训,为企业家的成长创造条件,大力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又要对"内部人控制"问题高度警觉,防止因企业内所有者缺位而出现侵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应该辩证地看待它们,并找出好的方案,形成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从而达到既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经营者滥用职权的目的。关键之所在,仍然是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有的论者提出,首先,应承认劳动力产权的合理性,即劳动者在为财产所有者劳动的过程中,不仅应获得工资收入,而且应依据自己的劳动岗位、劳动贡献、劳动时间,享有一定程度的产权收益,即劳动力产权的收益。在步入知识经济的时代,承认劳动力产权具有特别的意义。企业经营者作为企业控制资产的风险决策者,理应风险与利益同在,理应享有更为特殊的劳动力产权,拥有财产的剩余索取权。尤其是那些在实行"拨改贷"后国家已没有投入的情况下,建立和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所得到的绝不应

只是高于普遍职工几倍的工资收入,而应与其相对称,应按照劳动力产权给以回报。否则,在"花钱合法、拿钱犯法"的前提下,一些经营者就可能利用手中对财产的控制权,刺激各种体现剩余索取权的消费,以及出现经营行为短期化、侵占国有资产等现象。其次,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必须真正到位。企业盈亏最终的承受者是企业的所有者,所有者是促使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主要动力,是企业避免风险的掌舵人,其职能必须到位,但其职能到位绝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大包大揽。为此,要尽量避免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的情况,他们分别代表的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不同的层次,其各自的职能不容混淆:要尽量避免政府所有者机构在委派董事的同时,还委派经理甚至副经理;要尽量避免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副经理人员重合,要让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尽相同的利益主体相互制衡;要努力形成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保证所有者的权利;要避免政府部门对董事会依法决策的事的再审批,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是选择好称职的董事、董事长并切实监督。

三、贯彻落实公司法与完善和发展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

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待于包括政府在内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层等各个方面的努力,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一方面,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真正纳入到法律框架内,严格依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纠正那些违犯公司法的做法,这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企业相关各利益主体权益的一个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问题,也是建立科学的企业治理结构中最难的事;另一方面,现实中正在进行的公司制改革,又要求对公司法中有关公司运营的具体规则进行完善和修订,要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使公司法更臻完善。而对于公司国有资产的管理,则需要有《国有资产管理法》来进行规范。

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已有一些有参考价值的建议:(l)严格按公司法建立层次分明的人事管理体制,构建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在公司内,要管事管人相一致;在人事管理上,上一层次管下一层次;在责任体系上,下一层次对上一层次负责。(2)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副经理不能高度重合,一般情况下董事长与经理应分设。(3)公司组织体制和领导体制,要严格按公司法运行,规范可以追究董事信托责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4)在企业联合重组中,以产权为纽带使国有企业成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具备条件的可股票上市,以利于股东职能真正到位。(5)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职权内决策事项,政府不再干预和审批。

与此同时,立法也必须尽快跟上:一是要健全股东大会的运营规则,包括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出席法定人数制度、建立并规范通讯表决形式、建立表决权行使例外制度、禁止公司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发送礼品。二是要完善董事会的组成和董事的行为规则,包括健全董事会的组成规则、完善董事会的产生规则、推动董事会运营的合理化,尤其是要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职能等。三是监事会的监督必须到位,这包括加强监事会的组织、充实监事会的职权,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作者:张卓元

第二篇:优化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

近两年来,无论是深化国企改革,还是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成为一个卡脖子的关键环节。因此,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显得十分紧迫,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包括政府、投资者、监管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下面,我想就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问题,谈几点个人意见。

一、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的需要

一般来说,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法人治理之间有其紧密的逻辑关联。对于具有不同股权构成的公司,无论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还是相对集中,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原则,都是相同的。但能否根据不同的股权结构,对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权责利关系及三者之间有效制衡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就我国的上市公司而言,目前公司股权构成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具有决定性影响。这是由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以下特点决定的:一是,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50%的有890家,占全部公司总数的79.2%,其中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75%的63家,占全部公司总数的5.62%。而且第一股东持股份额显著高于第

二、第三股东。二是,大股东中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占压倒多数,相当一部分法人股东也是国有控股的。统计表明,第一股东为国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公司总数的65%;第一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占全部公司总数的31%。两者之和所占比例高达96%。

这种国有股一股独大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不容低估。首先,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正在探索和建立过程之中,出资人代表不在位的现象比较普遍,相当多的上市公司仍然直接或间接受到行政管理部门不恰当的种种干预。所有者的治理和行政性管理常常混为一谈。其次,相当多的以国有股为大股东的公司是由其控股母公司资产剥离包装后上市的,母公司原有的优良资产和精良人员构成了上市公司的主体,而非主业和不良资产以及辅业人员留在了母公司,这就使得这类上市公司似乎欠有母公司的经济债、感情债,在人员、业务、利益等诸多方面都与其母公司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再次,以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的构成往往难以按全体股东的意愿去选择和确定,对这些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也难以到位。

显然,在我国当前的体制背景下,国有股一股独大是不利于落实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原则的。尽快、尽量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降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份额,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突出、危害较大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受损,有的是受到蓄意侵犯。比如,公司的大股东在没得到董事会认可或由少数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擅权决定后,通过与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公平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转嫁包袱,为母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通过损害小

股东的利益而使其关联公司受益。还有一种情况是,小股东利益连带受损。因为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有实际上的决策权,而国有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和经理层,有的并不适宜或能力不足以担任相应职位,有的由于没有受到足够的激励,在其位不谋其政,造成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失误,使小股东的利益连带受损。第二,董事会难以承担受托责任。公司治理三机构,核心是董事会,董事会能否承担起受托责任,对于上市公司至关重要。在已经上市的公司中,治理结构安排上董事会的作用问题也存在着亟待改进之处。

从董事会的构成上看,大多数上市公司没有合格的独立董事。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的比例不当,内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经理层与董事会高度重合,容易造成董事会忽视股东利益,而偏私经理层,严重的甚至产生内部人控制。从董事会成员产生的方式看,绝大多数都是由股东单位的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委派的。具有董事和公司经理双重身份的人员较少是由人才市场竞争产生的,难免有良莠不齐的问题。

从董事会运作方式上看,董事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运作承担有直接的、最重要的责任,这就使得董事长很容易越俎代庖,陷入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在董事会上,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长常常具有事实上的决断权,而且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和所有者作出决定,也不符合董事会集体决策的运作方式。与干预过多的倾向相反的情况也是有的,这就是董事会形同虚设,不起作用。上述弊端都直接影响董事会承担起所有者的托付之责。

第三,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既缺乏合理合法的、充分的激励,又缺乏严格规范的、有效的约束。由于大多数董事和经理人员不是竞争条件下产生的,这些人中,即使是合格的经理人才,其获得充分激励的合理性也常常受到质疑。且由于上市公司与其投资母体之间难以割断的联系,为照顾左邻右舍和方方面面的关系,也很难按市场原则给予经理人员充分的激励。当然,也存在一种现象,就是董事会在内部董事占多数的情况下,通过其控制的薪酬委员会确定过高的报酬,也就是说,自己确定自己的报酬。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对公司经理层缺乏有效约束,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显然,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公司有效治理。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既不利于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也不利于上市公司自身运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投资者变得越来越理性,有眼光的长期投资者更重视市场的规范性,重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性,重视企业的运行机制。如果不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容易使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缺乏信心,很容易造成投资者的行为偏差,显然,这是不利于上市公司筹资和资本市场发展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使一些上市公司不是把目标放在实业发展和长期利益上,而是致力于财务操作,做假帐,提供虚假信息,制造股市表现,这对于公司自身发展和股市规范运行都是有害的。

有鉴于此,必须一手抓紧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手加强和改善证券市场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保护所有股东合法权宜,维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宜,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目标,才能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微观基础,才能降低市场监管的成本,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国民经济总体素质的提高。

三、积极推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

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政府、投资者、经营者和监管者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在改革逐步深化的过程中完成。为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我想加强以下几项工作是当务之急。

第一,逐步调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引导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降低持股比例,创造条件,减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同时,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允许和引导基金、保险、养老金机构持股,使两者同步推进。第二,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尽快确立独立的国有股权行使机构。此类机构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管理和运营,保证企业中确定的国有资本都有确定的、排他性的出资人机构持有,并履行股东权责,确保出资人代表切实在位。同时要限制并规范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的关系,杜绝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三,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的构成与议事程序,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比重,增加合格的独立董事和小股东推荐的董事。增强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措施。加强对经理层的监督。

第四,探索上市公司经理层通过人才市场竞争产生的途径,全面提高经理人才的素质。同时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进入退出机制。克服经理层自我激励和不受约束的现象。

第五,强化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始终是规范公司治理的强有力的外在因素。近来,证监会在加强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把保护所有股东合法权宜作为监管重点,在派出机构中专设监察机构,强化信息披露,加大对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对个别长期亏损的公司摘牌等等。有力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但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引起的问题还是时有发生,因此,要采取一些针对现阶段上市公司实际的特别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的监管,使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加强监管的工作相互促进。

第六,加强市场信用建设、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行为,防止中介机构与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联手作弊,提供虚假信息。建立中介机构的资质认证与诚信评级制度以及违规处罚制度,对违规行事的人员和机构取消其从业资格。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法规,加强管理。只有这样,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才能相互促进,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三篇: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分析

[摘 要]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金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资本结构是企业筹资决策的核心问题,是影响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因素,资本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因而对资本结构的研究至关重要。本文阐述了影响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分析了我回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井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资金;筹资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0)05-0172-03

[作者简介]廖敏霞,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生,研究方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江西南昌330088)

资本结构理论是财务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国家,有关资本结构的理论已经相当完善,并且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中也得到充分的实践。而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与之关联的资本市场也只有不到20年的发展历史,资本结构的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基于这一严峻事实,对资本结构的研究极其重要。分析影响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寻求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途径,不仅有利于实现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而且对健全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影响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

(一)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筹资方式的选择。而产品销售状况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销售状况越好,公司获利能力越强、财务状况越好、变现能力越强,负担固定财务费用的能力越强,其举债筹资就越有吸引力。衡量公司财务状况的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投资收益率等。

(二)公司决策人员的态度与金融环境。公司决策人员对待控制权和风险的态度直接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若所有者不担心控制权的分散,可能会更多地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反之,为了保证少数股东的绝对控制权,多采用优先股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管理人员对待风险的态度也会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喜欢冒险的财务人员,可能会安排比较高的负债比例,而持稳健态度的财务人员则利用较少的负债。

金融环境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利率。企业总是需要资金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而资金的取得,除了自有资金外,还需要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中取得。因而,金融环境也是企业资本结构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公司资本结构的决策,若金融市场不稳定,将增大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而影响企业的稳定性。在决定企业的资本结构时,需要权衡风险和报酬,才能获得较好的结果。财务管理人员认为利息率暂时较低,但不久的将来可能上升,公司应利用发行长期债券,在若干年内把利率固定在较低的水平。

(三)行业因素与所得税税率。资本结构随着行业的不同有很大差别。行业的公司数量、行业的交易方式、行业产品的稳定性程度等因素都会对资本结构产生影响。因而财务人员必须充分考虑本企业所在的行业,以确定最佳的资本结构。所得税税率是影响公司资本结构的另一因素。由于利用负债筹资可获得抵税效益,因此,所得税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利用举债方式的抵税效益。

(四)公司资产结构与资本成本。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本成本都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资产结构会以多种方式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一般而言,拥有大量固定资产的公司,主要通过长期负债和发行股票筹资;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公司,更多以流动负债筹资;资产适用于抵押贷款的公司举债额较多;以研发为主的公司则负债很少。一般情况,加权平均的资金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所对应的资本结构为最优资本结构,而资金的筹集方式有很多,各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又有所不同。所以,资本结构优化决策必须充分考虑资本成本因素。

二、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在逐步完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与之关联的证券市场也只有10多年的发展历史。从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来看,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以下就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做出简要分析。

(一)从资金的取得方式看,偏好于外源筹资,?仍闯镒什蛔恪0醋式鸬娜〉梅绞讲煌?,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可分为内源筹资和外源筹资。内源筹资是指利用自身的储蓄(留存收益)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外源筹资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企业的留存收益是内源资金的主要来源,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利用留存收益筹资的优点有:第一,所筹集的资金是永久性的资本。企业可以长期使用;第二,留存收益所筹措的资本是股权资本,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增强偿债能力,又可以避免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受到削弱;第三,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到期偿还本金的义务;第四,没有筹资费用,因而资金成本较低,内源融资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和抗风险的特点,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内源融资是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然而从我国上市公司来看,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上市公司,利用内源筹资的在20%以下,80%以上是利用外源融资;而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上市公司,利用外源融资的几乎为100%。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司的留存收益资金不足。留存收益资金不足,无法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因而偏好于外源筹资;二是受到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制约,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在资本市场上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赢也分,无赢也分,如此恶性循环,增加企业的融资压力。

(二)从资金的来源渠道看,偏好于权益筹资,并且有强烈的股权筹资偏好。根据西方筹资等级理论,企业在筹集资金时,应当首先考虑企业的内部留存,当内部积累不能满足需要时,通过举债来满足。当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满足需要时,再考虑利用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剩余收益较少,远远满足不了公司的融资需求。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主要依靠外源融资,而外源融资又主要以股票融资为主,且对股权筹资具有强烈的偏好。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股票发行限制条款比债券发行限制条款宽松,虽然债券融资因其利息在税前支付,具有抵税作用,但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比发行债券更为容易。加之我国上市公司的多数管理人员认为通过债务筹集资金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一旦到期无法还本付息,即有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因而风险较大。而股权融资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所以,无论是拟上市公司还是已上市公司,在筹资方式的选择上,股权筹资都是首选。拟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需求去谋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公

司上市之后面对再融资时,几乎也没有公司愿意放弃利用股权再融资的机会,这一现象被称之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而股权筹资的成本较高,过渡偏好股权融资不仅会加大公司筹资成本,而且会导致社会资源低效配置,上市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下降,最终妨碍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三)从债务筹资方式看,债务资金筹资较少且结构不合理。负债按偿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筹资方式看,利用债务筹资较少,且占筹资总额的比重较低。债务资金的内部结构不合理,其中流动负债比重较高,资产负债率水平偏低,长期负债也主要依靠银行长期借款,利用长期债券筹资比例极低。原因主要有我国政府对公司发行债券进行严格控制,发行手续复杂,成本和风险较大。虽然我国债券市场比股票市场发展较早,但多年来发展不足,普遍存在“轻债务重股权”的观念。所以,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概率更低,而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相比,对企业而言是一种较为容易的筹资方式。所以,我国企业在选择负债融资的时候,通常会优先考虑银行借款。流动负债比重过高,尽管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但会增加短期偿债压力,加大了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对企业稳健经营极为不利。

三、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的措施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还存在不少缺陷,要优化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强内源筹费力度。我国上市公司内源筹资不足,必须加强内源融资的力度。要想大力拓展内源筹资首先必须改变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内源筹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内部资金不仅是评价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好坏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一个企业发展后劲的重要尺度,还是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的需要,更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而,公司为了应对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必须高瞻远瞩,高度重视自我积累,培养对公司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内源筹资能力。其次,要想内源资金充足,必须强化内源筹资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导致我国多数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比例过低、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自我积累机制以及先进的管理制度。为此,上市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自我积累机制,培养良好的自我积累能力,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率,并在以下方面进行改善:1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硬化公司的财务约束力。上市公司应该明确规定和规范相关的成本管理、财务收支、利润分配等财务制度,硬化财务约束力,进行科学的成本核算,避免乱摊成本,并坚决杜绝对留存收益随意分配、对企业积累资金任意侵蚀的行为。2 注重留存收益的用途,建立以留存收益转增企业资本金的制度。一方面。公司可以通过加大提取盈余公积金比例的方式增加内源融资的规模;另一方面,建立并严格遵守留用利润转增资本金制度,在税后利润中规定专门用途的留用利润,促使企业尽量依靠自身积累完成日常的设备更新改造等。3 严格执行并遵守折旧提取制度,明确折旧的使用范围和途径。折旧是公司内源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公司应严格按照折旧提取制度的规定提取折旧,并明确折旧基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途径。4 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只有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够使公司的经营者和员工真正关心公司的积累,从而在根本上提高公司的自我积累能力,即内源融资能力。再次,利润是扩大公司内源融资的源泉,利润的多少主要取决于收入和费用,这就要求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开源、节流,加快资金的周转,提高投资的效率,增加公司的获利能力,并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适当、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优化股权筹资结构,强化监管力度,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首先,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从类型上看包含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职工股四个部分。全流通的实施,增加了可上市流通股份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如股权融资会面临每股收益被稀释、股价降低的风险,而且也会降低老股东的持股比率,导致控制权的旁落,加之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原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控股的实体重组改制而成,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呈现国家股高度集中、公众股比重降低的独特股权结构,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使得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严重不足,剥削了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并给公司治理结构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不利于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只有通过优化股权结构,使股权结构变得合理,公司的融资行为才会更加合理。其次,要加强各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强化监管力度。一是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对《公司法》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订,二是加大监管及打击力度,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证监会要切实依法把好审批关,坚决杜绝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上市,从法律上约束上市公司在股权融资时的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操作、披露虚假信息通过股权融资的上市公司要给予严重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一追到底。上市后继续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和配股的行为进行严格审批,规范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最终实现资本结构的合理化。三是建立和完善事后问责制度,以防止各类监管部门和各类服务部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保证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有力和真正有效。

(三)调整负债结构,充分发挥财务杠杆效益。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负债结构既不合理也不稳定。从偿债期限的长短来看,流动负债比重过高,从债务的来源来看,借款的比重高。因而,调整负债的结构,主要是从偿债的期限以及债务的来源来调整。要降低流动负债的比重,应大力发展长期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过热而债券市场过冷格局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管制较严,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改变这种状况:一是公司可以债务重组减少流动负债。适当增加长期负债的比例;二是改善对企业债券市场的宏观管理,放宽对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审批条件及程序,减少行政干预;三是相应增加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完善股票市场,培育广大投资者的理性投资心理,进而选择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相对稳定的债券投资;四是要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加强债券市场的资信评估工作;五是可以通过鼓励我国上市公司适当地回购股份,达到提高财务杠杆的效应。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或负债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直接注销或者作为库存股股票回购是一种资本收缩的行为,可以减少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而公司的净资产和股东权益不变,因而会使得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增强投资者的信心,进而使得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价格上扬。同时上市公司在股份回购过程中通过负债减少股东权益,能够达到提高财务杠杆的效果,增加每股收益,提升股票的内在价值;六是建立和完善利率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债券定价市场化,通过上述方法使得公司负债比例合理化。只有维持一个相对合理稳定的负债水平,上市公司才能获得财务杠杆效益,在盈利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注重通过借人资金来提高权益资本的获利能力,增加可能获得的利益,当公司预计的息税前利率大于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息税前利润时,更能体现出债务筹资的优势所在。

综上所述,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要从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出发,充分利用各种筹资方式的优势,激励企业降低各种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和筹资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使企业价值实现最大化。

责任编辑 陈 瑾

第四篇: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问题的分析

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问题的分析 杨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学界通过研究和调查证明几个大股东相对控股的股权结构,比较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本文将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分析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讨论国有股东合格主体如何由“一股独大”到多个大股东制衡、发展机构投资者和有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

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异常复杂,除股权种类复杂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征还包括:

第一,国有股比例过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引起“所有者虚位”的现象,国有股东约束软化,造成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我国上市公司不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并且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前五大股东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前五大股东不独立。据调查,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要大大高于国外发达国家股权集中水平。

第三,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总体持股较少,“零股”总经理比例很高。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大量的“零股”总经理,这影响到公司管理者和决策层的积极性。

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近几年披露的资料,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甚至掏空上市公司的利润,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是大股东要上市公司为其担保;三是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产与利润。

究其原因,这与我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有着很大关系。首先,过度集中的股权使得股东间约束难以形成,中小股东对国有大股东难以实行有效的制约,也难以形成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中小股东“用脚投票”,于是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害在所难免。其次,大批非国有股东由于所占股权比例太小,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再次,国有股“所有者虚位”使得国有股权缺乏真正明确的所有者行使股东权利,导致国有资本缺乏增值动力和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公众股东又对企业缺乏直接有效的控制力,对经理层的股权约束难以真正形成,造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和道德风险,无法保证管理层利益与股东价值保持一致,公司治理中的制衡机制失灵,使公司治理难以发挥效率,其直接后果就是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在机构、资产、人员、财务和业务没有分开,为大股东侵蚀上市公司利益,损害其他股东权益,通过关联交易或担保等方式将上市公司资产和资金掏空提供了可能性。第四,公司股权集中和流通权的分割,使得公司治理机制无法对大股东管理层形成适当的约束或行使股东权力。这导致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来获得公司控制权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无法通过收购兼并和代理权争夺来约束管理层,使得管理层无需顾忌中小股东约束和管理层更换的压力,无需根据经营绩效来进行决策,经常通过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来维护大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如何合理安排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解决国家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是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首要的努力方向。

三、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针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理论界的讨论己久,也提出了不少解决方案,以求改善公司治理效率,主要观点有:其一是消除股票市场分割的状况,逐步实行所有股票在交易所内的全流通,实现股东间同股同权,理顺价格机制,为建立外部接管市场提供条件。其二是对股权结构进行重组,通过多种方式减持国有股,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建立公司股权适度集中但不过度集中或过度分散的多个大股东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开放性,即在公司存续期间,保持股权结构动态多元化,保持股东进退路径的畅通,从而使公司的控制大权掌握在有能力也有积极性的合格的大股东手里。

(一)重塑国有股东合格主体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改革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及通过的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为把国有股股东塑造成股份制公司中的合格股东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政策保证。要使我国国有股持股主体真正成为合格的股东,应解决好以下问题:第一,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第二,建立国有出资人委派代表制度,明确对国有资产负责的责任人,解决国有股所有者的缺位问题。第三,建立“国有资产所有权行使机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国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经营”的三层运行体制。第四,建立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经营者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二)由“一股独大”到多个大股东制衡

要调整我国上市公司多年来形成的国有一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主要应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以后对国有企业改制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从上市前的重组改制入手,努力创造条件,使改制后的公司形成有多个大股东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尽量减少出现“一股独大”。

第二,对现在已经上市的大部分“一股独大”的国有控股公司,坚持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的“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的方针。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股上市公司,逐步减持、转让国有股,国家可以小控股甚至可以退出,引入其他的大股东主体。对需要国有经济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同时,还可以引入其他相对持股较多的股东,形成相对控股或多个国有企业共同控股的结构。为此,应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为上市公司引入多个国有企业法人股东,同时要鼓励上市公司向民营企业转让国有股权,包括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开展MBO的探索了。

第三,放宽机构投资者在单个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限制,将一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给机构投资者,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成为上市公司的战略性股东,逐步提升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与监督作用。

(三)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

我国股市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市场稳定性差,投机严重,换手率高。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未对公司治理发挥积极作用,未起到稳定资本市场的作用。目前我国的机构投资者,与国外机构比较,除了规模小之外,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有限。在现有的机构投资者中,有关的投资分析人员、经济学家及其它管理专家较少甚至没有,因此,机构投资者本身的内部机构缺陷就限制了机构投资者的长期投资行为。当机构投资者随着规模的扩大,随着本身内部机制的健全,相应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将相应增强,从而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和公司业绩的提升。

我国加快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展开。(1)推出适应市场并且已经成熟的基金品种。风险投资基金和期货基金也可以适时推出,以适应一些追求较高风险收益的投资者的需要; (2)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全面引入做空机制。在目前的中国证券市场上,只存在被动性做空,做多与做空难以形成良性发展,致使市场风险越来越大。要改变这种状况,降低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予机构投资者良好的发展空间,就必须全面引入监控机制;(3)健全反欺诈和反市场操纵的法律,加强监管。机构投资者并不自然就是证券市场上的积极力量,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机构投资者更容易出现欺诈和操纵市场,因为机构投资者有更大的资金实力。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信托文化的市场上,如果没有严刑峻法,机构投资者很容易产生负面作用。

四、结语

本文从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的理论出发,对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状况,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提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的建议:重塑国有股东合格主体、由“一股独大”到多个大股东制衡及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和有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但真正合理解决公司治理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1]陈清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经济管理》,1999

(10):40-42

[2]王燕,许小年,以法人机构为主体建立公司治理机制和资本市场,改革,1997

(5)28-34

第五篇: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问题探讨的管理论文

[摘 要] 本文通过参考各种信息,分析总结了我国的市场机制、资本市场状况、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法律法规等一些影响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选择的宏观及微观方面的制度原因,并结合公司最优资本结构选择的原则、公司金融理论及相关税收政策等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从宏观资本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微观环境两个方面提出了几点相应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关键词] 上市公司资本结构

一、现代企业资本结构的理论体系

所谓企业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本来源的构成与比例关系。它不仅包括长期资本,还包括短期资本,主要是短期债权资本。狭义的企业资本结构单指企业各种长期资本价值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即长期资本中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构成比例关系。企业资本结构理论是基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着重研究企业资本结构中长期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构成比例的变动对企业总价值的影响,同时试图找到最适合企业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

二、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基本特征

1、国有股及法人股在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所占比重过大,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这种股权的过度集中与维持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作的代理成本的关系,以及如何寻找一个股权集中程度与代理成本的适度关系一直是专家学者们热切关注的问题。

2、从资本结构的优序融资理论看,企业偏好将内部资金作为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其次是债务资金,最后才是新的股权融资。然而,通过比较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发现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存在比较大差异。

中信证券债券及结构融资部副总裁刘葳介绍,各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水平差异明显,从美国经验来看,债市的发展规模明显大于股市。截至2007年底,美国债券市场的总市值占比13%~14%,而同期美国股票总市场占证券市场总值的比重目前大约是12%~13%,略低于债券市场市值。在美、日、英等国家,债券余额总量超过GDP总量的150%,而我国债券余额总量仅占GDP的53%,且大部分为国债等,公司债券占GDP比例仅3% 。

相对于滞后的企业债发展,我国2007年上市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共筹资7791亿元,而传统企业债券(除短期融资券)融资额为1777。45亿元,可转债累计发行量为295。28亿元,二者总共占股票筹资的26。6%。而美国公司2007年具有投资级的企业债有望再度超过8000亿美元(2006年为创纪录的8800亿美元),同期发行股票筹资只有530亿美元左右。

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是股权偏好型的,这与优序融资理论是相反的。优序融资理论认为:企业内部融资最优;其次是债权融资;最后才是股权融资。国内的学者主要从股权融资成本低廉等角度对此进行了解释。据有关学者对1996年~2006年期间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情况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于股权融资,募集资金占筹资额的比重居高不下。一方面上市公司大多保持了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融资偏好仍是股权融资,甚至有些公司拥有大量的剩余资金,仍然渴望通过发行股票融资。这一现象被称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

三、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措施及建议

1、国家应该改善宏观资本市场环境。具体包括:

(1)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股票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已经接近尾声,国有股和法人股将可逐步进入市场流通,在股权分置时代的同股同价、同股同权、同股同酬的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2)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提高上市公司债券的融资比例。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畸形发展的情况下,应着重扩大债券市场的规模和加强企业债券的流通性,为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3)加快完善市场机制。国有股流通的最大意义是将市场收购、兼并功能发挥出来,也就是将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发挥出来,这样市场有了淘汰机制,形成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经营管理者就不敢一味以圈钱为目的送股、配股与增发新股,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企业绩效,让广大股东满意。

2、上市公司自身微观环境的完善。完善微观环境,企业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对公司控制权的合理配置,使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以产生对经营者的有效激励和约束。

(2)注重公司的行业特性。根据企业经营的一般规律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技术密集型的公司,就要求固定资产的比重大,其自有资产的比重也就大,所以负债规模就不易过高;反之,如果是劳动密集型的公司,就要求流动负债比重相对大,其负债的比例就会相对大一点。

(3)充分利用负债融资的“税盾效应”。上市公司应主动根据公司息税前收益率的高低、公司经营收入的变动趋势、公司信用等级及债务人态度等情况调整公司的负债融资,充分利用“税盾效应”来增加公司的现金流量,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在选择负债融资的方式上,除了银行的借贷融资外,还可以发行企业债、可转债等方式进行。

虽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还不是很理想,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活动及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其资本结构一定会趋于完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是为了降低公司的加权资本成本,增加股东的财富。对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分析,为资本结构的优化提供了良好的启示。

参考文献:

[1]邓学衷:制度环境、制度创新与银行资本结构优化目标[J]。华东经济管理,2006,(4),16~17

[2]Booth,Laurence,VaroujAivazian,Asli Demirguc—Kunt,and Vojislav Maksimovic,Capital structur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Journal of Finance 56,2001,8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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