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2022-07-06

第一篇: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总结

食品科工作总结

食品科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有力指导、协作下,在我食品科各位同志的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兼顾,开拓创新,克难奋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地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确保了全区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较好的完成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2年工作基本情况

1、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制定目标任务

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局综合考核体系,确保全区人民饮食安全,我科将食品安全工作按局工作计划扎实推进。

2、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强化行业自律,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我科室积极推进和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日常检查,巡查,回访,社会宣传,定期监督检查等手段,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全区

1 学校食堂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今年8月至9月,结合“两城”创建,我局工作人员逐街逐店宣传动员、逐街逐店排查检查,全面掌握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为:餐饮服务单位总数4000余个,其中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376个,小型餐馆,小吃店2130个,无证经营户798个。此次专项检查共动用车辆200余台次,800余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506个,检查采取填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发放“两城创建”告知书和承诺书、文明就餐宣传页等共5000余份。基本持证情况为:

(一)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大约3000个,无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798个,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为80.005%;

(二)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22686人,持有效健康证15000人,持证率为66.12%。 今年9月我科在分管副局长的带领下对我局辖区内的大中专院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等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为排除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做好食品安全保障、投诉举报和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2年食品科共受理和查办各类食品安全举报3起,3起投诉举报都已圆满解决,参与和独立完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出6次,完成局交给的各项学习和培训任务。

4、自省自律,严格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2 2012年,市、区两及《餐饮服务许可证》都交由我局许可,为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的管理工作,严把餐饮服务行业的准入关,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食品科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局各科室的通力协作下,在我科室共同努力下,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廉洁自律,高效正派,亲临每一个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共受理申报资料752份,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429个,不符合开办条件不予许可248份,剩余75份未来得及做现场核查,目前没有投诉或举报事件发生。

二、存在问题

通过几个月的现场监督检查,我局辖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在各个方面都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也很多。

1、多年来各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沟通,食品就餐与食品处理区域的设置存在严重的不合理现象,食品加工区域的门、窗、地、顶不严实,容易造成尘、鼠、虫、鸟等有害物的入侵,污染环境、污染用具、污染食品;

2、卫生不清洁,表现在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厨房地、墙、顶不光洁,地面积水、墙顶脱落、油污、油垢太多;

3、食品加工、处理未严格按规定执行,清洗肉、蔬菜用

3 水池未严格分开,生、熟食品砧板未严格分开,未按生进孰出的工作要求管理;

4、餐具消毒未严格按规定执行,所使用工具未严格清洗、消毒(切肉、菜等用具);

5、食品工作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规范或没有穿戴工作衣帽的习惯,且不注重个人卫生;

6、各项管理制度、人员职责不建全,食品的购进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及验收管理规定,票、帐未严格管理;

7、食品废弃物的存放、处理不规范(多数餐饮无法单位的食品废弃物存放于厨房食品加工区,废弃物的处理无记录);

三、二0一三年工作初步计划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重道远,今后一度时期,我科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餐饮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就餐环境为主线。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继续深入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切实提高对

4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创新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进一步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与配合,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信息渠道,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4、认真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准确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髓,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5、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大对不注重食品安全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好学校食堂的安全检测工作。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信息的来源,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第二篇: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六篇

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六篇

2014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工作思路,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工作。通过扩大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来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创造安全餐饮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构建和谐县做出了贡献。现将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在加强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

从业人员,开展了专项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分期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大型餐饮单位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元旦、春节期间和中、高考期间分别召开了举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食品单位和有考生接待任务的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考生就餐点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进行餐饮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确保了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消费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抓整治,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认真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监督档案。同时,积极探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食堂、小餐饮单位许可标准和监管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改善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状况。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到现场进行指导帮扶,督促整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

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全年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75份。

二是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确定重点地段、重点单位,帮助餐饮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指导检查,按照要求建立了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和索证制度,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制度普及达到了100%;对所有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加工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共出动车辆206台次、人员689人次,监督户数705户次。

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一直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从春季开学至今,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食盐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联合教育部门专门召开了学校食堂负责人培训会,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保管、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操作要求进行了宣讲。

四是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元旦、春节、五

一、清明等节假日和两会、县党代会、管仲文化节等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让广大消费者食用到安全的肉类食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精神,我局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的

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出动车辆42台次,检查重点单位187家次。未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保障了餐饮服务环节肉类食品安全。

六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措施,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的原则,共分动员部署自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使多数单位建立了食用油脂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制度,餐厨废弃油脂有专人负责处理,有回收处理记录,有效的防止了地沟油重新回到餐桌上。

七是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在整治过程中,要求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有专人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验收及登记,让他们懂得如何索证验收货物,同时,我局制作了1套餐饮服务进货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本,统一印制发放到餐饮经营单位。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

三、抓宣传,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

一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月活动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幅,

展示宣传展板12幅次。

二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守法经营自觉性。

三是建立与新闻媒体协调机制,在县电视台采取标语滚动播放、跟踪报道形式,及时报道各类重大专项整治活动,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有声有色,扩大了社会认知度。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发动,提高了广大业主的食品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了行业自律性,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抓典型,开展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我局强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台、报社、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做法、经验与成效。同时,印发实施示范街、示范店宣传资料,向餐饮单位发放,宣传创建示范街、示范店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各餐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各餐饮单位对创建工作的认识。

二是加强组织引导。积极做好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业主相互参观学习,交流经验,对不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整改督查力度,促进各单位不断改善硬件条件提升自律意识,规范经营管理。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并完善食品原辅料进货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餐饮具消毒登记和消毒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公示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通过上述措施,以点带面,促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面貌大为改观,为明年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大多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建筑布局和工艺流程欠合理现象,再加上受条件和位置的制约,监督整改难度较大,对今后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亦有一定影响。

三是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城市居民、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法制观念淡薄,卫生习惯较差,多数文化程度偏低,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存在很大的难度。

四是我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而接管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管时间短,执法人员少,力量薄弱,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办公经费也非常短缺,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工作。

三是积极围绕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主动联合工商、教育、质监、建设和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树立监督执法的威严,增强监督执法震慑力。

四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篇

我局自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关于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阶段性工作中紧紧围绕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总结,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范围内开展了该项行动。现将开展全面检查阶段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准备,认真筹划

局领导高度重视两打两建专项工作,经常召集相关股(室)的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及时总结和了解两打两建工作的进度和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以确保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取得更大的实效:一是及早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成立两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指导全县药品强化组织领导。二做到精细管理,责任定位到人。在行动前,对具体操作进行演练,并在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目的明确,精心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突出了重点内容,细化了工作措施。本次主要任务是针对我县目前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把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重点,二是把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作为重点。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规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药品购进、存储、养护及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开展检查,注重法律宣传

1.在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方面情况。执法人员共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对辖区内1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30家乡镇卫生院,73家村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药品生产未发现有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药材的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中增重染色和掺杂掺假、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或半成品改换包装标签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品生产企业在执行GMP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2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未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走票、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检查发现存在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未按规定存储药品等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依法给与警告,立案处理。

2.对全县药品零售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不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执行以及无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药品零售药店进行了严厉打击,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立案查处;

3.互联网和广告网站的监管情况。我县无取得互联网交易药品资格

的企业,尚未发现提供药品交易的互联网信息和广告,未发现我县其他有提供药品交易信息、广告的网站。我县无药品中药材专业市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医院及卫生室对药品规范管理的意识薄弱,票据管理混乱,药品存储,养护制度不够健全,仓储设施无法达到要求,养护不及时。药品拆包装存放和使用过期药,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不按规定消毒,毁形的情况较为突出。

(二)部分单体药店和乡村药品零售企业管理不规范,门店环境条件差,药品存放混乱,防虫、防鼠、防尘和温控设施差,从业人员法规意识淡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现场检查阶段发现的问

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一是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对所生产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负完全责任,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严把原材料购进关、生产质量关、产品检验关。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以药品分类管理、药师在岗在位、药械进销存台帐、经营场所管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监管活动,不断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果,确保按要求完成检查频次、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新修订GMP和GSP贯彻实施力度,加快对软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水平;

2、探索药品监管机制建设。立足,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药品安全风险防控等机制。逐步建立完善药品监管制度:一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四是推行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及药品安全监管的途径;五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规范信息发布,科学、准确、及时、有序的发布有关信息。

第三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我局充分认识开展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重点对餐饮单位肉和肉制品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在日常监管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管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鲜肉及肉制品安全

我们要在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对使用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小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监督整改,共检查餐饮单位18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出动车辆42辆次,经过整治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能落实索证索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使用含瘦肉精及私屠乱宰鲜肉及肉制品现象。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常识宣传,确保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安全。

第四篇

一、工作成效

1、领导重视为做好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局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重点,依据省局制定的办法,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具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实施办法、操作步骤等进行了划分。

2、宣传法规为做好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局专门召开了有县城有关餐饮单位负责人会议,对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餐饮企业对在餐饮单位实行的A、B、C、三个信誉等级的评定、实行信誉等级挂牌经营等有了感性上的认识和理论上的了解。在倡导消费者知情选择的同时,调动了餐饮单位争创A级单位的积极性,促使企业主动改进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和提高诚信水平,营造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强化培训我局遵照全面贯彻、认真执行、集中培训的工作原则,对有关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接受了食品安全与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通过对餐饮业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关实施办法透彻的分析和认真的讲解,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对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4、指导到位我局首先选定对县城一家大型餐饮单位和一所中学校食堂做为试点,各有侧重,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餐饮单位和学校的领导非常重视此次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组织,责任落实到人,对职工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培训,使职工认识到此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分,找出不足并立即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适合自身特点的制度和自查制度,并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局领导亲自带队,加大指导力度,主要是指导企业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工作。

5、公平、公开、公正评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关系到餐饮业的切身利益以及事业的发展,关系到规范餐饮行业、净化餐饮行业、保护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等等一系列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不仅能充分调动广大餐饮业户的诚信自律、遵纪守

法的自觉性,同时,也能使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扎实、长期地开展下去,更便于让广大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

截止到目前本月底,经过评定,获得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优秀单位31家,良好单位80家,一般档次35家,。

二、存在问题

1、通过摸底检查发现,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致使量化工作无法及时进行;

2、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由于规模和其他条件限制,不能完全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的标准;

3、仍有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配合度不够高,对量化分级工作表现不积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全面展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区段树立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店,以点带面,全面辐射辖区,及时完成全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对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负责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健康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第五篇

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

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出台方案,明确责任

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三、重点突出,全面检查

我局把整治的重点分为:一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二是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堂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示范街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安全示店等为重点单位,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及原料的行为。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全面排查;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局三抓一加强的工作方针,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以两个工程(食品安全工程、药品放心工程),抓重点,抓薄弱环节,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指导,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安全。要立足于监督,强化市场规范建设;立足于指导,强化措施落实;立足于打假,强化质量管理;立足于科学,强化执法能力;立足于调研,强化决策能力。要大力宏扬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创建和谐的工作发展环境。

二、强化稽查工作,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

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重点环节的监管,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实现一个目标,即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和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个工程即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三个重点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全面履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参与重大事故处理的职责;四个结合,即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日

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内部执法与外部联动相结合;实现五个突破即在监督机制,监督水平、促进发展,队伍建设,行业形象上有新突破。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重点环节是:

1、非法购进、使用的医疗器械,包括牙科、骨科、手术室、计生器械等所有类型的医疗器械、诊断试剂;

2、农村医疗机构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等;

3、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

4、加大对通过邮政渠道寄递药品的查处力度;

5、个体门诊、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管理、使用、用后规范处理等;

6、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虚假、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力度;

7、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

8、加强对非处方药药店经营范围的监管;

9、加强对生物制品流通秩序、终止妊娠类药物的监管;

10、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加大对重点监管单位的抽验频次,充分发挥快检箱的作用,力争抽验检品的快检率达到100%,以科学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药品检验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药品检验资源效能。

三、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按照职能划分,履行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篇: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环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配合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 食品安全自查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

4.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5.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负责保存。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于餐饮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凡检查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听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病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要带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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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餐饮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聘请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定期对餐饮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素质。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五、每季度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凡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得缺席

七、建立餐饮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培训状况。

食品安全责任制

公司遵循“谁开单、谁负责;谁采买、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单、谁负责;谁报账、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以《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食品安全,特制定本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 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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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 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5.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6.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7.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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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凡进入本店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查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营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调料,饮料(含引用桶装水)、酒类、糖果、边销茶、干果等。

第二条 本店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的票据,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经销商在销售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商品、清真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证明,以备查验。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

1.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3.检验(检疫)证明;4.销售票据;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7.进口食品报关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接受公司统一配送单位需索取加盖公章的统一发货清单,公司有中央厨房进行配送的,需索取中央厨房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本店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进货时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购进销售。

第三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据: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四条 购进预包装食品的,要有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第五条 食品采购人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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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餐厅开办者要指导食品采购人员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食品采购人员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自行保管,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查验。

第七条 餐厅开办者要对食品采购人员索取的票证进行督促检查,重要食品(详见本制度第一条)应实行统一管理,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超市应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备查。

第八条 经食品采购人员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监部门。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一进入岗位必须自觉穿戴工作服和工作帽,食品原料进库后必须首先在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得随意放置。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证新鲜。

进入食品加工流程前,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工具,检查货物等,特别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清洗双手。使用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所用的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厨房间,对菜的清洗必须严格执行分类分开的原则,必须在指定的水槽里清洗,蔬菜要在蔬菜清洗池清洗,荤菜要在荤菜清洗池清洗,不得随意放置或冲洗。

对蔬菜的粗加工必须认真细心,多余的残叶和其中的霉变部分必须及时彻底的清除,并反复清洗,对粗加工后所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到专用垃圾桶里,盖上盖子,以防蚊蝇。

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等动物类)必须按标志的操作台,用具和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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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与蔬菜分开使用。

粗加工完成后,原料不得随意放置,必须及时放到半成品专用存放柜里面,以防蚊蝇等的。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按照餐饮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加工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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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三、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四、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五、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配备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七、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用具不得使用。

用具清洗,消毒做到; 一清、二洗、三消毒。

洗刷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粗洗冲洗分池清洗,不得与清洗其他水池混用。

用具清洁时洗洁净及热水擦洗,不留油污。

消毒后的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设备用,己消毒和未消毒的应分开存放,并在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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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保洁工作责任到人。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 理布局设施、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漂洗、采光、照明、通风、 防腐、防尘、放蝇、防鼠、防虫、漂洗以及污水处理、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加工与用餐 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隔栏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 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非手动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 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手加工、储存食品的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具,应分 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示。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 备专用车辆和密封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放一起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 等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使用。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3、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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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6、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遵循“五专”管理的原则。

投诉受理制度

一、值班经理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分管领导。

二、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

三、站在客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客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

六、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客人误解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顾客之间的联系。

八、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每次的投诉记录及时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专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专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专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4、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

(二)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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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于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二、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四、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五、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六、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七、要设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八、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1、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2、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4、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间和销毁时间。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食品药监局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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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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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①初次报告c01 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②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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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餐饮加工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鹤山市址山镇爵记饭店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为加强本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供餐以及凉菜配制、食品再加热、餐饮器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一)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二)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三)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四)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五)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凉菜配制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三)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五)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六)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七)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按下列规定进行再加热: 1 、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2 、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3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食品再加热操作规程要求

(一)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三)加热时中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要求

制定并执行食品添加剂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 “五专两公开”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认真填写采购、领用、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

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应标示 “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

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详见本规范附件2)。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接顾客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 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鹤山市址山镇爵记饭店 2014年 月 日

第五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企业诚信形象,增强自律意识,积极配合朝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我单位对食品安全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 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时刻牢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制定并实施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三、 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 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并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五、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进货台帐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 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食堂厨房垃圾做到密闭无渗漏存放,并及时清运。

七、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检查库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

八、 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九、 改善餐饮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努力提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十、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十一、服从卫生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保证不重复发生存在的问题。

十二、学生食堂不进行冷荤凉菜的制作销售。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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