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部门预算报告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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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卫计委部门预算报告

武宁县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宁县卫计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武宁县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武宁县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 第一部分 武宁县卫计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卫计委是县政府主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2 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和监督,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我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的落实措施。

(八)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完善生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

3 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执行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医学教育、计划生育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各乡镇(工业园、街道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

4 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十八)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卫计委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努力推动卫生计生改革发展。

(一)继续推进县乡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一是落实好机构整合。加快推进县妇保改扩建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县妇幼保健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署办公。二是落实好人员整合。做好专业计生人员分流工作,对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有编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到卫生院工作,其余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卫计办工作。三是落实好职能整合。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职能整合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计办在原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外增加卫生监督职能。

(二)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县级医院对接省市医院,乡镇卫生院对接县级

5 医院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实行互联互通,远程医疗,电子档案信息共享。三是推进“医共体”建设。由县级综合医院牵头,联合多家乡镇卫生院,组建1-2个“医共体”。逐步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巩固基层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本药物政策,逐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率,不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加快推进重点卫生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督促、协调、服务、跟踪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尽早保质保量完成。重点做好县新中医院建设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如期推进,力争2018年初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横路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和石渡乡、澧溪镇职工周转房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投入使用。推进120急救中心建设,2018年底初步建立起以县级指挥调度中心为枢纽、城乡急救站为网点、县域内医疗机构为支撑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在县计划生育服务建立三检中心(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检测),积极协调民政婚姻登记业务进驻三检中心,确保2018年实现三检同做。不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确保2018年全面完成180个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

三、打造医养结合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我县生态优势,结合县域医疗资源,打造医养结合的大健康产业发展模式。

6 鉴于我县开展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力争2018年全省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现场会放到我县召开。为了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在三个方面打造亮点。一是鼓励县域医疗机构签约养老机构,利用网络健康信息管理平台,为养老机构提供日常服务,整合了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高端养老机构,和县级综合医院签约有偿合作,24小时提供医疗、健康管理等高端服务,实现共赢模式。三是中医助力养生养老模式。充分利用新中医院的场地规模,设立医养结合专区。为老年人提供高端短期候鸟式养生养老服务。

四、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各项工作

围绕让全县贫困人口“看德起病、看得好病、更好防病”的基本要求。一是确保健康扶贫基本政策全面落实。不打折扣的执行健康扶贫四道防线,适时启动第五道保障线的落实。二是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增加宣传资料发放数量,开展送政策下乡等活动,提高健康扶贫政策在贫困人口中的知晓率。三是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扎实推行健康惠民制度。在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全面铺开“先诊疗后付费”,增加扶贫病床数,确保“四免五减半”优化政策全面落实。

五、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建设。一是逐步加强基层中医设施建设。在已完成11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基础上,加 7 大投入,2018年再重点打造3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院建设;二是加强对中医人才的引进和培训。计划2018年选派20名乡村中医专长医师到县中医院进修学习,并将中医医生招聘工作纳入2018年人才引进计划。三是中医诊所执业实行备案制。按照新中医药法规定,取消中医诊所审批制,执行备案制。

六、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落实重大疾病防控任务,积极开展艾滋病、结核病、H7N9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三星级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县“两会”、中高考、环鄱阳湖自行车赛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抓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继续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信息大排查。四是进一步落实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十大疾病免费救治等民生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叶酸补服等5个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七、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继续落实好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各乡镇计生经常性工作进行督查,加大业务指导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继续开展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发放国家奖扶特扶资金,

8 做好计生家庭0-6周岁子女爱心保险、阳光助学、二女(含一女)绝育户养老保险、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系列帮扶和救助工作,重点推进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人员审核等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不断深化区域双向协作及流管平台数据交流。

八、继续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荣誉称号,结合县政府开展的城市卫生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促进基层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得到提高。进一步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三、基本情况

县卫计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局本级,4个二级预算单位(计生服务站、健康教育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总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定编人数3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34人、工勤人员事业编5人。现有干职工人数86人,其中机关74人 [行政人员39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9人、借用人数26人(县医院1人、中医院1人、疾控2人、卫监1人、乡镇卫生院5人、服务站7人、计生办9人)]、服务站12人。离休2人、退休47人、遗属1人,临时人员8人。实有人数144人(含在社保发工资的退休人员47人)。设有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法监股、农卫股、医政股、科教股、政策法规股、疾控妇保

9 股、规划信息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行政许可便民股12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3个(健康教育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总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武宁县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县卫计委收入预算总额为6235.9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5738.46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92.02%。其中:经费拨款补助5263.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475万元(社会抚养费返还)。

2、其他收入468.05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7.5%。其中:县级医院2017年政府调控返还250万元、计生事务上级拨款100万元、服务站业务收入118.05万元)。

3、上年结转(其他资金结转)2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卫计委预算支出总额6235.91万元。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①基本支出1246.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 ②项目支出4552.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具体项目:纯女户养老保险2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建设5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725.18万元、乡村医生养老补

10 贴140万元、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4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322.72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442.68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25万元,计划生育奖扶特扶255万元、纯女户养老保险270万元、阳光助学36万元、乡镇计生转移支付85.5万元、利益导向机制10万元、其他计生项目24.18万元。

③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其中:乡计生办社会抚养费375万元、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服务站免费手术补助12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2%;医疗卫生6090.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68%。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2940.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15%。其中:基本工资262万元、津补贴176.5万元、十三月奖金25.7万元、医保金62.6万元、养老金87万元、伙食补助费16万元、住房公积金80万元、其他社保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30.28万元(奖金257万元、降温费取暖费7.5万元、临时工工资福利34万元、基药补助等项目1931.7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16%。其中: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15.8元、手续费1.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4.5万元、邮电费7万元、物

11 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工会经费13.5万元、其他交通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0万元(村建扶贫10万元、订刊3.4万元、探望病人吊唁3万元、爱心保险15万元,零星开支6万元、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563.4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052.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88%。其中:离休费16.55万元、生活补助0.7万元、奖励金1万、其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029.85万元(老年活动交通5万元、退休人员福利2.85万元、春节慰问系统离退人员7万元、拆迁和扶贫补助8万元、项目支出1007万元)。

⑷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乡镇计生办社会抚养费返还375万元、乡镇卫生院房屋维修50万元、服务站免费手术补助12万元。

⑸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1%。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县卫计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38.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02%,具体支出情况是: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86.2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0.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4万元、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125.75

12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61%;项目支出4552.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9.33%。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2%;医疗卫生6090.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68%。

(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15.8元、手续费1.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4.5万元、邮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工会经费13.5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总额26.5万元,全部是招待费支出。其中卫计委机关25万元、服务站1.5万元。公务用车和出国预算零万元。

第三部分 武宁县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二篇:卫计委班子述廉报告15年

述责述廉报告

县卫计委 (2016年1月)

2015年,卫计委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督促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面,我代表党委就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委专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的细化、分解,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我委相继出台了《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东海县卫生计生系统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卫生计生系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交流指导意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理钱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班子建设和个人实际,从“四风方面”入手,进行剖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剖析了思想根源,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之前都安排有关领导和科室进行调研,注重倾听不同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减少决策的盲目性,避免决策失误。凡涉及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等决策均提请党委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同时,领导班子每位成员都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当成是对自己的提醒,自觉接受和欢迎党内外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团结一心,相互补位意识较强。

二、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卫计委党委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在厉行勤俭节约和相关工作纪律方面,做到坚持清廉勤俭,简约办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没有做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事情。卫计委党委能够拥护《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

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廉洁从政情况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党委班子成员从我做起,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严格自律,率先垂范。2015年党委共组织理论学习12次,开展党员活动日专题活动11次,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的重要会议精神,尤其是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学习任务,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的行为;无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无“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无违反规定解决个人住房问题,无配备和使用超标准汽车、办公用房及其它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

(二)加大卫生计生行风整治力度。一是加强软环境建设。高度重视卫生计生行风软环境建设,不断强化教育和舆论宣传,相继开展了百日优质服务活动、警示教育活动、软环境知识竞赛等活动,并专门组织了软环境督查小组,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内部管理,有力查处损害软环境的行为,净化了卫生计生系统软环境。二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在工作中积极教育职工用高尚的医德和精湛的医术认真为每一

位病人服务,用实际行动树立卫生计生行业在人们心目中救死扶伤的高尚形象。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评议情况认真查找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召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与控制专题会议。围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深刻分析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及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有效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结合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及《医疗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纠风治理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在医药购销、卫生基建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的查处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思想政治素质还不够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工作,同事也违反廉洁自律的要求。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廉政建设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进一步构筑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真正在思想上树立慎言、慎行的自我控制意识;在工作上树立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另一方面, 我们将继续把卫生计生工作目标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不断加强广大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增强广大

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第三篇:国家卫生计生委请示报告专用纸-宿州卫计委

《“十三五”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

理规划》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6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为2.45亿人。未来一二十年,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口流动迁移持续活跃。“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的关键期,是健康中国建设的发力期,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转型发展期,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让流动人口这一重点人群在健康中国建设中掉队,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编制了《“十三五”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为编制好《规划》,国家卫生计生委就中长期人口流动迁移趋势、规划监测评估指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等重点内容开展了专题研究,并通过实地调研、召开专题研讨会、征求书面意见等方式多次征求有关专家、委内各司局和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意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除了体现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卫生与健康领域重要会议和规划要求外,还注重体现中央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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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市民化的精神,做好与相关规划和文件内容的衔接。2016年12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0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送审稿。

二、起草思路

流动人口作为重点人群,其卫生计生工作在相关专项规划中已或多或少有所体现。编制规划的思路是突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流动人口的卫生计生服务需求,明确相关目标、任务和措施。尤其是在设计重大工程项目时,着眼于已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怎样在流动人口中更好地落实,通过开展流动人口内部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和促进等项目,提高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对健康知识和服务政策的知晓率,使流动人口较充分地获得卫生计生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规划背景。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分析了“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第二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强调以改革创新服务管理制度为动力,以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以深化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为抓手,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和社会融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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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目标主要包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机制不断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动态监测和决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健全等内容,并提出了“十三五”末期主要指标的目标值。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共5个方面,包括:改革服务管理制度,强化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做好简政便民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健全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和动态监测体系,为卫生计生服务提供决策支撑。设置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流动人口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与决策支持工程3个专栏。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强调加大保障力度、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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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驻马店市卫计委

驻马店市卫计委 2017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卫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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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卫计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区域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 2

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和结算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品增补目录及河南省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我市增补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完善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应对计生家庭老龄化等制度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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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城镇社区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服务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卫计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和委属事业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2、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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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驻马店市保健委员办公室

4、驻马店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5、驻马店市计划生育协会

6、驻马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7、驻马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培训中心

8、驻马店市人口和计生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9、驻马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驻马店市卫生监督所

11、驻马店市妇幼保健所

12、驻马店市结核病防治所

13、驻马店市中心血站

14、驻马店市中医院

15、驻马店市卫生学校

16、驻马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年预算批复收入总计169830.61万元,支出总计169830.61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年支出预算合计16983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16.61万元,占99.58%;项目支出7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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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0.4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0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5783.86万元,占63.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1.48万元,占24.06%;商品服务支出417.40万元,占4.6%;专项业务支出714万元,占7.82%。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92.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8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1.4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3.7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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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卫计委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7.4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123万元;政府采购其他网络设备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20.52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我委对“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资金实施过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0万元;2017年拟对“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资金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26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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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篇:学习国家卫计委制定

学习国家卫计委制定“九不准”规定心得体会

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通过学习,我深刻地领悟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这一句话的深刻含义,体会到做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医务人员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医务人员要肩负着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要做到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因此,作为一名基层医务人员,我是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但我也感觉到我的神圣使命。“九不准”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避免了我在医疗工作中出现错误。正像医生职业道德所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我一定会遵守“九不准”的规定,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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