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德育论文范文

2022-05-13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中小学德育论文范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具有整体构架的育人格局、符合规律的目标设置、重点明晰的内容安排、传统与现代的恰当融合等特点,对中学德育课程改革提出了坚持正确方向的政治担当、培育客观理性的科学精神、铸就自觉理性的法治意识、唤起坚定自觉的文化自信等价值导向和德育使命。

第一篇:中小学德育论文范文

从体验式德育审视中小学德育困境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德育普遍奉行知性德育观,但其存在德育内容知识化、德育教学灌输化、德育主体边缘化、德育过程简单化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呼唤体验式德育。体验式德育的内容以丰富的生活为源泉、教学以多样的实践为形式、彰显平等的主体间性关系、过程以交融的知情意行为表征。体验式德育德育可通过自然体验、生产劳动体验、磨难体验、志愿者活动体验、传统活动体验等类型进行操作,创设情境、唤醒体验、平等对话、反思内化等是体验式德育实施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德育问题;体验式德育;体验类型;操作路径

一、体验式德育的重要性:知性德育观下中小学德育现存问题

1.德育内容知识化:

当前多数中小学把德育等同于道德知识的传授,片面强调道德理论的灌输,认为只要学生记忆充分的道德知识,掌握一定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能力,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高尚的道德。知性德育观下的德育内容注重浅层道德符号的机械性记忆,而缺乏对蕴藏于道德知识表层结构之下的内部意义的眷注,欠缺对蕴含在道德生活世界的内在价值的重视,缺少对与所授道德知识息息相关的学生生活的关注。学校德育内容过于理想化,脱离学生生活、社会生活,脱节于学生成长规律。德育内容通常显现为深奥的理论、抽象的内容、单一的准则,严重脱离了学生的实际,德育内容的编排以应试为指向,“唯智主义”倾向导致重智轻德、以智代德现象泛滥,教师只是不断地向学生讲授道德知识,然后凭借笔试评价学生是否掌握所授的“道德”。

2.德育教学灌输化:

目前中小学德育课堂教学形式单一,主要通过直接德育课程展开;教学方法单调,道德教学主要依靠课堂中的讲授法;德育教学以单向灌输为主,重理论说教而不重活动养成。德育教学往往忽视学生的个性特征和内心体验,仅仅注重道德规范的逻辑体系;片面强调道德规范的外部灌输,而不重视学生的内在道德需要;往往通过说教传授道德规范,通过学习间接经验获取对德育内容的认识。致使学生在学习中只重视对道德知识的识记与背诵,而不去践行所学的道德准则。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学校里的学习不是毫无热情地把知识从一个头脑里装进另一个头脑里,而是师生之间每时每刻都不得在进行的心灵的接触。”[1]德育教学形式化倾向严重,教学内容并未紧贴学生的实际思想,德育活动不注重学生知情意行的实际体验而流于形式。当前德育教学以教师向学生单向度的信息输入为主,单纯的理论讲授并不能有效激发学生对道德的有效判断和情感认同。

3.德育主体边缘化:

知性德育观下的德育教学简化为教师讲授学生听课的“一言堂”式的知识传递,教师与学生被禁锢在预设的道德规范框架中,缺少道德主體的参与,缺乏对道德主体生活的关注,导致德育主体边缘化,使得道德学习成为抽象掉个人生命的异化过程。教师仅成为德育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变成盛装德育知识的容器,德育异化为对道德知识体系的背诵,学生难以体会道德知识的内在价值,更难以将其应用于复杂多变的道德生活中。在知性德育观指导下培育出来的学生容易产生知行脱节、知易行难、知而不行等现象。在日常德育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蜕变为纯粹的主客体关系,甚至更多是权威与服从关系,教师作为思想道德知识的权威凌驾学生之上,表现为掌握丰富道德知识的教师教导蒙昧无知的学生,学生在接受枯燥的道德教条时处于一种服从地位,成为被动的接受者与旁观者,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交互主体性缺失。

4.德育过程简单化:

知性德育观指导下的德育过程被简化成为教师通过课堂语言讲授、教学逻辑分析将道德理论传递与灌输给学生,德育过程异化为学生对道德知识的单纯记忆与背诵。当前德育过程忽视了道德生成过程的实践性、生成性和情境性,学校为达教学方便把知识德育编排成课程,形成专门的德育理论教学,将德育简化成知识德育,知识德育又演化成课堂灌输。纯粹的知识德育是从社会生活中抽取出来的,不联系社会生活就变成了僵硬抽象的教条,与学生生活的世界相隔离,学生很难将德育信息内化为自己的道德信念并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导致学生仅成为拥有道德知识的人、而非具有完整道德精神的人。目前学校德育过程更多的简化为以管代教,多数教师认为德育就是管住学生,让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规矩矩不违规违纪,再添加些许奖惩手段,就会达到德育教学的目的,而忽视了学生的道德情感体验、道德意志塑造、道德行为养成。

二、体验式德育的可能性:体验德育的优势

道德体验是一种含有价值判断的关系融通性体验[2]。体验式德育是主体处于某道德情境中,在原有道德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想象、移情、感悟等多种心理活动,产生含有价值判断的新道德观念、情感、态度、行动的体悟过程。“体验作为情感教育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既有认识论的意义,即用体验的方式达到认知理解;又有本体论和价值论的意义,即体验是人的生存方式,也是人追求生命意义的方式。”[3]体验式德育具有亲历性、平等性、情境性、反思性等特征。

1.体验式德育内容重视活动体验:以丰富的生活内容为源泉

体验式德育内容以学生日常生活为着力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社会,以活动体验为感悟载体,实现德育内容生活化。生活世界是德育的源头,德育应来源生活并回归生活且指导生活实践。正如杜威所言:“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成为真正的教育,品德教育同样也要而且必须通过生活发出力量才能成为真正的品德教育。”[4]体验式德育把德育知识的讲述寓于社会生活之中,有机结合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不再仅仅灌输道德理论,将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相融通,重视蕴藏于道德知识表层结构之下的生活意义,关注与所授道德知识息息相关的学生生活。体验式德育内容具有生成性、情景性、拓展性,紧扣学生的日常生活,不为学生预设好应形成哪些良好品质,而让学生在体验、对话中自己感悟。真正具有“道德”意义的道德教育,不是把社会现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灌输给学生(虽然这是必要的),使学生成为一个个“美德的集合体”,而是启发和唤醒学生的道德自觉和道德良心,在对道德范畴进行深刻的内心体验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树立道德理想,领悟人生真义。[5]

2.体验式德育教学注重实践体验:以多样的体验实践为形式

体验式德育教学强调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是“做中学”与“思中学”的结合,主张教学不仅要传授道德知识,更要在体验中把认知、情感与行动统一起来。体验式德育教学形式多样化,包涵情感体验、实践体验、角色体验、自然体验、交往体验等多种形式;教学方法种类繁多,道德教学课选用体验法、谈话法、讨论法、陶冶法、探究法等方法;教学摈弃单向灌输为主导的教学,重活动中体验、感悟、养成。体验式学习既是认知过程也是实践过程,在体验教学中,教师可依据学生实际的道德生活经验和社会现实的道德背景,创设让学生主动参与的道德体验情境,引导学生自主地进行道德选择与判断,成为一个自主的道德学习者。体验式教学重视生活世界与书本世界的联系,引导学生在与人际交往、模拟环境中体验生活,自主建构道德能力,从道德服从走向道德自主。体验式德育教学强调体验者的内心体验,注重主体在多种生活情景中的情感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地去发现道德世界,体验的最终目的是使体验者以内化的道德指导自己的行动,进行道德实践。

3.体验式德育彰显民主师生关系:以平等的主体间性关系为呈现

将道德教育过程由传统的主体与客体间的权威服从的关系转化为新型的主体与主体间的民主交往关系。[6]在体验式德育中,主体与客体在体验中互为主体,主体融入客体,客体趋向主体,彰显被遮蔽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教师和学生都是体验的亲历者和意义的建构者,教师不能作为道德知识的权威凌驾于学生之上,师生之间是平等的,处于交互主体的关系中。学生不是简单装载德育知识的容器,不是旁观者而是亲历者,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意义的建构者,是拥有自我意识的独立主体,是学习共同体的重要体验者,是在信念、情感导引下谋求自我发展的生命个体;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德育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学习共同体中的引导者、活动的参与者,在平等的氛围里与学生共同体验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每个教师和学生都是德育教学的创造者。师生之间的关系正在趋向于超越主客体,即彰显主体间性关系,师生两个主体在交谈、对话中完成教育任务,道德体验中的对话是人格平等的对话,学生与教师的关系不再是主从关系、正误关系,双方都是平等的体验者,只是双方承担的角色和责任有些许差异。

4.体验式德育过程关注内化:以交融的知情意行为表征

体验式德育过程是体验者的认知活动、体验活动与践行活动的结合,实现了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的统一,既要把教育者所传递的道德信息内化为学生的道德信念,又要将学生的道德信念外化为其道德行为。德育过程的本质是学生主体德性与外界的不断矛盾和冲突中不断自我生成和发展的过程,是学生主体不断选择道德信息、进行道德体验、影响主体道德行为的过程。正如瓦西留克所说:“人,永远是自己也只能是自己才能体验所发生的事情以及产生危机的那些生活环境和变化。谁也不可能代替他这样做,就像最有经验的老师也不可能代替自己的学生去理解所讲的内容一样。”[7]体验作为道德认知内化的催化剂、主体情感的生长剂和道德信念的稳定剂,把道德过程中的知、情、意、行各个环节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诱发和唤醒学生丰富的道德体验,加速道德知识向道德行为的转化,使道德行为由单一的意志行为变成意志行为和习惯行为的统一体。德育体验模式的构建重在组织有效的道德实践活动,创设富有感染力的德育情境,引导学生通过亲身经历或内心感受,提升学生道德认知,引导道德情感,磨炼道德意志,深化对道德的理解,进而转化为道德行为,真正实现知情意行的整合,促进德育内化过程顺利运行。

三、体验式德育的操作性:德育体验的类型与步骤

1.德育体验的类型:

中小学德育要重视学生的实践体验,实践是学生道德认识的基础,也是学生道德形成、发展的源泉,德育体验活动应在学校、家庭、社区、乡村、大自然中广泛推行,德育体验包括自然体验、生产劳动体验、磨难体验、志愿者活动体验、传统活动体验等类型。

自然体验:随着都市化的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生活环境变化,学生接触大自然的机会渐少,体验德育应当加深学生对大自然、对农村生活的体验,提高道德实践能力,为学生体验自然创设机会,鼓励学生到农村、大自然体验学习,如定期让学生去森林、田野、山村、动植物园观察探索。生产劳动体验:劳动是对学生进行德育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之一。体验德育可以指导学生开展农作物种植、集体做饭、捕鱼打猎、养蚕养鸡、采茶制陶等体验活动,在体验劳动的过程中感悟生活。磨难体验:当今中小学生的忍耐磨难能力匮乏,学校、家长、社会应联合组织学生到困苦的环境中去体验艰苦生活,培养吃苦耐劳、生存能力、坚忍意志,树立克服困难、积极生活的决心,如体验古老农村生活(挑水、生火、推磨、砍柴)、开设家政课(洗衣、做饭、扫地)、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开展“吃苦夏令营”、举办“军事夏令营”等活动。志愿者活动体验:通过志愿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重视公益、帮助他人、无私奉献的观念,形成集体意识、关爱意识,实现自我价值。志愿者行动包括維护交通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治安、扶贫帮困、环境保护、助残送暖、咨询服务、防火防灾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传统活动体验:通过建设具有传统特色的校园文化来优化德育环境,使学生在校园内接受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开展书法、茶艺、雕刻、国画、戏剧、古典音乐等古典文化课程,参加当地民俗中的传统活动,加深学生对历史与传统文化的理解,使学生尊重古典文化的历史与传统。

2.德育体验的步骤

创设情境、唤醒体验、平等对话、反思内化等是体验式德育实施的有效路径。

创设情境,触发学习欲望:体验从获得感受开始,所以体验式德育首先要创设情境,为受教育者提供感受的场域,以触发其感受,引导其产生道德情感。在德育过程中,依据学生真实的生活场景,营造富有感染力的真实的道德关系,选择、创设具体的德育体验情境。通过故事叙述、环境模拟、图片再现、视频呈现、音乐烘托等方式,创设富有感染力的情境,使学生置身其中,激发他们的情感。

唤醒体验,引发情感共鸣:“人对道德价值的学习以情感——体验型为重要的学习方式。”[8]导入已创设的情景,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参与,引导学生自主体验道德情境,利用已有的条件驱动其道德情感,捕捉多样的诱发唤醒线索,实现德育的情感共鸣与环境共鸣,唤醒内心情感体验,在个体亲身经历和同伴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感悟。

平等对话,交流道德理解:引导者与体验者共同融入某道德氛围,双方在平等的氛围中敞开心扉,创设民主、平等、合作的对话氛围,进行开放式对话,交流自己的所思所感,诱发道德体验,在讨论互动中获得体悟。正如米德所指“真正的交流应该是一种对话”。[9]在对话中,师生及生生之间可以真实地表述自己的感想,自由地交流自己的情感体验,通过对话激发其他人的思维,唤醒关于生活的回忆,使学生对道德规范产生切己的理解和领悟。

反思内化,提升道德境界:体验者和导引者在体验与对话后,进行理性思考与内察反思,最终生成自身的生态德性,以求道德境界的不断提升。通过道德反思、切身体验获得的东西,才会真正进入学生的内心世界,成为其自身品德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而不断提升道德境界。

参考文献:

[1]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杜殿坤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315.

[2]刘惊铎.道德体验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71.

[3]朱小蔓.情感教育论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4]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赵祥麟,任钟印,吴志宏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5]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

[6]张华.论道德教育向生活世界的回归[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8,1:25-31.[7]戚万学,杜时忠.现代德育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

[8]瓦西留克.体验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9][美]玛格丽特·米德.代沟[M].曾胡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88.

基金项目: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一级学科基地研究生创新课题研究项目

作者:余晓芬 倪素娟

第二篇:《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对中学德育课程的价值导向

摘 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具有整体构架的育人格局、符合规律的目标设置、重点明晰的内容安排、传统与现代的恰当融合等特点,对中学德育课程改革提出了坚持正确方向的政治担当、培育客观理性的科学精神、铸就自觉理性的法治意识、唤起坚定自觉的文化自信等价值导向和德育使命。落实《指南》精神,要准确把握德育课程的功能定位、知识传递与品行养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等理论和实践问题。

关键词: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学德育课程;核心素养;价值导向

教育部新近颁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社会发展对合格公民培养的要求,对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做出了顶层设计。作为指导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南》将成为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德育课程教学的基本导向。以《指南》为价值导向,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探讨新时期中学德育课程的使命,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主要特点

《指南》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体系、内容安排、实施途径和要求、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出了意见,阐明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性质和方向,总结了已有的优秀经验,总体上回答了“立什么德”“树什么人”这一德育的根本理论问题,以及如何“立德”和如何“树人”的德育实践操作问题,极具指导性和针对性。综观《指南》内容,与以往不同时期颁布的关于学校德育工作各种文件相对照,《指南》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整体构架的育人格局

《指南》开篇就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德育工作体系指的是从方向确定到常态运行的德育工作内在运作机制,解决的是学校德育如何开展的操作性问题;德育工作格局是指德育在学校教育时空中的定位与架构,解决的是学校德育的人力、时间、空间的资源配置问题。“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的德育工作格局意味着,在人力资源上,所有教职员工以及凡与学生成长直接相关的人都是德育主体;在时间上,德育要贯穿于学生学校生活以及家庭生活、社会活动的全过程;在空间上,德育要弥漫于学校以及家庭、社区的各个场合。这样的德育就是整体开放的育人格局,而不再是“专门的人在专门的时空做专门的德育”那种孤立封闭的育人格局。

(二)符合规律的目标设置

在中小学德育目标的设置上,《指南》提出了层次分明的学段目标。在各个学段始终贯穿爱党爱国爱人民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的前提下,小学低年级以基本的文明行为习惯教育为重点,小学中高年级以初步的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教育为重点,初中学段以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教育为重点,高中学段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为重点。大致以三年为一个阶段,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逐步提升,体现了遵循中小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的科学精神,反映了既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又认可不同层次价值观念存在的务实态度。

(三)重点明晰的内容安排

我国在德育内涵、外延的界定上采用的是“大德育”概念,这是基于我国的教育传统和国情社情的恰当选择,但是“大德育”概念也会带来实际工作中的困惑,容易造成“德育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的泛化现象。所以,对德育内容的梳理、重点的明晰是较难把握的问题。《指南》删繁就简,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德育重点内容即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其他德育内容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专题教育中统筹安排,从而改变了以往包罗万象、不分主次、平铺罗列的德育内容呈现方式。

(四)传统与现代的恰当融合

无论是德育目标设置,还是德育内容安排和途径设计,《指南》始终体现着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吸收现代文明成果的开放包容气度。如,一方面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另一方面重视规则意识、民主法治观念、国际视野和国际理解素养的培养;一方面强调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等良好品行的养成,另一方面关注“推动实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消费”、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正确对待“洋节”等现实问题。这就使《指南》既承载厚重的德育传统内涵,又充满富有时代气息的德育内容,体现了“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的宗旨。

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提出的中学德育课程使命

《指南》的颁发,无疑将对中学德育课程教学产生重大影响,广大教师应该深刻领会《指南》精神,把握其价值导向,并落实在学生核心素养培养过程中。综合德育目标、内容、途径和要求来看,《指南》对中学德育课程所展示的价值导向和提出的德育使命集中體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正确方向的政治担当

《指南》将坚持正确方向作为首要原则,明确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中小学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主导权,保证中小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教育学生理解、认同和拥护国家政治制度”。中学德育课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是帮助学生确立思想政治方向、增强社会理解和参与能力、提高法律与道德修养的公民教育课程” [1]1。无论什么学段的德育课程,政治性、思想性都是第一位的,不能因为课程教学中的人文性、审美性、趣味性的手段运用而弱化政治性和思想性。

中学德育课程在政治方向上的担当,集中体现为培育学生的政治认同。政治认同不是抽象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在当今中国,政治认同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包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核心内容。培育学生的政治认同,最根本的就是要达成对这些核心内容的认同,只有如此才会拓展到对制度、政策、价值观等其他对象的认同。可以说,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是中学德育课程贯彻《指南》精神,培育学生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的首要任务。

(二) 培育客观理性的科学精神

《指南》强调德育工作要符合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提出层次分明、螺旋式上升的学段德育目标,这是一种科学精神和理性态度的体现。科学精神是贯穿于认识与实践活动中求真务实的思想状态和思维方式,表现为对待事物严肃认真、客观理性的态度。科学精神的培育需要以一定的知识积累和思想认识为基础,因此《指南》将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培育科学精神的德育目标落在了高中学段,这就是“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学会正确选择人生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具备自主、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当然,科学精神的培养是所有课程共同的责任而不只是德育课程的任务,但是,从为科学精神提供思想理论基础的角度看,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特别是《哲学与文化》课应该发挥主要作用。

(三)铸就自觉理性的法治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从理念逐渐落实到实践,说明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着手构筑法治体系。完善的法治体系必须以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为廣大社会基础,否则就是空中楼阁。《指南》将法治意识的培养贯穿于各个学段的德育目标,小学中高年级要引导和帮助学生“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初中学段“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高中学段“增强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法治观念”。法治意识除了“主动自觉地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发自内心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4之外,还蕴含着处理事务讲规则、解决矛盾依法律、合理承担社会责任的理性自觉,因此,法治意识的培养除了以《道德与法治》《政治与法治》等显性课程为主要担当,还需要有其他德育课程模块的隐性涵育。

(四)唤起坚定自觉的文化自信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指南》明确的重要德育内容,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重要的德育目标。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2]。文化自信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传统和内在价值的充分肯定,也是对自身文化发展进程和生命力的坚定信念。[3]在当下中国,文化自信主要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以文化自觉为前提的,而文化自觉首先是要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其他文化,然后才能在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可以说,文化自信是在文化自觉的唤起和增强中实现的,中学德育课程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了解其历史渊源、发展脉络、精神内涵,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从而唤起学生的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

三、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中学德育课程贯彻《指南》精神,必然落实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而中学德育课程正在经历新一轮重大变革,如何贯彻落实《指南》精神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是值得深入思考与探索的问题。基于上述分析,《指南》所提出的目标任务的最终价值指向就是培养学生的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文化自信、社会责任意识等良好品质,这与中学德育课程所追求的核心素养具有共同性,因而贯彻落实《指南》精神与中学德育课程改革是契合的。但是,从“三维目标”到“核心素养”,从《思想品德》到《道德与法治》,从《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到《经济与社会》《政治与法治》《哲学与文化》,无论是专业理论上还是教学实践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为适应这些变化和落实《指南》精神,有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我们准确认识和把握。

(一)德育课程的功能定位

长期以来,德育课程一直是定位为学校德育的主渠道,其他课程只是发挥渗透性作用,《指南》对此做出新的阐述,提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要“严格落实德育课程”,“发挥其他课程德育功能”,“用好地方和学校课程”。这一变化的实质是为了落实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对于德育课程,从学校德育的主渠道成为主渠道“之一”,表面看来似乎是功能的弱化,但其实并没有削弱。这是因为:第一,德育课程的任务没有减轻,并且更进一步明确指向核心素养的培育;第二,德育课程要担负一定的统筹协同责任,德育内容要融入各门课程教学中,整合到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必须要有意识地设计而不能是随意而为,这就需要各门课程的统筹协同,在这过程中,德育课程及其教师无疑应该发挥主导作用。这就意味着德育课程从单一的德育课程教学功能向各课程德育统筹指导功能拓展。

(二)知识传递与品行养成

《指南》十分强调中小学德育“以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为重点”,要坚持常态开展,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为达成这一目标,对于德育课程来说,就要改变以往课程教学偏于知识传递和记诵应考的积弊,回归德育本义。这一点在新一轮的课程改革中已有所体现,如《道德与法治》课根据学习内容设计安排了许多具体方法技能的学习指导,更多采用调查研究、参观访问、角色扮演等方法,让学生在生成性的活动中,积极表达、善于思考、习得方法、努力践行;新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要“构建学科逻辑与生活逻辑、理论知识与生活关切相结合的活动型学科课程”。知易行难,知行不一是教育的千古难题,我们不期望本次课改能解决这一难题而达到知行合一的理想状态,但需要有这样一种意识:德育课程需要有知识传递,但不是主要目的,良好品行的养成才是价值目标。

(三)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教育界对于课程名称、课程内容、道德与法律的内容整合问题展开了讨论,出现了不少疑虑,这种情况也将会在新编《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施后在高中阶段延续。要消除对德育课程改革的疑虑,将法治意识的培育贯穿于从小学到高中的德育课程始终,必须对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有清晰的理论把握。

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进步,需要一系列的手段和力量来保障和调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道德和法律。法律是刚性规范,道德是柔性规范,二者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作用具有不同特点,表现为:法律是惩罚性的,道德是防范性的;法律的作用是外在的,道德的作用是内在的;法律的要求是基本的,道德的要求是崇高的。可见,道德与法律的作用是互补的,二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从这一原理出发,我们就可以在课程教学中把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衔接的逻辑路线:法治教育是让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底线意识、规则意识,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道德教育是要使学生在此基础上养成更高层次的思想品德,成为具有良好品行的好公民。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S].2016.

[2]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J].北京大学学报,1997(3):17-22.

[3]韩震.中国文化建设的历史方位——兼论文化自信[N].光明日报,2011-10-16.

作者:蔡志良

第三篇:全面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构建德育工作新格局

编者按: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2017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简称《指南》)。为此本刊选登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的答记者问,以及专家对《指南》的解读,以便基础教育工作者参考。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中小学德育工作社会关注度很高,请介绍一下出台《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背景是什么?

一是落实党和国家对德育工作的要求。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德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对中小学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指明了方向。特别是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激励学生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树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

二是适应德育工作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德育工作成效显著,中小学生思想道德行为表现积极健康向上。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重知识传授轻实践养成,德育工作各学段之间未形成有效衔接,德育的方法途径单一,德育工作体系不够完善,德育工作缺乏常态有效开展机制等。因此,中小学德育工作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

三是回应基层教育部门的期盼。一些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反映,德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工作方方面面,还涉及家庭、社会,希望教育部能够出台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德育工作指南,明确中小学德育工作“做什么”和“怎么做”,将德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因此,这次出台《指南》就是为中小学校开展德育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也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导、评价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2.《指南》是如何制定出来的,请介绍一下《指南》的研制过程?

《指南》的研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深入调研。2016年6月,我部专门组建了课题组,开展《指南》的研制工作,邀请高校德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地方中小学德育干部、学校德育工作者参与,在全面梳理政策文件,调研摸底地方情况,分析归纳各地德育工作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指南》基本框架。

二是研究论证。2016年下半年,我部将文稿征求了高等院校的学者、中小学校长、党组织书记、班主任及品德课教师的意见,对《指南》的基本结构、呈现方式、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实施途径、保障条件等进行论证,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

三是修订完善。今年上半年,我部就文稿先后征求了中央宣传部、团中央等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长教师、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的意见。在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指南》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3.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应该遵循怎样的指导思想?

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关键在于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构建德育工作的“一个体系”,不断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深化德育工作的“两个结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德育工作合力。要抓好德育工作的“三个关键点”,要以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为重点,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为抓手,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4.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把握好哪些基本原则?

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把握“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中小学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主导权,保证中小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二是坚持遵循规律。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注重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行为习惯养成,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坚持协同配合。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引导家庭、社会增强育人责任意识,提高对学生道德发展、成长成人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四是坚持常态开展。推进德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创新途径和载体,将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求贯穿融入到学校各项日常工作中,努力形成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德育工作长效机制。

5.请介绍一下中小学德育目标是什么?

《指南》明确提出中小学德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強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理解、认同和拥护国家政治制度,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突出分类指导,根据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教育规律,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四个阶段,《指南》提出了分层次的德育目标,明确不同阶段具体目标要求,既强调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又突出德育的有机衔接和逐级递进。

6.请问中小学德育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围绕德育目标,《指南》提出中小学德育的“五项主要内容”: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觀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革命文化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培养学生对党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不断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

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精神内涵,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四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加强节约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开展大气、土地、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祖国的大好河山和地理地貌,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推动实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自觉劳动的生活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认识自我、尊重生命、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人生规划以及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7.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有哪些,如何利用好这些途径?

德育工作重在落实,要把德育的目标和内容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到学校日常管理的各方面和各环节中,在总结提炼各地德育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可操作性,《指南》提出了“六大实施途径”。一是课程育人,从严格落实德育课程、发挥其他课程德育功能、用好地方和学校课程等方面,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文化育人,从优化校园环境、营造文化氛围、建设网络文化等方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让校园处处成为育人场所;三是活动育人,利用节庆纪念日、仪式教育活动、校园节(会)、团队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以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学生;四是实践育人,通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劳动实践、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五是管理育人,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从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细化学生行为规范、关爱特殊群体等方面,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的细节之中;六是协同育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构建社会共育机制,争取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学校德育工作。

8.如何确保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有效实施?

《指南》对保障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有效实施提出了五项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小学德育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校长要亲自抓德育工作,规划、部署、推动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要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

二是加强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将德育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提供德育工作必需的场所、设施,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配齐相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等。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德育队伍人员培养选拔,优化德育队伍结构,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要有计划地培训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干部、班主任、各科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团干部,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德育理论。

四是加强督导评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区域、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学校要认真开展学生的品德评价,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是加强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校要组织力量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 郭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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