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律师事务考试重点

2023-01-04

第一篇:电大律师事务考试重点

律师事务考试重点

律师、仲裁与公证考试重点

1.民事权利能力(哪些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区别选择)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银致他人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3.合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转让)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合同一方当事人把手上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的承受这些权利和义务。

只有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才能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对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4.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无主物的归属)???

可按先占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党国

5.侵权之诉、违约之诉竞合,怎么处理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6.犯罪中止(哪些属于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的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的避免了危害结果;

7.行为性质判断——诈骗、盗窃、抢夺、抢劫。

8.罪名:非法拘禁、过失致人死亡

9.犯罪心态:故意、过失,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10.两个人构成共犯?单选

11.律师拒绝辩护或代理(哪些情形下)

12.哪些人不能发律师执业证书

受过刑罚,过失犯除外;吊销执照或开除公职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

13.违反了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受贿、、、)

14.违反了律师职业规范

15.仲裁程序(哪些违反了规定)

16.律师的法律责任:指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定义务、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总称。

17.律师的资格:指的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公民从事律师执业必须具备的身份特征,是成为律师的前提条件。

18.公证法律关系:国家公证机构依据国家赋予的职权,在公证活动中由公证法所确认和调解的与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9.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将他们之间已经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20.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在民事诉讼中,律师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利,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正当代理范围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行为。

21.律师事务所的形式(类型)

个人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国资律师事务所;

22.公职人员可以做律师吗?

公务员不得兼任律师;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律师。

23.律师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的程序

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24.律协的性质定位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25.律师职业资格的取得方式(21到25为判断)

考试为主,考核为辅。

26.律师的法律责任(民事、刑事、行政、条件)

27.公证文书满足哪些条件才有强制执行力

经过公证;给付为内容(货币、物品、有价证券);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28.仲裁和诉讼,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裁定不执行裁决(26到28为简答) 没有仲裁条款或者协议;超越范围或权限;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仲裁员违法;违背公益;被申请人未被通知或陈述意见——涉外;

29.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论述)?

拒绝辩护权或拒绝代理权;调查取证权;查阅案卷权;出庭诉讼权;人身保障权;言论豁免权;会见通信权;不受干涉权;其它相关权利;

30.如果你是???的代理人,提出代理意见、询问,论在不同的立场提辩护意见——民事案件(案例)

参考记忆:律师刑事诉讼代理与民事诉讼代理及刑事辩护的关系

(一)刑事诉讼代理与民事诉讼代理的关系

刑事诉讼代理与民事诉讼代理 都属诉讼代理,但二者又有很大差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代理的对象不同。刑事诉讼代理的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 讼当事人;民事诉讼代理的是民事或经济案件的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第二,代理案件的性质不同。刑事诉讼代理的是刑事案件;民事诉讼代理的是民事案件或经济 案件;第三,适用的法律不同。刑事诉讼代理适用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代理适用的是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第四,代理的内容与后果不同。刑事诉讼代理围绕着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所产生的后果直接涉及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诉讼代理围绕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确定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二)刑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

两者都属刑事诉讼的范畴,但又有差别:第一,代理的对象不同。刑事诉讼代理的对象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 人;刑事辩护帮助的对象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第二,代理的目的不同。刑事诉讼代理是帮助公民行使控诉的权利,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刑事辩 护的目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不受或受到较轻的处罚。第三,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不同,刑事诉讼代理律师受委托人代理权限的制约,没有独立的诉 讼地位;而刑事辩护律师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第二篇:2014电大《公共关系学》考试重点

公共关系的概念及其要素:公共关系状态是指一个组织所处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舆论的状态,即这个组织在公众心目中的现实形象。公共关系是由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传播三要素构成的。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社会组织,客体是社会公众,联结主体与客体的中介环节是传播。

开展公共关系活动的基础:公共关系活动是主观见诸客观的一种社会实践,当一个组织自觉地采取各种公共关系手段去改善原有的公共关系状态时,就是在从事公共关系活动。

公共关系状态的概念:公共关系状态是指一个组织所处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舆论的状态,即这个组织在公众心目中的现实形象。

公众的基本特点和分类:公众的基本特点是与一个社会组织发生直接或间接关系,对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现实的或潜在影响力的个人、群体和社会团体。公众分为两大类:内部公众与外部公众。

现代公共关系产生的社会条件:公共关系的产生及传播,是20世纪人类文化史上的重大事件,在这短暂而又具有传奇色彩的事件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必然性。

一些著名的人物和事件:科学管理理论以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工程师泰勒为代表。他在美国首创流水线工作法,有“血腥的泰勒”为恶名。1911年,泰勒系统总结了他的管理学说,出版了《科学管理原理》一书,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生产作业标准化、工时利用科学化、管理权利层次化、劳动分配合理化等原则。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比传统的经验管理有了重大的发展,确实起到了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其理论的核心仍然是如何控制机器的附属品——工人,以便更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全员公关的概念:是指社会组织中所有工作人员都参与公共关系活动,简称全员PR,其意义在于增强组织全体员工的公关意识,上下齐心合力搞好公关工作。

公关对提高员工的素质要求:员工素质是指组织员工的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道德、法律观念等方面的综合品质。通过公共关系管理,组织可以在公众至上意识、交往合作意识、个人形象意识、与时俱进意识等方面提高员工的素质。

公共关系公司的概念:公共关系公司,又称公共关系顾问公司或公共关系咨询公司。它是由各具专长的公共关系专家和公共关系技术人员组成,受具体企事业单位委托,为其开展公共关系工作提供设计方案、决策参考的社会服务机构。

公关人员应具备的能力有: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宣传推广能力、社交能力、创新能力

知名度的概念及美誉度的关系:知名度是公众对组织知晓和了解的程度,是反映组织社会名气大小的客观指标。美誉度则是公众对组织的信任和赞许程度,是组织社会名誉好坏的客观指标。一个组织的形象好坏,通过知名度和美誉度两个指标就可以反映出来。

公共关系模式:所谓公共关系模式,就是指由一定的公共关系目标和任务,以及为实现这种目标和任务所应用的一整套工作方法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

交际型公关的概念:交际型公共关系模式以无媒介人际交往为主,目的是通过人与人的直接接触,为组织广结良缘,建立起社会关系网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公关评估的方法有:直接观察法、内部外部监察法、传播统计法和公众行为检测法。

良好员工关系的意义:员工是形成组织力量的主体,是组织创一流产品或服务的主力军,是塑造和推销组织形象的积极因素。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可以培养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向心力和凝聚力,其重要意义可表现为:1.组织需要通过员工的认可和支持来增加内聚力;2.组织需要通过全员公共关系增强外张力。

媒介关系:媒介关系也称新闻界关系,是指社会组织与新闻界的关系。

社区关系的特点是:空间区域性强、生活联系面广、文化背景相近、利益分享相关。 政府关系(政府公众):是指社会组织与政府及各职能机构、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即组织与政府沟通的具体对象之间的关系。

电视的优点:

1、电视将文字、声音、图像、动作四者的传播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最生动直观的传播工具,给人以最大限度的真实感。

2、电视机的普及率不断提高,电视成为当代公众接受信息的主要渠道。

3、电视的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

4、电视具有极强的娱乐性,为百姓所喜闻乐见。电视的缺点:

1、记录性较差,内容稍纵即逝。

2、公众对内容的选择余地小。

3、接收方式还不够灵活。

4、制作费用昂贵,是几种大众传播媒介中最贵的。

广播的优势:

1、听众不受文化程度的限制,老少皆宜。

2、不受空间限制,传播范围最广。

3、传播速度最快,消息播出后立即可以被公众收听到,比报纸快得多。

4、公众接受方式灵活。

5、费用较低。

广播的缺点:

1、记录性较差。

2、公众对内容的选择余地小。

3、直观性较差。

报纸的优势:

1、报纸发行范围广,读者稳定,深入社会。

2、报纸信息量大,报道深入细致。

3、读者选择的余地比较大。

4、便于保存和检索。

5、制作比较容易,成本不高。报纸的缺点:

1、读者数量受一定条件的制约。

2、传播新闻不如电子媒介及时,在一些恶劣条件下其传播还会中断。

3、传播信息不如广播、电视那样生动直观。

杂志的优势:

1、时效长。

2、容量大。

3、印刷精美,表现力强。

4、针对性强。

5、比较便于保存。

杂志的缺点:

1、出版周期长。

2、发行量小。

3、理解力受限制。

大众传播媒介选择原则:

1、根据传播内容进行选择。

2、根据公众分布范围进行选择。

3、考虑传播的持久性。

4、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5、考虑可行性。

6、考虑经济性。

公共关系广告与商品广告的区别:

1、两者的直接目的不同。

2、两者的内容不同。

3、两者的发布方式不完全相同。

4、两者的应用范围不同。

谈判的最后防线:界点是谈判各方的基本利益防线,双方都把界点作为最后防线。 演讲的风格:

1、轻松幽默型。

2、感情趋近型。

3、悬念吸引型。

4、先声夺人型。

人际沟通的禁忌:

1、凡事包打听。

2、讲大话吹嘘自己。

3、一味吹捧对方。

4、故弄玄虚。

5、过分暴露自己的“隐私”。

公共关系专题活动:是指社会组织为了某一明确目的,围绕某一特定主题而精心策划的公共关系活动。

庆典活动的概念:庆典活动是指组织在其内部发生值得庆祝的重要事件时,或围绕重要节日而举行的庆祝活动,组织一般将其视为一种制度和礼仪。

开展庆典活动要做好的工作:

1、精心选择对象,发出邀请,确定来宾。

2、合理安排庆典活动的程序。

3、安排接待工作。

4、物质准备和后勤、保安等工作。

赞助活动的概念:是指社会组织以不计报酬的捐赠方式,出资或出力支持某一项社会活动,某一种社会事业。 危机事件的特点:

1、突发性。

2、紧迫性。

3、危害性。

4、可变性。

危机处理的一般程序:

1、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发展。

2、坦诚告知,表明诚意。

3、调查情况,收集信息。 公关礼仪的概念: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表现的行为基本准则和道德规范。

公关礼仪的原则:

1、尊重公众原则。

2、公平对等原则。

3、身份差异原则。

4、从简实效原则。

5、适度原则。 组织行为识别系统:是指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所具有的操作规范、协调机制和管理方式的一体化。

CI设计的源头: CI设计是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其源头可追溯到20世纪初期。当时德国的蔼益吉——德律风根公司和意大利的Olivetti公司开始将自己公司的名称、标志印在包装、广告、海报及所有的办公用品上,形成了视觉的统一性。约在1930年,美国的设计专家雷蒙特·罗维和保罗·兰德最早提出了CI的概念。

企业使命的概念:就是企业根据社会分工和自身的条件,准备在社会上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 “三名”战略:是“名人”、“名品”、“名门”。

企业CS战略形成的原因及内容:CS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要以顾客满意度为指针,要从顾客的角度、用顾客的观点而不是企业自身的利益和观点来分析、考虑顾客的需求,尽可能全面尊重和维护顾客的利益。CS战略的核心就是“满意”两字,具体内容包括:

1、理念满意。

2、行为满意。

3、视听满意。

4、产品满意。

5、服务满意。

政府公共关系的概念:是指政府通过与社会各界公众的双向沟通,树立政府形象,争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的自觉活动。

政府开展公共关系的意义:

1、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2、有助于民主政治建设。

3、有助于政府的廉政建设。

4、有助于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5、有助于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

6、有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7、有助于发展国际友好关系。

事业团体的特点:

1、非营利性与非权威性。

2、经济基础弱。

3、相互间存在竞争关系。

4、对公众有一定的强制性。

5、社会身份的复杂性。

6、公关活动相对落后。

第三篇:实习律师培训考试重点内容及题型

考试重点内容及题型

简答题:

一、四个底线

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孟建柱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坚守四条底线:1.要遵守宪法法律,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自觉拥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2.要忠于事实真相,要坚持用事实说话,不能歪曲事实、伪造证据;3.要严守执业纪律,不能闹庭罢庭,妨碍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4.要谨言慎行,对案件不能信口开河,更不能肆意炒作案件,搞“舆论审判”。

二、会见的六条不准

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其有关会见的规定。

1.不得故意干扰监管场所管理秩序和办案机关正常办案工作。

2.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无关人员参加会见;

3.不得在侦查期间向犯罪嫌疑人泄露同案人员是否到案、案件基本证据收集情况以及核实证据;

4.不得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作出虚假供述;

5.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函、钱物以及其他监管羁押机关所禁止的物品;

6.严禁将电脑、通讯工具、音像传输和存储等电子设备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播放存储在电子设备里的照片、音频、视频和文字材料,或利用电子设备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拍照和对外传输视听资料。

三、执业律师宣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论述题:

张思之律师说:“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案例题:考察十个违规行为

穿插着考违规行为,涉及到律师行为以及诚信等的要点需要注意。

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要点: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形成五个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每年的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明确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3、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律师队伍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 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4、要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5、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6、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四个全面: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迈上新台阶: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

建设新江苏: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

7、会见规定:《会议纪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或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对按法律规定须经侦查机关许可会见的,需要同时出具许可决定书。

出庭规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法官和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法院应当开通律师参与诉讼免予安全检查的“绿色通道”。律师到法院参加庭审,凭律师执业证和出庭通知书,即可进入审判场所。

8、全国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中央政法委书孟建柱指出:当前,我国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是一个法治昌明的时代,也是一个律师大有作为的时代,他希望广大律师敬畏法律,忠于事实,诚实守信,执业为民,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者、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者、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者、全方位对外开放促进者,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汗水,努力服务人民、报效祖国。

9、《律师法》:律师职业的政治定性: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律师队伍建设的总目标: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0、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内容: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

11、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执业律师每年接受不低于12课时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12、诚信制度建设:一是要完善委托代理制度,切实做到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档案,防止律师失信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完善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避免因发生利益冲突而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三是要完善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建立办案质量调查卡,实行“一案一卡”,全方位监管律师服务质量和诚信状况,确保律师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取信社会;四是要完善风险告知制度,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降低律师职业风险;五是要完善律师行业诚信评价制度,建立律师职业信息披露制度和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行业诚信形象;六是要建立律师退出机制,对因经常不诚信执业被当事人投诉并经查实而屡教不改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以纯洁队伍。

13、律师法:(注:ppt上未标注红色,但试卷上会考察,仍需注意记忆)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1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注:ppt上未标注红色,但试卷上会考察,仍需注意记忆)

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方式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律师应当建立律师业务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与当事人或委托人签订以回收款项或标的物为前提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货币或实物作为律师费用的协议。

15、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仲裁庭审理,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注重律师职业形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执业律师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16、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需要变更委托事项、权限的,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和授权。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7、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三种情形: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办案杂费的管理:当事人承担,据实结算。

18、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1)刑事

(2)行政违法处分(治安处罚、税收)

(3)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4)行业处分: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

19、实习纪律:实际三项:不能以律师名义执业、宣传、联系;遵守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遵守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实习人员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第四篇: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简介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电话:13992864486

恒达简介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由中国一级大律师、西安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市双十佳优秀律师陈贞学先生带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精英于1994年成立,建所以来该所以"志恒业久,人达事成"为信念,以"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对己负责,对人负责"为宗旨,不断以努力奋进的工作态度,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各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已成为知名律师事务所之一。

辉煌的荣誉 本所自建所以来,获得省、市奖项三十余项,被评为西安市律师事务所优质服务竞赛标兵所、司法行政系统律师先进单位、人民群众满意的律师事务所、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1996年被评为陕西省先进律师事务所,并荣立集体三等功。2004年、2007年被授予陕西省和西安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全国律师事务所500强之一。全国建筑企业法律声援团成员。2008年-2011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高效的队伍本所有近六十名执业律师,均在国内外受过高等教育,许多律师具有学士、双学士、硕士学位,多人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首席律师、中国一级大律师陈贞学是陕西省和西安市首届十佳律师,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荣获省、市律协优秀民事代理奖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良好的信誉 已承办各类案件数万件,担任过数千余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委托人挽回和避免损失数十亿元。在刑事诉讼中,使多 1

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减轻或免除处罚,维护了法律的公正。首家经批准与香港、美国律师进行业务协作。

扎实的功底多次支持召开大型法学会议,每周六是所里规定的集体学习时间,我们不断邀请各方面的教授来所讲课,不断加强律师的理论素养和执业技能。选派律师赴美国、新加坡、欧洲、澳洲、日本、韩国学习、交流,赴日留学的律师学成回所,可以高效地为日本企业,个人在华商务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开展涉外业务,促进贸易、投资打开了迅捷、安全的通道。

专业的服务 本所共设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部、民刑法律事务部、企业改制法律事务部、金融保险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部五部门,聚集了一大批这些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他们专业知识扎实、经验丰富,技术纯熟、服务理念先进是不可多得法律精英。另外在证券期货、公司实务、国际贸易、投资方面我们均有良好的业绩。尤其在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有独特的专长。老主任陈贞学先生是建筑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税务师,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法律的研究,在该领域多次成功地处理了纠纷。全省首例商品房公摊面积纠纷案以及住宅小区公共用地使用权纠纷案及大量的房地产开发、联建、转让纠纷,均取得了良好结果。本所可为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可为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法律监管,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同时,可通过在本领域的良好信誉,为投资者寻找项目和合作伙伴。新主任杨建生先生先后从事国企老总,私企老总人生阅历丰富先后担任数十家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熟悉企业工作流程、参与企业管理、企业决策,

协助顾问单位建立了一整套企业管理体系,防止和阻止了企业可能出现的各类经济纠纷。擅长于建筑安装承包案件、房地产开发案件、劳动人事案件、金融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的代理及企业资产重组、兼并、股权置换、企业股份制改造等,在这些领域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所首创为买房客户代理资信调查、代订合同的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效果,保护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该所参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清理债权业务,已办结数件。可为金融机构信贷或投资人的投资提供独立监控和独立调查服务,以保证信贷资金和投资的安全。该所注重发展,出资购买了一千多平方米的高档办公楼,拥有丰富的法律资料(图书和法律软件库),接通了国际互联网,并加入了全国一网通,成为“中国长城律师联动网”的首批成员,只要在本所办理委托手续,可在短时间内在全国数十个城市迅速取得法律服务,并可同时在多个省市开展维权服务,本所随时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王贤南

电话:13992864486

第五篇: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

甲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师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与甲方首次签定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内的前_个月为试用期。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虽未续订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律师,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和年审的有关手续,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办理人事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或年审时须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缴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任何押金或保证金。

2、甲方应指定专人对乙方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培训,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以及办公条件,同时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办公地点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制订的工作标准或提出的业务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5、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情况,结合合伙人对乙方的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调整乙方的薪资或奖金。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考核结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应服从甲方的最终决定。

6、乙方全年业务工作量为小时(或创收额)。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如实填写、提交和修改业务工作记录。但甲方合伙人有权根据客户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乙方的业务工作记录(或重新核定乙方业务工作量)。乙方对甲方合伙人的调整决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诉。

第三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时的出勤时间。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同时甲方应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给予适当调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调休时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并根据甲方的统一安排办理相应的调休手续。

第四条、薪资及福利

聘用律师可以选择薪资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除奖金以外的工资、加班费、补贴和津贴等一切报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据甲方的经济效益不时修订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确定或相应调整乙方的薪资标准。

2、乙方年薪将按月分期发放。甲方在每月_日前以现金/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薪资,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况适当提前或顺延发放。

3、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奖金政策,并可根据其经济效益以及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向乙方发放各类奖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奖、绩效奖、年终奖等)。

4、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并代扣代缴乙方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金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的部分。同时,甲方也可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业务特点,决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适的保险或福利项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或产假等。乙方休假应向甲方申请并经批准。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间的法定工资。

□提成工资制

1、乙方的业务创收在20(这个数字由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万元以内的,薪金提成比例为50%;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 10万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过70%;(关于提成比例不宜过高,事务所应考虑成本、税务、利润、行业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费用在乙方提成工资中支;

3、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性规定,以及律师协会制订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甲方不时制定、修订并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均应严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户的任何业务或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纸张、电脑磁盘、软盘、胶卷、录音、录像、草稿以及笔记等形式记载或存放的文件、范本、档案、传真、信函、数据、报表、表格、图纸、密码、名单、电话号码、地址等,均为甲方财产。除非甲方业务需要,否则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资料,也不得将上述资料复制、下载、私自携带或发送至甲方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勤勉尽责,履行对甲方的全部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职,也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有偿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从事或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与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一年内,不得自行聘用或帮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师和员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义为甲方现有或曾有的客户,或为与甲方客户相对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偿或无偿的法律服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了培训,或甲方为乙方向本市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了引进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履行服务期义务。服务期应自乙方培训结束后,或者甲方为乙方办理完人才引进手续后的第二天起计算,期限为年。此时,如服务期限长于本合同期限,则本合同期限将相应顺延。如果乙方在服务期中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向客户私自收取任何费用,律师服务费应甲方统一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应客户的请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客户的委托书。

6、如乙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离职前_个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该经济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该经济损失和违约金之间的差额。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届满前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

(2)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3)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被客户投诉并经甲方调查确认属实;

(4)伪造个人学历和经历:

(5)因个人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处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2)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发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时,应按其在甲方的连续工作时间,以一年工作时间折算一个月工资(注:不到半年折算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_个月医疗期(注:可参照苏州市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届时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自甲方离职前个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该经济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和违约金之间的差额。

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6、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务;

(2)及时向甲方移交其所有业务和全部工作;

(3)及时向甲方交还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中列举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资料;

(4)按甲方规定结清所有账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业务或财务事项,或未能及时办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则甲方应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的30天内为乙方办理离职或转所手续。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对本合同理解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根据苏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规则,在律师协会的主持下,由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方式加以解炔。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律师事务所(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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