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科学论文范文

2022-05-12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哲学科学论文范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在当代科学教育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为科学教育理论基础之一的科学哲学对科学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具有较大的影响。

第一篇:哲学科学论文范文

从科学革命中的哲学思维看哲学与科学的关系

[摘要]科学革命是新理论取代旧理论的范式转换,其中最为关键和核心的部分是确立不同于旧理论的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论被科学共同体所接受。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的建立,是为数不多的进行哲学思维的科学家完成的;不在科学危机时期、不在哲学思维层面上工作,科学家不可能完成科学革命。这并不是说科学家的工作要接受哲学家思想的指导,而是说科学家要完成科学革命,必须做哲学家的并且是哲学家做不了的创造性工作。哲学和科学之间的关系是“为什么的问题”与“怎么样的问题”之间的关系;一门具体科学不论是在创立时期还是其革命时期,与哲学之间都是这样的关系。

[关键词]科学革命;哲学思维;常规科学;科学危机;范式转换

在近代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之前,一切学问或学术可以说都在哲学这一母体内孕育和成长。那么,当自然科学以及其他学科逐步从哲学这一母体分娩并走上自身发展道路之后,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各门科学,能脱离哲学及其思维方式而独立发展吗?或者说各门科学与哲学之间那个连接胎儿和母体的“脐带”真的能被剪断或真的被剪断了吗?这是一个过去和当代任何一门学科或科学的形成和发展都必须面对并要加以认清的问题,否则任何一门学科或科学的形成和发展都难以实现。本文力求从自然科学发展中的科学革命及其思维过程角度来探索这个问题。

一、科学革命及其实质

所谓“科学革命”,是指“一种整体性的革命,这既可以针对整个科学而言,也可以针对某一学科而言。至于某一学科内部某个理论体系中的个别科学观念的变化,我们一般不称其为科学革命,而把它视为科学观念的局部变革(也有人称之为‘局部革命’或‘小型革命’)。这种变革虽然也是科学观念的部分质变,但并未引起整个科学观念的根本质变和整体质变”。这里所说的“科学革命”,“其最极端、最易于识别的形式可以用哥白尼主义、达尔文主义和爱因斯坦主义的出现作为例证——在这种事件中,一个科学共同体放弃一种长期看待世界、探索科学的方式,转而支持另一种往往不相容的探索这个科学的进路”。例如,拉瓦锡的氧化说取代燃素说所带来的化学革命,物理学中牛顿革命和爱因斯坦革命及其所带来的相应的整个科学革命,等等。

最早明确提及科学革命的思想家也许是彭加勒。在1905年,他就敏锐地洞察到物理学危机和革命的征兆,并对它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李醒民把彭加勒关于科学革命的基本观点概括为:(1)由于新实验与旧理论的尖锐冲突,物理学已处于危机之中;(2)危机能加速物理学的根本变革,是物理学进入新阶段的前兆;(3)要摆脱危机,就要在新实验事实的基础上重新改造物理学。由此,可以得出结论:(1)科学革命是新的科学理论代替旧的科学理论,并且新理论与旧理论有根本的不同,是理论的根本变革,即科学理论发生根本的质变和飞跃;(2)科学革命前有一个危机时期,它是新实验与旧理论的尖锐冲突,即旧理论处于危机之中。

继承并发挥了彭加勒科学革命思想中科学理论质变和飞跃思想的科学革命论者是波普尔。他把科学看做人类心灵的探险事业,认为科学的本质就在于永无止境的探索。他把问题作为整个科学探索的起点,运用“证伪”或“否证”概念,把科学看做四阶段的发展:P,(问题1)→TT(试探性理论)→E(消除错误)→P2(问题2)。科学探索和发展就是这样一个周而复始、永无止境的过程。

然而,库恩不满意波普尔把理论看做科学变革实体的思想,认为波普尔“过分集中注意了科学理论的革命性变革”,“只是盯住科学发展中的非常规事件或革命事件”,“把科学事业中非经常性的革命部分的特点赋予了整个科学事业”;应该更强调常规科学的作用,因为“正是常规科学而不是非常规科学,最能把科学同其他活动区别开来”。当然,库恩也继承和发挥了彭加勒的科学革命前有一个危机时期即旧理论处于危机之中的思想。在这一点上,彭加勒、波普尔和库恩是一致的,“都强调新理论抛弃并取代了与之不相容的旧理论的革命过程”。

可以说,库恩的科学革命思想是对彭加勒科学革命思想的具体展开和深化。他对科学的发展提出了更为动态、细致的描述模式:前科学一常规科学一危机一科学革命一新的常规科学一十……在库恩的描述模式中,常规科学就是有确定的范式并在范式指导下的有固定套路和方法的解题活动;危机是出现反常——原有范式下不能解决的实验和现象,是随着反常的增多而产生的对原有范式的怀疑和动摇;革命是新理论的产生并取代旧理论而成为新的范式;因而革命是范式的转变——新范式取代旧范式。其中,常规科学中出现的反常以及所引发的危机是科学革命不可或缺的前奏。

库恩对科学革命与常规科学、反常、危机之间的辨证发展关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库恩看来,在常规科学时期,“科学家不是革新者,而是解决疑难的人,他所集中注意的疑难,恰恰是他相信在现有科学传统范围中既能表述、也能解决的”。“然而——问题就在这里——受这种传统束缚的研究工作,最终的结果还是一定会改变这个传统。几次三番地连续致力于阐述公认的现行传统,最终还是会在基本理论中、在问题领域以及在科学标准中出现一种变换,即我以前所说的科学革命。”可是,常规科学研究为什么“更能产生打破传统的新事物”?“这是因为,任何其他类型的工作都不能这么容易通过注意力的长期集中而找到困难的所在和危机的原因,而基础科学最根本的进展正是依赖于对这种困难和危机的认识上”。库恩认识到,当“理论碰到了麻烦……科学家需要彻底依附于一种传统,但要取得完全成功又必须与之决裂。部分是由于科学家常规研究的问题性质,要求这样的依附。我们已看到,这通常都是一些深奥的疑难,疑难的挑战性并不在于解答所揭示的内容,而在于为提出任何解答都有待克服的技巧上的困难。人们只有确信的确存在一种可以由创造能力揭示的解,才能研究这些问题,也只有现有的理论才有可能保证这种信心。只有理论给大多数常规研究题目以意义。怀疑理论,往往也就是怀疑构成常规研究的复杂的专门疑难是否真有一个解”。因而,在库恩看来,常规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完善现有范式,而非发明新范式。只有当这种完善工作失败后,科学家才会遭遇第三类现象,即公认的反常现象,其特征是无法被现有范式同化。只有这类现象才会促成新理论的发明”。而且“反常只在范式提供的背景下显示出来。范式越精确,涵盖面越广,那么它作为对反常的一个指示器就越灵敏……范式不会太轻易地被抛弃,科学家将不会轻易地被反常烦扰,因而导致范式改变的反常必须对现存知识体系的核心提出挑战……常规科学具有强烈的传统性质,也标志着这种传统的追求为常规开展自身的变化彻底地铺设了道路”。

从常规科学到科学危机再到科学革命,其间有不可分离的张力和辨证推进的发展过程,可以说,没有常规科学研究的推进就不可能有科学危机,而没有科学危机也就不可能有科学革命的发生。因此,“富有成果的科学家也必须是个传统主义者,他很乐于用已有规则玩复杂的游戏,以便成为一个发现用来玩游戏的新规则和新棋子的成功的革新家”。库恩还用发散和收敛之间的相互补充及其张力来形象地描述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之间的关系。他说:“科学发现和发明本质上通常都是革命的。因此,它们确实要求思想灵活、思想开放,这是发散式思想家的特点……如果不是大量科学家具有高度思想灵活和思想开放的特性,就不会有科学革命,也很少有科学进步。”然而,“常规研究,甚至是最好的常规研究,也是一种高度收敛的活动,它的基础牢固地建立在从科学教育中获得的一致意见上,这种一致意见又在以后专业研究的生活中得到加强。可以肯定,在典型情况下,这种收敛式的或者说受一致意见制约的研究工作终将导致革命……收敛式研究的持久时期正是革命转换所必不可少的准备。”从库恩的描述可以看出,收敛式的常规科学研究是革命发生的不可或缺的准备,没有持久的常规科学研究,也就不可能发现和应对反常和危机,也就不可能有科学革命和科学的进步。“科学研究只有牢固地扎根于当代科学传统之中,才能打破旧传统,建立新传统。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谈到一种隐含在科学研究之中的‘必要的张力’。”

显然,库恩的核心问题是科学革命,但他着墨的重点却在常规科学上,强调常规科学研究的持久和坚定所导致的物极必反的效力——旧范式的突破而导致科学革命。因此,在库恩的思想中,不论是常规科学、反常、危机还是科学革命,都是围绕范式而展开的。常规科学是范式不变并在范式指导下的解题活动;危机是范式的动摇;科学革命是范式的转换。

总之,科学革命是新理论取代旧理论,是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范式转换,这是一个从常规科学到出现反常再到危机并最终实现科学革命的持续发展的过程。

二、哲学思维贯穿科学革命始终

上述分析表明:从形式上看,科学革命是有与旧理论根本不同的新理论的产生,是有不同于旧范式的新范式的产生和确立。那么,新理论与旧理论的根本不同到底在什么地方呢?它是怎样产生的呢?

对此,李醒民在总结诸多科学哲学家关于科学理论的要素和结构的论述基础上,认为“成熟的或高级的科学理论是由科学公理(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设)、导出命题或科学定律、科学事实(感觉经验和观察资料的科学陈述)三大要素组成的严密的逻辑演绎体系。”其中,科学公理是科学理论的逻辑前提或概念框架,是科学理论大厦的建筑基础,离开它们,科学理论就失去赖以立足的基础和进一步展开的依据,就根本无从建立起来。也就是说,科学理论的更新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的更新,是创建出比原有科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更适合于自然对象、具有更大解释力的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的过程。因此,要进行科学革命,必然要有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的创立,这是前提,也是最为关键之点。也可以说,建立在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基础上而形成的新理论及其被科学共同体所接受,就实现了科学革命。在李醒民看来,科学的概念基础和基本假设是科学理论赖以立足的本体论和逻辑基础。“在科学理论的更迭中,特别是在科学史上为数不多的科学革命中,摧毁的正是这个基础,而不是别的”;“在科学革命中,科学家用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设取代了旧的科学公理,比如用牛顿力学的公理基础取代亚里士多德的概念框架和分类范畴,用相对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设取代牛顿力学的公理基础,这就是所谓的范式转换”。对此,爱因斯坦也认为,在面临科学革命时,“整个物理学的基础可能需要从根本上加以改造”;“我们关于物理实在的观念绝不会是最终的。为了以逻辑上最完善的方式来正确地处理所知觉到的事实,我们必须经常准备改变物理学的公理基础”。

那么,什么样的科学家才能担当此任(改变科学理论的公理基础)呢?答案是:只有那些有意识地对科学所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哲学思维、在哲学思维的层面上工作的少数科学家。事实上,具体的科学理论都有特定的哲学世界观为其基础,要建立新的科学理论就必须找到新的哲学世界观作为其基础;而新的哲学世界观的形成,必须在比科学理论层次更高的、哲学世界观的层面上来思考问题,它不再是科学层面上的问题,而是更高、更抽象的哲学思维层面上的问题了。

在哲学思维层面上,范式不仅包括科学理论的公设,而且也包括关于这些公设必须适合的世界的预设,关于它们应该如何适合那个世界的预设,关于试图使它们适合的恰当步骤和判断何时是成功的或不成功的标准的预设,这些都与哲学世界观层面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相联系。这依赖于人的整体论(wholism),“整体论导致与传统观点的巨大差异。所谓的整体论,我意指下述观点:组成部分融入这样的统一体,以至于即使部分本身的性质也受到那个统一体的影响。整体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是部分本身的性质的决定因素。库恩的整体论奠基于整体论的感知理论和整体论的(或融贯论的)意义理论。”对此,马根瑙(H,Margenau)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在顶端一级,我们遇到所谓的原始经验(protocol experience),即感觉材料、观察,它们无凝聚力,本身没有秩序,需要用在原始领域没有直接给出的辅助概念(supplementary con—cepts)来“说明”或理论化;说明包含着概念化的程序,处于原始经验之下的一级结构;在底部,每一门科学都显示出十分普遍的命题,它们被称为公理或公设;无论给定的科学在给定时刻的公理是什么,它们都通过演绎的形式分析导出高一级的即较少的普遍的命题,通常称它们为定律或定理;由定律或定理还可以推出比较特殊的推论;这些推论借助对应规则与经验资料联系,以决定其去留。

关于此,库恩有经典的阐述:“在公认的危机时期,科学家常常转向哲学分析,以作为解开他们领域中的谜的工具。科学家通常并不需要当哲学家,也不想当哲学家。的确,常规科学通常与创造性的哲学保持一段距离,而且这可能有充分的理由。在常规研究工作中能够利用范式作为模型进行时,就无须使规则和假定弄得很清楚明白……由哲学分析所找出的整套规则,甚至也并不非要不可。但这不是说,寻找假定(甚至是不存在的假定)不可能是削弱心理上的传统束缚、并为新传统提供基础的一条有效途径。17世纪牛顿物理学的突现,20世纪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突现,并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两者都以相同时代研究传统的基本哲学分析为先导和相伴随的。在这两个时期,所谓的思想实验在研究的进步中起到如此重要的批判作用,也不是偶然的。”在此,库恩表达了这样几层意思:(1)在常规科学时期,科学与哲学保持距离,科学家不做哲学家的事,也不想当哲学家;(2)在危机时期,科学家常常转向哲学分析,并且这种哲学分析是摆脱旧传统建立新传统的有效工具和途径;(3)牛顿物理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等的科学革命,都说明了这一点。

当然,这种哲学层面上对问题的分析,也必须结合原有科学理论背后的哲学世界观问题来进行,即挖掘并揭示原有科学理论与其背后的哲学世界观的深层关系。这一点,库恩也进行了阐述,认为“在成熟科学中,新理论以及越来越新奇的发现不能从头诞生。相反,它们是从旧理论中涌现的,是关于世界应包含什么现象和不应包含什么现象的旧信念的母体中涌现的。通常这种新奇事物太过于奥妙莫测,引不起未受很多科学训练的人的注意。即使受过相当的训练……更为可能的是,即使敢于闯进这些领域的科学家,仅仅依赖于他接受新现象的能力以及对新的组织模式的灵活性,也将一事无成。倒不如说他会使他的学科退回到意见尚未一致或自然状态的历史阶段。”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科学革命实际上是形成科学理论基本概念、基本假说、评价标准、思维方式的变化,是哲学世界观的改变。因此,科学革命是一场科学观念和思维方法的彻底重建。当然,科学革命并没有抛弃已有的经验材料和经验知识,只是改变理解原有材料和知识的方式和规则:“科学革命打碎的只是科学理论的旧框架,摧毁的只是科学的旧基础。”

因此,从本质上看,如何实现科学革命——基本假设的革命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变革,这是一个哲学问题,只是在自然科学中它是由科学家来表述、刻画和解决的。纯粹的哲学家很难解决这些专业内的科学问题。但是,专业的科学家如果还在原有范式指导下工作而不进行哲学创新思维,也是不能实现科学中的革命的(这并不是说,在科学危机时期,科学家要接受哲学家的指导而从事科学研究;而是说,如果科学家在该学科中不进行本体论和方法论的思考和创新,从而打破原有范式的本体论和方法论禁锢,是不可能实现科学理论创新即科学革命的)。所以,在科学革命中,科学家就是在做哲学的工作。科学家和哲学家都提出某种本体论和方法论,但哲学家要对这种本体论和方法论进行展开和论证,而科学家的工作是把新的本体论和方法论即科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具体化为新学科的理论并用实验加以检验。这恰如查尔默斯所说,“对基本原则进行持续的批判,最恰当地说,是哲学而非科学所具有的特征”。而对基本原则进行持续的批判,只能是少数的具有哲学思维能力的科学家所进行的工作。科学家“经常不能”完成新旧范式的转变,而且,即使那些有哲学思维能力的科学家,如果科学不处于危机中,他们也不能进行或完成科学革命。因而,“替代理论的发明恰恰是科学家们很少做的,除非在其科学发展的前范式阶段和在其后演变期间非常特殊的场合”。在一个学科内,如果像波普尔“猜想和反驳”的方法所表征的那样,不断地对基本原则提出质疑,那么该学科就不可能取得重大进步。这是因为那些原则没有足够长的不受到挑战的时间使专门的工作得以完成。虽然爱因斯坦凭借他所具有的创造性和勇气对物理学的一些基本原则进行了挑战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我们不应忽视这一事实:正是经过在牛顿范式框架内200年的逐一的具体工作,以及在电磁学理论内100年的工作,才揭示出爱因斯坦将会认识到并且用他的相对论来解决的问题。

因而,“在科学革命中,科学家用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设取代旧的科学公理”。在波普尔看来,科学革命就是一个科学理论被另一个科学理论所取代,就是一组主张被另一组不同的主张代替;同样,库恩也认为,一场科学革命不仅涉及一般定律的变化,也涉及看待世界的方式的变化,还涉及在那些评价理论时所要持有的标准的变化。

总之,科学革命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革命包含在危机及解决危机的艰难的探索过程之中,没有对危机和解决危机的探索,就没有科学革命。这一过程,必须打破原有常规科学时期的科学观念,并创立新的科学观念,即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并建立新的理论范式,才能最终实现。而“获得新范式、做出这些基本发明的人,几乎总是非常年轻的人,或者新进入一个其范式将由它们所改变的领域的人,也许对此不需要再做更明确的说明,因为很明显,他们很少在以前的实践中受常规科学传统规则的束缚,他们特别有可能看出,那些规则已经不再适用了,并且去设计出另一套规则代替它们。”

即使在有不同理论竞争对手的威胁时,科学家的哲学思考也是必要的。由于常规科学时期科学家接受训练的方式以及他们若想有效地工作就必须接受的训练的方式,他们对他们在其中工作的范式的确切性质,将是一无所知的,也无法加以阐述;但当一个范式受到某个竞争对手的威胁时,他们就必须努力清楚地说明一个范式中所包含的普遍定律以及形而上学原则和方法论原则,以便保护它们免遭有威胁的新范式中的那些替代者的伤害。库恩总结说,“科学家面临反常或危机,都要对现在范式采取一种不同的态度,而且他们所做研究的性质也将相应地发生变化。相互竞争的方案的增加,做任何尝试的意愿,明确不满的表示,对哲学的求助,对基础的争论,所有这一切都是从常规研究转向非常规研究的征兆”。当人们认为反常正在给某个范式提出严重问题时,一个“明显的无专业安全感”的时期便来临了。此时,常规科学家开始进行哲学和形而上学的争论,并且试图依据哲学论据为他们的创新辩护。

三、哲学与科学的关系

事实上,科学革命不但没有改变科学与哲学之间原有的生成关系,从某种程度上看反而在这个过程中强化了这种生成关系。从这方面看,具体科学不但是从哲学这一母体中生发出来的,而且在它独立后的每一次的科学革命中,都要回到哲学思维的层面才能得以完成。可以说,具体科学的每一次重大发展(科学革命)都是借助于哲学思维(哲学世界观的改变而形成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来完成的。

其实,理论思维,就是确立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然后形成判断、推理的过程;没有这种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的过程,就没有理论及其理论思维。科学理论的发展就是基本概念的逻辑展开,就是围绕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的建构而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理论的关键和核心就是确立并描述各种范畴如何围绕基本概念而展开并得出结论的。可以说,由基本概念构成的理论的逻辑基础决定着这个理论的本质以及它在认识对象上可能达到的程度。概念是科学理论大厦的基石,基本概念及其关系构成了科学理论的逻辑基础。而哲学思维是科学革命的酵母,无论是在科学的创立之时还是在科学危机以及科学革命时期,哲学思维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按照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的上升方法,科学理论的逻辑展开必须不断地与现实对象接触;从理论的抽象的一般到它的任何一个具体形态,都必须有中间环节作为对应原理,即科学理论的结构形式是由抽象一般、经验具体和中间环节构成的演绎的逻辑体系。

于是,科学和哲学的关系,可以具体地表述为:一切科学的最基础部分、也是最深处,都是哲学问题,都必须进行哲学思考。有人把哲学看做概念思维,是很准确的。哲学就是形成对认识对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而推理、演算和验证就成了具体科学的事了。因而,在哲学和科学之间永远保有切不断的“脐带”,科学借助这一“脐带”从哲学母体中不断获得新生的根基和养分;哲学通过这一“脐带”,从各门丰富发展的科学理论中不断获得重生的形式。按库恩的说法就是:“恰恰是抛弃批判性对话才是转变到科学的标志。一个领域一旦转变成为科学,只有在基础摇曳的危机时刻才会出现这种批判性对话。只有对相互竞争的理论必须进行选择时,科学家的行动才像是哲学家。”

更一般地说,哲学是回答为什么(why)的问题,而科学是回答怎么样(how)的问题。前者是讲道理、讲原理的学问,后者是讲机制、讲理论的学问;机制、理论来自于道理和原理,没有道理和原理就没有机制和理论。就像地基和大楼的关系一样,有什么的地基才能建起什么样的大楼,大楼是由地基决定的;但从思考建什么样大楼的角度看,也可以说,要想建造什么样的大楼,就要思考打造什么样的地基的问题。一个是大楼与地基的原理关系问题,一个是如何造大楼的机制问题。一般情况下,我们并不一定要认识为什么的问题,才能回答怎么样的问题;但解决了怎么样的问题,一定包含着对其中为什么问题的正确的原则性理解,即隐含了对为什么问题的原理的理解,虽然我们并不一定知道其中的具体的原理是什么。在科学革命中,科学家从怎么样的问题回到为什么的问题,即从建什么样的大楼回到要建什么样的地基的问题;而在常规科学中,科学家面对的是在一定的地基上如何具体建造大楼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一般地说,哲学家做的是打地基的工作,而科学家做的是在一定的地基上如何建大楼的工作;但在不得不推倒旧大楼而建造更高的新大楼时,问题首先还得回到建造合适的地基问题上,虽然这时的工作还得由科学家来做,但科学家必须在哲学家工作的意义上展开工作,否则他将一事无成。并且这样的工作,也只能由少数的、有哲学家头脑的科学家来完成。

当然,科学家也许不是自觉的哲学家,也无需关心专门的哲学问题;但科学家在思考那些对科学理论的创立具有决定作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假说时,不得不在哲学的层面上来思考问题。这时,科学问题成了哲学问题,科学家在思考科学问题即哲学问题的时候成了哲学家。问题的重合使得科学家成了哲学家,科学家在干哲学家的事,甚至是哲学家干不了的事。因为哲学家对哲学问题的思考也只能借助科学家的科学理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每一次的科学革命即新理论的创立,都为解决重大的哲学问题提供了思想资源和智力支持;哲学因每一次重大的科学革命而改变着自己的提问方式、表达方式和具体内容,哲学只能在科学的发展和革命中前进。但是没有哲学思维的帮助,科学也很难有所突破、实现革命和发展。哲学和科学彼此依赖,相互推进,共同发展。当然,大部分的科学家只能做常规科学时期的科学的解题活动,并不涉及、也不关心哲学问题。只有很少的科学家,即那些在科学危机中实现突破,创立新的革命性的科学理论的人,才涉及和思考哲学问题;但他们也只是在科学问题成了哲学问题时,在科学内思考具有哲学性质的科学问题,科学家也在这样的意义上,成了科学中的科学的哲学家。

说哲学是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思考,是概念思维,是建立基本概念框架,都是可以的,实际上它是为人们思考一定的研究对象提供概念框架和基本假设,以便为具体研究提供基础和模型;之后,具体的研究才能展开。这就是哲学与科学的一般而确切的关系了,不论是常规科学的确立,还是科学革命的完成,其中的哲学和科学的关系都是如此。具体科学从哲学中孕育并产生;它的革命式发展还要借助于哲学思维来完成。当然,这样的科学革命,其实质还是哲学思维的革命。

(责任编辑:杨嵘均)

作者:王荣江

第二篇:科学哲学对科学教育的影响

[摘 要]在当代科学教育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作为科学教育理论基础之一的科学哲学对科学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具有较大的影响。科学哲学的本质包含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这要求教师在科学教学过程中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科学具有客观真理性、可检验性、主体际性和修正性,科学教师只有深刻理解科学的性质,才能使学生对科学形成真正的认识;而教师唯有建立正确的科学观——世界是可被认知的、科学理念是会变化的、科学知识的持久性、科学不能为所有问题提供完整的答案,才能有效提高科学教学的质量。

[关键词]科学哲学;科学的本质;科学的性质;科学观;科学教育

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是以科学活动和科学理论为研究对象,探讨科学的本质、科学的逻辑结构、科学知识的获得和检验等方面的基本问题,指导科学认识论和科学研究方法论。[1]科学哲学的萌芽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其后的伽利略、培根、笛卡尔等人对经典科学的哲学探索,丰富了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独立的科学哲学研究开始逐步形成。科学哲学主要研究三方面的内容:(1)科学的本质,即科学是什么;(2)科学的性质;(3)科学观。科学哲学或多或少始终影响着科学教育,传统的科学哲学和新兴的科学哲学对科学教育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包括正向和负向的影响。达西尔(R.Duschl)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撰写的一篇题为《科学教育与科学哲学:25年互不相关的发展》的论文中指出,从1960年到1985年,美国的科学教育改革只是科学家、教育家和教师的事情,他们没有接受当时科学哲学的新观点,而科学哲学也没有参与到科学教育改革中来。可见,科学哲学对科学教育的影响是较大的。因此,探讨科学哲学对科学教育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下文将从科学哲学研究的上述三个方面展开其对科学教育的影响的论述。

一、科学的本质观对科学教育的影响

因为科学教学中所采用的活动是模仿科学家在探索和发现问题的新答案过程中的实践,那么理解科学自身的本质就显得很重要。然而,科学究竟是什么样的,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结论。为了更好地说明科学的本质对科学教育的影响,也为了让科学教师理解科学的本质及在科学教学中体现出科学的本质,作者采用了科学的三个维度划分,即科学是一个包含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三向度的活动。

长期以来,我国的科学教育内容一直把传授和掌握系统的科学知识放在首位,从科学的本质来看,这是片面的,没有反应科学的全貌。[2]从科学本质的三维度来看,科学教育内容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科学知识与能力、探究与思维、态度与精神:(1)科学知识包括:科学事实、科学概念、科学理论、科学模型;(2)探究与思维包括:观察和提出问题、形成假设、实验求证、得出和交流结论;(3)态度与精神包括:求实、严谨、怀疑、创新、坚持、合作。

科学的本质要求科学教师教学时,一定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只有把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够让学生真正地认识科学的本质。但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某些教师并没有真正把握好三者的关系,存在着两种误区。第一,简单地把科学教育看成是知识的传授。这种情况在我国未进行新课改之前较为普遍。例如,我国历次颁布的教学大纲中,教育目的尤其强调基础知识和基础能力的培养,强调基础知识的实际应用。与科学教育相关的科学教科书的主要篇幅都在讲述科学的概念和原理,伴随学生的作业就是记忆、理解、掌握和运用科学知识,然后在考试中得到检验。第二,简单地把科学教育看成探究,仅仅注重探究的形式,而忽略了科学知识的获得。这种情况在新课改的背景下较为普遍,几乎已经把探究看成衡量科学课成败的唯一标准。《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强调的是,让探究成为科学学习的主要方式,而非唯一的方式。庞丽娟教授撰写的《论科学的本质与科学教育》指出,强调科学探究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科学教育都只能和必须通过探究的方式进行。科学教育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取决于教学内容和学生已有的认知发展水平。

科学的本质说明了科学知识是如何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广大教师应当深刻地理解科学本质,并把科学的本质渗透到科学教学中去。在中小学科学教育中,使学生认识科学的本质,并把它作为科学教育的重要目标已成为国内外科学教育改革的大趋势。[2]

二、科学的性质对科学教育的影响

在科学课程的学习中,科学的性质应该是很重要的内容。它有助于学生对科学有更深一步的理解,树立科学的世界观。科学具有客观真理性、可检验性、主体际性、修正性。

客观真理性强调科学是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它的内容与客观存在的过程或现象相联系。这要求科学教师在科学教学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教师及学生的想法观念一定要有所依据,而不是胡乱的猜想、臆断。科学的可检验性强调科学必须在可控条件下可以重复接受实验的检验。科学的这个性质说明了科学命题的结论不是笼统的、有歧义的一般性论述,而是个别确定、具体的命题。它们在可控条件下可以重复接受实验的检验,具有可检验性。科学的主体际性强调科学命题是主体之间达成的共识,科学命题敢于面对持相反意见者的批判。科学的主体际性要求科学课必须重视探究中的交流与表达环节,重视小组间的各种不同意见。科学的可错性是创造它的人易犯错误之本性的反映,但是从实质上看,科学的可错或暂定,在于科学认识的理论结果与不断出现的经验事实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而导致科学家不得不修正或抛弃已有的理论。[3]科学的可错性表明在科学教学中学生的错误观点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学生的观点是对现实的事物或者过程的正确思考,并且具有一定的解释力,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学生的观点是相对正确的。

因此,在科学教育中,教师一定要对科学性质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对科学有一个真正的认识,才能使学生认识到科学具有的性质,从而培养学生正确的科学观念和科学素养。

三、科学观对科学教育的影响

科学观是指人们对科学对象、科学过程的本原和本体的见解或意识,即对科学对象持有的整体观点。科学观不同于上述的科学的本质与科学的性质,它更多地体现出教师或者学生对整个自然界所持有的看法。有科学知识不一定有正确的科学观,没有正确的科学观,即使有科学知识,也可能陷入迷信,甚至是伪科学。所以,建立正确的科学观对于学生和教师至关重要。正确的科学观包括:世界是可被认知的,科学理念是会变化的,科学知识的持久性,科学不能为所有问题提供完整答案。

但有些教师并没能真正地把握科学观。浙江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蔡铁权教授指出,不少教师对科学究竟是什么还没有真正理解,绝大多数教师对科学还处于一种盲目崇拜的状态;同时又有人采取激烈的建构主义科学观,认为科学不是客观真理,而是科学家头脑中建构的产物。教师在科学观方面的误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把科学看作真理的同义语,认为科学是不可错的;第二,认为科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有科学主义的倾向,完全排斥人文学科的教育价值;第三,认为科学是人们头脑中建构的产物,具有相对性。

因此,在科学教学中,科学观的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从根本上改变教师的科学观,才能够真正有效地提高科学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 周青.科学课程教学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4.

[2] 刘克文.试论科学的本质及其在科学教育中的价值[J].教育科学,2003(4).

[3] 李醒民.经验性:科学理论的根基[J].河南社会科学,2009(3).

作者:刘悦栋

第三篇:关于科学与伪科学问题的科学、哲学、文化对话

编者按:近期,科学文化界发生了一系列有关科学文化的争论,内容涉及怎样划分科学与伪科学、反伪科学是否会妨碍科技创新、反伪科学是否会妨碍传统文化的继承、反伪科学与法制建设的关系等方面,这些争论以及争论的氛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让公众对这些问题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并将争论引向理性探讨,民主与科学杂志社、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青年工作委员会邀请了多位专家学者进行了一次深入座谈。本刊整理摘编座谈会上一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希望这些争论、讨论能够在知识界引起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系列科学文化问题的更多思考,同时我们也希望营造一个各家争鸣、和谐交流的氛围,以期达到更好的讨论效果。

王志新(清华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科学共同体主要是指一些从事探索自然规律并以此为职业的科学家。这个群体不是完全自我封闭的,但是有一些科学特别是基础科学,基本的判断都是在科学共同体内完成的。一般情况下,科研论文要在国内外公开杂志上发表。现在,我们强调国外多一些,原因是中国的科学相对西方的科学而言差距很大,无论从科学家群体来说、从数量来说、从质量来说,差距都很大。另外,科学是没有国界的,国际上一些很好的主流杂志,都是在世界范围内聘请审稿人。杂志的名声是根据杂志发表的好论文而建立起来的。当然论文发表了也不一定对,即使很好的杂志,如Nature、Science上发表的论文,也有错的,也有假的。但是,因为是公开发表,所以可以质疑,可以反驳,杂志也可以回应,这样经过多个来回,错误可以得到纠正。所以我们强调,第一,文章要在公开杂志上发表,要经过比较严格的评审;第二,要经得起别人的质疑;第三,文章即使发表在好的杂志上也不是最终的定论。科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在科学共同体内,一个新的科研成果可能一时得不到认可,但不会永远得不到认可。例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当时也是很标新立异的,但是最终它还是能发表。我认为科学界内部,科学和“伪科学”这样的争论基本上不存在。一个成果不被认可,一个结论错了,论文不予发表也就是了,很少提“伪”。之所以会有这个争论,跟新闻界有很大的联系。新闻界可以报道一些科学事件,但是重大的科学结论基本上要经过科学共同体比较严格的评审、在比较过硬的杂志上发表了文章后,才应该报道。否则,仅仅通过一些小道消息或研究者自己所说,会给民众一个误导,包括某些掌握资源分配的人也可能被误导。像水变油事件,就是在分配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通过媒体炒作产生了误导。

所以,关于伪科学,如果大家都通过正常的程序,如果没有媒体的炒作,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但是,如果其中还涉及到个人利益、商业利益,并且通过媒体炒作,那么科学共同体就有责任、有义务出来说话,指出它不是真的。

刘大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关于科学最大的分野不是科学和伪科学,而是科学和非科学、科学和反科学之间的分立。对于科学是什么,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弄清楚什么是非科学,跟非科学一比较就知道什么是科学。

为什么科学和非科学这个本来非常清楚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却成了争论的问题?这主要是现实中的两个问题引起的。一个是伪科学的问题。伪科学本身不是科学,但自己声称是科学,而且常常通过非共同体的力量来证明自己是科学。另外,非科学的东西同样会有了不起的成就和影响。但是在中国的特殊的语境下,科学通常代表着正确,代表着有价值,如果不是科学,仿佛就是不正确的、无价值的,所以就要争取得到科学的认可。这是一个语境问题。媒体之所以关注这个问题,而且大家都愿意看,其实就是这个特殊语境的社会背景问题。

另外一个是国外前沿的反科学思潮。反科学是针对科学主义的,但是,在我国反科学显然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反科学思潮认为,科学和技术有异化的倾向,其实这是哲学研究和社会批判当中很正常的事情。在我们这里问题就显得很严重,因为我们现在的科学还不是很发达。在这样的环境中去反科学,就会被看成是与主流的要求背道而驰。反科学之所以现在不能讲,我想也是这样一个社会背景的问题。其实,伪科学和反科学都是可以研究的,但是伪科学应当有一个确定的含义,研究反科学是要了解它究竟是为什么批判科学和技术,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弘扬科学精神。

宋正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研究员):

民间科学的数量和科研成果多年来迅速增长已成为重要的社会事实,而学术界似乎无视这种情况,更未见相应的政策。主要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上的非共识重大原创新科技成果又常被打成“伪科学”,如三大伪科学冤案、澄江动物群与寒武纪大爆发、刘子华八卦宇宙论、李世辉典型信息法、多种非经典重大天灾预测法等均被打成“伪科学”;进而又把阴阳五行、汉字优越论、中医等中华文化也打成“伪科学”。这不得不引发人们对“科学”、“伪科学”问题的深刻关注。因此,尽快明确科学定义,拿出切实有效的科学纲领有助于打破混乱局面,已成当务之急。

以现行的科学方法和现有的科学成果评判“科学”和“伪科学”,其权威性是值得怀疑的。已有的科学成果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自然要尊重、要学习,并且在科研活动中应用,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不要迷信,已有的科学成果并非绝对正确,即使已被公认的重大理论也可能被推翻或进行重大修改。前者如地心说、燃素说;后者如牛顿力学发展到相对论和量子力学、达尔文量变进化论发展到包括生物大绝灭大爆发的进化论。由此可见,在(尽快)判断挑战性、重大原创科学思想、成果是不是科学时,科学方法、科学成果这两方面似乎都缺乏权威性。

只有坚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才能真正的尊重自然、探求自然规律。我们认为,科学标准应是以科学精神为纲,正确应用科学方法,辩证地对待已有的科学成果。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现阶段中国学术界面临的混乱局面,以加快科学未来发展的脚步。坚持科学精神也将对中国科普政策、民间科学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李醒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我们现在的讨论,概念很混乱,什么叫科学、什么叫科学主义、什么叫反科学、什么是伪科学,根本就搞不清楚。所以我觉得概念问题要澄清。

什么是科学?和空间、时间、社会、人这些概念一样,科学属于大概念。大概念是比较难下定义的,而且下一个定义往往很难得到共识。但是科学的内涵还是基本清楚的,而且是公认的。第一,它是一种知识体系,第二,它是一种研究活动,第三,它是一种社会建制。它的外延,虽然有分歧,但是,大体上也能取得共识,科学主要指的是自然科学,当然也包括一部分社会科学,也可能包括人文学科的一部分。一般来说,人文学科不叫人文科学,它是非科学,非科学并不见得就没有意义,并不见得比科学不重要,有人说对人类贡献最大的不是科学家,而是孔子、佛

陀、耶稣、甘地这些人物,我觉得讲得很明智。

什么是伪科学?本身不是科学,而是非科学,但是还要冒充科学,而且在社会上已经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和危害,这才叫伪科学。如果只是自娱自乐,未给社会造成任何负面影响,那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使用纳税人的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思想混乱,那么这种东西就得反对。

什么是科学主义?科学主义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中性意义的,另一种是贬义的。中性的科学主义是指科学家对科学整体的一般看法;贬义的科学主义其实也有两种,一种是科学方法万能论,比如说实证方法、理性方法、真理方法可以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学科;第二个就是科学万能论,因为现在的科学很发达,所以就有些人认为科学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包括社会问题、人生问题都能解决。当然不能否认科学、技术对解决这些问题还是有帮助的,帮助可能有大有小,有些问题可能没办法干预,但是认为科学是可以包揽一切的,那肯定是错误的。

还有反科学的问题。反科学和反科学主义不一样,反科学主义是针对科学主义的,是反对科学方法万能论和科学万能论的,这样的反科学主义是对的。而反科学是把科学作为一个整体来反对,而且反对科学的核心价值,如实证主义、理性主义这些东西,所以应当把反科学和反科学主义区别开来。反科学有自己的群众运动,它是一个社会运动或者是一种社会思潮,但是当它一旦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的时候,就构成了“反科学一主义”。

刘兵(清华大学教授):

关于民间科学这个事情,这里面争论的其实是科学观甚至是人生方面的问题。民间科学这个问题特别复杂,包括对民间科学的研究者、评论者甚至民间科学自身,其实都是有意无意受到了没有想到的背后的一些东西的影响。

为什么叫民间科学?有人认为,民间科学完全可以自娱自乐,为什么要打着科学的旗号一定要进入主流科学共同体里头?这里面其实有很多远远超出这个事件本身的背后的原因,诸如我们对于科学代表正确的强调,对于现在的主流科学成为资源的掌握者以及形成相应的这种体制等,由于其中存在的不平等和其他的一些社会问题,导致民间科学必须要找到那个承认。那么,要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很多人强调一种所谓多元的、宽容的科学观,当然这是泛泛而谈,不过有一个不能有害于社会的前提,很多人把这个有害于社会归之于伪科学,但在本质上这首先不是一个伪科学的问题。危害社会是一个法律的问题,不用科学名义来欺骗的也有很多,现实经济诈骗也有很多,有经济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来解决。所以,在这样一种观念下,如果我们消解了背后的一元的、唯一占有真理的、唯一代表正确的观念和方法,那么实际上这些问题就都消解了。在政治体制上我们还有一国两制呢,如果我们不把它视为一个权宜的策略,而视为一种真正深刻的思想的话,甚至很针锋相对的东西都同样能够并存和多元,那么我们在科学上为什么就不可以做到这一点呢?在一个宽泛的文化里,我觉得这些争论本来是可以消解的,可以多元共存的。也就是说,这样一种标准恰恰才是我们说的和谐,才是一个和谐社会的理想。在一个和谐社会里,代表各种利益的各方都可以有自己利益的一种表达,大家可以竞争。如《科普法》,大家争论可操作与否,其实都是表面的问题,实际上是把一方为主的利益推广到了整个社会,本质上背后是一种一元的观念的指导,至于可不可操作其实只是一个在法律意义上的技术层面的问题。把一方的标准加到整个社会群体,变成一种普适的要求,就跟多元出现了冲突。因此,我呼吁倡导一个多元的宽容的科学观,以此消解对我们现实不利的一些争论,造成一种更和谐的社会状态。

刘华杰(北京大学教授):

中国的伪科学问题很复杂,我在《中国类科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中只给出了伪科学的元定义。鉴于有人误读我的定义,现在我再次重复一下我在第132页给出的定义为:“定义A:把非科学的东西说成是科学,则此种声称是伪科学。”书中接着说:“注意,这个元定义并没有直接描述伪科学的实质内容,但阐明了一种规则。”提请注意的是,我的定义中,后半句的主词是“声称”,而不是“东西”。

举一例,假如你们看这一只喝水的普通杯子(用M代表,M是非科学),此时我声称(用c代表):“瞧一瞧,看一看,这是世界上最新的科学!”按我的定义,我的主张C是伪科学,此元定义并不说M是不是伪科学。而有的人在此语境中恰好认为M是伪科学,这当然是不得要领的。

现在宋正海先生关注的是从《科普法》中剔除“伪科学”字样的问题,这本身并不要求在汉语中废除“伪科学”一词,甚至也不要求人们不可以反对伪科学。我重申,现在我仍然反对伪科学。过去我的一些做法欠妥,应当道歉,这只是就具体做法而言。我反对伪科学这一总的态度没有变,也不能变。

《科普法》中是否写入“伪科学”字样,当初立法时,就有不同意见。《科普法》的问题很多,“伪科学”字样问题只是其一,但不是最重要的。我现在要说的是,这部法律应当重写,并且应当改名为《科学传播法》。原有的《科普法》过分强调了某个部门的利益(如第12条),该写的许多内容没有写进去,不该写的套话却写了不少。

王淇(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时下,科学家们就“伪科学”争论不休,《科普法》一时也成为争论的焦点。科学技术的普及工作,需要法律来规范吗?

首先,科学是对真理的不懈追求,而法律是对公正的永恒诉求。可以认为,在涉及权利保障的情形下,法律的存在才既有必要性,又有正当性。关键在于,这部法律需要保护的权利何在?

该法规定“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公民作为权利主体,根据《宪法》第3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当然可以参加科普活动,也可以不参加科普活动,从权利的本质来讲,的确具备了权利行使的自主性,但是,权利本身所要求指向的利益何在?显然,它不过只是公民的自由,而无法上升到权利的层面。相反,《科普法》里很多国家积极能动的身影,在揭示了这一立法理念:科普不仅是一种公益事业,接受科普也是公民的义不容辞的义务,大家都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宏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的工作。如此一来,一方面,纸面上的权利主体直接面临着客体化的危险,另一方面,科普这项事业的各级推动人,因为法律的授权取得了管理的权力以及随之而来的利益。毫不夸张地说,权利一旦萎缩,或者,权力一旦异化,都将与《科普法》立法的初衷背道而驰。

其次,作为争论焦点的该法第8条规定: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这一被科学家的不同阵营用来互相攻击的法条,从立法技术上来看,是不折不扣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条文。所谓合“法”,是指它从形式上看,勉强能算符合法律

的“行为模式一法律后果”的规范要求,而所谓非“法”,是说它从实质上,违反了法律规范的精神。

一方面,历史的经验教训和科学发展的规律,都告诉我们科学的认定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人不是全知全能的,因此,极有可能在科学和伪科学的角力中,错失了科学,拥戴了伪科学。那么,法律在权衡科学的进步和科学话语权的归属时,基于利益衡量的思路,应当竭尽全力优先考虑前者,而不是以法律的形式,将潜在的压制合法化。另一方面,科学还是伪科学,科学家尚无定论,法律又如何做出裁断?况且,真正的法官,是时间的检验,最终,由历史事实来说话,确认所谓的科学是真还是伪。法律是用来确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旦超越这个界限,法将不法。另外,该法第30条这样规定:以科普为名进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出,“伪科学”在第8条出现之后,就再没有下文,万一有人从事“伪科学”的活动,能否按照第30条处罚?也就是说,可否将以科普为名进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等同于“伪科学”?恐怕也不能这么简单处理。

最后,从该法的结构和行文来看,管理法的特色十分鲜明。对《科普法》来说,最重要的目的应当是无论国家和社会是否提供各种科普活动,民众都能随时随地地获得他们需要了解的科技知识,而最大的遗憾就在于,除了规定“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之外,再也没有公民可以主张的权利了,国家和社会的组织管理也好,社会责任也好,保障措施也好,都有一厢情愿之嫌,而公民究竟怎么看待科普,想以什么方式接近赛先生,国家反而在所不问了。

蒋劲松(清华大学副教授):

在特定条件下,科学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而伪科学也可能会有正面价值。例如,黄维当年在狱中从事永动机的研究,得到了政府的支持,这项伪科学研究产生了非常良好的统战效果,对社会很有利。这是伪科学在科学之外具有正面价值的典型例证。

伪科学活动也能产生正面的科学价值。科学哲学家已经证明实际上不存在绝对的、永恒不变的、普遍适用的科学研究准则。这不是科学哲学家无能,而是对于所提议的任何一个普遍准则,科学哲学家都能成功地找到反例。伪科学活动虽然不符合科学活动的一般研究规则,而且往往达不到其预定的目标,却常常能产生一些具有科学意义的结果。李约瑟先生的研究工作表明,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许多成就,都是那些一心要炼出仙丹的道士们所做的成果。以我们今天的眼光看,炼丹是伪科学活动,但不能否认其对化学的正面价值。

作为知识体系的伪科学可能会有科学价值。某个理论在科学上不能成立,没有足够的依据,如果把它当作是科学理论,那就是伪科学,但它在科学上仍然会有其意义。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里有一个经典案例,就是康德的星云假说,它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取得突破的重要基石。它从来没有被科学家普遍接受,严格推敲起来是站不住脚的,其思路跟现在许多伪科学理论的思路差不多。但是,它对于后世自然观的突破乃至自然科学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甚至比很多实实在在的科学成就带来的影响更大。

作为社会建制的伪科学可能会有科学价值。现实中科学的社会建制是有缺陷的,科学共同体得出的集体结论不一定是科学的,因为很多外部因素干扰着科学共同体。《中国健康调查报告》就描述了医学共同体由于受到大型医药公司非常深重的影响和控制,那些以科学名义发布的医学和营养学结论往往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共同体之外的观点往往反而是正确的。如果把这些观点称之为科学,我们可以说这是社会建制角度上的伪科学,虽然它可能是真理。所以,在科学共同体已经受到制度性的外在力量干扰的情况下,外部力量对科学共同体的干预可能会产生正面的影响。

传统的科学社会学认为科学不应该受到特定价值观念的影响,否则就是伪科学。著名科学哲学家桑德拉·哈丁的“立场认识论”认为,这种备受推崇的中立性,可能正是实现客观性最大化的障碍。在科学史上,我们可以看到宗教偏见、民族情绪、性别意识、阶级观念等非普世主义价值可能促进科学发展。这方面案例很多,如毕达哥拉斯的宗教观念之于数学研究,太阳崇拜之于哥白尼日心说,阶级意识之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女性主义之于生命科学等等。总之,由于科学自身的有限性,在特定情况下,伪科学可能带来正面的影响。

罗嘉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在当代科学哲学中,科学与非科学分界的标准是越来越相对化了。托勒密学说属于科学早已不成问题,玻尔一度提出违反能量守恒定律的假说,同样被看成是正常的科学活动。近年来的“科学大战”中,占星术的“伪科学”帽子是否要摘去还成为了问题。当然,约束条件还是有的,这就是科学共同体的存在及其裁定。尽管随着科学革命的到来(范式的更替),科学与非科学的界线会被彻底打乱。

蒯因和库恩以来,知识论科学哲学的整体论转折提出了科学形态的多元化问题。当前有一些学者认为:来源于古希腊的直至20世纪的西方科学,只是第一次科学革命,其特征是还原论的科学思想和公理化的方法。而正在到来的第二次科学革命中,东方的整体论和实用化科学方法将成为最有利的工具。吴文俊院士还用“数学机械化证明”的成果和中国传统数学“寓理于算,不证自明”的特点来论证这种可能性。这种看法不仅肯定了科学形态的多元化及其发展道路的多样性,也要求我们深化对科学的理解,认识到科学技术就是有效的知行体系。

这样,我们就完全不能赞同把中医(包括其理论基础阴阳五行说)视作“伪科学”,进而断言“中国传统文化有90%是糟粕”的论调。1984年,李约瑟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讲演,有学者问他对阴阳五行怎么看,李约瑟说:这也是一种“范式”。他不仅对阴阳五行在中国古代科学发展中的作用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还指出“中国人的思想在这里独特地避开实体而抓住了关系”。德国汉学家波克特认为阴阳五行是一种约定标准。这意味着可以将阴阳五行关系网络看作一个形式化系统。他不久前发文章认为“中医是成熟的科学,不是经验医学,更不是伪科学”。著名哲学家葛瑞汉等人强调阴阳五行是一种关联性的思维,是分析理性所达不到的。近年来国内有些学者尝试用非实体主义的关系实在论、关系本体论来阐释中医理论的哲学基础,也是沿着这条思路下来的。

段伟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有关科学、伪科学、非科学、反科学等问题的争论,迫使我们回答究竟什么是科学?我想提出的参考答案是,科学(以下所论及的科学均指自然科学)的首要内涵可能不仅仅是理论化的知识体系,而应将其拓展为人类有限的知行体系。

近30年来,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和科学与技术研究所提供的分析、批判和描述表明,科学活动的本质并非如

自然之镜一般被动地反映现实呈现的世界,而是在仪器与工具(包括计算工具)所允许的水平上介入自然——由此所获得的理论假说与其说是表征客观的真理,不如说是人类操控世界的脚手架。因此,科学不单是理论性的,技术性也是自然科学不可分割的本质特征,尤其是自培根以来的现代科学应该视为技术化科学。正是基于这一视角,科学的实际目标不是(实际上可能是不必要)将理论知识上升到真理,而是在探究和建构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将猜测性的规律(因果链)转化为行动的规则,科学活动从来就不必然地归结为追求正确无误的真理,而可界定为对操控世界的可能性的寻求,即我们可以将自然科学视为人类的有限知行体系。

面对潜科学、不科学、非科学、伪科学之类的指斥,任何被认为或自诩为科学的知行体系都有辩护的权利和接受质疑的义务。谈到质疑,必须注意的是,一方面,任何人类的有限知行体系原则上是可错的,但是像现代科学这样的知行体系,已经建立起了复杂而庞大的知识网路、行动网络乃至信念网络,因而具有极大自我调节能力,要想从根本上动摇其理论根基,或者从外围引入根本性的创新,绝非易事,这可能是民间科学不太容易认识到或不太愿意承认的;另一方面,传统的知行体系也不可回避批判性的质疑,李约瑟在肯定阴阳五行思想甚至谅解沈括因为受其制约而错失发现置换反应的同时,也曾经尖锐地指出:“像五行论这种以一概全型的理论,由于长期被人毫无批评地接受,结果使这些化学现象,迟迟不能获得正确的解释,这种情形究竟到了怎样的一个程度,那才是我们所要追究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就难为那些理论洗脱了。”出现此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恐怕在于对观念性的理论的神圣化,结果导致了以鲜活的现象比附具有无限解释力的理论,而不是从行动的效果反观知识的有限性并寻求更佳的可实现性。这种刻舟求剑、削足适履的做法所导致的思想惰性无疑是值得反省的。

赵南元(清华大学教授):

关于伪科学的问题,现在构成一种争论,实际上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说法。有人说伪科学这个提法不应该写在法律上,没有可执行性,法律不能判断科学;法律确实不能判断科学,但是法律可以提倡科学,并不负判断责任。例如我们的宪法支持科学艺术,宪法不负责判断谁是科学、谁是艺术,但是可以原则上支持科学。《科普法》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延续了宪法的做法,它支持了科学的一个方面,就是批判伪科学或者说是反对伪科学。

有人说伪科学就是那些弄虚作假的所谓的科学不端行为。我觉得,这里有一点首先要弄清楚,伪科学不是科学界内部的事情,它是一个科学界外部的事情,而科学不端行为是科学界内部的事情,无论是抄袭剽窃、伪造数据,这些都跟伪科学没关系。

反对伪科学会不会打倒传统文化?这个说法也毫无根据。因为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伪科学是伪科学,如果非把传统文化混进来说成是科学,那科学有权声明它不是,这里面不存在打倒的问题。所以,传统文化有传统文化的地位,但是它不是科学就不是科学。

反对伪科学会不会妨碍创新?我想这个创新指的是科学的创新,艺术创新不包括在内。那么,反对伪科学会不会妨碍科学的创新呢?也不存在这个问题。科学创新只有放到科学内部才是创新,在科学的外部自称是科学,对于科学的创新是没有意义的。

肖显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一些人持有科学主义观念,在他们的心目中,科学成了一个正确的代名词,成了一个拥有了它也就拥有了力量、权威和真理的存在,成了合法、合理、正确、有用、可行等的代名词。而现在,如果以科学主义的态度去反伪科学,不可避免地会强化科学主义的社会观念,导致更多的人把科学当成人类知识的唯一典范,当成获取幸福的唯一工具,当成真理和正确的化身,如此会反过来促使一些人把本不是科学的当成科学以获取利益,从而导致伪科学以新的形式和更广泛的方式出现。这虽然能够反掉一些伪科学,但却在另一种意义上强化了伪科学产生的社会思想基础——科学主义,反过来又促使伪科学的产生及泛滥,这样是不能真正有效地从根基上反伪科学的。

由于科学主义是产生伪科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反伪科学,首要的就是要反科学主义,在获得对科学的正确认识和正确态度的基础上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使科学走下神坛,还科学以本来面目,把科学的还给科学,使人们对科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正确的观念,使科学及科学文化不再成为我们社会的真理的化身、所有认识和行动的标准及指南,这样,伪科学才会减少或削弱。同时,也才能使人文走上正坛,提升非科学如人文社会科学等的价值,还非科学以本来面目,把非科学的还给非科学,非科学也就没有必要凭借科学的名义获得其合法性和权威,如此,人们也就少了一份伪造科学或者假冒科学的动力,伪科学也就会减少。如果不反科学主义,任由科学主义观念在中国盛行,那么中国的伪科学将会越来越多。

刘序盾(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文化委员会主任):

一段时间来关于“伪科学”的争论不断,而且不仅是在圈子里还在社会媒体上都展开了辩论。我以为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进步,起码不像过去那样不公开对阵,而是相互阴着报材料,总希冀着得到上方“圣裁”,然后挟着政治权力的威势一举攻克对方。我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耳朵识字起就关注这个领域,各个大案和事件都亲身经历,对于今天的进步感慨颇多。兴奋之余,也发两点感想。

首先,科学研究要与政治问题相区别。不可凭藉行政的力量和政治权威的力量,来指认何为科学,何为“伪科学”。关于科学的真伪之争原本并不存在所谓的主流地位。比如上世纪80年代对于特异功能和气功的真伪之争,就几乎没有正反方政治地位的差异,起码是不突出。直到90年代揭露“水变油”骗局时还十分谨小慎微,生怕惹出政治问题来。不像后来想像的那样什么打假英雄以主流自居一付正气凛然的样子。反伪人士甚至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是处于非主流,承受了相当程度的社会压力的,某些时候比较起来甚至是处于弱势,很有些反潮流的样子。

反对伪科学的群体什么时候趋向主流了呢?应该是在反法轮功的时候,这时的地位才产生了变化。

科学界的争论是很正常的事情,哪一方都曾经有过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来自政治权威压抑的经历和体验,因此避免争论中的政治化倾向和反对政治权威介入争论,应该成为大家共同恪守的规则。

再有,科学研究与法律的关系。科学就是对于人类未知领域的探索,同时也是对于人类自认为已知的某些领域的继续探索。而探索是不应该设置禁区的。记得当年揭露某人以推广“水变油”技术构成危害社会的经济诈骗行为的报道刊登出后,沈鸿院士曾写了个条幅给我,“大胆探索,谨慎推广”。这八个字道出了科学研究的真谛。科学研究要鼓励创造和创新,这里没有禁区也不应该预设,凡是公民都有思想和探索的自由与权利,不应该受到干涉和指责。你研究“水变油”、研究“永动机”都不违法,没有谁可以用法律的名义禁止。

法律应该管的是哪一段呢?它应该管的是后面发生了什么。你这个方法和理论未经过证实有效就去推广应用,自己聚敛了财富而对社会和他人却造成了危害,这才涉及到法律。事实上“水变油”也正是因为涉及经济诈骗才引出法律的介入,如果仅仅是研究,谁也不能以“伪科学”之名给定罪。因此在科学研究领域,法律也要自重,不可管得太宽太严,因为有些东西不是法官所能认定的,法院也不是科学研究的“裁判所”。

大胆探索——体现了对于科研未知探求的宽容态度;谨慎推广——体现了对于社会的责任感和严肃态度。当火药味争论变成理性平等的对话,当双方都尊重对方的权利并恪守自己话语和行为的边界,当媒体不再视哪边权势大就一边倒地倾向哪里,这对于健康我们社会的人文生态和科学生态,一定会大有益处。

由于篇幅有限,以上整理摘编的只是研讨会发言的一部分。在本次研讨会上,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卢风主张用后现代主义的核心观念即多元性和反本质主义来分析科学,认为科学不可能成为汇聚和囊括一切的整体;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徐治立发言认为,政治力量介入反伪科学可能会导致反伪科学异化;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吴岩认为,应该根据语境的不同来讨论科学的内涵,在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和谐社会应该允许“伪科学”这个词成为一个中性词汇;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副编审林坚主张在普及自然科学的同时,大力推进“人文科普”,改变目前科学与人文分离严重的状况,实现科学与人文的融合;中国中医科学院马晓彤对中医做了定位、定性与定向的思考,对中医的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合理性做了说明,主张在现代化过程中复兴中医。

(本刊编辑孟玮、尚国敏、孟凡礼根据会议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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