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022-11-25

第一篇: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各镇直单位、村委会、企业单位:

为做好我镇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非煤矿山及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工作原则

非煤矿山及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单位自救、社会支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范围

我镇行政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经营单位以露天取土场、砖厂、采砂场为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交通,卫生,学校、等重特大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故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镇非煤矿山及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全面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事故的紧急管理办法和特别管制措施;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事故期间,总指挥外出不在时,由第一副指挥代行职权,其他成员不在时,由本单位常务副职代行职权。

总 指 挥:李俊虎(镇 长)

副 总 指 挥:董艳红(武装部长)

成 员:席国强(办公室主任)

张彦东(安监站站长)

苗全荣(派出所所长)

宋金胜(卫生院院长)

刘玉明(**中心校校长)

3、办公室根据事故应急求援的需要设置7个专业组,其职责为:

①抢险救灾组:由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镇、村委会及事故单位积极配合,联系电话:13834731053。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现场施救和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

②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5538001。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交通秩序,设立警戒,疏散群众;预防和制止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的不安定因素和维护社会治安,为事故救援提供必要的良好环境与保障措施。

③综合协调组:由安监站牵头,县有关单位协助,联系电话:15835938083。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研究制定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与事故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④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各村卫生所配合负责实施,联系电话:5538001,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序;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⑤交通运输组:由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派出所配合。主要职责: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救灾道路交通的畅通与救援物资及时到达现场。

⑥善后处理组: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事故单位、公安、工会、民政、劳动保障、卫生、保险等部门配合。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妥善安排家属生活;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⑦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门牵头,联系电话:13133199175。主要职责: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特大事故的通迅报道,由县委宣传部负责。通讯报道稿件须经总指挥及县委宣传部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1、安监站: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督促、检查非煤矿山及各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单位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3、卫生院:负责联系县医院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和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土地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5、交警队: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6、镇政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7、劳动站、民政所、企业办:负责会同事故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

8、各村委会: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迅速集合本部门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四、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程序

1、通讯联络与事故报告

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抢救伤员,并立即向镇政府、安监站报告电话:5538001或直接拨打

110、119报警电话。

2、镇政府、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按指挥部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处理和控制事故,积极采取措施,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救援要求

1、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2、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村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五、事故后期处置

(一)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安置工作。

(三)根据事故调查组要求,由镇有关单位负责抽调人员,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六、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安监站、土地所、企业办要加强对砖厂、沙场、取土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机制,督促各企业负责人根据自身的生产安全状况、事故隐患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制定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应急救援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非煤矿山及各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非煤矿山及各企业要加强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相关事项

(一)镇政府每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二)各有关单位、镇政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按照本预案组织实施救援。指挥部将对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贪污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XX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性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XX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影响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水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非煤矿山事故,烟花爆竹及危化品事故,电力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等。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伤和破坏,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防范。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综合治理,做好日常性检查和加大各类隐患整改力度,并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准备,制定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和单位负责制,各级行政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或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动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必须服从统一的指挥和调度。

第六条 各村(居)、镇内各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各种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建立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副镇长、人武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国土所、民政所、劳动保障所、财政所、计生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中小学校、中心卫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第八条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保卫组、疏散引导组、联络组。

第十条 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指挥本镇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准备。

(三)领导、协调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

(四)督促各村(居)、镇内各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建立健全应急联动体系,承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各组的主要职责。

(一)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具体的抢险和救援行动。

(二)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和救援所需要的一切物资。

(三)医疗救护组负责伤病员的急救和护送伤病员到医院救治。

(四)现场保卫组负责维护现场的正常秩序和治安安全。

(五)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老幼病残等非抢险和救援人员。

(六)运输与联络组负责联系和协调运输、通讯工具并传递安全生产事故的动态,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指挥部及办公室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依法实行封锁。

第三章

预测和预警机制

第十四条 各村(居),镇内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各企业的档案,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十五条

信息传递。党政办在接到各种预警信息后,根据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范围、性质和事态,发布预警信息。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相应人员,做好准备。同时,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上报政府,并通知相关机构。公民有义务通过110报警或其他途径报告和反映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信息。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及时通报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 预警处置。得到预警信息后,镇应急指挥部研究提出预防性措施。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零时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应急分队进入“战备”状态。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村(居)、单位、企业要立即上报政府和相关机构,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事发地所在村(居)领导是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镇应急指挥部立即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启动相应预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报告。其他应急分队在接到通知后,迅速作出响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与协调

(一)根据事态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二)紧急疏散、撤离、安置非抢险救援人员和受威胁人员,组织抢险救援救受伤人和被困人员,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三)迅速控制危险源,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治安等控制措施,

(四)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五)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划定警戒线,锁封、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事态扩大的活动。

(六)组织协调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提供生产、生活必需品等措施

(七)实行24小时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八)保护现场,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依靠本镇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无法消除危害,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或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处置行动时,镇应急指挥部报请县府启动县级总体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在应急处置过后中,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或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党政办。处置结束后,应将处置结果报镇指挥部,经批准后,方作出同意应急处置结束的决定。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一条 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民政所将做好救济物资造册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帮助其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完毕后,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总结工作,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定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并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三条 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相关工作的准备,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

宣传教育

第二十四条 镇应急指挥部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发放防灾手册,增强公民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镇应急办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有关单位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确保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畏难退缩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二年X月XX日

第三篇:某某镇农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农机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农机实际,制定农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创新,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职能,妥善处理好农机事故,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安全的监督管理水平,达到一旦发生农机事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机构、职责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塔里木乡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乡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

组长:努尔买买提〃吐尔迪(政法书记)

副组长:亚森〃买买提(镇长助理)

塔依尔〃艾合买提(农业办公室主任)

亚森〃买买提(镇长助理)

成员:莫敏〃哈西木(杨瓦里克1村农机安全员)托合尼亚孜〃卡依木(杨瓦里克2村农机安全员)阿木力〃阿米顿(杨瓦里克3村 农机安全员)麦麦提〃艾海提(杨瓦里克4村农机安全员)库尔班〃芒力克(杨瓦里克5村农机安全员)麦麦提〃巴拉提(杨瓦里克6村农机安全员)

麦麦提〃卡吾力(某某1村 农机安全员)

艾合买提〃赛买提 (某某2村 农机安全员)

伊敏〃卡斯木(某某3村 农机安全员)

艾海提〃尼亚孜(某某4村 农机安全员)

努尔拉〃米吉提(某某5村 农机安全员)

艾麦尔〃赛都力(某某6村 农机安全员)

伊敏〃沙依甫(阿琪墩1村 农机安全员)

阿山〃艾则孜(阿琪墩2村 农机安全员)

阿布拉〃古加(阿琪墩3村 农机安全员)

塔依甫〃木沙依甫 (阿琪墩4村 农机安全员)

托合提〃热依木(阿琪墩5村 农机安全员)

米吉提〃提依甫(阿琪墩6村 农机安全员)

托合提 〃肉孜(阿琪墩7村 农机安全员)

依沙〃艾则孜(阿琪墩8村 农机安全员)

(二)职责:

组长:掌握事故全面情况,制定现场抢救措施,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排险工作。

副组长: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负责对现场取证、勘查、分析,写好调查报告,搞好事故责任认定。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避免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成员:分别成立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六个工作小组,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协调行动、服从组长的命令和调遣。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联络公安、交警部门保证各种抢救物资及时运到位,共同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做好群众的疏散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现场抢救正常进行。

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例会,不断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工作。

四、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

要严格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由事故发生地的乡农机安全监理站报告乡委、政府、乡安监局、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和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及时续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发生农机事故后,乡农机安全监理站应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政府安监部门、地区农机监理所,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二) 现场处置

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分级负责,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开展事故现场的抢救工作。

1.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报案后,要及时向乡委、政府和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迅速组织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现场抢救工作由组长统一指挥,各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协调行动、服从组长的命令和调遣。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护工作。

3.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农机事故的类别、事故的范围、伤亡人员的分布制定抢救方案。

4.在进行农机事故抢救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乡农机安全监理站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事故评估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进行事故评估,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镇党委办公室:8500860

镇派出所:“8500007

县农机局办公室:8322238

镇医院值班室:120

2011年5月27日

第四篇:某某镇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安全事故防范及

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各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镇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修订案)已经镇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镇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为充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提高全镇有效防范和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进一步维护好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分类分级

1、基本定义。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主要类型。①工商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②交通运输事故;③火灾事故;④易燃易爆物品爆炸燃烧事故;⑤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⑥建筑建设安全事故;⑦群体性聚集活动安全事故等。

3、级别确定。①特别重大事故;②重大事故;③较大事故;④一般事故。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或一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的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除前三种之外

2 的事故为一般事故。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群众报告安全事故及其安全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2、预防为主,防处结合。坚持平时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设施准备和其它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层层负责、条块结合、辖区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业主是本企业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的首要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防范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使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畅通安全信息反馈渠道,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发单位或个人应在10分钟内向镇政府报告,不

3 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妥当高效的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镇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以镇长为主任,分管安全的领导等为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全镇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管理职能,负责调查了解掌握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机制和措施,监督和督促各级各单位各企业抓好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落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指挥机构和工作小组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情况发生,组建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总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领导为副总指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

①、综合协调联络组:由镇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组长,成员单位有镇安全办,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协调有关单位参预应急工作,保障信息联络及时畅通,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应急处置任务。

②、救援组:由镇武装部部长兼任组长,成员有镇企业办,主要任务是组织基干民兵和就近职工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援,在

4 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③、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所长任组长,成员有镇派出所,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现场通道,组织引导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④、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任组长,成员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实施现场医疗抢救,协调上级医疗机构对伤员的救治。

⑤、后勤保障组:由镇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有镇办公室和镇财政所,主要任务是确保应急车辆及经费和物资的提供,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⑥、善后接待组:由镇宣传委员任组长,成员有镇各群团组织、计生办、司法所等,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应对新闻媒体,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⑦、善后处理组:由镇长兼任组长,成员有镇司法所、民政办等,负责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各村(社区)辖区内、单位、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在10分钟内向镇政府报告,24小时接报电话03**-5022***,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地点、时间、事故伤亡

5 情况等。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先期处置

事发地或事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进行先期救援和处置,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与镇政府保持好通讯联系。

3、应急响应

镇安全办和各应急工作小组接到应急通知后,最迟应在30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不需要到现场的,按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准备。

五、注重防范

1、镇政府及其各单位、各企业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管理安全工作。

2、各企业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抓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厂房、车间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和标语;抓好职工操作技能培训,严禁违规违章操作,时刻检查重点区域,消除不安全隐患。

3、抓好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各单位各企业要完善安全管理预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通道、消防器财、防化物资等安全设施设备的准备和完善。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演练,增强全民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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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责任与奖惩

1、实施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

3、对在安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安全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 二0**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五篇: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预防为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 1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重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5)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重特大企业安全事故;

(7)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8)重特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9)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10)重特大山洪(洪水)和水利安全事故;

(11)重特大电力安全事故;

(12)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3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领导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负责协调县电信、移动公司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保证事故现场信息畅通。

镇安监所: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村、镇政府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的普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镇综治办:(1)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危险物品公路交通运输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施救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

(2)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对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及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等工作。

(3)具体负责协调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善后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人员、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1)具体负责工商贸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

- 5领导下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镇安全生产工作专家委员会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邀请相关专家组成应急救援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职责: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事故救援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时,为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及现场指挥部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

(四)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在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实行应急工作专项负责制。按照镇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对应相关工作职责的办公室是专项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任牵头部门,其他参与部门密切配合,履行相关职责,提供支持与保障。

六、预警预防

(一)事故监控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时收集上报。

(二) 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在我镇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涉及的主管部门监测有关信息,包括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同时向县应急办报告。重大及重特大以上安

- 7(2)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3)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某些活动;

(4)对现场加强监测,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5)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

(6)启用镇政府储备救援物资、设备和专项资金,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等。

(二)启动预案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经报请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和指挥。本应急预案启动后,镇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三)指挥与协调

1、设立现场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专项应急救援工作分管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专项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根据事故类型,由镇政府领导任现场指挥长,事发地村主要负责人、镇政府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时,事发地村主要领导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 9(8)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事故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真实性,对事故单位及公众负责。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

(9)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专项应急救援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救援单位和人员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事发地村为现场指挥部提供通信、信息、治安等保障。

3、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指挥部负责采集事故现场信息,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救护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等。

(四)紧急处置

按事故类型实行专项事故应急救援

(1)重特大火灾事故由综治办牵头,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配合。

(2)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由林业服务中心牵头,综治办、经济发展办配合。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综治办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 (4)重特大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由经济发展办

- 11

八、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九、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社会事务办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卫生院负责事故现场的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清理事故现场,归还事故救援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依法予以补偿。

(二)保险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协调保险公司参与赔付等保险服务。工伤保险机构及时为在救援中因工伤亡人员提供工伤保险费用。

(三)事故调查与经验总结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县应急救援指挥部。

十、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 13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交通运输保障

镇党政办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镇综治办建立交通运输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数量、功能、所在单位和驾驶员名册等,xx派出所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四)医疗卫生保障

社会事务办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提供事故医疗救治,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卫生院要储备必要药品、技术、设备和人员等。

(五)治安保障

xx派出所负责应急状态下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各项维护社会治安的保障。

(六)物资保障

由社会事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保证事故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七)社会动员和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镇社会事务办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提供事故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

十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救援基本知

- 15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以上9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4、一般安全生产事故(Ⅳ级)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2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和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事实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奖励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四)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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