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2022-12-26

制度本身是一种行为的规范,就是为了形成和建构社会秩序。怎样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方山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暂 行 规 定

为加强我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下简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活动场所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建设农村和谐文化、培育新型农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综合作用,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场所规范化管理应当坚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场所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坚持发挥功效、综合利用的原则,做到“一室多用”、“一所多能”,切实把场所建设成为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阵地。

第二章 基础设施

第二条1场所室内要整齐有序、简洁明快,达到以下标准:门窗牢固完好,玻璃齐全、整洁,门楣有统一的标识牌;内外墙壁全部粉刷;办公桌椅、活动室桌椅、文件资料柜、远教设备、党旗、黑板、工作制度栏、档案资料及其它各项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齐备,摆放或悬挂整齐,外表干净,无灰尘,无破损现象。

第三条场所院落应平整绿化,做到整洁、美观、大方,达到以下标准:院落地面平整,无杂物、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地面平整硬化或绿化;院落围墙完整、粉刷美观;党务、村务公开栏要在场所醒目位置单独设置,做到美观实用。

第四条场所门前应开阔平坦,路面平整,无柴草、粪堆及其它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第三章 阵地使用

第五条 决策议事中心。以场所为依托,定期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议事会,组织党员群众商讨治村富民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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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党员活动中心。充分利用场所,组织党员进行交流和学习,让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要在场所建立党员服务站,为党员提供党务工作指导、咨询、协调等服务;接纳和管理、教育、服务流动党员。

第七条 教育培训中心。充分利用远教设备等现有资源,组织党员群众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和科技文化、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或坐班制度,接待群众来访,接受村务、党务咨询;设立“为民办事代理点”,开展以“便民、利民、乐民”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服务,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发布农产品购销、致富、劳务等信息,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九条 文体活动中心。要利用场所向群众传播先进文化、开展健康活动。以场所为阵地,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文明新风。严禁在场所内以娱乐为名进行赌博、封建迷信等有悖于“三个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对因管理、使用不善或人为因素造成活动场所设施损坏的,以及利用活动场所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及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方山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负责人:张登科 张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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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作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指由国家投资兴建,供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村级组织日常办公,党员或群众集中活动的场所,包括:主体建筑、附属设施、活动场地、上级党组织配发以及村“两委”及其他自治组织购买、受赠的配套设备、图书音像资料等一切财产。

第三条 全村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及维护,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资产管理

第四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办公设施是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使用权归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坚决防止随意出售、出租、抵押、变卖活动场所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安全完整。

第五条 村党总支部书记是活动场所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达到以下标准:

(一)主体结构完好,无屋顶漏雨、室内进水现象;

(二)门窗等设施完好,防火、防盗措施安全可靠;

(三)各种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道路通畅。

第六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桌椅、文件柜、电视机、DVD机等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物资、档案登记簿,记载其名称、数量、金额和维护情况等内容,做到帐物相符,并向党员群众公开。固定资产台帐由乡镇负责管理,对不能使用的财产、物资应登记造册上报审批作报废处理。村党总支部、村委会换届或主要村干部调整时,由乡镇党委、政府监督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由交接人双方、监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三章 日常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要有办公桌椅、活动室桌椅、标示牌、党务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制度栏、党旗、电视机、DVD机和黑板。要充分体现“一室多能”,方便群众开展各类活动。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科普宣传栏要定期更新,确保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宣传有力。

第八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不断拓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努力把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第九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依托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党员活动中心,经常组织开展远程学习、网上培训和信息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站点传达政策、传递信息、传授技术、传播文明的功能,真正支持农村、服务农业、培育农民。

第十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将活动场所的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设施定期向党员和群众免费开放,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依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倡导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

第十一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在村级活动场所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听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活动,扩大党员和群众对村级事务的有序参与,健全民主自治机制,加快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第十二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轮流值班制度,接待党员和群众,积极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协助涉农部门搞好信息咨询、证照代办、物流中转等惠民服务。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接收电话、信函、通知的记录,根据内容的紧急程度及时向村党总支部书记或乡镇党委进行反馈,并依据指示精神迅速处理。

(二)值班事项登记制度。村都要建立《值班情况登记薄》,内容包括来电、来函、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性别、具体内容。以及村党总支部书记或乡镇党委领导的批示和办理情况,《值班情况登记薄》由值班人员负责填写。

(三)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时,要将前一天值班情况、待办事项向接班人员通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灾情、疫情、集体信访、恶性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项,要及时向村党总支书记或乡镇党委报告,并按照指示精神迅速处理,来不及上报的,应当根据情况,边应急处理,边向上级报告。

(五)卫生清扫制度。值班人员每天交班前要整理活动场所室内外卫生,保证室内外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六)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活动场所防火和防盗工作,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增强防盗、防火意识,交接班时,要清点所有财物,并做好记录。

(七)为民服务制度。以值班为载体,为群众提供农村政策咨询、农产品营销、农村科技信息咨询、劳务输出信息等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使活动场所成为 “为民服务中心”。

(八)信访接待制度。值班人员要受理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之间的矛盾,认真排查,积极化解,依法调处,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给出解决时限,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活动场所工作档案,建立使用台帐,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禁止开展封建迷信和赌博等各类非法活动。

第四章 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乡镇党委书记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主要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第十五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及时发现解决场所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乡党委汇报情况。

第十六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情况要纳入对村委会和村党总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对出现资产流失、设施损坏、占用设备、开展非法活动、长期闲置不用等情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篇: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上墙制度

文 本 汇 编

“五好”村党组织创建标准

(一)好班子标准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有致富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民主评议得优秀票在80%以上。

2、村党组织班子职数健全,村“两委”干部团结协调,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完成镇(区)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3、班子内部有民主气氛,民主生活会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解决自身问题和矛盾。

4、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按照规定的程序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群众比较满意。

5、坚持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组织村干部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建有学习计划、学习笔记。

6、村“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好队伍标准

7、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普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党员能够做到按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9、党员积极参加致富技术的学习培训,80%以上的党员掌握1-2门致富技术。

10、凡有联系能力的党员全部参加“党员服务承诺”活动,在群众致富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

11、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和培养后备干部工作,至少有3名以上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落实发展党员“两推一公示”制度;发展程序严格,发展质量较高,发展的新党员无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期党员资格现象。

12、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和评先树优工作,无不合格党员,无违法违纪党员。

(三)好路子标准

13、理清经济发展思路,本村经济发展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14、村级集体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15、建立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村级示范服务基地,树立一批种植、养殖方面科技示范户。

16、形成全村的主导致富产业,80%以上的群众有致富项目。

17、村级及以下企业、工商户纳税逐年提高。

18、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并高于全镇平均水平。

(四)好机制标准

19、集体资源由村级统一管理,群众比较满意。

20、农业基础地位牢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齐全,群众受益较大。

21、建立村级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22、土地、企业等承包、租赁标准合理,合同手续齐全,并能兑现合同条款。

23、每年为群众办两件以上的实事好事,村级公共福利事业得到改善和发展。兴办公益事业或基本建设,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不变相增加群众负担。

24、认真执行国家惠农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任务。

(五)好制度标准

25、坚持和完善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制度,建有规范的党员活动室,电化教育设施齐全。村党组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活动。

26、建立村规民约,社会风气良好,党群干群关系融洽,无集体上访和重大刑事案件。

27、坚持干部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制度。党组织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对村干部工作的审议和评议。

28、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村里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的作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科学决策。

29、坚持民主理财和民主公开制度。每季度理财小组审议一次集体收支情况,重大财务开支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级政务、财务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内容详实,并接受群众质询。

30、坚持党内活动、村务工作记录制度。根据党建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好统一印制的《党支部记录簿》、《村级民主决策五议五公开登记簿》、《远程教育活动手册》和村民服务站工作台帐。村级重大问题决策情况有详细记录。

村两委议事规则

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臵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村党务村务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

4、讨论村配套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组成。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

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组织书记委托也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全体成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

2、如工作需要,其它相关人员也可列席村“两委”会议,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

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成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组织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成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 4

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属通报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成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5、村“两委”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6、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

7、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正确实施。

四、执行和反馈

1、村“两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两委”会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村“两委”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诿、拖拉。如执行中发现新问题须及时提交“两委”会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3、村“两委”成员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会议主持人反馈。会议主持人应抓好决定、决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五、本议事规则自村“两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党组织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需形成决议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实到会半数以上赞成,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由党组织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问题。对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党组织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所作的决定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党员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讨论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党的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不管谁讲党课,都要认真进行准备,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内容通知党员干部,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党员学习制度

1、加强党员经常性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在学习教育中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党员学习要纳入党组织议事日程,根据上级要求和中心工作适时制订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时间、经费和效果“三落实”。

3、党员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脱产培训、上党课和自学为主要形式。其中,集中学习每星期半天,脱产培训全年不少于一周,上党课每季度一次。个人全年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不少于1万字。

4、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根据不同类型的党员情况,对党员进行适当分组,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5、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桌椅、报刊、书籍和电教设备,为党员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6、严格考勤考核制度,确保党员教育效果。学习计划、实施方案、考勤登记、学习记录完备,单位参训率达90%、参学率达100%。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的同时,重点把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拟发展对象的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转正等四个环节。

1、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遵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严格遵循《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

2、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推荐制度。每名党员都有向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权利和义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党组织应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其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历年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7

考察表》、思想汇报材料、工作总结、本人自传、政审材料等。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3、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其他相关材料。对于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党组织对列入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都要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向群众和基层党支部通报。

5、坚持材料预审制度。党组织在接受申请人入党之前,必须指派专人与培养联系人一起对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政审,并将政审材料送交上级党委审查。上级党委在审查时,应组织纪检、计生、信访、政法等部门对拟发展对象的材料进行会审,根据会审情况,党委再进行集体讨论,逐一表决。

6、坚持“六个不批”原则。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批;没有经过入党培训的不批;入党动机不纯和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的不批;不了解和不懂得党的基本知识的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的不批;上级党组织没有派人谈话或没有谈话记录的不批。

7、坚持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制度。培养联系人、党组织书记和党委指派的考察人是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人,因其失职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和条件的人被吸收入党的,视情节予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或调离组织工作岗位。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组织对所辖党员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评议 8

党员时,可采取群众测评、党员互评、组织点评等方式,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2、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议。即是否能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拥护党的领导,在政治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能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作斗争;是否能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带头学习农业实用技术,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是否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是否能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无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分配任务的现象。

3、民主评议党员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坚持标准,采取定性评议与定量评议相结合,面对面评议与背靠背评议相结合,由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在党员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学习教育、整顿思想;总结自查、民主评议;组织审查、确定等次;表彰处理、总结整改”四个步骤进行。

4、在组织评鉴过程中,党组织要综合分析党内外评议的意见,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个党员作出初步鉴定,并将评鉴结果适时进行公布,对于党员不服初步评鉴结果的,要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鉴定,并及时呈报上级党委审批。

5、民主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揭示矛盾;民主测评以支部为单位,支部全体党员为对象。评议和测评情况是认定党员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

6、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大力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后进党组织,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织和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听取和提出批评意见。

2、征求党外群众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转告被征求意见者本人。

3、根据领导班子或党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议题,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员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写成剖析材料;党组织书记既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要对班子情况进行深刻剖析。

5、将会议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到会党员和上级党组织。

三、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民主生活会上,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本着“剖析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听取意见不怕刺”的精神深刻自我反省,充分交流思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开展批评时,既要实事求是,态度坚决;又要言辞恳切,与人为善,决不允许搞“无限上纲”,借机整人。

四、对党员民主生活会反映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布,以便接受监督。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报告和会议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

五、要建立民主生活会档案。内容包括: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材料;党员队伍或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情况记载;民主生活会记录等。

六、严肃民主生活会的纪律。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纪检部门查处。

七、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定期通报。对于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承诺主体:村党组织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承诺内容:村党组织以创建“五个好”为目标开展承诺。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宣传政策、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公共管理、示范服务、文明新风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组织的承诺由镇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组织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制度

1、为了推进农村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更好地发挥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农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2、设岗对象为政治思想好、身体状况好、热心公益事业且未担任村、组干部的农村党员。

3、依照“因需设岗、注重实际、简便易行、实效管用”的原则,设臵宣传政策岗、参政议政岗、民主监督岗、公共管理岗、示范服务岗、文明新风岗六个岗位。以一人一岗为主,可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4、村党支部统一明确每个岗位职责:

宣传政策岗的职责:积极向村民群众宣传党的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协助村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

参政议政岗的职责:收集和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本村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村党支部出点子、想办法;积极参与农村各种民主理事会工作等。

民主监督岗的职责:监督村党支部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按照“五议五公开”和“六步工作法”民主决策村级重大事项情况,督促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党建活动,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发现和报告违反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的人和事等。

公共管理岗的职责:依据法规和村规民约调解和协助处理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做好上访人员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水面、林木和农作物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处理违法违规事件;发现和报告泥土塌方、路面下陷、水毁工程、水利隐患等事项;依据村规民约对村庄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等。

示范服务岗的职责:带头掌握致富技能,带头发展产业进行科技示范,积极传授科技知识,搞好农村科技推广,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外出党员积极为家乡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产品销售等服务。

文明新风岗的职责: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带头移风移俗,引导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和旧的生活习俗,抵制各种邪教组织和不正之风;协助村党支部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协助村(组)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活动及评比,引导村民群众改善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协助村党支部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活动,倡导生育文明新风等。

5、设岗定责工作,按照“合理设岗、党员领岗、支部议岗、公示明岗、培训上岗、组织履岗”的步骤进行。

6、采取冬训、轮训、培训班等形式,经常组织党员开展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工作方法、岗位目标要求等内容的,提高党员履责能力。

7、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履责情况考评活动,把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比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平时要了解掌握党员履责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党员履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8、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的党员,村党支部进行宣传和奖励,并在资金、技术、培训上予以倾斜。对表现突出的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标兵”、“党员示范岗”,优先列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9、把设岗定责工作与落实党员承诺制服务制度结合起来,激励党员自觉履行承诺内容,对党员申请岗位实行滚动管理,对不胜任岗位的党员要及时调整。对不主动履行职责、不积极发挥作用的党员,由村党支部指定专人实行结对帮教,对其实行告诫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

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组织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组织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2.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3.党组织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要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

4、在本地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

系转到本地所在党组织,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和在本地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本地党组织活动。

五议五公开工作法和六步工作法

(一)五议五公开工作法

一、“五议五公开”工作法的主要内容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2、村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机动地、林果基地及“四荒”地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

3、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生育证发放对象、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

4、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5、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

6、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7、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村党支部不得对以下事项进行提议:

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违背群众利益的事项;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事项。

二、“五议五公开”工作程序

1、“五议”

村民建议。对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村级经济发展和民生等问题,通过个人或者村民小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党支部提出建议。

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将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形成方案,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3天,把方案发给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讨论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2、“五公开”

程序公开。村党组织必须把“五议五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通过村民大会和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过程公开。“五议”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通过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要让村民关注的村级重大事项通过合理化建议、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决议的议事程序公开透明化。

决议结果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如果发现公示内容有遗漏的或不真实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并重新公示。

实施方案公开。通过“五议”形成的决议事项,由村“两委”制定实施方案,形成文字材料,由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对实施方案做进一步的补充完善。

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 15

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民委员会予以答复;对村民委员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民委员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二)六步工作法

一、“六步工作法”适用范围

凡是涉及村级重大建设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其主要适用范围:

1、农村路、桥等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2、农村小型水库、泵站和塘、堰、沟、渠等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项目。

3、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整治等项目。

4、组织村民群众集体开发荒山、水面、湖滩等项目。

5、集体投资建设经济实体和企业的建设项目。

6、其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六步工作法”适用的重大事项。

二、“六步工作法”运行程序

适用“六步工作法”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进行决策和实施。其主要步骤:

1、深入调查,收集民意。通过村民小组或村民个人提议、入户走访座谈等途径,广泛收集民意,了解大多数群众需要办什么。村党支部对收集的民意进行梳理,召开村“两委”会议,商定拟实施事项。

2、推选专班,制定方案。以村为单位召开党员会(到会党员占党员总数2/3以上),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农户代表大会(到会户代表占农户总数2/3以上),从党员、群众中民主推选3—5人组成的项目建设理事会。项目建设理事会根据拟定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项目建设初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技术要求、资金预算等)。

3、公布方案,征求意见。项目建设理事会将项目建设初步方 16

案张榜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多数群众意见修改完善方案。

4、召开会议,民主表决。项目建设方案修订后,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到会代表占村民代表总数的3/4以上),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农户代表会议(到会户代表占农户总数3/4以上),讨论表决项目建设方案,经到会人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5、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方案表决通过后,广泛宣传发动,争取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理事会将村民出资部分,分解落实到户并及时收集。同时,签订建设合同,组织开展施工。

6、清算收支,张榜公布。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理事会对财务收支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并张榜公布。每个群众均可随时查帐。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其主要内容包括:

1、村党组织重大决策或决定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2、班子自身建设情况,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干部述职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等。

4、考核情况。党务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5、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

6、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件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总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三、党务公开时限和形式。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形式以设立党务或党务政务公开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党内会议、文件、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村务公开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

2、村常年性财务收支、内部往来余额、各种集资和重大事项经济的支出情况;

3、国家和各级投入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使用情况;

4、村集体土地、企业、塘、库和山林等经营项目的承包、租赁情况;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征兵、招聘录用干部、评先情况;

5、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审批的面积、价格、费用情况;

6、计划生育指标安排、计划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

7、民政优抚、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等款物兑现情况;

8、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债务化解情况;

9、境内外团体、个人和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资助的款物使用情况;

10、村干部工作计划完成和年终考核奖惩情况;

11、农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 18

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两委”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接受村民对公开事项的询问,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予以纠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确保农民群众有效行使“全程知情权”。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每年的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元月8日为村务公开日,在规定的公开日向群众公布本村一个季度以来的各种重大事项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后的第一周为村务公开群众接待日(如遇双休日时间顺延),由村“两委”成员负责接待和解释村民提出的村务公开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必须及时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长不少于8米、宽不少于1.5米。村务公开以村务公开栏形式为主,还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小组会议、群众座谈会、发放“明白纸”等其它有效形式进行。

五、村务公开的管理。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村于村务公开后两日内将公开的内容上报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加强村务公开档案管理,每次村务公开的材料必须存档。

(三)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主要内容。村级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村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等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公开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2、财务公开主要形式: 以在村级公开栏公开为主。具体工作中,还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通报公开,每年以会议通报形式公开不少于2次。

3、财务公开期限:每年的

1、

4、

7、10月的8日为财务公开日,公布上墙,年初公布财务计划,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 19

债务、收益分配等,对多数村民和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事项,要单独进行公开,重大财务活动要及时公布。

4、财务公开程序:公开前,由村民委员会主任牵头负责,指导村财务管理人员按公开的要求提供准确的数据和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公开,公开后,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形式搜集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5、财务公开整改:群众对公开事项有疑虑的,民主理财小组要给予答复;对公开内容不实的要重新审核再次公开;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迅速整改;达不到村民满意的,村民有权向上一级政府反映。对不按内容、时间和程序公开以及在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6、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对村级财务公开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表册都必须建档立卷、妥善保存,不得随意销毁,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以便随时备查。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站点管理制度

一、站点管理

1、有专人负责站点日常管理,做到管理规范,运行有序。

2、有专人组织开展经常性学用活动,资源利用充分。

3、有专人操作使用设备,因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及纪律处分。

4、设备登记清楚,摆放整齐合理,日常养护良好。

5、桌椅摆放有序,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清洁卫生。

6、安全保障到位,符合“五防”(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雷)要求,确保站点安全。

7、远教设备专用,不制作、播放和复制与远程教育无关的音像制品和IP数据。

二、管理员职责

8、勤奋敬业,忠于职守,务实有效做好远程教育工作。

9、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10、负责站点日常管理工作,会保管、会使用、会养护、会简易维修设备。

11、负责组织安排远程教育活动日活动,做到集中收看与个性化学习相结合,提高实际利用率。

12、负责协调开展实践、服务活动,促进教学成果的转化,增强实际效果。

13、负责发现培养典型,收集整理线索和素材,协调制作乡土教材。

14、负责做好活动记录,收集反馈远程教育相关信息,不断改进工作。

三、收看学习

15、有收看学习安排,并认真落实。

16、有相对固定的远程教育活动日,集中收看学习。

17、有学习需求登记,灵活开展个性化学习。

18、有实践活动,促进学用结合,增强实际效果。

19、有播放登记、讨论记录、信息反馈和参学考勤。 20、如有必要,可灵活组织巡回播放或上门播放。

村干部行为准则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行为,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把村干部建设成为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根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县委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为准则。

二、本行为准则适用于全县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参照执行。

三、村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敢闯敢干、锐意进取。

四、村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21

不违反“六个决不允许”的规定,不搞影响领导班子团结和农村稳定的活动,不煽动、组织、参与集体上访、集体械斗和宗教、宗族纷争。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拉票贿选和在入党、选拔干部方面搞权钱交易。

3、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严禁个人替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决定村务事项。在工程建设、资产处臵及土地承包、征用、租赁等方面,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不得擅自做出决定。

4、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强迫命令、独断专行。严禁刁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漠然臵之、为群众办事互相推诿或久拖不决。

5、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

6、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违背群众意愿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或强行以资代劳,加重农民负担;严禁用集体资产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抵押担保;严禁挪用、侵占、截留、贪污集体资金和低保、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严禁挪用、侵占、截留、贪污土地、房屋、树木、鱼塘等集体财产的承包、出卖、出租款以及征地补偿款或实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审批、林业承包、集体资产处臵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物品采购、土地征用、厂房租赁等经济活动中为本人、亲友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公款私存、公款私借或用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敛钱财;严禁参与六合彩等形式的赌博活动。

7、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邪教组织、色情活动。

五、每年年底,村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开展“两述一评”活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会上报告本人履行工作职责和遵守行为准则的情况,并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镇(区)党委,作为确定工作报酬、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并向辖区内全体党员群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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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镇(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行为准则的贯彻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村干部遵守行为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行为准则的村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一、 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二、 不准利用职务挪用、截留、贪污支农、惠农款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三、 不准利用权利打击报复、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四、 不准借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

五、 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法组织活动。

六、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 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征兵、提职等方面搞权钱交易。

八、 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九、 不准利用职权拖欠公款、侵占公物。

十、 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村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监督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村干部本人和家属在宅基地审批、购建房屋、计划生育及婚丧等可能会引起干部、群众误解的 23

事项,或村内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重点事项。

四、村主要干部应将重大事项向镇(区)党委、政府报告,村其他干部应将重大事项向村党组织报告。

五、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时间原则上半年报告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村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诫勉谈话制度,是在谈话对象已经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纪问题时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和相应组织处理的监督教育惩诫制度。

三、实行诫勉谈话的目的在于及时教育、提醒、防止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保护、挽救干部。

四、诫勉谈话对象的范围是行政村干部以及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其他人员。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责任主体进行诫免谈话:

1、不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存在明显问题,但构不成纪律处分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在考核和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被通报的班子和个人;

3、本地、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恶性案件和重大经济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消极抵触,贯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发生大要案或集体上访的班子和个人;

24

5、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独断专行,放弃集体领导,或闹无原则纠纷,导致班子不团结的;

6、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方法简单粗暴,工作效率差,完不成任务的;

7、谎报成绩,隐瞒问题,欺骗领导和群众的班子和个人;

8、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包庇违法违纪行为,对持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的;

9、浪费国家和集体财产的;

10、参与或支持迷信、赌博活动的。

11、党组织决定需要谈话的人员。

六、谈话程序:

对村干部的诫勉谈话,先由镇(区)组织、纪检部门提出诫勉意见,报请镇(区)主要领导决定,由镇(区)主要领导或纪委书记与被勉诫村干部进行谈话。

七、谈话要求:

1、诫勉谈话一般不少于2人,谈话人要认真填写《诫勉谈话登记表》;

2、诫勉谈话结束后,要宣布诫勉决定,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指出,限期整改;

3、诫勉期间,被诫勉的干部要定期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诫勉期内能够改正错误的,期满解除诫勉;诫勉期间错误改正较快、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解除诫勉;拒不改正错误,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被诫勉人在诫勉期内不具有评先资格。

八、其他

1、诫勉对象要正确对待群众和组织调查及谈话,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对反映人进行打击报复。

2、诫勉谈话后被谈话人要根据谈话内容写出情况或改正保证书。

3、诫勉谈话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和组织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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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制度

一、为了规范农村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对象和参加人员。述职述廉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村全体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本村市、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区包镇领导和包村干部。

三、述职述廉内容。

村党组织书记: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体债权债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使用情况;土地征用补偿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发放情况;村级财务和村务公开,重点是村干部工资、福利、补贴及勤杂人员的开支、招标、租赁、救灾救济使用管理;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四、述职述廉时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当年12月至下元月为宜,要与工作总结、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相结合。

五、述职述廉工作程序。按照自我总结、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五个步骤进行。述职述廉活动须提前3天发出通告,测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1、 村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有无违规违纪问题要明示,既要肯定自己的成绩,也要找出存在的差距,避免粗浅空谈。述职述廉报告必须提前一星期撰好,提交村两委班子会议通过。

2、村干部述职述廉时,必须邀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对述职述廉中有关的问题可以提出质询,由当事人视情况给予答复或解释。

26

3、述职述廉程序结束后,当场接受党员、群众代表口头评议、书面打分测评,述职述廉大会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进行大会民主测评,并按照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述职述廉的情况分项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的综合评价。

4、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村干部,党组织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归档和保存。述职述廉报告及测评结果要作为支书、主任考评的重要依据。述职述廉后,相关材料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根据《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主审单位和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乡镇(办事处)纪检、财经所组成联合审计组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有财务审批权的村民委员会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村办企业的厂长(经理)。

二、审计内容

1、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

2、财经制度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

27

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3、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⑴集体资产处臵。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臵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⑵债权、债务管理。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⑶土地发包、承包。“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居)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⑷各种承包费、租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及其他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收取、使用情况。⑸村级基础工程是否经过公开招标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筹资、投工投劳、排涝水费、政策允许的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6、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等。

三、审计报告和要求

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在1个月内结束。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向镇(区)党委、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并且在提交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的村干部及其所在村意见。被审计的村干部及其所在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达审计组。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向全体村民公开。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处理,加强对审计意见书的执行。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 28

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加强监管。根据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村级财务实际,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村级所有资产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不准设帐外帐。村级财务统一实行“双代理”,村不设会计员,只设报帐员,报帐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经办村级经济收、支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应乡镇、办事处辖区内的村组(社区)的财务管理。

第二章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

1、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设总账会计。总账会计工作职责:(1)负责各村年初收支计划审核调查结算;(2)统一设臵账簿、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凭证;(3)及时记账、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 (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账;(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2、报账员工作职责:(1)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缴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2)定期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报账;(3)协助驻村会计和总帐会计工作;(4)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五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 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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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收入方面:村级组织要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将村集体的所有收入纳入财务会计核算。村级组织的收支计划要遵循“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审议通过后的收支计划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

支出管理:

1、村组织必要的费用支出要实行报批制,严格执行“三不准”制度,即村干部不准以任何借口自定奖金;不准以集体决定为由或干部自作主张私领定额接待补助;不准在集体报销个人应负担养老保险费、摩托车辆燃油费、修理费和电话费等。村组织不得列支招待费。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和支付非生产性开支。

2、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严禁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办企业,严禁借(贷)款垫付各种费用和用于村级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计划兴办公益事业如需借贷,先要列入预算,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核,经乡镇(街办)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对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发生新债的村,按照“谁经手、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村干部外出考察,必须结合本村的发展需要,对于考察的项目、时间、人员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财经所备案。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九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报帐员必须定期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

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按照村级财务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超过备用金限额支取现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征得镇分管村级财务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支取。

第十一条

村级组织要严格执行债务管理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化解债务,减少新增债务。村级收支节余分配应优先 30

偿还债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村级财务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规范票据,禁止使用其他票据。村级收支票据由村报账员在会计服务中心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后保管使用,严禁发放转借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十三条

村级报账员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盖村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

第六章 财务审核和报销

笫十四条

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收支计划范围内的村级支出实行村民委员会联签制,审批权限实行限额制,额度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并报会计服务中心备案。村民委员会各项支出,由村民理财小组审核。超过计划范围的收支或限额标准的支出应按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的各项支出由村报账员将审批后的原始凭证向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报账。

第七章 工程项目建设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

第十六条

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履行规范的招标程序。

第十七条

村级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账,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十八条

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十九条

村集体资产的购臵、维护、报废必须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臵、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 31

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处臵固定资产的资金只能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不允许挪用、侵占和私分。

第八章 村级财务审计与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各县级以上审计、农经和财政等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乡(镇)级财经所要组织监察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征地补偿费、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进行审计。对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初要按照“依法依规、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编制财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易涝地区排涝水费等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财务预算报乡镇(街办)财经所备案可以执行;农民负担预算必须经县(市)区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执行。要严格遵循预算方案,实行收支两条线,定项限额,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严格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易涝地区排涝水费的标准和范围执行,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年终时,要编制决算方案,并及时向村民公布。

第二十二条

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财经所归档,长期保管。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二十三条

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二十四条

会计档案查阅,应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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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一、村集体资产包括村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电力设施、交通通讯工具、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村办企业等。集体资源包括村集体土地、林地、果园、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及工业小区、商业用房、具体开发价值的重要路段两侧规划区域等资产性资源。

二、村民委员会要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管理,防止流失。固定资产每年年终要盘点一次,增减变动及时入账核销,做到帐实相符。

三、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要召开村民议事恳谈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程序来决定。

四、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项目确定后,必须发布公告。并连同村“两委”商定的竞标时间、地点、押金、方式等一并公告。

五、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公开竞标。成立竞标领导小组主持竞标,村务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竞标结束后,及时公告竞标结果。

六、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由村民委员会起草,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并报告乡(镇)政府后签订,合同报镇(街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备案。

七、由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合同的履行。履行中确实需要变更合同的,仍按上述“签订合同”程序办理。

八、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收入缴存。村报账员将资产处臵收入和资源使用所得缴存镇(街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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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会议由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男女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也可以由每户一名代表形式组成。

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每7-10户选举产生一名代表组成,是村民会议的代行机构。村民代表与村民委员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三年,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可以撤换和补选。

村民代表应具备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参政议政能力,办事公道,代表群众意愿和利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三、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半年召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会议;有五分之一村民代表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四、村民会议的职权:

1、讨论决定本村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2、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3、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4、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

5、制定和撤消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监督、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工作情况,讨论决定涉及全村权益的其它事项。

五、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行使村民会议职权。当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对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时,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重新讨论表决。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成立由5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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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

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对村务公开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尤其要监督检查村务公开、组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2、督促村民委员会按规定时间准时公开村务。

3、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4、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四、对公布的内容不真实的,或者村民提出的质询问题,监督小组成员有权查阅档案资料和财务收支帐目等,村民委员会和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经查证落实,有权向上级和有关机关举报。

五、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

村党组织工作制度

村党组织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村党组织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村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组织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设党小组。村党组织书记和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同是本村的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参与本村重要工作的研究与决策,村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全镇(区)和本村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适应新形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工作,制定村党组织工作制度如下:

1、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每年制定党组织工作计划,制 35

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制定本村党员和群众思想教育计划。年末进行党组织工作总结。

2、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织活动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织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3、汇报工作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季度向镇(区)党委汇报工作一次(包括党组织工作情况,党员思想状况,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每年进行一次党组织工作交流。每年检查一次《党组织工作手册》,并进行讲评。

4、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每年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口头向党组织至少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的体会,工作情况,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5、调查分析制度:党组织要坚持经常听取党员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了解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适应新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

村党组织职责

村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村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镇(区)党委的要求,做好本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搞好服务。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农户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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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村党组织书记职责

1、负责村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村党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

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组织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村民委员会工作。

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检查落实党组织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努力搞好全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坚持星期五学习日制度,由村党组织统一组织,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村干部思想和政策理论水平。适时组织村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村民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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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每周一次分析会,一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一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自查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三、建立任期目标、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认真完成镇政府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管理辖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完善生态环境。

五、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村民履行公民义务,履行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服兵役,优待抚恤,防火、防汛、救灾、救济,供养五保户,赡养父母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六、自觉执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务、财务都要公开,不搞假公开,不搞形式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时间及时。

七、 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事先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村集体名义决定村民利益的事项,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追究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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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问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带头并督促完成政府布臵的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领村民委员会一班人,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和村民履行义务。

四、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做好各项生产服务工作。

五、督促管理集体所有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办好群众的公益事业,带领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头新事新办,移风易俗,领导和监督民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开展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八、向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向上级党组织和乡镇(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计生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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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各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同,采取多样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

2、严格执行《湖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坚决制止早婚早育和计划外生育,协助镇(区)人民政府对计划外来人员处罚到位,主动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本村生育、节育、三查、征收、生育指标安排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立健全育龄妇女统计台帐,准确掌握全村人口变动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动态及时准确向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上报各类报表。

4、积极组织本村已婚育龄妇女每隔三个月参加一次“三查”和落实见面制度,及时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服务。及时为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群众申办生育指标,并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

5、制定、上报对本村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帮扶计划,督促落实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和两女户结扎养老保险。

6、指导村计生服务室业务工作,负责培训组计生信息员,督促落实他们的报酬。

7、协助抓好计生协会工作,发挥会员联系户和计划生育中心作用,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项。

8、宣传、贯彻“关爱女孩”行动的精神,落实农村纯女户,二是放弃生育指标对象的优扶政策,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协会组长工作职责

1、新婚夫妇祝贺上门;生育政策宣传到人;

2、人口计划审核上门;生育证件发放到人;

3、妇女孕情掌握上门;科技知识讲解到人;

4、婴儿出生登记上门;建档立卡管理到人;

5、避孕药具发放上门;使用方法指导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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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产前术后随访上门;妇科疾病查询到人;

7、节育时间通知上门;四术措施落实到人;

8、流动人口管理上门;证明手续办理到人;

9、定期三查通知上门;协助干部督促到人;

10、关爱女孩帮扶上门;项目管理优先到人;

孕情跟踪管理及孕情检查随访

服务制度

加强孕情管理,强化孕情随访是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有效措施,是计生工作质量上水平的具体体现,为了加强管理,明确部门的职责要求,特订孕情跟踪管理,孕情检查及随访服务制度。

1、建立孕情档案,落实孕情跟踪包保责任人。

2、领取

一、二孩《生育证》的怀孕妇女,原则上不准长期外出,每月接受镇计生办及服务站人员随访一次。

3、凭《准生证》享受免费检查胎位和优惠接生。

4、怀孕对象如发现胎儿异常速到县计生站就诊,并向包保责任人报告。

5、任何怀孕妇女不得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擅自终止妊娠,违者严格按“两禁”规定查处。

6、包保责任人和驻村的计生办干部每月向怀孕妇女免费提供一次上门随访服务。

“三查”制度

1、为了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做好婚前婚后的服务工作,搞好已婚育龄妇女“三查”

2、已婚育龄妇女的妇检对象是:(1)新婚户;(2)一孩户;(3)再婚户;(4)无节育措施户;(5)皮理户;(6)女扎不满一年;(7)男扎不满二年;(8)纯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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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一年三次“三查”(即每隔四个月检查一次),重点把好“七关”:一是把后“三查”对象发热确定关(即八种对象);二是把好“三查”办证关。做到“三个必须”:“三查”必须持有县计生局统一制作发热妇检本;必须贴有“三查”对象的近期照片并在像片上加盖钢印;妇检内容基本情况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或错项。三是把好“三查”定点关。必须具备必要的“三查”条件。四是把好“三查”对象验证关。“三查”对象必须由镇(区)村计生办主任、村干部、住村负责人带领做到先验证后妇检。五是把好妇检“四查”关,做到查孕、查环、查扎、查病,同时要求使用B超。六是把好填写结果关。要求有医生、村带队干部和驻村责任人、镇(区)计生办干部四人签字并加盖专用章。七是把好“四术”落实关,把好“三查”中查出发热应上环、结扎、补救对象及时落实到位。

4、村级负责人负责“三查”、“四术”对象的到位,镇(区)两级计生办负责对象的确定和把好“三查”的办证关、验证关,医务人员负责“四查”及如实填写结果和“四术”关。特别是重点管理对象,超生源头实行负责包干,任务到人,期限完成并建立销号制度,即:收好妇检本和“四术”证明单拿到县计生局规统科进行销号。

5、凡持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要按时参加“三查”严格实行见面制度(一年两次)。

6、凡持二孩生育证且怀孕的对象,必须定时、定点参加每月的孕检。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凡现居住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主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有生育子女和已婚育龄人员,均属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2、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3、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必须在外出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要督促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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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要与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村级计生办),提供本人外出务工经商的详细地址或电话号码,保持联系,及时提供计划生育 “三查”,孕检情况按时参加一年三次“三查”活动。如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三查”活动和,必须持务工经商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服务部门并加盖钢印的“三查”孕检结果证明,方可有效,但每隔一期必须回原籍地面检一次。

5、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应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经说服动员拒不终止妊娠的,从怀孕之月起,每月交纳300至多500元的采取补救措施保证金,直到终止妊娠后。

七 不 准

1、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2、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3、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4、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5、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6、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7、不准组织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信息操作员及微机管理制度

一、上网及维护要求

1、禁止登陆黄色网站或下载淫秽等音像资料;

2、禁止随意下载与我计生办公系列无关的程序、电影、图片等;

3、下班后或遇雷雨天气,要切断电脑所有电源(遇雷雨天气, 43

除了切断所有电源,还要拔出网线);

4、要及时清理电脑上的灰尘,保持清洁;

5、未经微机管理员许可,微机使用者不得擅自打开主机箱。

6、要做好电脑的防盗工作。

二、信息操作员操作要求

1、操作员要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数据认真审查,对不确定或疑点的信息不能录入全员系统,待核实清楚以后才能录入。

2、操作员对已录入的全员系统数据要与台帐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不一致的情况要调查原因,以事实为依据,修改错误一方的数据,从而使全员数据与各类台帐资料完全吻合。

3、操作员每天要对全员数据进行更新,每天登录县计划生育网络办公系统(OA),经常对数据的缺失值、奇异值、重复人员逻辑错误和日期有效性错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准确无误。

4、按时、准确、规范的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录入和统计任务。

5、操作员要不断学习计生业务和电脑操作技术,逐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理事会活动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

(1)学习、领会上级计生协会和计生部门的指示精神。 (2)听取各小组和会员活动的情况汇报。

(3)围绕“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活动信息、研讨工作安排。

(4)审议项目文本,研究落实措施,检查项目实施。

(5)第四季度理事会审议核查村级协会工作、表彰先进小组及会员。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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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于 年 月 日开始施行,并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 村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 建立标准化的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

第五条 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带头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动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基本情况,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人口目标;

3、开展孕情监测,协助镇搞好环情监测工作,组织本村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查治和优质服务工作;

4、及时准确上报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落实“村为主”,积极推行“三结合”,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6、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计划生育协会的职责

1、按“便于组织、活动经常”的要求,建立健全协会活动网络,把活动放在组上,任务落实到理事、会员肩上,工作做在群众身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会员小组,配备小组长,负责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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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协会日常工作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活动、有记录。建立会员联系户制度,每名会员联系1—2户育龄夫妇;

3、组织会员带头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第七条 会员小组长工作职责:

1、掌握本组已婚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本组育龄群众参加计生知识学习,搞好小组活动,确保本组育龄群众计生政策应知应会率达90%以上;

3、配合村做好各项工作,组织本组育龄妇女按时参加孕、环检、生殖健康检查,及时准确向村报告本组的出生、新婚、怀孕、死亡、节育和流动人口情况。

第三章 育龄夫妇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育龄妇女的权利

1、有权参加镇、村、组举办的计划生育政策、科学技术、生殖健康保健等知识的培训;

2、依据《条例》规定,有权申请生育子女。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权申请办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有权举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违反政策,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群众;

4、对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不服复议,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条 育龄夫妇的义务

1、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知识,接收生殖保健教育;

2、提倡晚婚晚育,禁止不合法生育子女。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符合条件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及时申请办理各种证件,保证持证生育;

4、凡已生育的夫妇,应在生育后12小时内向村、组报告婴儿出生的时间、性别、孩次等。婴儿死亡的应及时报告,待镇、村派员察看后方可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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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育龄妇女生育一孩后或生育二孩后90日内,主动落实上环或结扎措施;

6、已婚育龄妇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镇、村规定的地点接受查孕、查环、查病等服务;

7、外出30天以上的人员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实向村报告外出地点和从事行业等情况。应参加“两检”的育龄妇女经过检查后方可外出,并接受流入地计生部门的管理,按规定时间寄回计生部门签章的孕、环检证明单。

第四章奖励与违约责任

第十条 奖励、优待本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对以下行为予以表彰奖励

1、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2、自觉参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两检、健康检查等系列服务和小组活动的;

3、对帮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困难户和举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协议书》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违法生育女子女除按《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外的;

2、生育子女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上报,逾期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有证明的除外);

3、批准生育后,不按《条例》规定接受服务和管理的;

4、不按规定接受环、孕检,生殖健康保健或弄虚作假请人代替检查的;

5、外出30天以上不按要求办理《婚育证明》或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后,不按时寄回两检证明单的。

6、不参加村、组组织的会议、学习和活动的;

7、其他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按本章程规定,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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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村民委员会每季度对本章程的执行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村档案管理制度

村级档案是指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村级组织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一、根据档案工作业务的有关要求,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凡本村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一律由本村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更不得分散在个人手中。

二、村级档案的整理,统一规范整理、立卷。凡归档的案卷均应案卷标题简明标准、内容清楚、字迹工整、组卷合理、排列有序、存放整齐。

三、为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库房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光、防尘、防霉变、防鼠咬、防污染,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档案室必须安排专人管理,档案人员因离任和调离本岗位时,应替任和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五、村档案员负责管理村里的全部档案,建好查阅登记簿,做好档案查、借阅和利用登记。同时要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六、过期档案的销毁必须由镇(区)管领导和村主要领导、档案员等五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进行鉴定认可,并按要求填好销毁清册,报请县、镇(区)档案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销毁。

村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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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纪律,认真贯彻和宣传上级有关政策和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二、负责本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村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三、按照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管理保卫工作,严防失密和丢失事件的发生。

四、及时掌握本村重要信息,做好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等安全措施,并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

六、对室内档案资料的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检查及时处理,对已破损和字迹退色的重要档案要及时处理和复制。

七、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

八、接交存档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九、档案室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农家书屋”管理规定

1、须悬挂湖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匾牌。

2、在醒目位臵张贴湖北省“农家书屋”管理员职责及出版物借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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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完善的出版物进出登记台帐,保证出版物的有效使用,防止出现私分、人为毁坏、丢失出版物现象,严禁提供非法违禁出版物借阅。

4、面向所在地农民免费开放,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并配臵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读书,有为公益事业奉献的精神。

6、保持整洁,出版物摆放整齐,分类清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借阅时间,保证农民的阅读需求。

7、具备信息反馈机制,将农民对出版物种类、结构的需求信息及时反馈,以增强配供品种的实用性。

8、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读书活动。

9、接受各级“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农家书屋”出版物借阅制度(试行)

“农家书屋”的所有出版物对村民(含中、小学生)开放,实行免费借阅。

1、书屋要向村民公示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30个小时)。

2、有阅读能力的村民均可申请办理“借阅卡”,在书屋开放时间凭卡借阅图书(其他出版物一般不外借)。

3、每个村民只能用本人的“借阅卡”借阅图书,每份“借阅卡”一次可借2本图书,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天。

4、书屋要建立外借图书登记簿,详细记录借书人姓名、住址、书名及编号,并收存“借阅卡”。

5、村民借阅的图书要按时归还,不得互相转借;要注意保存和爱惜,不得丢失或污损。

6、村民在书屋阅览图书、报刊,要注意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

7、村民丢失或污损了借阅的图书须照价赔偿。赔偿金由书屋管理员代收、保管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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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服务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等公益性服务的必要设施。近年来,云梦县全面落实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后完成省计划项目及改扩建项目村113个,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好评。在农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云梦县村级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强化保障,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了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考虑到建设资金有限的实际,云梦县村级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规划设计、工程发包等环节入手,加强源头控制,有效降低建设成本。

一是在规划上控制。在全面启动前,组织专班深入全县288个村(社区),真实掌握情况。对符合开展场所建设条件的村,结合实际,采取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转化利用一批的办法进行分类规划,有效利用各类资产,节约成本。

二是在设计上控制。在确保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坚持从长计议,把为农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科技教育等服务功能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一并安排。新建房屋建筑原则上按省发改委统一设计的建设图纸施工。需要变更的项目,可由各村根据村情和财力进行灵活选择。

三是在政策上倾斜。通过积极沟通,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城建、审计、国土等部门的税费,实行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二、整合力量,加强资金投入,在“筹钱”上下功夫

一、加强控制,降低建设成本,在“省钱”上下功夫

云梦县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共需建设资金500余万元,中央和省财政共约补助302.8万元,存在较大缺口,怎样在不增加村级负债,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落实好建设资金,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为此,县村级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参谋,协调作用,采取地方财政补一点,村级组织筹一点,驻村部门帮一点等办法,多渠道进行筹资,有效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

一是县级配套。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和倾斜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累计配套资金65.1万元。

二是项目捆绑。积极与卫生、扶贫、农业等部门沟通协商,将这些部门投放到新农村的有关项目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建设,捆绑使用资金。

三是部门帮扶。组织开展部门驻村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利用结对单位优势给予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帮助。同时,各乡镇也积极给予支持,共配套资金100余万元。

为保证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坚持把建设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

三、严格程序,提高使用绩效,在“管钱”上下功夫

款专用。云梦县委下发了《云梦县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拨付方式,并落实责任领导。财政局也安排了一名专门工作人员对此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所有建设资金采取统一分配,分批拨款,先建后拨的形式,严格按照“申请验收报批拨付”的程序,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云梦县村级场所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从实际看,此次开展村级场所建设的村,大都是村级财力薄弱的村,虽然社会各界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也只能满足基本工程建设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配套水平,确保正常办公活动。还有一定缺口。因此,继续加大筹资力度,确保场所发挥作用,是当前和今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者系云梦县财政监督局局长)

第五篇:谷脚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谷脚镇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于8月20日至23日,对我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里县谷脚镇位于贵州省中部,西北与贵阳市、水场乡毗邻,东南与龙山镇接壤,北与醒狮镇相连。距龙里县城17公里,离省城贵阳16公里,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全镇总面积144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107个村民组,5026户,总人口17490人。居住有汉、布依、苗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7%。我镇1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均建有组织活动场所,设立党支部,共有农村党员386人。

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建设工作,切实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首先,在镇党委、政府指定和统一协调下,我镇正观音村、大坡村组织活动场所顺利开工建设。其次,进一步配臵完善村级组织场所配套设施。统

一设计制作室内版面、悬挂党旗等。通过完善设施,更加健全了服务群众的功能。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以及使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各村采取指派专人管护、委托看护等办法,做好村级活动场所的供电、供水、防火、防盗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确保活动场所设施完整、功能完好;明确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科普宣传栏的维护责任人,及时对公开或宣传的内容进行更新,方便党员群众监督和学习;建立健全活动场所资产管理、经营创收和运行支出台帐,按村帐乡管要求报送活动场所收支帐目,确保实现收支平衡和资产保值增值。

(三)切实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用。为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作用,各村坚持两委工作和各项活动的经常化,不断拓展村级活动场所在民主管理、党员教育、服务群众、活跃文化、畅通信息等方面的功能。具体来说就是要发挥好四个作用,一是发挥好组织阵地作用。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真正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决策议事中心;二是发挥好教育阵地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和群众学习培训、实用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专项培训,特别是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了解信息,学习技术,提高致富本领,真正发挥活动场所教育培训的功能;三是发挥好服务平台作用。推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定

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受村务、党务咨询等,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管理农村、服务群众的功能;四是发挥活动阵地作用。我镇部分村已建立了农家书屋,设立了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正做到了“一室多用”。同时,利用民间传统节日,组织村民开展文体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风尚。

三、自查及整改情况

通过4天的自检自查,我镇11个行政村1个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逐步规范,作用发挥显著。不存在租赁给私人居住或从事商业活动,办公用品损坏或遗失,场所外墙乱涂乱画,内部管理制度不全等现象。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我镇部分村级组织场所管理和使用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管理责任落实不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现象。下一步,我镇将针对此次自查暴露的问题,制度整改措施,落实村支书为管理使用责任人,切实加强村级活动场所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村级活动场所作用。

中共谷脚镇党委 201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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