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论文提纲

2022-08-28

论文题目:社会治理视域下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权益,物业管理的双重法律属性及其复杂的多方法律关系致使物业管理领域纠纷频发。社会治理法治化有助于保证政府、市场和业主自治组织等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履行,真正实现多元民主的社会治理。因此,有必要以治理社会公共性问题为指引,从社会治理视域出发,为物业管理的运行提供法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公权和私权法律属性体现为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在运行中出现物业监管主体法律职能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职能强化,业主及其自治组织法律地位弱化等困境。究其原因,在于现行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缺陷,如立法层面的物业管理基本立法缺失,操作性指引缺乏,区域地方立法繁杂混乱等;执法主体缺席和错位共存,司法判决标准不统一。对此,需将社会治理与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相结合,重塑政府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引导职能、法律服务职能和法律监管职能。进而厘清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完善物业管理立法体系,依法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明确业主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加强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在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环境下,努力使物业管理朝着良性方向发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关键词: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职能

学科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节 选题的来源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来源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二、国内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 我国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定位及其实际样态

第一节 物业管理行为法律定位的理论阐释

一、物业管理行为之双重法律属性

二、物业管理行为之复合性法律关系

第二节 我国物业管理行为实际样态及其消极影响

一、我国物业管理行为实际样态

二、我国物业管理行为实际样态之消极影响

第二章 我国现行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之实践困境与成因分析

第一节 物业管理立法体系尚未建立

一、物业管理基本立法缺失

二、区域地方立法繁杂混乱

三、操作性指引缺乏

四、物业管理立法缺陷之成因

第二节 物业管理执法主体缺位与错位并存

一、多重监管职能部门权责不明

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缺失

三、物业指导服务职能缺位

四、物业管理执法缺陷之成因

第三节 物业纠纷司法裁判标准不一

一、业主自治组织法律地位不明

二、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定位缺乏

第三章 社会治理视域下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之可能突破与初步构设

第一节 社会治理与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之契合——重塑政府职能

一、社会治理视域下的物业管理及其法律制度

二、政府职能之重塑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之初步构设

一、厘清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二、完善物业管理立法体系

三、健全业主自治组织制度

四、依法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物业服务合同有名化

六、完善纠纷调解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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