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口调研报告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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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流动人口调研报告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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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2010-06-29 19:15:42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125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如2005年10月3日,我县南安镇新安村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字统计,违法犯罪案件当中,流动人口占70%之多。当前流动人口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

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

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

第二篇:关于对社会流动人口的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社会流动人口的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社会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市司法局组织课题调研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先后在*县召开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座谈会,并查阅大量资料,对*市社会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状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当前社会流动人口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关于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的概念,有着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能排列和等同,更不能混淆。流动人口的内涵可以包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在外延上大于刑释解教人员和闲散青少年。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看,虽然都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但有其自身的规律性。

社会流动人口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结构中所处位置的变动,亦称社会流动。它通常是指社会成员从一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的流动,有时只限于从一个职业群体向另一个职业群体的流动。这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管理学问题又是一个深刻的社会实践问题,具有社会历史性、综合性和动态性特征,折射在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社会主义转型期的社会流动人口状况,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素逐步渗透,尤其是生产力中人的活跃因素,其作用大于经济和技术引起的流动,同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个体系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加开放,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了社会各种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和政治、经济、文化均开始显示独立性,而且影响力日渐加大,引发了新的社会流动。

(一)经济发展型。*市和全国一样,自“三线建设”以来,以**为代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一大批优秀人才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进入*市,加快了工业化进程。同时存在的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经济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推动了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增长,为社会流动人口提供了物质基础;在建设的进程中,加快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省级公路四通八达,为人流、物流提供了交通便利,促进了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成为周边省、市人们向往发展的“宝地”,市中心城区人口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50,000余人,增加到现在300,000多人。

(二)政策引导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上来,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政策从沿海、东南向内陆延伸,人民的政治权利上升,把主要精力集中投向地位变动和经济生活的富裕上来。在城市进行新的经济体制改革,大量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涌动,推动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产权制度的改革,企业资产重组,客观上引导一部分才华精英的社会成员流向了*市,也刺激了当地的有用人才向东南沿海流动,就是人们常说的“孔雀东南飞”。在农村推行各种各样的承包制,政府部门的部分权利下放,逐步放宽了农村与城市人口流动的限制,在传统体制下的绝大多数农民深刻地理解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科学道理,遵循“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自然规律。于是,农村社会流动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展开,直到如今仍然保持着“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势头。实行土地承包之后的农民有了自主经营的权利和支配劳动时间的权利,在人多地少,石漠化严重的偏僻山区,农业成本上升、农业效益下降的压力下,面对城市较多的社会福利,纷纷离开家乡,涌入城市寻找生存的空间。

(三)资源分配型。社会流动意味着个人社会位置的改变,其目的是改变自己所处位置上的社会资源的质和量的分布状况,大多数人争取自己所期望或应得到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职业声望等社会资源,对整个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市自然资源极为丰富,素有“江南煤都”之称,通过对煤炭资源开发,钢铁、建材、电力、铝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服务业长足发展,基本形成有矿必有城,有厂必有镇,外地人口的流入,本地人口的自发流动,社会经济关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农村向都市型转化,必然形成人口集中和生活方式的传播,使得城市人口相对于整个地区人口的比例上升,同时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道德规范、闲暇娱乐发生了变化,生产方式不断更新,对社会资源重新再分配。如盘县境内的盘江矿区、城关镇和红果镇片区人口比例占盘县总人口116万的60%左右。城乡人口互动表明了投资的增长,推动了整个社会消费的增长,促进了经济的良性循环。

二、社会流动因素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社会流动人口的闸门是依次被突破的,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律。社会流动人口的浪潮第一波是从农村开始,亿万农民工主动适应社会化分工,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使社会各个成员阶层的人员处于不断的更新变换、互动之中,增加改变社会地位的机会,向东西南沿海转移,形成前所未有农民工浪潮;社会流动人口的第二波是从没有职业社会闲散人员出于谋生的需要,在商品大潮的冲击下,纷纷加入个体、私营经济活动,借政策的倾斜和市场的短缺迅速致富;社会流动人口的第三波是从公有制内部流动的,一些人不愿意吃“大锅饭”,不甘于平庸生活,又有一定能力和胆量的“公家人”跃入商品经济的海洋,通过经济致富改变社会地位。流动者成功的示范效应逐步扩散,更多的人受到启示,开始对人生重新定位,希望通过变换新的职业或寻找第二职业带来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变化。这一切都是在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发生,改革使社会流动人口的条件逐步形成,以往禁锢社会流动的政策与制度调整了,如户籍制度、商品粮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人事制度、农民进

城居住制度、个体和私营企业政策等,都做出了有利于社会流动的调整。但是,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行为失范。社会主义社会转型期行为失范,是指人们不认同规范,不遵守规则、破坏规范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是要求人们遵守社会规范,就是一个规范只有当人们认为公正而甘受约束时才有真正效力。在社会转型期,老的标准被打破了,新的标准正在建立过程中,这段时间各种价值观念产生冲突,特别是处在青春期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对是非标准模糊不清,很难区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的,什么是合情合理的。由此,在社会闲散青少年中的欲望失去了约束,社会生活的剧烈变化也自然而然地使欲望迅速增长。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社会规范教育就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据统计:*市2003年小学在校生为395,228人,2004年小学在校生为411,152人,2005年小学在校生为414,051人;2003年初中在校学生为162,566人,2004年初中在校学生为172,780人,2005年初中在校学生为169,521人;2003年高中在校学生为33,452人,2004年高中在校学生为35,812人,2005年高中在校学生为40,482人,可以看出历年高中生逐步增加,同时叠加2003年职业高中在校生319人,2004年职业高中在校生198人,2005年职业高中在校生410人,不能进入高中和职高系列的学生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同时反映了家庭与社会管理、社会就业、社会福利的互动。尤其是离开学校的年青人,既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份,也无法改变家庭经济的来源,又没有才华参与社会竞争,更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渴望得到社会报酬,理性思维不受控制,导致心理失去理智,从而行为失范铤而走险。

二是行为越轨。马克思把社会基本形态概括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迈向共产主义人类最高理想社会的进程中,难免有超越社会规范的行为,在社会发展阶段的过程中,价值观念冲突反映出来的越轨行为,主要表现在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是指被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禁止性行为;另一方面,是指人们的道德规范已经不让习惯容忍的社会行为,必须受到刑法和行政处罚。在法理学和行政法学上统称为刑事追究和劳动教养处罚。受到刑事惩罚和行政强制处罚的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不经意地就会被人们视为“不受欢迎”的人,因为越轨的负功能行为可能减少社会效益和扰乱社会秩序。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5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3761人,其中:2003年刑满释放808人,解除劳动教养295人;2004年刑满释放718人,解除劳动教养516人;2005年刑满释放893人,解除劳动教养531人。重新犯罪33人。社会对这部分人的第一反映是:他们存在可能毁掉他人规范、他们可能毁掉人们预期的制度安排、他们可能会伤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尤其在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这部分人在择业上既无资金又无技术,不但受到市场的排斥,而且本身原来把家庭酿成支裂破碎,没有经济的支撑力进入市场进行经济活动,有的只能打工度日,有的对城市低保费用不予满足,有的对艰苦生活很茫然,重操旧业走上犯罪道路。这部分人统称为有“劣迹”的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置帮教方面,人们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因素。然而,有个别人员不能正确判断社会公正标准,甚至心存对社会进行报复,作案手段翻新,危害社会的程度更为凶险,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

三是利益冲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是首选的历史命题,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为补充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要解决和必须解决的是各种经济利益冲突。可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高收入阶层不愿对低收入阶层负责,既得利益集团不愿为共同富裕作贡献,社会强势群体通过不正当竞争占有弱势群体的物质成果,在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产生了利益冲突。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经济增长,让人民得到实惠。社会流动人口的目标是获得平等机会,经济上参与并获得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个人所得从中受益,然而,这对大多数流动人口在现行法律和政策保障下可以实现。但是,对刑释解教人员以公民身份参加“市场运作”比普通公民要困难得多,当既无资本又无技术无力参与经济活动时,心理失衡,往往酝酿有悖于社会有序发展的矛盾和纠纷,制造不利于社会安定的事件;极少数人员心存逆反心理,一旦有机可乘,在我们内部寻找保护伞以达到违法占有别人物质成果的目的;有的个别极端分子把黑手伸向市场经济中产生的“爆发富”和“新贵”,对需要安全的公民来说,这种个案虽然不多,但它的影响对社会危害极大。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

政法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关键在于宏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法治实践,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正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妥善处理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依法管理社会流动人口,教育感化挽救刑释解教人员,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以实

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统筹城乡治安稳定,统筹区域安全,统筹内外防范,实现社会主义社会转型期社会稳定的新跨越。

一要坚持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是经济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解决当前社会稳定中诸多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重要战略的指导方针,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方针。发展是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没有稳定,只有稳定,才有发展。社会流动人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积极的因素,对社会稳定也会带来负面影响。社会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出现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压缩流动人口中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教育闲散青少年遵守社会规范,必须采取专门机关与社会各责任部门相结合,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城市社区、乡镇社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强宏观就业引导,克服盲目流动,增强微观就业指导,完善用工制度,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要改善就业。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抓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增长;以抓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就业机会;以抓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区域就业平衡;以抓西部大开发,改善整个社会就业需求;以抓发展非公有经济,吸收社会剩余劳动力;以抓劳动力素质的提高,适应经济发展的就业需求,是解决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就业的根本出路。要求社会各责任部门要坚持劳动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革创业和就业环境,把现有的就业资源最大限度利用起来,促进社会就业,同时,建立健全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人员实行完善的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再就业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他们就业和再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三要标本兼治。解决社会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社会治安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公、检、法、司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警素质,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家庭、学校互动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健康发展。深化法治建设,在全社会加大对公民的普法力度,坚持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打防并举,提高社会防范功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总之,要着力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人口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归根到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全面和谐稳定。

第三篇: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调研报告

与时俱进强化乡镇流动人口管理

——马坡镇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调研报告

随着时代的进步,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人口的流动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但也给计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不仅关系计生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也关系到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这一大局。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流动人口计生在综合治理中取得新进展,促进计生工作全面上台阶。

一、近年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

在农村,由于人口急剧增强,耕地急剧减少、加上科学技术的进步,在这种趋势下,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流入大中城市务工就业,这在以后是大势所越,而且人口流出量也越来越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搞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是人口大量流动的必备前提,使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有了出外、求生存、谋发展的可能,使长期闭塞的农村人口有了现实的借鉴和改变处境、命运的冲动。另外,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也是人口大量流动的现实原因,这也是人们对经济文化建设的巨大要求。

二、近来年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作法和取得的成效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对流动人口及时登记,依法确认流动情况,可以有效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流动人口依法管理,可以尽早发展、严密防范和及时打击混杂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分子,维护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与服务、保护并重、加强宣传教育。在实际工作中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道德和城市生活知识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同时注重管理和服务,借助社区警务工作,努力协调流动人口与各地居民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严密了制度,强化了暂住登记,同时依靠群众广泛部建管理网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接纳、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近年来,通过我们下大力度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以前对流动人口一味地强调管理,而近几年来注重了管理和服务,这也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一个成效性进步。

三、当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工作经费落实差:流动人口管理是经常性的工作,须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然而上级没有专项资金,使工作开展困难。

2、部门配合差:虽然上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全国各级部门都有支持、协助、配合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然而在实际中却很难得到落实。如派出所在办理《暂住证》时,没有要求对象出示婚育证。这不利于提高流动人口在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意识。

3、宣传教育不力:平时将流动人口与常隹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向流动人口宣传计生法律、法规,促进流动人口知法、懂法、守法的形式不多、力度不够。

4、《婚育证》查证、验证比例低:流入地查证、验证比例不高,必然导致流入人口在流出地办证比例低下。既然查证、验证比例低,就说明流入人口在流入地较少受盘查,这就给违反计生的对象更大的躲藏空间等。

针对以上问题,为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和可操作的措施,推进计生综合治理:

1、多方争取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资金,同时加强节支,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

2、强化宣传,提高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对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认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成败,直接影响着人们婚育观念转变的快慢,直接关系着各部国门对计生工作配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关系着计生工作的易和难。我们在抓流动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时,一定要把流动人口与常隹人口同宣传、同教育,提高大家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宣传工作要顺应时代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搞好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常规宣传的同时,可以利用重大日、节假日开展一些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活动,寓教于乐,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3、流动服务,变过去的坐等式被动服务为登门式的主动服务。联合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组成流动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流动服务,把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宣传教育、证件审验、证件办理等服务送到流动人口中间。

4、切实做好婚育证的查证、验证及督办工作。要经常深入到各流入人口居住地查证、验证,对于没有办证的要通知督促办理。通过查证、验证才能让人去办证,有人办证,才能更多更好地了解流入人员的基本情况,便于管理。对于查出的历年来未经处理的政策外生育对象,仍然坚持按标准,在流入地兑现处理,补征社会抚养费,以维护法律的平等性与严肃性。

5、互通信息,做到资源共享。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离开了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合作,是无法成功的。计生部门要与各部门协调,对于对象在办理一些手续时可以要求出示计生证明。并经常互通信息,作到资源共享。上级组织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对各部门进行考核的机制。对配合工作搞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对配合工作搞得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6、成立协会,推动流动人口走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外来人口比较多的企业及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协助成立计生协会组织,紧紧抓隹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这两个关键,积极为外来人口提供生育、生产、生活和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服务。广泛开展会员联系人和联系户活动,加强思想沟通与交流,掌握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使计划生育成为外来人口的自觉行动。 马坡镇计生服务站

第四篇: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了解全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深入1个社区和10个村认真了解情况,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乡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乡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2010年全乡流动人口总数为3378人(其中流出人口3372人,流入人口6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15.3%。近年来,我乡各部门认真贯彻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民自治、村社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沱江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乡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乡共有流入育龄人口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人,跨省流入1人,省内流入2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人,持证率为100%;验证3人,验证率为10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3人,已

接受“三查”服务3人,三查率为100%。

2、全乡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2010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243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804人,流向省外1732人,省内72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2269人,办证率为93.25%。流出 “三查”对象为2433人,2010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2011人,“三查”率为82.66%。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我乡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在计生办。各村(社区)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计生专干,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标语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集贸市场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

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我乡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我乡实行了派出所、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

4、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乡党委、政府一直非常重视。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村上的一些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乡流动人口占到全乡人口总量的百分之十五,这部分人口中,一半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因而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统筹解决我乡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乡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乡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乡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乡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乡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二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

第五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尤其是农村流向城市、流向异地的人口越来越多。根据调查统计,截至8月底全县共有流入人口8299人,流出人口52249人;流入育龄人口2645人,已婚育龄妇女1498人,重点管理对象546人;流出育龄人口33249人,已婚育龄妇女13614人,重点管理对象7266人。人口的大量流动,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一方面,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了非农收入,生活变得富裕了,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民在外出务工经商的过程中眼界开阔了,知识增长了,思想进步了,促进了生育观念的转变,整体上有利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同时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使计划生育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成为我县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比例较大。从近年来的人口抽样调查情况看,我县的流动人口,特别是外出人口,已经成为重婚姘居、非婚生育、违法生育的主要群体,占到了所有违法生育的80%以上。其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流出人口应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只是配合流入地管理,因而放松了对流出人口的经常性管理,即便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了问题,也只是想方设法推卸责任。二是少数计生干部对工作不负

责任,满足于应付了事,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只是大概了解,不愿进村入户详细了解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使得流动人口底子不清,有的甚至漏管,给计生工作留下隐患。三是就全国范围而言,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未能形成一盘棋,有的地区抓的紧,有的地区抓的松,致使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造成困难。四是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够。一方面经常性的宣传少了,在宣传中往往是采取突击活动集中宣传一下,并且在宣传内容上都是强调依法办事的多,而宣传硬性规定的少。另一方面,乡镇等基层干部上门入户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少了,往往是带着任务而上门,群众有怨言。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县已落实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均未延伸到流入人口中。其主要原因是我县财政收入低,按照各项法定优惠政策,即便是对本县人口也难以全面兑现,更谈不上流动人口。

3、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其原因:一是对相关部门的责任不明确,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实行同安排、同考核、同奖罚的措施,多数部门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应付了事,综合治理工作形不成合力。二是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各行其是“一证先行、无证否办”的规定基本得不到落实。三是各相关部门对信息手段利用不充分,沟通协调不通畅,加之各部门获取的信息不全面,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

4、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其原因:一是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居所不固定,造成查证属实难、送达难。二是流动人口多数来自偏远山区,生活困难,即使作出了征收决定,也难以兑现。三是实施依法行政以来,多数基层干

部求稳怕乱,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三、建议与对策

1、强化领导,建立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管理机制。县委、政府要与公安、工商、卫生、劳动、民政、城建等相关部门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协作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定期通报分析工作情况,实行城乡联动,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奖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人抓、有责任。

2、转变观念,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要积极上门为流动人口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宣传咨询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提高流动人口的持证率。二是要抓好对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的服务。凡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定期享受免费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定期催要当地计生部门服务证明或回原地接受服务,防止计划外生育。三是要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中,并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使其自觉模范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3、坚持实行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双向管理。一是要抓好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工作。在流动人口外出前,动员其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办理婚育证明,与流出重点对象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督促其每季度寄回一份合格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为流入地抓好源头管理。二是要充分利用流

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为流动人口户籍地提交高质量的信息,及时反馈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有关情况,并与流出地互相交流,共同管理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是要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整顿工作,及时发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治理。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要因势利导,将各项惠民政策延伸到流动人口中,使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成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中的长效机制。

5、加大对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力度。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舆论的方法多管齐下,由党政、计生、司法、监察、民政、工商、房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履行执法职责,明确界定处罚,保正处罚到位,形成计划生育执法网络,多管齐下,重管重罚,使对象逃不了处罚,使违法生育者畏惧害怕,感到耻辱,合法生育的受到尊重,感到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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