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活动的方案

2022-09-11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活动的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关于社区活动的方案

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人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街道社区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和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对象和学习内容

“法律进社区”要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突出抓好青少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老年人(离退休)、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只要参考资料《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

四、措施任务

(一)“法律进社区”工作做到“六个一”

1、社区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将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结合具体事例“说”法。

2、社区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在社区开辟场所,并配备一些法律书籍,定期对居民开放,做到有“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使社区居民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3、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认真制定学习内容、计划、活动安排,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

4、在社区中开展给外来暂住流动人口一封信活动。信的内容告知其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注明预约法律服务的时间和电话。

5、建立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设社区法制课堂,坚持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各社区要针对本辖区居民的不同情况,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发挥社区法制宣讲员的作用,因人而异、深入浅出地上好法制课,实现普法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6、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居民中组织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强化面向社区服务的责任,配合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完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调委会、社区法律志愿者及物业、城管等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发放法律服务卡,以及在法制宣传楼道和法制宣传栏公示法律咨询服务等方法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二)加强对社区居民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搞好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开设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步明确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社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职责。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把法制课列入培训的主要内容,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教育相结合。不断创新形式,通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放映法制录像,以及“一封家书”、“一封信”公开等活动,强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法用法意识。社区居委会可以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3、加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居民学校、社区活动站和老年学校,针对老年人、下岗职工的特点,广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氛围

1、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组织结构。在街道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民政、城管、计生、综合治理、文化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司法所具体承办,指导各社区居委会法律服务工作站人员义务解答社区群众法律咨询。

2、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社区各种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各种不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控制,全年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可预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社区居民实现安居乐业。

3、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成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帮教网络,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向市场化安置方式转移,提高就业安置率。

4、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切实解决辖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和激化,切实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实施步骤

法律进社区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层层形成工作方案,培育典型社区,探索普法教育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新路子,全面部署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第二阶段(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制定“法律进社区”工作标准,推广典型社区经验,“法律进社区”活动全面推进。

第三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初):全面检查验收,要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16个社区开展活动进行检查与考核。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

(二)明确目标。要将“法律进社区”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制定“法律进社区”近期目标、长远规划,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体系等规章制度,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到位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要加强奥运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精心组织学习宣传与社区居民尤其是社区重点普法对象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奥运法律知识竟赛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注重健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自治章程,实现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法治化、规范化。

(四)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声势。要加强对“法律进社区”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形式途径;要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健康发展。要主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奥运法律知识竟赛活动和“法律进社区”取得的成效进行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以奥运法制精神为指导,努力营造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关于印发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河党工委发„2011‟52号

荣昌县双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11年进一步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

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双河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平安建设相关精神和荣综治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街道综治委决定继续在全街道开展 “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县平安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广泛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形

势进一步好转,农村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加快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2O11年底“平安村(社区)”达到90%以上,以小平安促大平安,不断提升全街道平安建设整体水平。

三、 创建标准“平安村”标准

本年度:

1、无刑事案件;

2、无被刑事处罚的人员;

3、无越级集体上访和个人非正常上访;

4、无邪教活动;

5、无“黄赌毒’’现象;

6、无群体性事件。

四、 评选办法

“平安村(社区)”的评选按照“公正公开、民主透明、严格程序、统一标准、加强监督、优胜劣汰”的原则,采取内部考核评比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自下而上评选推荐、逐级命名表彰的办法进行。

(一)实行星级评定。按照创建标准,街道每半年对各行政村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复查验收,全部合格为六个星,有一项不合格减少一个星。

(二)公示评选结果。街道要通过设置固定板面或墙报等形式及时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每季度公示一次。

(三)评比命名表彰。被评为“平安村(社区)”的由街

道办事处命名表彰,每年12月进行检查验收。

(四)进行动态管理。对命名表彰的“平安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对出现问题或不符合标准的,

视其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

五、组织实施

(一) “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街道综治委具体组织,各行政村(社区)具体实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

(二)村综治站负责建立村级社情档案、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治安乱点排查整治、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 “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由村(社区)综治站具体组织实施,站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站下设治安、调解、信息、宣传四个小组,组长由村民组长或其它村干部担任。各村民小组可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需要,设治安、调解、信息、宣传四个委员,分别由党员、村民代表担任,在各组组长带领下组织本组村民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村(社区)警务室与村综治办等基层组织要形成创建合力,齐抓共管。

六、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是落实全区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和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动全街道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各行政村(社区)、街道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

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加强督查指导。街道综治委把“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责任目标和考核中,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采取督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和推广开展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经常到所联系的村(社区)督查指导,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社会公认,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公开考评,认真筛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方式,检验创建工作成果。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不仅要撤销命名,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创建的宣传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创建工作,开辟专版(专栏)进行集中报道,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本村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街道综治部门要选择一批不同类型的试点,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

等形式推进创建活动。各村要通过设置固定板面、墙报、召开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四)强化基层基础。各行政村要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抓好村治保、民调组织、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伍、技防设施建设,作好治安防范、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反邪教、反非法宗教、远离毒品教育活动,禁止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五)严格兑现奖惩。街道综治委将把“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被评为“平安村(社区)”的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基层综治办组织制度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好的行政村,取消“平安村”评选资格;对工作落后、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严格责任追究,并对有关负责联系的综治委成员、包村干部等视情况给予警示、黄牌警告、戒免谈话、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通报批评、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警示、一票否决等处罚。

2010年8月5日

主题词:平安建设创建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综治办,县平安办。

荣昌县双河街道综治综治办2011年8月1日印发

第三篇:关于深化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非公企业

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支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关于深化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淳直工委„2010‟40号)文件精神和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基层党组织创建为目标,全面加强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实现机关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在结对共建中整合资源、深化共建,开展活动、增强活力,转变作风、服务发展,达到优势互补、结对共建、优化服务、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明确共建对象

局党总支及局属四个党支部与左口乡芳桥村党支部、千岛湖镇李家坞社区党委和千岛湖药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结为共建党组织。

三、共建主要任务

1、组织共建。结对共建双方要定期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双方结对共建活动展开磋商,在年初制定结对共建工作计划,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和社区共建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责任住规定的共建单位几项职责和“六联六共”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定期开展组织活动,通过联合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联席会、相互参加活动等形式,加强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联系,组织机关党员与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员进行双向交流和开展活动。共建双方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和活动的联系。

2、先锋共创。围绕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基层党组织的要求,以“千岛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以结对共建活动为载体,推动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争创先进。机关党员要立足自身通过“党员先锋岗”等形式模范带头、开拓创新、勇争一流;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要立足自身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家庭户”的形式亮出身份、接受监督、自我加压、服务为民、争当优秀。

3、爱心共献。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优势,机关党组织经常性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和每个党员与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困难党员群众开展“一对一”的爱心扶助。深化春风行动献爱心捐款“一户一策一干部”、“1+X”支部结对帮扶,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4、帮扶共促。各党支部要为共建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办实事、解难事,以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等方式,每年要帮助共建基层党组织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或完成1个以上的民心工程。开展送法、送政策下乡村、进社区、到企业,充分发挥我局在社保、就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加强对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等对象的创业就业帮扶,以帮助联系就业岗位、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完善服务工作机制等手段,增强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帮助党员创业就业。

5、和谐共建。各党支部要密切关注共建的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社会和谐稳定问题,遇有情况复杂、解决有困难的矛盾纠纷要主动出击、发挥优势、及时帮助,尽量帮助结对共建党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定期开展“和谐村、社区和非公企业”创建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履行社区共建和城区街道路段协管责任,实行联动包干,共驻共建,引导城乡居民、企业职工讲和谐、求稳定、同时对一切危害社区安定、破坏和谐现象作斗争。

四、加强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党支部要把开展与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作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种有效方法,真正在认识上明确重要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结对共建活动,把它摆上议事日程,落实到位。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党支部要把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作为“千岛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工作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基层党组织的具体举措抓实抓好,按照以强带弱、按需对接的原则,明确各支部书记是结对共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示范带动机关党员参与,各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支委具体负责结对共建活动,按照局党总支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支部的结对共建活动,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3、注重实效、常抓不懈。各党支部要按照局党组、局党总支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好结对共建活动安排,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共建活动,要坚持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避免临时性、短期性行为,真正把结对共建活动作为机关党组织服务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的有效载体,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树好形象、服务发展的实践阵地。

中共淳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支部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四篇:红旗街社区关于“推行机关五星级服务”及三亚市创建五星级服务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红旗街社区关于“推行机关五星级服务”及三亚市

创建五星级服务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规范标准,提高效率,更好的服务群众,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红旗街社区关于“推行机关五星级服务”及三亚市创建五星级服务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积极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政务和社会事务类服务,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工作繁忙的工薪阶层提供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密切社区与居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推近和谐社区建设。

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机构

(一)社区事务受理站组织机构。

(1)在社区服务站设立事务受理站,由社区书记担任受理站站长,社区主任担任副站长,社区两委班子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受理站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受理居民到社区办理的相关事项。

(2)可根据情况建立社区事务受理志愿者队伍,由社区有志于公共服务的热心居民组成,负责居民事务的具体受理。

三、事务受理站职能

(一)社区事务受理站各类职能

1、社区事务受理站职能

①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②受理属于本受理站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社区服务事项,可当场办结的,即受即办。

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社区事务受理志愿者和信息员队伍,充分整合社区资源,不断丰富社区服务项目。

④认真做好登记、上报和整理归档代理信息资料,确保完整存档。 ⑤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秩序井然。

2、社区事务受理站站长工作职责。 ①认真抓好事务受理站各项工作制度落实。

②指导督促受理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办理各类事项,确保服务质量。

③做好受理站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廉政纪律建设等工作。

④遇有重要事项,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社区事务受理站人员工作职责。

①负责申请人的咨询、留言、办理和转告等事项,负责对受理事项进行全程办理、监督。

②认真负责做好受理事项办理,按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③负责做好群众受理事项的办理、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受理站站长汇报。 ④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优质高效。

四、事务受理站的服务内容

(一)政务类服务项目:

1、再生育证的办理;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办理;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申报;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初审;

5、、临时困难救助的办理;

6、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

7、代写法律文书;

8、《老年证》的办理。

(二)社会事务类服务项目:

1、法律咨询援助服务;

2、家政服务;

3、代理中介服务;

4、疏通下水道服务;

5、家电维修服务;

6、劳动保障咨询服务。

五、工作流程

(一)规范对外运行流程。需社区办理的各类服务事项,由社区受理站工作人员办理;受理服务站受理群众申办事项,属权限范围内的,能直接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协调督促上级有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规范对内运行流程。事务受理程序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1、受理。凡群众到事务受理站办理事项的,按照简易事项、一般事项、特殊事项三种类别,对群众申办事项实行直接办理、承诺办理和联合办理。

(1)简易事项直接办理。对程序简便、材料齐全的,填写《事务受理单》,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即受即办;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填写《事务受理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交材料,待材料补齐后再予受理。

(2)一般事项承诺办理。对需现场勘查、上报审批或其它不能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 填写《事务受理单》和《事务受理承诺代理件通知书》,事务受理站向申请人告知承诺办结的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特殊事项联合办理。对需由2个及其以上部门联合受理的申请事项,填写《事务受理单》和《事务受理联合代理件通知书》,由社区事务受理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2、办理。事务受理站受理事项要及时登记签名后,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确定该事项的全程受理工作人员,由全程受理工作人员代表申请人负责并跟踪全过程办理。

3、回复。事务办理完毕后,由受理工作人员复核签字后交回受理站,由受理站将办理结果通知(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对回复结果签字、评价并提出建议。对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事项,受理站要明确告知申办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红旗街社区居委会 2011年7月12日

第五篇:关于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的方案

雷山县关于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示范化社区的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建设“小康、和谐、魅力”新雷山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省人口委《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示范典型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流入人口社区管、流出人口跟踪管”的新模式,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以房管人、优质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大力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通过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社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县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提升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面上综合治理,点上规范管理,强化优质服务,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属地管理,使服务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合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创建标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典型创建活动以社区为创建单位。具体创建标准是:

1、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街道有流动人口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单独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流动人口服务窗口,配备电脑,接通网络,正常开展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街道、社区设立“流动人口宣传栏”,户内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品。在醒目位置设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指南或政务公开内容,加深广大群众对流动人口及计生政策的理解,群众政策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在街道、社区内建立儿童娱乐场所、爱心超市场所、群众文体娱乐场所为一体的“流动人口温馨之所”,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无偿向流动人口提供便民维权、就业和致富信息、子女入托入学、困难帮扶慰问、政策法规咨询、生殖保健指导等服务,落实有关优先优惠政策,保证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待遇,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安居乐业。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各项制度与规范,实行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定期联系,双项协作管理制度。

5、社区和企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6、积极为流动人口开展经常性的“关怀关爱”活动,及时解决他们经营及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90%以上,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依法落实流出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达到100%。

总之,各街道、社区要按照“一创(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二化(县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三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四到位(人员经费配备到位、免费服务落实到位、基础管理质量到位、群团作用发挥到位)”的原则,全面落实领导重视好、制度保障好、基础管理好、服务质量好、目标完成好的“五好”工作标准。基本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群众参与,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新格局。

四、创建单位

雷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五、方法步骤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典型创建工作,从县(区)情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胆尝试,创新机制,加强指导,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

1、制订实施方案阶段()。各县区要成立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集中实施阶段()。要本着积极主动、务求实效的精神,按照制定方案、试点示范、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程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创建工作。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不完善提高,积累总结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调整工作计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3、评估验收阶段()。各县(区)人口局要对所申报的创建单位逐一进行认真评估和自查验收, 前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县人口委流管科,县人口委月中旬组织专人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是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要把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示范点建设,作为加强和提高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纳入议事日程,抽组专门力量,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保证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力争我县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试点工作在全州同行业争先进位。

2、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示范点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通力合作。县人口计生局要明确职责,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指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

3、制定措施,狠抓落实。要对照《方案》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县上将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半年进行督查通报,年终全面验收评估,对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典型达到规定标准的,年终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单项奖,并把评估情况纳入半年和年终整体工作评估。县(区)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图形式、走过场,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雷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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