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与新农村建设论文

2022-04-22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金融改革与新农村建设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农村金融体系的强力支持,而当前商业银行大量撤离农村,形成了农村金融的“真空状态”,农业发展银行只提供粮食收购贷款,信用社背离了合作制的宗旨,邮政储蓄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根本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金融改革与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1: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大措施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任务艰巨、目标要求高、战略意义重大的系统工程。新农村建设应采取五大举措: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和谐新农村;坚持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全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融资体系,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完善新农村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新农村建设成果。上述举措的付诸实施,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

关 键 词:新农村建设;任务;目标;五大举措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使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繁荣农村。其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最终达到富裕农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

中央[2006]一号文件公开发表后,亿万农民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中央和省(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加大对“三农”的投资力度。经过近两年来的努力,有效地推动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的改善,使新农村经济社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但是,当前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面临着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村庄建设凌乱无序,生产生活设施基础脆弱、村级经济实力单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自身积累能力差、建设资金匮乏、基层组织活力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大力破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难题。

一、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在我国农村,这一重要理论并未被深刻理解和付诸实践。生产组织形式单一,生产不成规模,农业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农业科技水平低,农村流通体制不健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脆弱,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增产增收困难(2006年,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有2148万人,低收入人口有3550万人)。[1]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艰巨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当务之急,必须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关键必须抓好下列五件大事:

1. 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走农业产业化道路

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不断调整生产关系,走农业产业化道路。一要着重培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三大特色产业,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路子。二要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有市场、有规模、产品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力强的专业乡(镇)、专业村和龙头企业,推行公司〈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合作形式。引导农民向特色产业集中,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共同体。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的研发推广。这样才能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把新农村建设推向前进。

2.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是目前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唯一选择。在保护生态和节约资源的前提下,加大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首先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通过推广高产、优质、高效良种,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建设好大型商品粮基地。同时,加快建设油料、棉花、水果、蔬菜、茶叶等生产加工基地;其次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如畜牧、水产、水果、蔬菜、花卉等传统主导产业,打造特色经济板块;第三是自然风光秀丽、民俗文化丰富、有名胜古迹、革命旧址和伟人故居可供参观的乡村,可以开辟生态农业、旅游农业、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现代消费产业。使宝贵的农村资源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收打下扎实的基础。

3. 创新农村流通体制,降低产品物流成本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原有的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已落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创新农村流通体制,开拓农村市场已迫在眉睫。必须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包装标志制度,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求商业企业、邮政等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必须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扩大农产品对外开放,为农产品市场交换走向全国市场、世界市场开通“绿色通道”,降低流转成本。据报道,去年,国内粮食从生产区运到销售区的流通费用是销售价的30%~35%,而国外如加拿大则只是20%~25%。我国粮食流通成本高于国外10%以上。目前全国粮食每年总流量高达1.7亿吨,其中跨省粮食流量约7000万吨[2]仅此一项就给粮农增加了沉重的负担,成了农民增收的大难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4. 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建设,确保农业增产丰收

温总理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在我国目前科技欠发达的条件下,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天气因素的影响。又由于城镇建设占去大量耕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显得十分重要。要求将新农村建设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1)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如果每年能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拿出10%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那么15年就能投入3万多亿元。(2)保护基本农田,(“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必须保持18亿亩),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改造中低产田,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3)在建设大水利工程的同时,加固整修好原有水库,改造农田排灌设施;(4)继续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切实搞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5)加大农村能源、电网、公路和宽带网建设的力度,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5. 开展农村劳力技能培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直接参与者。中国还有40%的劳动力在农村,有2亿要转移岗位的农民。他们劳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经济的发展和致富的水平。因此,对农民劳动技能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根据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村劳力转移的需要,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让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速培训新型农民。县(市)政府要建立职业技术学校,乡(镇)应有职业培训班,按照“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要求,提供免费培训。一是教给农民与种植业、养殖业有关的新品种推广,农作物科学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禽畜防病治病、苗木和花卉的栽培、农产品加工、农机和家电的使用、维修知识和技术,增强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二是采用“订单培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为企业定制专门领域的“蓝领”技工或向农民工传授建筑、缝纫、园林、环保、餐饮、家政服务等就业技能,为他们进城就业创造条件,开辟新的致富途径。有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分别占58%和53%[3]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每年带回家的数以千亿计的现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和谐新农村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许多农民盖了新房。但由于村镇规划滞后,建房管理无序,出现了有新房无新貌的情况。同时,由于政府资金投入不足,乡(镇)、村集体经济不富,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社保严重滞后。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科学合理地规划村镇居民的住房、完善生活基础设施,配套文体活动和休闲场所,健全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1. 突出特色搞规划,紧扣规划抓建设

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设计好村镇规划。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力求形式多样,美观适用。既可生态家园模式,也可特色村庄模式;既可分散村落模式,也可小集镇模式。规划应征求群众的意见,求得最广泛的认同,切忌贪大求洋、搞形式主义、一切由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村干部说了算。为节约和集约用地,每套住房应严格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套内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人口较多的家庭可建楼房。要引导农民拆旧建新、旧村改造,盘活宅基。在施工中,要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质检责任到人的制度。

2. 根据农民实际需要,建设生活基础设施

老百姓对于改善农村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的愿望非常强烈,但靠自身集资又难以完成。村民们盼望国家尽快建立完善普惠性的投资政策,加大村庄公共设施支持力度。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当前要搞好“六改”、“三清”、“四普及”。“六改”是:改房,做到房屋整洁;改栏,做到人禽分离;改水,做到卫生安全;改厕,提倡用水冲厕;改路,做到道路硬化;改环境,做到绿树成荫,环境优美。“三清”是:清污,治理污染;清沟,疏通积水;清塘,挖去污泥。“四普及”是:普及沼气,普及有线电视,普及电话,普及太阳能。要求净化环境,清洁能源,沟通信息,丰富业余生活。

3. 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完善农民社保体系。

要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据统计,目前,农村中学生是城市中学生的4倍,而享受到的国家中学教育经费仅占38%;占全国人口60%多的农村居民仅享受了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之比高达22:1。[4]因此,第一要认真落实“一费制”、“两免一补”政策,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第二要健全农村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要建立文化站,行政村应建立文化室、托儿所、老年人活动室、篮球场、健身广场等,满足村民的基本文化娱乐需求,活跃农村文体生活,增强农民体质。第三要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医疗机构管理。要求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开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立一所卫生所(室),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为农民提供安全、低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第四要逐步建立农村保障体系。最新统计显示,全国抽样调查的10084个农村60岁以上老人样本中,不享受养老保险的占96.90%,农村老龄人口约9000万人生活主要依靠子女供养。[5]据此,要求每个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一所敬老院,做到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解决农村老人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2006年,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仅有2538万人,仅占农民工的12.7%)。

4. 倡导健康新风尚,建设现代文明新农村

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必须通过丰富群众性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来加以塑造。一方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倡导文明之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抵制各种不健康的旧风俗习惯;另一方面要提倡健康文明的丧葬文化,逐步规范并加强农村墓地管理;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娱体育活动。如:扑克、棋类、球类、拔河比赛、革命歌曲大合唱、地方戏曲汇演等,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严禁“黄、赌、毒”,取缔封建迷信活动。不允许新建宗祠、庙宇。要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和谐村组、“五好”家庭、文明村民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营造知荣明耻、尊老爱幼、和睦相处、健康文明向上的农村新风尚。

三、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全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没有政府的组织和引导,新农村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失去支撑力。只有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出来,新农村建设才会充满生机活力。显然,如果只有一方面的积极性,那只能是“剃头担子——一头热”。新农村建设就有可能搞形式,走过堂。因此,充分发挥政府和农民两个方面的作用,形成强大的合力,对于新农村建设是关键,最具有决定意义。那么,政府和农民应该怎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呢?

1. 政府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对政府如何帮助增收有着热切的期待,农村最缺的是发展项目和资金,盼望政府实行“服务行政”理念,提供真正需要的服务。为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省(市、区)以下各级政府要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领导和落实各项工作。二是指导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制定和试点工作,组织参观或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三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和人、财、物的支持力度,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四是继续办好阳光工程,组织各职业技术学校开办劳动技能培训班,培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民的科学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素质。五是办几件看得见、用得着的好事实事,调动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2. 农民要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在新农村建设中,人们常听的一句话是“政府搭台,农民唱戏”。此话清楚地道明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农民要演好这场戏,就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否则,就收不到好的演出效果。为此,首先,要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新农村建设的任务、目标和原则,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情。要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自觉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其次,要转变观念,发扬“勤勉、自助、协同”精神,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讨论,动脑筋,出点子;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自筹资金,自觉参加“六改”、“三清”、“四普及”等新农村公共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第三,要主动接受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务农、务工素质。农民工要通过进城务工熟练掌握一、二种劳动技能,还要学会管理,积累资金,回乡创业,当好致富牵头人,为新农村建设建功立业。

四、创新农村融资体系,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温总理指出,要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财力支持和动力源泉,增强农村发展的活力。新农村建设需要金融配套。但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仍然很不完善,投入非常有限,这势必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高质快速发展。因此,需要多层面的互动,尤其需要国家加速创新投资机制。

1. 国家要创新投资机制,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我国的金融改革应扩大到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统一市场的发育,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原则上政府每年资金投入应占总投资的30%左右(2006年占21%),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银监会应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加快农业银行的改制步伐(注入政府资金),进而让该行得以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并实现上市。此外,农业保险也应得到重视。未来保险服务竞争的主战场在农村,要尽快出台保险业改革的意见,支持“三农”保险,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从而构成一个全方位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继续整合专项资金,实行规费减免,尝试市场化筹资方式,统筹各方面的财力,提高新农村建设的保障能力。

2. 动员农民自筹资金,社会各界全力支援

一方面动员农民自筹资金,发扬村帮村、户帮户、亲朋好友有偿帮助的协作精神;另一方面鼓励民间募捐,实行县直机关挂点帮扶,引导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私业主和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支持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新农村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新农村建设成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一项任务艰巨、目标要求高、涉及子孙后代的幸福工程,又是一项投入巨大、涉及面广、工期较长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建设好不容易,巩固和发展的难度更大。所以一开始就要从长计议,建立起一套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

1.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必须始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财政部长金人庆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各项支农惠农财税政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前要切实做好两件实事:一是加速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将每年新增政府投资的大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加大“三补贴”和综合直补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深化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二是加快“三农”保险的步伐,降低农民对农业生产风险的负担,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平安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2. 坚决执行“三农”政策,鼓励农民创业致富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注意。必须继续落实党的支农优惠政策,中央在巩固税费改革、各种减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要深化农村改革,出台更好更多的新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对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效力。必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以现代发展理念和市场对人才需求为导向,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和手段,既要提高农民务农的技能,促进科学种田,(下转第88页)(上接第61页)又要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县、乡政府要健全激励机制,表彰和奖励自主创业成效突出的农民企业家。

3.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律已自治

新农村建设不仅要动员农民出谋献策,出资出力,还要在管理上发挥主体作用,通过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如成立村民自治会、村民理事会、老年人协会以及各种服务组织,让农民有发表意见的地方和履行议事的权利,自觉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责任性。同时,在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的基础上,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遵纪守法,维护公共利益,恪守公共道德,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加强农村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

4.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农村基层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非常重要,有这么一句老话,“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今天仍然有现实指导意义。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选准配强村领导班子,真正把德才兼备、大公无私、愿为农民办事的人选进班子。农村党支部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在退伍军人、致富能手、打工回乡有一技之长、能带领群众致富的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党员和村干部都要适应现代工作的需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为村民服务的意识,在新农村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村党支部要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多办好事实事,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我坚信,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新理念,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和举措,那么经过10~15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广大农村将再现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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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国家统计局,2007-02-28.

[2]国内粮食物流成本高于国外10%以上[N]. 经济参考报,2007-01-08.

[3]潘其有. 农民工成产业工人主体[N]. 北京青年报,2007-02-03.

[4]于绍良,等. 八亿农民对新农村建设六大热盼[J]. 半月谈,2007-02-08.

[5]李宛霖. 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N]. 华夏时报,2006-09-25.

责任编辑:阳光责任校对:文舒

作者:彭晓涛

金融改革与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农村金融体系的强力支持,而当前商业银行大量撤离农村,形成了农村金融的“真空状态”,农业发展银行只提供粮食收购贷款,信用社背离了合作制的宗旨,邮政储蓄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根本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此,必须改革农村金融体系,理顺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资金关系,开放邮政储蓄自主运用资金渠道;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发展新的合作制金融机构;改革税收、利率政策,形成农业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发行政府债券,化解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陷阱,将商业银行的巨额存差转化为支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金融;合作金融组织;金融资源配置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这将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加快现代化的步伐,为广大农民带来福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客观上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支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纵观世界各国,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除政府扩大财政投入外,还有比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让农民更便利地得到信贷资金的支持。Mark Drabenstott和Charles Morris(1989)认为,很多农业国家和地区准备或正在发展农业,在这些努力中一个核心战略是使农村市场更容易得到资本。1960年至1975年,日本用于农业机械化的投入由841亿日元增加到9685亿日元,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其农业生产已基本实现了从耕作、插秧到收获的全面机械化。德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起,对落后的农业区,采取投资补贴、拨款、农产品价格支持、贷款担保以及低息贷款等措施,加速农业现代化发展。韩国在“农村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可获得设备资金5亿韩元,周转资金2亿韩元。政府还对农村工业投资准备金的损耗给予追加补偿。这些国家运用金融和财政政策,推动了农村面貌的彻底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切实改善农村的经济条件为基本出发点,这需要资金的强力支持,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的财政资金投入外,金融系统加大对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必备条件。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着手点。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字目标,应该以建设和改善与农村生活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为着手点。当前电力不足制约农业农村生产的迅速增长。现代农业越来越表现为机械化和社会化生产,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主要依赖更深入更广泛的农业机械的使用,电力资源的不足使农村机械化水平无法提高。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不足制约着农村与外界之间顺畅地交换物质流和信息流。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与外界环境联系日益紧密,以前孤立的农村现在与周围环境的普遍联系形成了包含物质流和信息流的复杂系统,传统的自然经济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覆盖一切生产部门的社会化生产。虽然我国大部分农村都实现了通路、通电、通电话,但是实际使用情况不容乐观,距离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基础设施不足制约着农村消费,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内需。改善基础设施可以启动农村的存量需求,消化过剩生产能力,打通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使农民收入得以快速增长,“生活宽裕”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建立相对比较完善的公共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调查,当前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按照一定标准满足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沼气、用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国大约需要投入4万亿元的资金。如果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那么,从2006年起到2020年平均每年需要投入2700亿元的资金,其中有相当大的公共基础设施部分应该由公共财政来提供,同时也有一部分需要金融系统提供。

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每一个农户都是市场的主体,必须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我国农业的发展必然要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其内涵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效益共同体。农业产业化的模式是公司加农户,这一农业生产新形式的出现,为金融机构确定了新的服务主体。农村金融机构应该积极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最终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实用技术的广泛应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终达到城乡一体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至20万亿元人民币。这一巨额资金我国财政无力承担,也不需要由财政承担,农村商业化、市场化的这部分资金需求,主要由金融机构提供。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我国农村金融是为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金融部门,它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壮大。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前,农村金融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农村信贷和农村信用社业务组成。1979年农业银行恢复后,由农业银行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和管理农村信用社,从而确立了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制。1994年从农业银行分离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金融增加了政策性金融部门;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从而建立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推动农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正如On-Kit Tam(1988)所指出的,除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以外,发展中国家通常在对农村提供和分配信贷资金的效率和公平方面存在问题,尽管这些国家努力通过特殊的公共机构提供低息贷款,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同样存在一系列问题,随着农业银行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机构撤并,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缩小,农村信用社背离合作制的原则,农村金融体系总体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第一,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大

量撤离农村阵地。1995年到2005年,中国农业银行的机构网点由67092个减少到28324个,十年间撤销机构38858个,导致了农村金融的“真空状态”,农业银行的机构网点1994年为63816个,1995年达到67092个,此后逐年下降,到2005年末为28234个。商业银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农业银行撤并网点的原因,就是基层网点的经济效益较差,不足以弥补其开支。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多是按照行政区域随政府机构的设置而设立的,而不是按照金融资源的丰富程度设置的,因此,留下了许多金融资源很不丰富地区的大量网点机构,它们入不敷出,不能不撤并。农村信用也在按照利润最大化的要求撤并。

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狭隘。作为农村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其机构只有总行、省级和地市级分行以及部分县级支行,相对于广大农村,其覆盖面过于狭小。而且,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也在逐步缩小,在经历了委托农业银行代理业务、自营业务之后,把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贷款和粮食企业附营业务贷款划归了农业银行,成了专门从事农副产品收购的全封闭管理的银行。如图2所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1994年成立接收从中国农业银行划转的3500亿元贷款后,三年内贷款余额从3500亿元猛增至1997年末的8638.08亿元,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后贷款缓慢下降。

农村信用社偏离服务三农的宗旨。当前我国农村不存在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对社员贷款的程序与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贷给谁、贷多少、抵押担保程序均由信用社主任说了算,偏离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几乎不存在“社员”的概念,农民也从来不认为信用社是一种农民互助性的信用合作金融组织,而是把信用社当作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某类附属机构。

第二,农村金融机构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由于利率没有理顺,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的利率实际上高于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需要付出调查、审查、检查以及贷款催收等巨额成本,且需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并按规定缴税;而邮政储蓄的收入来自转存人民银行的利息收入,无任何风险,实现利息收入无需成本,无需缴税。转存人民银行利息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支出之间的巨大利润空间使得邮政局高息揽存现象严重,具有比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大得多的吸存能力。如图3所示,邮政储蓄从1994年末的994亿元快速增长至2004年末的10787亿元,其中来自农村的存款从1994年末的339亿元增至2004年末的3768亿元,农村邮政储蓄始终占邮政储蓄的1/3。而邮政局不放贷款,全部资金流入城市,加上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从农村抽走的资金, “每年从农村倒流进城市的资金6000亿元,平均每个县流出的资金为3亿元。”

第三,农户贷款利率大大高于其他贷款,导致获取信贷资金的成本不公。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存款实行统一的利率,贷款则区别不同的对象,实行不同的利率。农户贷款利率一直实行高出法定利率30%~50%的政策,1996年5月1日调整利率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上浮幅度为40%”,1998年10月31日规定“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现行的40%扩大为50%”。各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均按照所有制的不同,区分国有、集体、个体和农户贷款,实行不同的利率,农户贷款都是最高的利率。按照商业化经营的原则,由于农户贷款数额小,不能形成规模效应,实行适当的利率上浮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农村信用社是合作性的金融组织,是农民入股组建起来的,设立农村信用社的目的是实现互助融资,而非利润最大化。而且,“根据WTO的黄箱政策,我国政府对农民的收入补贴可以达到农业总产值的8.5%。可目前我国政府的黄箱政策补贴只占农业总产值的3.3%,也就是还有5.2%的补贴空间可用。2001年农业总产值为26180亿元,3.3%的补贴是864亿元,如果提高到8.5%,补贴总额可达2225亿元,比现在的水平增加1361亿元。农民每人可多获得171元的转移收入。”既然财政不能拿钱补贴农业,那么,理应通过调整税收等政策,使农民以较低利息获得贷款。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中国的第一大问题。假如把完全商业化的金融服务形式引入农村,那么,由于银行资本逐利的本性,困难群体很难得到充分的金融服务。

第四,农民贷款难,催生了高利贷滋生的土壤。农户贷款具有服务面广、贷款户数和笔数多、金额小的特点,从规模效应和管理的角度出发,农村金融机构不愿发放农户贷款。如表一所示:1994年成立农业发展银行后,农业类及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由7.87%激增至1997年的11.15%,随后农业类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逐年下降,至2005年已降至9.98%。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先供应于经济中的某些产业部门是中国有选择的信贷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投放于农村地区的贷款总量,扶贫贷款和支农再贷款的占比自1995年以来不断上升。如果不考虑扶贫贷款的快速增长,1996年以来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信贷资金的递减将更加引人注目。中国和其他国家的相似是表面的,因为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基本与农业、农户无直接关系,而主要与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和乡村工业企业开展业务往来。“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农业团体的某些成员可以从商业银行得到信贷支持,但是中国没有这类农业信贷来源。”农民对贷款的强烈需求和难以从正规金融渠道得到贷款的状况,一方面,农村金融的真空状态,以及严重的资金流失加重了农村资金供求比例的失衡,使得高利贷有了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农户、农业对金融的迫切需要,使得高利贷在全国农村盛行。“从贷款的比例看,非正规的大概要占三分之二以上,而正规的大概占到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农民从农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只占农民贷款的1/3,而借高利贷则占了农民贷款的2/3。农村高利贷盛行的现状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迫切需要发展农村金融来压缩高利贷的生存空间。

第五,农村迫切需要大量资金,而全国商业银行存款却大幅增长。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就出现了存差现象,而且存差逐年大幅增长。

到2006年9月末,全部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32.8万亿元,贷款余额22.1万亿元,存差达10.7万亿元。一方面,银行业存差已经达到了10万亿元人民币之多,流动性严重过剩;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形成了十分突出的奇特现象。

三、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只有理

顺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资金关系,才能形成农村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加农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只有发展新的合作制金融机构,才能逐步满足农业现代化对信贷资金的要求。必须对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农村信用社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放宽民间金融的准入条件,建立起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强化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形成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合力。

其一,着力强化政策性银行支农作用。政策性金融肩负着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使命,利用政策性银行支持农业现代化,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纵观国际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其基本职能就是配合国家制定的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重点行业和产业,以推动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功能发挥不足,仅作为发放和管理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银行,其他作用发挥不够,必须按照国际通行的政策性金融的做法进行调整改革。要把农业发展银行办成真正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总的方向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真正体现政府农业经济政策取向。农业发展银行要按“贷得出、收得回”的金融方式运行,但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能与商业金融竞争。凡是商业银行愿意发放贷款的项目,农业发展银行要退出。凡商业银行不愿发放贷款但能收回本金的项目,农业发展银行必须去做。同时,农业发展银行应该努力探索如何发挥国家干预和调节农村经济的重要工具作用,怎样弥补市场机制的局限性,如何与商业性金融互为补充,怎样运用政策性金融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带动商业性金融较好地满足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重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扶持支柱产业的形成,怎样利用高科技,加强信息功能,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真正发挥政策性农村金融对农业的调节和保护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还应探索组织结构创新模式,解决机构、人员与业务差异问题,不断探索业务创新问题,扩大收购贷款范围和金融服务范围,目前至少要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贷款和粮食企业附营业务贷款从农业银行划转回农业发展银行,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同时解决农业银行政策性经营与商业性经营不分的问题。

其二,加大商业性贷款的支农力度。当前不少学者认为,支持农业发展是农业银行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观点有待商推。按照商业化经营的原则,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是不负有直接的支持农业现代化的责任的,因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事实上,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范围早已没有明显的区分。如果中央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指令农业银行发放农业贷款,则会回到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职责不清的老路。因此,要求农业银行发放支农贷款,国家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发放支农贷款。例如,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区分不同的贷款种类,按照产业政策的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减免农村贷款利息收入的税收;通过货币政策的调整,增加对商业银行低息的农业资金再贷款等,让商业银行觉得发放农业贷款有利可图,因而把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农业领域。开放邮政储蓄自主运用资金渠道,让市场资金运用的利率水平约束邮政储蓄的吸储行为,邮政储蓄自主运用的资金可以购买国债,也可以购买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特别是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债券,允许邮政储蓄参股农村信用社,把农村资金运用到农村。同时,商业银行只有认真分析经济金融的发展形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不断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才能实现利润的最大化。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和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加大,农村商品生产日益活跃,农产品销售不只是在国内市场,也瞄准了国际市场,工农业生产在交叉,加之新技术、通讯网络的应用,整个农业的概念在扩大,农业现代化必将迎来新的快速发展时期。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必须抓住这个契机,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占有应有的市场份额。

其三,放宽农村金融的准人条件,按合作制原则培育新的合作金融组织。尽管我国一直未出现过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但这绝非意味着我国不需要合作金融。现实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呼唤合作金融为农民提供信贷资金。农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其资金需求量小又比较分散,农行、信用社等不愿对其发放贷款,而农户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虽小但时间性很强,如果不能及时方便地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农户便会失去市场机会,从而使他们的盈利能力降低。因此,在当前家庭经营为主的小商品生产处于主导地位的农村,只有“自助互惠”的合作金融才能成为农村金融的主体。对农村分散而经济实力弱小的农民来说,通过自愿的联合实现资金互助是一种必然选择。如果农民、农户没有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为其服务,则大量农村金融市场的真空,就可能被民间借贷、地下钱庄等灰、黑色金融去填补。因此,应当从农村的现实需要出发,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重新构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重新发育新的真正意义的合作金融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增加信贷投入,不仅要求允许民间金融的进入,外资金融机构也可以介入。农业现代化资金需求缺口大,为中外金融机构介入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广阔的业务拓展空间,农村经济市场日渐活跃,既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效益增长点,也为农业企业选择金融服务提供了有利条件。亦如市场是开放式的,农村金融市场也不存在樊篱,只要交易双方达成共识,便有了自己的市场,在外资金融机构对农村市场研究分析后,必然会选择最佳切入点,参与农业市场的竞争。

其四,发行政府债券,筹资支持农村。1994年,中国银行业由贷差转为存差,十余年间,银行业存差已经达到了10万亿元人民币之多,目前流动性严重过剩。流动性过剩的原因在于,社会信用秩序极度混乱,放出去收得回的贷款对象很难寻找,而银行资金的使用是以偿还为前提的。可以考虑将这一部分资金转化为新农村的建设资金,但农村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一般难以偿还,或者偿还周期较长,风险较大,银行资金难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资金来源。解决银行业流动性过剩和新农村建设急需大量资金这一突出矛盾的办法是:发行新农村建设特别国债或特别政策性金融债券,由中央财政或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由政策性银行发放,按商业原则运作,将筹集的资金运用到新农村建设之中去。

作者:田卫民

金融改革与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3:

我国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系统思考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研究基金(06ZS66);上海水产大学引进优秀人才科研基金

(K06-37)。

[作者简介]蒙少东(1959-),男,河南南阳人,上海水产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食品经济管理系主任,物流与供应链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管理、战略管理。

[摘要] 在分析我国农村发展的基本状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讨论了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并结合国情,从以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为和谐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大中央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和地方各级财政扶持农村发展的力度和制度创新等方面,比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和谐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和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 基本状况;必要性;和谐新农村;对策建议

遵循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提高党和国家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力,从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阶级基础和实现文明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更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和真实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应该看到,在经济总量实现跃升的同时,社会内部的各种利益冲突也逐渐浮出水面。贫困阶层与弱势人群的出现、两极分化及其间不同程度的矛盾,不仅干扰着我国的社会稳定,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本身构成了威胁。因此,尽快把注意力从单纯的经济增长转向社会和谐,意义十分重大。显然,我们要建立的和谐社会,毫无疑问应包括广大的农村地区及其内、外部的和谐。农村的和谐有赖于和谐新农村的建设效果和成就,而建设和谐新农村要做的工作很多,有很多具体的要求、任务和指标,其中和谐应该是首要的指标。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与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是相辅相成的,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战略在现时段的重新调整和根本转变,是一项具有战略眼光和决定意义的重大决策。这一重大举措的实施无疑会对形成全体人民和谐相处的社会,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我国农村的基本状况

截至2006年底,我国有201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其中1636个县,374个县级市,县以下有38000个乡镇。目前,全国尚有590个国家级贫困县,14.8万个重点贫困村,按我国2004年颁布的人均年收入668元的贫困标准,全国有26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2300多万属于绝对贫困人口;若按联合国规定的每天人均1美元的贫困标准,我国的贫困人口将超过1亿。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贫困程度高,分布集中,有明显的地理群集性。全国400个最不发达县的分布区域从北到南为:齐齐哈尔周边及嫩江流域地区、努鲁尔虎山区、太行山区和吕梁山区、黄土高原区、康藏、青藏区、秦巴山区、南疆地区、大别山区、武陵山区、九万大山、广西、贵州石灰岩地区、横断山区及滇西地区、四川乌蒙山区、大凉山区以及滇东北高原地区、滇东南地区。另有极少数不发达县分布于鄱阳湖湖区、伏牛山区、赣南山区、皖南山区、五指山区等。与周边地区相比,这些贫困片区明显落后,但其内部较为一致。在上述贫困县中,有100个是革命老区县,43个是陆地边境县,262个是少数民族县。这些县能否稳定发展,关系到革命老区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关系到我国边境是否稳定、各民族能否和谐共处,对全国和谐社会的实现有重要的制约作用。因此,贫困地区要特别重视社会和谐稳定,要避免出现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贫富差距过大和其他不和谐现象的产生。

除了贫困问题的困扰外,发展滞后,增长困难,缺乏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生态脆弱,环境恶劣,灾害频繁,人和自然矛盾尖锐,抵御风险能力弱,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也是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经济发展水平从总体看与城市地区相比大约落后10年,在收入、饮用水、电力、交通、通讯、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都与城市有较大差距。由于经济增长缓慢,缺乏活力,投资不足,自我发展能力差,经济结构单一,产品缺乏竞争力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很好解决,致使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累积了不少深层次的矛盾。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向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出了强烈的预警信号,农村的凋敝,农民的贫穷,势必会拖国家现代化的后腿,成为我国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障碍,必须认真对待,妥善处置。

二、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必要性

1.建设和谐新农村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育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较差,经营管理粗放,农业生产的生产效率和市场化程度低,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通过加快和谐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改善和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推广良种良法,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现代化和产业化水平,教育和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

2.建设和谐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曾经长期困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三农”问题依然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应该把蕴藏在农业内部的潜力充分地挖掘和释放出来,通过新农村建设,大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实现增产增效、提质增效和节约增效;其次应加大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力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拓宽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

3.建设和谐新农村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首先实现广大农村的社会和谐。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条件,逐步改变目前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文化短腿”局面,促进上述问题的尽快解决。

4.建设和谐新农村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实现小康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实现该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均在农村。因此,只有以和谐新农村建设来统领“十一五”时期的农村工作,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道路,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才能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削弱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全社会的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建立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让广大农民也能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洁净方便的饮用水、清洁的燃料、整洁的厨房、舒适方便的卫生条件和平坦的道路,最大程度地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系统思考与对策建议

1.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以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为和谐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教育和培养大批面向未来农村发展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基本保证。新型农民是指具有相当的文化水平、一定的农业或其他技能,并能实现知识自我更新、技能自我提高的农民。培育新型农民是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要条件。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应扶持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改变长期存在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方式,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毫无疑问,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是不可或缺的主角,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决定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各种技术手段和实施程序的成败。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方案制订和制度设计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需要更大的智慧、更新的理念和更足的勇气,要从战略全局出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加大地方政府用于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以确保和谐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地顺利进行。否则,建设和谐新农村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更无法实现全社会的和谐。通过建立依靠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工作机制来推动和谐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要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艰苦奋斗来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引领农民脱贫致富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央提出的建设和谐新农村的“20字”目标,是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于一体的综合建设目标,需要有组织有领导地推进,而推进的动力应该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关键就是要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各级党组织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任务的要求,在基层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制度、领导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要打破过去以自然村建立党组织的传统做法,围绕产业发展和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建立党组织;通过组建党群共富产业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经纪人与中介组织作用;实施党员“创业富民”工程和对无职无位党员设岗定责,为党员在和谐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新作用提供有效载体,彻底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信息不灵不敢富、新技能不懂不会富、实力单薄不能富”的“三不”问题。

2.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县域经济的本质就是农村综合经济和直接面向“三农”的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缩影。就我国目前县域经济发展的状况来看,主要矛盾是农业资源共享水平低,基础设施较差,有效需求不足,市场需求不旺,就业压力较大,特别是由计划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两种体制摩擦激烈,转换成本增加等带来的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业生产效益低,农民增收难,以及诸如农村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实践证明,县一级是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交汇点,由于县域经济具有一定的决策自主权,本身经济功能比较完善,改革易于在此突破,因此也应该是很多问题得以解决的突破点。所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农村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县域经济运行要以改革为动力,通过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全力推动和谐新农村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和谐新农村建设之路。正是从这个视角,我们认为发展县域经济是破解“三农”难题的突破口,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关键。只有发展好县域经济,才能解决我国农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才能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面貌,保证经济、生态、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才能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最根本的是解决好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出发点和归宿。如何发挥广大农民在和谐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键是要确保农民在和谐新农村建设中短期实惠、长期受益,从而激励他们在国家政策扶持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建设自己的幸福家园。因此,和谐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农业产业化为依托,以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为根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全面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为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进而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应把和谐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和谐新农村建设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让农民收入得到更快地提高。其次应将和谐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使和谐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的社会福利。同时还要把和谐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民主决策结合起来,使和谐新农村建设过程成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化的过程,切实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

4.加大中央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和地方各级财政扶持农村发展的力度。在当前体制下,我国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特别是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全部取消以后,原有的农村收费项目被取消,新的收入来源尚未找到,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村务正常运转和村干部误工补贴都不够,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经费更是捉襟见肘。可见,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最大瓶颈就是资金的不足。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没有农村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和人居环境的根本改善,没有科学化的管理和良好民风民俗等方面的培养是不行的,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足够的资金作支撑。因此,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和国家财力的大幅增加,“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理念和措施应该逐步加以落实并付诸实践。通过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等措施来支持和谐新农村建设事业。今后,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也应主要用于农村,以改变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政府可用财力中占有比重过大的情况,扩大地方财政收入渠道,扭转靠“以地生财”增加地方政府财力、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釜底抽薪倾向。

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借鉴吸收世界上多数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利用长期的政策融资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的成功经验,为来自各方面的投资主体创造良好的和完善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和谐新农村建设资金。

总之,国家要通过税收、公共财政、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四大手段,使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公平合理。要通过税收调节过大的收入差距,在教育、卫生、医疗、低保、住房、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和压力。这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式。国家通过转移支付对低收入社会人群、不发达地区加以扶持,平衡过大的经济差距。再就是建立安全的社会保障网,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做好这些工作,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治安才能从根本上好转,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5.和谐新农村建设要在制度创新上有所突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需要在巩固以往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同时,积极推动农村的综合改革。应该说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取消农业税导致地方各级财政收入的减少,又促使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出来。如何遏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卷土重来,避免农民负担反弹,怎样从财力上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等问题,都与农民的现实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必须一方面不断巩固和强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尽管国家已在和谐新农村建设中增加了中央财政对农村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但县、乡(镇)、村在对这些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问题不少。如对中央财政下拔的支农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存在着多头管理、“部门寻租”、支出结构不合理、随意挪用挤占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因此,应在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上,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安排,如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项目指南、标准文本、专家评审、集中采购、资金报账等一系列制度,实行财政支农资金规范、透明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要认真处理好增加投入与制度创新的关系,引入涉农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融资机制、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机制等。与此同时,在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上也应该加快探索和研究,力争在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加强村级民主选举,实现乡村干部队伍消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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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国燕]

作者:蒙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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