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企业商业计划书

2023-03-07

无论我们从事何种工作,都会面临一定的任务,而要更好的完成任务,拟定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书写工作计划有哪些要求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某化工企业商业计划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某化工企业商业计划书

某大型化工企业管理评审报告

2008年度管理评审报告

1. 评审目的、范围

1.1目的:对我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结论进行复审,评价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对公司内外环境的适应性,并依据本公司当时内外环境,全面系统地评价我公司管理体系和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以及对质量体系进行改进。

1.2:范围:《东莞鑫昌化工有限公司质量手册》所覆盖的所有条款及各职能人员。

2.评审类型

2008年年度例行评审

3.评审时间、地点

2009年1月12日 公司会议室

4.会议组织

主持:董事长 XXX

组织:ISO小组

与会人员:总经理、各部门主管,ISO负责人。记录:XXX

5.管理评审综述

1、 质量方针贯彻、质量目标达成情况分析2007年度公司质量工作计划围绕质量方针、年度质量目标,落实了各部门职责。确定了年度质量工作重点内容,制定了专题质量计划。对生产车间尝试实施了绩效考核管理,在一定的程度上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1

2008年全年生产产品共计970084KG,客诉产品计:13057KG,以此衡量合格百分比为:98.65%,完成成品合格98%的目标任务。品管部的在使用仪器设备校验率达100%,在检测产成品方面,基本达到规定的60%的检测率。在2008年12月进行的顾客满意度调查中,顾客满意度96.67%,用户投诉处理率为100%.完成公司95%的目标(详细数据见2008年鑫昌化工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表)

2、 质量体系审核情况分析对各部门进行了内部质量管理审核,特别是加强了对生产车间的考核管理。接受顾客到厂参观监督检查三次,公司组织内部审核两次,香港品质保证局审核两次。审核结果表明:我公司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的文件化管理体系已覆盖了公司各质量活动过程,且这些要求在各项活动中得到了开展,过程被有效地控制,质量记录充分地反映了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质量改进计划得到了实施,提供的产品满足了顾客的需求,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在审核中也发现: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认识淡漠,对不清晰的管理流程,凭主观意识操作,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对自身的工作职责认识不足,对经办的工作不能正确的处理、传递、确认。存在推卸责任、熟视无睹的现象。

3、 产品质量分析根据月度质量统计分析报表:2008年提供产品的一次报验合格率为96.33%,比2007年下降。生产车间一次报验合格率99.72%, 产品销售一次报验合格率99.92%,基本达

到年初的质量目标要求。从统计报表的数据和质量信息可以看出以下现象普遍存在:为降低成本外购原料更换导致的质量问题表现比较突出。工作中对细节的质量问题不重视。按习惯经验做事,没有按生产流程要求施工。但生产任务紧张时,质量管理要求被忽视,部分产品的质量问题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

4、市场分析公司售出的产品基本满足了顾客的使用要求,产品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比往年有了一定的提高,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8.65%(比2007年有所上升),没有产品的重大投诉现象和大批量退货。在产品质量确认环节上,仍然存在缺乏主动与需方的技术和质量控制部门进行沟通,以及组织技术确认工作的意识。产品生产速度不能保证客户需求,顾客对交货期存在一定的抱怨。

5、 质量控制分析 以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不断改进为基础,建立全过程质量跟踪机制。通过对产品的过程能力检查、分析,带动生产管理能力的整体提高。对顾客集中反映的产品运用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和处理(Action) 的 PDCA方法进行过程能力检查、分析,改进产品质量,从生产、检验、包装、运输、防护等环节明确责任,控制标准,确保产品送达顾客处的产品质量, 满足顾客需求。强化了车间班组管理工作的建设,通过车间(班组)的优化组合,多种定员定岗模式的组合实施,阶段性的定额考核,提高了专业操作技能,加工质量责任得到了明确,同时也提高了生产效率。生产计划管理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

对客户的周计划的应变能力不强,计划工作的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内容不够准确,解决协调力度差的现象,没有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生产质量的监督、引导工作不实,存在做好人现象,使得制造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反映,解决措施不及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岗位的人员波动对质量管理控制的有效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6、采取纠正措施情况公司针对外审、内审所提出的改进建议和顾客的投诉,制定了改进计划落实了整改措施。企管科对文件的不符合内容进行了修改,对整改计划的实施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车间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知识的培训。技术部门对技术资料进行了完善,进一步规范工艺文件,对生产工人进行了培训。品管部对检验人员进行了工作定额的考核,初见成效。生产车间强化了工艺纪律的执行,对部分新项目的批量生产进行了生产组织。仓库对库存的部分不良物资进行了清理,为计划的管理工作提供较为准确的数据,缓解了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矛盾。办公室落实了人事管理工作整理完善工作。其他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落实改进提高工作。但是大部分改进工作所涉及的质量问题根源仍是管理人员工作的不认真、马虎所致,而非工作要求不明确。没有遵循管理流程的工作方法,而是本位观念在起作用。没有吃苦、踏实、细致周到的工作精神和作风,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事不关己,各自为政。

7、 无重大安全、环境和质量事故。根据国家规定的重大安全、

环境和质量事故判定今年无重大安全、环境和质量事故。

8、主要存在问题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对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处理的力度不够、态度不明晰。没有形成有效的、系统的工作职责要求。检验人员对本职工作要求、范畴不明确,工作不周到细致,对质量工作的监控措施不力。技术工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新产品开发试制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计划的执行、数据统计分析、预防措施的实施等方面还有存在一定的差距。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 公司按ISO9001:2000标准要求,建立的文件化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且覆盖了公司各项质量活动过程。这些管理要求在各项活动中得到了开展,过程被有效地控制。质量过程的记录被收集和归档,且充分地反映了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质量改进计划得到了充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提供的产品基本满足了顾客的需求。在培训资源、、物资管理、出厂检验、数据分析、预防措施等方面有一定的差距,为改进重点,改进计划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制定与实施。

6.评审结论及意见

总体来说体系文件基本符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系运作情况基本正常,体系的运行基本上有效。

我东莞鑫昌化工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基本符合ISO2001:2000的要求;在2009年我公司要将体系升级为2008版本,用更高的要求来使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更上一层楼。

对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ISO

小组等部门对实施情况给予跟踪验证。

7.附件(无)

8.签署

本报告编制人:王道全

审核人:

批准人:

(本报告分发各部门)

第二篇:某化工企业专项培训服务协议书

员工培训服务协议书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员工):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为达到企业与员工双赢,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专项培训,以期待员工有一个良性的职业发展生涯,与公司共同成长。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的具体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参加培训的项目与内容:

一)、参加培训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训主要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参加培训的时间、 地点、费用和形式

1、乙方参加培训的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共计日(月/年)。

2、甲方派乙方到国家地区参加培训或学习。

3、培训期内甲方为乙方出资费用项目包括:工资及福利费、学杂费、教材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预计支付费用标准(报销时需提供发票)如下:

1)工资及福利费:工资___元/月,福利保险按甲方统一规定标准执行;

2)学杂费:___元;

3)教材资料费:____元;

4)往返交通费:往返路线____至____,乘坐交通工具____,每次__元,共____元;

5)食宿费:食宿费用标准__元/天,共计____元;

6)通讯费:支付通讯费__元/月,共____元;

7)其他费用项目:____元;

8)培训费用合计:____元。

其中不属于甲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包括观光游览、购物等)或乙方并不是为了培训或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参加培训的形式是下列第项

(1)全脱产学习

(2)非脱产学习

(3)长期培训

(4)中期培训

(5)短期培训

长期培训指培训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中期培训指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短期培训指培训时间一次性不超过30日的。

三、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1、乙方参加全脱产且短期的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甲方应全额支付;

2、乙方参加全脱产且中期培训期间的工资按照乙方在岗期间应得工资%发放;奖金按照乙方在岗期间应得奖金%发放;福利待遇按规定正常发放;

3、乙方参加全脱产且长期培训期间的工资按照乙方在岗期间应得工资%发放;奖金按照乙方在岗期间应得奖金%发放;福利待遇按规定正常发放;

4、乙方以非脱产形式参加培训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其工资及奖金和福利待遇。

四、培训的效果

乙方参加培训后要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或能力水平,如果未达到甲方的要求,或未完成培训,或学习成绩不合格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服务岗位及期限

乙方参加培训后在岗位工作。乙方完成培训后应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限为年,如果此培训服务协议约定的期限超过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本协议期满,甲方不同意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而您不同意续签的;乙方因过失性原因(如违反公司规定等)而被公司解除合同的;培训后未按协议约定年限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包括:由甲方或其特定的合作方为乙方支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培训

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补助等费用,具体金额在培训结束后报销时双方确认。具体计算方法为: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 = 培训费用总额÷约定服务期限(月份)×未履行的服务期限(月份)。

乙方参加出国培训,应事先提供担保,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未归的,甲方有权执行担保。

七、其他约定

1、

2、

3、

八、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2、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山泰莱涂料化工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

确 认 违 约 金

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元(人民币)。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某化工企业清洁生产现状分析与方案研究

摘 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化工园区建设已成为我国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尽管如此,我国化工企业仍以中小型为主(占全部化工企业的98%以上),普遍存在工艺装备较落后、环保对策不完善、自动控制水平低、风险事故隐患多等问题,限制企业绿色发展、危害生态环境安全。

论文在分析我国某化工企业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行业发展目标,从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角度提出中小化工企业整治提升思路。

目录

摘 要.............................................................. 1 1.绪论.............................................................. 2

1.1 研究背景 ................................................... 2 1.2 研究意义 ................................................... 3 2. 清洁生产在国内外发展现状........................................ 4

2.1 清洁生产在国内的发展与现状 ................................. 4 2.2 清洁生产在国外的发展及现状 ................................. 5 3. 化工行业生产现状及其形势........................................ 8

3.1 化工行业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凸显 ........................... 8 3.2 工艺设备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 ............................... 8 3.3 缺乏相配套环境管理体系与完整的法律法规 ..................... 8 4. 某化工企业清洁生产现状分析...................................... 9

4.1 企业概况 .................................................... 9 4.2 液态环氧树脂的生产概况 .................................... 11 4.3 生产现状评价 .............................................. 12 5. 清洁生产审核与评价............................................. 13 6. 某化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解决..................................... 14 7. 结语........................................................... 18 参考文献........................................................... 18

1.绪论

1.1 研究背景

资源和环境这两大问题向来都是社会各个层面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清洁生产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造性概念,即是将整体预防的环保概念连续不间断地运用于产品的生产过程及售前售后服务这一全过程中,与此同时积极有效地降低人类和周边环境的风险并增加其生态效率。我国化工行业在起步初期,尽管在提供社会就业机会以及财政收入方面都奉献了极大的贡献,而且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化工行业也随之取得了逐步的扩张,但是,随着它的快速发展,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也是越来越显著,从而使得污染日益严重,由于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以及工业化程度不断成熟,从而导致一系列不合理的资源利用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以此种种,对城市的生态环境无可避免地造成非常大的不良影响。本课题将深入地剖析某化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整个过程,并将针对审核重点提出解决方案,希望使得企业可以最终节能减排,减污增效。这个分析过程希望可以为国内相关的化工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提供他山之石。从源头治理并消减污染物,是目前我国企业改变其粗放型经济发展这一模式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工业企业防污治污的最佳方案,同时也是我国循环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可以说,它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某化工企业目前正在进行的以及将来计划要实施的工业生产中所产生的各种污染开展分析及评估,即按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就其生产工艺与装备、能源资源利用情况、产品及污染物产生状况、废物回收利用及环境管理方面进行分析,在对消减原材料、水及能源方面的使用程度,对产品制造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毒物质尽量减少或消除,同时减少其废弃物的排放并降低其毒性。藉由如此各种方案的实施而使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最终目的。

1.2 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化工园区建设已成为我国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尽管如此,我国化工企业仍以中小型为主,普遍存在工艺装备较落后、环保对策不完善、自动控制水平低、风险事故隐患多等突出阿题,限制企业绿色发展、危害生态环境安全。国务院、环保部相继出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等政策指导方针,加快工ik转型升级、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加强实施污染防治。某化工企业所在省也在2015年率先发布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要求,以期针对性解决省内化工企业突出问题。 2. 清洁生产在国内外发展现状

2.1 清洁生产在国内的发展与现状

早在本世纪七十年代便推崇“预防为主,防与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彼时已有工业污染须“防患于未然”的说法。其后在国内开展了重点整治主要污染源,并取得了决定性的污染防控进步。到九十年代以来,全国各地更是纷纷在市容环境保护建立法案,并在相关行业进行技术改造,消减或调整不甚合理的产业结构、工业布局乃至产品结构,而对重污染企业强行关、禁、停、转、改。1992 年,在外交部及国家环保局联合颁发,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凡是新建或扩建及改建的项目,不仅技术起点须提高,尽可能采用能源资源利用率高且排污量少的符合清洁生产标准的工艺技术。一九九三年,在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中,国家明确指出实施清洁生产是在全国范围所推行的政策,所有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污染防控转型,即从末端治理向从源头防治及生产及服务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一九九四年,国家制定并推行了清洁生产方面的具体内容,并要求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一九九六年国家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物防治法(修订案)》,其中要求企业首要使用可以节约原料、能源及资源,且排污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一九九九年,国家经贸委确定了治金、化工、纺织、轻工及石化等五个行业进行清洁生产首批试点行业,同时在北京、天津、上海、兰州、重庆、济南、沈阳、昆明、太原及阜阳等十个城市作为试点。2000 年,国家经贸委正式颁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接着,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 28 次会议上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并决定于下年伊始该法正式推行,此番行动正式宣告我国的清洁生产将作为法律条款来全面实施,不仅昭示清洁生产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而且大大地推动清洁生产实施的步伐。在我国的十一五规划中,特别强调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二 OO 六年三月,国务院下发了《2006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重点强调了清洁生产的重要性,它不仅会加快对废水、废气及固废的有效治理,而且会有力促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二 OO 七年六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强调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全力推进清洁生产。与此同时,国务院成立了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到二 OO 七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针对于纯碱、电解、包装、电镀、火电、铅锌、轮胎、涂料以及陶瓷等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二 OO 八年七月一日,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0 号]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二 OO 八年九月二十六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名录》(2008 )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2008 )。至二 OO 九年年底,环境保护部已经组织开展了 53 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制定巩固工作。与此同时,环境保护局及经贸委先后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行、亚太经贸组织以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以及美国、日本及加拿大等国家开展了清洁生产等相关的合作。

2.2 清洁生产在国外的发展及现状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的如火如荼,经济发展的两大附属品——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起来,好多地区都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所导致的事件。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这种环境污染问题已然不再是个别性、区域性的问题,而发展成全球性的严重危机。全世界的人民都了解到环境污染给我们带来的这种种不良后果:气候逐渐变暖、更多生物绝迹、酸雨愈加频繁、森林越来越少、土地沙漠化越来越严重、自然灾害不断侵袭„„如此种种已成为危害人类生存的最直接的杀手。所以,人们开始逐步反思之前的经济发展及生产模式,并且开始不断地意识到经济与环境及资源之间息息相关,相符相成。由此深知不能再对污染物任其自流,而需要对生产末端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要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来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品,以减轻对环境的危害。因此而产生了末端治理的污染物后治理的策略。但是,通过多年单一的末端治理实践,人们发现,尽管它在当前曾有效地缓解了工业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但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越来越显露出它无法有效地实现保护环境这一任务,它的缺陷在于,它只是将生产中所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治理使其达标再排放出来,而这样就无法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的问题。随着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逐步认识,最终意识到不可以只解决产生的污染物,要从源头上去消除污染,只有着眼于源头预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七十年代末期之后,各个发达国家的政府及各个巨头企业开始不断地研究开发并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才解决污染问题,同时将实施清洁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措施。目前,清洁生产已被各国纳入到国家管理规划中,清洁生产不仅彻底颠覆了人们传统的环境保护思想,而且成为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已经在国际上产生了清洁生产的概念。当时,欧洲共同体于法国巴黎举行了废物消除工艺及废物消除生产国际研讨会,在会上明确指出只有着力于从源头来消除污染,才能从根本上使社会发展与自然发展达到共存。而只针对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这种作法再也无法从根本解决问题。之后于七十年代末,欧洲共同体的理事会便提出实施清洁生产的策略。同时,在日内瓦举行欧洲环境相关国际合作会议上,一致表决了《无废少废工艺以及废弃物循环再用的宣言》,宣言明确指出无废工艺是将社会及自然融会和谐的最主要的方法和方向。之后,欧洲共同体分别在各个国家召开各方合作的研讨会,并多次向欧洲共同体下属的环境保护委员会拨款进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建立及实施。

美国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一九八四年,美国国会通过议案,即《资源保护和回收议案——固废及有害废物修改案》。该法案明确规定,废物最小化是美国国策,它明确规定所有产生毒害废废物的公司应当向所属的环保部门申报所产生的废弃物总量、对于消减废弃物有何即定的方案及此方案实施后所消减的废弃物总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公司废弃物最小化的计划。而这其中废弃物最小化措施的最主要的两个途径是从废弃物产生的源头去消减以及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在此基础上,一九九零年十月美国国会再一次通过了《污染防治法案》,该法案明确将污染物所圈定的范畴从之前仅仅针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扩大到各种产生污染的排放机会。它从法律上确认了预防污染是美国的基本国策,要在污染产生之前去消灭它。当时的美国总统针对这一问题发布了以下讲话:我们现在的环境规划不再局限于管道末端的治理和烟囱上方的控管,从今之后,我们所需要的是能预防污染或使污染最小化的新政策、新工艺以及全新的生产程序。我们所作所为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在污染产生之前消灭它。《污染预防法案》明确指出:从源头消减与废弃物末端治理有着本质上的差异,而且只有前者才是最符合当前形势的有利措施。在美国,环境污染预防战略是按如下优先顺序排列的:污染物应从源头上治理;源头无法治理的污染物应当尽可能地在对环境不造成影响的前提下再次循环利用;对于未能源头治理以及无法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应当尽可能地在对环境不造成影响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实在无法处理不得不排放到空气或水中的也应当考虑在对环境不造成影响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之后,荷兰、瑞典、丹麦等欧洲国家纷纷效仿美国的废弃物最少化及污染源头预防的实施经验,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清洁生产。一九八八年,荷兰借鉴美国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废弃物最小化实施评估方案》,组织撰写了本国的方案,此方案经欧洲污染预防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作了精心的修正,编制了《废弃物预防及排放标准实施》,这也成为欧洲工业界普遍采用的实施方案。

一九八九年,联合国环境保护署与环境保护工作小组根据本小组理事会会议的议程制订了清洁生产规划,正式于全世界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其内容主要包括 5 个方面:

①成立全球性的清洁生产信息汇集中心,将全球范围内的所有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新闻及重要事件、实施案例、以及相关文献、专家信息等所有资料汇集起来。

②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有按照专业划分的:包括纺织、金属表面加工、制革、石油、溶剂、生物技术以及纸浆与造纸方面;也有按照业务种类划分的:包括教育、数据网络以及战略政策等方面。

③结集出版。主要任务是撰写并出版《清洁生产讯息》,以及相关的培训课本及手册等。

④进行培训教育工作。对社会各界开展清洁生产的培训教育,以提高民众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并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实施,制定清洁生产计划等。

⑤组织技术支持。协助相关企业或团体去邀请清洁生产专家并建立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等,主要用于发展中国家。

从科技层面来讲,清洁生产实施的目的就在于不断地技术创新,不断地发掘、设计并实施最新的清洁生产技术。从宣教方面来说,提供畅通的清洁生产技术信息,社会民众广泛参与并了解、多渠道地获取并掌握最全面最新兴的信息及技术对清洁生产的有效推行是至为重要的。随着清洁生产在全世界范围的开展与实施,人们不再将其只是作为一个新技术培训,而是将其纳入到正规的学校教育活动中去。 3. 化工行业生产现状及其形势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作用中,化工产业占我国工业经济总量约五分之一之多。据《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经济运行报告——2010 年回顾与 2011 年市场预测》统计,2010 年我国化学工业产值达到 5.23 万亿元,同比增长了 32.6%。可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化工行业与还存在着安全控制难度大和行业差别特点,从很大程度上带来生产过程的安全事件,安全事件的发生就会给企业和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严重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

3.1 化工行业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凸显 化工产业作为重污染行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早在 2004 年统计结果:化工行业所排放的工业废水总量占所有行业的 16.3%,位居第一位;化工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全国工业排放量的第三位,占 5.9%;而废气氨氮排放量占总量 49.6%;化工固体废物的排放也在工业排放前几位。化工行业在污染物排放量位置靠前。更加需要关注的是,化工废水含有大量有毒的重金属。如汞、铬、镉、铅等。含有砷、挥发酚、硫化物等对生态造成严重危害的有机物,还有不具环境亲和力的废弃物,如塑料、树脂、粘胶等制品.严重破坏了环境的资源生产力。

3.2 工艺设备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产业政策不尽合理。工业结构布局和产业结构仍存在很多问题,直接影响国民经济效益,导致人量资源被浪费以及环境污染。许多化工企业不仅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生产效率低下,而且还片面寻求扩大产量,不管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设备的更新换代。同时,我国企业尚未形成自己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绿色产业尚未在市场上占据竞争优势。

3.3 缺乏相配套环境管理体系与完整的法律法规

对比国外同行,我国在化工行业还缺乏相配套的环境管理体系,没有完整的 化工行业法律法规。 3.4 部分化工企业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且应急防范措施不到位 化工行业使用的原料大多数有易腐蚀易燃易爆的特点,化工生产的过程中都

要使用到高压、高温设备,只要使用方式、操作管理、贮藏方法等有一点不正确, 就会造成烧伤、中毒、爆炸、火灾等。有部分化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对安全生 产技术措施不够到位,忽视大量化工设备失修,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产生安 全隐患,甚至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有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企业拿出一 部分资金用于安全管理,但是投入安全管理的经费越来越少,事故隐患突出。很 多化工企业存在着拼人力和拼设备的现象。化工企业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生产设 备的状况令人堪忧。

4. 某化工企业清洁生产现状分析

4.1 企业概况

广东某企业是一家以生产环氧树脂为主,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化工类加工企业。企业主要环氧树脂产品有液态,溴化,固态,溶剂型等类型。2012年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 128,423 万元,完成工业增加值 12,037 万元。四大类树脂产品有液态树脂、固态树脂、溴化树脂、溶剂型树脂。其中,液态树脂为企业主要产品。

该企业产品有液态树脂、固态树脂、溴化树脂、溶剂型树脂四大类。其中,液态树脂为公司主要产品。

4.2 液态环氧树脂的生产概况

环氧树脂是一种用途非常广泛、性能优越、不易被取代的重要原材料。液态环氧树脂用途最广泛,它的聚合度等于零的分子占 80%以上,其主要用途是作为电子产业的灌装封用料、防腐用料、地坪涂料、汽车用漆、光固化涂料 UV、复合原料、建材材料、艺术品灌装料、电工行业的浇注料、胶黏剂等高端产品。液态环氧树脂工艺流程是:是将丙二酚(BPA)溶解在过量的环氧氯丙烷(ECH)中,然后加入 NaOH 反应,反应完后蒸出多余的 ECH,后加入 NaOH 和甲苯进行精制,然后再脱出甲苯、过滤而得。

图 1 生产过程描述为在反应槽将溶解好的 ECH 和 BPA 以 NaOH 作为触媒,进行反应,生成树脂。将反应生成的树脂中残留之 ECH 在烘箱区利用蒸汽吹煮出来,从淋洗槽加入 NaOH 与水在精制槽进行解氯反应,去除副产物、杂质,在过滤器将树脂和甲苯溶液中含有少量之废聚合物过滤出来,在中间物区将树脂溶液中的溶剂甲苯脱除出来,将脱甲苯后的树脂通过水平过滤器过滤掉树脂中的杂质,成品在成品槽得到后输入包装区。

液态环氧树脂生产的输入与输出项目,详见图 2。图中输入:BPA、ECH、NaOH、聚乙二醚(PEG)、甲苯(TOL)、蒸汽、水、电;输出:废气 128E(产品)、ECH、TOL(回收利用)、废水、含 40%水分的中间体,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100%完全回用。

4.3 生产现状评价 经过对液态环氧树脂生产车间的考察,依据《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的要求,参照《清洁生产标准-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环氧乙烷 乙二醇)》技术指标。逐一对工艺和设备现状清洁生产水平进行对照,参见表 3-

7、表 3-

8、表 3-9。

5. 清洁生产审核与评价

清洁生产审核是通过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包括: 策划与组织、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与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从物料平衡分析、能量平衡分析,找出生产过程中不合理的废物流和物耗、能耗部位,进而分析原因,提出清洁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实行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把污染物最大限度地消灭在生产过程中,既有环境效益,又有经济效益,实现“减污、节能、降耗、增效”的目的。清洁生产是国家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工业污染防治的最佳模式。

按《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中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清洁生产审核应由企业自主组织为主进行,因此对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应组建自己的清洁生产审核中心或专家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自愿审核与强制审核的原则: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应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由环保主管部门公布限期开展审核名单,实行强制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及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废物的企业,由环保主管部门认定并实行定期强制审核。

(2)实施持续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则:清洁生产审核应定期开展,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及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废物的企业,二次审核之间时间不超过五年。

6. 某化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解决

本次清洁生产程序包括 7 个阶段,35 个步骤。流程图如下:

(1)制定审核计划

为确保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整合企业资源,企业成立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共由七名成员组成,企业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企业主要领导、部门经理为组员。清洁生产工作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成员十三名,企业副总经理任小组组长,组员包括公司相关领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序、部门技术骨干。两个小组根据各自小组成员的专长和技能,对所属成员进行了职责分工。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在技术依托单位指导下制定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计划。

(2)宣传与培训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审核小组积极在企业整个范围内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小组成员采取了多种形式推广和宣传清洁生产,主要宣传方式为:

A. 通过座谈会及小组研讨会等形式,将清洁生产基本理念灌输给各车间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B. 通过版报宣传,在各个生产车间的宣传栏定期出版关于清洁生产知识,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取得成果和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的动态等;

C. 现场商讨与指导,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让员工更清楚地理解如何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3)组织实施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判断废弃物在哪儿产生,分析为什么产生废弃物,提出方案如何减少或消除废弃物。

清洁生产方案汇总表

7. 结语

由于清洁生产在我国还正处于发展中阶段,可以借鉴的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有限以及本人的研究能力的限制,本文更多只是通过现场观察详细归纳和分析了某企业的清洁生产及审核的具体实践过程,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还有诸多不足之处。

考文献

[1] 曲向荣主编.《清洁生产》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8 [2] 张延青 沈国平 刘志强 主编.《清洁生产理论与实践》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1 [3] 石磊、钱易: “ 国际推行清洁生产的发展趋势 ” ,《中国人口 • 资源与环境》,2002,12(1):65-66。

[4] 张天柱:《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清洁生产导论》 [5] 鲍建国 周发武 主编.《清洁生产实用教程》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0.1。 [6] 杨起朝.化工行业污染现状分析与整治规划分析.《华东科技:学术版》,2012 年第 3期

[7] 程鹏、周斌: “以清洁生产战略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6.24(5):31-33. [8] 李爱萍, 化工行业环境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分析. 中国化工贸易, 2013.9:p. 244. [9] 齐红卫, 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化学工业可持续发展. 产业与环境, 2003. 增刊. [10] 李彦玲, 化工企业与清洁生产. 橡塑技术与装备, 2002. 10. [11] 李炳勇, 我国化工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现代经济信息, 2011(18): p. 2. [12] 蓝耀宏, 化工行业中的清洁生产.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2011. 31(2): p. 213. [13] 郑广平, 把握时代 突破发展———论新时期化工行业的生产现状与发展突破. 中国化工贸易, 2013(1): p. 88.

第四篇:某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 则

1 、 根 据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部 门 规 章 及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 为 贯 彻 落 实 各 项 安全 法 规 、 制 度 和 标 准 以 及 化 工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和 职 工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安 全与 健 康 , 保 证 我 公 司 生 产 安 全 、 稳 定 、 长 周 期 运 行 , 特 制定 本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和 技 术 规 程 。

2 、 金 华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员 工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本 制 度 和 规 程 。

3 、 各 单 位 应 认 真 贯 彻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为 各 项工 作 创 造 安 全 卫 生 的 劳 动 环 境 和 条 件 ,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生 产 。

4 、 各 单 位 应 采 取 一 切 可 能 的 措 施 , 全 面 、 严 格 加 强 安 全 管 理 、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 防 止各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

5 、 公 司 各 单 位 除 贯 彻 、 执 行 本 规 程 外 , 还 同 时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的有 关 安 全 法 规 、 制 度 和 标 准 。 6 、 各 单 位 可 根 据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 参 照 本 制 度 和 规 程 制 定 实 施 细 则 。

7 、 外 来 人 员 同 样 应 遵 守 本 制 度 和 规 程 , 由 对 口 单 位 负 责 外 来 人 员 对 本 制 度 、 规 程 的学 习 和 安 全 培 训 。

基 本 原 则

1 、 各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2 、 各 单 位 各 级 领 导 人 员 和 职 能 部 门 , 应 在 各 自 工 作 范 围 内 , 对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生 产 负 责 , 同 时 向 各 自 单 位 中 主 要 负 责 人 负 责 。

3 、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生 产 人 人 有 责 。 企 业 的 每 个 职 工 必 须 认 真 履 行 各 自 的 安 全 职 责 ,做 到 各 负 其 责 。 各 级 人 员 安 全 职 责

1 、 安 全 委 员 会 职 责

1 . 1 认 真 学 习 贯 彻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 标 准 和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 组 织 制 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 目 标 , 以 及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并 督 促 各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

1 . 2 协 调 、 指 导 各 部 门 开 展 监 督 检 查 、 宣 传 教 育 等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1 .3 研 究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重 大 问 题 , 决 定 对 安 全 生 产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人 员 的 奖 励 和 事 故责 任 者 的 处 罚 。

1 . 4 结 合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生 产 情 况 , 定 期 召 开 安 全 工 作 会 议 。

1 . 5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审 查 本 单 位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和 实 施 、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项目 、 安 全 生 产 各 项 投 入 等 情

况 , 研 究 和 审 查 本 单 位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大 事 项 , 督 促 落 实 消 除事 故 隐 患 的 措 施 。

2 、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2 . 1 总 经 理 是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对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负 总 体 责 任

2 . 2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及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法 规 、 政 策 和 制 度 , 审 定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 安全 技 术 规 程 、 重 大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 加 强 对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2 . 3 建 立 健 全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组 织 制 定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

2 . 4 督 促 、 检 查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及 时 消 除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

2 . 5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本 单 位 的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2 . 6 检 查 并 考 核 同 级 副 职 和 所 属 单 位 正 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落 实 情 况 , 听 取 安 全 工 作 汇报 , 决 定 安 全 工 作 奖 惩 。 2 . 7 主 持 召 开 安 委 会 议 ,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 坚 持 事 故 “ 四 不 放 过 ” 原 则 ,及 时 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2 . 8 每 年 制 定 总 经 理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的 有 效 实 施 。

2 . 9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和 机 构 , 形 成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管 理 网 络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配备 、 充 实 安 全 专 业 人 员 。 提 高 安 全 管 理 水 平 , 稳 定 安 全 专 业 队 伍 。

2 . 1 0 接 受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 组 织 开 展员 工 的 安 全 生 产 业 务 培 训 与 考 核 工 作 。 2 . 1 1 坚 持 “ 四 不 放 过 ” 原 则 处 理 事 故 , 并 按 规 定 的 时 限 及 时 、 如 实 上 报 。

3 、 领 导 班 子 其 他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职 责 3 . 1 党 总 支 书 记 安 全 职 责

3 . 1 . 1 对 本 企 业 贯 彻 党 和 国 家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起 保 证 监 督 作 用 。

3 . 1 . 2 自 觉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 始 终 把 握 好 安 全 生 产 的 方 针 、 政 策 , 不 断 研究 出 现 的 新 问 题 , 提 出 新 思 路 , 采 取 新 措 施 ; 协 助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及 重大 安 全 隐 患 治 理 , 抓 好 生 产 装 置 、 技 术 改 造 设 施 和 基 本 建 设 安 全 管 理 的 “ 三 同 时 ” 工 作 。

3 . 1 . 3 协 助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 法 规 、 制 度 等 的 宣 传 教育 , 提 高 干 部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

3 . 1 . 4 发 挥 各 级 党 组 织 在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保 证 监 督 作

用 , 教 育 干 部 起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并 带 领 周 围 群 众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3 . 1 . 5 协 助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检 查 并 考 核 同 级 副 职 和 所 属 单 位 正 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落实 情 况 。

3 . 1 . 6 认 真 履 行 关 键 装 置 要 害 部 位 安 全 联 系 ( 承 包 ) 职 责 , 并 每 季 参 加 一 次 基 层 安 全 活动 。3 . 1 . 7 协 助 行 政 总 结 推 广 安 全 生 产 先 进 经 验 , 在 评 比 和 评 选 先 进 党 支 部 和 优 秀 党 员 时 ,应 把 安 全 工 作 业 绩 作 为 重 要 内 容 。

3 . 1 . 8 支 持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奖 惩 。 支 持 工 会 、 团 委 开 展 群 众 性 安全 生 产 竞 赛 活 动 。 3 . 2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 2 . 1 协 助 总 经 理 做 好 公 司 全 面 工 作 , 对 分 管 部 门 工 作 承 担 主 要 责 任 。

3 . 2 . 2 负 责 组 织 和 指 导 公 司 依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的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企 业 安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并 适 时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

3 . 2 . 3 负 责 组 织 和 指 导 分 管 部 门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规 划 和 计 划 。

3 . 2 . 4 负 责 组 织 和 指 导 对 分 管 部 门 的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及 考 核 , 并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整 改意 见 和 督 促 整 改 。 3 . 2 . 5 协 助 主 要 负 责 人 检 查 并 考 核 同 级 副 职 和 所 属 单 位 正 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落 实 情况 。3 . 2 . 6 负 责 主 管 部 门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 法 规 、 制 度 等 宣 传 教 育 , 全 面提 高 干 部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

3 . 2 . 7 在 总 经 理 因 故 离 岗 期 间 , 代 理 行 使 总 经 理 职 责 。

3 . 3 工 会 主 席 安 全 职 责

3 . 3 . 1 贯 彻 国 家 及 全 国 总 工 会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 劳 动 保 护 的 方 针 、 政 策 并 监 督 执 行 。 充分 发 挥 广 大 员 工 在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的 监 督 作 用 。

3 . 3 . 2 按 照 “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 的 原 则 , 对 工 会 系 统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直 接 领 导 责 任 。

3 . 3 . 3 协 助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竞 赛 活 动 和 合 理 化 建 议 活 动 。 参 加 有 关 安全 规 章 制 度 的 制 订 。 3 . 3 . 4 组 织 职 工 开 展 遵 章 守 纪 和 预 防 事 故 的 群 众 性 活 动 , 支 持 行 政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工 作的 奖 惩 , 做 好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的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

3 . 3 . 5 关 心 职 工 劳 动 条 件 的 改 善 , 保 护 职 工 在 劳 动 中 的 安 全 与 健 康 , 做 好 女 工 劳 动 保护 工 作 , 把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工 作 列 入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议 题 。

3 . 3 . 6 负 责 落 实 本 企 业 公 共 文 化 娱 乐 场 所 的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工 作 。

3 . 3 . 7 制 订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并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逐 条 落 实 。

3 . 3 . 8 参 加 重 大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3 . 4 总 工 程 师 安 全 职 责

3 . 4 . 1 在 经 理 的 领 导 下 , 对 本 公 司 的 安 全 技 术 工 作 全 面 负 责 。

3 . 4 . 2 组 织 制 定 、 修 订 和 审 定 本 公 司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组 织 编 制 完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 方 案 及 安 全 技 术 长 远 规 划 。

3 . 4 . 3 协 助 经 理 组 织 安 全 技 术 研 究 工 作 , 负 责 解 决 疑 难 或 重 大 安 全 技 术 问 题 , 推 广 和采 用 先 进 的 安 全 技 术 和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

3 . 4 . 4 在 组 织 新 建 、 扩 建 以 及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设 计 、 施 工 和 投 产 时 , 做 到 职 业 安 全 卫生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 同 时 施 工 、 同 时 投 产 。3 . 4 . 5 组 织 制 订 审 批 安 全 教 育 计 划 , 参 加 对 干 部 的 安 全 教 育 和 考 核 工 作 。

3 . 4 . 6 审 批 重 大 工 艺 处 理 、 检 修 、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方 案 , 审 查 引 进技 术 设 备 和 开 发 新 产 品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问 题 。 3 . 4 . 7 审 批 特 殊 动 火 证 。 参 加 或 主 持 有 关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 及 时 掌 握 事 故 情 况 、 必 要时 召 开 事 故 现 场 会 , 对 事 故 做 到 “ 四 不 放 过 ” 。

3 . 5 安 全 、 生 产 技 术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 5 . 1 按 照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 对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 技 术 环 保 工作 负 主 要 责 任 。

3 . 5 . 2 组 织 制 定 、 修 订 和 审 批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 安 全 技 术规 程 , 并 组 织 实 施 。 3 . 5 . 3 协 助 总 经 理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 或 安 全 专 题 会 议 ) 、 生 产 安 全 技 术 会 , 听 取 各单 位 的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环 保 工 作 汇 报 , 分 析 安 全 生 产 动 态 以 及 需 要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的 建 议 , 及 时解 决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环 保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3 . 5 . 4 组 织 开 展 安 全 教 育 , 抓 好 中 层 干 部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和 考 核 , 以 及 全 员 安全 培 训 。

3 . 5 . 5 坚 持 “ 五 同 时 ” 原 则 , 监 督 检 查 生 产 、 安 全 、 设 备 安 全 生 产 大 检 查 , 落 实 整 改 ,负 责 审 批 特 级 动 火 、 特 殊 登 高 作 业 证 , 组 织 审 批 开 停 车 方 案 及 维 修 计 划 中 的 安 全 措 施 。

3 . 5 . 6 审 批 劳 保 用 品 计 划 , 按 国 家 规 定 配 备 劳 保 防 护 用 品 。

3 . 5 . 7 负 责 或 配 合 本 职 业 务 范 围 内 各 类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 负 责 审 核 和 落 实 防 范 措 施 。

3 . 5 . 8 组 织 主 持 重 大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上 报 工 作 。 协 助 搞 好 工 伤事 故 等 劳 动 鉴 定 工 作 。

3 . 5 . 9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新 、 改 、 扩 、 大 修 工 程 和 新 产 品 项 目 的 “ 三 同 时 ” 原 则 ; 认 真 执行 计 划 、 布 置 、 检 查 、 总 结 、

评 比 时 的 “ 五 同 时 ” 原 则 。3 . 5 . 1 0 组 织 好 公 司 进 行 的 各 项 安 全 活 动 , 推 广 先 进 经 验 , 奖 励 先 进 部 门 和 个 人 。 3 . 5 . 1 1 按 照 安 全 职 责 制 定 安 全 技 术 改 造 工 作 计 划 , 落 实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

3 . 5 . 1 2 组 织 编 制 、 修 订 安 全 生 产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并 定 期 组 织 演 练 。

3 . 6 设 备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 6 . 1 按 照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 对 企 业 设 备 系 统 安 全 负 主 要 责任 。

3 . 6 . 2 组 织 制 定 、 修 订 和 审 批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并 组 织 实 施 。

3 . 6 . 3 坚 持 “ 五 同 时 ” 原 则 , 监 督 检 查 设 备 安 全 大 检 查 , 落 实 整 改 。

3 . 6 . 4 按 照 安 全 职 责 制 定 设 备 系 统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落 实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

3 . 6 . 5 贯 彻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检 查 规 程 , 负 责 组 织 对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的 检 验 , 检 修 工作 并 对 其 安 全 可 靠 负 责 。 3 . 6 . 6 组 织 审 查 公 司 范 围 的 有 关 设 备 、 电 气 、 仪 表 等 方 面 的 安 全 检 修 技 术 规 程 和 安 全技 术 措 施 项 目 , 负 责 审 查 有 关 设 备 安 装 、 改 造 方 案 及 设 备 检 修 计 划 中 相 应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3 . 6 . 7 参 加 重 大 设 备 事 故 调 查 ,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发 生 重 复 事 故 。

3 . 7 经 营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 7 . 1 对 供 应 、 销 售 系 统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责 组 织 制 定 和 修 订 供 应 、 销 售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制 度 、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并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

3 . 7 . 2 组 织 供 应 、 销 售 系 统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及 上 报 , 保 证 供 应 的 原 材 料 、 设 备 、 备 品 、配 件 等 的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 因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事 故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责 任 。

3 . 7 . 3 组 织 供 应 、 销 售 系 统 的 大 检 查 , 落 实 供 应 、 销 售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及 整 改 。

3 . 7 . 4 负 责 供 应 、 销 售 系 统 的 安 全 教 育 和 考 核 工 作 , 并 定 期 组 织 召 开 会 议 解 决 工 作 中存 在 安 全 问 题 。

3 . 7 . 5 每 年 制 定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逐 条 落 实 到 具 体 工 作 中 去 。

3 . 8 人 事 企 管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 8 . 1 对 人 事 教 育 、 企 业 管 理 系 统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责 。 3 . 8 . 2 组 织 制 定 、 修 订 和 审 批 人 事 教 育 、 企 业 管 理 系 统 的 安 全 制 度 , 并 组 织 实 施 。

3 . 8 . 3 负 责 建 立 、 健 全 各 级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 负 责 配 备

各 级 安 全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和 安全 工 程 师 。

3 . 8 . 4 负 责 劳 动 纪 律 管 理 制 度 制 定 、 完 善 并 监 督 检 查 执 行 情 况 。

3 . 8 . 5 负 责 检 查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 3 . 8 . 6 负 责 对 责 任 事 故 和 违 纪 人 员 的 处 理 。

3 . 8 . 7 每 年 制 定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落 实 在 具 体 工 作 安 排 中 。

3 . 9 工 程 ( 基 建 )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 9 . 1 对 工 程 ( 基 建 ) 及 公 司 的 土 建 系 统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责 。

3 . 9 . 2 组 织 制 定 、 修 订 和 审 批 工 程 ( 基 建 、 土 建 ) 部 门 的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 安 全 技 术 规程 , 组 织 实 施 并 监 督 检 查 执 行 情 况 。

3 . 9 . 3 负 责 落 实 工 程 ( 土 建 ) 设 计 施 工 验 收 中 的 安 全 措 施 , 贯 彻 执 行 “ 三 同 时 ” 审 查 。出 现 问 题 造 成 事 故 的 , 负 责 组 织 分 析 判 定 原 因 和 确 定 责 任 。

3 . 9 . 4 负 责 审 查 项 目 承 包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的 资 质 。 签 订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时 必 须 包 括 安 全责 任 条 款 , 负 责 对 外 来 施 工 队 伍 的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

3 . 9 . 5 组 织 工 程 基 建 事 故 的 调 查 、 上 报 , 组 织 工 程 ( 基 建 ) 公 司 内 土 建 系 统 的 安 全 大检 查 , 落 实 工 程 ( 基 建 ) 土 建 系 统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的 整 改 。

3 . 9 . 6 按 照 安 全 职 责 ,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逐 条 落 实 到 工 作 安 排 中 。

3 . 1 0 总 会 计 师 安 全 职 责

3 . 1 0 . 1 执 行 国 家 关 于 企 业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经 费 提 取 使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并 监督 执 行 , 切 实 保 证 对 安 全 生 产 的 资 金 投 入 , 保 证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隐 患 整 改 项 目 费 用 到 位 。

3 . 1 0 . 2 执 行 财 政 部 和 公 司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 监 督 检 查 安 全 保 证 基 金 的缴 纳 和 返 回 基 金 的 使 用 。

3 . 1 0 . 3 审 查 企 业 经 费 计 划 时 , 要 同 时 审 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 并 检 查 执 行 情 况 。

3 . 1 0 . 4 把 安 全 管 理 纳 入 经 济 责 任 制 , 支 持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竞 赛 活 动 , 审 核 各 类 事 故 费 用支 出 。

4 、 公 司 办 公 室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4 . 1 负 责 协 助 企 业 领 导 贯 彻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指 示 , 及 时 转 发 上 级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安 全生 产 文 件 、 资 料 , 对 安 全 的 有 关 材 料 及 时 组 织 汇 审 打 印 下 发 。 4 . 2 负 责 组 织 检 查 落 实 干 部 值 班 制 度 。

4 . 3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 度 。

4 . 4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交 通 安 全 规 定 , 机 动 车 辆 年 检 , 驾 驶 员 的 年 审 , 安 全 教 育 和 考 核 工作 及 车 辆 保 养 , 确 保 车 辆 安 全 。

4 . 5 负 责 紧 急 情 况 下 公 司 车 辆 的 调 配 。

5 、 安 全 技 术 科 及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职 责

5 .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公 司 安 全 、 职 业 卫 生 、 环 保 方 针 、 法 律 、 法 规 、 政 策 和 制 度 。 在总 经 理 、 主 管 副 总 经 理 和 安 委 会 的 领 导 下 , 负 责 公 司 的 安 全 、 职 业 卫 生 、 环 保 管 理 及 监 督 工作 。

5 . 2 负 责 对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和 培 训 , 新 入 厂 职 工 的 厂 级 安 全 教 育 。 管 理 特 种 人 员 的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和 考 核 。 中 层 以 上 干 部 安 全 教 育 和 全 员 安 全 考 核 。

5 . 3 负 责 检 查 监 督 有 关 特 殊 工 种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工 作 。 5 . 4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各 种 安 全 活 动 , 制 定 安 全 活 动 计 划 , 编 制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 建 立健 全 本 单 位 安 全 档 案 和 台 帐 。

5 . 5 负 责 组 织 安 全 大 检 查 , 督 查 三 违 现 象 , 执 行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制 度 , 协 助 和 督 促 有 关部 门 对 查 出 的 隐 患 制 订 防 范 措 施 , 检 查 监 督 隐 患 整 改 工 作 的 完 成 情 况

5 . 6 深 入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 参 加 新 建 、 扩 建 、 改 建 工 程 ,

“ 三 同 时 ” 监 督 , 纠 正 违 章 作 业 ,有 危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紧 急 情 况 , 有 权 责 令 其 停 止 作 业 , 并 立 即 报 告 有 关 领 导 , 检 查 各 项 安 全 ( 环保 ) 管 理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

5 . 7 负 责 各 类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安 全 调 查 、 分 析 处 理 , 统 计 上 报 工 作

5 . 8 负 责 公 司 各 单 位 安 全 工 作 考 核 评 比 , 组 织 好 各 项 安 全 竞 赛 活 动 , 推 广 安 全 生 产 技术 。5 . 9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网 络 , 组 织 召 开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例 会 。

5 . 1 0 负 责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投 入 计 划 , 对 计 划 实 施 进 行 检 查 监 督 。

5 . 1 1 负 责 建 立 完 善 公 司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 编 制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组 织 事 故 应 急 救8援 演 练 ,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参 加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5 . 1 2 负 责 审 批 动 火 证 、 登 高 作 业 、 受 限 空 间 作 业 证 等 有 关 票 证 工 作 。

5 . 1 3 负 责 特 种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入 库 验 收 工 作 。5 . 1 4 负 责 全 厂 内 防 雷 、 防 静 电 、 防 火 、 防 爆 工 作 。

5 . 1 5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好 职 工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 建 立 健 全 职 工 健 康 监 护 档 案 。

5 . 1 6 对 企 业 工 业 卫 生 隐 患 提 出 治 理 方 案 和 计 划 。 5 . 1 7 负 责 对 职 工 进 行 职 业 健 康 教 育 、 现 场 自 救 互 救 教 育 和 考 核 。

5 . 1 8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度 。

6 、 生 产 技 术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6 . 1 负 责 及 时 传 达 贯 彻 执 行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指 示 , 坚 持 生 产 和 安 全 的 “ 五 同 时 ”( 即 同 时 计 划 、 布 置 、 检 查 、 总 结 、 评 比 ) 。

6 . 2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 组 织 指 挥 生 产 , 发 现 违 反 安 全 生 产制 度 、 规 定 和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的 作 法 , 应 立 即 制 止 并 向 领 导 报 告 。 严 禁 违 章 指 挥 、 违 章 作 业 。

6 . 3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不 安 全 因 素 、 险 情 及 事 故 时 要 果 断 正 确 处理 , 并 汇 报 领 导 ,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

6 . 4 参 加 安 全 生 产 大 检 查 , 随 时 掌 握 安 全 生 产 动 态 , 对 各 单 位 的 安 全 情 况 及 时 在 调 度会 上 给 予 表 扬 和 批 评 。 6 . 5 负 责 贯 彻 安 全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 杜 绝 生 产 事 故 。 6 . 6 负 责 编 制 或 修 订 工 艺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 对 操 作 规 程 、 工 艺技 术 指 标 和 工 艺 纪 律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和 考 核 。 6 . 7 负 责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

6 . 8 负 责 组 织 工 艺 技 术 方 面 安 全 检 查 , 及 时 改 进 技 术 上 存 在 的 问 题 , 推 广 先 进 技 术 和安 全 装 置 。

6 . 9 负 责 生 产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和 统 计 上 报 工 作 , 及 时 向 主 管 领 导 报 告 。

6 . 1 0 负 责 组 织 工 艺 技 术 方 面 的 安 全 检 查 , 及 时 改 进 技 术 上 存 在 的 问 题 。

6 . 1 1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度 。

6 . 1 2 在 技 术 改 造 和 新 建 、 改 扩 建 装 置 时 , 组 织 审 查 设 计 改 造 方 案 , 参 与 组 织 危 险 区 域划 分 和 审 查 工 作 。

7 、 调 度 室 及 调 度 长 安 全 职 责

7 . 1 贯 彻 、 执 行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指 示 , 坚 持 生 产 与 安 全 的 “ 五 同 时 ” ( 即 同 时 计划 、 布 置 、 检 查 、 总 结 、 评 比 ) 。

7 . 2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组 织 指 挥 生 产 , 制 止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 规 定 和 安 全 技 术 规程 的 行 为 , 并 向 领 导 报 告 , 严 禁 违 章 指 挥 、 违 章 作 业 。

7 . 3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不 安 全 因 素 、 险 情 及 事 故 时 , 应 果 断 正 确 处 理 , 立 即 报 告 主 管领 导 并 通 知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

7 . 4 负 责 贯 彻 操 作 纪 律 管 理 规 定 , 杜 绝 或 防 止 发 生 非 计 划 停 车 和 跑 、 冒 、 串 等 事 故 , 实现 安 、 稳 、 长 、 满 、 优 生 产 。

8 、 设 备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8 . 1 贯 彻 国 家 上 级 部 门 关 于 设 备 设 计 制 造 、 检 修 、 维 护 保 养 及 施 工 方 面 的 安 全 规 定 和标 准 , 做 好 主 管 业 务 范 围 内 安 全 工 作 。 负 责 制 订 和 修 订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和 管 理 制 度 。

8 . 2 负 责 各 种 机 械 、 设 备 、 电 气 、 动 力 、 仪 表 、 管 线 、 采 暖 通 风 装 置 的 安 全 管 理 , 使其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标 准 和 制 度 要 求 , 禁 止 防 爆 等 级 不 够 的 电 气 设 备 进 入 生 产 装 置 。

8 . 3 负 责 组 织 起 重 机 械 ,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压 力 管 道 及 安 全 附 件 , 气 瓶 , 电 气 联 锁 装置 的 检 测 、 检 验 工 作 , 及 时 整 改 发 现 的 问 题 , 有 重 大 隐 患 坚 决 停 用 。

8 . 4 在 制 订 设 备 改 造 方 案 , 编 制 设 备 检 修 计 划 时 , 应 有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措 施 内 容 , 对 安全 措 施 完 成 情 况 负 责 检 查 监 督 。

8 . 5 组 织 设 备 安 全 大 检 查 , 查 出 的 有 关 问 题 , 要 及 时 通 知 并 督 促 相 关 单 位 整 改 , 按 期完 成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项 目 。 8 . 6 负 责 对 压 力 容 器 、 特 种 设 备 登 记 取 证 ,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检 验 工 作 。

8 . 7 对 外 来 施 工 检 修 人 员 , 做 好 施 工 中 的 安 全 监 管 工 作 。

8 . 8 在 签 订 基 建 施 工 合 同 时 , 要 对 承 包 施 工 的 单 位 进 行 资 格 认 定 。 负 责 工 业 建 筑 安 全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及 相 关 法 规 标 准 , 审 查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 与 外 来基 建 施 工 队 签 订 土 建 合 同 必 须 有 安 全 责 任 条 款 。

8 . 9 负 责 设 备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及 上 报 工 作 。

8 . 1 0 负 责 公 司 动 土 、 临 时 用 电 、 设 备 检 修 作 业 、 吊 装 作 业 票 证 的 管 理 。

8 . 1 1 组 织 编 制 、 审 查 基 建 项 目 的 施 工 设 计 , 使 其 符 合 安 全 、 消 防 和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

8 . 1 2 负 责 搞 好 本 部 门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 度 。

9 、 保 卫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9 . 1 健 全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 进 出 人 员 证 件 检 查 登 记 工 作 , 及 安 全 检 查 ( 严 禁 带 烟 火 入 厂 ) ,负 责 关 键 要 害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保 卫 工 作 。

9 . 2 各 类 重 大 事 故 现 场 保 卫 , 参 加 安 全 检 查 。9 . 3 负 责 运 输 车 辆 进 出 门 手 续 检 查 , 加 强 公 司 治 安 保 卫 。 9 . 4 负 责 盗 窃 案 件 的 调 查 处 理 及 上 报 工 作 。

9 . 5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 度 。

1 0 、 财 务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1 0 . 1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提 取 的 安 全 生 产 健 全 技 术 措 施 费 用 要 列 入 年 度 财 务 计 划 , 单 独 立项 , 专 款 专 用 。

1 0 . 2 监 督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的 使 用 , 确 保 其 不 被 挪 作 他 用 。 1 0 . 3 保 证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费 用 、 安 全 教 育 费 用 等 安 全 费 用 的 资 金 到 位 。

1 0 . 4 负 责 审 核 各 类 事 故 处 理 费 用 支 出 , 并 将 其 纳 入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分 析 内 容 。

1 0 . 5 保 证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 防 护 药 品 和 防 暑 降 温 物 品 的 开 支 费 用 。

1 0 . 6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度 。

1 1 、 企 管 办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1 1 . 1 在 企 业 管 理 总 体 规 划 中 突 出 : “ 安 全 第 一 ” 的 思 想 。 1 1 . 2 重 点 抓 好 基 层 单 位 建 设 , 坚 持 标 准 , 严 格 考 核 , 执 行 安 全 一 票 否 决 权 。

1 1 . 3 搞 好 岗 位 责 任 制 大 检 查 , 重 点 检 查 以 岗 位 责 任 制 为 核 心 的 班 组 十 项 制 度 执 行 情况 , 提 高 职 工 安 全 意 识 。 1 1 . 4 督 促 和 推 进 企 业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

1 1 . 5 签 订 出 租 或 其 它 协 议 合 同 时 , 必 须 明 确 安 全 责 任 条 款 。

1 1 . 6 做 好 安 全 考 核 工 作 。

1 1 . 7 执 行 好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安 全 、 防 护 用 品 制 度 标 准 , 发 放 工 作 。

1 1 . 8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度 。

1 2 、 劳 人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1 2 . 1 组 织 新 调 入 职 工 和 有 关 人 员 ( 实 习 、 培 训 ) 入 厂 安 全 教 育 。

1 2 . 2 严 格 执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规 定 的 工 作 时 间 , 控 制 加 班 检 点 , 并 组 织 劳动 纪 律 检 查 , 纠 正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现 象 , 建 立 良 好 安 全 生 产 秩 序 。

1 2 . 3 执 行 化 工 有 毒 有 害 工 种 , 工 时 制 度 和 女 工 劳 动 保 护 规 定 , 并 根 据 职 业 禁 忌 症 要 求做 好 新 工 人 招 收 和 职 工 调 配 工 作 。

1 2 . 4 组 织 工 伤 鉴 定 工 作 。

1 2 . 5 贯 彻 劳 动 纪 律 管 理 规 定 , 负 责 对 职 工 劳 动 纪 律 教 育 检 查 。 对 新 入 厂 人 员 ( 包 括 实习 、 代 培 人 员 ) 及 时 组 织 安 全 技 术 科 ,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教 育 及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培 训 考 核 。

1 2 . 6 按 国 家 规 定 , 从 质 量 和 数 量 上 保 证 安 全 技 术 人 员 、 工 业 卫 生 人 员 和 兼 职 消 防 人 员的 配 备

第五篇:化工产品商业计划书

关于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商业计划书

根据我国继信息产业之后的第二个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高新生物技术产业的政策,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期工程项目为血液分析仪的配套试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本项目计划投资约50万元,如年均产BC-2000血球仪溶血素2000瓶,年产值约120余万元。

二、项目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和技术支持

1、主要设备

制水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渗透压仪、电导仪、恒温箱、分光光度仪、显微镜、离心机、天平

2、主要原材料供应

国内均有厂家提供

3、技术支持 作为高新产业,技术负责人通过在血球仪配套试剂诞生地-----江西医学院攻读专业及从事相关生物技术攻关工作中,拥有市场上进口、国产血球仪、电解质,血气仪等仪器配套试剂的生产技术和研发水平。

三、项目市场分析

1、产品主要用途

主要用途是供医疗单位检验科常规必备仪器----血液分析仪工作时配套使用。

2、产品的环保情况及市场需求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无“三废”等问题。随着国家对基层医疗的不断投入,

血液分析仪即将全面普及。以及随着人类健康要求的提高和医学发展,对各类诊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为该行业发展提供了基础。体外诊断技术和产品在不断更新和发展,提供了许多诊断手段。而且基因诊断技术又为该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未来。

3、产品的市场价格及销售成本分析

现以BC-2000血球仪溶血素市场价格为例:溶血素:800元/500毫升。每种型号血球仪都必须有3---5种试剂配套使用,各型号血球仪试剂的生物指标、成分又各不相同,所以导致价格不一。现就BC-2000血球仪溶血素成本分析如下:

成本项目材料消耗材料价格

主原料50 g1.00元 包装一个5.00元 水电工资21.50元 成本合计27.50元

四、投资效益

现就效益粗略分析如下:

项目金额(元)比率(%)

销售成本120

出厂成本15.5% 出厂费用5% 出厂税金6% 管理费用5%

利润总额82.2

利润率68.5%

以上分析可看出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附加值。

五、工艺流程图

基础试验—配制—过滤—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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