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拓展商业性信贷业务论文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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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拓展商业性信贷业务论文 篇1:

浅谈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拓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随着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业务拓展面临着新形势、新困难。目前,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拓展存在的问题包括:营销观念相对落后及营销手段缺乏,贷款准入的把握能力有所欠缺,涉农企业的弱质性对贷款产生潜在风险,贷款结构不合理难以保证商业性贷款业务稳定发展,贷后监管仍显薄弱等。本文在对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拓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拓展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建议。

关键词:商业贷款;存在问题;建议

一、引言

农发行海南省分行自开办商业性贷款业务以来,对新开办信贷业务进行了深入研究和不懈探索,大部分的贷款业务实现了银企双赢,企业得到了大发展,银行也获得较大收益。2006年农发行海南省分行摘掉了连续11年亏损的帽子,首年实现扭亏为盈,盈利479万元。2007、2008年分别实现利润2753万元和3772万元。[1]但是,在进一步拓展商业性贷款业务方面还存在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农发行拓展商业性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初步的探讨。

二、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拓展存在的问题

(一)营销观念相对落后,营销手段缺乏

农发行自成立以来,大多采取粗放型信贷运营与管理管理模式,封闭管理的成功经验对于商业性贷款管理已经不适应,信贷从业人员传统的封闭管理式的信贷管理老工作思路对办理商业性贷款业务彰显不相适应。反映在客户营销方面是显得观念落后、手段缺乏。

农发行是政策性银行,主体信贷业务是政策性粮油信贷业务,在多年的信贷过程中,习惯了因客户单一而扮演等客户上门、银企双方中高人一等的角色,因此在开办商业性贷款业务过程中,抱着此种陈旧的观念去营销商业性贷款客户,难免会处处碰壁,营销效果不明显、客户成功率不高。商业银行与经营效益好、抗风险能力强、信誉好的大中型企业之间已建立了稳定的借贷关系。相比之下,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起步较晚,缺乏多样、有效的营销手段,介入优良信贷客户比较困难。

(二)贷款准入的把握能力有所欠缺

营销客户质量的好坏,是农发行贷款业务有效发展的前提条件。农发行贷款支持的对象主要面向农业企业,相比工业、地产等行业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客户的营销和准入关的把握就显得相当关键。从受理项目的情况看,客户营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哪些行业、哪类企业我们应该大力支持,哪些应该列入项目库作为培养对象,信贷准入与退出体制有待完善。如何把握好企业准入关,努力做到营销一个成功一个,显得十分关键。在工作过程当中,有的客户经过基层行营销、培育、受理,花了大量的精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抵押物情况调查了解不够,分析不透彻,对总行的各种贷款办法理解不够,上报的项目不符合条件,最终被退回而不予受理。有的项目勉强符合有关贷款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上下联合花费大量的精力展开调查和评估,最后却因企业的经营实力一般或者抵押物等存在问题,而被否决。所以,要切实把好客户的准入关,避免浪费有限的信贷人力资源,更要避免由于准入把握不够,让贷款产生风险、埋下隐患。

(三)涉农企业的弱质性对贷款产生潜在风险

农发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特征决定了业务对象主要是涉农企业,而基础差、底子薄、经营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弱等是涉农企业普遍存在的特点。[2]从已经贷款支持的企业看,大多数具备守信用、效益好、能按时还本付息,但在贷款的认识上不到位,管理上尚有许多不规范之处。主要体现在:企业普遍没有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财务制度不健全,给银行真实、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造成障碍;有的企业认为自己已有足够的抵押物作担保,银行应少过问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去向,因此对农发行的贷后管理采取不积极配合的态度。

(四)贷款结构不合理,难以保证商业性贷款业务稳定发展

从农发行贷款结构看,固定资产贷款比例相当小,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比例大。截至2008年底,农发行中长期贷款余额4544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26937万元,中长期贷款占比13.9%。从与农发行发生流动资金借贷关系的客户看,有的客户由于自身的原因,贷款到期后没有提出续贷申请;有的客户流动资金贷款此年高彼年低。短期贷款的不稳定性和缺少中长期贷款造成农发行贷款结构不合理,商业性贷款业务稳定发展难以保障。

(五)贷后监管仍显薄弱

农发行已经发放的各类贷款中,企业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贷款大部分是由于监管环节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例如:有的经营行对企业使用贷款监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企业转变贷款用途,加大了贷款风险;有些经营行没有要求企业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对企业的生产周期不分析,没有在贷款到期前分次从企业销售回笼货款中收回贷款,而是让企业继续投入生产,导致贷款到期企业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有的信贷人员对贷款到期日不清楚,对符合展期条件的企业,没有要求企业提前申请展期,造成贷款逾期。从以上这些现象中看到,贷后监管环节确实比较薄弱,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力和操作水平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等诸多问题,贷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以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六)信贷队伍建设与新业务的有效发展不相适应

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与业务的有效发展还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一是缺少营销和管理商业性贷款业务方面的意识和经验。大部分信贷从业人员的大银行优越感和脆弱的营销服务意识根深蒂固,发展业务的意识呈两极分化,有的甚至对新业务产生畏惧感。二是信贷队伍人员老化严重、人手吃紧、结构不优。以农发行琼海市支行为例:在职员工17人,50岁以上的有5人,占比29%,40—50岁的有10人,占比59%,40岁以下的2人,占比12%。其中,从事信贷岗位6人,信贷人员中80%为40岁以上。三是缺少专业性的人才。由于人员结构问题,致使信贷人员素质偏低,普遍对商业性信贷知识、客户营销策略和技巧、客户的经营特点不熟悉,企业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知识比较匮乏。使得营销意识不到位,办贷效率不高,贷后监管不到位,影响到信贷管理质量。

三、进一步拓展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建议

(一)转变营销观念,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切实提高营销的成功率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信贷从业人员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营销理念。立足海南区位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明确贷款营销工作思路和重点,实行客户差别化营销,切实提高营销的成功率。

一是统一客户营销思想,做到重点明确、分类营销。要根据行业发展重点,重点放在饲料、淀粉加工、蔗糖、水产养殖加工等行业;以海南省东北、东南部沿海地区主要发展水产品养殖、加工行业和饲料生产;中西部地区主要发展木薯、甘蔗、林业经济的支持格局。同时要以支持特色农业为发展重点,主要是发展资源型、生态型、健康型农业,支持特色农业的对象是龙头企业,目标是基地化、标准化生产等产业化经营。对中小企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个别营销。主要支持那些适合分散生产经营、市场销路稳定、劳动密集、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业主懂经营善管理的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践,探索农发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

二是采取“上下联动,主动营销”方式。要继续积极向政府部门和客户宣传农发行的信贷政策、金融产品,发掘潜在客户,扩大农发行政策性金融品牌的影响力。

三是对不同类型和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的企业,强化差别营销和重点营销,对贷款客户和经营管理行实行分类管理。对经营管理较好的分支行,可以加大营销力度和贷款支持上给予倾斜;对经营管理较差的分支行,缩减贷款客户营销,对其业务发展将给予制约和限制。

四是积极推行项目库管理。要充分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和贷款项目库软件,建立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企业申请贷款项目库,通过项目的入库、培育、筛选、出库等管理方式,实施动态管理和调整。对贷款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开展调查评估;对贷款条件暂不成熟的潜在客户和项目进行培育,建立经常性的业务联系,参与客户的成长与发展,引导其逐渐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

(二)加强调查分析,把好贷款准入关

一是按照总行提出的打造现代精品银行的理念,自始至终牢固树立精品银行的意识。对不宜支持的企业坚决说“不”,决不含糊;要立足当地资源,选择具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和产业,予以积极支持;对管理规范和经营状况、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信贷倾斜。要认真总结这几年开办商业性信贷业务实践和探索中积累的经验,形成符合农发行特点的办贷工作方法,决不能盲目引入一些基础差、防范信贷风险能力弱的企业,导致不良贷款发生。

二是各经营行要成立并发挥贷款营销小组作用。接到客户贷款申请或者准备营销客户之前,必须由营销小组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法定代表人素质、信用程度、抵押物等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分析。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对从事的行业熟悉了解,有经营管理的经验,结合各种社会媒体和社会舆论考察其个人信誉度,不能有经营和资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要结合农发行贷款基本制度、贷款操作流程和总行有关贷款办法以及担保管理办法,集体进行分析和初步论证给予贷款支持的可行性。要严把准入关口,真正从源头上改善客户质量。

三是各经营行的一把手应对客户准入负全责。一旦企业准入申报获得批复,将涉及到以后贷款资金的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贷款本息能否按时足额收回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经营行行长要充分认识客户准入重要性,要当好这项工作的真正领头人和责任人,切实把好客户准入关。

(三)积极推进客户公开授信管理

农发行应该群策群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公开授信管理:一是充分认识公开授信管理对农发行信贷业务稳步发展,信贷管理规范化等具有的重要作用,信贷管理人员要认真吃透公开授信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熟悉操作流程。二是各级行积极与辖内符合公开授信的优质客户沟通,了解企业生产资金需求状况,对确需要实行公开授信管理解决流动资金延续性问题的优质客户,及时组织调查。三是对审批后的公开授信额度,各行要严格按照农发行有关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在核定信用种类、核定额度与规定期限内按照有关程序监督客户周转使用信用。[3]

(四)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完善农发行的支农功能

努力调整贷款结构,保障商业性贷款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一是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区域产业政策、地方政府主导、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中长期贷款项目。如政府财政参与的非经营性项目、中小型水电站、渔港的中长期建设等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能力、贡献能力,可以重点加以考察。二是建设中长期贷款项目库,挑选经营效益好、对新农村建设具有较大推动作用的优质项目,进行跟踪培育,从贷款条件成熟的项目中择优扶持。三是以防范风险为主,注重行业分析,总结以往的经验,审慎进入,成熟一个办理一个。通过办理中长期贷款业务,逐步提高其在商业性贷款中的份额,从而使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农发行的支农功能进一步完善。

(五)加强贷后监管,防范贷款潜在的风险

针对贷后客户群体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分类总结,对货款回笼低等共性问题,要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和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预防操作风险。在梳理和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强化贷后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有章不循、逆向操作。二是明确贷后监管的重点,加强对企业资金流向、库存数量及货款回笼的核查和监督。三是因企制宜,在执行贷后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优质客户制定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确保企业经营的正常运行和贷款资金的安全。四是加强数据分析,按月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与同期数据进行对比,掌握企业的整个动态走向,排查各种风险点,及时发现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予以解决。五是进行积极营销中间业务,争取开办贷款业务的同时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在贷前要求企业对抵押的机器设备办理财产保险,贷后将企业的车辆保险、工人的人身保险纳入我行的保险代理范围。

(六)建设与商业性贷款业务相适应的信贷队伍

一是改善人力资源配置。建立新型的人力资源体系,调整人员结构,增强人员流动性,着力引进一批年轻化、知识化的业务员工,让新生力量作为人力资源的有效补充机制,让更多的优秀人力资源充实到全辖信贷队伍中。二是建立与完善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引导信贷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发展必要性,使全行上下能正确对待新业务的发展,消除畏难情绪。要以灵活的待遇分配和激励机制,真正实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信贷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业务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卫星电视教育、跟班培训、到兄弟行学习等形式,对信贷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实务业务培训,注重实践性和操作性,能在较短时间内提高信贷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商业性贷款业务的发展相适应。■

参考文献: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年度财务报告[Z].2006-2008.

[2]冯爱林.制约农村信贷服务创新的因素与破解途径[J].金融参考,2009,(5).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授信管理办法[Z].2007.

作者:吴 冠

农发行拓展商业性信贷业务论文 篇2:

对农发行信贷业务经营的若干思考

摘 要:本文从农发行的宏观定位和微观管理,信贷业务分权管理和分层维护,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

关键词:信贷管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定位

文献标识码:A

信贷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也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信贷经营质量与业务效益的好坏与高低,是一家银行基本功的体现。农发行虽然是国家政策性银行,但作为银行日前却是集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于一身,也必须讲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因此,农发行信贷业务的经营与管理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当前对农发行信贷工作的争议颇多,从政策规定层面到具体操作层面都有诸多问题需要探讨和改进,努力寻求一个切合实际、客观有效的信贷经营定位和操作管理办法,对于保持农发行生命力无疑是必要和有益的。

一、关于信贷业务的宏观定位和微观管理问题

20世纪90年代,国家为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棉难和推进银行商业化改革而设立了农发行。应该说,建行初期对农发行的业务定位是准确和有远见的,即在以做好农产品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为主的同时,着力支持农业的综合开发治理,实现农业的科学长远发展。目前“一体两翼”的信贷业务战略又回归到了建行时的战略定位,符合时代和现实形势要求,但“一体”需要巩固壮大做长久,“两翼”需要丰满灵活做完善。宏观上在贷款业务领域拓展和品种开发上需要总行的战略卓识和雄伟气魄,多开展以政府和财政为依托的贷款品种,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当前必须抢抓历史机遇,抢占市场先机,争取国家必要的扶持政策和补贴,比如在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等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持农业稳定的引导性贷款投入上争取到必要的保护和补贴政策,这样上可保国家安定,尽到行业的社会责任,下可保员工平安,尽到单位应尽的责任。合理政策的争取意义重大,整个农发行系统也就不会无谓地一方面做贡献,一方面可能委屈受过。

当前对于农发行而言,已经形成了无政策性业务不稳,无商业性业务不活的现实局面,政策性的储备和调控粮食收购贷款业务是农发行赖以生存的基础,商业性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小企业等贷款业务是农发行保持长远发展和生存活力的关键,非经营性或可能定为政策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开发中长期贷款则是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的充分彰显。农发行除了不开展居民存款业务以外,已经与其他商业银行没有了实际区别,企业化经营的特征非常明显,但在业务开展的投入上,经营效益与职工利益的联系上,农发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却是同工异曲,劳动贡献与利益所得不成正比,职工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发挥。据了解国家对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在人员编制和费用开支上的管理是有很大区别的,事业单位死板,企业单位灵活,这是否是受到了事业单位的定性及由财政部核定人员控制和费用指标控制的影响制约,从而给整个农发行系统特别是基层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和困难,迫切需要总行重视和审视。一个单位的生存不在于其定性,关键在于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其是否有效益,若将农发行定性于企业,想必会挣脱茧蛹的束缚。

二、关于信贷业务分权管理和分层维护问题

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的是一级法人的分支行制度,分为四级行,每一级行都应赋予其明确合理的主要职能和职责。在信贷工作上,总行应侧重于大政方针、行策行规的制定和对其执行及效果的检查监督上;省级分行应侧重于信贷业务工作细则的制定和其落实监督管理上;市级分行应侧重于业务政策规定贯彻执行和信贷具体业务的检查管理上;县级行处在一线前沿,应侧重于政策制度的严格落实和客户的营销、实地管理监督上。对于信贷投放的决策权,应当尝试执行两套制度,一是划分各级行的贷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审批额度,这要依据各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客户资源而定,各省、市分行均可有区别,不能一刀切,更不能干篇一律。比如定一个省级分行单笔1亿元,单企业总额3亿元以内;市级分行单笔2000万元,单企业总额1亿元以内的标准。当前总、分行对贷款审批权已进行了分别授权,主要应当抓好落实和完善,在业务权限之内,把信贷业务做扎实、做灵活。二是行长个人直接审批权。制约制度有其一定的作用和意义,但在现实中也很容易演变为掣肘或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从而不利于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个人批贷和审视信贷机构的设置,尝试加大直接责任。英国渣打银行总裁庞·约翰做客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曾介绍说“渣打银行对职员依据其能力、资历和业绩实行不同额度的直接放贷授权”,我们起码可以借鉴实行行长直接批贷。行长个人审批权制定的原则可以是单笔一个控制额,审批总量一个控制额。在对所有贷款进行贷后评价及考核时,可以将集体审批和行长个人独立审批贷款作一个对比并加以考核,看哪些贷款质量高,运行好。分层分权审批只要制度制定的合理、科学,必定会提高办贷效率,会充分挖掘客户资源,会提高贷款经济效益,也会提高农发行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从实际出发也可以考虑给县级支行一定的贷款审批经营权,虽然对于农发行基层人员现状而言,单个贷款单位宜大不宜小,但各地经济状况、客户资源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抓大兼顾小。若考虑客户贡献度,单个企业300万元以下就不宜发放,按目前利差来算,贷款300万元每年不过创收6万元的利润,企业越小维护成本率就越高。但一个行在一个地方不能没有作为,不放款在当地党政心目中就没有地位,因此,也可以尝试对县行定一个比如单笔单企业贷款300万元以下,贷款总量在3000万元以内的贷款经营决策权。

在执行贷款分权审批的同时,还应考虑实行客户分层维护的问题。作为各级行的客户部门,都应直接管理和维护一定数量的与其层次相匹配的对等企业,亲身实践对客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以利于取得经验为下级行作出经验示范和指导,这也可以作为提高客户部门业务能力的一个手段,基层行可以提供必要的充分协助。目前农发行的贷款管理责任全在县级支行,而县级支行没有一点贷款决策权,虽然不能说这有多么不合理,但起码能说责任与权力不对称;此外,由于贷款投放具有极强的时效性,而基层行无决策权,上级行有时对信息的决策确定可能迟滞,也会严重影响贷款应有的效益。应该充分了解县级行在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切实加以很好解决。

三、关于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问题

风险防范是银行永恒的主题。风险防范应该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严格的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入门条件,担保抵押措施,贷款的监测监督、检查管理等,任何一个环节的不真实和松懈都会导致贷款风险的产生。二是对内部。必须对信贷经营的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制定严密的细致的责、权、利相结合的能够明确追究责任的各项内控制度。目前虽然内控制度不少,但如发生贷款风险,若追究起来责任主要在县级支行,很难再向上追究,应当予以修正。应加大个人行为的权责联系,改变集体负责、层层负责而实际上不负责、不利于追责的现状。感觉总行设立贷款独立审查官可能是对贷审会集体制度一定程度的不信任和不认同,那就更应该尝试建立行长个人审贷制度并逐步加大其分量。

风险防范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这才会从源头上提高发放贷款和贷款经营的质量。责任追究的依据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即在贷款发放前和贷款运行中,由上一级对下一级用专门专职的检查监督机构队伍进行严密细致的检查监控,发现问题立即追究,而不是在贷款出现不良之后再去追究,检查监督要作为一个防范遏制风险的有效手段和措施来使用,而不能只当事后诸葛亮。检查监督的作用是很大的,为使其有效开展工作,一是可由纪检部门直接领导并对上一级行长负责;二是要加强检查队伍的建设,加大责任的落实,每检查一个企业都要出具一个详细的签字结论,并对检查结论负责,如不尽职,也要追究,如有失职,更要严追。当然,责任追究还要注意区分主观和客观,凡主观原因形成的一定要严追,客观形成的不属于员工责任的要免于追究,实行尽职免责,合理保护员工。

参考文献:

[1]郝渊晓.银行营销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5).

[2]李 扬.刘 华.余维彬.银行信贷风险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8).

作者:张建民

农发行拓展商业性信贷业务论文 篇3:

农发行:围绕“农”字做文章

随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的成立,我国“政策性-合作性-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框架正式形成。但随着农业发展银行1998年开始的粮棉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以及业务的单一化,1998~2005年间,其业务领域被限制在一个过窄的范围内,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面临业务萎缩的局面。2006年7月,经有关部委批准,农发行将贷款范围扩大到农、林、牧、副、渔业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领域。目前,在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农发行的业务拓展已按照国务院“增加功能”等原则稳步推进。

支农新政

优化产品结构适应农业发展的新需求

作为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发行自成立以来,其职能和业务范围伴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特别是粮棉购销政策和调控政策的变化而屡次发生变化。当前,在粮棉流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农发行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初步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加工企业为一翼,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除了传统的围绕粮棉油运开展的政策性信贷业务和准政策性信贷业务外,农发行在国务院和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发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财政对贷款损失不予弥补的贷款。具体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粮食加工企业贷款、其他粮食企业贷款、种子贷款、农业科技贷款、仓储设施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

拓宽信贷领域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放开粮食收购市场,除中央、地方储备及调控等政策性粮食购销业务外,其余均由粮食企业依据市场状况自主经营。粮食收购市场的放开,标志着市场在农业和农村领域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最终确定,农发行的信贷资金运行外部环境和政策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

2006年7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的批复》批准农发行业务范围拓展到粮棉油以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志着农发行贷款业务进入全面信贷支农的新阶段,贷款业务对象扩大到农、林、牧、副、渔业。随后,银监会又批准农发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为国家指定的优先主体领域内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龙头贷款项目提供短期和中长期资金。2007年2月,银监会再次批准农发行开办農村基础设施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支持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主要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与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主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

至此,农发行基本形成以支持粮棉油收购资金贷款业务为主体、以支持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贷款业务为一翼、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贷款为另一翼的业务发展格局。农发行的商业性贷款业务与政策性、准政策性贷款业务一起,使农发行对“三农”的信贷支持进入宽领域、多方位的发展阶段。

自我完善,严控风险

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和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权力制衡、运行规范的信贷审批和内控组织架构。明确所有与风险和信贷审批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部门职责分工实现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设立全行系统垂直管理、具有充分独立性的内部审计部门,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来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业务发展整体战略,农发行设计完善了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操作规程、信贷业务考核办法、违规处罚办法等制度,并根据业务发展及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体系。从业务发展方向、具体操作程序、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使工作各环节有章可循,最大限度防范信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

统一授权管理。根据现代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需要,农发行对各项业务、管理活动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贷款品种的风险状况,实行差别授权和严格转授权限制,规范各分支机构的权力运作,防范贷款风险。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近年来,农发行积极开发会计信息综合系统,并成功引入CM2006信贷管理系统,通过打造信息技术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目前,农发行已成功将CM2006信贷管理系统与会计综合系统进行对接。

加快发展步伐,缩小与商业银行在电子银行产品方面的差距。自2006年以来,农发行通过与工行开展信用卡、网银等结算业务合作,有效地弥补了自身结算工具的不足。在借助工商银行的信用卡系统和网上银行系统为开户企业提供了离柜业务服务后,农发行的结算服务功能已基本能够满足客户的各类需要,农发行在客户营销中存在的结算服务瓶颈已经打开,为农发行力求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落实责任追究。农发行目前已建立了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实行岗位问责制,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造成贷款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防止内控失效。

信贷业务合理化建议

准政策性贷款的风险控制流程应进一步细化

目前,农发行在信贷审批流程中已普遍开展贷前客户统一授信评价,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力求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但考虑到政策性贷款因素,农发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将政策性贷款、准政策性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省级以上商业性储备贷款风险系数设定为0,不占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信贷审批流程又规定对只申请准政策性贷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没有其他商业性贷款的,准政策性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不占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下,由二级分行按贷款报批程序直接核定,并按核定的最高贷款额度掌握发放。

对于政策性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省级以上商业性储备贷款来说,由于政策性贷款利息及盈亏均由各级财政负责,而农业小企业贷款、省级以上商业性储备贷款审批流程较为严格,且一般均有抵押、担保措施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因此,其风险可控。但对于准政策性贷款来说,一方面该贷款品种是农发行为确保粮棉收购顺利进行,对申请企业一般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贷款,另一方面其风险由农发行自行承担,因此对准政策性贷款信贷流程的设置应该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突出风险控制,尤其是突出银行内部操作风险的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措施。也即在规定二级分行、开户行按正常贷款程序审查、发放准政策性贷款的同时,加大其对准政策性贷款安全性的责任,同时进一步严格规范准政策性贷款的展期流程报备程序,将准政策性贷款的事后监督权上收至省分行,从而确保农发行的准政策性贷款被纳入统一、完善的信贷审批流程之中。

资产证券化依然是解决农发行高融资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

目前,农发行生息资产与付息负债利差为1.6%左右,远低于商业性银行的利差收益水平。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银行无法通过营业网点吸收低成本、高稳定性的居民储蓄存款,而只能依靠央行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这两种高成本途径来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因此,在无法有效降低资金筹集成本的情况下,提高资产周转效率,进一步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成为政策性银行提高自生能力,确保稳定发展的主要途径。

虽然爆发于2007年7月的美国次级债危机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创新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信贷资产增级、增信环节,招致债权人的普遍质疑。但结合中国的现实进一步分析,能够发现:首先,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发达的情况下,不能因为次级债危机而全面否定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对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分散经营风险方面的作用;其次,对于农业发展银行来讲,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银行信贷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获取融资的方式将有效提高信贷资产周转效率、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并进而达到在负债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因此,资产证券化也应考虑列为农发行解决高融资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作者:姚 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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