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职业防范制度

2023-02-09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护理人员职业防范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护理人员职业防范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制度与防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感染控制制度

1、医务人员发生传染病职业暴露及被锐器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用肥皂和清水清洗伤口或用洗必泰、碘伏消毒伤口。

2、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明确病原以确立需要接受HIV、HBV、HC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确保在第六周、第三个月、第六个月、第十二个月接受跟踪检测。应常规对毒性的症状和表现进行监测,采取预防措施,保护他人,直到跟踪检测全部完成。

3、以文件的形式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其内容包括锐器刺伤的名称、型号、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处理进程,跟踪调查结果,详实记载。存档保存。

4、若病原不明确或病原已确诊为HIV、HBV、HCV均依据卫生部制定的条例采取预防措施,若病原是HIV,被刺伤者应在2小时内采取措施,若病原是丙肝咨询专家采取有效措施。

5、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乙肝表面抗体阴性者,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注射乙肝疫苗10毫克、5毫克、5毫克(0、

1、6间隔)。

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护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版)》及《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工作服,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衣、专用防护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2、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严格禁止针头回套操作,以防刺伤。工作人员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4、凡新来医院的医、护、技人员,必须检测肝功及乙肝五项,化验结果全部阴性者接种乙肝疫苗。

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垃圾回收人员必须戴口罩帽子和胶皮手套,穿工作服,回收物品后和下班前要注意清洁双手、沐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

6、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7、医务人员对病人的排泄物、血液、体液无论是否被污染或接触非完整皮肤和粘膜都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传播的隔离、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飞沫传播的隔离。

二、医院感染应按照标准防护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一级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2、加强防护(二级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等。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医用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3、严密防护(三级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面罩。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报告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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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发生不明原因肺炎、HIV职业暴露后4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应给予随访和咨询。

2、紧急局部处理

(1)用肥皂水和清水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清洗。

(3)受伤部位的消毒,伤口应用消毒液(75%酒精、0.2——0.5%的过氧乙酸、0.5%碘伏等)

3、对暴露者的处理

(1)不明原因肺炎,HIV暴露者应暂时脱离工作岗位。

(2)对所有暴露者均应由专家对暴露级别进行评估,确定下一步预防或治疗方案。

(3)HIV暴露者如需药物预防应于24小时内开始开始服药并坚持完成整个过程,原则上用药越早越好。暴露者应于暴露后0周、6周、12周、6月、12月进行血液检查。

(4)HBV暴露者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记物检查,阴性者按0月、1月、6月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

第二篇:-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与保健服务制度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四)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或为隔离患者治疗护理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五)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六)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七)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八)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锐器及用后的针头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 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7、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三)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护士医疗保健服务相关规定

1、护士享有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医院无条件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

2、医院在防范护士职业健康危害的同时,还为护士提供医疗保健措施,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的程度。如:在易感染传染病的工作岗位或者传染病高发期,给予必要的免疫接种或者采取提高免疫力的其他措施。

3、医院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按照法律、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

4、医院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每年体检一次。

5、护士工作中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6、职业病患者享有的权利

(1)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职业病患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4)职业病的确立应按照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执行。

7、建立、健全各类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确保一旦发生职业危害,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用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程度。

第三篇: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解除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四)、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五)、在护理传染性疾病患者时,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双向防护。

(六)、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七)、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八)、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九)、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及时将用过的针头与注射器分离;若针头带有血液或体液连同注射器一并弃入锐器盒中。

2、针头、安瓿等锐器应放在固定的坚硬的锐器盒内,禁止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

3、禁止将针帽套回用过的针头。

三、发生医疗锐器伤的应急处理

(一)、护理人员如不慎被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等传染病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或刺破皮肤时,按照以下步骤立即进行处理:

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切忌只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2、立即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

3、污染眼部黏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

4、用0.5%碘伏或75%酒精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必要时到外科进行伤口处理。

(二)、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当暴露源为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时,参考以下建议进行访视:

1、乙肝病毒(HB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丙肝病毒(HC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丙肝病毒(HCV)抗体,丙肝病毒(HCV)阳性者需要检测丙肝病毒(HCV)-RNA证实。

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肝病毒(HCV)混合暴露者,延长访视至暴露后12个月。

(四)、以上暴露也可根据感染科专家建议,制定个体访视计划和暴露后免疫防护方案。

四、艾滋病(AIDS)防护管理

(一)、加强护理人员有关预防知识的学习,掌握有效防护措施。

(二)、进行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护理和治疗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接触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器具或物体表面时也必须戴手套。接触每一个患者后要更换手套。

(三)、脱手套后必须立即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

(四)、医务人员的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应先采取措施保护破损伤口,再戴双层手套。

(五)、在进行可能出现血液或体液飞溅的操作时要带口罩、眼罩或面罩,避免口、鼻、眼粘膜接触污染的血液体液。当可能有大面积飞溅时,还应穿具有防渗功能的隔离衣。

(六)、建议使用真空采血。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

(七)、使用后的空针、针头、输液器等单独存放在密闭、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外套黄色垃圾袋。

(八)、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禁止用手接触使用过的针头等锐器。

(九)、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渍,须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将血渍全部覆盖,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进行清洁处理,不能直接用抹布或拖把擦拭。

(十)、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化验标本应放在带盖试管内,再放入密闭容器内送化验室,防止标本在运送过程中溅洒。标本运送遵循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十一)、在运送阳性标本途中应携带消毒剂,以备意外。

(十二)、如果不慎被污染的针头刺破皮肤,应按照医疗锐器伤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十三)、请感染科专家对伤口进行评估、处理及预防用药。

五、化疗防护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1、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育,并定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化疗科室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防护衣或使用一次性围裙,戴好口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掉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二)、化疗药液的配置及临床应用:

1、配置化疗药须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口罩。

2、掰安瓿时用纱布包裹防止药液外溅,融粉剂时,溶酶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注入药瓶中的负压不宜过高,以免拔针时药液外溅。

3、使用较大注射器抽取药液,药液不宜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药液外溅。

4、操作时应确保空针及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

5、不要将抽吸化疗药空针内的空气直接排到空气中。

6、在配制化疗药、输入化疗药物时,如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到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为患者更换输液时戴手套。

7、化疗药物应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弃物处理:

1、废弃化疗安瓿、小瓶。用完后立即放入带盖密闭的桶内,并及时处理。

2、安瓿中如有剩余药液,不可直接丢弃,应放入密闭容器后丢弃。

3、配制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应按有毒垃圾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容器要加盖并及时处理,防止化疗药物蒸发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四)、环境保护:

1、加强病房通风换气次数。

2、对洒在桌面或地面的药液,应及时用纱布吸附并用清水冲洗。工作台面、治疗车(盘)等用后及时用清水擦拭,防止残留药物挥发到空气中。

3、加强宣教,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要置于带盖容器中,如有遗洒应及时清理,并用清水反复擦洗。

4、处理化疗患者的尿液、粪便、呕吐物或分泌物时必须戴口罩、手套。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根据院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三、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的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四、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定期考核。开展业务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六、做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患者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

七、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患者的抢救。

九、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量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衣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十、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护士生活。

护理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各类护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护理安全相关内容的教育及培训,从思想上重视护理安全。

(一)、新护士及进修护士入院教育内容必须包含护理安全教育。

(二)、其他人员每年接受1~2次院内或科室组织的相关内容的教育或者培训。

二、护士长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对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必须遵守相关的准入制度,并在科内护理人员中进行广泛培训后方可实施。

三、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应深入了解一线护理人员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清除护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对违反护理工作要求、操作常规的现象及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及纠正。

四、护理管理部门要及时将科室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并追踪改进效果。定期进行护理不良事件分析,通过案例进行安全教育。

五、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对护理工作环境及护理用具深入考察及论证,从患者安全角度出发,为不断完善环境建设、更新护理用具提出建议,为护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治疗休养环境

第四篇:第四章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解除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四)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五)在护理传染性疾病患者时,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双向防护。

(六)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七)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八)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九)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及时将用过的针头与注射器分离;若针头带有血液或体液连同注射器一并弃入锐器盒中。

2、针头、安瓿等锐器应放在固定的坚硬的锐器盒内,禁止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

3、禁止将针帽套回用过的针头。

三、发生医疗锐器伤的应急处理

(一)护理人员如不慎被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等传染病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或刺破皮肤时,按照以下步骤立即进行处理:

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切忌只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2、立即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

3、污染眼部黏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

4、用0.5%碘伏或75%酒精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必要时到外科进行伤口处理。

(二)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当暴露源为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时,参考以下建议进行访视:

1、乙肝病毒(HB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丙肝病毒(HC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丙肝病毒(HCV)抗体,丙肝病毒(HCV)阳性者需要检测丙肝病毒(HCV)-RNA证实。

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肝病毒(HCV)混合暴露者,延长访视至暴露后12个月。

(四)以上暴露也可根据感染科专家建议,制定个体访视计划和暴露后免疫防护方案。

四、艾滋病(AIDS)防护管理

1、加强护理人员有关预防知识的学习,掌握有效防护措施。

2、进行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护理和治疗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接触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器具或物体表面时也必须戴手套。接触每一个患者后要更换手套。

3、脱手套后必须立即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

4、医务人员的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应先采取措施保护破损伤口,再戴双层手套。

5、在进行可能出现血液或体液飞溅的操作时要带口罩、眼罩或面罩,避免口、鼻、眼粘膜接触污染的血液体液。当可能有大面积飞溅时,还应穿具有防渗功能的隔离衣。

6、建议使用真空采血。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

7、使用后的空针、针头、输液器等单独存放在密闭、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外套黄色垃圾袋。

8、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禁止用手接触使用过的针头等锐器。

9、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渍,须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将血渍全部覆盖,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进行清洁处理,不能直接用抹布或拖把擦拭。

10、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化验标本应放在带盖试管内,再放入密闭容器内送化验室,防止标本在运送过程中溅洒。标本运送遵循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11、在运送阳性标本途中应携带消毒剂,以备意外。

12、如果不慎被污染的针头刺破皮肤,应按照医疗锐器伤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13、请感染科专家对伤口进行评估、处理及预防用药。

五、化疗防护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1、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育,并定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化疗科室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防护衣或使用一次性围裙,戴好口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掉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二)化疗药液的配置及临床应用:

1、配置化疗药须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口罩。

2、掰安瓿时用纱布包裹防止药液外溅,融粉剂时,溶酶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注入药瓶中的负压不宜过高,以免拔针时药液外溅。

3、使用较大注射器抽取药液,药液不宜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药液外溅。

4、操作时应确保空针及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

5、不要将抽吸化疗药空针内的空气直接排到空气中。

6、在配制化疗药、输入化疗药物时,如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到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为患者更换输液时戴手套。

7、化疗药物应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弃物处理:

1、废弃化疗安瓿、小瓶。用完后立即放入带盖密闭的桶内,并及时处理。

2、安瓿中如有剩余药液,不可直接丢弃,应放入密闭容器后丢弃。

3、配制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应按有毒垃圾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容器要加盖并及时处理,防止化疗药物蒸发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四)环境保护:

1、加强病房通风换气次数。

2、对洒在桌面或地面的药液,应及时用纱布吸附并用清水冲洗。工作台面、治疗车(盘)等用后及时用清水擦拭,防止残留药物挥发到空气中。

3、加强宣教,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要置于带盖容器中,如有遗洒应及时清理,并用清水反复擦洗。

4、处理化疗患者的尿液、粪便、呕吐物或分泌物时必须戴口罩、手套。

第五篇:助产护理工作中的职业风险与防范对策

医院产科的特殊性质和环境,决定了助产护理工作是一项多环节、高技术、高强度、高风险、节奏快、责任重、压力大的一项工作。它关系着生命个体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及人类生命质量的高低。医护工作者在工作中要面对许多危险因素,经常处于易暴露、易感染的高风险之中。只有充分认识到产房工作的高度职业风险性,采取必要的、周全的风险防护措施,才能有效保护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从而更好的保护产妇及人类新生命的安全。1 职业风险因素

1.1 角色风险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法侓意识的增强、计划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人们对产科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产科助产、护理工作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单一的接产变成了健康宣教、心理疏导、助产及产后护理与指导于一身的多功能职业角色,在工作中,如果不能尽职尽责的扮演好这一角色,就有可能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引发医疗纠纷,给自己的从业带来风险。

1.2 责任风险 由于产房工作多环节、高技术、高强度、高风险、快节奏、责任重、压力大,这就要求工作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耐烦心。在工作中,若稍有差迟或者疏漏,都有可能责任事故或者引发医疗纠纷。

1.3 技术风险 由于助产人力资源短缺,年轻助产士多由护士改行而来,理论知识欠缺、实践经验不丰富、操作能力不强,对高新技术设备的性能未吃透,操作程序不熟悉等,都可能给助产、护理工作带来风险。

1.4 职业暴露风险

1.4.1 锐器损伤 助产工作是一项操作性很强工作,在日常操作或者急救操作过程中,经常使用刀、剪、针等鋭器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鋭器损伤而引起感染。

1.4.2频繁致病因子 由于助产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助产工作人员经常要与被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和其他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羊水、血液和各种分泌物以及被其污染的手术刀、剪、针等鋭器接触,在工作中,可因疏忽、操作不当、防护不周全,造成意外损伤而引起感染。

1.4.3 环境理化因子 在产科环境中,医护人员经常暴露于用紫外线及其他化学消毒剂对环境进行消毒而产生的消毒因子、人员的嘈杂声和各种仪器的噪声之中,医护人员长期暴露于这些理化因子中,可对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如紫外线可引起眼睛和皮肤的灼伤,其他消毒因子可对皮肤、粘膜、肝、肾器官造成损伤,噪声可导致心情烦躁、血压上升、心率加快、情绪波动,从而引起医护人员与产妇或其家属间的争吵,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1.5 制度的缺失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职业暴露补救制度,是预防职业风险和降低职业安全损失的重要措施,由于制度的缺失或者不健全,将使高危职业人群承担更多的风险,并对被感染者造成严重的、乃至于永久性的身心伤害。

2 防范对策

2.1 加强角色功能

2.1.1 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身体应急反应能力,以强健的体格和充沛饱满的精力迎接紧张繁忙的工作。

2.1.2 加强心理素质的培养,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风医德,保持乐观、淡定、积极、稳健的心理状态,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对待自己在社会中和工作岗位上的作用与地位,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产房助产与护理工作中去。

2.1.3 有意识的培养健康的人格和职业自豪感,善于自我肯定与自我否定,提高心理承

受能力,主宰自己的情绪,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工作中去,避免因角色功能缺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

2.2 增强法侓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产房工作人员肩负着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与平安的重大责任,也是引发医疗纠纷的重灾区,因此,医护人员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高法侓意识,熟悉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法侓风险问题;必须以饱满的热忱、高度的责任心、极大的耐烦心和仁爱之心履行自己的职责,善始善终地服务于每一位产妇和新生儿,杜绝医疗事故和避免医疗纠纷。

2.3 提高理论素养和技术能力 利用各种学习机会和学习渠道,不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在实践中学会观察、思考与分析问题,从而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与技术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母子平安,避免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2.4 强化职业暴露风险管理

2.4.1 加强职业暴露防范知识的教育,了解职业暴露与职业感染的危害性,增强职业暴露的防范意识,消除对职业危害的恐惧心理,使之能理智、冷静、正确地对待工作中的职业暴露与职业感染。

2.4.2 加强职业暴露的防护

(1)仔细了解每一位产妇的产前病史和相关检测结果,尤其是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等血液传播疾病的检测结果。

(2)在助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刀、剪、针等鋭器时,应特别仔细和小心,避免伤及别人或自己。

(3)对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该隔离待产,隔离分娩,并按隔离规程进行助产和护理,所使用过的物品、产生的医疗垃圾及产房,应该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4)对一般产妇助产时,采用一般性防护,在进行会阴备皮和冲洗时,应戴单层乳胶手套;在进行人工破膜、接产、会阴缝合时,应戴双层乳胶手套;在给产妇加垫会阴垫时,应尽量减少血液、羊水的污染面;新生儿复苏时,如需要人工呼吸,应尽量擦干净面部的血液和羊水,并垫上双层纱布,切忌口对口直接人工呼吸。

(5)当发生意外损伤或者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不慌张,以免造成更大和更严重的后果,并及时按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和采取补救措施。

(6)助产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仔细清点使用物品及数量,按规定及时处理医疗垃圾,按洗手消毒规程进行洗手消毒。

2.5 改善工作环境

2.5.1 美化亮化室内场所,给医护人员和产妇创造一个温馨、舒适、和谐的室内环境。使医护人员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开展工作,使产妇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接受医疗服务。

2.5.2 科学选择消毒药剂,严格掌控消毒时间和使用浓度,改善室内通风透气设施设备,使室内有害因子尽快下降到正常水平;改善个人防护装备,优化工作流程,尽量减少暴露机会,降低暴露水平。

2.6 完善职业风险防范制度 医院应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职业风险管理制度、职业暴露防范制度以及暴露补救制度,切实执行相关规定,并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为工作人员进行职业体检,及时了解职业伤害程度。及时对可疑感染者采取补救措施,如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及相关致病因子的疫苗,暂时限制疑似感染者从事高危作业;对已经感染者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最大限度地保护可疑感染者免受感染,;对已感染者应最大限度地积极治疗,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职业感染而遭受的其他损失。

3 小结

当前,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血液传播疾病在我国的流行形式不容乐观,产房工作人员已成为职业危害中最危险的人群之一。无论是医院管理者,还是产妇工作人员,都必须充分的认识到产房工作职业暴露的危险性和采用感染的危害性,高度重视职业暴露防范工作,从各个方面做好职业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各项职业 暴露防护措施,切实保护助产工作队伍和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使她们能安心安全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助产工作之中;从另一角度来看,保护了助产工作队伍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也就保护了产妇和新生命的健康,保证了人类能够更好地、更健康地延续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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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曙芳,(1968-),女,主管护师,主要从事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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