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实施方案

2022-07-01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号人事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2号人事实施方案

宣传方案(2号)

吉森防„2011‟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 印发2011年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长白山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敦化航空护林站,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

现将《2011年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长白山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于3月5日前将本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报省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宣传 方案 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2月10日印发

—2— 抄 送: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

2011年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全力防范森林火灾,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林区经济繁荣,根据《吉林省2011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11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强化群防群治,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群防群治基础,为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1.大力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狠抓法规制度建设。各级要认真对照《森林防火条例》,强化依法治火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森林防火组织机构,积极推进森林防火事业科学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各地要切实把《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规作为今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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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治火意识,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大力宣传《吉林省人民政府2011年森林防火命令》。各地、各单位要重点加大《吉林省人民政府2011年森林防火命令》的宣传力度,林区公共场所、各村屯、林场等人员集中地,要广泛张贴,确保做到家喻户晓。

3.强化安全和警示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要向林区群众广泛宣传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知识,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常识以及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处处讲,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防火氛围。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协调本地媒体,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开设森林防火专栏,刊发、宣讲森林火灾危害、防扑火知识、避险自救常识和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事迹,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群众。既要通过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先进单位、典型人物和事迹,起到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又要通过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人员处理和违章用火行为,发挥应有的教育警示作用。

4.完善森林火险预警机制,拓宽防火宣传渠道。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加强高森林火险等级的监测和预报,做到高森林火险等级警报在基层的及时发布工作,及时 —4—

更换预警旗帜,做到全省林区村屯森林火险信息的当日知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指导林区群众科学用火,增强林区群众的森林火险意识。

(二)重点时段

1.进入春、秋防火期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入山采集、旅游和备春耕农业生产暨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等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召开森林防火宣传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方案,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形势,及时通报林火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等情况。

2.做好现有宣传警示物的更新维护工作。防期开始前,要以林区村屯为重点,对现有的宣传设施进行重新规范和刷新,确保做到设置合理,符合标准,外形美观,内容规范醒目,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和质量。

3.实行分层次教育宣传,抓好对特殊人群的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作用,认真学习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加大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对受传统习惯影响较深的中老年人,采取引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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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的方式进行;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地要普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周、日)等大型集中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地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手机短信、板报、标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重点林区的宣传活动要做到电视天天有影,广播天天有声,报纸上要经常有报道,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

5.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进入防期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大力宣扬森林防火常识,在报刊、杂志上开设森林防火专栏,刊发森林火灾危害、扑火安全常识、林火避险自救常识等科普知识和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事迹,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群众。

6.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充分利用宣传车的延深宣传功能,侧重对边境地区、偏远乡镇、分散村屯、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进行宣传教育,全面覆盖宣传教育盲区。

7.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形式。各地要不断探索新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切实把森林防火宣传同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紧密联系起来。

8.开展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各级森防指要成立森林防火 —6—

宣传督导检查组,定期检查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森林防火宣传存在死角、漏洞的单位,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三、实施步骤

(一)防火期准备阶段

1.结合春防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2.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3.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文件、政策和法规。 4.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二)防火期实施阶段

1.以“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林区经济繁荣”为主题,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启动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201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强化人们的法律观念。

2.全面实施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广泛动员各新闻媒体积极配合,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做好“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的宣传工作。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动员农民做好秸秆回运、清理和有组织烧除工作。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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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杜绝上坟烧纸行为。

(三)防火期重点时段

1.开展紧要期防火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用火和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防止野外用火的发生。

2.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知识、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四、基本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积极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与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协调沟通,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2.各地各单位要依据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险时段,又要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3.各地各单位要加大防火宣传经费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防火期宣传经费使用和物资投放情况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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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麻交党发(2010)2号实施方案

麻交党发„2010‟号

麻栗坡县交通局关于在全局基层

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发和保持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促进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推进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央、省、州、县委要求,经局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奋力创先争优,推动交通运输工作科学发展,为麻栗坡建设做贡献”这个主题,坚持从我局工作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

—1—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全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二是执行政策的模范。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爱岗敬业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三、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力度

—2— 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都要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实现组织和党员全覆盖。各党支部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确定具体活动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在活动中,着力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蹲点调研、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抓好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机关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即:树立大局意识、树立责任意识、树立危机意识、树立廉政意识),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的自觉性,落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破解交通运输难题、实现跨越发展”的工作目标。地方段党支部要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勇争一流的拼搏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工作“提质、提速、提效”为重点,强化“四个作风”建设(即:认真负责、扎实工作的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作风;服务群众、保障畅通的作风;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作风;攻坚克难、敢打必胜的作风)。

二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创建“学习创新好、民主团结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领导班子,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作好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带头人和决策者。建设“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促进和谐能力强”党组织,打造坚强的组织堡垒和政治核心,夯实执政之基。培育“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共产党员,强化党支部与党员的联系机制,正确引导,强化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坚定、工作扎实、作风过硬的建设队伍。

—3— 三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大发展、快发展。团结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围绕重点工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公路建设、运输市场管理、公路养护等各项工作。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系统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全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5月—6月中旬)。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二是制定活动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党支部要召开研讨会、座谈会,请党员提意见、出点子,确保争创活动有声有色的开展。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6月中旬—2011年6月底)。各党支部要按照以下五项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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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性教育”活动。结合党员“双育工程”,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局党总支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定和分层次组织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各个层次的学习,以党支部的学习带动全体党员的学习。各党支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要在2010年“七—”前,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动员每一名党员读一本好书;二是举办一次知识竞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知识;三是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四是召开一次交流会,交流学习经验和学习成果;五是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并在学习栏上张贴,确保党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提高。

2、“亮出旗帜”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把党的旗帜亮出来”、“党员示范岗”、“文明服务月”、“党员责任区”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党建活动,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创先争优的旗帜亮出来, 凝聚和升华广大党员的思想,激发出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为实现交通运输工作大发展、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价值引领。推出并强化一系列健康积极的人生和工作理念,如“工作着、学习着、快乐着”、“追求卓越、拒绝平庸”、“有眼界才会有境界、有实力才会有魅力、有作为才会有地位”,使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念,并带动感染周围的人。二是项目管理。制定党员个人发展规划,进行目标导向、分层培养,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跟踪管理,正确指导。三是强化执行。抓好主题实

—5— 践活动中学习、组织、考核、检查、评定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保证活动质量,确保活动成效。第四,注重激励。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在物质奖励的同时采用精神激励,如目标激励、感情激励、参与激励、榜样激励等。

3、“岗位奉献”活动。要围绕中心工作,从行业特点出发,引导激励党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劳动竞赛活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工作特点,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岗位技能比赛活动,每个党支部至少开展一项,力争使每个党员都成为本职岗位的标兵,使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岗位上。开展岗位创新、技能创新竞赛活动,以“六小”(小革新、小改进、小建议、小节约、小核算、小经验)活动为载体,带动广大党员增强创新意识,激发创新热情,提高创新能力,积极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进言献策,再立新功。各党支部要有计划的在不同岗位上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位,有效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4、“服务群众”活动。各党支部要根据自身职能和特点,组织开展服务群众活动,服务窗口、行政执法单位要以适当的方式,向人民群众作出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关心、关注弱势群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一户以上困难职工,每年不少于2次走访结对家庭,认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态和生活、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组织创新”活动。加强党支部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监督制 —6— 度、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争先创优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推进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局党总支将把“五项活动”的考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2011年“七一”前,局党总支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集中表彰,并择优向县委推荐。各党支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评选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产生。

(三)对标定位,晋档升级(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先进典型。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确定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示范点,采取组织学习、交流经验、实地参观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

2、搞好对标定位。所有党支部和党员,都要对照本行业、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实施晋档升级。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建设,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模范”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7— 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搞好总结。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四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2012年“七一”前,局党总支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并将先进典型向县委推荐。

五、强化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明确领导责任。局党总支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张兴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党总支副书记杨寿勇同志担任。党员副局长、各党支部书记、地方段和运政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室,负责全局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各党支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加强督促检查。局党总支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求限期整改。

—8— 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信息、网站和宣传栏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本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中共麻栗坡县交通局总支部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活动 方案

抄送:州交通局党组,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委,县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县纪委第三纪工委。 发:各党支部、各股室、地方段、运政所,办存。 麻栗坡县交通局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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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学发[2009]2号 开展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

学发„ 2009‟2号

中共学庄乡委员会 学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属部门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我乡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社会安全防范大网络,为我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乡党委、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为载体,以组织实施“平安学庄”综治行动规划为重点,紧紧依靠基层各级党组织、紧紧依靠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突破工作难点,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乡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我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

二、创建范围和标准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平安办统一组织实施,以村居、学校、企业为单位全面展开。

(一)“平安村居”标准:

1、村居组织健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好,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人员、工作、报酬落实,并充分发挥作用;全面落实社会综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信访责任制和禁毒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2、治安秩序稳定,辖区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火灾伤亡、重大交通伤亡等治安责任事故,无制假售假窝点;刑事发案得到有效控制,治安案件稳中有降。

3、无地方恶势力,无地霸行为,无“黄赌毒邪”活动窝点,“黄赌毒邪”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4、群防群治队伍健全,安全防范网络完善,防范措施落实,建有专业或义务的治安巡逻队伍,民兵连、治安信息员、安全协管员等有落实。

5、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正常、及时、有效,民事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村居无发生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无群体性闹事和宗族间械斗现象。无因纠纷引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无集体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无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6、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效果明显,吸毒等违法青少年和归正人员等帮教对象转好率逐步提高,刑事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

7、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

8、外来人口管理机构、人员、报酬、工作落实,登记发证符合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外口治安隐患点,工作明显成效。

9、村居两委班子团结,村(居)务、财务定期公开,提高重大事情村(居)民参政、依法决策的积极性,广大村(居)民自觉遵守村规居规民约,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普遍提高。

(二)“平安校园”标准:

1、学校平安综治领导组织机构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责任分工明确;安全防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

2、校园内无发生师生违法犯罪行为,无发生虐待学生行为,无发生学生斗殴闹事事件,无发生重大财产失窃案件,无发生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无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有落实,且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指导活动正常,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4、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度,成立校方和家长教育协作机制,家长参与教育意识增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和法制教育能力明显提高。

(三)“平安企业”标准:

1、以“环境保护好、劳动保障好、安全生产好、治安秩序好、诚信经营好”为主要内容,以“保护环境、珍爱企业、关爱职工、奉献社会”为主题,开展创建活动。

2、深入做好民营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企业综治工作室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符合要求,且发挥职能作用明显。

3、落实民营企业法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工作规范,台账齐全。

4、治安秩序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隐患,无重大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无干部、职工出现重大违法犯罪事件。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是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平安学庄”建设的一大举措。各办事处、村居、部门单位领导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政治责任感。要把平安建设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平安学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狠抓落实。要健全完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实创建活动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创建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2、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平安创建活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参与,需要全社会力量的齐抓共管。各办事处、村居、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都了解和支持创建工作,共尽创安的责任和义务。政法、综治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办事处、村居、部门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加强指导和帮助。

3、分类指导,分层创建。为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办事处、村居、部门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创建活动实施计划,推广创安试点村居、学校、企业等单位,以点带面,并组织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实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创建,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扎实、有序地开展。

4、创建活动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效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建的氛围。

四、检查考评

平安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各村居、学校,企业等部门为单位,由乡平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年终进行考核奖惩。经考核达标的村居、校园和企业,作为上报市、县平安建设评先评优的依据。同时,评出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企业若干名,由乡委、乡政府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主题词:综治

平安建设

实施意见 抄报:县政法委

中共学庄乡委员会

2009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25份

第四篇:32号--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2

XX政发„2012‟32号

X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X镇2012年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

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驻镇单位:

XXX镇2012年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已经XXX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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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2012年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

—体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镇民生大改善动员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食品药品质量,保障城乡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XXX2012年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X政办函„2012‟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建立监管模式合理、监管资源统

一、监管对象平等、监管标准一致的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全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构建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各村(社区)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考核体系。

(二)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监管网络。建立镇、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关于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问题

控制与要求的统筹安排,我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构,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做到“八有”:有领导班子、有办公场所、有经费和网络、有办公牌子、有电脑电话、有档案资料、有工作措施、有工作实效。确定2名食品药品协管员,食品药品协管员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证,经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授权,依法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权,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每个村(社区)确定并培训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三)构建诚信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严控质量风险。建立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警示举报制度,引导群众理性看待药品广告,正确购买和使用广告药品与医疗器械。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20日~3月30日)。召开全镇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动员会议,各村(社区)与镇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部署安排推进食品药品:监

管城乡一体化工作,研究制定并下发加强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一体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切实履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各村(社区)要将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站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开展相关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镇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督查报告机制,及时开展督查督办,掌握工作进度。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确保城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得到同步到位加强。

第五篇:广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穗府办〔2006〕2号)

【发布单位】广州市

【发布文号】穗府办〔2006〕2号 【发布日期】2006-01-06 【生效日期】2006-01-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州市

广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穗府办〔2006〕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六日

广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改善渡口渡船安全渡运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广东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5〕8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并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进一步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稳定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以及从事非法载客的其他船舶,重点是乡镇渡口、渡船和从事非法载客的渔船、农自用船等非法运输船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在各区(县级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杜绝非法渡运,力争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率达95%以上,确保不发生水上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整治任务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一是落实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机构,指定部门负责对渡口渡船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农业、渔业、公安、旅游等部门各负其责,严把渡口渡船审批程序;三是明确落实渡口经营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彻底排查渡船安全隐患,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参与渡运;加强渡工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渡工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渡工技能;严禁无证人员从事渡运工作,保障渡运安全。

(三)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坚决制止非客渡船非法载客渡运行为。通过建立台帐,加强对船舶和船员的源头监督管理;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督促船舶经营人守法经营;加大对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行为的查处,坚决维护正常水上渡运秩序。

(四)加大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根据全省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各区(县级市)要多方筹措资金,深入开展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淘汰水泥、木质和老旧渡船,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码头适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简单适用的原则,对渡口码头进行更新改造,并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大力推进撤渡建桥工程,进一步完善渡运条件,保障渡运安全,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五)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制度,特别是对客流量大的重点渡口、重点时段,要加强现场监管,维持渡运秩序,坚决制止农自用船、渔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杜绝客渡船舶超载行为,保障渡运安全。

(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大力推广应用现代科技,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促进全市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个新的水平。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广州海事局)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渡口整治、渡船整治、渡工整治、农用渔船整治等五个专责工作组,负责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甘新副市长

副组长:范湘平广州海事局局长

叶波市交委副主任

方少华市安监局副局长

丁志明广州港务局副局长

邹荣亚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支队长

成 员:羊少刚广州海事局副局长

张增湘市交委安监处处长

辜祖德市安监局副处长

王强广州港务局处长

陈观权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羊少刚(兼)

六、职责分工

各区(县级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统

一、协调、有效的工作局面,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和资金投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出现“走过场、大呼隆、一阵风”的情况。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本辖区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分管区(市)领导亲自抓,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并落实整治工作专项经费。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切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对农用船舶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台帐,加强管理。

(三)各区(县级市)交通管理部门及广州港务局各管理处要积极配合所在地政府对渡口渡船实施行业管理,切实加强对渡口(含营运渡口)的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区(县级市)政府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四)广州海事局各海事处要在区(县级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协助当地政府落实各项整治措施,认真开展各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对船舶和船员的源头监督管理,依法进行船舶检验、登记和船员培训、考核、发证;要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制止非客渡船舶非法载客,制止超载、超额运输等违章现象,打击“三无”船舶、摩托快艇航行等扰乱航行秩序的行为。

(五)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渔船和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进一步完善渔船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的清理整治力度,杜绝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渡运。

(七)各级公安、宣传、农业、旅游、水利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当地政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七、时间安排

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05年12月19日开始,至2007年9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05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

主要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2006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主要任务:各区(县级市)对本行政辖区的渡口渡船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并于2006年1月25日前按“附件2”和“附件3”填写相关内容后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2006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主要任务: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并于每月25日前按“附件4”要求将本月的检查整改情况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达标验收(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主要任务: 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达标验收小组按“附件1”要求的验收标准对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第五阶段:整改阶段(2007年5月1日至8月30日)。

主要任务:根据达标验收情况,对限期整改的渡口、渡船集中研究,解决问题,并进行再验收,力争渡口、渡船合格率达95%以上。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于2005年12月30日前将本地区整治实施方案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情况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07年9月10日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05年全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

2. 渡口基本情况统计表

3. 渡船基本情况统计表

4. 整治期间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1

2005年全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

一、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各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乡镇政府加强渡口及渡运的安全管理,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机构、人员、职责、经费;

(三)渡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落实渡口管理人员、经费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渡口的日常安全管理;

(四)渡口所在地县乡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渡口经营人建立、健全渡运安全责任制;

(五)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宣传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渡口所有人、经营人执行国家有关水上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纠正违法渡运行为。在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期间加强对乘客上下秩序的维护和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六)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定期对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

(七)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组织对渡运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操作培训等;

(八)渡口所在地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九)“三无”船、渔船、农用船等非渡船非法从事渡运得到制止和取缔。

二、渡口

(一)渡口必须经过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取得批文;

(二)渡口必须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具备水上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渡口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渡口名称、渡口的批准机关、批准日期、渡运路线以及乘客须知、《渡口守则》等;

(五)渡口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六)渡口应当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具备应急通讯条件。

三、渡船

(一)渡船应当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与船舶登记证书;

(二)渡船应当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标志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识别标志,并在明显地方标明载客定额与安全注意事项;

(三)渡船应当按规定配备足够、合格的船员(渡工);

(四)渡船应当按规定办理船舶签证;

(五)渡船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线渡运,不得超载;

(六)渡船应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

(七)渡船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带病航行。

四、渡船船员(渡工)

(一)渡船船员(渡工)必须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持有有效的渡船船员适任证书或渡工证;

(二)对于在载客超过12人或载运危险品的渡船上任职的船员应当按照规定经过相应的特殊培训,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持有相应的有效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

附件2 附件3 附件4(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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