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4

第一篇: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2年4月25日,在第十二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在五洲宾馆隆重举行,这是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加挂牌子后首次市级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受到了各界强烈关注。中纪委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专程莅临会议指导工作,并亲自将第一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牌子授予深圳市。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出席会议,与田力普局长共同为示范城市揭牌。

田力普局长在讲话中高度赞扬了深圳近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效,盛赞深圳是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一块高地,一面旗帜,将首块示范市的牌子授予深圳,是经过评委会讨论决定的,深圳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至名归。陈彪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长期以来对深圳知识产权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并就下一步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部署。陈彪副市长强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提升深圳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资源观的观念,紧紧围绕三个方向,坚持做大四个注重,认真完成好九项任务,为全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方式转变,提升“深圳质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发布了2011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十大知识产权事件和指标体系,表彰了19家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做了典型发言。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司长徐治江、专利管理司副司长雷筱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党组书记马宪民,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华楠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康主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企业、中介、行业和科研院所代表共约18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当天,还举行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宣讲会,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马宪民详细讲解了决定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举办十二年来,已成为知识产权界年度重要活动,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在市知识产权局的精心组织筹备下,各区、各分局均举办了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为深圳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和创造“深圳质量”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第二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XX 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四五”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市场监管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根据《XX 市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XX 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监管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有序推进,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围绕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营商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有效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为实现 XX 市市场监管不断取得新成就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实现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商事制度框架,健全竞争政策体系,形成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一)全面形成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全面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削减,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各类不必要的证照基本取消,新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为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二)全面形成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统一的消费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基本形成,消费维权的便利程度大幅度提高。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

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满意度持续提高。

(三)全面形成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三、主要工作 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在“十三五”市场监管的基础上,向“完善体系、提升跨越”为主的阶段转变。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市场监管格局,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全局发展

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教育决策和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弘扬“爱岗、敬业、奉献、服务”的市场监管精神。进一步坚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作风建设过硬、专业行动有力”的高素质市场监管队伍。

(二)坚持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完善市场监管和服务,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主消费,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环境。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限,为各类经营者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三)坚持深化“从简服务”工作理念

进一步削减各类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认定,最大限度缩减审批范围。化解“领照容易、领证难”的矛盾,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和社会管理功能。完善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简化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网上并联审批,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

(四)坚持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

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逐步实现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完善企业名称管理规范,丰富名称资源。增强企业变更名称的便捷性,提高办理效率。强化不适宜名称强制纠正机制,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取消不合理限制。加快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提高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五)坚持加强市场广告监管

围绕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商品,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坚持广告宣传正确导向,严厉打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广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广告监管方式,加强广告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建设,健全广告监测制度体系。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违法广告预警机制,完善广告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的作用,强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

(六)坚持强化产品质量

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产品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质量和安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加强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七)坚持相关领域规范管理

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商品质量合格、自律制度健全,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好旅游、野生动物保护、拍卖、文物、粮食等领域规范管理。强化对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扫黄打非”和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着力打击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日常消费品的打假力度,严惩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商品市场的整治,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的行为,加强执法查处。强化假冒伪劣源头治理,建立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构建清晰可追溯的责任体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二)着力健全认证检测体系

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完善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制度,健全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中采信认证检测结果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创新,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和定性定量分析的检测技术水平。加快提升认证认可检测服务市场监管能力,推进其在电商、微商等新兴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维护质量安全底线。加强自愿性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筑牢质量品牌提升基础。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建设。

(三)着力加强日用消费品监管

适应百姓消费品质提升的迫切要求,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的引导和约束功能,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缩小国内标准的差距,提高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程度,逐步实现与国内销售产品同标准、同质量。强化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建材等质量监管,查处“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四)着力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实施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规划。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消费维权机制,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推动完善食品

药品消费公益诉讼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提高百姓食品药品消费维权效率。

(五)着力维护未成年 人和老年人消费权益

加强对婴幼儿用品的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对婴幼儿奶粉、食品、服装、玩具等的抽查检验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确保婴幼儿消费安全。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器材、文化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加强对康复治疗、特殊教育市场监管,严格经营资质和服务标准,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不法行为。丰富老年人消费需求,加大对老年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清除消费陷阱。提高老年用品设计、制造标准,确保老年用品的安全性、便捷性和适用性。规范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等养老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六)着力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平台

按照便利消费者投诉的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互联网平台,优化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价格投诉等重点领域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建立消费投诉、消费维权公开公示制度。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向基层和新领域延伸,建立覆盖城

乡的基层消费投诉举报网络。推进“12315”与相关行业、系统消费者申诉平台的衔接与联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强化统筹协调、考核督办、提示警示和应急指挥。

(七)着力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责任制,明确消费维权的责任链条,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健全消费品生产、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体系,实现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查。严格落实企业“三包”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对问题产品采取修理、更换、退货、损害赔偿等措施。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制度,全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在产品“三包”、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第三方专业监管和服务。

五、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改革发展纳入议事日程,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抓好市场监管发展

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将《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坚持加强组织协调

各部门、各地方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实抓好。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和改革部署,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强化政策支撑,增强要素保障。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三)坚持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地方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改革,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适时开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四)坚持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与总结,每年向市政

府报送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总结规划实施进展,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在规划实施中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建立规划实施长效机制。

2020 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2020 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努力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以创新服务为手段,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1.发挥职能引领作用。引导企业通过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等方式,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

2.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充分发挥新一轮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纳入市场监管大格局的有利条件,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力度,围绕家纺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家纺质量合作社的配套支持和指导力度,做好家纺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 X 家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3.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对接重点项目,及时协助解决辖区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各类市场监管服务问题,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动态跟踪制度,点对点进行服务,促进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以保障安全为底线,全力加强日常监管 1.全力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的底线,巩固和发展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势头。推进综合治理。深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整治,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商圈闹市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营造安全的饮食和用药环境。

2.严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在全市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特种安全设备信息化系统作用,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风险管理数据库,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突出重点行业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大广告行业整治力度,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非法集资广告、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的整治。强化打假治劣,开展产品质量打假行动,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近期,我们针对双节两会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结合市监职能及近期工作重点,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从严治党、提质增效”作风建设百日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春雷”守护行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两节”专项整治和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为主要内容的“1+4”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解决好节日期间老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消费安全问题,确保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

三、以履职尽责为目标,着力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1.创新市场监管举措。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探索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实施精准监管,缓解监管力量薄弱的矛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效能。

2.提升消费维权成效。积极探索应对“职业举报人”措施,加大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整合各举报投诉平台,在及时率和满意度上寻求突破,高质量做好消费维权保障工作,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3.强化市监惠民成效。继续做好计量惠民、计量惠企相关工作,进一步让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得到方便和实惠;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建设,持续进行市场快检工程。

四、以从严治党为准线,锻造履职尽责好队伍 1.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开展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推进党建阵地规范化打造;系统谋划党建品牌实体化拓展,扎实推进党建活动多样化延伸。

2.从严正风肃纪。强化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深挖“庸懒散慢拖”现象,促进市场监管队伍党风政风始终保持良好态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廉政风险防范,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谈话提醒,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3.强化能力建设。针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职能不断拓展的实际,积极抓好各类教育培训,提高全系统干部

职工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心工作、完成任务目标中当先锋、做表率,高标准完成“四大专项行动”、迎检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扶贫攻坚”等重难点工作赋予的各项任务。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一流的状态,扎实的作风,积极营造“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崭新局面。努力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让市场主体便利,推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 X 高质量发展迈上新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X市场监管工作的作风建设年。全局上下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指导下,聚焦X实际,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从严抓好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创造新时代X市场监管新奇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xxxx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大安全、大质量、大市场”监管要求,增强风险意识、紧抓战略机遇,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实干担当,将“作风建设”作为工作主线,激励干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着力锤炼“七种能力”,顽强拼搏、扎实奋斗,进一步推动X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X加快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而不懈奋斗。

二、具体举措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再发力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落实“证照分离”“双告知”“简易注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改革措施,大力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全程电子化等工作,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度,让行政审批服务“加速度”,打造更加便捷、高效、优质、公平的营商环境。二是在前期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11+9+11”条措施基础上,对接各经济园区及企业所需,进一步研究出台支持区域企业发展系列举措。三是为重点项目、亮点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着力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做好亲商稳商,助力区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四是下放简单审批事项事权,将服务窗口前移,方便企业与群众就近办理业务,节省办事成本。继续做好与行政服务中心“综窗”对接,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提升后台审批效率。五是严格落实窗口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优化窗口服务。

2.深化质量提升行动。一是修订《X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开展重点行业培训,健全区政府质量奖奖励工作机制。加强企业质量工作扶持力度,推动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二是进一步推动氢燃料产业质量提升,与相关单位一同推动企业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活动。三是联合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质量活动,鼓励街镇持续打造“一镇一品”质量工作特色,推动长三角地区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工作联动。四是加强全民质量教育,利用“质量月”“品牌日”等活动载体,多角度、多渠道开展质量宣贯,进一步提高质量强区工作知晓度。

3.深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标准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企业标准和商品条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企业标准化法律意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二是以“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立项一个、圆满完成一个”为宗旨,聚焦区域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试点项目创建。三是发挥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重点调研公益性、服务性领域,继续出台更多高质量的区级标准,保持区域标准数量和质量在全市领先。四是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嘉昆太标准化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张家港等地的标准化工作交流互通机制,提高长三角区域标准化整体水平。五是紧紧围绕“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六进”等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心标准、关注标准、关爱标准的良好氛围。

4.深化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一是推进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战略,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示范引领作用,新增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质项目、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企业商标。二是以“精准监管+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大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以社会共治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三是推进地理标志运用工程,通过规范地理标志使用和指导地理标志申请,助力农民增收增产。四是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的优势作用,聚焦重点领域,以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挖掘竞争优势,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办好中国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大会、科交会等,以交易许可、转移转化,实现知识产权商业化、产业化、市场化。五是优化知识产权窗口服务流程,探索专利费专项资助“一网通办”。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行动,规范知识产权服务业。六是深化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部署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主题宣传培训,发布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在保障市场安全上再提效

5.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统筹落实企业自有中转查验库和公共中转查验库的设立、指导、监管工作。通过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和追溯管理,依法查处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监测,督促食品经营者在市场销售各环节加强消杀,开展核酸检测阳性食品流向排查。加强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协调区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处置突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信息事件源,受理有关进口冷链食品突发疫情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闲置冷库再排摸、再告知,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贮存。

6.保障食品安全。一是做好全年日常监管及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制定,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细化内容、明确要求,规范抽检后续处置。二是以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围绕群众关切,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行动,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坚持“控制源头、全程监督、风险管理”原则,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食物中毒预警机制。加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完成市级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健全对街镇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五是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追溯体系等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X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巩固注册率和上传率“双一百”成效。六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7.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强化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发现的每项问题有整改、有见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开展15年以上老旧电梯排摸,做好90台老旧电梯第三方安全评估,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问题电梯维修改造,共同推进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三是继续推行电梯智能化监管。推动实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加强电梯企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四是落实气瓶充装单位、黄金周游乐设施、冬季锅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物流企业叉车等专项检查。开展X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预防”试点单位“回头看”。五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救援演练,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六进”活动和作业人员再教育工作。

8.保障药械化安全。一是加强对药械化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冷链运输类、医疗器械免费体验店、医疗美容单位、化妆品生产环节质量提升回头看等专项检查。加强互联网药品经营服务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劣药犯罪和违法售药行为。二是充分发挥医疗器械创新X服务站平台作用,建立精准企业数据库,扩展专业化服务内容,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下沉基层服务点,助推医疗器械行业整体快速发展。三是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备案产品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拓展不良反应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提升监测质量。推进医疗器械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基层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管理。

9.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监督抽查。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双万”行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能力和水平。制定2021年重点企业证后监管计划,加强对许可证获证企业和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强化对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审核和后续监管,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做好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抽查不合格移送后处理工作。推动“X品牌”认证,通过宣传培训、调研走访等方式,鼓励优秀企业积极参与,促进品牌标杆培育。

(三)聚焦民生,强化监管,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再深化

10.推进“百日攻坚行动”。非法加油点整治上,加强摸排调查,完善发现机制,落实属地包干责任,采用滚动式、错时检查等方式,提高巡查发现率。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打击力度,落实投诉举报跟踪办理机制,依法从严查处,追根溯源截断非法油品来源,建立被举报或已整治点位“回头看”机制,严防非法加油点回潮。拓宽宣传渠道,发挥舆论作用,继续通过各宣传阵地,通报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社会共治氛围。餐饮项目环境问题整治上,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做好全面排摸和联合整治工作。根据前期餐饮单位排摸结果,以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分类实施集中整治,规范油水处理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督促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与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建立餐厨废弃油脂记录等台账。

11.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复核、听证等应对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依法治区和法宣教育,持续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12.推进执法办案。一是加强执法办案风险防控,规范涉案物品管理、案件审批流程等,完善执法办案规范体系,持续提高案件质量。针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安排部署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以典型案件查办带动形成系列案件,回应民众关心、媒体关注,以执法保安全。二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完善联合通报、联合督办、联合办案等机制。

13.推进网络、市场、价格监管。一是依托跨区域协作联盟,与长三角地区电商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建立网络市场监管联动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推动网络市场监管向网络市场治理转变。二是扎实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农贸市场跨街镇“双随机”抽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做好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非法活禽交易监管。持续推进每月市场例会制度、投诉举报通报制度等,严格落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三是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确保价格领域市场秩序稳定可控。进一步探索建立转供电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等长效机制,确保政策红利落到终端用户。

14.推进广告监管。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违法整治行动,加大场所媒介广告巡查力度,强化广告监测,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聚焦中广国际国家级产业园区发展,强化广告指导,助推广告业健康平稳发展。深化互联网平台广告联席会议机制,探索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广告监管方式。

15.推进计量监管。加强民生六大领域计量监管,开展商品包装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能效水效标识、计量器具型批、计量标准器、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等专项检查。开展标准化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指导企业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市监测平台。开展“5·20世界计量日”“9·9眼镜配镜日”宣传活动。

(四)多措并举,强化协同,在推进社会共治上再创新

16.加强信用监管。一是紧紧围绕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企业年报公示管理,提高公示信息抽查质量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质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建立成员单位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厘清各平台(系统)功能定位,提高系统使用便利化程度。三是加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四是围绕企业“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用好“常态化注销”与“清理吊销”,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经济小区指导模式,搭建纵横贯通联动服务平台。

17.加强无照经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完善无照经营“一网统管”长效管理机制。依托区城运中心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全勤网格联勤队员业务培训,完善各街镇综合治理模式,形成无照经营从发现到处置的工作责任闭环,严防无照经营新增和回潮,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8.加强消费维权。一是继续推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ODR”和“X市12315投诉绿色通道”,完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二是针对投诉举报突出问题,聚焦“职业索赔”,运用大数据进行全面分析,落实相应解决路径。三是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联络点建设,深化“放心消费”创建,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四是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专项行动,推动主要行业、新兴领域和经营场所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覆盖,引导大型商超、跨省连锁、厂方直营店参照网络无理由退货要求实施无理由退货,推动建立“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

19.加强技术支撑。做好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等6个计量标准装置到期复证以及二等铂电阻标准装置、烘干法水分测定仪检定装置的建标工作。做好药品检测项目的新增扩项及2015版药典涉及检测项目的变更。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开展6S知识培训。继续开展内审、管理评审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修复完善特种设备网上报检系统。做好特种所检验资质换证迎考工作。

(五)党建引领,强化教育,在建设干部队伍上再提升

20.强化党建引领。一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做深做实组织力提升“3+”工程,以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工作为抓手,配齐配强书记、党务工作者力量,分层分类开展理论、实务培训。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支部基层工作。二是广泛开展“奋发有为迎建党百年,激昂向前创市监先锋”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提升班子政治建设、打造标杆性基层支部、健全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等方式,持续强化“党委+”向心统领格局、“支部+”活力驱动格局、“党员+”先锋带动格局。三是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六责联动”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要求,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21.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勇担当”作风纪律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通过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联动开展政治谈话、深入开展警示剖析、建制堵漏排查岗位风险等七项举措,协同发力,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抓好纪律建设、推进干部履职担当。二是深入建设“四责协同”机制。以推进党委综合性责任项目、班子成员个人责任项目、基层责任项目为切入点,层层协同,科所联动。重新修订各单位(部门)廉政风险一览表,抓紧抓细履责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深化“四责协同”向基层延伸。三是深化党委全面监督。突出重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开展相关工作,对接开放式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抓紧党纪党规学习和警示教育,继续通过廉政谈话、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五是启动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常态化管理,巩固文明创建品牌。进一步弘扬志愿者精神,加强典型宣传。发挥群团组织凝心聚力作用,推进“青”字品牌创建,深化“雅韵市监”主题社团建设。

22.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后备干部科学管培机制,探索“理论培训+岗位实训”的双训模式,建立并细化正科后备、副科后备、优秀青年等不同层次后备干部个性化培养方案。设立“青蓝”实训站,为每位后备干部确定带教老师和实训导师。二是继续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后备干部培养办法》及日常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高质量的干部考察。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建立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储备库,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执行力度,搭建科学年龄梯队,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构建“脱产培训、短期学习、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培训体系。试点推行处级领导干部授课制度,提升培训实效。做好嘉昆太温楚干部培训和交流工作。

23.强化基础建设。一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突出重点、亮点工作的深度挖掘,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监督,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强化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聚焦提升满意度、办理效能、疑难信访处理,提高信访整体办理质量。加强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和化解。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落实数据资源共享的安全管控措施,做好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和运维保障,提升信息安全防范能力。四是加强财务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标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规范公务卡使用制度,合理使用好“三公经费”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五是完善后勤保障,继续加强办公用房、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确保全局整体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第四篇: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盐边县2018年财政预算,2018年2月8日县财政局以《盐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盐边财政〔2018〕8号)批复了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并对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作了明确要求。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其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受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投)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八)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

(十二)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三)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的处理;组织产(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产(商)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指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标准化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技术性贸易中涉及标准的有关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十五)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依法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执行认证认可工作的制度,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工作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八)承办县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全局编制数共计105人,包括行政编制84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编制8人。实有80人,其中行政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68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执法车辆编制数8辆,实有执法车数量5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任务

做好盐边县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二)重点工作及其举措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中央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四个最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充分发挥乡(镇)的积极作用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监管,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3.依法行政,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业主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4.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管理,以党建、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为抓手,努力提高队伍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26.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5.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1.6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2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9.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5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2018年总预算收支较2017年998.69万元增长了128.07万元,增长率为12%,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111.67万元,其中106万元是中央发改局安排的特种设备车车辆购置经费,此项目由市食品药品管理局统一安排采购。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

基本支出共计1015.09万元,是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共计111.67万元,是用于保障我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执法办案相关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9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20,主要用于机关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事业发展目标安排有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特种设备车辆购置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7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拔款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安排。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3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 27 日

第五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和

我局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

相关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对其防控风险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提

升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 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遵循风险防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抽查监

督、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食品准入许可办理的引导和服务,对无证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查处,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监管信息档案。

第六条 监管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可采取以下监督形式:

(一)现场监督检查;

(二)量化检查;

(三)食品抽样检验;

(四)风险监测;

(五)约谈负责人;

(六)培训考核管理者和从业人员;

(七)检查自查报告;

(八)宣传警示。

第七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对本级及下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按市局相关职责分工规定执行,实现

专业化监管。

监管所可设固定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九条 在食品生产环节分局承担主要监管责任。食品生产单位较多的,可由辖区分局根据生产单位的规模和所生产食品品种的安全风险高低,适当调整辖区生产环节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分工,并报市局备案。原则上较大规模和高风险食品生产单位应由分局实施日常监

督检查。

第十条 在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所承担主要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 在餐饮服务环节各分局根据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社会影响力)的高低,适当调整辖区餐饮服务环节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分工,并报市局备案。原则上,分局负责Ⅰ类风险(较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

第三章 分级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 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采取分级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 对食品生产单位按照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产品风险情况进行分级和分类。

按照食品生产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由高到低将其分为A、B、C三级,同时根据所生产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其分为Ⅰ类风险(较高风险)食品生产单位和Ⅱ类风

险(一般风险)食品生产单位。

同一单位同时生产多种食品时,按风险最高产品确定风险类别。

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并参照本办法规定中关于Ⅰ类风险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管措施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实施监

督管理。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的监管,参照本办法规定对Ⅱ类风险(一般风险)食品生产单位

的监管措施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量化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三个等级。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及社会影响,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的高低,将其分为Ⅰ类风险(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Ⅱ类风险(较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和Ⅲ

类风险(一般风险)餐饮服务单位。

第十五条 各分局应根据监管对象、监管资源等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抽查监督”的原则,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切实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监管力度。各分局的监督管理计划应确保在三至五年内实现对所有监管对象的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具体的监督计划编制原则及办法由市局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等条件的变化情况,动态变更监管级别和风险分类。

第四章 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抽查单位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核查项目不合格品管理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帐记录情况、标准执行情况、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从业人员情况、接受委托加工情况、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等执行情

况。

第十八条 各分局对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至少每6个月实施一次监督(监督形式自定),每年至少实施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对风险较高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

频次。

第十九条 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食品流通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和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着重对食品流通经营单位主体资格、索证索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市场开

办者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和量化检查等方式。

量化检查具体要求依据我局有关餐饮量化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及其履行职责记录、单位资质及实际经营变化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及控制等情况,对提供“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品种的现场,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监管部门依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对Ⅰ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应至少实施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对Ⅱ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至少实施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对Ⅱ类、Ⅲ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应至少实施一

次监督(监督形式自定)。

第二十三条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依据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局制定的有关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执行。

第二十四条市局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食品抽样检验制度,具体按照我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在抽样检验中,发现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

及时转入执法查处程序。

第五章 监管信息管理和交流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信息共享,市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的平台,全系统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同时也有义务按规定向本系统相关单位提供食品准入、监管、营

业执照发放、抽样检验等监管信息。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谁产生,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将食品安全

监管新增、变更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二十七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后归档,形成的记录应

当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二十八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并维护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信息档案,具体按照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档案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不良信用记录和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二十九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以食品安全接待日、辖区政府回访、食品安全风险提示、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通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约谈、食品安全专家咨询以及日常食品监管信息发布等为主要内容、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制度。

第三十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食品安全信息

公开工作。

第六章 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通过抽样检验、日常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投诉、上级或部门间通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局关于统一行政执法工作意见等相关规定

要求做好后处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分局、监管所应当按我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抽检后

处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区域性或行业性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研究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整治措施并贯彻落实,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三十四条对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目前没有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加强生

产经营的过程监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第三十六条市局和分局应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七条 监督检查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等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食品监管人员未依照本办法履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定义:

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等规定的食品,但不包括保健食品。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

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生产环节Ⅰ类风险食品,是指较容易出现危及人体健康安全问题,或生产工艺复杂、关键控制点多、直接食用,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包括: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速冻米面制品、食用油、小麦粉、面包糕点、酒类、调味品、饮料(不含瓶装饮用水)

等。

食品生产环节Ⅱ类风险食品,是指食品生产环节Ⅰ类风险食品以外的食品。

Ⅰ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是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限最大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集体食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集体配送餐饮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

Ⅱ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是指机关、企事业、工地、工业区等限最大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集体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

Ⅲ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是指Ⅰ、Ⅱ类风险餐饮服务单位以外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10〕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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