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廉政建设演讲稿

2022-11-26

在写演讲稿时,需要做到论据、论点明确,不能随意编写演讲稿。一份好的演讲稿,需要做到情感充分表达,真实符合常理。那么,你知道怎样写出优质的演讲稿吗?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政府廉政建设演讲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政府廉政建设演讲稿

政府廉政建设演讲稿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耻辱,那么它需要我们时刻铭记;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挑战,那么它需要我们勇敢面对;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现状,那么它需要我们努力去改变。

今年的廉政风暴带给每一位××人的触动是空前的、思考是深入的。风暴过后相信每一位对自己对家庭对企业负责的同志,都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那么一个贪字,它到底给极少数滑倒的同志带来了什么呢?

贪,折断的是家庭团圆这根弦。从今往后,一头是冰冷铁窗,形影相吊,而另一头则是望眼欲穿,孤灯夜伴;一头是千夫所指,一失足成千古恨,而另一头则是众人背议,妻儿老小孤立无援。一个丢失道义的人,家庭的欢乐早已被牢狱所剥夺。

贪,毁掉的是事业前程这条路。从今往后,他将拐入人生的羊肠小道,丢失了昂扬的斗志、没有了同事的支持、丢失了进取的自信、没有了朋友的鼓励。一个丢失道义的人,事业的意义早已被法律的威严所封杀。

贪,失去的是康足富裕这份福。汽车在加速、火车在提速、经济在飞速。一代伟人邓小平带领我们起航的这艘巨轮,经过二十多年的扬帆,造就了全世界的经济神话,造就了我们今天的康足富裕。可就是这么一个贪字,足以让他滑落巨轮,坠入深渊。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物质的意义早已被精神的荒芜所抛弃。

贪,剥夺的是人格尊严这个义。廉则度年如日,贪则度日如年。在各种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日趋成熟的今天,一个贪字就等同于一个囚犯的囚字,做人已全无尊严可言。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生活的意义早已被道德判了终身监禁。

还是一个贪字,它给我们其它同志又带来了什么?

首先是廉洁意识的提高。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俗者好赌,欲者好贪。莫为俗欲者,力修仁智者。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首先心要清静,然后手要干净。

其次是距离意识的加强。对眼前的名利财色保持“远距离”,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对身边的人和事保持“等距离”,处事公正,一视同仁;对真情实况保持“近距离”,力戒漂浮,求真务实;对服务的对象保持“零距离”,排忧解难,情系百姓。

再次是行动意识的增强。面对大机遇、大变革,千载难逢;大挑战、大跨越,千山万水。每个热血男儿都要干劲十足的行动起来,把聪明才智各尽其能的发挥出来,排除一切干扰,把自己推进到我局跨越式大发展的战线上来。

依然是一个贪字,它又给我们的企业带来什么呢?

案发后,局党政班子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局纪委及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十条整改措施:包括制定突发案件处置预案,深入开展第二轮警示教育活动,开展重要岗位人员交流和干部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与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和“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班子成员确保了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带领大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在困难中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个优秀的民族,善于从各种大灾难的恢复重建中凝聚前行。

一个优秀的企业,则善于从各种挫折的总结分析中提升发展。

最后,我想把我国着名的文史杂家、寿星郑逸梅先生的人生秘诀与诸位分享,郑老常说:“不与富交,我不贫;不与贵交,我不贱;自感不贫不贱,就能常处乐境,于身心有益”。

也许,人生之义,真的就在得失之间。不过,贵在品、贵在思、贵在行。

第二篇:论文讲稿 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

培训目的:使受训学员了解论文的基本特点和一般格式,提高论文的写作能力。 培训内容:

1、论文的概念

2、论文基本格式项目

3、论文层次的外部标志

4、论文结构方式

5、论文的研究方法

课程长度:1时

培训方式:讲解法+范文欣赏+模拟练习 教材内容:

第一部分

阅读论文

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创新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委党校 王明友

内容摘要

本文从论述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的重要性入手,列举现行政府存在的问题,阐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创新目标,提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进行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 关键词

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重要性;问题;创新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新一轮政府改革模式——公共服务型 1 政府基本形成,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经济职能更加完善和健全,我国经济有了重大发展,这是我国政府从发展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发展进程上质的飞跃。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按照公众的意愿和偏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回应公民和社会的需要,为政府职能定位,依法、有效、透明、负责和公正的政府,其根本的目标是公众满意。[1]因此,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效率、公正、责任、规范、透明、合法等无疑都是现代政府的特征,也是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谋求合法性的政府必须倡扬的价值和目标。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搞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创新,把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纳入议事日程。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的重要性

当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再充当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发挥主导性作用,而能够承担这一责任的政府必须是实现了角色转型的政府。必须实现从发展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2]成为以公民为中心的政府、职能有限的政府、法治的政府、责任政府、民主参与的政府。实现这个目标意义重大。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之上,不可避免的要受其制约,也因而避免不了会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当前社会的政策“死角”。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政府把工作重心转到 2 提供优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政府改革归位于“服务型政府”的体制变革,不仅依靠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靠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还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对公共资源和领导精力的切实投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二)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环节

我国改革已进入整体推进阶段,整个经济体系变得多元化,更加复杂。一个方面的改革会受到其他社会各个方面的观念、制度、政策的影响和钳制。譬如,金融体制、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改革都与政府管理和服务息息相关,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却相对滞后,这一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市场经济已经在要素资源的配置中发挥主体作用,要求政府尽快从微观经济领域“低位退出”;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不能发挥作用的公共服务领域,又要求政府“高位进入”,弥补市场缺陷。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的发展,既是推进政府改革的逻辑起点,又是实施政府改革的内在动因。

(三)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新形势,为各地全面扩大开放、狠抓招商引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是,资本往哪里流动、要素往哪里聚集,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政府直接参 3 与招商引资的力度,而是区域发展环境的优劣和交易成本的高低,也就是地方政府能不能制定和实施积极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域之间的竞争,表面上是获取经济资源的竞争,实际上是市场有效性的竞争、公共环境水准的竞争,说到底是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竞争。构建服务型政府正是抢抓战略机遇、提升地区经济综合实力的有效途径。[3]

二、现行政府存在的问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提供了借鉴

为什么要把政府建设成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是因为现行政府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在我国政府职能中一直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越位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事务中不仅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缺位是指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没有很好的发挥,把有权有利的部分抓得很紧,而服务职能却注意得不够;错位是指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而不应去管企业的下岗分流问题,下岗分流是企业自身的问题,解决的主体不应是政府。解决这“三位”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归位,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就还给市场,企业能做的事情就让企业自己完成,企业与政府各就其位。[4] 中国加入WTO后,WTO规则要求政府加快改革,转变职能。我国加入WTO已经几年了,WTO中涉及到的政府承诺,我国政府都必须履行,政府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行使其管理职能。严格的WTO规则,迫使我国政府要加快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自然危机反映出我国政府体制中存在的某些具体 4 偏差,进一步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加强服务型功能建设。当前政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职能偏位。从政府实际发挥的职能来看,政府的工作重点仍然在直接管理、控制经济发展,这主要是通过其财政支出结构表现出来,科学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支出增长率都明显低于财政支出的总增长率,这说明各项公共服务支出所占的比重即相对重要性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在下降。

二是公众利益表达分散。在公民的利益表达方面,一般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基本做到政府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件件有回音、有结果。虽然一些政府在网上设置了公开的、直接面向市民的信箱,接受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地方媒体竞争激烈,为公众进行利益表达提供了机会;政府也在某些重大决策中建立了听证制度;一些政府部门也设立了公民投诉中心等。但是不同的利益表达途径表达出来的公民意愿存在很大的差异,最典型的表现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与市民通过信箱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卷调查所反映的公众主要关注的问题之间存在相当的距离。

三是公众利益表达回应缺乏。尽管各种利益表达的渠道还是比较畅通的,但是政府对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出来的意愿和要求的回应不够。一般说来,如果反应的问题属于个案性质,政府都能够做出比较好地回应,但是如果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和政策建议,却没有能够被充分地 5 纳入到政策议程中,出现了所谓“被遮蔽的议程”——即某些问题是公众普遍关心的,但是却无法进入政策议程。例如拆迁问题、房价过高问题。这说明政府的政策制定程序存在问题,没有为整合公众的意愿提供必要的机制。往往是来自上层的压力和来自组织性、机构性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能够比较顺利地进入议程。

四是政务透明度不够。近几年来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尝试,也取得了很大进展,特别是电子政府和政务的建设使政府透明度大大提高。但是,公开哪些信息、以什么形式、何时公开还都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获取信息还不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一般说来,按照现代行政公开的基本原则,信息公开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是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二是依公民的请求公开。前者指无论是否有公民提出请求,行政机关都有义务通过一定的形式公开,并为公民查阅提供方便;后者指如果没有公民的请求可以不公开,但是一旦有请求则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予以公开。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限于第一种,而且没有就公开信息的范围、方式、时限作出规定。

五是偏重决策轻视执行和评估。当前各级政府执行政策的惯例是以发布文件和召开会议代替政策执行。一项政策一旦以法规或政策文件的形式发布,并召开了相关的会议传达,即代表着政策执行已经开始和完成,既缺乏日常化的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也缺乏对政策本身和执行情况的日常化的评估机制,从而造成政令不通和无法根据政策执行的情况及时对政策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情况。

6 六是政府财政预算粗化。政府编制的财政预算案细化不够,不能作为人大和公众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个有效工具。目前,政府提交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和决算仍然非常粗略,从中很难看出政府的实际活动,更难对各种支出的合理性做出判断。[5]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政府存在的这些问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并进行制度创新。

三、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 我们建设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一个透明的、公正的、公平的、廉洁的和高效的政府。它的定位必须是一个无私的政府。虽然政府雇员可以有私心和私产,但政府却不能有私心和私产。政府雇员竞争上岗,按劳取酬,但决不能狐假虎威,借垄断性的公共权力与民争利、搜刮民财和化公为私。它还必须是一个最小化的政府。[6]政府与私营企业之不同,在于政府无须承担政府官员管理失败的风险。即便政府可以更换,但承担政府失职所造成的损失者,仍然使广大纳税人。故政府规模越大,占有资源越多,意味着纳税人的风险越大,损失越巨。最小化的政府,其责任在于抵外悔、明产权、制暴力、裁纠纷,在于拾民间之遗补民间之缺,适应性强。公共服务型政府还必须是一个民主制宪的政府。它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通过宪法规则的执行而具体实现。宪政其实是被统治者通过民主参与所形成的规则,对政府行为的控制。在宪政体制下,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以及经济社会生活自由等权利皆天赋人权,均不受政府的限制。而 7 要使这些权利不受政府侵犯,还要坚持主权在民、三权分立、依法行政以及政治自由的宪法原则。惟有这样,才能在维护公民基本自由权利的同时,保证政府的透明、公正、公平、高效和廉洁,才能看到一个现代化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出现。[7]

那么,根据以上政府服务职能的定位,构建公共服务型的政府模式必须实现如下创新目标:

1、以顾客或市场为服务导向。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社会职责是根据顾客的需求向顾客提供服务。在新公共管理中,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的官僚机构,而是负有责任的“企业家”,公民则是“顾客”或“客户”。企业家式的政府应该是能够提供较高服务效率的政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服务应该以顾客要求或市场为导向。只有顾客驱动的政府,才能提供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促进政府的服务质量的提高。

2、公共服务职能的市场化。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来提高政府服务的效能,是现代政府服务模式转换的一个流行趋势,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内外经验表明,公共服务在生产和提供上是可分的;在付费和使用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不意味着它们只能由政府直接提供,通过重新设计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分工,适用“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可以较为公正高效地来加以提供。因此,应当扩大市场竞争的领域。主要包括:在公共工程建设领域,凡是属于经营性或竞争性的项目,应当通过公共招标、内部竞争、合同 8 外包等市场方式营造市场竞争机制;除了义务教育、基础科研、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必须由政府提供的最基本公共服务外,在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也应当营造竞争环境,利用竞争机制产生的压力促使服务提供主体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3、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主要是指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大量地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政府利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和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共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一些私营部门、独立机构、社会自治、半自治组织等政府组织都将成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展开竞争。政府通过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利用和管理,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8] 实现上述创新目标必须进行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以及方法创新

(一)创新三个理念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创新并坚持三个理念。

一是坚持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理念。人民群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激发全社会的活力,首先要善于引导和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力,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要把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作为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是坚持“非禁即入”的理念。[9]从“允许性”理念转变到“禁止 9 性”理念,是政府转型的重要突破口。计划经济体制下,凡事要经过允许、审批才能干,这种理念抑制了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凡事只要法律不禁止的企业和私人都是可以干的,这种“非禁即入”的理念扩大了创新空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只要法律不禁止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可以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准入的范围,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和金融服务领域”。“非禁即入”的理念,不仅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可以激发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使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首先,确立政府只能做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情的理念,也就是说法律(法规)不规定的事情政府是不能做的.政府的行为不能有随意性,依法行政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应特别重视界定行政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和约束条件,防止个别部门以“法”扩权或越权谋取集团利益。其次,明确政府的公共职能,解决转型中的政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大力减少直接干预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强化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平台,建立健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完善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政府的公共权力的行使要透明,形成政务公 10 开的制度性框架,发挥审计、监察部门、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创新六项制度

政府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据,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的权限、法定的程序、法定的范围、法定的期限正确履行职能。政府机关必须从本机关的基本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行政程序制、限时办结制和交通考评制度,以制度来规范、约束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为,以实现政府提供服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效能化。[10] 一要创新地方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政务公开”不仅与政府的效率效能密切相连,更是保障政府提升和优化回应性的首要途径。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信息公开化是政府开启和推动其他各项改革的根本和保障。虽然近年来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方面取得很大进展,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

1、公开哪些信息、以什么形式、何时公开还都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

2、获取信息还不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政府的一项迫切任务是抓紧制定《XX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其基本原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一切人都具有同等的得到政府文件的权利;政府拒绝提供文件负举证责任。其基本内容应涵盖政府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的范围、公开的途径和时间;政府不得公开的信息范围;政府依公民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和时限;公民获得信息权受到侵犯时的救济途径等。

二要创新制度化的政策执行监督制度。政策的有效执行是政府管 11 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使设计出再完美的制度框架和改革日程表,都无异于纸上谈兵。解决的办法除了政务公开以外,就是建立制度化的政策执行监督制度,包括:由出台政策措施的部门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和方便公众监督、对媒体持更为开放和合作的态度,这要求重视政府公共关系;针对“政府不作为”现象,建立行政首问责机制,在各个政府部门内部,尤其是监管部门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

三要创新制度化的政策评估制度。政府的每项决策都是运用公众委托的权力,通过实施具体项目的形式,配置公共资源的过程。对于政府实施的项目,其最终结果和绩效如何,必须加以严格的评估。这种评估可以由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或者人大组织进行,吸纳政策制定部门、执行部门、专家、行政相对人代表参加。也可以通过委托专门的政策评估机构来做客观评价。鉴于公共项目量大涉及面广,而且政党的政策评估机制还未建立起来,在当前阶段上,可以每年选择公众关心的政策和项目进行有重点的绩效评估。并且要把评估的结果及时公布。政府还可以每隔一定的周期即对某些重要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不能通过则自然终止或作必要的调整。

四要创新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改革意味着分权、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说到底就是政府权力的下放。如果没有权力下放,就无法完成由“权力中心主义”向“服务中心主义”的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使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12 上来,从而真正地减少审批环节和不必要的程序,建立“无缝隙政府”,打破部门之间的分割,实行政府“单一窗口”服务,走进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便可得到全程服务。

五要创新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财政体制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公共财政要求在保证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多的资源投入到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上来,把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真正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为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政府应加快从那些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特别是延伸过多竞争性生产建设领域中抽身,压缩越位的公共产品和非公共产品的支出,坚决取缔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现阶段尤其需要加大对教育、公共医疗卫生体系、文化设施等的投入,建立各项社会事业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确保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与GDP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拉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短腿”。

六要创新政府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制度。现有的GDP体系只考核单纯的经济增长,混淆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内涵,忽略了很多指标,如社会、人文、基础教育、公共设施、能耗、环境生态等。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各级政府行为的功利化和短期化,引导了地方政府把较多的资源和注意力投向生产性领域尤其是一些“短平快”的项目上。建构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改革现有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推行绿色GDP考核,在指标的设计和权重上,不仅要看地方经济的发展 13 速度,更要看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看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情况,要把生态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和领导的述职报告中。

(三)进行方法创新

一要创新“公共型”的政策制定程序。提高政府的回应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牵涉的方方面面较多,也面临很多的制度性约束,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等,在这些制度约束下,目前可以考虑主要从完善政策制定程序的角度来提高政府的回应性。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起点,即确定议程,考虑如何通过制度约束,引导政策制定者在确定政策议程时考虑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出来的公众意愿和要求。目前可以做局部的尝试,例如要求政府在向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对其工作重点的确定、政府议程与人大建议的相关性、与信访部门、媒体、市长信箱等渠道所反映问题的相关性做出解释和说明。二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听证会制度,以听取利害相关者的意见和要求,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必须就重大决策的标准、决定重大决策的主体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还必须对公众表达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的法律地位做出说明。三是设计合理可行的决策规则,以保障决策的结果能充分考虑公众的意愿。

二要创新各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流程。要求各个政府部门对自己的工作流程从时效、方便、成本、公正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尤其是那些与公众直接接触的部门。争取以最少的部门、 14 最少的人员、最少的步骤面向公民设计工作流程,并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公开。

三要创新传统行政方式 建设在线电子政府。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搭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技术平台,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服务,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性和公开性。要抓紧启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完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抓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契机,改革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管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丰富政府管理的政策资源,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建设,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决策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依法规范政府管理,使行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1] 【参考文献】

[1] 温晋峰、魏妹《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与对策》fw.Gov.cn/zjjy 2005.12.23

[2]郁建兴《 从发展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 南方日报 2005.12.8 [3]卿彰谦 对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和讯博客

2006.10.27 [4]新恒、魏芙蓉《如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中国经济日报 15 2005.4.30 [5]同[1] [6]余晖《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百度快照 2006.3.24 [7]同[3] [8]田家华、王忠《论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的构建》中国改革论坛2005.10.27 [9]高尚全《关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思考》人民日报2005.10.7] [10]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2003.9.16 [11]同上

[12]李文良主编.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13]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7).

[14]沈荣华.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的思路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4,(1).

[15]钟明.论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平台的构成要素[J].天津社会科学,2003,

读后研究下列问题

1、从这篇论文看其基本格式包括那些项目?

2、请概括论文到底要写什么问题?

16

3、这篇论文层次的外部标志是什么?

4、论文结构有那些?本文第三部分采用的是什么结构方式?

5、论文第二部分最后几句有什么作用?

6、论文的研究方法有那些?本文的第三个重要性采用的是什么研究方法?

7、从论文的要素来分析本文是立论文还是驳论文?

8、本文中心论点是什么?为什么要提出这个观点?

9、试分析创新三个理念的层次结构。

• 第二部分

欣赏分析这篇论文

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创新

(论文标题,居中,用大号字,此标题没有副标题,有的有副标题,标题中心语是“建设与创新” ,定语“公共服务型政府”。论述的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创新。)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委党校 王明友(署名)

内容摘要

本文从论述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的重要性入手,列举现行政府存在的问题,阐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创新目标,提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进行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 • (摘要,说明写作方法,概括全文主旨和基本内容) • 关键词

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重要性;问题;创新

17 • (关键词是论文论述的主要问题的中心词,关键词一般为7个。格式每个词用分号隔开 )

•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新一轮政府改革模式——公共服务型政府基本形成,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经济职能更加完善和健全,我国经济有了重大发展,这是我国政府从发展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发展进程上质的飞跃。(交代时代背景)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按照公众的意愿和偏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回应公民和社会的需要,为政府职能定位,依法、有效、透明、负责和公正的政府,其根本的目标是公众满意。[1](给公共服务型政府下定义)因此,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效率、公正、责任、规范、透明、合法等无疑都是现代政府的特征,也是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谋求合法性的政府必须倡扬的价值和目标。(写其特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搞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创新,把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纳入议事日程。(提出中心论点 )(论文开头一般开明见山交代是什么给问题定义,直接提出论点)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的重要性

当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再充当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发挥主导性作用,而能够承担这一责任的政府必须是实现了角色转型的政府。必须实现从发展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2]成为以公民为中心的政府、职能有限的政府、法治的政府、责任政府、民主参与的政府。(政府 18 定位)实现这个目标意义重大。(过渡语)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之上,不可避免的要受其制约,也因而避免不了会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当前社会的政策“死角”。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政府把工作重心转到提供优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政府改革归位于“服务型政府”的体制变革,不仅依靠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靠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还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对公共资源和领导精力的切实投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从建设和谐社会角度谈重要性)

(二)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环节

我国改革已进入整体推进阶段,整个经济体系变得多元化,更加复杂。(从下面三个方面说明多元和发杂)一个方面的改革会受到其他社会各个方面的观念、制度、政策的影响和钳制。譬如,金融体制、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改革都与政府管理和服务息息相关,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却相对滞后,这一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观念、制度、政策的影响和钳制说明我国改革已进入整体推进阶段,整个经济体系变得多元化,更加复杂。)一方面, 19 市场经济已经在要素资源的配置中发挥主体作用,要求政府尽快从微观经济领域“低位退出”;(实际要求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不能发挥作用的公共服务领域,又要求政府“高位进入”,弥补市场缺陷。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的发展,既是推进政府改革的逻辑起点,又是实施政府改革的内在动因。(从市场体系角度谈重要性、分三个小层次论述)

(三)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

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新形势,为各地全面扩大开放、狠抓招商引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是,资本往哪里流动、要素往哪里聚集,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政府直接参与招商引资的力度,而是区域发展环境的优劣和交易成本的高低,也就是地方政府能不能制定和实施积极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域之间的竞争,表面上是获取经济资源的竞争,实际上是市场有效性的竞争、公共环境水准的竞争,说到底是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竞争。构建服务型政府正是抢抓战略机遇、提升地区经济综合实力的有效途径。[3](从区域经济角度谈重要性)(此部分三个此次构成并列关系)

二、现行政府存在的问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提供了借鉴 •

为什么要把政府建设成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是因为现行政府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在我国政府职能中一直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指明现行政府存在的问题)越位是指政府在社 20 会经济事务中不仅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缺位是指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没有很好的发挥,把有权有利的部分抓得很紧,而服务职能却注意得不够;错位是指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而不应去管企业的下岗分流问题,下岗分流是企业自身的问题,解决的主体不应是政府。(诠释“三位” )解决这“三位”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归位,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就还给市场,企业能做的事情就让企业自己完成,企业与政府各就其位。[4] 中国加入WTO后,WTO规则要求政府加快改革,转变职能。我国加入WTO已经几年了,WTO中涉及到的政府承诺,我国政府都必须履行,政府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行使其管理职能。严格的WTO规则,迫使我国政府要加快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自然危机反映出我国政府体制中存在的某些具体偏差,进一步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加强服务型功能建设。当前政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职能偏位。从政府实际发挥的职能来看,政府的工作重点仍然在直接管理、控制经济发展,这主要是通过其财政支出结构表现出来,科学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支出增长率都明显低于财政支出的总增长率,这说明各项公共服务支出所占的比重即相对重要性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在下降。(说明偏位造成的影响)

二是公众利益表达分散。在公民的利益表达方面,一般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基本做到政府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件件有回音、有结果。虽然一些政府在网上设置了公开的、直接面向市民的信箱,接受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地方媒体竞争激烈,为公众进行 21 利益表达提供了机会;政府也在某些重大决策中建立了听证制度;一些政府部门也设立了公民投诉中心等。但是不同的利益表达途径表达出来的公民意愿存在很大的差异,最典型的表现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与市民通过信箱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卷调查所反映的公众主要关注的问题之间存在相当的距离。(说明现行政府不能集中表达公众利益)

三是公众利益表达回应缺乏。尽管各种利益表达的渠道还是比较畅通的,但是政府对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出来的意愿和要求的回应不够。一般说来,如果反应的问题属于个案性质,政府都能够做出比较好地回应,但是如果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和政策建议,却没有能够被充分地纳入到政策议程中,出现了所谓“被遮蔽的议程”——即某些问题是公众普遍关心的,但是却无法进入政策议程。例如拆迁问题、房价过高问题。这说明政府的政策制定程序存在问题,没有为整合公众的意愿提供必要的机制。往往是来自上层的压力和来自组织性、机构性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能够比较顺利地进入议程。

四是政务透明度不够。近几年来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尝试,也取得了很大进展,特别是电子政府和政务的建设使政府透明度大大提高。但是,公开哪些信息、以什么形式、何时公开还都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获取信息还不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一般说来,按照现代行政公开的基本原则,信息公开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是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二是依公民的请求公开。前者指无论是否有公民提出请求, 22 行政机关都有义务通过一定的形式公开,并为公民查阅提供方便;后者指如果没有公民的请求可以不公开,但是一旦有请求则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予以公开。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限于第一种,而且没有就公开信息的范围、方式、时限作出规定。

五是偏重决策轻视执行和评估。当前各级政府执行政策的惯例是以发布文件和召开会议代替政策执行。一项政策一旦以法规或政策文件的形式发布,并召开了相关的会议传达,即代表着政策执行已经开始和完成,既缺乏日常化的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也缺乏对政策本身和执行情况的日常化的评估机制,从而造成政令不通和无法根据政策执行的情况及时对政策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情况。

六是政府财政预算粗化。政府编制的财政预算案细化不够,不能作为人大和公众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个有效工具。目前,政府提交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和决算仍然非常粗略,从中很难看出政府的实际活动,更难对各种支出的合理性做出判断。[5] •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政府存在的这些问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并进行制度创新。 • (此部分从六个不同角度列举现行政府存在的问题,为下部分政府创新提供改进依据)

三、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

我们建设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一个透明的、公正的、公平的、廉洁的和高效的政府。它的定位必须是一个无私的政府。虽然政府雇员可以 23 有私心和私产,但政府却不能有私心和私产。政府雇员竞争上岗,按劳取酬,但决不能狐假虎威,借垄断性的公共权力与民争利、搜刮民财和化公为私。它还必须是一个最小化的政府。[6]政府与私营企业之不同,在于政府无须承担政府官员管理失败的风险。即便政府可以更换,但承担政府失职所造成的损失者,仍然使广大纳税人。故政府规模越大,占有资源越多,意味着纳税人的风险越大,损失越巨。最小化的政府,其责任在于抵外悔、明产权、制暴力、裁纠纷,在于拾民间之遗补民间之缺,适应性强。公共服务型政府还必须是一个民主制宪的政府。它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通过宪法规则的执行而具体实现。宪政其实是被统治者通过民主参与所形成的规则,对政府行为的控制。在宪政体制下,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以及经济社会生活自由等权利皆天赋人权,均不受政府的限制。而要使这些权利不受政府侵犯,还要坚持主权在民、三权分立、依法行政以及政治自由的宪法原则。惟有这样,才能在维护公民基本自由权利的同时,保证政府的透明、公正、公平、高效和廉洁,才能看到一个现代化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出现。[7] (论述到底要建立什么样的政府,即模式)

1、以顾客或市场为服务导向。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社会职责是根据顾客的需求向顾客提供服务。在新公共管理中,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的官僚机构,而是负有责任的“企业家”,公民则是“顾客”或“客户”。企业家式的政府应该是能够提供较高服务效率的政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服务应该以顾客要求或市场为导向。 24 只有顾客驱动的政府,才能提供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促进政府的服务质量的提高。

2、公共服务职能的市场化。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来提高政府服务的效能,是现代政府服务模式转换的一个流行趋势,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内外经验表明,公共服务在生产和提供上是可分的;在付费和使用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不意味着它们只能由政府直接提供,通过重新设计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分工,适用“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可以较为公正高效地来加以提供。因此,应当扩大市场竞争的领域。主要包括:在公共工程建设领域,凡是属于经营性或竞争性的项目,应当通过公共招标、内部竞争、合同外包等市场方式营造市场竞争机制;除了义务教育、基础科研、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必须由政府提供的最基本公共服务外,在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也应当营造竞争环境,利用竞争机制产生的压力促使服务提供主体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3、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主要是指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大量地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政府利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和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共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一些私营部门、独立机构、社会自治、半自治组织等政府组织都将成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展开竞争。政府通过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利用和管理, 25 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8](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说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特点及目标)

实现上述创新目标必须进行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以及方法创新 •

(一)创新三个理念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创新并坚持三个理念。

一是坚持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理念。人民群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激发全社会的活力,首先要善于引导和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力,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要把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作为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 二是坚持“非禁即入”的理念。[9]从“允许性”理念转变到“禁止性”理念,是政府转型的重要突破口。计划经济体制下,凡事要经过允许、审批才能干,这种理念抑制了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凡事只要法律不禁止的企业和私人都是可以干的,这种“非禁即入”的理念扩大了创新空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只要法律不禁止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可以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准入的范围,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和金融服务领域”。“非禁即入”的理念,不仅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 26 可以激发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使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

•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首先,确立政府只能做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情的理念,也就是说法律(法规)不规定的事情政府是不能做的.政府的行为不能有随意性,依法行政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应特别重视界定行政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和约束条件,防止个别部门以“法”扩权或越权谋取集团利益。其次,明确政府的公共职能,解决转型中的政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大力减少直接干预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强化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平台,建立健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完善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政府的公共权力的行使要透明,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性框架,发挥审计、监察部门、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

(二)创新六项制度

政府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据,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的权限、法定的程序、法定的范围、法定的期限正确履行职能。政府机关必须从本机关的基本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行政程序制、限时办结制和交通考评制度,以制度来规范、约束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为,以实现政府提供服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效能化。[10] • 一要创新地方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政务公开”不仅与政府的效率效能密切相连,更是保障政府提升和优化回应性的首要途径。从某种 27 意义上可以说信息公开化是政府开启和推动其他各项改革的根本和保障。虽然近年来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方面取得很大进展,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

1、公开哪些信息、以什么形式、何时公开还都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

2、获取信息还不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政府的一项迫切任务是抓紧制定《XX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其基本原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一切人都具有同等的得到政府文件的权利;政府拒绝提供文件负举证责任。其基本内容应涵盖政府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的范围、公开的途径和时间;政府不得公开的信息范围;政府依公民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和时限;公民获得信息权受到侵犯时的救济途径等。

二要创新制度化的政策执行监督制度。政策的有效执行是政府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使设计出再完美的制度框架和改革日程表,都无异于纸上谈兵。解决的办法除了政务公开以外,就是建立制度化的政策执行监督制度,包括:由出台政策措施的部门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和方便公众监督、对媒体持更为开放和合作的态度,这要求重视政府公共关系;针对“政府不作为”现象,建立行政首问责机制,在各个政府部门内部,尤其是监管部门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

三要创新制度化的政策评估制度。政府的每项决策都是运用公众委托的权力,通过实施具体项目的形式,配置公共资源的过程。对于政府实施的项目,其最终结果和绩效如何,必须加以严格的评估。这 28 种评估可以由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或者人大组织进行,吸纳政策制定部门、执行部门、专家、行政相对人代表参加。也可以通过委托专门的政策评估机构来做客观评价。鉴于公共项目量大涉及面广,而且政党的政策评估机制还未建立起来,在当前阶段上,可以每年选择公众关心的政策和项目进行有重点的绩效评估。并且要把评估的结果及时公布。政府还可以每隔一定的周期即对某些重要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不能通过则自然终止或作必要的调整。 •

四要创新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改革意味着分权、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说到底就是政府权力的下放。如果没有权力下放,就无法完成由“权力中心主义”向“服务中心主义”的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使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从而真正地减少审批环节和不必要的程序,建立“无缝隙政府”,打破部门之间的分割,实行政府“单一窗口”服务,走进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便可得到全程服务。

五要创新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财政体制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公共财政要求在保证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多的资源投入到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上来,把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真正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为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政府应加快从那些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特别是延伸过多竞争性生产建设领域中抽身,压缩越位的公共产品和非公共产品的支出,坚决取缔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29 “面子工程”。现阶段尤其需要加大对教育、公共医疗卫生体系、文化设施等的投入,建立各项社会事业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确保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与GDP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拉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短腿”。

六要创新政府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制度。现有的GDP体系只考核单纯的经济增长,混淆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内涵,忽略了很多指标,如社会、人文、基础教育、公共设施、能耗、环境生态等。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各级政府行为的功利化和短期化,引导了地方政府把较多的资源和注意力投向生产性领域尤其是一些“短平快”的项目上。建构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改革现有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推行绿色GDP考核,在指标的设计和权重上,不仅要看地方经济的发展速度,更要看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看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情况,要把生态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和领导的述职报告中。 •

(三)进行方法创新

一要创新“公共型”的政策制定程序。提高政府的回应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牵涉的方方面面较多,也面临很多的制度性约束,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等,在这些制度约束下,目前可以考虑主要从完善政策制定程序的角度来提高政府的回应性。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起点,即确定议程,考虑如何通过制度约束,引导政策制定者在确定政策议程时考虑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出来的公众意愿和要 30 求。目前可以做局部的尝试,例如要求政府在向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对其工作重点的确定、政府议程与人大建议的相关性、与信访部门、媒体、市长信箱等渠道所反映问题的相关性做出解释和说明。二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听证会制度,以听取利害相关者的意见和要求,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必须就重大决策的标准、决定重大决策的主体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还必须对公众表达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的法律地位做出说明。三是设计合理可行的决策规则,以保障决策的结果能充分考虑公众的意愿。

二要创新各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流程。要求各个政府部门对自己的工作流程从时效、方便、成本、公正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尤其是那些与公众直接接触的部门。争取以最少的部门、最少的人员、最少的步骤面向公民设计工作流程,并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公开。 •

• 三要创新传统行政方式 建设在线电子政府。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搭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技术平台,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服务,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性和公开性。要抓紧启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完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抓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契机,改革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管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丰富政府管理的政策资源,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大力推进决策 31 科学化和民主化建设,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决策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依法规范政府管理,使行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1]

【参考文献】

[1] 温晋峰、魏妹《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与对策》fw.Gov.cn/zjjy 2005.12.23

[2]郁建兴《 从发展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 南方日报 2005.12.8 [3]卿彰谦 对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和讯博客

2006.10.27 [4]新恒、魏芙蓉《如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中国经济日报2005.4.30 [5]同[1] [6]余晖《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百度快照 2006.3.24 [7]同[3] [8]田家华、王忠《论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的构建》中国改革论坛2005.10.27 32 [9]高尚全《关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思考》人民日报2005.10.7] [10]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2003.9.16 [11]同上

[12]李文良主编.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13]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7).

[14]沈荣华.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的思路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4,(1).

[15]钟明.论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平台的构成要素[J].天津社会科学,2003,

第三部分 问题解答 研究下列问题

1、从这篇论文看其基本格式包括那些项目?

2、请概括论文到底要写什么问题?

3、这篇论文层次的外部标志是什么?

4、论文结构有那些?本文第三部分采用的是什么结构方式?

5、论文第二部分最后几句有什么作用?

6、论文的研究方法有那些?本文的第三个重要性采用的是什么研究方法?

33

7、从论文的要素来分析本文是立论文还是驳论文?

8、本文中心论点是什么?为什么要提出这个观点?

9、试分析创新三个理念的层次结构。

论文的含义

论文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探讨问题并描述其成果的学术性和理论性文章。 论文的写作要求

言之有益;言人未言;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序;言之有文。 论文的作用

论文的作用在于它是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力量和手段,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摇篮。即,科学研究的工具,探讨新知的武器;发表见解的论坛,传播信息的载体;指导行动的指南,制定决策的依据;解放思想的旗帜,深化认识的阶梯;提高素质的手段,人类进步的档案;显示水平的场所,文人用武的领地。

答案:

1、这篇论文的基本格式包括:标题、署名、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2、一般来说论文要写清三个问题,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问题

34

3、这篇论文层次的外部标志是序号和小标题,采取总分式结构。

4、论文的结构的基本内容包括:整体与部分、层次与段落、过渡与照应、开头与结尾。

5、论文第二部分最后几句有承上启下,过渡的作用。

6、论文研究的方法包括: (1)归纳法和演绎法

(2)分析法和综合法(因果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对比分析法)

(3)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 (4)比较法和类比法 (5)系统方法和非线性方法

7、本文为立论文。

8、本文的中心论点是: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搞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创新。提出这个观点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环节、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创新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9、三个理念的写作从整体与部分来看是总分式,三个理念构成并列式,各个理念结构都是总分式。第三个理念的层次为总分式,内部为并列式。

35

36

第三篇: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2

第三课 国家机关 以民为本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框 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了解新时代新形势下政府运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依法行政的含义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认识政府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2、能力与方法:通过收集资料和案例分析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权力与责任。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关注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法制观念;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念;体会我国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的重要意义。

二、课前准备:

1、让学生通过网站了解我国政府的一些具体职能;

2、教师通过报刊杂志准备案例和相关链接,并制作课件。

三、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报道一(新华网消息):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哈尔滨察看松花江水体污染情况,并到居民小区慰问群众。一位市民说,“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社会秩序也很好。谢谢党和政府,把群众放在心里。”温家宝说,“你这话要倒过来说,应该是党和政府谢谢你们,谢谢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道二:(人民日报)温家宝总理最感动和痛心的事:

他说:“我最感动的是人民对政府的支持。这种支持来自鼓励,也来自批评。而且总是那么热情、一贯。我最觉得痛心的问题是我这三年的工作,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解决得更好。”

教师:看了上述两则报道,你有什么体会? 学生:谈各自的体会

教师:这绝非一句简单的客套话,它值得我们深思,它反映了我们政府执政理念的变化,反映了一个真正的现代政府的正确定位: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法治政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对我国政府的提出了新要求:

要求政府及公职人员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要求政府要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为公民求助和投诉提供多种途径。要求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要求政府要坚持作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政府权威。

(一)建设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法治政府(板书)

1、依法行政的含义(板书):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行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 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

2、为什么要建设法治政府(板书)

2004年6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切为了人民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3、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板书)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使政府工作人员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全心全意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官僚主义和杜绝腐败现象,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链接1:法制政府建设进程

当我们与别人的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仲裁;

当我们对政府机关的某个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链接2:六项禁令(书本)

(二)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责任政府(板书) 案例:

某派出所地派出所民警在追捕逃犯的过程中,追到某农民的菜地与逃犯展开了斗争,将农民的蔬菜毁坏许多。

教师:派出所民警要不要赔偿农民损失,为什么? 学生:略

教师:事后,该派出所民警按市场价格对毁坏的蔬菜给予了全部的赔偿。说明政府行使权力必须和完善责任想统一。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而政府要坚持对人民负责,坚持权力挂钩。

1.政府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板书) (1)有权必有责.行使权力时要承担责任; (2)用权受监督,行使权力时,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 (3)侵权要赔偿,如果经过法定程序证明政府权力的行使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那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赔偿 (4)违法须追究

2、政府运作的规范和高效(板书) 教师:怎样保障政府运作的规范和高效 学生:略

教师: 要在严格按照科学程序办事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有序的执行机制、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

(三)建设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服务政府(板书)

我国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政府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要更加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时事链接:

关注民生,是今年两会最大的热点。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环境污染,都成为媒体关注、百姓关心、总理揪心的焦点。记者们问了又问,代表委员议了又议,总书记、总理谈了又谈。这些问题之所以成为举国关切的话题,是因为,如果这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能很好地得到解决,将极大地降低每一位中国百姓的生活质量,降低人们的幸福感,降低人们坚定改革的信念。

从总理最痛心的事中,人们看到了中央领导对民生的关切。让所有人共享改革的成果,让人民从改革中得到现实利益,是指导改革的重要思想。当前,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买房难、买房贵等最直接的现实问题,显得更加紧迫。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特别强调:“高度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抓紧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切实做好就业、社保、医疗、安全工作。” 就业、社保、医疗、安全、教育„„解决这些牵一发动全身的难题,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需要更多的创新精神。

一个明显的变化是,两会的热点议题与往年有很大变化,“国企改革”、“民营经济”、“贸易摩擦”等议题,渐渐让位于“农民”、“教育”、“卫生”等话题。

令人欣慰的是,这些“民声”在总理的报告中都有了回音:中央财政安排2975亿元支持三农,新增2182亿义务教育经费,安排30亿用于煤矿综合治理,投入200亿改造农村公共卫生„„作为开局之年的这第一份“菜单”,公众似乎更加有理由期待“十一五”能够给中国带来一场“民生盛宴”。

教师: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作为服务政府,该怎样做好为人民服务? 学生:略

教师:在思想上重视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关心群众。

建设服务政府,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公共决策的社情、民意调查制度,要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提高办事的效率 回顾:

“门难进,脸难看,盖个图章把气叹;话难听,事难办,批个项目腿跑短”

说到行政审批,人们最头疼的就是“翻不完的门坎,盖不完的章”,开办一个批发市场要112个章;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要80多个章;办一个养鸡场竟要270多个章„„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政府审批事项过多,范围过广;审批行为失范,一些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容易滋生腐败现象,损害政府应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此外,府为公民求助或投诉提供了多种途径,如(1)开设热线电话

(2)设立信访部门(3)发展电子政务(4)依法建立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等等。 辅助材料:

四、学习训练与评价 课后讨论活动:

在你看来,“民心工程”和“形象工程”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如想更多地了解我国政府,可点击http:///(中国政府网)

对课堂上学生的积极思维,参与师生互动给予及时表扬,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对学生课前收集资料以及课堂交流发言进行客观评价,评定等第,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记录。

五、教学设计说明

主要通过一些案例的讨论交流,了解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政府当是人民的政府,是法治的、负责任的、有高度服务意识的政府,这既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是我们人民政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110

报警电话 12358 价格投诉电话

第四篇: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的理论思考

杨小军 宋心然 范晓东

2014年04月18日15:55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以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契机,为落实《纲要》中所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各地开始探索通过制定和实施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措施和途径来具体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因此,厘清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中的理论问题,有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产生背景及建设实践 (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产生的历史背景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落实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产物,而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是与民主法治的发展历程相伴随的,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起步阶段:从依政策办事到依法律办事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行政管理基本上以人治为主,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政策办事,依领导人的指示、命令办事。经过“文革”的十年浩劫,法律虚无主义的危害已被深刻认识,中国社会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民主法制。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在全会公报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重新确立了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最高地位,至此,我国的法制建设才开始真正进入了新纪元。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并在宪法层面规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1984年,党中央提出了“从依政策办事,逐步转变为既要依政策办事,又要依法律办事”的方针。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又从宏观上提出了改革开放背景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强调“法制建设必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据此,从1978年—1988年十年间,以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和许多单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标志,行政管理由原来的单纯依靠政策逐步向更多依靠法律办事过渡。

2.确立阶段: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

以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为起点,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到了以约束行政权力、规范政府行为为重点的阶段。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依法行政的原则。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1999年3月,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被写入宪法。如此,在1989年—1999年的10年期间,以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被逐步确立起来。

3.全面推进阶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1999年宪法总纲为开端,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了专门部署,这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开始进入了全面规划和整体实施的新阶段。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等作了全面部署,此成为了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一部重要的纲要性文件。接着,国务院又于2008年5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于2010年10月提出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些都延续和深化了《纲要》的内容。近来,党的十八大又进一步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要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据此,自1999年以来,主要以国务院先后提出和发布的决定、纲要和意见为标志,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工程,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主要环节得以全面推进。 也就是在我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大的背景下,基于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原则和要求等予以细化和量化的考量,全国的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尝试制定和实施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二)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目前在我国的建设实践

目前,我国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主要在地方政府层面展开,并正在经历由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向全国更大范围推行的发展趋势。

首先尝试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是深圳市。2008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决定》,将法治政府的建设具体细化为12个大项、44个小项、225个细项的重要指标。此后,在市级政府层面,温州市、渭南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苏州市、惠州市、沈阳市等也先后出台了各自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在省级政府层面,湖北省、四川省、广东省先后出台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如2010年6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8个大项、35个中项、160个小项,并大多以完成式的语态,说明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要求达到的结果和状态。此外,县级政府层面,河北省永年县、江西省玉山县、贵州省普安县、江西省修水县、浙江省鹿城区、青岛市市南区、苏州市吴中区等也都对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立进行了实践探索。

可见,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已加入到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行列,这是因为国务院《纲要》等文件虽然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等内容,并对工作推进提出了全面部署,但总体上来说,这些规定基本还是原则性的、框架性的,对于如何落实以及法治政府的具体标准都缺乏统一认识。而制定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意义,就在于将《纲要》等文件中规定的法治政府的大致轮廓予以细化和量化,由此法治政府的轮廓就从粗线条变为了细线条、抽象变成了直观,更加清晰,可以看得见、摸得着,这就使得践行法治政府有了更为具体明确的内容和实施路径。也正是因为反映了目前法治政府建设更为深入、规范、精致的客观需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得以在这种背景下应势而起,并作为政府法治建设进程和发展方向的一个侧影,被各个地方政府所采纳,成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具体“抓手”。

二、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对于法治政府基本要求的体现和反映

法治政府有基本要求,这是法治政府内涵的体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应当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进行内容设定。

(一) 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法治政府从字面上讲就是“法律统治下的政府”,即政府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现代的法治政府作为一种理论主张和政府模式,其思想源于西方的“法治”理论。但对于什么是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并没有完全统一的答案。总的来说,西方“法治”理论视野下理解法治政府的关键和要害在于政府行为均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的运行应体现法治的原则和精神。而从实质法治观的角度来看,法治政府中对于行政权力加以约束的法律还必须是符合正义的良法,这是因为实质法治观看来,法律也可以成为权力的工具,权力的装饰,所以“善法”、“良法”或曰“公正的法律体系”被视为实现法治的前提。[1]

我国自2004年《纲要》正式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于法治政府内涵的理解主要体现在《纲要》中对于依法行政所提出的六项基本要求上。具体如下:

1. 合法行政,强调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这就意味着在法治政府的范畴内,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全能政府”应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政府”。

2. 合理行政,强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平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时也要合乎比例原则。这就意味着法治政府应当为一个能够保障公众权利、为社会提供公众服务的“服务政府”。

3. 程序正当,强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透明,严守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这就意味着法治政府应当是一个“阳光政府”。

4. 高效便民,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时限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是意味着法治政府应达到“效能政府”的基本要求。

5. 诚实守信,要求行政机关信息公布应当全面、准确、及时,不得随意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确需撤销或变更时,要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要给相对人损失补偿。这就意味着法治政府打造的是一个“诚信政府”的形象。

6. 权责统一,强调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这就意味着法治政府的范畴内,政府应当是一个“责任政府”。

可见,“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就是《纲要》中对于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解,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下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但若从行政权力依照法治原则进行运行这一法治政府的精髓来分析,“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内涵都是直接指向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方式的,理应属于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而强调行政应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内涵,则更侧重于强调政府行政的宗旨和导向,这其实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所提出的更高目标和要求。笔者认为,就目前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说,法治政府的内涵应首先是符合底线标准和体现最低要求的,这是因为,就公权力的运行规律来说,依照法律进行运行这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底线,只有坚持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坚守了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这也就意味着,要达到“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更高目标,基础和前提首先是法治政府。因此,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应首先是达到法治政府基本要求中的最低标准,即合法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

(二)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应以分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内容设定的基本依据

目前各地基本上是以《纲要》中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进行指标体系的内容设定的。为落实关于法治政府的六项基本要求,《纲要》中从七个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任务和措施,即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包含5项内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包含3项内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包含5项内容;理顺行政执法体系,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包含5项内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包含3项内容;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包含8项内容;不断提高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包含4项内容。这七个方面33项内容构成了《纲要》中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轮廓,各地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即主要依此轮廓设定出了具体的指标体系内容。以深圳市为例,其指标体系共设置了12个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12个大项是: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机构、职责和编制法治化;行政决策法治化;公共财政管理与政府投资法治化;行政审批法治化;行政处罚法治化;行政服务法治化;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行政救济法治化,行政监督法治化,行政责任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再如湖北省,其设置了8个大项、35个中项、160个小项的指标体系。8个大项为:政府职能界定与机构职责配置;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社会矛盾的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可见,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虽然基本反映了《纲要》中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但内容并不完全对应,各地往往结合自身的实践,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方面有所侧重,有所取舍,并在具体内容上有所突破。

那么,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否可以被看作为法治政府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达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要求是否即意味着实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笔者认为,若单纯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从手段和工具的意义上,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是可以超出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此时指标体系本身并不等同于法治政府,二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但是若要以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评判标准,则就应当围绕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进行内容设定,或者将体现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的内容确定为指标体系中的基本部分,此时,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内容才可以被看作为法治政府的具体规定,这种对应关系就涉及到了法治政府基本要求能否被量化为指标体系具体内容的问题。

三、法治政府是否以及能否运用

指标体系予以量化法治政府的内涵是丰富的,基本要求也是抽象概括的,一套具体化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反映法治政府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这是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所要回答的理论问题。

(一) 法治政府可以被量化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法治政府如同法治一样都是抽象概括的,而法治的基本要素在学理上和实践上是能够被细化分解、指标量化的,这构成了法治政府可以被量化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1. 理论依据

学理上关于法治构成要素的分析,为量化法治提供了理论依据。如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就认为:法治秩序的主要指标是科层制行政活动的持续性、客观性,行政活动要权责分明,公私严格区分,禁止买卖官职,公务员的人格要保证独立化、专业化等。[2]又如我国法学家张文显教授认为,根据不同时期法治的原理和各国法治实践,可以把不同法治国家共性化的标志分为形式标志与实质标志:形式标志是指法治国家的外在表现方式以及实现法治国家的技术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专门化的法律职业等等;实质标志则是指依据法治的精神而形成的理性化制度的确立和运作,涉及法律与政治、公共权力与国家责任、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关系。[3]这些理论,说明了法治可以分解为不同的构成要素,而这些构成要素是可以通过具体指标来予以计量的。

2. 实践依据

目前世界上一些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尝试运用社会指标的方法,对部分地区的法治发展状况进行考察和分析,具体开展了法治指数的量化实践,这些实践活动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实践依据。例如世界银行推出的“全球治理指数”,认为对一个国家治理情况的评估主要由六项指标构成:反馈与问责、政治稳定与减少暴力、政府效力、规制质量、法治和腐败控制。其中,对法治评价的标准,主要为政府对隐私、合约的保护力度,以及警察、法庭等部门削减犯罪和暴力的能力。再如由美国律师协会联合国际律师协会、泛美律师协会、泛太平洋律师协会等律师组织发起的世界正义工程,其于2008年7月出台了旨在形成全球统一规范,衡量一个国家遵循法治程度的“法治指数”,其通过将行政、立法与执法过程等原则浓缩为联合国公约的13个核心原则,再对每项原则制定出3—7个具体指标,形成了一套包含60个指标的评价体系。还有我国的香港地区也于2005年出台了“法治指数”,它通过量化罪案率、法律援助、司法复核申请、各级法庭每年听取的案件、当值律师服务处理的案件、以及质化公众对法治几方面的观感数量来计算法治指数。且在及格分为50分,满分为100分的情况下,具体评定出2005年香港的法治指数为75分。这些实践活动均直接说明了抽象概括的法治是可以通过具体指标予以量化的。

(二)法治政府能够运用指标体系予以量化的可行路径

相比于法治被分解为不同的构成要素和具体指标,法治政府又如何被分解量化呢?笔者认为,从建设法治政府基本要求的横切面上,可以通过设定制度性指标、行为性指标、系统性指标和效果性指标四个方面将法治政府予以量化。

1. 制度性指标。依法行政的前提首先是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合法合理的依据,这是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和前提性的要素。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制度性规范,则完全可以在规模、质量、规范等方面量化为具体的制度性指标。首先从数量规模上,尽管制度的绝对数量并不必然导致法治政府的形成,但是法治政府下,制度的数量或者规模必须能够达到足以覆盖大部分的政府行政领域的程度。此时,制度的有无、多少、是否已经有效公布等均可以通过指标进行量化。其次,在质量要求上,制度建设是否遵守了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是否具备完善的规范要素,如施行时间、有效期等,也可以通过设定具体指标予以判断。再次,在规范性上,制度内容是否统一清晰,也完全可以通过制度是否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清理的工作进行指标性的考评判断。

2. 行为性指标。依法行政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的一系列行政行为,这是法治政府的主要内容之所在。而政府在具体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救济、信息公开、行政服务等方面的行为表现,可以通过设定具体行为性指标予以量化。比如行政决策行为,就可以通过对决策程序是否进行了意见征求、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内容予以具体的指标设定和判断。再比如对于行政复议行为,也可以通过对复议机关是否依法受理、办理、作出等环节进行分析判断,形成具体指标内容。

3. 系统性指标。依法行政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为主要内容,但并不局限于此,法治建设中从立法到司法、护法、守法、学法的各个层面的法治环境都是依法行政的土壤。可以说,若没有整体的法治环境,单独的法治政府也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些构成了建设法治政府的体系性要素。而与政府行政行为相关的其它法治要素,则可以通过外在性表现进行指标考量。比如法治观念,就可以采取对行政领导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强化集体学法以及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等途径进行提升,而这些途径的开展情况作为具体实践本身又可以运用指标予以量化。再比如行政机关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和监督关系,也可以通过落实行政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结率,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诉讼的出庭率和执行率等情况予以指标设定,进行量化考核。

4. 效果性指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最终还是要体现为人民群众对于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及其取得成效的认可和满意程度。可以说,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如何,群众感受最真切,评价也更客观,这些构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不可或缺的民意要素。而公众对于法治政府的评价,则可以通过设定反映人们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感觉、愿望、态度、评价等主观状况的评价性指标进行考核。

当然,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能够被设定是一个层面,而这些指标如何在实践中被测量、被验证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这涉及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中数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应该说,制度性指标、行为性指标、系统性指标作为客观存在,“大多可以通过统计报表或现有资料获得”。[4]而效果性指标作为主观评价,则可以通过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获取公众主观感受的相应数据。这里笔者要强调的是,为保持指标体系评价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客观性指标所获取的数据应当选取的是公开数据,而主观性指标所获得的数据则应侧重于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

四、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

应当处理好的系统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也不可能是政府系统自身就可以实现的目标。因此,在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 行政机关内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人民群众由外及内驱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

目前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基本由政府主导推进,政府通过公共权威,采用自上而下、有目标、有计划的法治政府的建设路径,这种模式下,上级政府、行政机关或者行政领导的安排和指令是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的直接动力,上级政府及行政领导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往往决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程度和推进速度。不可否认,在现阶段,行政机关内部自上而下推动的优势和有效性是非常明显的,政府作为一种“初始推动力”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5]但对自上而下的推动来说,行政机关更注重也更擅长使用上级要求下级服从的方式,如命令、指示以及相伴而生的处分、问责等,其强制色彩较为浓厚,手段也较为单一且刚性。这样一旦下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不能认同,出现有形或无形的抵制时,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也就难以长久的维持。同时,单纯依靠政府的推动模式也往往会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失去应有的社会基础而无法推行。按照现代政治哲学理论:“政府公共权力的运行不仅取决于自身的支配性、强制性和惩罚性,在某种意义上还取决于作为相对人社会公众的同意。只有当公众认为政府行政行为具有了法治化特征,政府在公众眼里才是合法的。”[6]社会公众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体验者和最终评判者,其本身从外部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和回应、认可和支持,将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和民意基础。

所以,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行政机关和公众的沟通和协作,应当积极引导政府之外的社会公众参与到指标体系的内容建设、评估考核的过程之中,整合两种推动力量的优势,从不同角度发挥合力。

(二)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系

政府建设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面,又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国家的依法治理、社会层面的法治建设,成为了与法治政府建设息息相关的政治“生态环境”,如果没有相应的政治“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也难以“孤军深入”[7]。关于这一点,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75 周年大会上,强调了新时期的法治中国建设问题,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里提到的全面推进、共同推进、一体建设,这正是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关系内涵的深切解读。具体来说就是,建设法治国家是根本任务和远大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建设法治社会是基础任务和普遍要求,它们的建设标准有同有异、互系互动、异曲同工。

故此,在确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时,需要站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大框架内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考。一方面,法治国家建设所需具备的政治、经济、思想基础需要在指标体系的设定过程作为背景予以参考和体现;另一方面,法治社会中除了制度要求外,其他法治精神层面的要素也应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本理念,成为指标体系确立时的价值依据。

(三)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与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

目前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只是在部分地方政府层面展开,而在国家层面,虽然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曾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并提交于同年12月召开的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讨论,但这个指导意见并没有正式印发,也就意味着国家层面目前并没有出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在国家层面统一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缺失的情况下,部分地区率先进行指标体系建设,并主张要在地方范围内率先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这样就有个问题:在统一的法域内能否存在部分地区建成法治政府的状态?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与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法治政府建设是有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的,站在这个角度,依法行政不能因为地区、层级、城乡等不同而不同,否则就会导致整个国家法治建设缺乏内在的统一性。由此出发,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也应强化整体性和科学性,从国家层面应当出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的“基本版”,对于全国范围内指标体系的统一建设提出最低要求。但另一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却是复杂和多样的,各个地方社会、文化、经济条件的不平衡,自然会使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关注点有所差异和不平衡,因此,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在地方层面可以有“充实版”,这可以体现出不同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和重点。

可见,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共同推动。只要在国家法治建设的统一框架内,地方政府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出台,不仅不会破坏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性,不可能导致所谓的“法治割据”,相反,它还会使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更加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四)法治政府的不断发展性与基本规定性之间的关系

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发展一样具有渐进性特征,其处于不断完善的长期历史过程之中。同时,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并非无源之水,它受到社会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等诸多因素和条件的制约,而政治的民主化程度、社会理性文化的积淀、国家安定的内外部环境等本身也处于一个不断积累的历史进程,这些都决定了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不断发展的,而且这个过程没有终点。此时产生的问题就是,既然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那么《纲要》中提出的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又如何来理解呢?此时需要关注法治政府建设所具备的基本规定性,即法治政府在历史长河中虽然是不断发展的,但在某一历史时期内,法治政府的建设还是有基本要求的,也就是意味着法治政府是有最低标准的,如此达到了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我们就可以认为此阶段内基本实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可见,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不断发展性和基本规定性的统一。受此特点影响,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建设也应当区分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其中,静态指标反映法治政府的基本规定性,由此确定出一个阶段内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完成的任务;而动态指标则反映法治政府的不断完善性,由此来明确未来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张树义主编.法治政府的基本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79. [2]季卫东.法制的轨迹[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191. [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90. [4]袁曙宏.关于构建我国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设想[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4):12-14. [5]王锡锌.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66. [6]彭国甫等.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184. [7]国家行政学院课题组.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行政体制改革[J].行政管理改革,2013,(5):15-20.

第五篇:在政府全体会议暨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县委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在春节前相继结束,200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实现目标,完成任务,取决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体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和细化全年各项经济工作和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有针对

性地研究探讨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前面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做了表态发言,几位副县长就如何强化措施,抓好各自分管工作讲了具体的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完全同意。总体来看,今年的工作目标催人奋进,形势鼓舞人心,任务量大,涉及面宽,这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全年工作落实和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推动县域经济全面发展第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全新的思维谋划经济发展。

实践证明,思想的解放程度,观念的转变程度,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解放思想,重在转变观念,重在思维更新。之所以还要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处处感觉到,思想观念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首要障碍,因此,必须树立三种意识。

一要正视差距,树立起强烈的忧患意识。应该肯定,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乡镇和部门在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取得了多项荣誉,为博湖争了光。但我们不能一味地自我陶醉、自我满足。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这些年我们在发展,兄弟县市也在发展,而且大有后来居上之势,自治州提出了构建“一极三元”的发展格局,××市到2007年gdp达到200亿元,××、××、××三县gdp分别达到30亿元。可以说,一个竞相发展的热潮已在全州全面兴起,形势和任务不允许我们安于现状,民心民意不允许我们放慢步伐。我们已经到了非快不可、非上不可的紧要关头。如果不加快发展,只会与其他兄弟县市差距越拉越大。在当前全州上下轰轰烈烈的发展形势面前,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满足于已有的成绩而稍有懈怠,没有任何理由沾沾自喜而固步自封,没有任何理由因为这几年的较快发展而自我感觉良好。思危才能奋进,思危才能超越,思危才能有为。必须要有一种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危机感,从自我感觉良好中走出来,多一份清醒,多一份理智,以强烈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蓄势而发,谋势而动,乘势而上。

二要解放思想,树立起强烈的机遇意识。在发达地区,人们花心思研究哪些方面没有被国家政策所禁止,只要国家没有明文禁止,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而我们更多地是在研究哪些是国家政策允许的,有人走过的路我们才敢去走。两种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正好反映出我们有的同志因循守旧,老突破不了条条框框,老不敢为人先,工作怕出差错。在机遇和挑战面前,往往反应慢,我们想不到的人家想到了,等我们想到了,人家已经干好了,等到我们开始干了,政策又发生了调整和变化,老是慢半拍。虽然与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相比,解放思想在客观上也有一个不断深化、不断适应的过程,但由于主观上怕担风险、怕担责任、怕丢利益,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导致解放思想的实践过程与经济发展不同步,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三要转

变观念,树立起敢闯敢试的创新意识。发达地区人干事业什么都不怕,就怕落后于人,而我们有些同志什么都怕,就不怕落后于人。为什么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有些事情服从多了、思考少了,听话的多了、建议的少了,应付的多了、开创性的少了。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创新的意识、创新的观念、创新的做法、创新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起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和胆识,大胆实践,始终把创新贯穿在全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通过创新,每年要树立几个在全县,乃至全州都叫得响的亮点。要正确处理好完成任务与大胆创新的关系,发扬创新精神,勇于实践,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强烈的创新意识,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思路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动全局工作上新台阶。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博湖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全县上下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处理好快速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三者的关系,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的关系,并贯穿于加快发展的全过程。政府工作千头万绪,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发展重点,统筹兼顾。对我县而言,实现“××经济”、工业经济新的突破、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步伐是全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项目和招商引资、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发展环境等都是关系全县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要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重点,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业务特点,筛选出关系全县大局、对全县有推动作用的大事,集中力量抓重点,把有限的资源、资金用在办大事上,切实抓出成效。要善于运用“弹钢琴”工作法,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带活全盘。

州人民政府下达了8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我县又把今年确定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年,需要大规模搞建设,但仅仅依靠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要针对我县“吃饭财政”的现状,全力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以项目和招商引资来推动县域经济的大发展。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第一要务,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真吃透上级的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策划包装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加快前期工作进程,努力实现项目工作新突破。继续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和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作为一项全局性、牵动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创新招商引资方法,积极学习借鉴别的县市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成功经验,创新思维,讲究技巧,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

二、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部门和单位对廉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够深,个别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违法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尚未从根本上清除。此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飘浮以及效率不高等问题在有些部门还比较突出,公款吃喝等现象有所抬头。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的进程和社会的稳定。对此,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不懈地把廉政建设推向深入。第

一、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央和自治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已经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关键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都要不折不扣地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狠抓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继续狠刹公款吃喝风,王乐泉书记最近在自治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和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上都反复强调,要严格执行1995年的“3.10”禁令,区内单位的公务往来一律不准宴请,对区外客人要热情而不铺张。今后,县上各级领导干部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调研检查工作,都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准搞宴请和迎来送往,这要作为这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加以落实。要严肃财经纪律,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深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改革,通过编制财政综合预算,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对于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设立“小金库”的要严肃查处。

第二、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要继续以解决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工程建筑、土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河道和湖湾水产捕捞权等公开招投标力度,切实保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实解决群众就医收费过高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坚决查处收受“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等违纪违法行为。继续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制止通过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和搭车收费。进一步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

第三、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办理行政事项都要以公开为原则,要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政务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各乡镇、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把廉政工作的要求贯彻到各项改革制度的建设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第四、依法行政,以规范的行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依法行政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基本要求之一,社会主义是法制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行政。

一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所有政府组成人员都要带头学法、守法、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政府行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的工作力度,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处理。

二要增强法制意识。近几年,接连不断的出现土地、草场、工程建设和旅游开发等合同纠纷,2004年,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县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签订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从目前执行情况来看,还有部分单位未按文件规定执行,引发了一些以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出我们依法行政方面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法制意识不强,一方面表现在有些部门、有些干部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甚至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另一方面表现在有些群众缺乏法制常识,不能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些问题都将直接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完善市场经济的一项迫切任务。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破除人治观念,彻底克服和纠正现实中存在的种种落后观念,自觉把领导方式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反对有法不依、以权谋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凡事都要看看是否与法律相抵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绝不能干与法律相违背的事。

三要严格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政府工作规则。2003年,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关于严格规范××县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纪律的规定》,在去年的全体会上,我们重新印发给大家,最近,我们还将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但是大的原则不会变。上述几个规定中,从会议制度、公文审批管理制度、决策督查制度、政务活动制度、请假报告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今后政府的所有工作,都要在依法执政的前提下按照规范、按照程序来运作。在座的各位同志要认真学习,遵循工作规则,对每项规定大家都要心里有数,遵章执行。今后还有哪个部门的同志,在行动上松松垮垮,在工作上拖拖拉拉,在一些事关全局的大事上执行不力,不认真执行文件要求,我们要公开曝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严肃处理。

第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当前,我县第一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已经开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学习教育活动中去,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开展先进性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围绕实现这个目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振奋精神,维护团结,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政府工作的新局面。

与巴州四兄弟县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对比

一、“九五”以来与和硕、尉犁、且末、若羌四县经济发展对比

二、2001—2003年期间经济发展与四县相比,发展速度渐慢。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作风建设总结会讲话下一篇:走访老党员谈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