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

2023-01-19

第一篇: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

市委组织部专门制发了《关于推行村务工作程序化管理的意见》,其中,《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发展党员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27个环节。

第一阶段,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共12个环节)。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需注意四点:一是申请人必须满足申请入党的条件,即:党章第一条规定的内容,“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申请人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能力,可由别人代写或口头提出申请,但最后要有申请人亲笔署名盖章或按手印。三是对打印的入党申请书,申请人一定要亲笔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四是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等。

2、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议)。需注意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收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与申请人谈话,对申请入党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拟订计划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申请人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二是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在党小组讨论推荐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经过综合分析排队,将那些表现较好的同志,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3、党支部谈话,指定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需注意三点:一是党支部应及时将申请入党人的材料以及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意见上报基层党委备案,党委同意后,通知党支部,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把申请入党人的材料退还党支部。二是党支部接到党委同意备案的批复后,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谈话,通知其正式进入考察期,教育他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同时帮助他严肃、认真地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家庭出身”一栏,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成分。随父母长大的,家庭出身按父母的职业来定;靠祖辈或其他亲友的经济收入生活长大的,则按抚养人的职业来定。干部、军人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其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本人成分”一栏,应填写个人的社会成分,如工人、农民、军人、干部、职员、教师、学生等。“本人经历”一栏,要写清楚个人的学习、工作经历。一般从上小学开始写,起止年月要前后衔接,“何地、何部门”要写全称,“担任何职务”要写明具体的职务,兼职较多者可以填写主要的。学习、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即能证明自已那一段时间情况的人,如班主任、校长、单位领导等,填写此栏时不要遗漏。三是确定培养联系人。对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确定1-2名有一定党龄、发挥作用较好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具体帮助。预备党员不能作为培养联系人。

4、党支部培养教育与考察。一般从入党积极分子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至少要经过一年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这期间,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也要定期进行考察,每半年至少一次。

5、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集中培训5-7天)。在吸收预备党员之前,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所在基层党(工)委为期5-7天(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党章》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等,并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基层党(工)委派两名组织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单位的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发展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并面对面地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列入发展计划。考试合格后,党支部根据本人的表现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积极分子成熟情况提出发展计划。

7、确定发展对象(培养考察1年以上)。

8、培养联系人建议,党小组或党支部提名,团组织推优,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召集全体党员会,采取无记名方式对积极分子进行测评,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测评情况,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同时,要向基层党(工)委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汇报培养情况和本人表现,并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小组党员进行酝酿,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党支部,并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9、政治审查。发展对象确定后,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一般由基层党(工)委负责。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10、发展对象公示。实行发展党员双公示制,将公示分为两个阶段,即确定发展对象阶段和预备党员转正阶段,要求各支部在村务公开栏或党务公开栏内以张榜公布的形式,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人姓名、培养教育情况、政审情况向党内外群众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后十天和即将提交支部研究转正前十天。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反映情况。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基层党(工)委要认真审查,经查实,不具备入党或转正条件的,取消发展对象资格或延长预备期。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暂缓发展,待查清后决定。

11、基层党(工)委审查。基层党(工)委通过审查支部上报的材料,并深入到发展对象所在村,听取群众意见后,确定是否同意支部意见,并将结果通知支部。

12、市委组织部预审。各基层党(工)委在审批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后十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市委组织部重点审核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准确、规范,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现实表现是否突出,政审情况是否清楚,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是否符合要求。在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预审前,各基层党(工)委指定专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上报入党材料时,同时报送《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核登记表》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审核登记表》,并由基层党(工)委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第二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共6个环节)。

13、确定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首先,确定入党介绍人。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其次,填写《入党志愿书》。凡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发展对象,都要由自己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14、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经支委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乡镇组织员办派员参加,形成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正式党员到会,与会党员要进行充分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党支部做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基层党(工)委组织员要列席支部大会,对会议程序进行指导、监督。

16、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

17、党委组织员考察。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并连同其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报乡镇党委审批。乡镇党委审批前,要委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进一步考察。

18、党委审批。审查合格后,党委必须在党支部上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的原则,逐一审批,不得以碰头会等形式代行审批,更不能个人说了算。参加会议的党委委员,必须超过半数。党委审批后,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共9个环节)。

19、通知新发展党员并谈话,保存好入党材料。党支部应该将党委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批准入党的,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说明原因,提出希望,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党支部应注意保存好每个党员的入党材料。

20、编入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党支部要将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使其更好地接受组织考察,克服缺点,锻炼党性,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递交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预备期后,要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时间一般应为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党支部应及时提醒预备党员。

22、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每季度至少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经常书面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发展党员工作并没有终结,还必须在预备期间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促使其成为合格党员,能够按期转正。

2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前,党支部应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小组向党支部提交其在预备期间的考察报告,以便党支部掌握全面情况。

2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形成支部大会决议。与会同志应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25、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主要看审查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主要看审批对象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26、党委审批。审查合格后,党委必须在党支部上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又不得少于半年。

27、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资料存入本人档案。对农民党员等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乡镇党委保存。

第二篇:发展党员主要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②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③支部建立登记卡,支委同入党申请人谈话――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⑤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联系人――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程序

①组织委员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②培养人、党小组、党支部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③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④党支部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⑥党委组织集中培训――⑦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⑧党(工)委初审――⑨市委组织部(市机关工委、市教工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预审。

三、吸收预备党员工作程序

①发展对象约请或组织指派,确定入党介绍人――②发展对象、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③支部书记召开支部大会――④支委会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党委――⑤组织委员或党委委员考察谈话――⑥党(工)委会讨论研究――⑦党(工)委形成批复,通知发展对象所在支部――⑧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四、吸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①支部书记报告会议主题、出席人数――②发展对象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情况――③介绍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过程、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及对其入党的态度――④组织委员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及对其入党的意见――⑤与会党员讨论发言--⑥对发展对象入党问题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⑦支部书记公布大会决议――⑧发展对象表态发言。

五、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大会程序

①党(工)委书记召集会议,报告会议主题和出席人数――②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情况及党(工)

委委员考察谈话意见――③全体委员讨论研究,举手表决――④形成审批决定。

六、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程序

①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②党小组提出转正意见――③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④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大会――⑤党(工)委派人谈话――⑥党(工)委审批,形成批复――⑦党(工)委组织委员通知所在支部――⑧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上公布――⑨党(工)委组织委员进行材料归档。

七、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程序

①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转正申请――②培养联系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表明对其转正的态度――③党小组长报告党小组关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及其转正意见――④组织委员报告支委会关于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表明对其转正的态度――⑤与会党员讨论发言,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决)――⑥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大会决议――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发言。

第三篇: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

【名词解释】: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后,党小组或团组织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了解,认为申请人基本具备条件,向党支部推荐,并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作为发展入党的考察对象。

★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入党的条件基本成熟,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准备作为发展入党的对象。

★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籍。★党龄:是指党员从成为正式党员起所经历的时间。

★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六个阶段 ,36个环节 :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人之前(1个环节)

第二阶段、入党申请人到入党积极分子(3个环节)——3-6个月

第三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7个环节)——至少1年

第四阶段、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12个环节)——至少1年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到正式党员(11个环节)

第六阶段、正式党员之后(2个环节)

第一阶段(1个环节):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一般由申请人手写,交给本人所在单位党支部,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要求入党的申请人,原则上是哪个单位负责管理的,就由哪个单位的党组织负责接收。

借调到外地工作的同志要求入党的申请书,在外工作时间超过两年的由现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接收,时间不满两年的,由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负责接收。

第二阶段(3个环节)

1、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

第一,党小组推荐。对已递交申请书的申请人,党小组应及时加强对其培养和教育,在申请人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时,召开党小组会研究讨论,由党小组长负责向党支部提名推荐。

第二,团组织“推优”。

2、撰写自传

自传主要包括个人的经历,从上小学开始;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演变过程;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自传写好后,要交给党支部审查,并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

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在本人提出入党申请后,经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第一,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第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第三,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

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三阶段(7个环节)

1、党支部确定培养联系人

申请人被确定为人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第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第三,定期填写“培养人意见”;

第四,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建议将其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

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申请人被确定为人党积极分子后应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考察情况”栏由两名培养人共同研究后,由一人执笔填写, 简明扼要地对入党积极分子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努力方向进行概括,支部书记要对考察意见审定,签字盖章。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调动时,党支部应将此表连同其他入党材料一并转至其所去单位党组织,以保证培养的连续性。

3、对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一次的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具体内容:

第一,政治立场。第二,思想觉悟。第三,工作表现。第四,组织纪律观念。第五,群众观念。第六,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写出思想汇报。主要是学习收获、体会;对党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的看法态度;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感受;对党组织的认识和想法。

4、一年以上考察

《细则》上规定要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实际工作中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般经过党组织两年以上培养,条件基本成熟时,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5、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对其评议,向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应向支部大会)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征求党内外意见

党支部应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支委会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

7、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及各方面反映情况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决定。

第四阶段(12个环节)

1、支部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态度;三是家庭主要成员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一是同本人谈话;二是查阅有关档案材料;三是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一般采取函调方式。 支部写出政审综合报告。包括:一是申请人的自然情况、二是本人简历、三是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四是本人政治历史情况、五是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2、基层党委考察及审查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要对所属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通过审、测、听、谈四种方式进行。审即审阅基础材料,测即进行民意测评,听即倾听党内外群众介绍,谈即同被考察对象谈话。

3、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与测试

发展对象入党前接受短期集中培训,是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4、预审单位的预审

完成对发展对象的培训后,要及时将发展对象的材料送上级预审单位(党总支和基层党委)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是: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发展对象的数量、结构是否合理等。

5、确定入党介绍人

对入党介绍人的有关要求:

一、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组织指定,由组织指定的,要经本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

三、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入党积极分子时的培养联系人担任。

6、在党内外群众中公示发展对象

公示的有关要求如下:

第一,公示时间。确定入党介绍人之后,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

第二,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简历,接受培养教育和入党介绍人姓名等情况。

第三,公示形式。基层党组织要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的特点,因地制宜,讲求灵活性和多样性。公示时限一般7天左右。

第四,发展对象公示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7、党委发放《入党志愿书》

未经公示不能发放

8、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9、党支部审查发展对象及《入党志愿书》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其程序是:第一,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第二,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三,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入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入党条件后,做出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的决定。

10、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

一是支部书记主持并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二是发展对象汇报;

三是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

四是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五是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六是采取举手 (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七是支部负责人作总结并宣布支部大会的决议;

八是发展对象表态。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会议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是保证出席人数;

三是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四是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要详细具体;

五是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

六是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七是表决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八是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同志入党时逐个讨论和表决;

九是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十是做出支部大会决议。

11、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结束后,应将全部入党材料上报所属党委(党总支)。同时,要向上级党委写一份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报告。

基层党委(党总支)在接到支部上报的入党材料后,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再次进行认真审查,(设总支的经总支委员会集体审查后,要把意见认真填人相关栏内)看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党委(党总支)审批之前,要指派专、兼职组织员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谈话,第一,审阅入党材料

第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第三,与发展对象谈话

第四,反馈考察情况

第五,形成考察谈话意见

12、党委(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

党委(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党总支)委会,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党委(党总支)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党委(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会议程序:一是党委(党总支)书记交待会议议题;二是由党委(党总支)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及组织员考察谈话意见;三是党委(党总支)成员讨沦,提出的问题由党委(党总支)组织委员负责解答;四是全体委员举手表决;五是党委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召开审批预备党员的党(党总支)委会,应由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与会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

二是审批必须在支部大会通过之后三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未能及时审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意见。

三是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党总支)委会集中讨论决定,不得以碰头会、党务干部联席会、党委(党总支)成员传阅等方式代替集体讨论,更不能由党委书记、副书记个人或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代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四是党委(党总支)集体表决时,全体委员一半以上认为发展对象具备党员条件且入党手续完备的,方可批准。

五是一次党委(党总支)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人党,应逐个讨论和表决。

六是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栏时,应写清党委(党总支)成员总数,与会委员人数及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党委会审批后,应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第五阶段(11个环节)

1、支部大会公布

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经过上级党委批准后,才能予以承认。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应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

2、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党小组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并由支部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进行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中应注意的问题,党的生活有哪些制度,交纳党费的规定,编入哪个党小组及党支部当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等,以便预备党员能够立即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更好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预备党员宣誓

举行人党宣誓仪式,是发展党员的必要程序,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预备党员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它标志着人党的庄重性和严肃性。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注意事项:

入党宣誓仪式,应在党委批准接收申请入党人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举行,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有的基层党委下属支部分散,新党员数量较多,也可以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举行,但支部举行宣誓仪式前,要报告上级党组织,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的程序:

一是宣布宣誓仪式开始,唱(奏)《国际歌》

二是党组织负责人致辞

三是宣誓

四是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五是应邀出席入党宣誓仪式的老党员、优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六是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七是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结束

4、定期考察并作出鉴定

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分别负责。在党委审批后,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预备党员要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党组织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有目的地交给他们有一定难度的工作任务,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预备期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可按相应的组织程序转为正式党员。

5、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一年满前一周时间左右,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对预备期满,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6、党小组提出意见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7、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的意见,并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8、支委会审查讨论

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意见,以及在预备期期间支部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9、公示

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形式。

10、支部大会讨论

第一,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表明态度。

第二,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第三,党小组介绍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意见。

第五,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第六,表决,作出决议。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其延长的时间应从原预备期满之日算起。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应按期进行,也就是在预备期满时进行。

11、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党委审批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填人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内。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会表决的情况。如批准为正式党员,则应注明转正日期,亦即党龄起始时间;如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也应写明具体意见。

第六阶段(2个环节)

1、通知所在支部,支部宣布

党委审批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下达《转正通知书》。党支部对党委的审批结果要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由支部书记找本人谈话,告之党委审批结果和党龄起算时间。

2、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组织委员应将具有关入党材料归入人事档案,主要有:早期入党申请书一份、自传、政审综合材料、政审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以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和说明问题的材料。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也应存人本人档案。整个流程四次支委会、两次支部大会、两次公示、发展时间两年以上。

第四篇: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一、预备党员的接收

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领取汇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后,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要先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包括申请入党时间、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时间和发展对象时间,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情况,政审情况及受理电话,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

公示程序:拟定公示内容,及时进行公示,收集群众意见,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支委会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要做的工作:

1、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由支部负责人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召开党小组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问题进行审查,提出党小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4、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决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支部党员大会的人数和大会议程,必须是应到会党员人数2/3以上党员参加会议。

2、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党小组介绍申请人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5、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公示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6、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7、申请人对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如讨论2名以上的人入党时,要逐一进行讨论和表决。

9、会后将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情况和介绍人的评价意见按要求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0、及时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重点培养对象考核表》、公示情况(是团员要有团组织推荐意见)、党小组意见、支部委员会意见、培训材料、外调材料、政审报告及人事档案一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第五篇: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主要程序

主持人稿:

1.今天,我们举行电子11级第二党支部党员发展大会。会前有请组织委员xx同志清点到会情况。

(组织委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xx名,因病因事请假xx名,实到正式党员xx名,超过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大会有效,可以召开。)

2.下面,我宣布:电子本科11级第二党支部党员发展大会正式开始。

3.大会进行第一项,请全体起立,奏《国际歌》。礼毕,请坐。 4.今天发展大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是否接受:xx、xx...等xx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问题。 5.有请发展对象xx同志宣读入党志愿书。

6.下面有请xx同志第一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在考察期内的基本情况和本人意见。有请xx同志第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在考察期内的基本情况和本人意见。有请组织委员xx同志介绍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和支委会对xx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7.下面有请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不足或努力方向,必要时,发展对象可以进行解释说明。

8.下面进行投票(视支部人员多少而定,人较多则可以举手表决,人少则可以不记名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9.发展对象表态。(建议涵盖内容:感谢在做各位党员对我提出的意见,自己的不足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定改正,做的不错的地方一定不骄不馁,争取更上一层楼。如果今天我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我一定不会气馁,反思自己,像优秀党员学习,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0.请宣传委员xx同志唱票,xx同志计票,我和总党员监票。 11.我宣布表决结果:本支部共有党员xx名,其中正式党员xx名,到会xx名,经投票表决,同意接受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有xx人,反对的有xx人,弃权的有xx人,根君有关组织原则,支部大会决定接受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重复5-11 12.下面,我宣读支部大会决议:电子本科11级第二党支部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党员发展大会,会议通过xx、xx、xx...等xx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有关决议将在大会结束后递交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批。对于以上决议,在做同志是否异议??(停顿一会儿)。既然无意异议,那下面我进行大会总结。 13.大会总结自由发挥:说说会议纪律、发言情况等等,并说一些鼓励的话:比如,希望大家牢记今天,以今天为起点,改正自己的缺点,发扬优点,争取早日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14.宣布大会结束。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肺炎喘嗽临床路径培训下一篇:防汛专项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