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七五普法范文

2022-06-03

第一篇:开展七五普法范文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

近年以来,我局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市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有序保障到位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族宗教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十二五”工作规划》、纳入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工作计划和要求,有序组织推进。

(二)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普法工作网络。局普法联络员负责与上级部门工作联系;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相应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各民宗团体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并依托全市信众骨干等队伍,织成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普法宣传网络。二是健全普法评估考核机制。每年向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民宗团体下达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并进行年终讲评;在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和谐、模范和星级等创建考评体系中,将法制宣传纳入其中;在团体述职述学考核测评中,法制学习、实践的情况作为重要要求。开展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情况接受全局同志的监督测评。三是建立普法激励机制。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考评中,加大法制宣传考评分值;推送本局普法积极分子参加全市普法先进评选,营造普法工作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落实保障。

人力保障方面,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除大力培养民宗干部普法骨干外,利用民族宗教群众工作优势,加强群众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依托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直报点队伍、民族宗教工作村(社区)级协管员队伍、信教群众骨干队伍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这四支队伍,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排摸及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群众性宣传工作。财力保障方面,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局经费预算,保障每年办两期培训班、征订编发普法教材和制作宣传展板等用于普法宣传工作方面的费用支出。据不完全统计,七五普法期间,局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共约**多万元。

二、措施有力宣传到位

(一)干部认真学法,努力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把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纳入常态化学习管理要求。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务员在职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公务员学法考试,并通过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学法用法执法情况;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制订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不少于1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五学法日活动,将专业法学习与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落到实处。在机关内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除专业法学习外,先后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公务员进行学法考试。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及时把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摆上工作日程,多次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引导民宗干部理解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深刻内涵,思考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献计出力。通过不断学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所增强,多年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二)丰富宣传载体,努力建设普法阵地。

利用新传媒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特点,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公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基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纷纷利用自建网站,开设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全市**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设有法制宣传厨窗或专栏,有条件的场所还建有电子宣传屏,根据形势和工作要求,主动向信教群众和香客游人宣传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利用传统宣传载体,如现场咨询活动、培训班、宣传资料、宣传画、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等等,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局编办的《**民族宗教工作》简报开辟《知识窗》,定期刊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问答。该简报每年6期,每期印发**多份,面向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领导、部门、单位等进行宣传。七五普法期间,我市每两年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每年组织一次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20**年到20**年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全市共发送法律书籍、宣传材料**万余份、制作光盘**多张;举办培训班**余次,**余人次参加;制作法治环保宣传袋**只,标语、横幅**余条;举办现场咨询、交流分享、知识竞赛、讲经活动**余场;刊出板报、专栏**余期。

(三)宣传广为覆盖,拓宽专业法普及面

1、明确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以各级民宗干部特别是镇(街道)民宗助理(统战委员、干事)、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骨干、外来少数民族穆斯林群众为重点普法对象,全面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普及。

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讲座咨询。

七五普法期间,每年均有多名民宗干部受邀到街道或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培训会讲课。20**年以来,由市民宗局牵头,共组织**余次面向外来穆斯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系列讲座,市司法局、公安局、城管局、信访局、卫生局等9部门采取定点讲课和巡

回讲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食品卫生等与外来穆斯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宣传,受教育穆斯林约有**人次。20**年6月,市民宗局联合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送法进场所巡回咨询宣传活动,共制作**块宣传展板,先后在新区静慧寺、滨湖华藏寺、市基督教堂、天主堂、清真寺、南禅寺和宗教团体培训班期间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回展出,观展达万余人(次)。

二是利用民宗团体集中学习会进行专题辅导。

坚持每季度一次的民族宗教界集中学习会,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宗教房产拆迁政策法规等相关的专业法知识,五年中,民宗界代表人士受教育达**余人次。

三是举办各类培训班进行法制执法培训。

坚持每年举办一期民宗界培训班和一期民宗干部培训班,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骨干、信教群众骨干安排了《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的配套法规等培训辅导;对近年来新任民宗干部和各乡镇(街道)民宗分管领导、统战委员(民宗助理)进行了依法行政全员轮训,采取专家授课与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解除了基层同志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些困惑,对提升一线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起到较好的作用。部分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也参加了培训学习。

2、普法宣传工作方式灵活多样

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的“爱我中华”青少年民族知识竞赛活动,扩大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联合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共同主办“民族情民俗风”主题行活动,增进了各民族间的交流,进一步增加了**人民对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风俗的了解;组织拉面店业主考察学习清真拉面示范店,引导外来穆斯林学习榜样,守法、文明经营;联合市拆迁办编印了**多本《宗教房产拆迁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发放到市房屋拆迁系统、市民宗系统、市相关部门和市各宗教团体,为相关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每年开展一次“每月一法”活动,就《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进行宣传;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广场宣传活动,开展“专业法宣传社区行”活动,主动与结对社区崇安区新街巷联系,组织社区骨干和部分群众进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宣传教育讲座,发放了宣传资料;结合党建结对活动,在结对社区长欣公寓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结合统战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五个周六的上午,在滨湖区美湖社区、崇安区靖海颐养苑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3、打造普法宣传优势品牌

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丰富出彩。

每年10月份,是我局着力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及帮扶活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的普及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精彩纷呈。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宗局)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安排部署。各市(县)区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以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活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营造了宣传月的舆论氛围。通过《**日报》“同心苑”专栏,宣传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出租车LED广告滚动插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编印并向全市各基层单位发放《民族政策宣传册》和“民族知识问答50题”,进一步推进民族政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工作。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有的在社区、主要街道、车站等公共场合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图片展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有的开展入户宣传,向少数民族家庭发放《民族政策宣传册》,普及民族政策法规;有的走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户,宣传相关民族政策,加强清真食品规范管理;有的结合国庆、中秋节日召开少数民族人士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纷纷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

二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彰显特色。

从20**年开始,我局按照国宗局统一部署,于每年6月在全市宗教界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先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和“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等主题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规意识、公民意识和规范意识。活动的组织体现发动广泛、氛围浓郁、有针对性、实效性、多样性的特点。在方案设计上注重结合实际,在目标要求上尊重宗教规律。以“三训”、“三考”为抓手,“三训”即分三层培训。市民宗局组织宪法法律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各市直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市(县)区民宗局组织条例规章培训,培训对象为市(县)、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市级宗教团体组织章程制度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以及信教群众骨干。“三考”即市民宗局、市(县)区民宗局和市级宗教团体就培训的重点内容,采取开卷、闭卷、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在活动的推进中,做到“四结合”,即结合主题、结合工作、结合群众路线要

求、结合讲经论道。特别是宗教团体和场所在开展讲经讲道活动中,用宗教的语言、用信教群众听得懂的、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信众爱国爱教、爱岗敬业、担当责任,把宗教界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受到广大信教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工作有效推动创新

**年以来,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20**年、20**年被评为市专业法宣传优胜单位和全市综治工作先进集体;20**年被评为规范执法示范创建先进单位;201**年荣获省民委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竞赛组织奖;20**年被市政府表彰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局机关干部参与“法律在我心中”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获得优秀奖;一名机关干部荣获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普法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推动了民族宗教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对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七项制度》《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变更管理办法》《内控机制监督检查办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订了《行政调解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局机关工作作风投诉受理制度》,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制度内容,了解工作要求,执行工作规范,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年以来,连续5年组织全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民宗干部开展调研活动,大家对加强宗教活动

场所规范化管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等认真思考、建言献策,形成调研文章**多篇,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创新发展提供积极的智力支持和工作依据。

(二)推动简政放权政务公开。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托局政务网站,及时公布民族宗教工作决策事项、工作动态、权力事项、办事流程等,接受公众监督。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能下放的就下放,需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权力事项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形成了局行政权力清单。局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42%,审批环节压缩32%,申报材料减少29%。行政权力全部进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运行。对局政务网站与行政权力有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了及时更新、调整和公布,兑现公开的承诺。局政务网站与**政务大厅链接互动,提供网上审批和预约审批服务,提供为少数民族服务一键链接,方便群众办事。

(三)推动依法管理取得突破。

一是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

20**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的意见》,对推进民族宗教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服务重心下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顺宗教活动场所的属地管理体制。

二是依法管理合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持续宣传,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意识、履职主动性明显提升。市建设局与我局联合出台《**市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我局与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安监局,对全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检查指导,推动场所完善安全措施;重大宗教活动前后,城管、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主动介入,确保安全。我局还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餐饮服务或设立内部食堂的宗教活动场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市档案局对宗教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全市宗教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处宗教场所中,被评为省二星级档案室**处、省三星级**处、省四星级**处,五星级**处。多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清真食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市清真食品安全。民宗、公安、安全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工作,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七五普法期间,我局把推动落实基层民宗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作为工作重点,深入调研,奔走呼吁,积极协调,于20**年促成了**、**、**三个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区设立独立的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他地区民宗局局长由人大任命,确保市(县)区一级民宗部门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理顺了执法体制,落实了省编办、省民委(宗教局)《关于规范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夯实了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四)推动民族宗教界守规用法意识逐步形成。

针对宗教公益行为自发、无序的管理现状,以教育、培训、研讨、宣传为理念,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激发宗教慈善热情,规范宗教公益行为。在民政、宗教部门指导下,市佛教协会成立我市首家宗教公益慈善基金会——**仁济佛教基金会,宗教慈善专业化、规范化迈出可喜的一步。宗教团体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度落实年”活动,对团体制度进行全面科学的梳理、补充和修订,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刚性,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执行国宗局7号令,严格按照寺观教堂财务管理“十有”标准、固定处所财务管理“五有”标准,在夯实财务工作基础、提高财务管理规

范化科学化水平上狠下功夫。市民族团结促进会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为少数民族同胞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我市民宗系统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治局面。

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措施得力是关键,富有成效是目标。法律法规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只有做好普法工作,实施依法管理才有基础。下一步,我局将在七五普法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谋划好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第二篇:七五普法

一、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 )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 )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 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 )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C.民事法律能力 D.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 A.合法合理原则

B.公序良俗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相关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 )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自然人

B.民事主体

C.公民

D.公民与法人 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法人或者单位

B.个人或者组织

C.单位或者组织

D.个人或者单位 正确答案:B

13、(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 )在民事活动中的( )一律平等。

A.民事主体,法律地位

B.当事人,法律地位

C.当事人,地位

D.民事主体,地位 正确答案:A

14、(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 )。 A.登记许可

B.法人章程

C.营业执照

D.出资审核证明 正确答案:C

1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 )。 A.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B.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适用之前纠纷处理案例

D.适用国家政策 正确答案:A

16、(单选题)《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法律。 A.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B.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D.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 正确答案:C

17、(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 )承担。

A.家庭财产

B.集体财产

C.个人财产

D.部分成员财产 正确答案:A

1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 ),依法享有( ),承担( )。

A.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B.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民事义务

C.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D.民事能力,民事权益,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19、(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 )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十七周岁

B.十五周岁

C.十四周岁

D.十六周岁 正确答案:D

2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 )的有关规定。 A.公司法 B.合同法 C.债权法 D.合伙企业法 正确答案:A

2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 )。

A.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B.提前通知

C.政府批准备案

D.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正确答案:D

22、(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四年 B.三年 C.五年 D.二年 正确答案:B

23、(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 )。

A.获得其所保护的利益

B.请求加害人进行补偿

C.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D.请求相关人给予劳动报酬 正确答案:C

24、(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轮流行使代理权

B.分主次行使代理权

C.共同行使代理权

D.指定一人行使代理权 正确答案:C

25、(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A.乡镇企业

B.村民委员会

C.自发村民组织

D.乡级经济组织 正确答案:B

26、(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人格尊严

B.民事法律能力

C.民事行为能力

D.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C

27、(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 )承担民事责任。

A.紧急避险人 B.造成财产损失的人 C.相关监管单位 D.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正确答案:D

28、(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 )。

A.优先清偿诉讼费用

B.适当减免相关责任 C.申请行政救济

D.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29、(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 )等权力机构。 A.股东大会

B.理事会

C.法定代表人

D.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D

30、(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

A.受益人必须进行经济补偿

B.侵权人需要给予适当补偿

C.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D.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C

3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时生效。

A.相对人听到,传递给相对人

B.相对人听清对话,相对人知道内容

C.相对人知道其内容,到达相对人

D.到达相对人,相对人获悉 正确答案:C

32、(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 )的组织。 A.进行专业服务

B.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设立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D.有独立的经费或者行政职能 正确答案:B

33、(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 )资格。

A.捐助法人

B.特别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正确答案:A

34、(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何时生效?( )

A.公告完成备案时

B.公告通过审核时

C.公告发布时

D.公告加盖公章时 正确答案:C

3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A.五年内 B.二年内 C.六年内 D.三年内 正确答案:A

36、(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 A.没收出资财产

B.承担行政责任

C.承担刑事责任

D.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37、(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 )撤销该决议。 A.登记机关 B.董事会 C.行政机关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38、(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A.公平 B.公正 C.公开 D.诚信 正确答案:A

39、(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登记机关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清算义务人 正确答案:D

4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 )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B.遵守法律法规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多选题

1、(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的描述,正确的有( )。

A.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B.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D.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不可以另有约定 正确答案:ABC

2、(多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 A.担保物权 B.用益物权 C.占有权 D.所有权 正确答案:ABD

3、(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关于营利法人权力机构的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权力机构行使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的职权 B.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 C.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的职权

D.权力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正确答案:AC

4、(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自然人宣告死亡的规定正确的有( )。 A.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B.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C.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宣告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 正确答案:ABD

5、(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属于债权产生原因的有( )。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合同

正确答案:ABCD

6、(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非营利法人包括( )。 A.事业单位 B.基金会 C.社会团体 D.社会服务机构 正确答案:ABCD

7、(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 )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A.使用

B.传输

C.加工

D.收集

正确答案:ABCD

8、(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有关规定,以下属于特别法人的有( )。 A.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B.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C.机关法人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正确答案:ABCD

9、(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B.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C.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D.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正确答案:ABCD

10、(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描述正确的有( )。

A.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B.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C.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定代表人承受

D.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正确答案:ABD

11、(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下列哪些情形之一,法人解散?( )

A.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B.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C.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D.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正确答案:ABCD

12、(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 )。

A.合伙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

C.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正确答案:ABD

13、(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 )。 A.住所 B.名称 C.组织机构 D.财产或者经费 正确答案:ABCD

14、(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 )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A.诚信原则 B.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C.相关条款 D.习惯

正确答案:ABCD

15、(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下列哪些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去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

A.法定代表人死亡

B.法人解散

C.法人被宣告破产

D.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正确答案:BCD

16、(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

A.下落不明满四年

B.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C.丧失意识满五年

D.被宣告失踪满一年 正确答案:ABD

17、(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属于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的有( )。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商标

C.地理标志

D.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正确答案:ABCD

18、(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法人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B.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C.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D.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正确答案:ABCD

19、(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 )。

A.维护交易安全

B.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C.遵守商业道德

D.承担社会责任 正确答案:ABCD

20、(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沉默在以下哪种前提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A.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

B.法律规定 C.明示表示不充分

D.当事人约定 正确答案:ABD

21、(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以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A.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B.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C.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D.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BCD

22、(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

A.判断并报告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

B.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C.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D.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CD

23、(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B.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C.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D.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ABCD

24、(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 )。

A.住所

B.名称

C.组织机构

D.财产或者经费 正确答案:ABCD

25、(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关于营利法人权力机构的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

B.权力机构行使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的职权

C.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的职权

D.权力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正确答案:BC

26、(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 )。 A.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B.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C.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正确答案:ABCD

27、(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A.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B.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D.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正确答案:BCD

28、(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 A.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B.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C.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D.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BCD

29、(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A.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D.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BCD

30、(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的义务。 A.教育

B.抚养

C.监护

D.保护 正确答案:ABCD

31、(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涉及( )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A.接受赠与

B.行为能力

C.遗产继承

D.人格尊严 正确答案:AC

32、(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依照( ),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A.法律规定 B.交易习惯

C.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 D.当事人约定 正确答案:ACD

33、(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 )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A.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B.习惯 C.诚信原则 D.相关条款 正确答案:ABCD

34、(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 )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社会团体 B.法人 C.非法人组织 D.自然人 正确答案:BCD

35、(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对于确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的描述正确的有( )。 A.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申报户口时填写的时间为准 B.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C.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D.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正确答案:ABCD

36、(多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 )。 A.委托代理 B.单位代理 C.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 正确答案:AD

37、(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下列哪些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去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

A.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B.法人被宣告破产 C.法定代表人死亡 D.法人解散 正确答案:ABD

38、(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出现了以下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

A.因紧急情况,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B.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C.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D.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正确答案:ABCD

39、(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 A.丧失意识满五年

B.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C.下落不明满四年 D.被宣告失踪满一年 正确答案:BCD

40、(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的义务。

A.医疗

B.赡养

C.保护

D.扶助 正确答案:BCD

判断题

1、(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特定形式。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既可以附生效条件,也可以附生效期限。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不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5、(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6、(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7、(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8、(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9、(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0、(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1、(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可以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12、(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权等权利。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13、(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特定形式。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4、(判断题)《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5、(判断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6、(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7、(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被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8、(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9、(判断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 正确答案:错

20、(判断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第三篇:“七五”普法规划

我校“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依法治校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一、做好普法“六五”总结和“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坚持服务教师和学生。紧紧围绕我校普法活动,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我校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学校建设;服务于学校平安、和谐进步。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工作。“七五”普法是在新形势下进行的,起点更高,任务更重。我们要把组织实施“七五”普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3、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和要点,我校按“七五”普法要点,结合本校实际,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

二、积极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我校要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校普法工作。

1、抓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大《教师法》等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教职工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治校和广大师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在全校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学三讲”活动,要突出宣传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广大教职工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宣传依法办事、人人守法、支持执法机关执行公务,维护法律权威。我校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认真总结,不断把我校“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四、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校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结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我校领导干部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认真做好普法工作。

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平安和谐学校建设。以满足广大师生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做好“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六、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我校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七、加强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工作。

1、健全机构。以普法工作为契机,调整充实普法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要加强普法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的工作规划。

4、落实经费。我校要切实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学校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

日庄中心中学 2016.6

第四篇:“七五”普法安排

得食药工质[2018]28号

得荣县食药工质局2018“七五”普法工作安排

根据甘工商[2018]11号《甘孜州工商局关于2018“七五”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甘孜州“七五”普法2018年的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普法”的原则,现对得荣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七五”普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学法制度

加大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按要求和上级部门安排进行执法证年审工作,做到无有效执法证不得上岗,做到执法主体有效持证率100%。驻村“第一书记”和本局派出的“包村干部”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针对性、实效性。

以“干部夜校”为契机、利用会议学习文件的机会,确保每月不少于2次的集中学法,并做好学法记录。

二、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1、推进法律进机关。按照学法计划完成党组领导学法及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维稳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本部门职能,利用广告牌、宣传册、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采取多种形式想社会宣传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商业务、质量监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入驻本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股对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内容以商事登记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将窗口打造成普法窗口。

2、推进法律进寺庙。做为“同心同向”活动联系单位,针对联系寺庙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好宣讲方案,今年至少组织一次寺庙法治宣传活动,有联系僧尼的干部职工今年至少向结对对象进行1次法律宣讲,加强僧尼法律水平,引导树立法治意识。

3、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针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敦促企业经营者在以“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农专社”等形式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收的同时,一定要与农户签订有效合同,从根本上解决因合同条款不规范造成的纠纷。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合理合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对广大基层群众宣传和组织学习与之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对联系村要进行1次合同法的宣传学习,提高大家的契约意识、证据意识、维权意识。

4、推进法律进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学法意识,培育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预防和建设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打击非法出版物,打击黑网吧,宣传健康上网,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5、推进法律进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民营企业,组织和帮助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依法治企宣传。帮助民营企业在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诚信守法示范创建等方面形成制度,促进民营企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利用民营经济大会和各专项工作,引导民营企业诚

2 信守法经营,营造和谐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扎实开展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示范创建活动。要制定季度性的工作计划 ,组织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申报州级“诚信守法守法示范企业”、“诚信守法示范个体工商户”命名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省级命名,促进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四、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工作开展

积极利用城区公告栏、县电视台、QQ、微信朋友圈、本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最大程度实现便民利企,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31”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制定宣传手册和礼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法律宣传工作扎实开展。

得荣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0一八年四月九日

第五篇:“七五普法”工作

护理部“七五普法”工作汇总

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护理部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方面开展了多次的培训活动,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1.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医疗安全与防范;国家卫计委关于《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文件精神、新护士规范化培训制度解读等;《护士条例》解读;卫生行业标准解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规范解读(行规)

2. 护理核心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查对制度、交接管理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重危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 抢救制度与流程;护理作业标准;护理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医院感染防护与处置流程;重点环节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紧急意外事件应急预案流程;护理文件书写管理制度(医嘱执行、患者评估)

4. 护理常规:JCI患者十大安全目标解读(2017版),医院危重症护理常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围手术期患者护理常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5. 护士的人文和职业素养;病人安全促进案例分享;输血安全管理;静脉治疗技术规范;死亡病例讨论;《医院质量安全月》专项培训。 6. 培训次数

(1)2016年共培训20场,累积培训4714人次 (2)2017年共培训18场,累积培训3040人次 (3)2018年共培训6场,累积培训102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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