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22-09-04

第一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建设部、劳动部关于印发《铁路

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生产办公室/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

文号:国经贸运[1995]466号

发布日期:1995年08月31日

生效日期:1995年08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交委(办)、交通厅(局)、公安厅(局)、农业(农机)厅(局)、建委(建设厅)、劳动厅(局),各铁路局、铁路工程局、铁路设计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65号文件精神,加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现将《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与原国家经委、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农牧渔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经交[1986]161号)一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防止无人看守道口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畅通,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系指在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处,设专人对通过道口的车辆和行为实施监督和防护,以保障道口安全畅通。

第三条 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实行全面监护,是现阶段解决无人看守道口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一项利在社会、为民造福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都要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工作。

第四条 各地行政管辖区域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牵头,会同铁路和地方有关部门联合组成道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级道口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安排所辖地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全面监护,制定无人看守道口管理的有关办法,负责道口监护人员的选聘和管理,组织开

展道口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协调道口的拆除、合并、改建等项工作。其具体职责范围和工作人员配置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五条 各级道口管理机构要本着“就近、择优”的原则,组织选聘对工作负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道口监护员,与监护人员签订道口安全责任协议,明确监护职责和作业纪律。道口监护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监护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道口监护人员的职责是:认真执行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技术规章及道口通行规定,在指定地点值岗并严格按标准作业,指挥疏导车辆、行人安全通过道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遇有特殊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宣传铁路道口安全常识,检查道口设施,清理道口路障,协助制止其他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 通过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车辆、行人必须听从监护人员的指挥,严格执行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严禁在道口处抢行或者停留。对蓄意破坏道口安全设施、扰乱道口正常秩序、妨碍监护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第八条 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实行监护后,其性质仍为无人看守道口。发生道口事故,铁路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铁路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教育火车司机加强了望,通过道口之前鸣笛告警;在道口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下,负责监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参与日常管理,切实做好道口现状调查,制定设备技术标准;参与道口监护房建设及道口改造规划等工作。铁路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无人看守道口治安秩序的检查维护。

第十条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对道口安全的综合治理。公安、交通、城建、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特别是大中型客车、个体营运车辆及拖拉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铁路道口的车辆必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坚决制止违章抢行穿越道口。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道口交通治安的巡察。各级经贸委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由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力量进行监护管理,确保道口通行安全。

第十二条 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将机动车流量大的平交道口改建立交桥,共同研究提出分期建设方案,纳入铁路、公路、城建改造规划,逐年安排实施。加快合并设置过密的铁路道口,一公里以内或者一个村镇有多处道口的,原则上只保留一处。各级道口管理机构和铁路、公安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拆除擅自设置的非法道口。今后新建铁路,应当严格控制无人看守道口的设置。

第十三条 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实行监护管理所需经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铁路等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情况自行解决。有关部门按职责和规定应承担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养护维修等费用,继续保持原有渠道不变。道口监护管理经费,由各级道口管理机构负责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仍按照原国家经委、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农牧渔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经交[1986]161号)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在职研

究生课程班优势

全国唯一的国家级 重点学科 排名第一

国际贸易领域最强师资阵容

课程设置前沿实用

特色一:全国首批211重点高校

对外经贸大学1951年建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1960年即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成为当时仅有的全国64所重点大学之一。1997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被列为国际教育部首批211重点建设高校。

特色二:国际贸易专业全国排名第一

198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国际贸易专业博士授予权,是我国第一个国际贸易专业博士点。在2001年,对外经贸大学成为入选国际贸易学重点学科的唯一院校,并且在应用经济学全部27个二级重点学科中名列第一。

特色三:发展方向科学前沿、课程设置细节实操

经过长期教学研究,对外经贸大学因材施教,以科研和就业为向导,根据其占据优势地位的研究方向对在职硕士研究生人员进行分轨培养。开设有五个方向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国际贸易实务与实务方向、进出口管理与战略方向、国际项目管理方向、现代物流管理方向、海关事务方向。

如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方向课程班是我校最早开设的在职研究生课程,课程设置经典、系统、全面,深受学生和教师的欢迎。进出口管理与战略方向课程涵盖了国际贸易方方面面的内容:法则法规、运输、保险、如何创建进出口贸易公司、贸易融资等等,教师运用大量案例教学,将国外的先进经验应用到中国的具体实践中。本专业的课程是最细节、最前沿、实操性最强的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现代物流管理与实务方向课程班不仅包括传统的采购、仓储、供应链管理,还包括了物流系统的设计开发、战略成本控制、国际营销等最前沿的相关知识。

特色四:最强师资队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拥有国际贸易专业最雄厚的师资力量,海外留学归国比例全国第一,并且同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顾问、指导等职位。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在职研究生的师资与统招硕士研究生是一模一样的师资。不仅拥有薛荣久(国际贸易学科带头人)、王家骁(国际贸易、商业政策专家)等老一辈的教授,还拥有像赵忠秀(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学院院长、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领域专家)、冷柏军(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国际贸易实务领域专家)等多位中青年教授。这些优秀教师都会为在职研究生授课。

特色五:学术成果领先

一直以来,对外经贸大学承担“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常设秘书处的主要工作,为中国国际贸易学科的建立和科研教学领域发展作了杰出的贡献,发展了近10个研究方向。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在物流管理与操作模式、供应链、

采购运输、国际贸易实务等研究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受到社会和学术界瞩目,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领先地位。

同时,外经贸承担国家未来50年能源战略的国际经济合作和融资框架研究课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并引进美国注册商业房地产投资师(CCIM),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科研成果和经验,开设国际项目管理方向的研究,在项目管理、投融资、工程和国际法律研究方面的有着巨大优势。

特色六:构建网络交流平台,课外活动丰富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每个班级都会配备班主任老师,竞选班委会。每个班级都会有自己班级的公共邮箱、公共论坛、公共的网上交流群、发行的班刊等。同时,学校也组织拓展活动、主题班会、联欢晚会、在职研究生体育节系列活动等等。给学生提供一个充分交流,展现自我的机会。

咨询、报名电话:6449378

5、64494282刘老师、杨老师

MSN:

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学楼1322办公室

第三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培养计划

本科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培养目标

专业旨在培养学生从事国际贸易及其他国际化经营与管理活动和相关政策研究所需的基技能。

专业要求

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对于政治、历史、文化和自然科学等方面有较深刻的了解。 具备坚实的数学、经济学和统计/计量经济学基础,熟练掌握计算机及英特网的操作技能,有较强中文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在听、说、读、译五个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擅长书面和口头表达。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框架,并通过有系统的副(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获取多样化的专业技能。 通过听课、课堂讨论、参加研讨会及实践活动、考试、撰写论文、利用图书馆和现代化信息传播技术等多种途径,开发自己的分析能力、创造力和决策能力。

公共基础课

1、必修课

代码 ECON 102 HUM 102 HUM 103 HUM 201 HUM 202 ECON 203 HUM 301 MATH MATH MATH CMP 合计 PED 101 PED 102 PED 201 OTH 101

课程 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

(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 邓小平理论概论 中国经济概论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微积分 线性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计算机及网络应用基础

体育

(一) 体育

(二) 体育

(三)

德育

学时 36 36 54 36 36 54 36 72 54 72 72 558 36 36 36 18

学分31 1 1 1 1

学期

OTH 102 共计

军事理论与实践

16门

18 702

1 36

2、选修课

从下列公共教育课程中任选10个学分。

代码 HUM 105 HUM 109 HUM 110 HUM 111 HUM 302

共计

课程 中国文化概论 欧洲文明史 心理学 世界宗教概论 社会学概论 自然科学概论

16门

学时 36 36 36 36 36 36

学分

学期

英语课

必修课程下列英语课程

代码 ENG 101 ENG ENG ENG ENG ENG ENG ENG ENG ENG 共计

课程

大学英语精读

(一) 大学英语精读

(二) 大学英语精读

(三) 大学英语精读

(四) 大学英语听说

(一) 大学英语听说

(二) 大学英语听说

(三) 大学英语听说

(四)

高级英语听说 高级英语文章选读

10门

学时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36 36 648

36 学分

学期

注:原英语课时为684学时。

专业基础课

必修下列专业基础课

代码 ECON 101 ECON 201 ECON 202 ECON 301 MGT 201 ACCFIN 201 INS 301 LAW 407 共计

课程 经济学原理

(一) 经济学原理

(二) 国际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应用统计 会计学 财政学 货币银行学 风险管理与保险

国际商法 10门

学时 36 36 54 54 54 54 36 36 36 72 468

学分26

学期

注:同99-2001相比,管理学原理和营销学原理两门课放弃。

专业课

必修以下7门:

代码 ITR 201 ITR 301 ITR 303 ITR 402 ITR 404 ITR 301 MKT 301 共计

课程

中国对外贸易概论(A)

国际贸易(A) 国际贸易实务 电子商务 跨国公司 国际金融(A) 国际营销学

7门

学时 36 36 54 36 36 36 36 270

学分 2 2 3 2 2 2 2 15

学期

代码 ECON 102 HUM 102 HUM 103 HUM 201 HUM 202 ECON 203 HUM 301 MATH MATH MATH CMP 合计 PED 101 PED 102 PED 201 OTH 101 OTH 102 共计

课程 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

(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 邓小平理论概论 中国经济概论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微积分 线性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计算机及网络应用基础

体育

(一) 体育

(二) 体育

(三) 德育 军事理论与实践

16门

学时 36 36 54 36 36 54 36 72 54 72 72 558 36 36 36 18 18 702

学分31 1 1 1 1 1 36

学期

第四篇:经济学类-贸易经济专业

中国特级教师高考报考方法指导〈专业报考版〉

贸易经济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国家机关、国民经济综合部门、外贸部门、商业部门、大型工商贸公司(企业)、涉外企业、合资企业等机构从事各种商业实际业务工作和经营管理、市场调研、现代推销、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以及在学校、研究单位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主要课程

学等。

修业年限

四年

所授学位

、涉外企业、合资企业等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市就业大体方向:毕业生主要适宜在商业(包括粮食、供销)、外贸系统、国民经济等综合部门。

开设院校(部分)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

中国教育开发网

第五篇: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文件

渝外经贸发〔2008〕226号

重庆市外经贸委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出口

信保资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外经贸委(局、办)、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重庆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我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增强企业融资和规避出口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的能力,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出口信保资助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市外经贸委 联系人:毛庭婷,联系电话:89018144) (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成芳、李茂,联系电话:67575320、67575345) 主题词:外贸 资金 补贴 通知

重庆市外经贸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日印发

- 1

(二)信保费资助的范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证保险不予以支持)、进口预付款保险及海外投资保险。

三、资助标准

(一)担保费资助标准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各类外经贸及服务贸易、货代企业,银行规避汇率风险金融衍生产品的保证金担保按实际支付担保费的80%给予资助。

2.其他融资业务担保按融资担保实际支付担保费的50%给予资助。

(二)信保费资助标准

1.进口预付款保险,给予实际支付保费的20%,且每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2.海外投资保险给予实际支付保费的20%,且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信保公司划分的风险市场类别进行资助,其中A、B类市场按实际支付保费的20%给予资助,C、D类市场按实际支付保费的30%给予资助。

4.以上每户企业每年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5.外币对人民币的折算率按当年6月30日、12月3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计算。

四、申报、审核及拨付

- 3报送市外经贸委审核,市财政局审定后将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企业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处理。

五、监督管理与违章处理

对于骗取该资助资金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详见《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构成违纪违法的将提交检察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本办法由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重庆市外经贸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担保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外经贸发〔2006〕139号文)和《重庆市外经贸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外经贸发〔2006〕140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1.重庆市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出口信保资助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重庆市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担保费资助明细表 4.重庆市外经贸企业信保费资助明细表

- 5 -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下一篇: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