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2022-09-08

第一篇: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作业安全十条禁令条文解释

第一条

严禁停电作业不按规定验电、接地。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a)停电。b)验电。c)接地。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设备停电后,验电和接地是确保设备确已不带电压和可靠放电,防止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触电的刚性技术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不能有半点马虎。其中“验电”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是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且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认验电器良好。二是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规定的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三是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无电。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若进行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进行间接验电。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不按规定验电”。

“接地”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是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二是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三是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四是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工作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作业人员自装自拆。五是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六是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降压变电站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七是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八是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应去除这些地点的油漆或绝缘层,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九是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触电。带接地线拆设备接头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脱落的措施。十是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禁止使用其他导线接地或短路。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十一是禁止作业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高压回路上的工作,必须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测量线路参数,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a)拆除一相接地线。b)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c)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装置)。上述工作应征得运维人员的许可(根据调控人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控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十二是每组接地线及其存放位置均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十三是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不按规定接地”。

第二条

严禁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维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或运维管理部门指定并经书面公布的人员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维人员告知当值调控人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维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并做好记录。凡违反上述规定进行的倒闸操作视为“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第三条

严禁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器具、材料。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安全带使用的规定如下:一是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二是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三是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四是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离开关(刀闸)支持绝缘子、CVT绝缘子、母线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五是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六是阀体工作使用升降车上下时,升降车应可靠接地,在升降车上应正确使用安全带。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七是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在杆塔上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保护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当后备保护绳超过3m时,应使用缓冲器。安全带和后备保护绳应分别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八是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定期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同时规定: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应用绳索拴牢传递。违反此项规定的视为“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器具、材料”。

第四条

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运维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

严禁现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检修工作票、操作票和施工作业票。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其方式有6种: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填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凡填用种类错误的视为“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了操作票的格式,凡使用其他格式操作票或擅自更改操作票格式的视为“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

第六条

严禁现场无计划作业。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规定,一是所有计划性作业应全部纳入周作业计划管控,禁止无计划作业。二是作业计划实行刚性管理,禁止随意更改和增减作业计划,确属特殊情况需追加或者变更作业计划,应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要求所有现场停电或不停电作业均必须纳入日控计划管控,不得擅自开工。应急抢修、消缺工作不上周计划,但需及时汇报并填报日控。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无计划作业”。

第七条

严禁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一是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交底和危险点告知,并确认每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签名。二是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装完工作接地线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规定,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作业人员整理着装,统一进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交底。公司要求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全过程录音。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八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试验。安全帽在使用期满后,抽查合格后该批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第九条

严禁专责监护人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一是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二是专责监护人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专责监护人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第十条

严禁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行作业。

条文解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低压不停电工作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

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阀体工作使用升降车上下时,升降车应可靠接地,在升降车上应使用安全帽。《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规定,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作业人员整理着装,统一进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统一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行作业”。

第二篇: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习题集(配电部分)

一、单选题

25.高压开关柜前后间隔没有可靠隔离的,工作时应(

)。

A.同时停电 B.加强监护 C.装设围栏 D.加装绝缘挡板 正确答案:A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4.2.6 52.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应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

)。

A.安全措施 B.技术措施 C.组织措施 D.应急措施 正确答案:A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6.3.1 77.带电作业期间,与作业线路有联系的馈线需倒闸操作的,应征得(

)的同意,并待带电作业人员撤离带电部位后方可进行。

A.调度 B.工作监护人 C.工作负责人 D.工作许可人 正确答案:C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9.2.4 88.高压试验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

)担任。

A.有试验资质人员 B.工作负责人 C.班长 D.有经验的人员 正确答案:D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1.1.1 97.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沟(槽)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

)m的沟(槽)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沟(槽)送风和持续检测等。

A.1.0 B.1.5 C.1.8 D.2.0 正确答案:D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2.2.1.6 113.链条(手扳)葫芦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转动装置及制动装置,吊钩、链轮或倒卡变形以及链条磨损达直径的(

)时,禁止使用。

A.7%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B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4.2.6.1 121.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

A.审核动火工作票 B.修改动火工作票 C.签发动火工作票 D.监督动火工作票执行 正确答案:C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5.2.7.5 122.一级动火工作票由(

)审核。

A.申请动火工区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B.本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

C.本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D.本公司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 正确答案:B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5.2.7.3

二、多选题

26.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检查(

)的强度。

A.杆塔根部 B.拉线 C.杆塔 D.临时地锚

正确答案:ABC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6.3.7 36.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

)、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断设备。

A.易操作 B.可闭锁 C.具有明显开断指示 D.电网侧应能接地 正确答案:AC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3.1.2 40.分布式电源项目验收单位在项目并网验收后,应将工程有关(

)提交电网管理单位,及时更新系统接线图。

A.设备资料 B.技术资料 C.验收报告 D.接线图

— 1 — 正确答案:BD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3.3.1 47.动火工作完毕后,(

)和运维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

A.动火执行人 B.消防监护人 C.动火工作负责人 D.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正确答案:ABC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5.2.13 49.开展一级动火作业时,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分别由(

)收执动火工作票。

A.工作负责人 B.动火执行人 C.安监部门(或具有消防管理职责的部门) D.动火部门 正确答案:ABC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5.2.7.2

三、判断改错题

4.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且高压接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4.4.13。改正: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积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且高压接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

9.所有吊物孔、没有盖板的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0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2.3.12.2。改正:所有吊物孔、没有盖板的孔洞、楼梯和平台,应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 11.同一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内,全部停电或属于同一电压等级、同时停送电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一种工作票。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3.3.9.1。改正:同一高压配电站、开闭所内,全部停电或属于同一电压等级、同时停送电、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16.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操作方法、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3.4.8。改正: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17.工作中若有特殊情况,工作许可人可变更运行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变更后需告知工作负责人。错误: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3.4.10。改正: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工作中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同意。

25.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负责人及相关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3.2.4。改正: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28.封闭式高压配电设备进线电源侧应装设带电显示装置,出线线路侧可不装设。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2.2.5。改正:封闭式高压配电设备进线电源侧和出线线路侧应装设带电显示装置。

30.低压工作票,对在同一天的多条低压架空线路或设备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3.3.9.4。改正:对同一个工作日、相同安全措施的多条低压配电线路或设备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低压工作票。

35.立、撤杆时,除指定人员外,禁止基坑内有其他无关人员。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6.3.3。改正:立、撤杆塔时,禁止基坑内有人。

39.在10kV带电设备附近立、撤杆,杆塔、拉线与临时拉线、起重设备与起重绳索应与带电设备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m。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6.3.12。改正:在10kV带电设备附近立、撤杆塔,杆塔、拉线、临时拉线、起重设备、起重绳索应与带电线路、 — 2 — 设备保持《配电安规》表6-1所规定的安全距离,为2m。

44.线路双重称号指线路名称和编号。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6.7.1。改正:线路双重称号即线路名称和位置称号。

54.带电断开低压导线时,应先断开零线,后断开相线(火线)。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8.2.1。改正:带电断开低压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火线),后断开零线。 57.在二次回路通电前应通知运维人员,得到运维人员许可后即可加压。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0.2.4。改正: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运维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并派专人到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60.掘路施工应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安全围栏进行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黄色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灯。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2.2.1.2。改正:掘路施工应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进行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反光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灯。

61.若必须带电移动电缆接头,施工人员应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2.2.7。改正: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若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

62.电缆耐压试验前,应先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加压前应在被试电缆周围设置遮栏(围栏)并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2.3.1。改正:电缆耐压试验前,应先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加压端应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另一端应设置遮栏(围栏)并悬挂警告标示牌。若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开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63.电缆试验需拆除接地线时,应征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2.3.2。改正:电缆试验需拆除接地线时,应在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根据调控人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控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65.检验继电保护、配电自动化装置的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在工作中若需要试合检修断路器(开关),在取得运维人员许可后即可进行。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0.4.2。改正:检验继电保护、配电自动化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在取得运维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方可断、合检修断路器(开关)。

66.在雷电情况下测量高压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戴绝缘手套。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1.1.5。改正:雷电时,禁止测量绝缘电阻及高压侧核相。

70.若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低压配电网上停电工作,必须在并网点的电网侧装设接地线,防止反送电。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3.4.5。改正:若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低压配电网上停电工作,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反送电: (1)接地。(2)绝缘遮蔽。(3)在断开点加锁、悬挂标示牌。

75.地锚的分布和埋设深度,应严格按照统一标准执行。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4.2.5.1。改正:地锚的分布和埋设深度,应根据现场所用地锚用途和周围土质设置。 77.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钢丝绳实际直径比其公称直径减少10%或更多者应报废。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4.2.7.1。改正: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钢丝绳实际直径比其公称直径减少7%或更多者应报废。

— 3 — 78.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钢丝绳、转动装置及换向爪,吊钩、棘轮或换向爪磨损达7%者禁止使用。各连接部位出现松动或钢丝绳有断丝、锈蚀、退火等情况时禁止使用。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4.2.11.1。改正: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钢丝绳、转动装置及换向爪,吊钩、棘轮或换向爪磨损达10%者禁止使用。各连接部位出现松动或钢丝绳有断丝、锈蚀、退火等情况时禁止使用。

89.对在用起重设备,应定期进行常规性检查,并做好记录。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6.1.4。改正:对在用起重设备,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常规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92.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上下传递材料、工器具应使用工具袋;邻近带电线路作业的,要使用绝缘绳索传递,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答案: 见《配电安规》17.1.5。改正: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上下传递材料、工器具应使用绳索;邻近带电线路作业的,应使用绝缘绳索传递,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四、填空题

42.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检查确认已做的安全措施符合要求、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之间的________正确完成。工作时,应仔细核对检修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正确答案:隔离措施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0.3.1 43.直接接触设备的电气测量,应有人监护。测量时,人体与________不得小于《配电安规》表3-1规定的安全距离。夜间测量,应有足够的照明。正确答案:高压带电部位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1.1.2 45.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围栏),遮栏(围栏)与________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正确答案:试验设备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1.2.5 46.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并采用________高压试验线,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正确答案:专用的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1.2.3 53.装设于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的反孤岛装置与低压总开关、母线联络开关间应具备________功能。正确答案:操作闭锁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3.1.5 56.电网管理单位停电检修,应明确告知分布式电源用户停送电时间。以空气开关等无明显断开点的设备作为停电隔离点时应采取加锁、________等措施防止误送电。正确答案:悬挂标示牌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3.4.6 64.绝缘操作杆、验电器和测量杆使用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________,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正确答案:短接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4.5.4 65.成套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完好,禁止使用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________的接地线。正确答案:夹具断裂松动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4.5.5 69.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________,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正确答案: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5.2.12.4 70.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起重搬运时________,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应简明、统

一、畅通,分工明确。 正确答案:只能由一人统一指挥

答案解析: 见《配电安规》16.1.2 73.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遮栏(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________,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正确答案:设置安全标志

— 4 —

第三篇: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一、二、三)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2.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现场勘察制度。

2)工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间断制度。

6)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2.2 现场勘察制度

2.2.1进行电力线路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组织。

1 2.2.2 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3 工作票制度

2.3.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2.3.1.1 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2.3.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C)。 2.3.1.3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D)。 2.3.1.4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E)。 2.3.1.5 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票(见附录F)。

2.3.1.6 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G)。 2.3.1.7 口头或电话命令。

2.3.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3.2.1 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3.2.2 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2.3.2.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2.3.2.4 在直流线路停电时的工作。

2.3.2.5 在直流接地极线路或接地极上的工作。

2.3.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2.3.3.1 带电线路杆塔上且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 2.3.3.2 在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2.3.3.3 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2.3.3.4 直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2.3.3.5 直流接地极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2.3.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 2.3.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1)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2)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2.3.6 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为: 2.3.6.1 测量接地电阻。

2.3.6.2 修剪树枝。

2.3.6.3 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

2.3.6.4 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5-2安全距离的工作。

2.3.6.5 接户、进户计量装置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

2.3.7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2.3.7.1 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2.3.7.2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2 2.3.7.3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2.3.7.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2.3.7.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3.7.6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2.3.8 工作票的使用

2.3.8.1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

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带电作业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2.3.8.2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见附录H)。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2.3.8.3 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2.3.8.4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上述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运行单位备案。

2.3.9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2.3.9.1 第

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2.3.9.2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第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第

一、第二种工作票的延期只能办理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 2.3.10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2.3.10.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2.3.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规程、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2.3.10.3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 2.3.11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2.3.11.1 工作票签发人:

1)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3.11.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3 2.3.11.3 工作许可人:

1) 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2) 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

3) 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3.11.4 专责监护人:

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2.3.11.5工作班成员:

1)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2.4 工作许可制度

2.4.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2.4.2 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的线路)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操作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调度值班员或工区值班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将工作班组名称、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

2.4.3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 2.4.3.1 当面通知。 2.4.3.2 电话下达。 2.4.3.3 派人送达。

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

2.4.4 若停电线路作业还涉及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线路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通知这些线路已停电和接地,并履行工作许可书面手续后,才可开始工作。

2.4.5 禁止约时停、送电。

2.4.6 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时,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5 工作监护制度

2.5.1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装完工作接地线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2.5.2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2.5.3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的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2.6 工作间断制度

2.6.1 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2.6.2 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4 2.6.3 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如果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挂接地线。

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2.7.1 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 2.7.2 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工作许可人,报告方法如下: 2.7.2.1 当面报告。

2.7.2.2 用电话报告并经复诵无误。

若有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线路,还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

2.7.3 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并包括下列内容:

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可以送电。 2.7.4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完工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作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2.7.5 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任务单应保存一年。

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在电力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1停电。 3.1.23.1.33.1.43.1.5验电。

装设接地线。

使用个人保安线。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上述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3.2 停电

3.2.1 进行线路停电作业前,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3.2.1.1 断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闭所、配电站(所)(包括用户设备)等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3.2.1.2 断开线路上需要操作的各端(含分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3.2.1.3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包括用户线路)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3.2.1.4 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3.2.2 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3.2.3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不能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悬挂标示牌;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或悬挂标示牌。 3.3 验电

3.3.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应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

直流线路和330kV及以上的交流线路,可使用合格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或绝缘绳的金属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来判断线路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3.3.2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但应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许可。

验电时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保持表5-1的距离,并设专人监护。使用伸缩式验电器时应保证绝缘的有效长度。

3.3.3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无电;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

3.3.4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禁止工作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10kV及以下线路对上层线路进行验电。

线路的验电应逐相(直流线路逐极)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或其组合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3.4 装设接地线

3.4.1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直流线路两极接地线分别直接接地)。

各工作班工作地段各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要验电、装设工作接地线。直流接地极线路,作业点两端应装设接地线。配合停电的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工作接地线。装、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

工作接地线应全部列入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确认所有工作接地线均已挂设完成方可宣布开工。

3.4.2 禁止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如需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更情况。

3.4.3 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先挂近侧、后挂远侧。拆除时次序相反。

3.4.4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准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3.4.5 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准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3.4.6 利用铁塔接地或与杆塔接地装置电气上直接相连的横担接地时,允许每相分别接地,但杆塔接地电阻和接地通道应良好。杆塔与接地线联结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3.4.7 对于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可采用临时接地体。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准小于190mm2(如φ16圆钢)。接地体在地面下深度不准小于0.6m。对于土壤电阻率较高地区,如岩石、瓦砾、沙土等,应采取增加接地体根数、长度、截面积或埋地深度等措施改善接地电阻。

3.4.8 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杆塔的停电线路上装设的接地线,应采取措施防止接地线摆动,并满足表5-1安全距离的规定。

断开耐张杆塔引线或工作中需要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先在其两侧装设接地线。

3.4.9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3.5 使用个人保安线

6 3.5.1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

3.5.2个人保安线应在杆塔上接触或接近导线的作业开始前挂接,作业结束脱离导线后拆除。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个人保安线的顺序与此相反。个人保安线由作业人员负责自行装、拆。

3.5.3 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准小于16mm2,且应带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禁止用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3.5.4在杆塔或横担接地通道良好的条件下,个人保安线接地端允许接在杆塔或横担上。

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3.6.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J)。 3.6.2 进行地面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人员工作时距设备小于表3-1安全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增设临时围栏。临时围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准小于表3-2的规定。临时围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围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隔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绝缘隔板的绝缘性能应符合附录L的要求。

表3-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63(66)、110 1.50

注:表中未列电压应选用高一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表3-2 同。

表3-2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35 20、35 0.60 63(66)、110 1.50 3.6.3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地段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并在相应部位装设标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3.6.4 高压配电设备做耐压试验时应在周围设围栏,围栏上应向外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围栏和标示牌。

第四篇:辽宁电力公司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签订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0-05-19 15:54:28 5月13日,。通过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在技术领域形成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对双方的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公司总经理燕福龙、党组书记焦保利,国网电科院院长肖世杰出席签字仪式,仪式由公司总工程师王芝茗主持。

肖世杰指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战略合作关系及交流合作常态机制,将开启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新篇章。此次合作为双方实现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和机遇,赋予了新的责任和使命。按照此次战略协议的框架内容,国网电科院将根据辽宁公司发展需要,围绕双方共同确定的科研课题和相关协议,重点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咨询等方面为辽宁公司提供科技增值服务,解决电网规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行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积极主动与辽宁公司实现良性互动,不断延伸合作领域,开拓合作空间,提高合作层次,实现更加广泛而深入的合作,促进双方又好又快发展。

燕福龙指出,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总体部署,省公司不断加快发展方式与电网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四化”工作方针,积极构建“三集五大”管理体系,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省公司始终注重推进科技创新,积极应用科技成果,努力提升电网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通过协议签订,可以培育和发展双方长期的电力科技战略合作关系,开辟科研院所与电网企业的有效合作模式,同时建立和完善电力新技术和应用新需求的双边交流合作常态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推进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提升以科技创新推动和支撑双方发展的能力。

试点工程,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电量计费系统,智能变电站建设,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系统、移动实验室、高压计量校准系统等方面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签字仪式上,双方就辽宁电网发展和技术需求、科技开发和新技术应用领域的合作及关于对辽宁公司的技术支持、工程服务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座谈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并达成了共识。

焦保利在座谈时指出,通过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省公司与国网电科院将步入更为广泛、更高层次的全新战略合作阶段,双方将加速创新型企业建设进程,在持续发展中实现互利共赢。

国网电科院副院长闫华锋宣读《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燕福龙、肖世杰分别代表双方签订《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总经理助理于晓辉,国网电科院副院长奚国富、院长助理杜忠东等双方有关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第五篇:2015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温馨提示:下载文档后,按住键盘ctrl,左键点击可以打开文章链接)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北公司)201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已启动,欢迎广大毕业生应聘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冀北公司是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的省级电力公司,公司本部位于首都北京,所属供电、通信、科研、施工、培训、物资等18家二级单位,分布在北京、唐山、张家口、秦皇岛、承德、廊坊、保定、大同地区。

由于独特的地理区位和历史沿革,冀北公司承担着“一保两服务”的特殊职责。“一保”是保障首都供电安全。冀北公司承继了原华北电网公司的区域特性,负责运行维护华北地区“西电东送”、“北电南送”大通道和首都500千伏大环网,肩负着保障首都供电安全的重要职责。“两服务”,一是服务冀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网公司系统最年轻的省级电力公司,冀北公司的核心任务是建设、发展和运行好冀北电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二是服务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河北省是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之一。近年来,冀北地区风电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太阳能发电发展迅猛,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并网和可靠消纳是冀北公司的重要责任。

截至2013年底,冀北电网总装机容量2484万千瓦,其中火电占62.1%,风电占34.3%,水电占1.7%,太阳能和储能占1.9%。冀北公司运维 500千伏变电站23座,容量4883万千伏安,线路9981公里;220千伏变电站105座,变电容量4116万千伏安,线路8629公里。2013 年,冀北电网最大负荷2114万千瓦,在国网公司系统名列第13位;售电量1362亿千瓦时,在国网公司系统名列第10位。

当前,冀北公司正处于重要的管理转型期和加快综合协调发展的关键阶段,拥有着优秀人才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诚邀优秀高校毕业生加盟冀北公司,开始崭新的征程,创造更大的工作价值!

二、招聘安排 (一)招聘批次

招聘考试分两批(或三批)进行,时间分别为2014年12月6日、2015年3月28日(时间如有调整,以招聘平台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二)招聘流程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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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简历筛选→组织考试→ 确定拟录用名单并申报核准→公示核准的拟录用人选→签订协议。同时,我公司将于2014年10月至11月,到部分高等院校召开宣讲会,现场招聘部分优秀毕业生。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16日。

报名方式:登录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zhaopin.sgcc.com.cn/),按照网上流程,注册用户,登录招聘管理系统,查询招聘职位详细信息,根据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须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简历筛选

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应聘毕业生可登陆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查询,我公司将以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获得考试资格的毕业生,未获得的不另行通知。

3.组织考试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统一安排,组织毕业生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招聘平台后续发布的考试公告。

4.确定拟录用名单并申报核准

根据考试成绩和企业岗位需求,结合毕业生应聘意向,结合,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报国家电网公司核准。

5.公示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准后,在招聘平台进行公示。 6.签订协议

公示结束后,通知录用毕业生进行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

三、报名条件和第一批招聘需求信息 (一)报名基本条件

国家统招计划内全日制公办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或2014年 9 月 1 日至2015年 8 月 31 日期间毕业且在2015年 10 月 31 日之前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境外留学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符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符合以下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录用: 1.第一志愿选择我公司的毕业生; 2.选择北京送变电公司、艰苦偏远地区(张家口、承德)单位作为意向单位的毕业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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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 5.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毕业生; 6.本科、研究生英语水平分别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同等水平,其它语种达到相应资格水平的毕业生; 7.截至2015年6月30日,专科生年龄不超过 23 周岁、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的毕业生; (二)第一批招聘需求信息

第一批招聘主要面向研究生和本科招生批次为二批及以上的本科生,招聘专业以电工类专业为主,少量招聘通信工程、热能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如下:(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材料

境内院校毕业生需在线填写教育部学籍验证码(验证码在2015年8月31日前必须有效),并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荣誉称号证书、外语考试成绩证书等扫描件;境外院校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加盖翻译公司印章)扫描件。

应聘材料不得发生信息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二)入职审查

经考试录用的毕业生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按期报到。入职前,冀北公司将通过学信网核实专业、学历等资格信息,并安排毕业生进行体检,对于信息不符、未如期报到、不能提供相关证书或体检未达到要求者,公司不予接收。

(三)上岗要求

录用的毕业生入职后可能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毕业生须服从录用单位的岗位安排;录用的毕业生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最低年限为:博士研究生2年、硕士研究生4年、本科生7年、专科生10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5658583240 电子邮箱:jobs-jibei@nc.sgcc.com.cn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为我公司201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招聘公告,第二批招聘公告将于2015年3月公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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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招聘考试的笔试内容等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关于招聘考试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我单位后续发布的考试公告。

(原标题: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一批)) 点击下载>>>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5年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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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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