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实习论文范文

2022-05-12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外贸实习论文范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对外贸易日趋频繁,外贸函电课程在高职院校被列为重点课程。本文通过探析外贸英语函电课程特点、问题和外贸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一些建议,以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和促进外贸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取得成效。关键词:高职;外贸函电;外贸人才培养我国的对外贸易日趋频繁,外贸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外贸企业对外贸人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第一篇:外贸实习论文范文

基于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的国际贸易仿真实验教学模式探索

摘要:传统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模式存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国际贸易仿真模拟实验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理论教学与实践工作之间的差距。本论文首先分析传统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其次探讨国际贸易仿真实验教学的重要意义,再次论述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的主题框架,最后提出了开展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教学的对策。

关键词:外贸实习平台 仿真实验 教学模式

一、传统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院校对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仅侧重于理论的研究和基础知识的讲授。而对于和实践紧密结合的国际贸易类课程,缺乏外贸业务基本训练,只是停留在老师讲、学生听的纯理论的教学模式上,学生难以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在操作过程中极易陷入国际贸易欺诈陷阱,导致不必要的损失,这些都会让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怀疑,甚至会归咎于教学失败。为了适应世界经济形势的需要,顺应教学模式的改革,以及本着素质教育的目标、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基本操作技能,学校应加强实验教学,开设系列实验课程,以及建设相关的实验来改变以理论教学为主、枯燥呆板的传统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很快地适应纷繁复杂的商业世界。

目前,我国大部分国际贸易教育课程教授方法单一、实际可操作性差。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老师在课堂上按部就班地讲解书本理论,所用教材陈旧,缺乏新鲜的实际例证,很难让学生们了解并感受到实际操作中的真实情况;第二,大多数学生缺乏实习场所,社会上的企业往往很难让学生自己亲手实习操作。学生无法体会到做外贸的真实感受,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也就失去了兴趣;第三,大多数高校没有相应配套的贸易实验室,教学模式较为陈旧,所教知识缺乏生动性,无法让学生有效地掌握所学知识,更无法实际操作,师生间缺乏教学上的有效交流,教学效率不高。

可见,国际贸易学科在各大高校课程教学的情况整体上并不令人满意。实际上,国际贸易是一门研究国际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学科,具有理论的综合性、实践的操作性和环境的复杂性,是具有涉外活动特点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涉及到金融、贸易、政策、法律等诸多领域的问题,单纯通过理论传授是远远不够的,而需要学生在较好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熟练运用于实际操作。要达到这种要求,途径有两个:一是让学生到外贸公司或外向型工厂实习;二是采用诸如仿真虚拟贸易环境,让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比较真实地练习外贸出口等方面的具体技能。但是由于涉及到商业机密等问题,到外贸公司实习的难度越来越大,所以国际贸易专业课程必须与时俱进,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建立外贸仿真实验室,使理论讲授与仿真训练相结合,让学生在仿真训练中真正掌握做国际贸易的能力,不失为一种现实而有效的途径。

二、国际贸易仿真实验对于国际贸易专业教学的重要性

1.“国际贸易仿真实验”教学可以使国际贸易理论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国际贸易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巧只有在实践中反复运用,才能作到真正理解和掌握。如:在国际货物买卖磋商过程中,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必不可少的两个法律步骤,从字面和含义上看好像并不难,但是实际应用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因为一项交易的达成往往需要经过多次的发盘和还盘,最后才会被对方接受,学生们在业务流程模拟中要经过多次的反复实践,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这一过程的应用技巧。其实,为学生提供一个“外贸仿真”环境,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来亲身实践国际贸易业务,是培养具有较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更具实践业务能力的有效举措。学生可以在虚拟的仿真贸易环境中,在计算机操作下完成国际贸易业务的过程,掌握进出口货物贸易买卖过程中经过的询盘、发盘、还盘等各项环节,从而使理论和实践操作紧密结合,既加深了对理论的掌握,又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2.“国际贸易仿真实验”教学可以提高国际贸易实务课的教学质量。传统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偏重理论教学,忽视实际操作,授课的内容多是纸上谈兵,不能作到学以致用。而“国际贸易仿真实验”教学,虽然只是在一个虚拟的贸易环境中,却能使学生经历进出口业务流程几近真实的模拟操作,这时再及时地给予讲解和指导,使得理论与实践之间有了极强的互动效应,既丰富了理论知识,又锻炼了实践能力,从而大大提高了国际贸易实务这门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

3.“国际贸易仿真实验”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在课堂理论教学中,内容往往不够生动,学生学习兴趣不浓。而学生在模拟贸易环境中不但可以进行实际的业务操作,而且也能亲自体验国际贸易的风险和乐趣。如:学生可以熟悉和掌握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运作方式,体会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感觉、相应的具体操作和互动关系;可以掌握利用网络资源来寻找有效信息的基本技巧。在这里每个学生都扮演着各自不同的角色,共同面对几近真实的模拟贸易环境,真正成为贸易活动的主角,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三、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的主体框架

在理念上,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融合了国际经济学、电子商务理论和外贸实务流程,很好地模拟了当今国际商务的真实环境。在技术层面上,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采用基于互联网的三层体系开发。在实际应用上,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提升老师的教学质量丰富教学手段。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是模拟的B2B电子商务中心,每个参与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实习的学生都将按照实习计划扮演进出口业务流程中的不同当事人,共同组成模拟贸易环境。通过这样相互竞争和协作的角色扮演,他们将面对出口商、进口商、供应商甚至银行的日常工作,从而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巧。体会客户、供应商、银行和政府机构的互动关系,真正了解到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最终达到在“实践中学习”的目的。

1.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实习计划,为参加实习的学生分配角色,在网站发布新闻,调整商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调整汇率、业务费用、保险费率和运输费率。对于模拟贸易中发生的纠纷进行仲裁,另外指导教师可以对一个学生扮演的不同角色分别进行考核产生并且打印成绩表。

2.出口商。出口商可随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库存和资金状况,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商务磋商,通过业务中心签订出口合同和采购合同、履行合同,通过单证中心缮制所需单据。具体来说主要操作流程为:签外销合同、审核信用证、备货、租船订舱、出口报检、出口保险、出口报关、装船出运、制单交单、结汇、核销、退税。

3.进口商。进口商同样可以随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库存和资金状况,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商务磋商,通过业务中心签订进口合同、履行合同、销售产品。具体来说主要操作流程为:签外销合同、申请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进口保险、接收议付单证、付款赎单、进口报检、进口报关、提货、销货。

4.供应商。供应商主要负责同出口商进行磋商,接受出口商委托生产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具体来说主要包括:签购销合同、组织生产、通知付款提货、放货等环节。

5.出口地银行。出口地银行主要向各经营者提供贷款还贷、信用证结算、国际汇款、国际托收等金融服务。具体来说包括:接收信用证,通知出口商、接收出口商交来的议付单证,寄单到进口地银行、接收进口地银行的付款,通知出口商已结汇。

6.进口地银行。进口地银行主要向各经营者提供贷款还贷、信用证结算、国际汇款、国际托收等金融服务。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接收进口商的开证申请,开立信用证,并通知出口地银行;接收出口地银行的议付单证;接收进口商付款,付款到出口地银行。

四、推进国际贸易仿真模拟实验教学模式的对策

1.建设独立的国际贸易仿真模拟实验室。根据“国际贸易仿真实验”的教学内容,考虑到对外贸易的理论综合性、实践操作性和环境复杂性等特点,我们认为,“国际贸易仿真实验室”的建设应从两个方面入手,即外贸实习平台建设(软件)和实验室环境建设(硬件)。具体来说,外贸实习平台主要是设计适合学生模拟操作的计算机软件,让学生利用软件根据自己的角色在局域网上通过E-mail来完成各种业务;实验室环境建设主要是考虑到让学生亲身体验到各个部门办事的程序,从而在实验室里设置不同的职能部门,如银行、工厂、外汇管理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学习如何去和各个部门办理业务。

2.成立国际贸易仿真模拟实验教学教研室。成立国际贸易仿真模拟实验教学教研室,由专业的实验教学骨干教师组成,直属经济管理实验中心领导,负责对实验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环节和实验项目的设计和实验教学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实验教学软件。另外,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教学教研室还需创建有效的实验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对实验课程的指导和质量评价,制定、完善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教学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把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教学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加强国际贸易模拟实验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多是从高校毕业直接到高校任职,普遍重视理论研究,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对于实验教学缺少相应的知识储备和足够的热情,这需要高校管理部门出台相应规定,引导高校教师重视实验教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对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要加强培训,及时跟进最新的贸易实践,并将其纳入到实验教学当中。另外,学校还可以将校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引进或聘用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师资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程建芳.借鉴国外经验强化普通财经高校教育实践教学[J].中国高教研究,2008,(8):54-55.

[2]李健.高校国际贸易实务模拟实验教学探索与实践[J].改革与探索,2010,(3):125-128

[3]王伟,焦百强,范志刚.国际贸易仿真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刍议[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7,(4):32-36.

[4]张汝根.加强实验教学培养应用型国际贸易专业人才[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7,(7):105-108.

[5]郑春龙,邵红艳.以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的高校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中国高教研究,2007,(4):85-87.

基金项目:本文系宁波市经管经贸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国际贸易全仿真综合模拟实验课程开发与设计》(Jd080913)的研究成果之一;浙江万里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国际贸易实务合作型课程教学改革项目》(1111540327)

作者:张海波 王伟

第二篇:高职外贸函电课程与外贸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摘要:对外贸易日趋频繁,外贸函电课程在高职院校被列为重点课程。本文通过探析外贸英语函电课程特点、问题和外贸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一些建议,以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和促进外贸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取得成效。

关键词:高职;外贸函电;外贸人才培养

我国的对外贸易日趋频繁,外贸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外贸企业对外贸人才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函电来往在外贸业务中,不可或缺,并且外贸英语函电作为特殊用途英语涵盖了整个外贸业务流程,涉及经济学、国际贸易、市场营销、商法、金融、会计、运输、保险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所以许多高职院校都将其列为重点课程。本文通过探析函电课程特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外贸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提高函电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应用能力,力求高职学生毕业就能上岗,以缓解我国外贸人才供不应求的局面。

一、外贸函电课程探析

(一)外贸函电课程特点及问题

1.课程内容介绍

这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是外贸业务与英语书面表达相结合的实用性英语专业课程。课程内容包括外贸业务中商品买卖的各个环节(如建立业务关系、询盘、报盘、还盘、订货、买卖合同的签订、支付、装运、保险、索赔与仲裁等)所必须了解的专业术语、常用词组、句型和文体特征。

2.课程目标介绍

对于高职学生来说,有以下三个目标:一是知识目标。能够掌握和巩固进出口贸易业务知识及相关外贸专业术语;掌握外贸业务各环节函电的7C写作原则、基本格式和内容、词汇、常用短语和句型。初步做到能在一般情况下读懂、翻译并能写出内容确切、表达得体、符合商务文化规范、语句通顺的信函。二是职业技能目标。能够利用网络、报纸等大众传媒渠道用英文发布公司产品或服务信息,寻找目标客户,开拓市场;能够用英文进行外贸业务各环节的函电写作;能够翻译理解、审核、修改信用证,拟定修改进出口合同和制作英文单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三是证书考核目标。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参加以下证书考试: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国际货运代理员证书、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报检员资格证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3.课程师资问题

现在市场上有外贸经验又有扎实英语功底,且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是少之又少,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学校无奈之下只能赶鸭子上阵,主要让英语老师任课。殊不知这些老师英语科班出身,虽然具有较为扎实的语言功底,可对于专业性很强的术语,也只能是现学现卖。还有一部分是外经贸专业出身的老师,掌握的外贸知识也大部分来自书本,缺乏必要的实践经验和必要的语言功底,这就出现了师资力量奇缺的尴尬局面。

4.课程开设时间问题

首先,时间分配不合理。有的学校课程开设较早,学生基本没有触及外贸专业知识,因而也就不难想象老师无论讲得多么生动,学生也不知所云。有的学校课程开设较晚,在学生找工作的最后一学期才开设这门课程,学生一方面要考证,一方面要找工作,导致课程的学习时间很少。其次,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与联系。各学科老师之间的课程进度是很难恰当衔接的。比如函电在讲述信用证的内容时,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却还根本未涉及这部分内容。函电讲索赔时,学生对国际商法没有接触过,都是“地道”的法盲等。

5.课程教学效果问题

笔者在与学生的交谈过程中发现,外销或外贸跟单做得还不错的学生,并不是过去我们认为英语基础扎实,外贸术语熟悉的学生,而是综合素质强的学生。能够将知识内化为自身的语言且有文化底蕴的学生才会是出色的外贸人员。因此,本课程需要与实践紧密联系。

(二)外贸函电课程教材探析

大多数教材编写者是英语科班出身的老师,他们曾经担任过这一课程的教学,但没有公司实践经验,没有来自公司的第一手交易资料,而是根据其他相关资料编写拼凑的教材。在企业真正做外贸的优秀人才中,有的英语基础又没有学校教师扎实,更没有谁编写教材,有的返回学校做教师的缺少编写教材的经验,也还在探索中编写教材,导致了教材与实践脱节。目前笔者了解的王万义老师主编的《新编外贸英文函电》摒弃了以往各类函电教材以不同交易和不同写信人为题材的传统结构,而以浙江彩云涧茶叶有限公司向英国环球茶叶经销有限公司出口绿茶提取粉和茶具这笔交易为主线,贯穿了一个完整的国际贸易业务流程。所以我们期待有与实践及文化沟通良好的教材出版,让函电课程教学更加生动。

二、外贸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1)外贸人才需求形势探析。在相关论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一些外贸大省如浙江、山东、福建、广东等,外贸行业已成为人才需求旺盛的行业之一,但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最看重的是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人品。但学校在对外贸易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与中小企业需求之间未能实现真正的对接,导致外贸人才供不应求。

(2)外贸人才培养模式探析。外贸人才应具备以下综合素质:①英语语言的运用能力。②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包括贸易及法律知识等。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④具备合作精神,善于观察和沟通。

根据以上特点,笔者想探讨一种适合高职外贸人才培养的课程模式。

理论课程体系建设。高职课程可以采用本科院校的学分体制,课程体系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选修课设置为专业模块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取向和个人精力选择相关的专业模块课程。专业模块课程设置可以与各类考试证书相关,突出职业实用特色。教材由任课教师与教务管理者协商选定。

三、建议

1.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

所谓双师型人才,顾名思义,就是既要有扎实的语言功底,又要有丰富的外经贸知识。

学校可以为承担本课程的年轻教师在上岗前提供一年下企业实际操作的机会,亲身感受一笔进出口业务的完成都需要经过哪些环节,各环节之间又都有怎样的联系,获得一线工作的第一手交易资料,真正熟悉外贸业务各环节。学校还可派有一定经验的专职教师定期下企业实地考察,这样就能让我们单调的外贸函电课程生动活泼,还可以解决函电教材内容滞后的问题。

2.提高教学硬件设施

采用多媒体教学,学生可以在课堂上获得更多的信息。在运用案例教学介绍背景知识时,因为高职学生英语听力水平有限,背景知识又复杂,让学生观看课件,比没有文字的介绍效果好。另外具体词汇短语的学习例句展示,也比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快。教师还可以为学生提供书目和网络资源出处。

3.恰当选择外贸函电课程的开设时间

课程须在学生有一定语言基础,如至少通过英语应用能力三级考试,并学习完国际贸易相关知识和外贸单证课之后开设。比如当函电课接触到信用证的相关语句时,学生对信用证是什么都还没有一个基础的概念和范围,这必然影响教学效果。

4.合理使用外贸函电课程的教材

教师最好将教材作为参考资料,根据工作实践和本校学生基础及特点制订课程计划,写出具有自己教学特色的教案。除指导学生掌握相关的写作技巧和专业术语外,还得向学生介绍背景文化知识,让学生了解如何分辨信息的真伪,如何规避风险等内容。

5.采用情境和案例教学法

根据不同的章节,采用情境或案例教学法。设置问题情境,要求学生搜集相关业务知识材料,以问题讨论贯穿整个教学过程,这样便于学生清楚业务环节,理解信函的来龙去脉,系统地学好商务语言,避免实际操作中的尴尬局面。设置模拟工作情境,就像模拟法庭式的情境,或让学生利用外贸业务软件,在具体的仿真情境中选择适当的语言,学习函电写作。实施案例教学。教师可以精选案例,提前布置,由学生分成小组预习准备,课堂上讨论。在案例分析引导上,应侧重案例的应用范围、背景依据、现状与问题、发展趋势、解决对策等的教学,介绍背景文化知识,实现学生熟悉业务流程、熟练运用语言知识写好信件的目的。

6.为教师提供参加学术会议的机会

学校可以让老师参加学术讨论会,通过学术会议等方式,聘请校外或校内有外贸工作经验且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为大家提供一些教学资源,细谈其工作经验。

7.广泛建立校外实训基地,鼓励学生下企业锻炼

各职院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建立了一批相对固定的顶岗实习或实训基地。学校还要积极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接纳实习、互利互惠的合同,逐步建立合作、协作伙伴关系,使其成为实训基地。

尽可能安排学生在假期去实训基地学习,学生在实训基地的锻炼,可以让语言学习和实践同步进行,学生直接服务于社会,简化了就业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在外贸公司学习锻炼一到两个月,做出企业实践报告。安排外企人员来校讲座。建立企业外贸人员与学生的关系群,学生可以不定期地与他们沟通学习。

总之,既然我们对于外贸函电课程有很多期待,课程的设置对于外贸人才的培养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我们的学校和老师就得克服重重困难去实践学习,我们的高职才能为企业输送合格的外贸人才。当然这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只要我们用心去对待,外贸函电课程的教学就一定能迎来曙光。

参考文献:

[1] 樊斐然.改进外贸英语函电教学 培养应用型人才[J].中国科技信息, 2007(20).

[2]李秀美,蒋静.山东省高校外贸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中国成人教育, 2008(21).

[3] 王秀霞.高职对外贸易人才培养与中小企业需求研究[J].改革与开放,2009 (11).

[4] 孙华平,咸越,刘风芹.浙江省外贸人才培养模式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8).

[5] 曾立伟.外贸英语函电教学探析[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09(3).

[6] 郑婉辉.“外贸英语函电”的教学与高职高专应用型商务英语人才的培养[J]. 科教文汇(上旬刊),2009(4).

[7] 张彤.外贸英语函电教学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西部科技,2006(13).

[8] 张妍.浅谈提高高职外贸函电教学效果的策略[J].电大理工, 2010(2).

作者:段淑娟

第三篇:结合我国外贸立法及其实践试析外贸救济法律制度

[摘 要]贸易救济是旨在消除国际贸易对国内产业的负面影响的一项独特制度。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对各国尤其是市场开放国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的贸易救济所面临的挑战已十分严峻。结合现行外贸立法以及国内产业遭受国际贸易损害的实际情况,我国应当突破贸易救济仅限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传统观念,建立一个既能救济进口产品对我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又能救济外国不正当或不公平进口限制对我国国内产业的损害的贸易救济制度。

[关键词]贸易救济;进口救济;出口救济

一、贸易救济法律制度概述

(一)贸易救济的概念和来由

法律上的救济(Remedy),是纠正、矫正或改正已发生的不当行为或已造成损害或损失的行为。一般来说,当权利主体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采用自我协商、行政救济或司法程序三种方式。贸易救济(Trade Remedy)亦称“对外贸易救济”或“外贸救济”(Foreign Trade Remedy)是指当一国的国内产业受到或即将受到国际贸易损害时,国内主管当局对此种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损害采取的补救或预防措施。当国内产业受到国际贸易损害时,世界各国普遍规定政府主管当局可以向国内产业提供贸易救济。因此,从性质上来讲,贸易救济是一种行政救济。

纵观各国历史,曾经实行过两种极端的贸易政策:一种是自由放任的贸易政策;另一种是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前者主张取消各种进出口限制,允许商品自由进出口,并强调政府不得干预贸易;后者则主张强化政府的干预职能,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从而保护本国的国内产业。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两种极端的贸易政策,都没有起到很好地维系国家之间正常贸易关系的作用。实行自由放任贸易政策的国家,由于其国内产业很容易受到进口竞争的损害,自由放任政策往往并不能长久地施行。当这些国家的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它们迫于国内有关利益集团的压力,可能很快就转而实行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实行保护主义贸易政策的国家,因严格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其本国商品的出口也会受到其他国家的严格限制,他们的对外贸易必将陷入困境。[1]为了克服自由放任贸易政策和保护主义贸易政策的弊端,当代大多数国家已逐渐倾向于实行公平贸易政策。该政策有两方面的要求:其一,各国必须开放市场,允许自由贸易;其二,各国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范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和贸易结果的发生。贸易救济制度,正是为了保障国际贸易的自由与公平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独特的法律制度。

根据欧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与实践来看,贸易救济的职责均由政府机构承担,这也是由贸易救济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国际贸易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在本质上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纠正这种失灵状态的主要措施,通常是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或实行数量限制。由于构成国内产业的生产者既不拥有征税权,也不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仅凭国内产业的力量,显然不可能消除国际贸易对国内产业的损害。而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则具有明显的优势。按照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的见解,政府纠正市场失灵具有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和交易成本四大优势。[2]而政府拥有的征税权和禁止权,正是政府得以成为贸易救济提供者的重要依据。

(二)贸易救济制度的基本范畴

每一个国家在进行贸易救济立法时,都必须考虑哪些制度应当被纳入贸易救济制度的范畴。由于立法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往往会导致贸易救济法律体系的不同。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贸易救济制度的基本范畴。

在理论界,学者们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贸易救济制度应该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制度和保障措施制度,也就是说,贸易救济制度是反倾销制度、反补贴制度和保障措施制度三者的总和。当今的许多著述在论及贸易救济时,也大多只涉及到了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方面的问题。这种认识或许是受到GATT规则体系和WTO相关协定的影响,因为在GATT规则体系中,只有第6条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及第19条保障措施规则可以被视为贸易救济规则,在WTO有关货物贸易的一揽子多边协定中,关于贸易救济的协定也只有《反倾销协定》、《反补贴协定》和《保障措施协定》。笔者认为,这种认识过于狭隘。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制度虽然是贸易救济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但并不等于说贸易救济制度就只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这三项制度。同理,WTO规范了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这三项贸易救济制度,也并不意味着WTO没有规范的其他救济制度就不属于贸易救济制度。贸易救济这一制度设计的基本原理是:国际贸易可能使本国的国内相关产业受到损害,而国内产业自身又无法采取措施将此种损害予以消除。为了使受到此种损害的国内产业摆脱困境,政府才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国内产业给予救济。从这个意义上讲,凡是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防止或补救国际贸易对国内产业的损害的做法,都应该属于贸易救济。我们知道国际贸易是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方面构成的,一个国家的国内产业,既可能因进口产品的倾销、补贴或数量增加而受到伤害,也可能因出口产品被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限制措施而受到损害,通常这两方面的损害都只有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才能消除。所以,政府对国内产业提供贸易救济,不仅包括对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而且应当包括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所以,贸易救济制度的范畴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进口救济制度,即防止或补救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损害的制度;二是出口救济制度,即防止或补救国内产业因出口产品被有关外国采取限制措施而遭受损害的制度。

二、我国外贸立法及其实践的现状

(一)我国外贸立法现状

国家之间贸易利益的相互依存,使各国市场由封闭逐渐转向开放,国际贸易也因此而出现了自由化的趋势。由于国际自由贸易在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可能使有关国家的国内产业受到不公平贸易行为或措施的损害,有关国家为了在不背离自由贸易政策的前提下为受到损害的国内产业提供适当的救济,才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贸易救济制度。[3]我国的贸易救济立法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起步晚,是指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新中国成立后近5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中都没有贸易救济的内容,直到1997年国务院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后,我国才有了关于贸易救济的法律规范;起点高,是指我国的贸易救济立法一开始就瞄准了由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主导的WTO规则的要求。因此,我国的贸易救济规则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经济规则几乎处在同一水平上;发展快,是指在短短几年时间内,我国便完成了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对外贸易壁垒调查的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并在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对这些法规和规章及时进行了修订,从而较全面地构建了我国的贸易救济法规体系。但是,应当看到,由于我国国情特殊,在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的贸易救济所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贸易救济制度,使之既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又符合救济我国国内产业的现实需要。

(二)我国对外贸易现状

2003年年末以来,全球经济出现了加快复苏的积极迹象,但世界经济整体处于疲软态势。而入世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一支独秀”地获得大幅度增长。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是进口增长和出口增长的综合反映。这对我国的进口救济和出口救济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进口救济面临的挑战。中国市场由封闭逐渐走向开放,决定了外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数量在一段时间内必然会快速增长。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商为了强占中国市场,可能采取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手段向中国市场出口其产品,从而损害中国的国内产业。即便外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公平竞争,其进口数量的大量增加,也可能使中国的产业受到损害。新形势下的对外贸易对我国的进口救济提出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一,外国产品对华倾销的事件逐渐增多。我国逐渐取消进口限制以后,外国产品在中国市场倾销的事件已呈现出明显增加的趋势。1997年,我国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新闻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形成了我国的首例反倾销案。此后,随着我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反倾销力度的加强,我国反倾销调查的立案数逐渐增多。到2004年底,我国的反倾销调查立案已达35件。由此可见,在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上,外国产品和中国产品之间的竞争,乃至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之间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商为了赢得中国市场,选择以倾销方式向中国市场出口产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因此,我国主管机关今后面临的反倾销形势可能更加严峻。其二,进口增加对我国国内产业的冲击开始显现。当今一些国家和地区频繁使用反倾销措施或保障措施,促使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商将其受这些措施影响的产品转移到中国市场。进口增长对我国国内产业的冲击开始显现,而且在今后可能更加明显。其三,补贴产品进口的可能性不可排除。在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或公共机构对某些产品给予专项补贴的情况依然存在。这些受补贴的产品一旦被进口到我国市场,很可能损害我国的相关产业,而我国目前为止没有使用过反补贴措施,由于缺乏反补贴经验,在反补贴实践中可能面临较多的问题。

2.出口救济面临的挑战。随着我国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和出口贸易持续高速增长,我国出口产品已成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关注并采取措施牵制的焦点。近年来,有关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措施的事件频繁发生,我国的相关国内产业也因此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我国出口救济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一,国外对华歧视性反倾销调查居高不下。我国一向是有关国家和地区反倾销的“重灾区”。自1979年以来,有关外国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已达500多起。据WTO统计,自1995年WTO成立至2003年底的9年间,成员方反倾销立案调查共2416起,其中涉及中国产品的调查就有356起,占总数的1/7左右,我国连续9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4]其二,国外反补贴措施开始针对中国出口产品。WTO成立以前,国外反补贴调查案只有少数几例涉及到中国产品。但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后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有些成员方已开始针对中国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其三,国外保障措施妨碍中国产品扩大出口。中国产品的出口,不仅受到其他成员方采取的“一般保障措施”的影响,而且受到其他成员方专门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的影响。特保措施成案条件较低,而且只对中国产品实施,而不像一般保障措施那样非歧视地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本质上是对中国产品的歧视。其四,国外其他贸易壁垒妨碍中国产品扩大出口。近年来,有关进口成员方为了保护其国内产业和市场,已开始频繁的利用各种贸易壁垒阻止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这些成员方大都利用WTO规则,使其贸易壁垒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三、我国贸易救济制度的完善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的贸易救济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结合我国现行外贸立法以及国内产业遭受国际贸易损害的实际情况,我国应当突破贸易救济仅限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传统观念,建立一个既能救济进口产品对我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又能救济外国不正当或不公平进口限制对我国国内产业的损害的贸易救济制度。

(一)进口救济制度

为了应对进口竞争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我国应当建立和完善进口救济制度。由于进口竞争有公平竞争和不公平竞争之分,我国的进口救济制度,既应当包括针对不公平进口竞争的救济制度,也应当包括针对公平进口竞争的救济制度。确立针对不公平进口竞争的救济制度,目的是为了防止或补救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对国内产业的损害。由于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具体表现为倾销和补贴,我国针对不公平进口竞争的救济制度,应当包括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针对公平进口竞争的救济制度,一般被称为保障措施制度。确立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或补救进口产品的大量增加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鉴于我国市场开发以后进口增长对我国国内产业的冲击越来越大,尤其是其他国家和地区频繁实施的进口限制可能导致更多的外国产品向我国转移,因此,我国应当将保障措施制度作为进口救济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我国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明确规定了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规则。我国政府根据救济国内产业的实际需要,还制定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但是我国的对外贸易立法仍存在很多问题,如过于简单,可实施性较差;很多重要的概念没有明确规定;各部门间交叉的职责范围未具体明确;缺少司法审查条款等等。因此,这就成为完善我国进口救济制度的重点所在。

(二)出口救济制度

从理论角度看,贸易救济制度包括了一系列的实体和程序规则,并且,许多规则都已经十分具体了。我国贸易救济制度的完善,除了涉及到具体规则的修订或补充以外,还涉及到总体制度设计的完善。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我国贸易救济制度的总体设计仍有不完善之处。目前急需完善的制度主要是出口救济制度。从实践角度出发,自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我国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和出口贸易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国的出口贸易已引起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极大关注。中国产品出口的主要对象国(地区)对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限制正在逐渐增多,我国国内产业要求政府采取措施消除有关国家和地区进口限制的呼声也正在逐渐高涨。因此,我国很有必要将出口救济作为贸易救济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立法上确立出口救济制度。

我国目前尚未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出口救济制度。虽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制定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具有出口救济的内容,但该《规则》并非完全为了出口救济而制定。从该《规则》对“贸易壁垒”的解释来看,凡是外国(地区)政府的措施或做法违反经济贸易条约或协定、未能履行经济贸易条约或协定规定的义务、对我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或第三国市场造成阻碍或限制、对我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或第三国市场的竞争力造成损害、对该国或第三国产品或服务向我国出口造成阻碍或限制,均属于国外贸易壁垒。[5]其中有些贸易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并无影响(如阻碍外国产品向我国出口),我国对其进行调查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不具有出口救济的性质。由此,我国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出口救济制度:其一,出口救济所针对的贸易壁垒。出口救济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在于防止或补救我国相关产业因有关国家或地区不正当或不合理地限制我国产品出口而受到的损害或损害威胁。出口救济所针对的损害国内产业的行为不是进口竞争,而是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采取或支持的阻碍我国产品出口的措施或做法。此种措施或做法属于贸易壁垒的范畴,但它不是指所有的贸易壁垒,而仅仅是指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负面影响并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贸易壁垒。其二,出口救济调查。我国的出口救济调查规则,可以参照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调查的发起、调查和认定等。其三,出口救济措施。调查机关如果确定被调查的措施或做法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了负面影响,可以决定采取适当的救济措施。实质上,采取出口救济措施属于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法,在WTO体制下,贸易争端的解决必须遵守DSU和其他相关协定的规定。因此,我国在完善出口救济措施时,首先应当考虑DSU和其他相关协定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国也可以参考借鉴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与实践。

综上,我国应当以《对外贸易法》所确定的贸易救济基本框架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贸易救济制度。尽快制定有关出口救济的法规,以形成由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出口救济法规共同支撑的贸易救济法规体系。

[参考文献]

[1]王俊宜,李权.国际贸易.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149—150.

[2][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版,第74—77页。

[3]赵生祥.贸易救济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

[4]王磊.中国产品被反倾销的几个深层次问题.WTO经济导刊,2003,(6).

[5]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3条.

[作者简介]张超(1981—),女,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私法;张雪峰(1981—),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诉讼法。

作者:张超 张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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