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22-08-14

第一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初探

1.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内涵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综合行政执法在交通行业的具体体现。

我国关于行政综合执法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该规定为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精神的指导下,交通部在2004年年初制定了《关于开展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内涵,即在交通部门内部将制定政策、规范制度、规划协调、行政指导、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与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分开,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对独立、集中若干交通执法门类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因此,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本质就是“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职能相对分开、行政执法职能综合统一行使”,即将交通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归并为一个机构,将各交通执法机构的交通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对集中交由经整合设立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

2.构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建议

2.1机构设置在宏观层面,交通行政分为公路交通行政和水路交通行政。

其中公路交通行政包括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收费稽查行政、公路交通规费稽查;水路交通行政包括水运行政、航道行政和港口行政、水路交通规费稽查。考虑到公路、水路是两种独立的运输方式,可以在交通运输厅内部设立公路及运输管理局和港航管理局,分别履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规费征稽、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执法门类的相关任务合并,组建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作为全省交通行政执法的指导者和监督者。各专业管理机构所有的交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划入执法总队,审批许可职能仍留在专业管理机构。地市及县级管理机构可根据与省级行政管理机构大体一致的原则,结合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和行政地位相应设置,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2.2责任划分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机构设置可以概括为“一厅二局一总队”模式。公路及运输管理局承担本辖区内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运政、规费征稽等行政管理职能,港航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水运及港口、航道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审批与检查处罚适度分离的原则,管理审批、质量监督检查等职能由二局内设的各专业机构负责。省级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侧重于全省范围内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侧重于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水域的行政执法;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侧重于农村公路(县乡道、村道)的执法检查、乡镇基层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与各专业机构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不断完善交通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协调、高效的交通管理体制。

2.3经费保障经费问题是关系到行政执法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在改革试点中,有些省市采取“罚款返还”的方式解决办案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劳资问题,导致“招人为罚款,罚款为养人”的恶性循环,有违改革初衷。关于办案经费的问题,可以借鉴徐州市的做法。徐州市在处理经费问题上,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实行各专业管理局自筹经费,办案经费由各专业管理所按人头比例划给执法大队。第二步逐步实现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在两步走过程中,由于执法大队对各专业管理所的管理审批具有监督职责,第一步解决办案经费的方式不能实行得过于长久。从长期来看,逐步实行执法大队的办案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比较可行。

3.构建交通综合执法体制的配套措施

3.1逐步开展综合执法立法工作完善的交通立法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依据,尽快出台一部综合行政执法法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的保障。《行政处罚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要对综合执法进行有效的规范,单靠一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目前,短期内制定出具体规范综合执法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与调整、监督和指导的法律、条例也是不现实的。可以采取单项现行的办法,先制定综合执法机构组织法,以确保机构设置的合法性以及职能、人员、编制的法定性。同时,清理和规范现有关于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改不符合推行综合执法的内容,废止与推行综合执法相抵触的法律条款。

3.2完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体制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体制的理想模式应该是实现执法监督垂直管理,以实现监督主体地位的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在目前实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垂直管理体系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改变过去由省级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对下监督的内部层级监督模式,明确由交通监察部门负责执法监督职责,加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牌子,实现交通执法机构与监督机构相分离。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实现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体制,可考虑市、县两级交通执法监督人员由省厅监察部门提名,经当地监察部门任命。

3.3建立高素质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要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契机,加强调整优化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步伐。一方面,进一步严格执法人员的准入环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既可以从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以适当向社会公开招录,内部选用和公开招录都要进行专门的录用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并经培训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同时,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第二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办发〔2015〕54号文件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XX区积极谋划,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主要内容,推进执法机构整合和执法重心下移,努力构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区域执法平台”的全覆盖执法新体制,全面完成

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区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改革推进情况

超前谋划,充分调研,制定完善改革方案。2016年3月份,积极派员赴青岛市黄岛区学习考察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参照垦利、滕州、博兴等先进县区做法,主动加强同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多次组织人员对全区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摸底调研,对潜在的问题提前予以分析研判,于9月份研究起草了《滨州市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在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11月份,经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正式向市政府报送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呈报滨州市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请示》。《方案》的制定为全面推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事实求是,加压奋进,调整提高改革标准。2017年改革方案获批后,及时

印发《关于建立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以区长为总召集人、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涉及改革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着手研究制定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连续召开3次部门联席会议,对如何确定综合行政执法具体范围等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多次派员到涉改部门开展更加深入细致的调研,认真听取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就机构组建、人员编制划转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结合上级改革精神和我区工作实际,根据事实求是、自我加压的原则,决定调整扩大我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对我区改革目标进行再调整再提高,将油区管理、劳动保障领域执法纳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将海洋渔业领域执法纳入专业领域执法,使专业领域执法队伍达到7支,在全区范围内减少了4支执法队伍。8月7日、8月26日,先后召开了区编

委会、区常委会,达成全面改革共识,研究通过并印发了《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和《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度表》,明确任务、倒排工期,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统筹协调,整合划转,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合理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一方面,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公安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油区管理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范围;另一方面,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安生生产、海洋与渔业、文化市场等7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纳入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每个领域均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全面构建完成了“7+1”执法模式。

二是及时组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印发了《关于设立中共

滨州市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的通知》、《XX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滨州市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在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今年9月2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印发了《关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更名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整合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个事业单位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1个直属中队和11个派驻乡镇执法中队,核定事业编制48名。今年11月24日,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全面完成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初步构建起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

三是归并调整专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安生生产、海洋与渔业、

文化市场等7个专业领域的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归并整合,每个领域均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共撤销机构6个,更名4个,调剂使用编制21名。调整后,全区内只存在7支队伍,分别是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大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未纳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主要是执法频率低、任务轻、内容相对单一的,如教育、财政、科技等部门,相关执法职责集中由部门或一个内设机构统一承担,不再另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

四是全面建成乡镇综合执法平台。按照相对集中、重心下移、城乡覆盖的要求,今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设立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的通知》,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在全区12个乡镇均设立综

合执法办公室,为党政工作机构,各核定行政编制5名,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另配备1名副科级副主任。同时将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由独立设置整合为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9月份,各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完成挂牌工作,11月24日,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综合执法平台全面建成运转。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乡镇综合执法平台,与派驻的执法中队联合办公,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为确保执法力量下移,区综合执法大队12个下设中队核定编制38名,同时,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执法队伍基本达到80%以上的执法人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实现网格化、立体式监管,有效解决基层“看到管不到”的问题。

五是率先完成相对集中处罚权审核报送。今年7月份,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对纳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

法范围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出拟划转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604项。9月份,完成合法性审查,按程序向市政府报送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XX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同时,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最新要求和市政府批办件 950号精神,进一步区分十个领域的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定完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报批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材料。 10月份,区政府召开第 9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工作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向市政府报送了相对集中处罚权备案和请示材料。

六是顺利完成人员划转工作。一方面,印发了《关于统计行政执法机构情况的通知》,进一步对纳入跨部门、跨领域的执法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经初步汇总,涉及区国土资源局、区农业局等5个单位共计23人;另一方面,会同

相关部门制定了《XX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人员划转方案》,明确人员划转的工作原则、划转办法和步骤以及人员管理等内容,并与涉及人员划转的部门进行沟通,征求人员划转意见。同时,根据人员划转工作需要,制定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划转交接表》和《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人员划转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后,参照其他县区做法,对《沾化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人员划转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按照人随事走、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编制实名制、人员岗位、年龄、职务层级等因素,对涉及改革部门的执法队伍随其承担的职能和人员承担的执法内容确定人员划转数量,并及时细化了人员划转办法和划转步骤。11月上旬,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按照人随事走、以人为本和个人自愿的原则,经组织谈话并征求单位党组意见,全面完成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的人员划转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解决了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实现行政执法的全覆盖。改革前,国土、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专业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面对面广量大的执法任务,人员力量往往难以及时有效覆盖。改革后,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由12支减为9支,科级领导职数减少了3名,股级领导职数减少了11名,在不增加编制总量的同时调整使用编制88名,全面形成以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龙头,执法大队和派驻执法中队以及专业领域执法队伍为主要执法力量、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为综合执法平台的执法新体系,执法盲区和力量不足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区综合执法局多次组织开展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大车进城、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对流动摊贩、乱贴乱挂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共查处露天烧烤39家,取缔占道经营900余次,查处违法车辆270余辆次,实现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无缝隙全覆盖。

解决了多头执法等问题,实现一支队伍全监管。改革前,一些部门之间执法边界不清,有的案件涉及多个部门,例如大型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市场监管、城管、住建等多个部门。推行综合执法后,对于多个部门都能管却不愿管或管不了的案件,由综合执法局统筹协调,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和职责交叉等问题,同时,一支队伍有了多项执法权限,由单项执法变为合力攻坚。今年以来,全区共拆除违规大型户外广告427块、19500余平方米,在全市率先完成大型户外广告集中整治。

第三篇:关于推进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探讨

如何加强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是进一步搞好林业建设,实现建设秀美山川奋斗目标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当前摆在林业行政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目前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执法机构多头,职能交叉。由于林业执法受制于林业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臵框架,造成法律法规赋予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分散在多个分支机构中,没有形成统

一、权威的职能,既无法高效地履行执法职责,也有损林业部门的执法形象。如目前我区参与林业行政执法的部门有: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管理、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和森林公安机关,共有林业行政执法持证人员130多人。执法队伍庞杂,造成大盖帽满天飞,被老百姓形容为"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顶破草帽"。由于执法队伍多头,有些职能交叉、重叠;由于执法风险大,利益小,执法部门对某些违法行为互相推诿、踢皮球;对某些含金量高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又相互争权,竞相处罚。

2、执法体制不顺,执法行为不规范。在现有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中,既有专门执法队伍,比如,森林公安机关,它不具备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征占用林地审批、办证以及野生动植物的经营、繁殖、加工、运输等审批办证职能,其职能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案件;又有其他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包括资源林政管理部门和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乡镇林业站),具有一定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能,同时又从事执法工作。这就往往导致由自己去查处和纠正因自己审批出现问题而引发的案件,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行政权力膨胀,利益驱动明显。各执法分支机构极力争取行政处罚权,一方面是为了表明自己部门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拥有行政处罚权也能给部门自身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样,既造成某些林业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膨胀,又滋生了林业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大多数执法部门经费短缺,依靠罚款返还资金来弥补。更有一些执法部门的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直接靠罚款收入返还来维持。如木材检查站,作为行政执法单位,但工资体系为自收自支,这种财政保障体制就必然导致了趋利执法和自费执法的现象。一些部门不是重在纠正违法行为,而是罚款了事。有的部门甚至希望、鼓励当事人违法,因为这样才能有钱可罚,由此形成了"靠违法养执法"的现象。

4、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低。据统计,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中,非法律专业人员占总人数的80%以上。大多数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半路出家",法律专业培训不够,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致使执法过程中不时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当,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5、执法经费困难,执法手段落后。除森林公安局已基本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其他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相当一部分未列入财政预算,执法经费得不到保障,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勘验取证、装备所需经费无法落实,严重制约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目前除森林公安机关拥有对人、对物的行政强制权外,其他林业执法机关一般不具有这种行政强制权。而现行行政处罚过程中,又不能没有上述权力的保障。诸如现行林政案件的相对人作伪证;向行政机关提供假证;拒不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拒绝行政机关检查;拒绝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调查等诸多现象,在现有行政处罚体制中运用现有行政权力都不可能合法有效的予以解决,寻求司法支持又缺乏可操作性法定程序,导致行政执法人员采取非法手段行使行政权,或渎职、失职不作为。

事实证明,目前现有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兴林的要求,必须从创新体制入手,

3 进行重大的改革。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是加强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的必然选择,势在必行。

二、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规范和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内在要求

1、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指示精神的政策要求。2002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02]56号),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为各地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指明了方向。2003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将实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纳入了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

2、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需要。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将“生态良好”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赋予了林业新的重大使命。2003年6月,中央对新世纪社会林业需求的变化和林业的战略地位、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主要任务以及加速推进我国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的政策措施作了全面、科学的阐述。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

4 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

3、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是加快林业产业化、解决“三林”问题的现实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充分利用本世纪头50年的发展机遇,努力把江西逐步建成林产工业发达、市场体系健全的林产工业贸易中心和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全国生态示范区,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的目标。林业,是我县区域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要将林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促进“三林”问题解决的突出重点来抓。做好林业、林区和林农工作,解决好“三林”问题,对加强和规范林业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整合现有的林业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将分散的执法职能相对集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整体实力和执法效率,实现执法人员的专职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强林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才能真正做到代表广大林农群众的意愿和根本利益。

三、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提高林业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2003年以来,国家林业局先后在江西、湖南、湖北、广东、福建等10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试点效

5 果明显,取得了五大成果:一是解决了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二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三是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了行政案件质量;四是林区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五是执法监督体制和执法保障体制初步建立。试点工作表明,在林业行政执法中,森林公安机关比其他林政执法力量更具有明显的优势。

1、具有执法的权威性。执法程序规范。由于森林公安机关是一支专业执法队伍,在具体的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中,从报案登记、立案调查、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研究、案件审批、案件处罚到案件归档都有一套严格、规范、成熟的管理程序且处罚到位。森林公安机关具有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在办案过程中,可以视案情依立案标准分别立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行政案件,给违法犯罪者相应的惩罚。执法形象严肃,森林公安机关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纪律严明,着装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对于其他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更具严肃性。

2、具有执法的公正性。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专设的法制员、法制机构把关,其处罚标准统一。森林公安机关的任务就是执法,其职能是按照国

6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案件。而其他林业行政执法部门都具有一定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能,这就往往导致由自己去查处和纠正因自己审批出现问题而引发的案件,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很难做到公正执法。

3、具有执法的社会性。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注重“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注重打击与教育相结合,不仅考虑对个案的处罚效果,更考虑到通过个案的处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林业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不仅在打击毁林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而且在林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方面同样取得了显著成效。

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林业系统内部执法机构重权轻责、职能交叉、滥用职权、执法扰民、以罚代刑等弊端。

四、全面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走体制创新的路子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是一项重大改革,意味着打破旧的体制格局,对执法权和原有执法人员进行重新调整、整合。在坚持推行综合执法时,要抓好五项重要工作,妥善处理好四个关系。

当前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抓好的五项工作: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源;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与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保障机制。林业综

7 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涉及林业管理的一件大事,某种程度上说是一场革命,在这项改革中要处理好下面四个关系;处理好执法机构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综合执法机构与法制工作机构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综合执法与行政管理的关系;处理好刑事、治安手段与林业行政处罚的关系。

第四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经验亮点汇报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年初组建以来,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全过程,在内设机构和党组织尚未完全组建到位的情况下,加强统分结合,密切协同联动,迅速构建起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原5个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遇到的问题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支队全体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攻坚克难,保障了支队组建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高效运转。同时,也发现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一是人员思想有待进一步统一。

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综合执法将面临队伍、职能的磨合期。由于原五家单位的执法类别不同,相互沟通交流机会不多,整合后队伍重新搭配,人员思想容易产生波动,导致执法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队伍的凝聚力需要进一步巩固。

二是综合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机构整合势必会带来岗位调整,许多同志工作岗位将发生变动。由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大、专业性较强,适用的法律法规繁多,如果跨专业进行调整,则对履行“新职责”、开展“新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能力缺失,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有待提升。

三是责任担当有待进一步压实。

支队组建以来,坚持以“执法护农、执法强农、执法兴农”为抓手,聚集主责主业,定位“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但是新的党组织尚未成立,党员组织生活仍在原党组织架构下开展,局限性较大,目标定位与新组织的要求存在差距,主体担当作为的责任压得不够实。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凝心聚力,统一认识定规矩

一是通过政治学习提升三力。

支队认真组织班子进行政治学习,首先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上率下,严明党的纪律,加强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不断提高支队领导班子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通过谈心谈话稳定人心。

支队把凝心聚力作为第一项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十个必谈。组织外派人员和新晋升干部集体谈;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出现苗头、受过处分、家庭变故等人员个别谈;与即将离岗退休、来访老职工促膝长谈。通过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了解实际困难和客观诉求,及时做好疏导解释沟通工作。

三是通过建章立制促进规范。

支队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力求通过规范内部流程,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支队先后制定印发了党建工作、人事工作、执法工作、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等5个方面49项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当年争先创优考核挂钩。

(二)党建引领,提升站位明方向

一是深化互融互促,启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支队在党组织尚未成立的情况下,启动“党建铸魂·苏剑护农”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向上级申报实施方案,始终保持争第一、不服输的精气神。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缅怀先烈铭初心学史力行开新局”等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被*电视台、*日报相继报道,充分展示支队担当作为、争当表率的精神风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苏剑护农”品牌价值。

二是践行初心使命,积极探索法治兴农*模式。

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发展大局,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执法使命,围绕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者的高质量发展,探索法治兴农、法治富农*模式,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农民增收致富,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改革成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是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组织党员业务骨干编制印发《*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汇编》,起草了《*市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细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文书参考格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南》等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实行无差别化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培养作风,迎难而上破难题

一是努力激发队伍活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我们勇于担当,努力争取,积极为临近退休仍兢兢业业、坚守岗位的干部职工办理职级晋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释放明确信号,激发了队伍活力,在支队所有人心中点燃希望之火,也营造了一个温暖的家。老同志干得更加安心,年轻同志干得更加有劲。

二是尽力争取追加预算,聚焦主业积极作为。

在用钱必问效、用钱必有责的大环境下,支队根据长江禁捕执法工作需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向财政局申请追加专项资金预算170.6万元,用于执法人员装备、执法设施装备、执法能力培训和长江禁捕信息宣传。通过报社、电视台、电子屏、新媒体等载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舆论先行、舆论导向的良好作用。全面展示我市长江禁捕工作进展与工作成效,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

三是全力争取办公用房,改善干事创业硬件。

经过积极争取、反复沟通,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经市zf审批同意将三香路原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用房调配给支队使用,原阳澄湖渔政支队办公用房全部保留。

四是强化政治使命担当,认真落实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捕工作。起草制定《建立健全我市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打击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三、经验启示

一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

围绕执法护农、法治兴农目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通过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大力推进党史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二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突出党组织战斗功能。

抓好党建促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检验。必须充分认清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探索法治兴农*模式等重大任务面前,对标市级优胜单位,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以鞠躬尽瘁、不用扬鞭的定力,努力打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三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落实党组织服务功能。

坚持把服务三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打通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支持和鼓励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奉献党员爱心,帮助困难农民、服务涉农企业,使执法护农的过程,成为党组织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成为树立党的形象威信的过程,真正使党组织建设体现党性、连接民心,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融。

第五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通讯稿

12月30日上午,x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杜中华、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长杨洪永、市综合所所长、综合执法副大队长张成飞一行对铁富中队改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以下是由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简报内容,一起来看看都发生了些什么吧! 在施工工地,杜中华听取了施工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对办公楼改造情况、院落施工情况进行了查看。在办公楼改造现场,杜中华指出铁富中队改建工程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三基三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站所形象意义重大,要力争做出精品工程。对查看中发现的瑕疵及不足,要求施工方注重细节、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指出,眼下正值冬季,天气寒冷将会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抓好工期,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综合所、铁富中队要全力配合,确保改建工程有序推进,力争春节前完成铁富中队整体搬迁。 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年度考核活动

为全面检验综合执法20xx年度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之处,促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1月21日、25日,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成飞、杜平、陈智带领考核组一行深入6个片区中队进行了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台账、检查现场、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组首先听取了各片区执法中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民主测评小组对中队班子整体运作情况进行了测评,推荐了后备干部,组织中队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对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对执法人员从执法风纪、遵章守纪、廉政勤政、执法行为、办案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了互评打分。业务考核小组从基础管理、运政业务、交管业务、行政执法四个方面组织大队相关对口科室检查了中队的工作台账,按照《综合执法百分考核表》进行了细致打分。组织座谈小组与37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了解中队人员对中队班子建设、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据悉,考核后,大队将就考核情况下发专项通报,对考核评比优秀的中队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成绩落后的中队和人员予以相应问责。 城区中队查处一例违规驾培案件

1月5日,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高新技术园区发现一辆悬挂车牌号为苏c9101学教练车正在进行驾驶场地训练,遂对其进行常规检查,经查明,发现该车教练员与驾培学校无任何雇佣关系,教练车系所属驾培机构承包给该教练员,教练员以驾培机构名义实施驾驶培训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驾培经营者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驾培经营者不得将教学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城区中队依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责令该驾培机构改正,并作出处罚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这一现象,城区中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做好春运保障工作

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综合执法大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运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宣传工作,增加农路巡查的频率,特别针对雪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巡查,增加道路检查频次;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坚守一线执勤,强化对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客运站周边不按核定站点上下旅客的行为重点检查;三是对重点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重点检查,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和车辆营运证件、运营线路等作为检查重点;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做好通讯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障春运应急快速反应,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综合执法大队全力保障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

1月15日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综合执法大队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抽调执法力量,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客运南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大队共抽调执法人员30名,积极做好运输车辆迁入工作,从安全、服务着手,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落实检查工作,宣传安全行车知识。做好人员安排,在客运站周边及城区范围内,维护秩序,引导交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保障了客运南站顺利搬迁运营。 城区中队五项措施应对极端天气道路运输

1月22日晚,一场大雪突降邳州大地,随之而来的是极端降温, 12月30日上午,x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杜中华、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长杨洪永、市综合所所长、综合执法副大队长张成飞一行对铁富中队改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以下是由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简报内容,一起来看看都发生了些什么吧! 在施工工地,杜中华听取了施工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对办公楼改造情况、院落施工情况进行了查看。在办公楼改造现场,杜中华指出铁富中队改建工程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三基三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站所形象意义重大,要力争做出精品工程。对查看中发现的瑕疵及不足,要求施工方注重细节、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指出,眼下正值冬季,天气寒冷将会给工程施工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抓好工期,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综合所、铁富中队要全力配合,确保改建工程有序推进,力争春节前完成铁富中队整体搬迁。 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执法年度考核活动

为全面检验综合执法20xx年度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之处,促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1月21日、25日,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成飞、杜平、陈智带领考核组一行深入6个片区中队进行了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台账、检查现场、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组首先听取了各片区执法中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民主测评小组对中队班子整体运作情况进行了测评,推荐了后备干部,组织中队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对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对执法人员从执法风纪、遵章守纪、廉政勤政、执法行为、办案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了互评打分。业务考核小组从基础管理、运政业务、交管业务、行政执法四个方面组织大队相关对口科室检查了中队的工作台账,按照《综合执法百分考核表》进行了细致打分。组织座谈小组与37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了解中队人员对中队班子建设、执法工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据悉,考核后,大队将就考核情况下发专项通报,对考核评比优秀的中队和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成绩落后的中队和人员予以相应问责。 城区中队查处一例违规驾培案件

1月5日,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高新技术园区发现一辆悬挂车牌号为苏c9101学教练车正在进行驾驶场地训练,遂对其进行常规检查,经查明,发现该车教练员与驾培学校无任何雇佣关系,教练车系所属驾培机构承包给该教练员,教练员以驾培机构名义实施驾驶培训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驾培经营者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驾培经营者不得将教学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从事培训、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城区中队依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责令该驾培机构改正,并作出处罚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这一现象,城区中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做好春运保障工作

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综合执法大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运各项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宣传工作,增加农路巡查的频率,特别针对雪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巡查,增加道路检查频次;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坚守一线执勤,强化对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客运站周边不按核定站点上下旅客的行为重点检查;三是对重点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重点检查,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和车辆营运证件、运营线路等作为检查重点;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做好通讯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障春运应急快速反应,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综合执法大队全力保障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

1月15日宏通汽车客运南站试运营。综合执法大队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抽调执法力量,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客运南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大队共抽调执法人员30名,积极做好运输车辆迁入工作,从安全、服务着手,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落实检查工作,宣传安全行车知识。做好人员安排,在客运站周边及城区范围内,维护秩序,引导交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保障了客运南站顺利搬迁运营。 城区中队五项措施应对极端天气道路运输

1月22日晚,一场大雪突降邳州大地,随之而来的是极端降温, 大雪过后道路结冰,城区中队根据综合执法大队指令,自23日上午开始,出动2台执法车辆、7名执法人员,采取五项措施,维护辖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一是对城区长途客运站周边路面客车进行监控,发现有运行客车及时进行劝阻并责令停驶;二是通知客运公司负责人对所属客运车辆运行进行监控,并责令通过监控平台对尚在道路上运行的客车采取停驶措施;三是在东高速设卡对过境客车实施就地停驶,并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提示,对乘车旅客耐心解释、询问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四是对仍在站外的农班线客车,会同驻站办带回站内,停止运营;五是强化辖区农村公路巡查,针对农路积雪结冰现象,及时通知辖区农路办在险要路段、农桥等重点区域进行清除冰雪工作,并通知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综合执法大队部署危货运输电子运单专项检查

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面落实电子运单制度,日前,综合执法大队运政科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六个中队学习相关法规,部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电子运单使用情况路检路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执法中队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上传电子运单以及驾驶员、押运员、装载货物情况与电子运单信息不符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会议对检查范围、注意事项、取证要点等进行详细阐述,并要求各执法中队结合春运对危货车辆的管理不留死角,促进危货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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