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论文

2022-04-25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文章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越来越迅猛,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却不容乐观。所以,当下,我们首要的任务是积极投入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大力改革中,全力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的制度体系,并且,这一行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论文 篇1:

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审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摘 要】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形成了新的概括,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是“不平衡”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着眼于公平视角,在解决收入“不平衡”中,可以首选的政策工具是个人所得税。然而,受税制模式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并没有充分发挥。因此,当前任务是加快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改革。在改革中,费用扣除是一个关键要素。在具体设计中应提高生计费用扣除和增加特别费用扣除,尤其是在特别费用扣除中要有步骤的展开,且需要征管手段做出调整来配合。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费用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是解决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工具

1.收入分配差距是新的社会矛盾中“不平衡”的突出表现

党的十九大是我国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重要历史节点。在十九大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这一新概括,客观反映了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反映了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们所面临的时代命题,同时也给全国人民明确了新的奋斗目标和任务。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不仅包括更高水平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也包括人民能够更加公平的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收入分配存在較大差距是新的社会矛盾中“不平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一直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十九大报告就收入分配领域提出了“更合理、更有序”的新要求,这也是我国消除发展不平衡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因此,现阶段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在缩小收入分配方面见成效,已经成为政府履职能力的重要体现。

2.个人所得税在解决新的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在政府宏观调控领域中,税收手段尤其是个人所得税,被视为是调整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首先,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纳税人就是实际上的税负承担者,因此能够通过征税把社会公平的理念落实到收入分配中;其次,个人所得税通过特殊的税制要素设计,可以实现政策上的保低抑高。比如,采用费用扣除的设计,保证了征税不会降低纳税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尤其是保障了低收入阶层不会因纳税而削减其必要的生活费用。同时,个人所得税大多采用累进税率,也是为了对高收入者多征税,而对低收入者少征税或免税,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再次,个人所得税作为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有着明显的收入功能,能够把筹集来的税收收入注入到财政资金中,运用到平衡不同阶层的福利中,从而强化了政府在社会再分配中的引导作用。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进行过渡的必要性

1.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紧迫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为0.465,比2015年上升了0.003 2。同时,不同地区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还在持续。比如青海、云南等欠发达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比在3以上,这意味着农村居民的收入还不足城市居民收入的1/3。因此,在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缩小收入分配亟待解决。

从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运行过程中问题重重,所发挥的作用也并不尽如人意。有数据显示,历年来个人所得税对基尼系数的调节力度3尽管在上升,但均不到1%,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数据的平均水平普遍达到了10%以上,这说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还很微弱。如果想依靠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差距,就必须改革或移除税制中制约功能发挥的内容。

2.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是现阶段的最优选择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找到一种适合现实国情和发展需要的课税模式,既是改革的起点,又是关系改革成败的核心。

在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中,存在分类制、综合制和混合模式三种形式,且三种形式各具特点。分税制是我国现行的课税模式,主要是实行源泉扣缴便于控制税源。综合制是发达国家广为使用的课税模式,对综合所得课税能够更好的体现税收公平。而混合模式被认为是一种过渡模式,它兼具了分类制与综合制的双重优点,可以说是一定程度上公平性和效率性的结合。

在推进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中,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模式是现阶段的最优选择。一方面,混合模式尽管仍带有分类制的特征,但它是向混合制迈出的坚实一步,实现了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在性质上的转变;另一方面,混合模式相当于一种渐进式的改革,能够给征纳双方都留有一定的调整空间,因此改革的预期阻力较小。

三、当前个人所得税改革要紧扣费用扣除这一关键要素

沿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课税模式这一主线,主流的观点是把一部分所得继续维持分项征收,仍按照现行税制实行代扣代缴,完成源泉扣税,而对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等进行综合。实行综合所得的部分,会设计新的纳税单位、费用扣除、税率以及征管要求,这是体现本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质性内容。在各种税制要素设计中,费用扣除是一个关键因素,而且也是最能体现政府调节意图的主要内容。

1.提高生计费用扣除标准

生计费用扣除是为了保证纳税人及其家庭获得必要的基本生活需要,这其中不仅包括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需要,还包括更高层次的娱乐等精神文化需要和保健、生活服务等自身发展性需要。在具体标准上,可以参照政府文件中关于小康生活的收入水平来划定。也就是说,在即将进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超出小康生活水平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有负税能力的收入。

现阶段,关于小康社会生活标准的描述是相对稳定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生计费用的划定是单一的或一成不变的。它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从时间角度看,由于存在通货膨胀,名义收入不变时实际收入的变化也会带来福利的改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引入CPI指数对生计费用进行调整,尤其是可以避免通货膨胀对中低收入群体福利的侵蚀;二是从空间角度看,不同地区维持同样档次生活水平的花费是有差异的,但是限于征管条件又不能在每个地区设定一个费用扣除标准。因此,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划定出大的板块,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关系作为调整系数,平衡不同地区间生计费用扣除的差异。

2.增加特别费用扣除项目

缺乏特别费用扣除是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中最受诟病的内容之一。因此,未来要把增加特别费用扣除作为改革的重点来推进,而考虑到征管成本,扣除项目应有步骤的安排。

短期内,可以把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纳入扣除。其中,教育费用可以包括学龄前、普通高中、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公立教育机构的费用支出。医疗费用则应当包括纳税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重大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支付以外的部分。首先选择这两项费用,主要是有相關机构可以出具单据,便于凭票扣除,减轻税务机关的征管压力。

中长期范围内,还应当把赡养费用和住房贷款利息费用纳入扣除。赡养费用据实扣除的难度较大,可以借用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扣除依据,当然对那些有收入来源的老人进行赡养的,相应的费用扣除标准还要有比例的减除。住房贷款利息费用的扣除主要是对纳税人及家庭的首套自住用房的保障,这对于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很有必要。

特别费用扣除的增加将对税务机关提出新的挑战,包括纳税识别编码制度、与纳税信息涉及的部门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是当前征管手段急需要配套推进的改革。

参考文献:

[1]韦素华. “互联网+”个人所得税征管改革路径探析[J]. 经贸实践, 2017(1): 36-37.

[2]吴旭东, 孙哲.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再思考[J]. 财政与税收, 2012(1): 82-88.

[3]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及征管条件研究课题组, 高培勇, 杨志强, 等. 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及征管条件研究[J]. 税务研究, 2017(2): 38-44.

[4]谷成. 从理论研究到制度优化:现实约束下的中国工人所得税改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4(1): 16-23.

注 释:

1.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7年10月: 11.

2.数据来源: http://money.163.com/17/0707/01/ CON229DB002580S6.html.

3. 调节力度=(税前基尼系数—税后基尼系数)/税前基尼系数.

作者:战晨爽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论文 篇2: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现状

【文章摘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越来越迅猛,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却不容乐观。所以,当下,我们首要的任务是积极投入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大力改革中,全力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的制度体系,并且,这一行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就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进行分析探究,希望能够给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过个人所得税,可以缓解我国贫富差距严重的现象,在社会的发展中,个人所得税一直都起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结构体系已经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想平衡社会经济的发展,首先必须得改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结构体系,减缓我国贫富差距的现象。所以,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在这之前,我们必须清晰的认识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认真分析个人所得税现存的问题,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制定出一套最高效、最合适的个人所得税的体系。

1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落后、陈旧、不健全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行,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但却没有建立健全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我国如今实行的税收方式有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但是,由于税收的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再加上征管手段的落后,导致征管的效果非常低。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制度不健全,如果遇到有不主动申报扣税的人,相关部门就无法从其他部门获得税源的相关资料,更无法对其进行扣缴税收,甚至在部分地区面对偷税、漏税的现象,相关部门却束手无策。其次,税收管理的相关部门之间合作配合制度不到位,使相关信息不能够顺利传递,阻碍了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大降低了征管工作的工作效率。

1.2 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收税额的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收税额的标准在某些地方表现的非常不公平、不合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国民的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收税额却采用统一的标准,这种方式虽然工作起来非常简单快捷,却没有考虑部分税源的特殊情况。我国有很多人都有很重的家庭负担,对他们应该扣除较少的税收,但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都是按照一定比例去征收税款的,这会使很多人的经济负担更大,造成穷人更穷、富人更富的局面,使得我国的贫富差距更大。

1.3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不公平,税率结构不合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将个人所得税进行分类,然后按照各个项目的税收比率进行征收,但是没这种税收方式已经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现如今,这种税收的税收负担不公平,税率结构不合理。这种税收方式不但不能合理、全面的体现一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能力,而且会导致收入高、收入来源相对集中的人少纳税,更会给低收入的人造成经济压力,会出现他们纳税多,甚至是负纳税的现象。

2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现有的问题

2.1 税收征管对涉税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中国税务机关对涉税的违法犯罪欣慰的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税务机关将工作重点放在了只是查证偷税、漏税的行为,而不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即使处罚,其程度也是不足挂齿、无关痛痒的,根本不能够严重打击偷税、漏税的行为,因为税务机关的疏忽、失职,致使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愈演愈烈,这对我国税收征管工作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2.2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偷税、漏税现象非常严重

由于我国的税收知识、法律的普及还不到位,使公民的税务征收意识非常淡薄,偷税、漏税的现象也非常严重,据相关统计分析,只有很少一部分的人才能健全自己的全部税务,而缴了部分税务的人却是全部缴完的双倍,不缴税的人就更是数不胜数了,更有甚者,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由于没有足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品德,收受贿赂去帮助纳税人偷税、漏税,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系统严重紊乱。

2.3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控管、征管难度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走向多元化,个人收入的来源也逐渐从单一变成多元化,并且出现了许多隐蔽的收入来源,折让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控管、征管难度系数变得非常大。并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落后,征管手段也不先进,对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是个人所得税的工作更难顺利开展。近年来,虽然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工作方向上有一定的改动,比如:加大对有限制企业税务的征收力度,但是,对一些个体经营户的税务征收的比例却在逐年下降。可以看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控管、征管还是具有一定的难度。

3 结束语

总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征收情况不容乐观,税收制度还是陈旧、落后,缺乏一定的创新意识,而且征管手段也相对比较落后,征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比比皆是,并且税源的控管、征管难度系数非常大。虽然,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依旧存在许多问题,但是我们应该直面这些问题,认真分析,对症下药,争取制定出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体制,让我国的税收制度更加完善,更得民心。只要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制定的更加科学合理就能满足公民的需要,这也能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的向上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京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协调——兼论个人所得税制与企业所得税制的协调,《税务研究》,2010年第11期

[2]邹志鹏,墨西哥——个人所得税,单位买单[J],世界博览,2011年17期

[3]祝孝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J],才智,2011年19期

作者:鲁丽洁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论文 篇3:

关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探讨

[摘 要] 目前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逐渐扩大,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着税制模式不公平不合理,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个税税率设计不完善,纳税人的权利有限等问题,并没有很好地起到应有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尤其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结合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 所得税 完善 探讨

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在目前贫富分化加剧、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这个因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分配而被世界各国誉为“社会稳压器”的税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制度设计及税收征管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和探讨。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1.现行个人所得税对调节个人差距的力度不够,收人再分配功能难以发挥。随着个人收人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问题突出,广大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主体,而高收人者缴纳收入与其收人相比,很不相称。特别是现行的分项按次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很多弊端。许多高收人者只要采用“化整为零”的方法就会轻易地使很多收人达不到起征点,或适用的税率比较低,从而达到偷逃税目的。

2.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明显歧视劳动,重视资本。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非独立劳动所得工资、薪金按一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对独立劳动所得劳务报酬按的比例税率征税,一次收人畸高的可以实现加成征收对资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按的比例税率征税, 明显带有资本所得轻征税,劳动所得重征税的倾向。另外个人购买彩票中大奖和靠储蓄利息养老运用同样的税率,无法反映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原则。

3.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征税范围不够宽广,应该逐步扩大征税范围。笔者认为应逐步考虑将股票转让等金融交易所得和农业所得纳人征税范围, 取消农业税,以期个人所得税尽可能考虑到各个阶层的利益,尤其要消除目前城乡二元化的税制对农民事实上的不公平。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改革与完善思路

公平与效率原则是一国设计税制时要考虑的基本原则,税率尤应体现这一基本原则。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可借鉴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求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1.降低税率,以期实现效率原则。一般来说,高税率会使劳动越多、收入越多,或投资越多、获得越多的人税负越重,其实质是对勤劳和投资的一种税收惩罚,会影响人们劳动、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生产的持续增长;高税率还会诱惑一些人通过走私、偷税、逃税、合法避税而少纳甚至不纳税。这不仅会造成税收秩序的混乱,还会挫伤诚实纳税人劳动、投资和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因为与成功走私、偷税、逃税、避税的人相比,这些人相对税负增加,在市场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这对守法纳税人是不公平的。相反,较低的税率可使劳动者和投资者获得较多的税后报酬,会提高他们的劳动热情和投资积极性,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此外,低税率还会减少纳税人纳税的心痛感,使其不觉得牺牲过大,征税的社会阻力因此较小,税务机关也可减少相关的费用支出,从而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

2.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税率级距,以期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由于个人所得税重在调节收入分配水平,以达到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目的,各国个人所得税大多实行累进税率,并且税率级次较多,以实现“量能负担”的公平原则。但近年来,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很多国家倾向于减少税率级次。首先,税率级次的减少可以简化税制;其次,减少税率级次伴随着级距的扩大,使相当多的纳税人因为级距的扩大,使其应税所得从第二级距、甚至第三级距跌落至第一级距,从而仅适用第一级距适用的税率,其实际上面临的是比例税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比例税率对纳税人产生的税负比累进税率小,从而减少税务机关的征税阻力,这从效率的角度来说是可取的。

3.建立健全双向申报制度。建立健全双向申报制度,即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法相结合的制度,即由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分别向主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以及纳税情况,在这两者之间建立交叉的稽核体系。我国目前现行的税法还没有明确地规定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的义务,因而导致既不利于税务机关监管税源,又淡化了纳税人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个人所得税法应明确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即实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双向申报的制度。实施将个人取得的所得,由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同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双向申报”制度,对于加强税源监控,有效地促进代扣代缴工作,提高征管水平,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宿晓春:对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征管思路的探讨.北方经济,2006年第2期

[2]高宏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蕴意深远.中国税务,2007 年第2期

[3]韩耀星 韩德勇:青岛市实行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制度的实践与思考.税务研究,2000年第6期

[4]肖红: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吉林财税,2002年第11期

作者:钟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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