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及防范——基于一次问卷调查

2022-09-13

1 研究背景、意义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快, 涉及领域较多, 影响范围广泛, 但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不够, 一旦风险处理不当就会引起连锁反应, 甚至波及整个金融行业而导致金融危机的出现, 故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因素对管理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互联网金融风险问卷调查研究的意义在于探究风险的发生因素并且探索相应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2 结果统计研究

本次调查采取描述性统计和计量统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多选题百分比计算方法是:该选项被选次数/有效答卷数。因此, 多选题各选项百分比相加可能大于100%。

2.1 样本的基本情况

调查显示, 约70%用户来自广东一二线城市, 30%用户来自三四线城市以及广东省外经济状况良好的城市。约14%的用户受教育程度在硕士及以上, 本科教育程度约占70%, 专科及以下约占16%。72%用户年龄在20~29岁, 约4%在30~39岁, 约19%在40~49岁, 约5%在50岁以上阶段。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其他行业从业人员如医生等、金融财会或计算机专业学生、其他专业学生、退休人员所占比例分别为10%、2%、34%、28%、24%、2%。约10%用户月收入在12000元以上, 分别约7%在9000~12000元和6000~9000元区间, 约20%在3000~6000元区间, 约56%在3000元以下。说明用户接受高等教育及以上占比较高, 月收入在5000~12000以上占比不低, 常接触互联网或金融的用户占比也较高。

2.2 互联网金融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的使用情况对比

调查显示, 约30%用户倾向传统金融模式产品, 70%倾向互联网金融模式产品 (下文简称互金产品) 。倾向传统金融产品模式的用户中69.57%认为互金产品过于新颖风险较大而不选择;58.7%不熟悉其模式操作不选择;28.26%用户由于新闻报道的风险事件繁多如平台创始人携款潜逃或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诈骗事件等而不选择;2%由于其收益与传统金融产品差异不大而不选择。说明现如今互联网金融已逐渐深入大众的投资生活, 但少部分投资者仍偏好风险较低的传统金融交易模式。所以, 管理好风险, 最大程度降低风险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今后的蓬勃发展。

2.3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基本使用情况

(1) 在用户以往选择互金产品时优先考虑因素的问题中, 88.35%用户优先考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 71.84%和61.17%考虑平台信誉度和方便快捷程度, 51.46%考虑平台理财产品收益率的高低, 32.04%考虑平台理财产品的期限。这说明用户信息安全问题, 平台的信誉度和方便快捷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的选择。

(2) 在5个互金产品 (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创新, 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余额宝等第三方理财平台, P2P网贷平台, ICO众筹平台) 中, 90.68%用户选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70.87%选择余额宝等第三方理财平台, 37.86%选择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创新, 选择P2P网贷平台和ICO众筹平台的均是7.77%。这说明在受调查的用户中较为青睐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第三方理财平台, 投资者更容易接受此类互金产品, 需要加强对这类产品的风险管理。

2.4 五大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因素

(1) 在使用银证险网络平台时, 从平台所致风险事件的选择来看, 20.51%用户遭假冒网站诈骗而致损失;15.38%遭平台泄露身份账号信息致损;10.26%因平台身份验证过于简单账号被盗导致损失;从用户个人决策所导致的风险事件选择来看, 23.08%用户因丢失动态口令牌等电子设备致损;15.38%因计算机或手机未安装防毒软件中病毒致账号被盗用致损;7.69%因连接不安全网络而致病毒入侵致损。这说明银证险网络平台泄露用户身份信息的问题显露, 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不够完善, 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 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 一定程度上提高用户在使用互金产品过程中发生风险的概率;其次, 用户的风险意识不强, 操作风险时有发生。 (见图3)

(2) 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时, 21.78%用户因平台操作失误使其资金遭受损失;18.81%因平台对用户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够遭受风险事件;5.94%因平台设备技术性故障致损;4.95%因平台信用度不高遭遇信用风险;从个人角度看, 10.89%用户由于个人操作失误使资金蒙受损失。这说明从平台角度看, 第三方支付平台方在技术性操作上的失误提高了风险发生概率, 平台对用户信息隐私保护不够, 且不同平台信用参差不齐使用户遭受损失;从用户个人角度来看, 对操作的熟悉程度影响风险发生的概率, 易导致操作风险。 (见图4)

(3) 在使用第三方理财平台时, 30.14%用户由于使用平台信用水平较低, 承诺的收益率与实际收益率相差较远, 或所得收益无法及时提现等用户遭受信用风险蒙受损失;13.7%因平台对用户数据缺乏保护而遭损失;从用户个人来看, 5.48%的用户在操作上失误, 误选理财产品或是输错金额致损。这说明, 从平台角度看, 平台信誉度的参差不齐会导致用户遭受不同程度的信用风险;从用户个人的角度看, 其在操作上失误产生的风险事件不容小觑。 (见图5)

(4) 在使用P2P网贷平台时, 仅50%用户所使用的平台资金有第三方存管;从资金供给方看, 37.5%用户由于平台对信息保护不强而受损, 分别有25%由于身份验证过于简单受损, 由于平台倒闭或跑路而产生损失, 分别有12.5%由于平台停歇业无法及时赎回资金受损, 以及平台在签订或履行合约时虚构事实用户被骗取资金;从资金需求方来看, 12.5%的用户由于平台借款门槛较低多次借款无力偿还, 遭平台恐吓勒索。这说明, 从平台角度, 仍存在缺乏第三方存管易形成资金池的潜在风险;从资金供给方看由于平台信誉度差异, 用户在投资时易发生信用风险;从资金需求方来看, 用户的风险意识程度影响其发生的概率。 (见图6)

(5) 在使用ICO众筹平台时, 37.5%用户使用的平台对项目关键信息的披露较为充分, 而62.5%使用的平台对关键信息的披露需要完善。在本次调查的问卷中, 使用ICO众筹平台的用户没有遭遇过损失, 而在本选项中, 用户的受教育程度均在本科以上, 大部分在硕士及以上, 说明相较其他四个互金产品, ICO众筹的用户受教育程度高, 用户自我规避风险的能力也强。同时从平台方来说, 需要重视对项目关键信息的披露。 (见图7)

2.5 用户遭遇风险后采取的措施

五大互金产品的用户在遭遇风险后, 11.65%用户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约1%私下解决, 3.88%不予理睬。而其中21.43%追回90%以上损失金额, 29.57%追回损失资金的50%~90%, 21.43%追回50%以下金额, 28.57%没有追回。而没有追回资金的原因是难以追回途中放弃以及无人进行赔偿, 即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或是没有赔偿保障金。这说明用户在遭遇风险后较多数选择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然而仍有较多用户损失了部分以及所有资金, 说明法律追偿手段仍可以改进。

2.6 用户规避风险的方法

87.88%用户通过加强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规避风险, 41.41%通过风险案例的学习进行防范, 49.49%通过平台模拟等熟悉平台操作规避操作风险, 39.39%通过关注平台的各大重要事项的发生及走向及时避免风险事件, 39.39%通过投资低风险产品来规避市场风险。这说明用户自身风险防范意识的强化对规避风险有一定效果。 (见图8)

3 调查结果分析

3.1 平台对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是导致信用风险的共同因素

从调查数据看, 5大互金产品用户选择风险发生因素时, 均有20%~30%用户因平台对信息数据的保护强度不够, 导致用户信息泄露而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究其原因, 有以下两个方面: (1) 平台信用水平较低, 利用用户信息获取额外利益, 加大了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 (2) 平台在网络技术性上的安全防护不完善, 对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保护缺失, 不法分子可能通过这些漏洞盗取数据信息, 加以利用而盗取用户资金。在当前的大数据时代, 数据信息作为一种资源, 它的普遍性、共享性、增值性, 可处理性和多效用性使其在商业活动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数据信息安全的实质就是要保护信息系统或信息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免受各种类型的威胁, 干扰和破坏, 即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3.2 平台系统设备技术性漏洞是导致操作风险的共同因素

从调查数据显示, 用户在使用中因平台设备技术性故障而遭受损失比例不低, 且互联网和通信技术是互金的基础, 故由其导致的操作风险非同小可。由于互联网金融依赖信息系统的程度极高, 因此对于其依托的平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有极强的要求, 平台系统设备漏洞和缺陷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增大了操作风险的发生概率。为避免此类风险, 互金公司平台开发和维护部门需要不断完善。

3.3 用户受教育程度越高, 规避风险意识越强且不容易遭受风险

从调查数据显示, 随用户受教育程度增高, 其规避风险的能力越强, 遭遇风险的概率越小。说明在互金产品的开发与完善上, 适当提高准入门槛, 提升对用户的资格要求有利于降低风险的发生频率。同时这也说明增强用户后期培训, 提高用户对产品的熟悉与理解也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 (见图9)

4 本调查与现有研究的对比

在北京大学金融系冯科 (2017) 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系何理 (2017) 的研究当中, 互联网金融风险大致包括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其中对于信用风险的研究认为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必定增加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 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交易场景中, 交易对手无法通过现实场景判断来确认对方的交易信息, 因此身份确认和信用评估过程烦琐复杂, 易发生风险事件。在本调查当中验证了现有研究的信用风险理论, 并对信用风险的发生因素进行细分, 研究认为互金平台对用户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完善易导致信用风险。此外, 平台网络技术上的安全防护对规避信用风险极其重要。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为: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 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而在本调查中, 互金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平台设备系统技术性的漏洞而增大了样本发生操作风险的比例。

5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措施

由调查数据显示, 互金产品用户的受教育程度影响风险发生频率。用户受教育程度越高规避风险的能力越强。因此, 加强用户教育, 增强用户对产品的熟悉理解程度, 可有效降低风险。教育的成效需长时间的积累, 而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监督者, 加强政府监管时滞性相对较短, 取得成效也相对较快。

5.1 加强大数据的监管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完善, 无论是用户还是企业平台, 对数据信息来源的统一性应该有所增强。在政府监管部门或是行业自律协会建立一个完善的征信系统, 统一管理数据信息, 避免商业间恶意的信息战, 并且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平台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从而管理好由数据安全引发的信用风险, 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更加透明化制度化。

5.2 加强平台设备系统的开发维护投入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深入发展, 行业对电子设备的要求不断提高。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通畅性,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扶持, 深化改进互联网金融企业设备设施, 加强技术性的开发和维护, 确保交易正常进行, 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概率。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的新兴模式,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快, 涉及范围广, 影响深远, 但一些贷款平台卷款携逃、高额借贷利率等新闻事件层出不穷, 给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一旦风险处理不当, 就会产生连锁反应甚至波及整个金融行业, 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不容小觑。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用描述性统计和计量统计以投资者的角度研究五大互联网金融模式 (银证险传统金融机构创新网络平台、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宝等第三方理财平台、P2P等网络借贷平台以及ICO众筹平台) 的风险发生因素、风险发生的频率及比较以及控制风险的手段。因此, 发展互联网金融市场, 政府必须加大扶持力度, 行业必须加强自律管理, 倡导良性竞争, 投资者必须加强学习, 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防范

参考文献

[1] 冯科, 何理.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与监管策略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 2017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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