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策宣传的民族宗教论文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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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宣传的民族宗教论文 篇1:

新时代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效能提升的路径研究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统一战线工作进入新时代,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代,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对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保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探索克服国有企业统战工作面临的各种新问题、新挑战,提升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效能路径,必须深化对国企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国企统战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国企统战工作的方式方法。

[关键词]新时代;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效能

国企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和党的群众工作在国有企业的充分体现,是国企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抓手。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提升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效能,首先必须站在政治意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和统战工作发展完善的角度全方位充分认识开展国企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国企统战工作有利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国企统战工作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规定,统一战线工作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职责之一。截至2018年的统计,国有企业就业人数超过4000万,在这部分人中,会集着党外知识分子、各民主党派成员、归国留学人员等广大的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这部分人既是统战成员,同时也是党的群众基础。从国企职工的群体身份来看,这部分人是党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从个体身份来看,这部分人中知识分子比例高,普遍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是我们党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国企中会集大量的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做好国企统战工作有助于将党的政策主张顺利贯彻下去,密切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系,营造和谐氛围,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团结凝聚广大国企职工的思想共识,会聚智慧和力量,使之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依靠的力量,将党的政治主张在国企顺利地贯彻,使国企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都需要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统一战线工作是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其本质要求就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充分发挥国企统战工作的效能,就要大力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凝聚力,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坚定党的阶级基础。

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推动国企深化改革的战略高度来深刻认识国企统战工作的政治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1  ]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关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就是要在企业中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形成共识,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发展战略形成共识,使企业员工坚定不移地形成把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共识,确保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不动摇。做好国企统战工作有助于将党的政策主张顺利贯彻下去,密切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系,营造和谐氛围,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其重要政治意义就是要通过统一战线的优势帮助国有企业强根固魂,落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充分履行政治责任。

(二)开展国企统战工作是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现实需要

加强统战工作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现实需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多地体现在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上,这是企业的内生动力。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是统一战线的优势所在。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有助于广泛团结调动和积极引导广大统战成员,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成为改革的积极因素和主要力量。国有企业党外知识分子密集,是党外知识分子的重要阵地,拥有大量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专家、技术骨干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国企统战工作的对象是企业发展的人才库和思想库,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有助于优化企业人才资源配置,建设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发挥统战成员优势,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和潜力,从而增强国企的核心竞争力。

国企统战工作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融合的一种有效的特殊群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1  ]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之上,强调有效制衡的决策和执行监督机制。统战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决策层面,企业党委可以通过开展统战工作,畅通群众表达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其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公司法人层面可以充分发挥统战成员智力优势、联系广泛优势,使其做出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做好國有企业统战工作有利于促进国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对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企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企业党的建设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有机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开展国企统战工作有助于扩大基层统战工作覆盖面

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党外知识分子越来越多,随着国企内部统战成员在数量、年龄结构和文化基础差异的变化,客观上给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都带来了新的影响。一方面,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化,如何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如何聚集党外、体制外的力量,为企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国企统战工作的新课题;另一方面,国企统战工作方式、工作理念以及工作力量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冷、弱、散的情况仍有存在,这都给国企统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国企统战工作不仅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同时国企统战工作也是党的统一战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同样是国有企业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发展壮大的重要法宝。

做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对党的统战事业的发展和国有企业自身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从统一战线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的高度去认识其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不断把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因此,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是促进党的统战工作的全面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国企统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

二、新时代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面临的挑战

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传统,进入新时代,统一战线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复杂,包容性更加广泛,特别是伴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国资国企改革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以及社企分开等重大领域的改革,加之国企统战工作一些固有的不足,给新时代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提升带来了一些障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国企统战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有待提高

进入新时代,国企统战工作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一些企业思想认识不高,政策把握不准甚至不重视统战工作。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对国企肩负统战工作职责认识不清。一些企业认为统战工作是党委政府的职能,国有企业科研生产经营是第一要务,统战工作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忽视了企业应该承担的统战工作职责。国有企业党组织除了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同时还应全面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必须摒弃国企统战工作无关论、无用论的错误观点,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去理解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新时代国企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2.认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是辅助性工作。一些企业认为国企统战工作是游离于国有企业中心工作之外的工作,没有必要抓落实,存在着 “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的现象。国企统战工作是国企党的工作的一部分,国企党的工作只有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才能真正发挥企业党组织的带头和引领作用,提升国有企业自身的凝聚力以及竞争力。新时代国有企业面临转型时期复杂的瓶颈与障碍,担负着更加艰巨的使命,必须重视国企统战工作,才能把包括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内的职工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起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的强大力量。

3.工作方式方法因循守旧。一些国有企业认为统战工作就是传达上级文件,推荐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拔任用党外干部,忽视履行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等基本职能,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走过场,征求意见不深入群众等,导致统战工作因循守旧,没有创新,发挥不出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的作用。现代企业制度背景下,必须深入研究与之相适应的统战工作方式方法,适应企业组织形式的调整和變革,探索丰富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搭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平台载体。

(二)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组织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健全的组织体系和高素质的统战干部是国企统战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他统战工作任务重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明确工作机构,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统战干部队伍,保证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  [2    ]123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和经费支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国有企业统战工作部门设置不合理。尽管一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任务较重,但多数没有单独设立统战部,部分中央企业也没有单独设立统战部,比较常见的形式是把统战部与党群其他部门设置成合署办公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背景下和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呈现跨地区、跨领域、跨所有制的发展趋势,国企统战工作同时涉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工作、民族宗教以及侨务等领域工作,对一些有独立的统战部门的企业来说工作都已经显得非常丰满,没有单独设立统战部门的企业已经很难满足当前的统战工作需要。

2.统战干部配备不到位。进入新时代,国企国资改革任务越是繁重,越需要国企统战工作发挥凝心聚力的作用,越要选拔热爱统战工作、年富力强、熟练掌握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政策和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理论政策并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国企统战干部队伍中来,同时应加强对国企统战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全面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一些企业重组、兼并以及混改等对企业人员编制造成一定影响。调研中发现,多数国有企业专职统战工作者较少,多为兼职。本职业务繁忙使得这些兼职统战干部无法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统战工作上。而且,长期从事统战工作的干部,转岗交流和学习培训机会较少,事业发展遇到瓶颈,导致他们工作热情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统战干部的兼职化和发展瓶颈久而久之会直接制约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发挥,影响国企统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3.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完成和新时代国企统战工作半径不断扩大,一方面企业非生产性经费不断压缩,另一方面统战工作经费需求有增无减,原有的经费支出模式已无法保障国企统战工作的经费需求。调研中发现,多数国有企业不是按照统战任务轻重或统战成员多少划拨统战活动经费,甚至一些企业没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把企业统战经费列入企业年度经费预算,有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有的和企业效益挂钩,效益好时经费充足,不好时难以得到保障。经费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组织开展活动难,大量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内容和方法无法创新,甚至有些时候照顾同盟者利益这一重要原则也无法坚持。经费不足制约了国企统战工作的主动性和工作效果,使国企统战工作的效能大打折扣。

(三)国企统战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亟待加强

围绕新时代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经营机制相适应的统战工作制度机制,是国企统战工作能够持续发展的制度性保障。在实践中,国企统战工作存在领导协调机制弱化、运行机制不完善、制度建设缺失的现象。

1.领导协调机制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中指出:“为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减少党政部门职责交叉,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侨务工作,同时由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这有利于把缺位的职责补齐,让交叉的职责清晰起来,提高工作效能。”   [3]地方也对应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这对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战部门的牵头协调有着积极作用。但国企统战工作本就包罗万象、对口部门众多,工作对象涉及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及信教职工、港澳台、海外、侨务等各个方面,这其中有些职能交叉,国企统战部门一对多的工作格局使其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在工作中,密切联系党外人士是国企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但对党外人士的安排,统战部门只有培养、考察、推荐等职权,没有实职安排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国企统战工作的重点,但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统战部门只有履行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的职能[4 ]66。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时完全依赖有关部门的支持程度。这使得国企统战部门显得职能缺失,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缺少主动权,如果没有企业党委牵头的领导协调机构,单靠统战部门开展工作,很难提高工作效能。

2.基层运行机制薄弱。国有企业的统战工作的基层性很强,有的国有企业二级单位统战成员比较集中,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国企二、三级企业的改制目标,多以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股份制企业与传统国企在运营模式、思维习惯、管理方法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一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人士、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等也成为国企统战工作对象,企业运行的多元体制和统战对象的多元身份对国企统战工作运行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与之相应的现实情况却是一些二、三级单位没有专人负责统战工作,个别单位书记不了解统战工作政策、方法,统战委员几乎都是身兼数职,大部分工作处于应付状态,这种局面严重影响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发挥。

3.制度建设空白。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制度依据主要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以及统一战线各个领域的制度性文件,缺少具体到国有企业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的实施意见性质的整体性系统性指导,特别是适合企业自身的针对性、具体性的实施细则。有的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制度建设空白,没有结合本企业特点的统战制度机制,统战工作仅仅依靠上级统战文件,导致工作临时性随意性较强,更是缺少考核性指标体系和监督性指标体系的建设。这种缺乏制度机制建设的现象,使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顶层设计在国有企业具体的统战工作实践中的效能大打折扣。

(四)统战成员基层组织缺乏活力

国有企业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企业知联会、欧美同学会等群众性团体等统战成员基层组织,不仅肩负着基层组织的各项职能,同时也是企业党组织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政治引导、团结凝聚共识的有效抓手,要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但目前看来,一些民主党派在企业的基层组织缺乏活力,发展成员成为组织主要活动,一些组织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缺乏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影响力。一些基层组织和群众性团体只在参加学习贯彻中央或上级精神的会议时才能看到,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献策出力时看不到组织身影。同时多数企业缺少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也使得这些基层组织在开展工作时缺少必要的遵循。这些不仅影响到组织自身作用的体现,同时也影响到组织所联系的统战成员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国企统战工作的效能。

克服新时代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挑战,是做好新时代国企统战工作的一項重要课题。新时代要站在新的方位上不断深化对国企统战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要不断深入对国企统战工作规律的认识,坚持国企统战工作服务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党的统一战线大局;要深入探索党的统战理论政策同本地区本领域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为本领域、本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画出最大同心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

三、新时代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路径选择

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有助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认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的法宝作用,准确把握国企统战工作的着力重点,创新国企统战工作的方式方法,搭建有效的国企统战工作平台载体,加强国企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国企统战工作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是新时代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有效路径。

(一)提高对国企统战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提高对国有企业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面临和谐稳定发展环境的需要、面临企业发展良好外部环境等需要,另一方面国企统战成员拥有智力密集、参政意愿增强、社会联系广泛等特点,两方面的有机结合对增强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企统战工作对二者的结合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是新时代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企业党组织要把做好企业统战工作作为企业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新时代统战工作面临的“四个前所未有”和“四个更加艰巨繁重”,精准应对新问题、新挑战,扎实提高国企统战工作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国企党组织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统战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严格落实统战工作“四个纳入”和“三个带头”。探索国企统战工作量化指标约束和督查考核体系,把统战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要建立大统战工作格局。国企党组织要以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领导格局。国有企业统战工作对象涵盖统战对象的各个方面,对口部门多,必须牢固树立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多级工作格局。

三要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力量的配备。要按照企业统战任务需要,设立或明确承担统战工作的部门,给予开展工作的资金和办公条件的保障,建立配合高效、运转协调的统战工作体制机制,打破合署办公、兼职等导致的不重视统战工作的现象,克服经费不足、软硬件差距对统战工作效能产生的影响;按照要求并根据统战工作任务情况配备专兼职的统战干部或统战委员,加强基层单位统战力量的配备,有计划地提供交流提升空间,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企业党委(党组)统筹指导,统战部门牵头落实各项统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领导负责,有部门牵头,有专人开展。

加强对企业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干部直接影响国企统战效能的发挥,明确形成从企业党委常委或委员到基层党组织委员层层有人负责的统战干部配备格局,统战力量适当向任务繁重的基层倾斜。支持统战干部开展工作,完善统战工作的支持、保障和责任体系,支持统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交流,关心统战干部的成长。

四要根据需要开展调研督导。应探索各级统战部门联合国资部门对本地区国有企业统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总结宣传企业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指导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新困惑。

(二)准确把握国企统战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国企统战工作主要任务集中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出国归国留学人员工作、民主党派成员工作、无党派成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和港澳台侨工作几个方面,要针对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统战工作,相应地做好鼓励支持、安排使用、尊重引导以及联谊交友等活动,确保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1.以思想建设引领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国企统战成员有60%以上为党外知识分子,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国企统战工作的重点。做好国企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在坚决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基础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国企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不能只抓业务不抓思想,更不能以物质刺激代替政治引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不仅要增强责任意识、配强工作力量,还要改进工作方法,学会同党外知识分子打交道特别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这样才能把党外知识分子这个阵地守好。”  [5  ]思想工作要做实,理论政策宣传要让他们听得懂、听得进、愿意听,要通过思想引领使广大党外知识分子融入国企发展之中,发挥积极作用,守住党外知识分子这块阵地。

2.为出国归国留学人员工作提供宽松、开放的良好环境。留学人员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一些国有企业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密集,提供宽松、开放的良好环境,提供他们施展自身才能的空间,既能起到“拴心留人”的作用,也能使他们长期投身企业发展,发挥出他们加强企业国际交流的特殊作用。

3.做好青年民主党派成员的引领工作。国企在职民主党派成员近年来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多为新近加入组织,政治素质也处于成长期,参与热情高但优势不显著。做好这部分人的统战工作要注重政治引领,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主,支持他们为企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注重重点培养,建立育才体系。

4.加强无党派人士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无党派人士是国有企业人才的储备库,要加大无党派人士的培养和使用,使他们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在企业决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他们履职提供保障。要加强和完善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适当保留一些党外优秀人才作为无党派人士的骨干,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党外代表人士科学确认、科学培养、科学管理、科學使用“四项制度”,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从服务企业发展出发,更新工作理念,放宽工作视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和教育,按照《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的要求,同上级统战部门及时沟通,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培养规划。要立足党外人才的基础作用,培养集聚人才,发挥人才作用,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让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要建立国企、高校、科研院所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统战人才在国企、高校和科研院所间流动起来。

5.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论述为指导,加强企业少数民族员工和信教员工的管理和服务。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对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既能够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信仰自由得到维护和尊重,又能够避免因民族宗教问题影响企业发展稳定。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抓手开展民族工作,认真贯彻“两个同步”;要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贯彻好党的宗教方针;要及时化解因民族宗教问题产生的矛盾争端,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6.以联谊活动带动港澳台侨工作。国企港澳台侨统战工作在于通过团结人、争取人心获得推动企业发展的积极因素。随着开放的不断扩大,企业同港澳台侨的往来越加密切,争取和团结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任务愈发重要。潜移默化、绵绵用力的效果要好于直接的教育引导。企业应发挥相关统战团体的作用,以联谊活动为纽带,支持同港澳台侨的往来,为企业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也为祖国和平统一赢得更多的民意基础和民心走向。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新时代,国企统战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任务,必须在传统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创新国企统战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利用同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相适应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伴随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国有企业统战成员的变化,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开展统战工作,搭建现代化的交流平台,创新统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是以社团为纽带开展统战工作。新时代国企统战工作对象呈现出许多新变化,民营经济人士、两新组织从业人员和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成为国企统战成员,这些人思想活跃,呈现社交网络化的特点。对此,国企统战工作要善于以社团为纽带开展工作,分类施策,以点带面,发挥出辐射效果。

二是利用网络技术开展统战工作。利用网站、手机APP等现代网络技术开展统战教育、宣传,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调研、征求意见、数据采集、建立统战成员信息库,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搭建社交平台、建言献策平台,不仅是新时代统战成员喜闻乐见的形式,更能最大限度地节约统战资源。

三是充分利用平台载体。“爱企业、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是国企开展统战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这一活动涌现出大量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这是思想引领的生动教材,应加以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进入新时代,企业的中心工作、社会责任都发生一定的变化,“爱企业、献良策、作贡献”的具体内涵也会产生一定变化,应该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赋予新的内涵,长期开展下去。

(四)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国企统战工作效能充分发挥的根本保障。应探索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制度体系,从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两个方面加强国企统战工作的制度性安排,根据时代的变化适时更新顶层设计。上一次两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还是2004年6月,新时代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已不能完全在《意见》中得到体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也应按照统战理论政策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指导意见,避免出现统战工作完全依赖上级统战部门和其他部门支持的情况,切实发挥企业统战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的原则要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这一根本原则。一致性是要在贯彻落实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体部署上达成一致;多样性是要结合各个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确保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相统一,避免出现“清一色”的层层转发上級文件的现象。

提高对国企统战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是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基础,准确把握国企统战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是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发力方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实现手段,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是提升国企统战工作效能的根本保证,只有将统战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加以总结,深入探索国企统战工作深层次的规律,才能使国企统战工作的效能得到最大发挥。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出席国企党建工作会议: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EB/OL].http://cpc.people.com.cn/n1/2016/1011/c64094-28770122.html.

[2]中共中央统战部.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解答[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5.

[3]习近平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EB/OL].http://news.12371.cn/2018/04/11/ARTI1523454152698258.shtml.

[4]中共中央统战部六局.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百问[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5]习近平: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EB/OL].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5/20/c_1115351358.htm.

责任编辑:刘福民

收稿日期:2020-09-18

基金项目:2020年辽宁省统战理论研究立项课题;2021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立项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2021s1ybkt-095)。

作者简介:陈洪超(1984—),男,吉林永吉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部讲师,主要从事统一战线基本理论政策研究;

高殿海(1977—),男,辽宁葫芦岛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室副主任业务经理,统战办公室主任,公司侨联主席,主要从事国有企业党建及统战理论研究;

赵 云(1973—),女,北京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要从事国有企业党建及统战 理论研究。

作者:陈洪超 高殿海 赵云

加强政策宣传的民族宗教论文 篇2:

西藏高校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与教育引导对策

摘 要:了解西藏高校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和防范宗教渗透意识情况,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西藏高校必须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加强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宗教观教育,从四观两论教育、思政课教育、思政队伍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教育引导,从思想上构建起防范抵御西方价值观的屏障,确保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维护马克思主义思想在西藏地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地位。

关键词:西藏;高校;宗教信仰;西方价值观;宗教渗透

随着西藏地区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西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西藏高校校园受多元文化思想影响,大学生的宗教信仰状况也深受影响。为深入了解西藏高校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力度,有效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课题组对西藏大学、拉萨师专两所高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由于宗教问题、民族问题、反分裂问题较为敏感,课题组主要采取了无记名不记录的形式进行调查,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对西藏高校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有了一定了解和把握。

一、宗教信仰状况

调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来了解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

1.对待宗教的态度。从调查情况来看,西藏高校大学生普遍对宗教持有较为宽容和包容的态度,对信教群众和身边信教家人、朋友,持比较支持的态度,能够客观看待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多学生认为宗教信仰是个人的私事,单位和政府不应加以干预,绝大多数同学对宗教渗透和宗教涉及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问题没有太多的认识。

2.宗教信仰和信仰宗教的倾向。根据调查情况可以看出西藏高校大学生中有一定的宗教信仰者。可将西藏高校大学生分为不同的宗教信仰群体,按生源地情况可分为藏区学生和非藏区学生,藏区学生支持和赞同佛教,非藏区学生占信仰宗教学生数相对较少,涵盖了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道教。

通过访谈和问卷中有意混淆设计发现,大部分自称信仰宗教的学生很多是“潜在信仰者”。他们内心里、思想上,拥护和亲近于宗教,但并未庄重地参加过正式的宗教洗礼或宗教活动,也为真正履行过宗教信徒的义务,思想观念上几乎没有、甚至完全没有践行过宗教价值观念。

3.信仰宗教的原因。信教原因中“内心需要,精神寄托”为59%、“受社会和家庭环境的影响”为45%、“消灾免祸,保平安”为31%、“信教就是信真理”为17%。精神需求占据主导,其次是受环境的影响不是自身主导需求,再次是偏重于迷信思想。在信与不信的中间的“摇摆者”较多。

4.影响宗教信仰的渠道与方式。调查显示,西藏高校大学生信仰状态主要受下列信息传播方式影响:阅读书籍报刊48%、父母同学之间的交流38%、电视广播37%、网络25%、课堂教学24%、家庭背景22%、接触的社会宗教团体19%、教师的信仰与表率作用12%。可以看出,信息传播渠道多样化的环境下,学生接触宗教信息是多方位的,简单采取管控、围堵的方式难以保障大学生不受宗教思想影响。

5.接触和对西方价值观认识方面。从调查情况看,西藏高校大学生对西方价值观念缺乏深刻的认识,未认识到西方价值观背后的政治色彩,主要通过书籍报刊67%、电视广播67%、网络47%、课堂教学36%、与教师同学交流26%、与社会机构校外朋友交流10%、外籍教师交流7%、通过基金会4%等途径接触,有一定的广泛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西藏高校大学生的宗教信仰和对宗教渗透意识方面反映出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大部分学生对宗教有神秘感和亲近感。西藏高校大部分学生对佛教(主要是藏传佛教)有较强神秘感,对宗教有一定的亲近感。这主要受西藏特殊文化氛围和民族习惯的影响。学生在面临考试、选择就业、家庭变故、心理困惑等情况下,往往到宗教场所,从宗教中寻求慰藉。这种对宗教不设防的心理,往往会将其由“潜在”的宗教信仰者变为“真正”的宗教信仰者。

2.接触宗教信息的多方位性。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西藏社会的信息化程度提高极快。学生接触宗教思想的渠道更加多元化,书刊、网络、手机、社会机构(团体、人士)都成为潜在的渠道。这为高校加强反宗教渗透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简单的封堵与管控已不能适应西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需要。

3.对宗教渗透缺乏防范意识。西藏高校大学生对反分裂问题认识比较清晰,但对隐蔽性强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普遍缺乏防范意识。特别是潜移默化的、温和的宗教渗透,往往会很容易冲破学生防范的底线。特别是西方价值观等反马和非马思想的混杂,借助“美好”的“自由”、“民主”包装,往往会使学生失去正确的价值判断,放弃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

三、抵御宗教渗透的引导对策

从西藏高校大学生的宗教信仰状况和反映出的问题来看,西藏高校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任务非常艰巨,简单地依靠制度管理和技术管控很难有效抵御宗教渗透,只有加强对大学生的有力教育引导,才能构建起坚强的思想屏障,有效抵御宗教渗透。

1.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西藏高校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四观教育概论”课程,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宗教观的教育并不是简单的一门课程所能够解决的,需要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贯彻于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全过程中,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中不断夯实。当然,在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课程中,更应该突出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来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使大学生正确看待宗教现象,跳出宗教本身来客观看待和分析宗教问题,对混杂在正常宗教中的分裂思想、反马思想、非马思想能够鉴别,保持足够的警惕。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高校思想政治课教育的主要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领大学生思想和行动,是有效抵御宗教渗透的强有力武器,从理想信仰和思想道德教育入手,能够有力回击反马和非马思想的攻击,确保马克思主流价值观大行其道[1]。

3.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教育。从西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状来看,对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力度显得尤为不足。一方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较为复杂、难度大,不便于操作;另一方面,提到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显得较为敏感,往往被曲解“统一思想”、“一个声音”,容易引起学生反感。西藏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敢于、勇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教育工作,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科学性、反马非马思想的企图、国际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性尖锐性来开展教育,使学生时刻保持思想安全意识。

4.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网络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使校园的信息安全工作显得尤为复杂,在高校数字化校园大力建设中,高校正以校园提供的安全健康的主流信息来维护校园信息安全[2]。学生接触的信息是多方位的,除了校园信息外,更多的是社会信息。由于大学生处于特殊的成长阶段,对信息的分析和判断往往依靠直觉,思想上和行动上容易受到误导。加强大学生信息安全,主要内容是让学生能够自我寻求有益信息,对接触的信息能够进行甄别和筛选,抵制不良思想的渗透。

5.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和反分裂斗争教育。西藏地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内容之一就是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民族与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一方面要与西藏地区特殊的反分裂斗争的区情紧密结合起来,认识到西藏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全国的稳定发展,从国家大背景来教育学生认识所谓的“西藏问题”,彻底撇开藏独势力和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国民族宗教政策的污蔑和攻击。同时,要结合西藏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来认识民族宗教政策的优越性和科学性。特别是要针对有些同学理解的“弘扬西藏特殊民族文化就是发扬藏传佛教、就是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错误认识。重点要使学生深刻理解弘扬民族文化要有扬弃的问题,支持宗教按“三自”原则发展,前提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把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作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分裂斗争教育的重要内容,才能有效避免学生受不良思想影响。

6.加强成长成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是高校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政治上是否合格又是衡量人才标准的核心。开展成长成才教育重要是保障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合格,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大学生才成的重要标准,引导大学生树立“又红又专”的成才目标[3]。加强对生在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问题的疏导和解决,以积极向上的健康身心作为成长成才的重要保障,积极从学校的教育和引导中寻求“正能量”[4]。

加强对西藏高校大学生宗教信仰的教育和引导,有效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西藏高校管理部门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坚持积极的正面引导,以教育和引导为主,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学生,以提高学生自身“免疫力”为目标,才能取得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胜利。

参考文献:

[1]黄蓉生,白显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2).

[2]王阳.数字化校园信息安全策略探讨[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1(3).

[3]余孝军,李桂芳.新形势下加强大学新生成才教育的对策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10).

[4]罗卫东.影响大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因素及对策[J].中国成人教育,2007(3).

作者:杨富

加强政策宣传的民族宗教论文 篇3:

互动、支持、认同: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路径构建

摘要:加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解决城镇化背景下民族关系问题的正确应对思路。实践中如何促使各民族之间产生深层次的交往,如何保障各参与民族交流的平等性、主动性和自主性,以及如何以增加彼此间共性和增进相互接纳来帮助各民族逐步实现交融,是促进当前城市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重中之重。这就要着重从民族间互动、资源支持、城市认同三个方面来构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城镇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间互动;城市民族工作;融合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增多、种类增加,以及由此帶来的各民族利益分配多样化、文化价值多元化、社会问题复杂化等,日益凸显出解决好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重要性。当前,加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解决城镇化背景下民族关系问题提供了正确的应对思路。实践中要如何促使各民族之间产生深层次的交往,如何保障各民族参与交流的平等性、主动性和自主性,以及如何以增加彼此间共性和增进相互接纳来帮助各民族逐步实现交融,是促进当前城市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重中之重。

自2010年党中央提出把“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来,学者们围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展开了较多研究,并借鉴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背景、主体、内容和目的来解构其内涵。通过考察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发展背景,学界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政策进行了解读,认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以及经济共同繁荣。针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现路径,学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以所谓的“第二代民族政策”为代表,认为应当从制度、政策层面上强制推动“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1];一种观点认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尊重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虽然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但现阶段尚不能自发实现“交融一体”,反对以人为方式推进各民族“交融一体”[2]。尽管学界现有的相关研究为探讨城镇化背景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问题提供了有益启示,但是通过文献梳理发现,这些成果大多停留在宏观研究和整体把握层面,是站在多民族国家政治建设高度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问题展开的研究。专门针对城市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路径进行研究的学术成果相对少见。从微观上看,城市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各民族围绕日常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实践而产生的社会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在此意义上,依据互动论和社会支持、社会认同的主要观点,笔者认为民族间互动是促成民族交往的条件,资源支持是推动民族交流的重要保障,城市认同是奠定民族交融的心理基础,可以此构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路径。

二、民族间互动:城市深层次民族交往的生成条件

民族交往作为社会交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然离不开社会这个大场域。社会互动是指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处于一定的情境之下,凭借各种互动中介所产生的具有特定意义,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一种社会行为[3]。民族间互动是各民族之间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项所产生的互动,并不等同于彼此之间在私人空间中产生的一般性接触或某些表层性认知。具体而言,深层次民族交往的生成需同时具备民族间互动情境、互动中介、互动意义这三个基本要件。

第一,民族间互动情境的产生。城市少数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意识到与“他者”之间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项进行交往互动,不仅能够帮助他们在城市中争取或获得更多的权益分配,而且能够帮助他们在流入地获得更多发展空间。反过来说,少数民族与城市“他者”之间若仅停留于一般性接触或仅限于群体内部往来,易导致对外的封闭或内卷化,从而丧失从城市“他者”那里获得各种权益与发展资源的机会。这种主观上对民族间互动的心理期望,营造了一种互动情境,为促成各民族深层次交往提供了条件。例如,笔者2017年7月至8月在天津市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12位少数民族被访者在主观上愿意与城市“他者”进行民族交往,占比为95. 4%,仅有4.6%的被访者持“不赞同”和“非常不赞同”的态度。各民族成员聚居于同一个城市,形成“大杂居小聚居”和“散居”并存的居住状态,并在城市中形成多民族社区[4]。多民族社区作为城市各民族生产生活的共同空间,客观上同样为彼此间互动的产生提供了一种重要情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对民族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角色定位等,也为城市民族间互动提供了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情境。

第二,民族间互动中介的搭建。民族间互动中介是指政府相关部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公权力组织,以及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非公权力组织针对日常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项而开展或创办的一系列集体性活动。当前,公权力组织围绕民族事务管理、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和谐社区建设等开展的集体性活动较多。由非政府组织创办的集体性活动往往与各民族的日常生活联系更加紧密,成为公权力组织开展集体活动的重要补充和辅助。例如,近年来有些城市民族社区针对少数民族开展民族和谐社区共建、民族团结月、就业培训、志愿服务和民族节日庆典、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美术书法展览、文化知识比赛等集体性活动。这种集体性活动为城市各民族间的互动提供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为彼此间产生深层次交往搭建了沟通桥梁。相比而言,公权力组织倡导的集体性活动更多地与民族政治交往、文化交往有关,经济组织更多地与民族经济交往有关,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则更多地与社会交往有关。

第三,民族间互动意义的维持。民族间互动意义是指在一定的互动情境之下,通过各民族共同参与的集体性活动这种互动中介,使他们能够切身体验到集体性活动所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意义。这些互动意义的存在为城市各民族共同参与互动提供了动力。米德认为,“我们在自己身上引起由我们的姿态在他人身上引起的那种反应越多,我们对他人的理解就越多”[5]。一方面,从少数民族角度看,互动意义体现为少数民族成员从城市“他者”所谓的“姿态”中获得了一种反应,即能够使他们体验到集体性活动所具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意义,以此来维持彼此间互动的延续。当前,少数民族通过这种互动能够参与民族事务管理、促进自身经济发展、实现充分就业、获得社会援助、创新民族文化等,所以对他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从城市“他者”角度看,互动意义体现为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维护城市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需要。这种互动意义的维持保证了少数民族与城市“他者”之间能够产生持续互动。它既是维系各民族参与互动经常化的重要基础,也是保证深层次民族交往不断强化的关键。

三、资源支持:城市各民族平等参与民族交流的重要保障

当前,少数民族作为城市社会弱势群体,面临权益保障不足、发展水平较低、就业层次较低、风俗习惯差异、宗教问题敏感、民生保障不力等诸多现实问题。这些问题表现为少数民族与城市“他者”之间进行民族交流时存在资源匮乏或不足问题,易形成不平等的、被动的、非自主的交流状态。社会支持意指个体或群体凭借一定的社会联系从外部“他者”那里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信息摄取、精神需要等,包括公共行为支持、社区资源支持、关系网络支持[6]等。多维度的资源支持为城市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交流奠定了物质基础及精神支持,保障了民族交流的平等性、主动性、自主性。

第一,公共行为支持为少数民族整体发展提供了一种嵌入性支持。它以城市地方政府、民族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区外部行为为主体,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入驻大型投资项目、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等途径,为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所谓的外部嵌入性支持。费孝通指出,“要依‘先进帮后进’的原则办事,先进的民族从经济、文化各方面支持各后进的民族的发展”[7],这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和共同发展的主要原则。然而当前城市少数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其他民族相比,无论是在政治参与、产业数量和规模、生产要素配置、市场竞争力,还是在民生保障和文化发展水平等方面都处于相对滞后或不足的状态。有研究者提出,站在族际关系的立场上,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不是政府单方面给予的产物,而是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和平等政治经济权利的必然结果[8]。所以从整体上看,城市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资源的非对等性,势必要求包括政府在内的城市“他者”都应当提供这种外部嵌入性支持,否则,将对前者平等地参与民族交流形成一定阻碍。

第二,社区资源支持为少数民族个体发展提供了一种内生性支持。它以社区居委会、民间团体、公益组织等为主体,通过汲取社区外部资源、整合和发掘社区内部资源等途径,为城市少数民族成员充分享有劳动权、增加个体收入、获得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等提供了一种内生性支持。从个体层面上讲,可以通过汲取社区外部资源及优化社区内部资源,打造社区各民族共建共享经济体,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和社区特色产业等能够改善少数民族就业水平,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社区资源支持因这些行为更贴近少数民族的现实生活,能够从个体层面上很好地帮助少数民族成员解决日常生活中面临的诸多具体问题。社区各种服务组织一般更具专业性,可以更好地为少数民族成员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如就业服务、养老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所以从民族交流能力上看,这种社区资源支持能够帮助少数民族成员与社区汉族成员一样,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交流时拥有大致均等的资源,从而保障他们平等地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交流。

第三,关系网络支持为少数民族成员与城市“他者”之间社会关系的形成提供了社会资本支持。它是以城市其他民族成员作为另一行为主体,通过社会网络、行为规范、相互信任、协同合作等途径,为少数民族成员与城市“他者”之间社会关系的形成提供社会资本支持。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群外社会资本的形成意味着以结构性嵌入的社会网络保证了外部资源摄入的可能性,以具有正式约束的社会规范强制要求“他者”提供外部资源,以信任合作维持外部资源供给的常态化和连续性[9]。这种社会资本作为来自于少数民族成员的外部资源,主要功能是能促使城市各民族之间产生良性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的形成有助于从精神支持层面促进各民族交流。虽说公共行为支持、社区资源支持和关系网络支持都能为少数民族及其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質帮助和精神需要,但相对而言,前两种支持更多的是物质层面的,后一种支持则侧重于精神层面。关系网络支持所提供的这种社会资本支持既能保证城市各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也有助于其他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相互认知、理解、尊重、关爱等,从而为各民族主动地、自主地参与民族交流提供保障。

四、城市认同:以共性和接纳奠定民族交融的心理基础

在各民族交往交流的推进过程中,城市民族交融并不是自动形成的。社会认同是指个体认识到他(或她)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作为群体成员所带给他的情感和价值意义[10]。就少数民族而言,城市认同的产生既需要解决他们享有的公民权不足问题,也需要解决少数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张力问题。文化认同是民族和睦之魂、民族团结之根,是最深层次的认同[11]。民族交融不仅是指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过程中,不同民族间的差异性逐渐消失,共同性逐渐增加,进而融为一体,更是指文化上的相互接纳、心理上的相互认同、血缘上的相互融通[12]。在此意义上,笔者认为,推动少数民族产生城市认同的过程,也是城市各民族增加彼此间共性和增进相互接纳的过程,它契合了各民族实现交融的基本要求。

塑造城市少数民族城市认同要解决他们享有的公民权不足的问题。这是导致当前城市各民族共性较少的主要原因。少数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享有的公民权利仍不充分。而这种权利享有不足问题的产生,既与少数民族自身就业能力较弱、语言沟通困难、社会资源缺乏有关,也与城市专门性民族政策缺失、户籍制度限制、管理服务滞后等有关。这种差异性权利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少数民族群体无法充分享有同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发展机会,由此导致彼此之间共性较少,阻碍了前者对城市产生归宿感和认同感。这种公民权享有不足的问题也容易导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流出地享有的“特殊权”去替代“公民权”,由此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反过来将强化其族群意识和族群认同,严重影响城市民族交融。保障少数民族充分地享有公民权,既是促进少数民族成员产生城市认同的主要手段,也能保证各民族的共性不断增加,为城市各民族逐步实现交融奠定心理基础。

塑造少数民族城市认同需要处理好少数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张力关系。这是制约当前城市各民族间文化上相互接纳的主要因素。少数民族遭遇多元文化主义,将在民族文化与国家文化的关系等问题上产生认同困境[13]。少数民族文化与城市主流文化之间的张力关系影响少数民族对族群认同和城市认同的价值选择。如果城市少数民族仅限于族群认同,将强化族群差异和民族意识,甚至会导致排斥或抵制其他民族的现象。当前,少数民族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应主动学习城市主流文化,并对之逐步产生认知、理解、包容等。少数民族成员对主流文化的接纳,也意味着他们对作为城市主流文化的主体即城市“他者”产生认同,从心理上消除了对城市“他者”的排斥。只有正确地处理好少数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张力关系,使少数民族在继承自身民族文化的同时也主动接纳城市主流文化,才能让他们的族群认同和城市认同相互依存,防止非此即彼或相互否定情况的发生。在以城市少数民族接纳主流文化并产生城市认同的同时,也要提升城市“他者”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包容力。正确处理好少数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张力关系,能够促使少数民族产生城市认同,促使彼此间在文化层面上相互接纳,进而为城市民族交融奠定心理基础。

五、结语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城市民族关系问题成为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一种集中反映。由实践得出,民族间互动、资源支持、城市社会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在要求。这就需要把民族间互动作为促成城市各民族交往的条件,资源支持作为推动民族交流的保障,城市认同作为民族交融的基础,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一种实践路径。结合上述分析和研究,在此过程中尚需要注重和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理解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在关系。民族交往是民族关系的表现形式,民族交流是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民族交融是民族关系的本质。加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呈现为从形式到内容再到本质的一种递进关系。当前构建城市和谐民族关系应是民族交往、民族交流、民族交融的有序推进,不能丢弃或跨越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否则必将违背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破坏民族关系的正常发展。如果仅以加强民族交融这一环节,或以强制推进各民族交融一体为路径,试图实现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是不可能的。

二是要准确把握民族间互动、资源支持、城市认同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以日常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实践为核心要素的,这就抓住了加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矛盾。具体来说,深层次民族交往是城市各民族围绕日常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项而产生的一种民族交往,否则容易滑向彼此之间的一般性接触或浅层次民族交往。民族交流要以资源支持为保障,推动城市各民族平等、主动、自主地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交流。民族交融把塑造少数民族城市认同作为心理基础,通过解决少数民族公民权享有不足的问题来增进各民族共性;通过平衡少数民族文化与城市主流文化之间的张力关系来增进各民族文化上的相互接纳,共同为逐步实现民族交融奠定必要的心理基础。

三是要明确认识到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参与主体具有多元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主要是指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但离不开地方政府、民族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居委会、民间团体、公益组织等行为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大力配合。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如果没有这些行为主体的参与和介入,那将难以促使城市各民族间产生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意义的互动,无法保证城市少数民族获得多维度的资源支持,同样也很难塑造少数民族的城市认同。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少数民族群体除了与城市其他民族群体产生交往交流交融以外,他们与这些参与主体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也构成了城镇化背景下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要主动建立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仅涉及少数民族、城市“他者”等多元参与主体,也涉及促成民族间互动、资源支持、城市认同所需要制定和完善的一系列制度、政策、法律法规等正式手段。加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需要积极运用宣传教育、情感投入、信任合作等非正式手段,动员少数民族成员与其他民族共同参与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应建立参与主体之间、解决手段之间的协同合作机制。互动、支持、认同分别作为城市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成条件、重要保障、心理基础,是为了突出各自侧重点而进行的相对划分。实际操作中既要把握好这三者对应的主要功能,也要注意这三者在具体功能上的协调一致,从而共同促进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参考文献:

[1] 韦俊宁,民族政策不可轻易改变——读《评析“第二代民族政策”说》有感[J].现代交际,2018 (6):213 214.

[2] 马戎,如何进一步思考我国现实中的民族问题——关于“第二代民族政策”的讨论[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4):5-10.

[3]Blumer H. .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Perspective and Method [M]. Englawood Clifffs. NJ:Prentice-Hall, 1969: 68.

[4] 周大鸣,社会建设视野中的城市社区治理和多民族参与[J].思想战线,2012 (5):11-17.

[5] 乔治·赫伯特·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赵月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212.

[6]Barrera M. &Ainlay S.L.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support: a conceptual and empirical analysis,Journal of Community Psychology, 1983, No. 2, pp. 22-38.

[7] 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 (4):3-21.

[8] 于海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重视民族因素[N].中国民族报,2013-03-01 (6).

[9] 陈纪,李论,论社会资本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影响[J].广西民族研究,2016 (3):32-38.

[10]Tajfel H. .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Social Groups:Studies in 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intergroup Relations[M].London: Academic Press, 1978:3.

[11] 杨卫敏,统战思维与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智慧——习近平民族思想研究[J].统一战线学研究,2017 (5):44 55.

[12] 王希恩,民族的融合、交融及互嵌[J].學术界,2016(4):33-44+324.

[13] 陈茂荣,多元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的认同困境及其应对思考[J].广西民族研究,2016 (1):15-22.

作者:陈纪 朱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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