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抑郁状态对眩晕发作影响的对照研究

2022-12-30

眩晕是一种常见主诉, 其可由多种疾病所致。包括耳源性、脑血管疾病、颈部病变、颅内肿瘤、颅脑外伤、感染性疾病、药物或者毒物中毒、全身性疾病、炎症脱髓鞘疾病等[1]。眩晕对人体可能产生一系列的影响。眩晕发作时可伴有一些症状出现, 包括听力下降、耳鸣、恶心呕吐、面色苍白、大汗、脉搏增快, 患者定向力减弱, 平衡障碍出现时易摔倒, 影响患者生活和工作质量。眩晕患者不仅对局部身体产生影响, 还会使患者出现情绪障碍, 其中焦虑和抑郁是常见的情绪异常表现, 这些情绪可能引起眩晕或使眩晕产生的影响更严重[2]。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连续入选2009年1月至2010年2月在我院神经内科住院的以眩晕为主要表现的患者为研究对象, 记录患者的一般资料。眩晕患者入院后进行详细的相关检查, 尽可能明显眩晕的病因学诊断。共入选眩晕患者216例, 根据焦虑、抑郁自评量表分为2组, 合并焦虑或 (和) 抑郁的136例, 没有合并焦虑或 (和) 抑郁80例。

1.2 观察指标

根据美国听平衡委员会主席Mensell (1995) 年将眩晕的程度和工作能力分为6级: (1) 眩晕对我活动毫无影响。 (2) 眩晕时必须停止手头工作一会, 很快恢复能立即工作。开车或从事我选择的工作, 不必因眩晕改变工作计划。 (3) 眩晕时必须停止手头工作一会, 很快过去后恢复工作, 开车或从事我选择的工作, 因眩晕改变工作计划。 (4) 必须做出很大努力和调整好自己的精力才能胜任工作、开车或从事我选择的工作, 但因眩晕经常做不到。 (5) 我无能力工作、开车、照顾家务, 甚至连基本活动也受限。 (6) 我丧失劳动能力1年以上, 因眩晕和平衡问题已接受抚恤金。

所有病人在被了解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后, 建立健康档案, 采用Zung编制的焦虑自评量表 (SAS) 、抑郁自评量表 (SDS) , 请病人弄清楚整个表格的填写方法及每条问题的涵义后,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独立的、不受他人影响的自我评定, 对文化程度较低的病人由专业人员逐条念, 由病人作出独立回答;焦虑自评量表标准分>50分为有焦虑症状, 抑郁自评量表标准分>53分为有抑郁症状。

观察患者眩晕严重程度, 对眩晕患者进行常规治疗, 观察2组患者缓解天数。对患者每两个月进行电话随访1次, 为期1年, 观察患者眩晕发作情况。患者出院后第1次电话随访时再次进行焦虑抑郁量表评定。

1.3 统计学方法

统计学处理:所得数据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处理。其中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均数±标准差 (x-±s) 表示,

2 组数据间根据研究需要采用t检验或单因素方差分析。P<0.05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2组患者一般情况

入组患者的年龄为38~80岁, 其中合并焦虑抑郁组平均年龄 (65.2±9.9) 岁, 未合并焦虑抑郁组平均年龄 (63.4±10.6) 岁。2组之间年龄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合并焦虑抑郁患者1年内共完成随访118例, 失访18例。未合并焦虑抑郁患者1年内共完成随访72例, 失访8例。2组患者既往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梗死、脂代谢紊乱、吸烟及颈椎病等病史无统计学差异。

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合并焦虑抑郁组:32 (23.5) 、21 (15.4) 、18 (13.2) 、19 (13.9) 、9 (6.6) 、

20 (14.7) 、19 (13.9) ;

非焦虑抑郁组:17 (21.3) 、11 (13.8) 、9 (11.3) 、11 (13.8) 、5 (6.2) 、11 (13.8) 、10 (12.5) ;

P值:0.767、0.855、0.692、0.995、0.848、0.819、0.730。

2.2 2组患者眩晕严重级别、治疗缓解天数情况

所入组眩晕患者SAS、SDS评分显示合并焦虑者最多, 其次未合并焦虑及抑郁者, 再次为合并单纯抑郁者;SAS、SDS评分与全国常模比较明显高于全国常模,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合并焦虑抑郁组患者眩晕严重级别1~3级93例, 4~6级45例;未合并焦虑抑郁患者眩晕严重级别1~3级64例, 4~6级16例;2组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合并焦虑抑郁组患者眩晕治疗天数最长14d, 最短4d;未合并焦虑抑郁组患者治疗缓解天数最长9d, 最短2d;2组之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患者SAS、SDS评分与全国常模比较:

眩晕患者:47.39±11.63、56.21±12.34;

全国常模:37.23±12.58、41.88±11.36;

P值:0.005、0.006。

2组患者眩晕严重级别、治疗缓解天数比较:

合并焦虑抑郁组:3.21±0.64、4.43±1.80;

未合并焦虑抑郁组:2.01±0.48、3.17±1.41;

P值:0.000、0.003。

2.3 随访结果

随访期间, 合并焦虑抑郁组患者眩晕共复发24人次, 复发率20.3%, 未合并焦虑抑郁眩晕患者共复发5例次, 复发率6.9%。2组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00) 。出院后第1次电话随访, 原合并焦虑抑郁的眩晕患者仍存在焦虑抑郁的有32例。住院时未合并焦虑抑郁的眩晕患者, 第1次电话随访时合并焦虑抑郁的有8例, 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00) 。

3 讨论

SAS、SDS是国际公认的具有较高信度和效度的自评量表, 其操作方便容易掌握, 能有效地反映焦虑状态和抑郁状态的有关症状及其严重程度和变化, 且不受年龄、性别、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 特别适用于综合性大医院病人的心理评估[3]。

本组资料显示, 眩晕患者约60%合并有焦虑和/或抑郁, 与全国常模比较, 明显高于普通人群。既往研究显示眩晕综合征患者合并心理异常的高达65%左右。

合并焦虑抑郁眩晕患者严重程度和治疗缓解天数明显高于未合并焦虑抑郁眩晕患者, 提示眩晕合并的焦虑抑郁情绪明显加重眩晕的严重级别, 延长眩晕的缓解时间, 增加患者痛苦, 增加医疗费用。文献报道, 合并焦虑的眩晕患者躯体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发生率明显增高, 而且对于眩晕患者及早发现焦虑情绪并积极进行干预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治疗, 避免浪费医疗资源。因此, 我们在临床工作中, 要注意并关心眩晕病人的心理变化, 在与病人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上, 注意进行心理干预和情感支持, 指导病人做放松训练, 协助其调整心理失衡, 保持良好心理状态。

随访结果表明, 合并焦虑抑郁情绪的眩晕患者, 复发率明显高于未合并焦虑抑郁的患者, 而且眩晕发作时合并焦虑抑郁的, 眩晕缓解后仍有较高的焦虑抑郁发生率。这表明眩晕与焦虑抑郁共病率较高, 临床工作中不但在眩晕的急性期, 而且在恢复期都应注意焦虑抑郁对眩晕病情的影响。有研究表明, 对眩晕控制不佳者、病情迁延者及合并焦虑、抑郁程度严重者, 及时予以抗焦虑抑郁药物治疗, 可以提高对眩晕控制的临床缓解率, 减少复发率, 提升眩晕患者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 眩晕患者存在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 加重眩晕的严重级别, 延长治疗缓解时间, 增加眩晕的复发率。临床上应对眩晕与焦虑抑郁共病引起足够重视, 及早进行干预。

摘要:目的 探讨焦虑抑郁状态对眩晕发作的影响。方法 连续入选住院眩晕患者216例, 分为合并焦虑抑郁组和未合并焦虑抑郁组, 观察眩晕严重级别、治疗缓解时间、复发频率等。结果 眩晕患者SAS、SDS评分高于全国常模,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合并焦虑抑郁组的眩晕严重级别、治疗缓解天数、复发率明显高于未合并焦虑抑郁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合并焦虑抑郁的眩晕患者严重级别高、治疗缓解时间延长、复发率增高。

关键词:焦虑,抑郁,眩晕,复发率

参考文献

[1] Jonsson R, Sixt E, Landahl S.Prevalence of dizziness and vertigo in an urban elderly population[J].J Vestib Res, 2004.

[2] 张明园.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J].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3.

[3] Odman M, Maire R.Chronic subjective dizziness[J].Acta Otolaryngol,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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