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

2022-08-29

第一篇: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奋力跨越重大关口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郭树清

李强书记、小川理事长、应勇市长、易纲行长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很高兴时隔六年再次参加这个论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作为党的领袖,对金融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全面系统深刻地阐述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题,不仅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前所未有,在国际政治实践中也极为罕见。

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就有金融风险。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会发生不平衡、不协调。但是迄今为止,多数国家仍然通过危机来强制调整,付出沉重代价后,恢复经济金融平衡。只有在我们国家,才能够做到由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各级政府主动作为,集中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早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防止生成系统性金融危机。

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理论和政策论述,深刻把握现阶段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在规律,形成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国方略,充分体现了中国智慧。其核心要义就是,从国情现实出发,以自我革命的理念和方法,主动消除经济金融隐患,成功跨越重大关口,确保“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实现。“自我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处理新时代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方式,因而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问题具有极大的特殊性。总的历史背景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兴市场经济、“三期叠加”,同时处于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正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特定时期。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我们面对的矛盾更为复杂,有些风险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必须以更积极的态度处置各类隐患,以经常的“小震”释放压力,避免出现严重的“大震”,总体上要用事先的而不是事后的、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整体的而不是零散的方法,去矫正各种偏离,及早恢复经济金融平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接领导和指挥下,我们展开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战役。在工作实践中,有以下几个方面体会较深。

一是底线思维防患未然。总书记指出,要把各种困难和复杂性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可能的风险和挑战想得更深入一些,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中国自古就有“治未病”的医学思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需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近年来,针对房地产贷款、地方政府债务和互联网金融等系统性风险隐患较大的领域,我们设定审慎监控指标,开展压力测试,加强清理规范,及早介入干预,有效遏制了风险累积。同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在经济上行期,加大拨备和准备金计提力度,多渠道补充资本,不断提升应对风险冲击的能力。

二是稳定大局逐步加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治理金融业内部层层嵌套、自我循环,必须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在保持国民经济列车平稳运行中拆除“炸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在化解“类信贷”业务风险过程中,我们没有全线出击、四面作战,而是合理安排过渡期,先由机构自查再由监管部门检查,有计划、分步骤,渐次达成目标。在整治同业业务时,先从规范同业投资和同业理财入手,使特殊目的载体投资放慢增幅,继而出现负增长。同业理财余额逐月下降,至今已压减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同业存放和同业存单则只有较小变化。直至去年底今年初,才开始启动规范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同样没有采取“一刀切”和急刹车的办法。

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善于抓主要矛盾,优先处理最可能影响全局、威胁整体的问题。在推动去杠杆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坚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优先推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降低杠杆率。针对交叉金融野蛮生长、影子银行急剧膨胀等突出问题,我们及时开展市场乱象综合整治,有力遏制了银行业和保险业资金脱实向虚势头。一年多来,银行业在保持12%以上信贷增速的同时,总资产规模少扩张20多万亿元。在发展方式转变和总保费收入下降的情况下,保险业的保障功能不断增强,今年前4个月,人身险中纯保障类产品占比上升2.9个百分点。

四是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市场的金融风险情况,采取差异化、个性化的办法。工作实践中,对于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团等“恶性肿瘤”,毫不手软,及时实施“外科手术”。对于情况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例,采取徐缓调理的办法,通过“慢撒气”逐步缓释,条件具备时再果断出手。在这方面我们要特别感谢上海市的支持和配合。对于“金融科技”,英国等国家提出了“监管沙盒子”的概念,而我们采取的实际上类似“监管沙房子”的框架,可能需要逐步调整优化。

五是抓住时机攻坚克难。总书记指出,应对金融风险和挑战必然要付出代价、经历痛苦,我们必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碰硬、善于碰硬,把握时机,主动出手,及时消除隐患。去年以来,我们督促银行利用当前拨备较充足的有利条件,做实贷款分类,真实反映信用风险。目前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之比,已由高峰期的近120%降至100%以内。同时鼓励银行综合运用坏账核销、现金清收和批量转让等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2017年以来共处置不良贷款1.9万亿元。有的观察家将这些行动解读为银行的负面讯息,恐怕不太合理。

六是标本兼治依法规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系统性工程,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强力治标,有效处置重大风险事件,同时,要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严肃处理,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市场上的歪风邪气压制下去。但是从根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更要注重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补齐监管短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巩固治标成果。2017年,银行业重点推进70多项补短板项目,已完成48项,今年又新提出40多项;保险业去年以来修订出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0多项。

七是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金融系统坚持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国成立1.68万个债权人委员会,积极推动企业的财务重组和破产重整。在着力破除无效供给的同时,支持培育新动能,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17年银行业新增减费让利440亿元,今年一系列新的降成本措施正在陆续出台。信贷增速继续明显超过货币供应量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目前,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17.3%,申贷获得率95.1%,但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还需做出新的努力。

八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总书记指出,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历程,解决影响和制约金融业发展的难题必须深化改革。在利率、汇率市场化不断深入的条件下,我们积极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股权管理,优化机构布局,健全市场体系,持续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有的同志对金融业对外开放心存顾虑,认为开放金融服务业可能冲击中国的金融市场,引进外资股东可能威胁国家金融安全,这种担忧是多余的。到目前为止,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市场份额只有1.3%,外资保险公司也不过6%左右。事实上,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更无法想象有许多中国金融企业进入全球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前列。金融业扩大开放是增强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迫切需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要求,我们正在加快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举措。

九是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并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人民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治乱象的生力军。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在充分看到成绩、树立必胜信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自我革命本身意味着许多特有的困难。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知易行难。既有传统观念的束缚,也有利益固化的藩篱,大多涉及体制机制调整,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二是道德风险根深蒂固。相当多的金融机构仍然存在“垒大户”情结,不少企业高度依赖债务投入,各类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没有真正打破,“预算软约束”“投资饥渴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市场化法治化破产机制远未形成。三是一些地方、部门、银行和企业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对去产能、去杠杆心存侥幸,对不良资产处置和“僵尸企业”出清等待观望、犹豫不决,总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给予救助。四是平衡各方利益面临很多制约。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兼顾多重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调整越来越困难,有待于各个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征程上,需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域滞后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当前需要优先考虑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企业结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处于胶着状态,必须求同存异,寻找最大公约数,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当和损失分担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加快困难企业重组,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同时,要注意防止生产过剩,形成新的库存。二是妥善处理企业债务违约问题。市场经济下出现债务违约十分正常,相比国外,我国企业债务违约率总体仍然较低。到2018年5月末,企业债券违约后未兑付金额,只占存量信用债总金额的0.43%。要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差异化金融政策,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要坚决退出,对于出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相关各方要加强沟通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努力,帮助其渡过难关。三是大力推进信用建设。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要带头讲诚信,真实反映资产情况,真实披露相关信息。企业要依法披露自身信息,特别是对债权人更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报经营状况。去年以来发生债务危机企业提供的教训是,必须防止四处借贷、盲目扩张。一旦出现偿债困难,应主动作为,及时调整经营结构,收缩产业链条,提高偿债能力。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增进信用信息共享。四是努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都要认识到,做假账就是违法犯罪。所有投融资活动都要在阳光下进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媒体网络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欺骗性投资咨询和理财顾问,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公害。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处罚太轻,不足以形成震慑,这种局面必须改变。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者必须严惩,必须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五是合理把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金融创新有利于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要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对于不当创新、过度创新等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对于假创新、伪创新现象更要及早揭露,及时处罚。六是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持续培育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强化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分析研究能力,努力促进一流水平投资银行的形成。资管新规和即将发布的理财业务监管办法,有利于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有利于投资资金的优化配置,有利于解决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问题,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开正门、堵旁门”,加速走向规范化、透明化和法治化。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一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国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于自我革命,就一定能够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成功跨越这个重大关口。

第二篇: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近年来,发生的世界性的金融危机,造成全球性的经济萧条,给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金融危机的发生主要是金融业存在的金融风险造成的。因此,在我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非常必要。

一、金融风险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金融风险是指金融资本在经营与交易过程中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即投资人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偏差。金融风险的存在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危害巨大,它不但能使个别金融机构蒙受巨额损失,而且还可能破坏一个国家或地区,乃至世界经济秩序的稳定,引发社会动荡。对此,以前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东南亚金融风波等都作了充分演示。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工程,但由于处在特定的转型时期,新的机制远未健全,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加之长期计划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个别市场主体在利益驱动下利用市场监管和法律调控的疏漏,频繁地进行违规操作,使中国金融业的风险隐患日渐凸现。

金融风险是以货币信用混乱为特征的风险,它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风险,具有一定的特征。正确地认识金融风险的特征,对于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的防范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地说,金融风险最基本的特征主要有:

(一)客观性

只要有金融活动存在,金融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所谓无风险的金融活动在现实金融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二)隐蔽性

金融风险往往并非在金融危机爆发时才存在,金融活动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面所掩盖着。这是由于:其一,因信用有借有还、存款此存彼取、货款此还彼借,导致许多损失或不利因素为这种信用循环所掩盖;其二,可能由通货膨胀、借新还旧、贷款还息等形式来掩盖银行事实上的金融损失;第三,因银行垄断和政府干预或政府特权,使一些本已显现的金融风险,被人为的行政压抑所掩盖。尽管隐蔽性可以在短暂时期内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些缓冲和弥补的机会,但是它终究不是金融防范和控制的有效机制。

(三)扩散性

金融风险不同于其他风险的一个最显著特征是,金融机构的风险损失或失败,不仅影响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突出的是导致众多的储蓄者和投资者的损失或失败,从而引起社会的动荡。这就是金融风险的扩散性。

(四)加速性

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它不同于其他风险爆发只在既定范围内匀速变动,而是因风险失去信用基础而加速变动。形成贷款循环困难和恶性循环。所以,一旦金融风险爆发,往往都伴随着突发性、加速性,直到金融危机。充分认识金融风险加速性的特征,对于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社会危害性是非常必要的。

(五)可控性

尽管金融风险是客观,但是金融风险是可控的。所谓金融风险的可控性,是指市场金融主体依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的化解。正是因为金融风险是可控的,才使得建立健全现代金融制度具有现实意义。

二、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认识

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风波迭起,因违规进行金融衍生交易、资本运作效益低下、金融诈骗发生频繁且高科技化跨国化等而引发的金融风险案令世人震惊。各种金融动荡的后果已不再仅局限于某个金融机构或国家,而且呈锁链式传递或扩散,危害波及周边地区至整个经

济区域。随着世界金融贸易服务自由化的加快、金融创新工具的推陈出新而导致的传统条件

下金融内控制度与监管制度的滞后,不能适应现代金融业飞速发展的需要的种种严重问题

性,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已成为国际性的共同课题。

在中国,目前反映出来的潜在金融风险隐患除了违规操作衍生交易、资产效益低下、呆

帐坏帐率偏高、金融诈骗严重等国际共同的金融风险外,还具有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明显特

点,如金融主体资格不健全、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偏低、金融机构设置布局不合

理而引发的过度同业竞争、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炒作、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偏

高等等。检讨中国现有金融风险隐患的成因,不外是体制的不健全与法制的不完备两个方面,

而这两方面又是相互联系与影响的。

(一)制度方面

中国的金融体制尽管已进行了历史性的变革,并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金融市

场雏形,但这种雏形与完善的市场机制所需要的金融市场差距甚大,呈现出明显的“过渡性”

特征。其一,中央银行调控体系尚未健全。央行尽管已开始采用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间接

调控宏观金融市场,但由于货币市场、利率市场、外汇市场等配套运作机制不健全,央行完

全依赖信贷、利率、汇率等金融杠杆进行间接宏观调控的条件尚不具备。同时,国有商业银

行虽然已向商业化方向转变,但因长期实行的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影响尚存,加之地方政

府干预严重,缺乏对经济利益刺激的反应机制,以致短期内很难实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

风险管理为特征的商业银行运作机制。在这种状况下,商业银行不可能将央行货币政策信号

有效地传导至生产与流通领域,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央行的间接调控功能。第二,市场

运行机制与市场体系尚不完善。一方面是证券、信托、保险、期货等市场已建立,使金融市

场呈现出资产多元化格局。另一方面,是市场运行机制缺乏完整的制度模式和架构,以至出

现了证券期货市场违规行为不断、信托业定位模糊、保险业非均衡发展及过度竞争等问题。

这些不正常现象若长期存在,必将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使市场

融资方式趋向单一,并最终危及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 金融法律规定方面

中国的金融法制建设起步甚晚,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同步发展,同时具有“摸着石头过

河”的特征,制度不健全、法律规范的缺位和金融监管体制的不完备在所难免。但从法律与

经济发展的关系不难看出:金融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与规范作后盾,金融市

场的有效运作则必须以秩序为前提。而无论是制度、规范,还是秩序,都是法制建设的基本

任务与目标,因此,金融法制的不健全可以说是形成中国金融市场风险隐患的更为主要的原

因。中国金融市场建设应以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监管为最终目标,这实质上也是市场

机制合理、有序运行的基本要求,要实现这一要求,必须规范金融市场主体行为,建立金融

市场秩序,协调金融关系,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手段。而这些目标,只有在金融法制健全和完

善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这是由金融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法律的功能所决定的。

三、当前我国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

(一)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

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

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

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

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

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

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

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与

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

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

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三)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

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

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

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

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

我国一些银行违规操作、过度投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金融领域内时有发生的大案要案

的根本原因就是内部管理混乱,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外部监管不力,缺乏行业自律组织。

(五)经济结构不合理

从发展经济的角度看,东南亚国家出现的经济结构等总是在我国也不同程度存在。改革

开放以来,我国家电、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曾得到迅速发展,但也带来不少重复建设、

重复引进、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这些行业便出现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市

场容量相对缩小,从而出现经营困难、职工下岗或就业不充分等现象。另外,一些老工业基

地、军工及老传统行业,企业亏损严重,旧体制的包袱越背越重。同时,沿海地区部分“两

头在外”的外贸生产企业直接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制约,产生新的结构问题。这都构成潜在

的金融风险因素。

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正在不断深入,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已经实施资本项

目下的自由兑换只是有待时日,研究如何防范金融风险,使内外资如何更多、更有效、更健

康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有着重要的意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主要有:

(一)法制化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

正是由于金融市场在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就显得

更为重要。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依权利法定的法治原则。政府如何运用金融政策

进行宏观调控需要法律授权,政府宏观调控的权力、范围、措施及效力均需法律明确规定;

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则需要法律确认,金融市场秩序需要法律建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我们认为,法制化是中国金融市场建设的必由之路,当然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

路。法律化、制度化的金融市场才能实现合理、有序、秩序运行的目标,也是由法律的特殊

功能所决定的。第一,法律是市场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的保障。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

是构成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健全的市场经济必须有合格的市场主体,而合格的市场主体本

身又包含了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两层含义:一方面,法律规范明文规定金融市场主体

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从而杜绝不健全主体及非法进入者对市场秩序的冲击;另一方面,法律

的规制、引导、教育等作用可以有效克服主体行为的自发盲目性,使之真正成为具有自觉性、

守法性和自律性的合格主体,成为自觉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理性“经纪人”。第二,法

律是合法市场行为的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主体间的经济往来,普遍以契约方式完成。契约自

身的平等、诚信、等价有偿等特点可以担当维护交易安全的重担。而作为法律制度重要组成

部分的契约制度,不仅能使合格交易得到确认,而且还能以法律强制力切实保障契约的履行。

第三,法律是金融市场适度竞争和有序运行的保障。竞争机制作为市场机制中资源配置的基

本方式,是价值规律作用的直接体现,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前提基础。但良性竞争与公平竞争

的实现,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自身力量维系,只能依赖法律的强制力加以调整和保障。只有在

通过法律机制确认的政党的市场准入标准、准入主体、行为规则的条件下,公平交易、平等竞争才能切实得到保证。同时,市场秩序虽然是主体共同行为选择的结果,但这种运行秩序的确立只有以信用规则和法律约束加以确认,才能真正为主体自觉遵守。

(二)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

现在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三)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

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有关会计账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四)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首先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其次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五)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二十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六)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

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七)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就必须减少由过分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可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应认清我国金融形势,加强金融监管,防患于未然,以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三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研究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研究

1.立题依据(包括研究背景、理论依据及立题意义)

美国的次贷危机已经不再单纯的表现在美国这一个国家的经济波动中,开放经济条件下,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在了一起,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全球性,更增加了危机蔓延的可行性。我国加入WTO时的5年期限承诺已满,自2007年开始我国经济领域已经全面对外开放。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发展变化的晴雨表,金融出现动荡、危机,势必危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金融风险是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因此,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

次级信贷危机是2007年3月份开始在全球蔓延的危机事件,各种话语表达不一,世界各国经济学家对美国经济的后续走势形成了两派:乐观派和悲观派;国内经济学家均对此次的经济危机进行了研究,大多认为我国金融市场半封闭,对我们国家影响相对较小。但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的金融业越来越受到国际经济的影响,加上国内金融市场不可能永远的半封闭,因此,此次危机的出现,对我国金融业防范自身风险起到了一定的启示作用。

2.研究内容及方案(包括研究目标、论文提纲、预期达到的研究结果和创新点、完成论文需具备的条件以及参考文献等)

研究目标、内容:列举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背景及其启示,分析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关键问题:开放经济条件下的金融风险,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业风险防范的启示,开放经济

条件下我国金融业的风险防范策略。

提纲:

1 前言

2 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分析

2.1 金融经营主体面临的金融风险

2.1.1 信用风险

2.1.2 流动性风险

2.1.3 利率风险

2.1.4 汇率风险

2.1.5 干预风险

2.2 宏观金融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

3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策略

3.1 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风险防范制度

3.2 优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结构,分散风险

3.3 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3.3.1 充分的会计披露是资本市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一项制度设计

3.3.2 信用评级机构是否履行了公正的评级职责是投资者决策成败的关键点

3.3.3 切实执行会计准则是保证财务报告中会计信息可靠性、进而决策正确性的关键

3.4 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3.5 加强金融监管

4 总结

特色与创新之处:

(1)不同视角分析美国次级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2)借鉴别国救市措施,分析我国金融机制的应对方案。

(3)通过影响分析,列举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

参考文献

[1] 姜波克,杨长江.国际金融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 胡庆庚.现代货币银行学教程(第二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3] 吴晓求.证券投资学(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 姜波克.开放条件下的宏观金融稳定与安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5] 刘沛.开放经济下金融稳定的理论与实践[J].广东:暨南大学,2002

[6] 谷小青. 金融脆弱性、信息不对称与新兴国家的金融危机[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06)

[7] 沈悦,张珍. 中国金融安全预警指标体系设置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0)

3.进度安排(完成时间及撰写阶段计划,要求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相一致)

(指导教师对论文选题评议:对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可行性分析等方面做出评议,并提出是否通过的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维护金融稳定:央行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万众瞩目的全国“两会”正在召开,而金融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于金融稳定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也日渐升温。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主动、高效、开拓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力地维护了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

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在银行业改革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自2003年底以来,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4家银行参照国内外银行重组改制的成功经验,根据“一行一策”原则,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同时,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稳步推进,目前,农业银行改革基础性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改革方案设计论证工作;与此同时,督促农业银行稳步推进外部审计、清产核资工作,以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等基础性改革。此外,人民银行还协调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并参与研究和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银行等机构的改革方案。

在证券业改革方面,积极推动证券公司重组改革,2006年底,人民银行牵头负责的9家证券公司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成效。同时,积极推动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以南方证券风险处置为契机,人民银行推动有关监管部门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在保险业改革方面,为促进我国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支持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金融 1

稳定部门积极参与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起草工作。同时,稳步推进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改革。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金融稳定部门积极参加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小组,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大力推动我国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平稳完成了银监会分设时交由人民银行负责处置的16家高风险金融机构行政清算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国务院批准由人民银行牵头处置16家高风险金融机构。对此,人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有关分支行重新组建了风险处置工作组,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已平稳完成了16家高风险金融机构行政清算环节的各项任务。其中,10家以破产方式退市的金融机构经国务院批准已进入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3家以行政清算方式退市的金融机构行政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3家以其他方式处置的金融机构处置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妥善解决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成功地化解了金融风险,改善了金融生态环境,维护了金融和社会稳定。

积极配合银监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部分高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几年来,妥善处置了衡阳市商业银行等29家城市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机构的金融风险,承担部分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的处置工作,有

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在2007年,积极配合银监会、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撤销了5家农村信用社;继续配合做好6家信托投资公司、8家城市信用社风险处置工作。此外,人民银行还加大了高风险证券公司处置力度,维护了社会和金融稳定。

积极开展风险监测和稳定评估工作

过去几年来,人民银行金融稳定部门积极推进风险监测与评估系统的建设,根据现有的评估框架,借鉴目前国际金融组织的金融稳定评估方法,在不断研究和探索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中国金融稳定的评估框架和评估方法,设计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测指标体系。做好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

与此同时,人民银行还开展了金融控股公司监测工作,2005年10月,人民银行系统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类型等情况,初步发现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问题和风险;同时,为探索金融控股公司的监测方法,2006年起尝试对重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风险监测,并撰写了监测报告;此外,人民银行深入开展了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在国务院领导下,稳步推进金融机构跨行业投资等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工作,在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股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等方面倡导完善相应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探索功能监管等监管制度创新。

国际经验表明,随着近年来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一方面资本流动和经济发展加速,另一方面加大了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和金融的不稳定,金融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如何在金融开放、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之间寻求一种战略平衡,使金融的发展既要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又要保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业已成为摆在中国金融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在此过程中,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来源:

金融时报

第五篇: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引向深入,银行金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已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银行金融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促进了国民经济适度、健康发展;但近年来积聚起来的银行金融风险正逐步暴露出来,不仅制约着银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可能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经济问题之一。

一、当前银行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已暴露出来的银行金融风险隐患来看,有以下几种主要表现形式:

1信用风险。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产信贷质量持续下降,成为当前最为突出的银行金融风险。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有些借贷方甚至有钱还也不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占全部贷款的余额数超过20%。分地区看,不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明显高于发达地区,有的高达40%。据调查,今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信贷质量仍在下降。特别是有许多地区银行上报的不良贷款统计数据是经过处理的,已将大量逾期贷款展期为正常贷款。实际统计数字还要大。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下降的另一表现是,国有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数额大量增加,目前累计达数千亿元。

2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银行业对客户提取现金的支付能力不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虽未显现,但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当前主要集中在中小银行金融机构上,一些城乡信用社因管理不善,不良贷款率高,随时都会出现支付困难。

3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和经营利润虚盈实亏两方面。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6%,已经低于8%的国际最低标准。由于银行的资产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其资本的增长速度,资本充足率还将继续下降。另一方面,自1993年以来,财务制度将巨额的银行应收未收利息作为收入来反映,造成部分银行虚盈实亏。资本金比例过低和经营上的虚盈实亏,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每况愈下。

4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和银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发的种种风险。股市风险尤为突出,估计目前股市资金约有40000多亿元,有2000多万股民参与炒股。有相当一部分新股民渴望在短期内致富,投资风险意识不足,盲目投机行为严重。一些企业和机构存在乘机捞一把的侥幸心理,将大量银行信贷资金投入股市,加大股市泡沫成分,危及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不少外资通过资金拆借纷纷进入股市,加剧了股市波动。部分上市公司乘机配股送股,使个股价格不真实地拔高上扬,给股市波动埋下了隐患。企业债券清偿风险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国家计委、人民银行计划内批准发行的企业债券,已经或行将到期。由于企业效益不理想,不少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券,其中许多债券是由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或代理发行,到期不能兑付时,往往要银行金融机构垫付,企业经营风险将转化为银行金融风险。此外,各种形式的乱集资、变相集资和企业内部集资仍较普遍,大多数到期兑付困难,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5犯罪风险。银行风险业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经济犯罪,也是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的重要目标。目前,经济越是发达地区银行金融犯罪案件越多。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信用证、保险单等进行资金诈骗。银行反映,他们在贷款业务中普遍遇到“十假”,即假信用等级、假营业执照、假贷款用途、假担保、假贴现、假图章、假财务报表、假承兑、假票据、假合同等,企图诈骗银行资金。有的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以假乱真,使银行防不胜防。

二、当前我国银行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

概括起来说,当前我国的银行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融资渠道过于集中。我国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银行,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使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由于目前银行以国有制为主,所以银行风险及损失最终主要由国家承担。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核销吊帐贷款就是明显的表现。

二是法律制度严重滞后,没有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人们在银行金融活动中的行为。笔者查阅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银行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刑法》中关于银行金融刑事犯罪专章和《商业银行法》等相关金融法律文书,这些法律中只规定了对金融诈骗罪和内部人员违法发放贷款造成严重损失的法律责任追究。还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了对借贷不还、恶意逃废债行为实施法律追究的条文,政法部门的一些同志对此也深有同感。由于缺乏严厉的法律约束,从而客观上让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为其逃废银行债务提供了条件和可乘之机。并且由于法律制度严重滞后,造成银行部门收贷、信息手段不硬,说话不响,缺乏可操作的强制措施。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政府部门从狭隘的经济发展观出发,偏袒甚至纵恿一些企业和个人逃废债。一些银行部门的同志反映,如今实在不愿意打官司,因为银行部门一旦对借款人上诉,借款人从此再也不会理睬银行部门收贷收息,你找上门,他说“你们找我干什么,找法院去。”这样就更增加了银行收贷收息的难度和经营成本,加大了信贷资产的风险。

四是信用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对逃废债和借贷不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错误地认为:“银行的钱是国家的,是婆婆的奶,大家都吮得。”有人以逃废、侵占银行部门资金为荣,称能从银行贷到款的有手段,贷到款又不还款的有本事。有的人用银行的贷款吃喝玩乐,嫖赌逍遥,购置固定资产和高档豪华用品,将银行的钱据为己有。

三、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对策

对当前出现的各种银行金融风险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坚决采取一系列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对策,用若干年时间逐步铲除各种银行金融风险的隐患,保证国民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第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银行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银行金融规范化、法制化法制环境。建议人民银行总行提请立法执法机关将恶意逃废债行为纳入犯罪范畴调整,制定《银行贷款法》、《合作银行金融法》,或在《商业银行法》、《刑法》关于银行金融刑事犯罪专章中增加制裁、惩处、打击悬空、逃废、拖欠银行债权行为的法律条款,明确借贷不还,肆意挥霍信贷资金,是侵占、贪污、挪用国家、集体财产的犯法行为,将追究法律刑事责任,以从法律上规范借贷行为,这是至关重要的。在诉讼时效方面,银行信用也要像个人信用一样,只要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就可以享有永久性的追索权,或者大幅度地放宽诉讼时效,以防止因银行管理上的疏忽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第三,推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同时保留必要的信贷规模控制,强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调整银行资产结构,适当增加高流动性资产,大力发展商业票据业务,通过贴现再贴现等来增强银行资金的流动性,促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趋于对称。坚决抑制不良贷款的上升,一方面是堵,防止银行债权的不正常流失,另一方面更要积极地疏导,研究使不良资产流动和化解的办法。彻底清理和回收各商业银行对大规模发放的贷款和私设帐外帐造成的不良贷款,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在逐步增加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同时,保持必要的信贷规模控制,使信贷资金在银行金融宏观调控下活而有序地运转。

第四,加在股票投资风险的宣传力度与股市监管力度,严密监测股市走向,改善股票二级市场的管理办法,积极防范股市风险,有关部门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券商、新闻媒介要加大股市投资风险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证券监管部门要严密监测股市动态,及时引导股市合理走向。严把股票上市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对股票发行计划管理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和制约机制。要研究和制定防止外资进入股市的有效办法。要严密监视股市动态,加大对市场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对操纵市场行为、透支行为、内幕交易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第五,坚持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要完成国有商业银行与少数信托投资公司、人民银行与有关证券公司的脱钩。严禁银行资金进入股市。对于银行用信贷资金拆借资金买卖股票及其他直接投资,通过占用银行资金买卖股票和用银行资金垫交股票交割清算资金的,一经查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肃清理、纠正和查处证券经营机构经营银行业务等违规行为,取缔非法设立的银行金融机构。

第六,继续查处各类银行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和私设帐外帐,加强现金和储户帐户的管理。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和私设帐外帐、谋取个人和团体利益严重的,要严肃查处负责人和经手人员,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政府不得干预银行业务。为了减少现金投放,减少可能引发的违规犯法活动,必须建立大额现金提现备案、审批制。严格储蓄帐户管理,坚决推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要按照《贷款通则》要求,检查商业银行对异地存贷款备案制的执行情况。

第八,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优化信用环境、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要合力构造政府、银行、企业“三合力”的新格局。政府要支持银行依法收贷、收息,确保银行自主选择放款,促进解决抵押担保登记手续复杂、收费高等问题,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严格企业改制行为,堵塞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债务和漏洞。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奋斗的青春心得体会下一篇:肺炎健康教育测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