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培训范文

2022-06-05

第一篇:社保知识培训范文

知识大讲堂专题知识培训心得

有幸参加了XX公司精心设计的“知识大讲堂”专题知识讲座,听一次欣慰一次的同时也跟着会后悔一次,欣慰的是领略了高等学府教授的渊博才识,后悔的是自己当年为什么就那么轻易的放弃了学业,而辟捷径选择了从业。好在是没有进大学校门却也同样有幸感受到了老师们风趣幽默,气宇轩昂的授课风采,仿佛瞬间顿悟老古人的话: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内涵。

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听完老师的授课,我就有种拨云见日的念想,老师的授课内容让我感触颇深。五气原理促成一个成功人生的构成,儒家告诉我们一个成功人生首先必须品德高尚,也就是在要有一身正气的同时,还要有足够的智慧也就是才气,融汇佛家的胸怀即为人处事要和气,再加上运气就可成为一成功人士。今天我们有多少成功人士,特别是身居高位,坐拥权利的成功人士,就那么一步之遥没有勾画出成功人生的绚丽多彩,而是永远的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架,成为教育几辈人永远的反面教材。所差那一步就是道家的清气,也就是信念与追求。这使我不禁想起,当年的延安行,站在一代伟人们曾经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让你感触最深的是艰难、艰苦、艰辛、执着,是什么能够让他们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依然执着于革命事业,是他们崇高的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坚定信念与追求。纵观所有的下马人士都难逃一个“利”字,在被钉上十字架后失去自由甚至赔上性命不说,还让家属抬不起头,踩在刀尖上苦受煎熬,你说这叫啥事嘛。就说国家给你的钱不够你花吗,给你的待遇不够你享受吗?难道真的需要把你放到三年自然灾害中轮回一下,连树皮都没得吃,还有时间叫你贪。我看真是-------吃饱了撑的。

就如何做好当下一位优秀的管理者,老师讲解喻意颇深。他言说一位好的管理者必须具备水一样的品质,要有水“海纳百川”般的包容心,于公于私都要宽宏大量,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有水忍辱负重般的敢于担当,不要做鸡毛落下来都怕把自己塌死,见困难就躲,见责任就推的那一个;要有水永远都是居高而下的谦卑,爱公司、爱家、爱同事,有道是家和万事兴,企和人安嘛;还要有水穿石板,磨棱角,柔弱中永远不乏的刚强。要有一股坚持坚守信念的韧劲,这就距离一位好的管理者不远了。

聆听几则小故事也很是耐人寻味,拿与大家共享。说一根火柴棒价值不足一毛钱,一栋房子价值数百万元,但是一根火柴棒却可以摧毁一栋房子,可见微不足道的潜在破坏力,一旦发作起来其攻坚灭顶的力量,无物可御。又说要叠一百万张骨牌,需要费时一月,但倒骨牌却只消十几秒钟,要累积成功的实业,需耗时数十载,但要倒闭,却只需一个错误的决策。再说要修养被尊重的人格,需经历很长时间的被信任,但要人格破产却只需要做错一件事。一根火柴棒,是什么东西呢?它是无法自我控制的情绪,是不经理智判断的决策,又是顽固不泯的个性,还是狭隘无情的心胸。让我们都检查看看,看看我们随身携带了几根火柴棒,再评估一下它潜在的,助你失败能量到底有多大?

课听完了,但值得深思的问题依旧扰我,需要我用一生的时间回味、思索、鞭策自己,不为什么成功人生,但为终老时能够问心无愧就好。

第二篇:急救培训知识

现场急救知识培训

内容:

1、现场急救的目的和原则

2、紧急救护的程序

3、基本急救知识与技术:

⑴呼吸中断急救法——人工呼吸法

⑵心脏停止跳动急救法——胸外心脏挤压法

4、紧急止血法

5、中毒窒息急救

6、触电急救

7、中暑急救

1、 现场急救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最大限度的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提高伤者愈后的生存质量。 原则:快抢、快救、快送,即“三快”。

2、 紧急救护的程序:

①拨打120②迅速将伤者移至就近安全的地方③快速对伤者进行分类④先抢救危重者⑤优先护送危重者

3、基本急救知识与技术:

⑴呼吸中断急救法——人工呼吸法

⑵心脏停止跳动急救法——胸外心脏挤压法

3、 紧急止血法:

一、止血

1、指压法:通常是将中等或较大的动脉压在骨的浅面。例如,将颈总动脉压向第五颈椎横突,将肱动脉压在肱骨干上。此法仅能用于短时间控制动脉血流。应随即继用其他止血法。

2、 压迫包扎法:常用于一般的伤口出血。注意应将裹伤的无菌面

贴向伤口,包扎要松紧适度。

3、 加垫屈肢法:在肘、膝等侧加垫,屈曲肢体,再用三角巾等缚

紧固定,可控制关节远侧流血。适用于四肢出血,但已有或疑有骨关节损伤者禁用。

4、 填塞法:用于肌肉、骨端等渗血。先用1—2层大的无菌纱布铺

盖伤口,以纱布条、绷带等其充填其中,外面加压包扎。此法的缺点是止血不够彻底,且增加感染机会。

5、 止血带法:能有效的制止四肢出血。但用后可能引起或加重肢

端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等并发症,因此主要用于暂不能用其他方法 控制的出血。使用止血带的注意事项:必须作出显著标志(如红色布条),注明和计算时间,优先后送伤员。连续阻断血流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勿用绳索、电线等缚扎;用橡胶管(带)时应先在缚扎处垫上1-2层布。还可用帆布带或其他结实的布带,。止血带位置应接近伤口(减少缺血组织范围)。但上臂止血带不应缚在中1/3处,以免损伤桡神经。

二、包扎:目的是保护伤口、减少污染、固定敷料和帮助止血。常用的材料是绷带和三角巾;抢救中也可将衣裤、巾单等裁开作包扎用。无论何种包扎法,均要求包好后固定不移和松紧适度。

1、 绷带卷包扎法:有环行、螺旋反折包扎,“8”字形包扎。包扎

时要掌握“三点一走行”,即绷带的起点、止点、着力点(多在伤处)和走行方向顺序。

2、 三角巾包扎法:三角巾制作较为方便,包扎时操作简捷,且能

适应 各个部位,但不便于加压,也不够牢固。

三、固定:骨关节损伤时均必须固定制动,以减轻疼痛、避免骨折片损伤血管和神经等,并能帮助法治休克。较重的软组织损伤,也宜将局部固定。固定前,应尽可能牵引伤肢和矫正畸形;然后将伤肢放到适当位置,固定于夹板或其他支架(可就地取材如用木板、竹竿、树枝等)。固定范围一般应包括骨折处远和近的两个关节,既要牢靠不移,又不可过紧。急救中如缺乏固定材料,可行自体固定法。如将受伤上肢缚在胸廓上,或将下肢固定于健肢。

四、搬运:背、夹、拖、抬、架。注意事项:对骨折、特别是脊柱损伤的伤员,搬运时必须保持伤处稳定,切勿弯曲或扭动。对昏迷伤员,搬运时必须保持呼吸道通畅。

6、 中毒窒息急救:窒息性气体是指那些以气态吸入而直接引起窒

息作用的气体。根据毒物作用机理不同,窒息性气体可分两大类,一类为单纯性窒息性气体(氮气、甲烷、二氧化碳等),因其在空气中含量高,使氧的相对含量降低,使肺内氧分压降低,致使机体缺氧。另一类的化学性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氰化物、硫化氢等),主要对血液或组织产生特殊的化学作用,血液运输氧的能力发生障碍和组织利用氧的能力发生障碍,造成全身组织缺氧,引起严重中毒表现。

急救:迅速脱离有毒环境,吸入新鲜空气。

6、触电急救:导致人体电生理紊乱,特别是心脏电生理紊乱,发生

严重的心律失常,甚至心脏骤停。

7、中暑急救:正常人体在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的控制下,产热的散热处于动态平衡,使体温维持在37℃左右。担当周围环境气温超过皮肤温度,尤其当湿度较高,通风不良时,身体通过一系列调节,仍不能维持体温平衡,畜积余热,引起水盐代谢紊乱及神经功能损害等一系列症状,成为中暑。夏季暴晒于烈日下,由于受热较多,而引起中暑者,成为日射病。

现场急救

一.脱离致伤源。

1.火焰烧伤|:离开火区,脱去燃烧的衣裤,就地滚动灭火。用水将火浇灭,或跳入附近水池、河沟内。

2.高温液体烫伤:尽快脱去沸液浸渍的衣服,必要时直接撕开或剪开,灼伤肢体浸泡在冷水中0.5-----1小时。

3.化学烧伤,均应立即用大量清洁水冲洗至少20分钟以上。但生石灰烧伤宜先用干燥清洁敷料擦净石灰粉末再彻底冲洗。

4.电烧伤:急救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拉开电闸或用不导电的物品(木棒或竹器等)拨开电源,并扑灭着火衣服。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急救者切记不要接触伤员,以免自身触电。 烧伤急救注意事项

(1)衣服着火时,要制止伤员奔跑呼叫,以免助燃和吸入火焰。防止吸入烟雾和高热空气引起吸入性损伤。

(2)化学烧伤时,务必弄清化学物质的性质。冲洗时水要多,时间要够长,力求彻底。 二:转送

迅速准入就近医疗单位。

多发性创伤、复合伤现场救护

1 迅速脱离危险环境,搬运伤员是动作要轻柔,禁止将患肢从重物下拉出。

2.解除呼吸道梗阻。用手将口腔异物掏出,向前托起下颌,把舌拉出并将头偏向一侧。

3.处理活动性出血:指压法,压住出血伤口或肢体近端的主要血管,然后迅速加压包扎,抬高患肢,对止不住出血的四肢大血管破例则采用橡皮止血带或充气止血带。适用止血带的伤员应1~2小时松解一次,每次5~10分钟,松解止血带是要用力压住出血的伤口。

4.伤员的体位,一般取平卧位,有恶心呕吐的伤员应取侧卧利益呕吐,禁止仰卧。

脊柱损伤的搬运.

放于硬板上抬运,始终保持中立,禁止脊柱扭曲旋转,方法如下;

(1)使病人两下肢伸直,双上肢置于躯干两侧。

(2),又3~4人分别托病人的头背,腰臀及双下肢部位,保持脊柱伸直位,平托移至硬板上。

(3),疑有颈椎骨折和脱位时须用双手牵引头部,使颈椎维持中立位,平置病人于硬板上,在头颈两侧填置沙袋或布团限制头颈活动。

第三篇:财务知识培训

***分公司员工财务知识培训

目录

1. 加强财务知识培训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在经济活动的作用与地位越来越重要;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对财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完备的财务制度,规范的财务管理是保证一个企业正常运作及发展壮大所必不可少的,同时也能够对企业的成长提供一定帮助。特别是随着全球金融危机风暴的袭来及中国铁通跟中国移动合并、融合的背景下;在当前***分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困难,市场经营收入增长乏力,,成本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情况下;在收入由收付实现制转权责发生制及提出“规范管理年”的情况下。加强对公司员工财务知识的培训已经刻不容缓,通过加强公司员工财务知识的培训,不仅能提高员工的成本意识,还能够提高员工的职业能力、改善工作质量,可以换位思维,增强部门间的沟通与配合,减少部门间的内耗,增强团队合作精神。从而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公司的管理人员都应具备以下财务理念:会计要素观念、会计政策观念、现金流量观念、内部控制理念、成本效益理念、预算管理理念、时间价值理念 。

2. 政策解析

(1)收付实现制转权责发生制

根据(****财[2009] 8号文件)《**公司电信业务收入确认办法》规定,原来按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确认收入,转为按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即凡是属于当期应获得的收入或者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当期收到或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确认收入,这也意味着成本也要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凡属当月成本应当在当月列支。

(2)网间结算收入与网间结算支出分开,分别列收入跟成本 根据(中国铁通财[2009] 8号文件)《铁通公司电信业务收入确认办法》规定,原来按网间结算净额计算,转为网间结算收入与网间结算支出分开核算,并分别在收入跟成本中分开列支。

据财税[2003]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本通信网全部话费收入+网间结算收入-网间结算支出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3)税收检查

由于今年财政收入压力大,税务部门税收任务重,财政部财政监察专员办将从6月开始对电信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中国铁通被列入被检查的范围。因此要做好自查工作,总部要求对05-07年纳税情况进行自查。

(4)清产核资的后续工作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同意对****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复函》(清办函[2008]14号)及国家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本公司在08年度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清产核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清产核资结果已经取得国资委批复,经批复的资产损失13,744,143.72 元,资产损失占资产总额13.13%,其中资产清查损失13,557,622.48元,资产预计损失186,521.24 元。

要求充分认识清产核资成果,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财务的含义及财务管理目标

所谓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是指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它体现企业和各方面的关系.

• 财务管理目标又称理财目标,是指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是评价企业财务活动是否合理的标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同时财务管理目标制约着财务运行的基本方向,如果看不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能适时调整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财务运行机制就不可能合理。不同的治理结构,存在不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 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是本世纪50年代以前在西方形成的,它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

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对于利润最大化而言更科学、合理,但是它没有考虑债权人等其他利益团体的利益;

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同样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是目前广泛运用的财务管理目标 4.财务基础核算要求及及日常报销财务制度

1、发生了经济业务,当事人必须及时将票据交财务办理,不得将票据留在个人手中。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列入当月的成本,原则上不得在次月列支;当月产生的收入,必须列入当月的收入,不得在次月列支。(权责发生制)

2、交财务办理的发票,内容必须完整:发票上单位名称(应填铁通漳州分公司),应有开票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盖有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规定格式,印有税务机关的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核发的统一收据。

3、发票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发票有错误的,应当由出票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票单位印章。其中金额有错误的,应当重开,不得在发票上更正。

4、发票上只开有汇总金额,无明细项目的,必须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的明细表,明细表必须具备发票规定的全部内容。

5、发票应是复写的,不得用笔直接书写。

6、原则上每笔经济业务发生必须提供发票,对于金额小确实无发票的费用,需由收款单位开收据。

7、各部门向财务提供的表格,必须有制表日期、制表人,并盖有部门章。

8、职工借款单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退还原借款单。用出差票据冲抵借款时,财务直接做账,报销金额比借款少时,财务开出收据收回报销余款;报销金额比借款多时,另填制支款单领款,不退还借款单正本。办理现金个人借款和业务备用金需经财务主管和公司总经理核定审批;分公司现金借款不得超过20000元;2000元以上的借款,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预约;业务备用金必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财务部门要定期审核备用金的支取和使用情况,凡不再需要备用金的,应及时清理收回;年末个人借款和业务备用金必须统一清回,确实有需要时待来年再行续借。

9、职工工资、奖金等由本人签字领取,无特殊情况不能由其他人员代领。 特殊情况下,由财务部门认可后,由代领人签名或盖章。委托金融机构代发时,可不由个人签名或盖章。

10、购买原材料配件物资须附有由交料人和收料人等业务人员签名或盖章齐全的收料单。

11、出差人员报销流程:

出差人员持总经理签字的出差证明单,将各种票据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并用铅笔计算出报销金额及发票张数,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财务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计算盖章,然后交由报销人,再经过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做账报销。出差证明单应写明出去的时间、地点,车次,到达的时间、地点,车次。同时“票据粘贴单”的内容应填写完整,报销人、报销金额、报销的票据张数要填写(其中金额、票据张数用铅笔填)完整。

12、所有提交财务的票据,均应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不得用圆珠笔、纯蓝墨水填写。

13、发票、单据粘贴应注意事项:为了确保财务凭证保管的美观、永久性,员工报销粘贴单上的发票要遵循从下至上、从左至右(不复盖装订线)、两边对齐、分散粘贴。

14.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考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9)除第5)、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1000元)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

五.收入核算:现金、营业款、及通信卡管理及票据管理

(一)现金安全管理

1、财务部、各电信局及所属营业厅等办公经营场所应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有条件的应安装红外报警装置),并在醒目位置安放灭火器。

2、财务部及各营业厅均应配置保险柜和验钞机 。保险柜内存放营业款及电信卡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允许存放私人钱物。现金应登记日记帐,保险柜内的财物应每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3、电信局业务员、营业员在收费过程中要注意防抢、防盗,保证营业款和票据的绝对安全。营业款送存时要有专车或专人护送。

(二)营业款安全管理

1、各电信局要配备必要的营业结算人员,按照分公司规定的营业款缴存业务流程进行办理,建立营业款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2、电信局营业款必须按照“当天营业款当天缴存”的原则于每天16:00前以营业厅为单位送存公司指定的银行收入专户。每天16:00后营业款暂放保险柜,于第二天送存银行。

3、交接班现金应当面点清,双方签认。结帐时发生多出款,应在当日列帐上缴,严禁保留帐外资金。短少款由责任者当时赔付,不准以营业款或找零款滚欠。

4、电信局必须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区分收入和成本支出的界限,严禁“坐支收入”(将营业款直接用于日常支出)。营业款只有在经办理退款手续批准时才能动支。

5、分公司审核、对帐,发现电信局应交款和实交款不符时,按多交和少交处理。少交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30天,对超过处理期限未处理的少交款,转分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向责任电信局扣款,由电信局等额扣罚责任人工资补齐。多缴款超过180天未处理,转列分公司营业外收入。

6、严禁挪用、转移、截留营业款。

(三)通信卡管理规定

1、通信卡管理人员

通信卡实物管理人员为财务部杨洪敏,负责办理通信卡实物的保管和实物的出入库。

2、通信卡销售管理

通信卡销售遵循“货款两清的结算原则,严禁先出卡后结算。

3、大额充值管理

原则上规定一次性充值1000元以上的话费为大额充值。大额充值也应遵循“货款两清”的结算原则,严禁先出充值后结算。

4、赠卡及自用卡的管理

公司对赠送他人及内部自用卡、测试卡等非销售用卡必须填制申请单,经市场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由再办理出库手续。各类赠送卡需作台账,以便公司随时检查。赠送卡不得销售。

5、退卡管理

各类卡一经售出原则上不得退回,但如果出现无效卡、过期卡等无法使用的情况时,经计费中心确认后,方可退回;赠送卡如未赠送完应及时交回公司。

6、出卡时间

为了便于财务部各项工作有效进行,特规定出卡时间为每周

一、

三、五,特殊情况除外。

(四)票据管理

六.工程项目投资管理

1.建设部门要及时做好批复台帐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批复情况反馈给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及时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建设项目名称设置会计科目,及时进行相关费用的记帐核算。

2. (1)合同管理

各部门签定完经济合同后,应该把已签署的正式经济合同文本留存财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需要以此作为对外履行经济义务、实施经济权利的重要依据。

(2)发票管理

涉及工程方面的发票主要有:设备发票、辅材及光电缆发票、建筑安装发票、设计费发票。 建设部门或物资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供已签定合同且能够具体分劈到某项具体工程的设备发票时也应在发票上加盖三联章,经手、证明、主管均签完字且在用途栏说明该单发票应列支的工程件名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支出小票,小票上应列支与闽****计字所批复一致的的工程项目名称,以便财务部对相关工程费用的核实和列支。

物资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供辅材或光电缆等不能立即分劈到具体工程项目的材料发票时,应按照材料相关的入库手续开具材料入库单,并将入库单的财务联附在发票后面先行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待具体工程领用物资时再根据具体工程支出情况办理材料出库手续。

建设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供已决算工程施工发票(建筑安装发票)时,必须在发票上加盖三联章,经手、证明、主管均签完字且在用途栏说明该单发票应列支的工程件名并提供相应的工程决算资料(必须与省分公司决算金额保持一致)。建设部经办人员在填写所列工程项目时,应该与闽铁通计字所批复的工程名称一致,且同时在发票背面写上计字文号,以便财务部对相关工程费用的核实。另外,建设部门在接收施工队提供的发票时应该注意此发票是否为施工地点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所开具的。

建设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供工程设计费发票时,必须在发票上加盖三联章,经手、证明、主管均签完字且在用途栏说明该单发票应列支的工程件名并提供相应的合同。

2、 工程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部门必须立即组织网运、财务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对完工工程进行验收,核实现场实际工作量,对工程项目进行清理,以现场核定的工作量为基准计算施工费用并实施材料平衡工作(多退少补)。如工程物资有结余,则应对结余的工程物资认真办理退料入库手续,用料单位应填制“退料单”,明确结余工程物资的工程项目,填写退料数量、金额,经物资管理部门审查签字后入库。财务部门凭“退料单”对结余退料做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前,建设部门必须与财务部门核对相关工程费用的支出情况,财务部门在核对一致后方可在初步决算报告的封面上签字确认。

一项工程自开工到最后的转固,各个环节建设部门和财务部门都必须沟通好,因为财务所列的工程发生的每一笔费用都要有建设部门出具的列账依据,建设部门对具体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也要清楚掌握,要求我们的项目经理对工程的每项支出做好台帐,以便工程转固时和财务部门对帐,最终确保相关费用支出能够做到“三个相符”:验工计价与工程实际发生及财务列支情况相符。

工程验收完毕后,验收委员会应组织编写验收报告,填制“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及固资清单,移交单位(建设部门)、接收单位(网运部门)和验收委员会各位成员要认真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网运部)应根据验收记录汇集整理技术档案,登记固定资产保管台帐(设备履历簿),财务部门根据“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及固资清单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网运部、办公室等)和财务部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并分别管理。

各部室需严格按照省公司下的31个文件及分公司自订的文件执行

第四篇:药品知识培训

一、药品常用术语的解释 1:处方药指需要在医院或者诊所请医生诊断后开出处方,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简称“OTC”药品,指不需要医生处方,患者可按药品说明书自行购买的药品 2:非处方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其中甲类非处方药品标识为红底白字,乙类非处方药品的标识为绿底白字,其安全性更高,并且可以在超市,宾馆等处销售 3:当药品用量超过其说明书上标注的最大剂量时就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这叫做“中毒量”,如果在中毒量基础上再加大剂量就会引起死亡,称为“致死量”。 4:药品“耐受性”指病人长期使用某种药物后,机体对药物的敏感度下降,只有加大剂量甚至接近中毒量时才能产生治疗作用的特性

5:药品“耐药性”指长期使用某中抗菌药(抗生素),细菌对该药品的敏感性降低,导致该抗菌药对细菌不再有作用的特性。 6:药品的用药限制和警示包括:“慎用”: 是指用药时要小心谨慎,即指在使用该药时要注意观察,如出现不良反应当立即停药。“忌用”: 就是避免使用的意思,即最好不用,如果使用可能会带来明显的不良反应和不良后果。“禁用”:就是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属于绝对禁止使用的药品,此类药品一旦误服就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中毒。 7:中药:我国传统使用的植物,动物,矿物药及其成药称中药。 8:西药:有机化学药品,无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称西药。

9:成药:按疗效显著的常用处方, 将药物制成一定规格的制剂,给予通俗的名称,患者可不经医生处方直接购用,这种药品称为成药。 10:中药饮片 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辨证施治和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的制成品。(中药饮片,是指对中药材按不同标准,进行切、炒、炙等方法加工后制成的中药。)

11:中药材 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产地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指未经任何加工的原药材,俗称“个子”)

12:生化药品是指以生物化学方法为手段从生物材料中分离、纯化、精制而成的用来治疗、预防和诊断疾病的药品。主要包括:氨基酸、核苷、核苷酸及其衍生物、多肽、蛋白质、酶、辅酶、脂质及多糖类等生化物质。

13:生物制品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目前,我国人用生物制品包括细菌类疫苗(含类毒素)、病毒类疫苗、抗毒素及免疫血清、血液制品、细胞因子、体内及体外诊断制品以及其他活性制剂。

二、药品在陈列时:

1.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挂非药品区绿牌)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挂处方药区绿牌和非处方药区绿牌)

3.(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注射剂要分开。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各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示如:抗菌消炎药、消化系统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等) 4.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易窜味柜)

5.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6.危险品不能陈列,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 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挂绿色牌:中药饮片区)

8.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9.还要在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设不合格药品柜。(贴红色不合格药品柜及时贴)。

10.大型零售企业,验收一时半会验不完,应该设一处待验区,挂黄色牌。小型零售企业一般进货就验收完毕,一般不设待验区。

11、药品贮藏的要求

1)、常温库的温度为10-30℃ 2)、阴凉库的温度不高于20℃ 3)、冷库温度为2-10℃

4)、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

三、中药的配伍

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有选择地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

前人把单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称为药物为“七情”。“七情”的提法首见于《神农本草经》。其序例云:“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其中首先谈到“单行”。单行就是指用单味药治病。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味针对性较强的药物即能获得疗效,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轻度的肺热咳血;现代单用鹤草芽驱除绦虫,以及许多行之有效的“单方”等。它符合简便兼验的要求,便于使用和推广。但若病情较重,或病情比较复杂,单味药力量有限,且难全面兼顾治疗要求;有的药物具有毒副作用,单味应用难以避免不良反应,因此往往需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药物配合使用,药与药之间会发生某些相互作用,如有的能增强或降低原有药效,有的能抑制或消除毒副作用,有的则能产生或增强毒副反应。因此,在使用两味以上药物时,必须有所选择,这就提出了药物配伍关系问题。前人总结的“七情”之中,除单行者外,其余六个方面都是讲配伍关系。现分述如下:

㈠相须

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全蝎、蜈蚣同用,能明显增强止痉定搐的作用。

㈡相使

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或性能功效虽然不相同,但是治疗目的一致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为主,加一种药为辅,能提高主药疗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黄连配木香治湿热泄痢,腹痛里急,以黄连清热燥湿、解毒止痢为主,木香调中宣滞、行气止痛,可增强黄连治疗湿热泻痢的效果;雷丸驱虫,配伍泻下通便的大黄,可增强雷丸的驱虫效果。

㈢相畏

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

㈣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㈤相恶

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相恶,只是两药的某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功效减弱或丧失,并非二药的各种功效全部相恶。如生姜恶黄芩,只是生姜的温肺、温胃功效与黄芩的清肺、清胃功效互相牵制而疗效降低,但生姜还能和中开胃治不欲饮食并喜呕之证,黄芩尚可清泄少阳以除热邪,在这些方面,两药并不一定相恶。

两药是否相恶,还与所治证候有关。如用人参治元气虚脱或脾肺纯虚无实之证,而伍以消积导滞的莱菔子,则人参补气效果降低。但对脾虚食积气滞之证,如单用人参益气,则不利于积滞胀满之证;单用莱菔子消积导滞,又会加重气虚。两者合用相制而相成,故《本草新编》说:“人参得莱菔子,其功更神。”故相恶配伍原则上应当避免,但也有可利用的一面。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历代本草文献中所列相恶药物达百种以上,而临床医家并不将相恶配伍通作配伍禁忌对待。

㈥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干药物(见“用药禁忌”)。

上述六个方面,其变化关系可以概括为四项,即在配伍应用的情况下:①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②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③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烈性药时必须考虑选用;④一些药物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基于上述,可知从单味药到配伍应用,是通过很长的实践与认识过程逐渐积累丰富起来的。药物的配伍应用是中医用药的主要形式。药物按一定法度加以组合,并确定一定的分量比例,制成适当剂型,即为方剂。方剂是药物配伍的发展,也是药物配伍应用的较高形式。

中药配伍禁忌有哪些? 我国古代医学家把中药配伍禁忌总结为十八反和十九畏歌诀,以便人们记忆掌握。十八反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遂戟芫藻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这十八反包括32种中药的相反。如果相反药物合用,会增强或产生毒副作用,原则上应禁用。即:半夏、瓜萎(包括瓜萎皮、萎仁、天花粉)、贝母(包括浙贝母、川贝母)、白鼓、白及反乌头(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天雄、侧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人参、党参、太子参、丹参、玄参、沙参、苦参、细辛、白芍、赤芍反藜芦。

十九畏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狠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一见便相欺

第五篇:社保培训

新参保企业培训材料

第一部分

登记、征缴、转移业务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 登记的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参保人员的范围为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从业人员。 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书、执业许可证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简称组织代码证书)

3.职工劳动合同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参保人员花名册

(2)个体工商户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证。 登记程序

1.新成立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书、执业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新参保企业按属地直接到所属各征缴业务部登记并建户。

3.各征缴业务部指定建户窗口后,新参保企业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窗口专管员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

4.到医保中心(莲花大厦)二楼领取参加医保核定表。 5.到医保中心(莲花大厦)三楼,持营业执照核定工伤费率。

6.回到最初征缴部门办理缴费业务。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的受理时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登记事宜,并在10个工作内审核完毕。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齐备完整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程序

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变更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无误后,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程序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或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注销变更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滞纳金、罚金。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

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每年验证和四年换证制度。每年1~2月是缴费单位自查阶段,3~5月份经办机构检查阶段。检查时,缴费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有营业执照、代码证、上工资手册、上劳动统计报表,工资发放明细、上缴费报表。对无问题或有问题已纠正的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上加盖“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专用章”戳记;对检查有问题的缴费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不办理职工调转、退休手续,不审核其社会保险待遇。

二、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流程

(一)申报

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政策规定

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其中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以市内四区社平工资的60%—300%确定上下限。

职工在我市统筹范围内调动的,原单位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当年不变,由统筹外调入的职工及新招职工(含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当年按本企业确定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申报程序

1.每年一季度内,企业核定好职工个人上月平均工资总额,并填写《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年报表》,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定之后,上报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外来劳务工,填写好个人不参加失业保险的标志(小写的英文字母“Y”)。

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将职工个人上年的工资总额,录入计算机。

4.大连市上年职工的社平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文件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相关职工的月工资总额,并打印《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核对表》,交予企业进行核定。 5.因社平工资上、下限因素,核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一致,由企业负责通知职工本人。

6.中大型企业要求使用软盘申报个人上的工资总额。申报时报表与软盘同时上报。在报盘时,应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专人负责,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与传播。

7.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核定后,在一个社保内不变。因调转原因导致只有几个月工资的职工,按实际月份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

8.企业必须在每月11~25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以确保个人账户基金及时增减。 确定企业缴费基数的政策规定

企业以本企业上月列入成本和费用的全部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年终分红、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企业月工资低于本企业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企业全部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基数的申报程序

企业须于每月10日前到经办机构申报当月企业费基。其中:缴费基数没有明显变动的企业,可在10 日前缴费时即时申报,经办机构即时审核后,即时缴费;缴费基数有明显变动的企业,须于每月5日前申报,经办机构于2日内审核完毕,在10日前缴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企业申报时需填报《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年报表》,该表要有职工本人的签字。

(二)缴费

缴费标准的政策规定

五个险种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征缴。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分别是:

(1)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19%缴纳,职工(含农民工)按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体劳动者按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的18%缴纳。

(2)失业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按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3)医疗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2%缴纳,个体劳动者按规定缴费基数的6%缴纳,职工每年还需要一次性缴纳24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单位以企业缴费基数按国家统一确定的差别费率缴纳。 (5)生育保险

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0.5%缴纳。 社会保险费缴费的程序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正常申报缴费阶段。(每月1-10日) 企业须于每月10日前到经办机构申报当月企业费基。其中:缴费基数没有明显变动的企业,可在10 日前缴费时即时申报,经办机构即时审核后,即时缴费;缴费基数有明显变动的企业,须于每月5日前申报,经办机构于2日内审核完毕,作为企业当月缴费基数,在10日前缴费。

凡10日内未申报的,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月企业缴费基数,记录应缴费备查帐。

每月1—10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凡未按规定缴费的,经办机构根据计算机汇总数据,按月记录企业欠费备查帐。

第二阶段:社保经办机构催缴阶段。(每月11-23日) 每月11-23日,社保经办机构要对未按期缴费的企业下发《社会保险催缴通知书》,仍未缴费的,由劳动监察大队下发《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

第三阶段:处罚阶段。(每月24日以后)

社保经办机构把每月24日以后,《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时间内仍未缴费的企业名单递交给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核减欠费企业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在补缴时,社保经办机构先收取滞纳金,再收本金和利息。 社会保险费缴费需提供的资料

1.《大连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表》一式三份,需印章齐全,且企业缴费基数应大于等于个人缴费基数。

2.原则上不收现金,只收支票。

三、办理转移业务流程

每月11日-25日办理转移业务。 转入

[一]、跨统筹范围转入

(一)事业转入到企业 1.本地区

①已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到企业 处理原则:只转移2001年7月1日以后个人帐户储存额,2001年6月底以前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转移,但个人帐户储存额前后合并计算,由调入地经办机构统一记录,统一管理。

②未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到企业 处理原则:从未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的,从转入之月起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跨地区事业单位转入到本地企业 ①跨地区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到本地企业 处理原则:转移其全部个人帐户储存额。 ②跨地区未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到本地企业

处理原则:由跨地区未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到本地企业的,按照企业缴费有关规定建立个人帐户,以前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二)机关转入到企业 1.带补贴的转入

处理原则:根据“关于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后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问题的通知”(大劳发[2002]68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由调入单位持《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审批表》及相关手续到当地人事部门认定调转职工在机关工作年限,核定个人帐户的补贴金额,再由调出地财政部门按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提供的银行帐号,将其个人帐户补贴款划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纳窗口待钱划入后通知征缴业务窗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将转入补贴录入,从缴费当月起建立个人帐户。 2.不带补贴的转入

处理原则:按照企业缴费有关规定建立个人帐户,以前机关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二]、企业转入到企业

(一)本市企业之间转移 1.区内转入(市内六个部)

处理原则:市内四区之间转移,转出企业专管员持职工调动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到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把转移人员档案从原单位编号下转出并转入到新单位编号,转入方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后,既办理完毕。

企业为失业人员办理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业务流程

①从2004年4月起,启用新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连社险3表)。新的申报表在原申报表的基础上,在备注栏内增加“失业人员续保填写项目”。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起始时间(__年__月)、缴费系数(0.6至3.0)、医疗保险缴费起始时间(__年__月)、北方明珠卡号(失业人员有商业银行北方明珠卡的,可用来缴纳社会保险费,需在申报表上登记卡号)、联系电话(失业人员电话)、通信地址(失业人员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最后需失业人员本人签字。

②参保企业专管人员办理职工失业手续,先到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失业保险待遇,明确领取失业金的期限,确定该职工失业后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起始时间,然后到缴费窗口办理职工失业手续,最后由企业专管人员到就近的个体缴费银行为失业人员办理北方明珠卡,将卡转给失业人员,并要求失业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存款缴费。失业人员有卡的,可直接将《变更申报表》转给个体缴费银行,由失业人员存款缴费。失业人员不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除外。

③参保企业办理失业人员就业时,直接到缴费所在窗口办理业务,由业务部缴费窗口将人员档案调到企业户内,办理缴费等业务。

2.跨区转入

处理原则:转出企业专管员持职工调动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到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为转移人员打印《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以下简称“四联单”), 办理转移手续。转入方社保经办机构为转入职工新建档案,并按照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职工个人缴费明细在异地转入人员管理程序中录入职工的缴费明细。

(二)省内企业(含行业)转入到本市企业

处理原则:办理企业职工转入时,企业专管员持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职工个人帐户转移单(五联单),职工个人帐户明细,职工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为转移职工新建档案,并按照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职工个人缴费明细在异地转入人员管理程序中录入职工的缴费明细,省内转移不转移基金。

(三)省外企业转入到本市企业

处理原则:办理企业职工转入时,企业专管员持职工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职工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职工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为转移职工新建档案,并按照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职工个人缴费明细在异地转入人员管理程序中录入职工的缴费明细。 转出

[一]、跨统筹范围转出

(一)转出到事业 1.本地区

①转出到已参保事业单位

处理原则:只转移2001年7月1日以后个人帐户储存额,2001年6月底以前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转移,但个人帐户储存额前后合并计算,由转入地经办机构统一记录,统一管理。

②转出到未参保事业单位

处理原则:原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养老保险手续,原在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统筹额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继续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待转入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转移手续。

2.跨地区 ①转出到跨地区已参保事业单位

处理原则:转移其全部个人帐户储存额。 ②转出到跨地区未参保事业单位

处理原则:原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养老保险手续,原在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统筹额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继续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待转入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转移手续。

(二)转出到机关

处理原则:企业职工转出到机关的,原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养老保险手续,原在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统筹额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继续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

[二]、企业转出到企业

(一)本市企业转出到本市企业

1.市内企业转出到市内企业

处理原则:转出企业专管员持职工调动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到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把转移人员档案从原单位编号下转出并转入到新单位编号。

2.市内企业转出到县区

处理原则: 转出企业专管员持职工调动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到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为转移人员打印“四联单”, 办理转移手续。

3.县区企业转出到市内 处理原则:同上。

(二)本市企业转出到省内外市(含行业)

处理原则:办理企业职工转出时,企业专管员持职工调动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到转出地经办机构打印职工个人帐户明细单,打印“五联单”,办理转移手续。

(三)本市企业转出到省外

处理原则:办理企业职工转出时,企业专管员持职工调动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到转出地经办机构打印职工个人帐户明细单,办理异地转移封存,到支付部办理转出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手册编号要填写准确

2.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号码要填写准确 3.变更类别:封存、调转、退休、撤保

4.用工形式:黄皮劳动合同人员,确定为外来劳务工 5.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公章

四、办理撤保业务流程

(一)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 死亡职工单位专管员或家属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死亡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业务部门,业务窗口审核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给其打印职工个人帐户明细单,职工到支付部门进入撤保审核程序。

到支付部需携带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死亡证明 ②养老保险手册 ③个人帐户明细单 ④领取人身份证

⑤在职职工要带单位领款收据 2.出国定居

出国定居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国外定居证明、本地公安机关开据的销户口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业务部门,业务窗口审核出国定居人员的证明,给其打印职工个人帐户明细单,职工到支付部门进入撤保审核程序。

到支付部需携带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护照 ②签证

③注销户口手续 ④养老保险手册 ⑤个人账户明细单 ⑥领取人身份证 ⑦保险关系仍在单位者要带单位领款收据 3.农民工返乡

返乡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农民工返乡撤保申请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业务部门,业务窗口审核返乡人员的证件,给其打印职工个人帐户明细单,职工到支付部门进入撤保审核程序。

到支付部需携带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养老保险手册 ②个人账户明细单

③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审批表 ④本人身份证(必须原件) ⑤领取人身份证 ⑥单位领款收据

(二)领取程序

持上述相关手续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缴业务部打印个人帐户办理终止缴费后到支付管理部撤保窗口办理撤保或养老关系转移手续。再到出纳窗口领取支票(个体参保人员死亡可支付现金)。

第二部分

退休核准、支付、社会化

管理业务

职工退休核准的有关文件规定

一、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安臵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二)《关于印发〈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发[2001]24号)

(三)《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劳险字[2001]73号)

(四)《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劳险字[2001]93号)

(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1993]21号)

(六)《关于对我市事业单位转制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劳险字[2001]80号)

二、职工的退休条件

(一)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的。

(二)大劳险字[2001]73号文件规定:199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方可办理退休。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有关规定

(一)特殊工种的范围,按照原国家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颁布的工种目录(非主管部的工种不能比照)执行。

(二)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认定,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三)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的工龄折算,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大劳险字[1997]201号文件、辽政发[2001]24号文件规定,职工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1993年底以前,所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实行工龄折算,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一年按一年三个月折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一年按一年六个月折算。折算增加的年限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最多不超过5年。1994年1月以后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的工龄不再折算。

四、退休相关条件的认定

(一) 出生时间的认定

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认定出生时间时,如果身份证记载的时间和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的时间不一致时,应按大连市劳动局《关于严格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劳险字[1999]100号)的规定执行,即:“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二) 退休前身份的认定

退休前的身份认定,以档案记载的身份为准。解聘女干部退休年龄按照大劳险字[1997]27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企业女工人被聘为干部或被解聘为工人的(需有聘用或解聘书),应按照现岗位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女干部超过50周岁被解聘为工人的,解聘次月应办理退休手续)。

(三)特殊工种的认定

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认定,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依据,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不全的企业应查找有关原始材料,装入本人原始档案,作为认定的依据。企业及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不作为认定依据。

五、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说明

根据《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劳险字[2001]73号)的规定,现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做以下说明:

(一)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我市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我市上职工平均工资的0.6%;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99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支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指数化计发,过渡系数为1.2%,调剂金,北三市为每人每月61元,其他地区为每人每月91元。 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C1÷12×[20%+(H-15)×0.6%] 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20 过渡性养老金=X×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1.2%+调剂金

X=C1÷12n×(A1/C1+A2/C2+A3/C3+……An/Cn) 公式中:

X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A

1、A2……An 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缴费工资

C

1、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 H为全部缴费年限

(二)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且缴费符合规定年限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在核定其基本养老金时,按正常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特殊工种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特殊工种45周岁),每提前1年(满12个月为1年),基本养老金减发2%。其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含调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有关政策说明

1.在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每年的缴费工资不能超过上年社平工资的300%。

2.全部缴费年限,为职工个人帐户年限加建立个人帐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3.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为建立个人帐户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4.确定职工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记入个人帐户的年限时,一律以年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年的月数,换算成年,一个月为0.08年。

5.在计算养老金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每少一年,基础养老金减少一个百分点。

六、举例说明

(一)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例1:张某,女,1954年4月出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退休,退休时累计个人帐户储存额为15013.44元。1993年至2002年缴费工资分别为6847元、9325元、10828元、11459元、12332元、7166元、5676元、5676元、6573元、7464元(我市1993年至2002年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139元、5796元、6624元、7336元、7854元、8224元、9443元、10952元、12435元、14360元)。

(1)该人全部缴费年限为1972年1月至2004年4月共32年3个月,即32.24年。

(2)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为1972年1月至1992年12月共20年11个月,即20.88年。

基础养老金=1197×[20%+(32.24-15)×0.6%] =363.22(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15013.44÷120=125.11(元)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197×(7464÷14360+ 6573÷12435+5676 ÷10952+5676÷9443+7166÷8224+12332÷7854+11459÷7336+10828÷6624+9325÷5796+6847÷4139)÷10=1197×11.069÷10=1325.08(元)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2%+调剂金=1325.08×20.88×1.2%+91=423.6(元)

月基本养老金=363.22+125.11+423.6=911.93(元)

(二)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例2:赵某,男,1949年4月出生,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底前曾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过19年,2004年4月退休,退休时累计个人帐户储存额为14472.65元。1993年至2002年缴费工资分别为4185元、5782元、7695元、8710元、9284元、8838元、9546元、11400元、9948元、11400元。

(1)该人全部缴费年限为1968年10月至2004年4月共35年6个月,即35.48年。

(2)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为1968年10月至1992年12月共24年2个月,即24.16年。

(3)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为5年。

基础养老金=1197×[20%+(35.48-15)×0.6%] =386.49(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14472.56÷120=120.61(元)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197×(11400÷14360+ 9948÷12435+11400 ÷10952+9546÷9443+8838÷8224+9284÷7854+8710÷7336+7695÷6624+5782÷5796+4185÷4139)÷10=1197×10.26÷10=1228.12(元)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折算年限)×1.2%+调剂金=1228.12×(24.16+5)×1.2%+91=520.84(元)

月基本养老金=386.49+120.61+520.84=1027.94(元)

(三)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例3:姜某,男,1949年1月出生,1965年3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因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004年4月退休,退休时累计个人帐户储存额为13237.33元。1993年至2002年缴费工资分别为4973元、7729元、8108元、7562元、8073元、7938元、7647元、8352元、8352元、8592元。

(1)该人全部缴费年限为1965年3月至2004年4月共39.08年。

(2)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为1965年3月至1992年12月共27.72年。

(3)提前退休年限为4年。

基础养老金=1197×[20%+(39.08-15)×0.6%] =412.34(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13237.33÷120=110.31(元)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197×(8592÷14360+ 8352÷12435+8352÷10952+7647÷9443+7938÷8224+8073÷7854+7562÷7336+8108÷6624+7729÷5796+4973÷4139)÷10=1197×9.625÷10=1152.71(元)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2%+调剂金=1152.71×27.72×1.2%+91=474.85(元)

月基本养老金=(412.34+474.85)×(1-4×2%)+110.31=926.52(元)

七、事转企单位职工退休的条件和待遇

退休条件与企业相同,退休待遇主要按照大政发[1993]21号文件和大劳险字[2001]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在5年过渡期内,按照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如低于原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其差额部分(以下称待遇差)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差一年的发给待遇差的90%;差二年的,发给待遇差的70%;差三年的,发给待遇差的50%;差四年的,发给待遇差的30%;差五年的,发给待遇差的10%。转企五年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该项补贴。

职工退休核准程序

一、退休的办理

(一)正常退休的办理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的退休待遇核准部认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缴费窗口,核准打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并由征缴部长、缴费窗口专管员、职工本人签字;

2.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档案、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退休待遇核准部核定职工年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的,准予办理退休手续;

(二) 特殊工种退休的办理 1.市属企业,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持职工本人身份证、档案、单位填写的《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卡片》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符合退休条件的,市劳动行政部门下达《特殊工种认定通知书》,经一周公示后无疑义的,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表》,准予办理退休。

2.县、市、区属企业,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持职工本人身份证、档案和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卡片》及《退休人员审批表》,集中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符合退休条件的,经一周公示后无疑义的,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表》,准予办理退休。

(三)事业转企业人员退休的办理

1.市属企业,由单位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持职工本人身份证、档案、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和《事转企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到退休待遇核准部核准。

2.其它区、市、县属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

(四) 因病提前退休的办理

企业持职工本人身份证、档案、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提前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和《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鉴定结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必须在鉴定审批日期的半年内办理退休),到退休待遇核准部核准。

二、养老金的计算与支付

(一)市属企业

1.正常退休,由企业持核准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到社保中心支付管理部(社保中心五楼)审核计算养老金,审核后支付部经办人盖章,并办理支付养老金手续,《退休人员审批表》装入职工本人档案。

2.特殊工种退休,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持经核准的《退休人员审批表》、《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表》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到社保中心支付管理部办理养老金支付手续。《退休人员审批表》、《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表》、《特殊工种卡片》装入职工本人档案。

3.事转企人员退休,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持核准的《事转企职工退休审批表》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到市社保中心支付部办理养老金支付手续。

4.因病退休,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持核准的《提前退休人员审批表》、《因病、非因工鉴定结论通知单》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到市社保中心支付部办理养老金支付手续。

5.退休证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发给。

(二)区市县属企业

特殊工种退休的,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持经核准的《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认定表》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正常退休的,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供养直系亲属认定的有关政策

一、文件依据

(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大劳险字[1994]124号)

(二)《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大劳险字[1996]239号)

(三)关于贯彻《大连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大劳险字[1998]206号)

(四)《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大劳险字[2000]14号)

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大劳险字[1994]124号文件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下同。)的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一)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二)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的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指小学、初中、高中、技校、职校、中专、大学在校学生,但不包括研究生、军事院校学员、各类补习生、进修生、下同)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四)兄弟、姊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五)职工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本条

(一)、

(二)项规定,并无经济收入,确属依靠职工供养的,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但其生身父母不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六)经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符合供养条件的其他人员;

从事经商办企业、修理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个体经营、租赁等,以及在街办企业、乡镇企业工作的职工直系亲属,不论其收入是否稳定,均属有劳动收入的人员,不能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三、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划分的原则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划分应遵循合理负担,不重不漏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属下列情况的,按以下规定划分:

(一)职工和子女均有供养能力,符合供养条件的职工的配偶应划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二)职工的父母有供养能力,其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姊妹,应划为职工父母的供养直系亲属;

(三)职工有符合供养条件的父母和兄弟姊妹,可同其他参加工作的兄弟姊妹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确定;

(四)符合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由夫妻双方商议确定;

(五)有符合供养条件的多子女的夫妻,按合理负担的原则确定;

(六)职工直系亲属,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虽没有经济收入,也不能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七)职工即供养父母,又供养叔父母、伯父母(几房共一子),生身父母可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或职工可选择其中一父一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八)夫妻离婚后,子女按照法院判决给哪方的,即列为哪方有供养直系亲属;

(九)夫妻一方因病或因工死亡,另一方再婚,随其父母再生的子女,按新组成的家庭,重新确定供养关系;

(十)夫妻一方因工死亡,无论另一方是否再婚,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关系不变;

(十一)职工因某种原因失去工作,无经济收入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变更供养关系;

(十二)职工的祖父母、孙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十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确定。

四、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有关待遇

(一)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1.丧葬费按2000元一次性发给。

2.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

3.根据大劳险字[2001]14号文件规定,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按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补助标准:

(1)非农业人口按高于居住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元掌握,农业人口由各市自行确定补助标准。

(2)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在(1)项所列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在(1)项所列标准基础上增加3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在(1)项所列标准基础上增加15元。

供养直系亲属认定核准程序

1.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当月,由各区退管中心(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人员由企业)持《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申请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供养直系亲属收入证明、供养直系亲属户口簿,到退休待遇核准部认定供养资格。

2.退休待遇核准部对经核准符合供养条件的,在《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申请表》上加盖印章。

3.各区退管中心或企业持核准的《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申请表》到支付管理部(社保中心五楼)办理支付手续。 新参保企业(含事转企单位)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支付程序

一、审核接收程序

所需要下列材料:

1.参保相关文件。(事转企单位持转制文件) 2.退休人员待遇明细表及软盘。(待遇明细表要有核准部核准及业务处理中心备案)

3.建户的企业编号。 办理程序:

当月1-6日持上述材料,经支付管理部部长审核签字、复核窗口登记后,转审核窗口,建立离退休人员档案。有遗属的须复印退休待遇明细表转遗属窗口,建立遗属档案。

当月26日后到所在区支付窗口领取存折。养老金发放委托邮局或工商银行代发,发放时间为每月21日或28日

二、丧葬费和遗属生活救济费发放程序

1.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社区或企业(离休和外埠人员)应于每月10前,持死亡证明原件(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死亡人员的个人编号、存折,到社保经办机构支付部办理停发养老金手续。(建制退休人员死亡暂时还需原单位负责办理领取丧葬待遇的手续)

每月15-24日到所在区支付部审核窗口计算丧葬费,经复核窗口复核后,由支付窗口生成支付台帐,到出纳窗口领取丧葬待遇。 2.死亡离退休人员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填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申请表》到待遇核准部门审批。

持供养直系亲属核准表到遗属窗口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卡》《大连市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领取证》经复核后录入,按月发放生活救济费。异地居住的需提供所在地的邮编、地址、收款人姓名。

三、养老待遇发放资格认定

每月领取养老金要求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下列情况下可以代领或申请办理每月养老金上门发放服务:⑴生病、⑵高龄行走不便、⑶孤寡、⑷其他。

每年进行两次养老金资格认定,在认定期内,第一次领取养老金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领取。邮局在程序上和本人存折后页分别做上“已认定”标识。若本人有病不能亲自领取,到所在社区开取证明后到邮局填写《申请上门认定养老金资格表》,邮局上门确认后再发放。异地居住超过半年以上的到支付部14号窗口办理外埠管理外汇养老金手续。外埠居住的须提供邮编、详细地址、收款人姓名,每年两次由社保机构发函认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移交 流 程 和《档案卡》填写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文,指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以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主要讲一下退休人员向社区移交流程和《档案卡》的填写办法 :

一、移交流程

1.我们把由企业填写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和由社区填写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合二而一,以下简称《档案卡》,要求:企业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以前,让职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实际住址的房证到社区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部分,社区要在《档案卡》上面填写上现住址 和户口住址,并要求社区在《信息表》部分签字盖章,返回企业后,企业根据已签字盖章的《档案卡》上填写由企业填写的部分和《移交表》《汇总表》,退管部验收合格以后,在退休审批表上加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用章”;

2.企业持加盖印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到 支付部办理养老金支付小帐;

3.退管部根据《档案卡》上的住址情况录入 社区编号,然后,将录入信息的数据按照街道或社区拷盘,随同《档案

卡》、《移交表》分别装入档案袋,移交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4.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分别把数据和 《档案卡》转给 社区;

5.社区按照《档案卡》上的住址与退休人员见面,见面后填写《联系卡》,然后按照居委组或楼填写《----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登记台帐》,台帐内容之一是要求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区登记一次,做为生存证明;社区将填写好的《信息表》录入微机。

6.经落实不在本街道居住的退休人员,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退管专干应与原企业联系落实其现住址,若联系不上或联系上也找不到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暂停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二、《档案卡》的填写

1.填报单位:填写为职工办理退休时经办企业的全称; 2.单位编号:填写该企业的养老保险编号; 3.姓名: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

4.个人计算机编号:填写个人养老保险编号; 5.连续工龄:填写全部交费年限;

6.退休类别:退休、退职、病退、提前退休、建国前老工人, 退休人员属于那一类,空格内就填写那一类;

7.工种或职务(称):填写退休前的工种、职务、职称; 8.劳模级别:市劳模、省劳模、国家劳模,退休人员属于哪一个级别就填写那一个级别;

9.婚姻状况:已婚、未婚、离异是哪一种状况就填写哪一种状况;

10.原侨居地:填写归国前居住地所在国家的名称; 11.户口所在地:填写户口本上的住址;

12.现住址:要求填写退休人员的实际住址(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不能按照临时租借房屋或户口地址填写,如有特殊情况,按下面要求填写:

(1)一次性动迁且户口还没有迁入居住地的退休人员,按照现在的实际住址填写;

(2)拆迁后要求回迁的退休人员,按照原户口住址管理,不能填写临时租借房屋的地址;

(3)动迁后没有钱买房,只能居住在子女家的退休人员,按照长期居住在这个子女家的地址填写;

(4)有多处住房的退休人员,按照长期居住地填写;

(5)固定居住在某一子女家的退休人员,按照这个子女家的地址填写; (6)轮换居住在子女家的退休人员,按照原户口住址填写;

13.联系人:填写与退休人员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同事并且家里有电话的人。

三、居住在异地退休人员《档案卡 》的填法:

1.人和户口都在异地的退休人员,按照异地的实际住址填写,要求企业移交《档案卡》后,到支付部办理外邮支付手续;

2.户口在本地、人长期(半年以上)在异地居住,按照异地的实际住址填写,并在《档案卡》下边注明户口住址,同时,到支付部办理外邮支付 手续;

3.定居国外的退休人员,填写为其带领养老金人员的实际住址,必须记录清楚联系电话或 其他联系方式 ,同时,到支付部办理定居国外人员登记,并要求代理人每半年向支付部提供一次生存证明,否则暂停养老金;

4.对长期居住国外但没有定居的退休人员,填写户口所在地的住址,并记录清楚在国外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同时到支付部办理居住国外人员登记,要求其每半年向支付部提供一次生存证明,否则暂停养老金。

四、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

1.生存认定;

2.丧葬费报销、供养直系亲属资格认定以及生活救济费的发放;

3.统筹内冬媒补贴的审核与发放; 4.五种慢性病的申报;

5.养老保险政策查询和咨询服务; 6.高龄退休人员经本人同意,给予送养老金上门服务; 7.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8.给予特种人员的困难帮扶服务; 9.组织退休人员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健身娱乐活动以及公益性活动;

10.有能力的社区,可以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短线有赏的旅游观光活动。

五、企业在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以后,应承担的责任是:

继续支付退休人员的非统筹费用和福利待遇。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继续由原渠道支付。退休人员居住的企业住房,尚未实行房改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仍由企业负责。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认知心理障碍范文下一篇:日系车优缺点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