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022-10-04

第一篇: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

心得体会

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已经过去2个多月,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依靠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力量,依靠各族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迅速平息了这一事件,稳控了局势。目前,乌鲁木齐市的生产生活秩序正在迅速恢复,宁静祥和的生活重新回到人们身边。 痛定思痛,当我们回首“7·5”事件时,对谣言、谎言、恶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7·5”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6·26”聚众斗殴事件大肆进行造谣煽动,蓄意挑起民族仇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新疆安定团结的局面。热比娅之流极尽造谣煽动之能事,大肆炒作、传播谣言、恶毒攻击中国政府,把一起治安案件说成是民族事件,极力煽动民族仇恨。在这一过程中,谣言、谎言、恶言就是热比娅之流的重要工具,充当了他们的急先锋。

谣言是无中生有,谎言是歪曲事实,恶言是恶毒攻击。热比娅利用“6·26”事件,无中生有、大肆造谣,编制各种谣言,蒙蔽欺骗人们;他们歪曲事实,置新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事实于不顾,恶毒攻击中国;他们煽动上街游行、示威,叫嚣“要勇敢一点”,“要出点大事”。由此可见,谣言、谎言、恶言就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用来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暴力事端,挑起民族对立,破坏民族团结,搞乱人心,搞乱新疆,进而达到分裂祖国罪恶目的的重要手段,直至今日,热比娅之流仍在利用谣言、谎言、恶言进行煽动、欺骗,因此,我们要对“三股势力”的谣言、谎言、恶言时刻提高警惕。 谣言、谎言、恶言的严重危害在于,它们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煽动蛊惑,如果不加以遏制,会很快传播开来。谣言、谎言、恶言满天飞,将会极大地迷惑人们,在社会上造成巨大恐慌,出现各种错误的、过激的行动,甚至会做出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目前,境内外“三股势力”互相勾结、遥相呼应,不断在境内外发布消息,造谣蛊惑,我们在打击境内“三股势力”的同时,也要遏制境外的“三股势力”,不仅要关注境内,还要关注境外,要切断他们相互勾结,传播谣言、谎言、恶言的途径。当前,一个新的动向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境内外“三股势力”正在利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传播谣言、谎言、恶言,在“7·5”事件中,热比娅之流大量使用网络、手机等手段,在QQ群、论坛、个人空间上大量发帖煽动,用手机短信进行蛊惑、联络。这为我们遏制谣言、谎言、恶言的传播制造了新的难度。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我们高度警惕谣言、谎言、恶言,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来共同揭批、检举、遏制谣言、谎言、恶言,“三股势力”就会黔驴技穷,他们的罪恶目的就不可能得逞。

谣言、谎言、恶言像风,虽然跑得快,但终究没有根基,见不得阳光,只要广大各族群众始终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忠诚地维护民族团结,绝不容许任何人削弱它、诋毁它、破坏它,就会对谣言、谎言、恶言有清醒的认识,有高度的警觉,不听、不信、不传,并积极揭发,这样,谣言、谎言、恶言就无立足之地,就会在阳光下灰飞烟灭。

刘忠熙

第二篇:新疆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观后感

石河子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实践教学

教学录像观后感

观后感题目:小组 代 表人:学号:院系专业班级:联 系电 话:指 导教 师:填 表日 期:

新疆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我们知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这种现状不可改变;“台独”、“藏独”、“疆独”、是目前危害中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三股反动势力,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深刻认识其本质和危害;中国人民有能力保证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每个公民、党员和干部都有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的责任,这是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

观看视频,让我们了解到新疆的局势,在2009年7月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发生了严重的打砸抢烧事件,造成了多人死伤和重大的财产损失。我们发现新疆的反华势力仍然存在,极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以民族宗教问题为借口,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以达到分裂祖国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面对国内外现实我们必须大力宣传加强民族团结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因和重要性,这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为什么会发生七五事件呢?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想的问题,由个别极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煽动和欺骗少数民族同胞来达到他们分裂新疆的目的,可是,我们知道,新疆自古以来就与大陆地区联系密切,从秦朝开始,经过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两宋与辽、西夏、金以及元明清,逐渐建立起强大的、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也是在这一过程中,民族融合不断加强,经济上密切联系、文化上相互认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

华民族大家庭形成了。新疆与大陆这种血脉相连关系的形成是一个长达几千年的过程,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历史传统、风俗习惯都与此相适应,不论国内或国外任何人和任何势力妄图改变这一现实都是不可能的。把任何一个部分分裂出去就好比是把一个人的肢体或器官割掉,将严重影响这个人的生命。所以我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新疆是我们中华民族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近几年,政府为了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做了多方面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了民族平等,促进了民族团结。不仅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而且少数民族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充分代表权,这使得少数民族的自身利益得到了维护,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光大,对加快新疆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巩固边防,维护祖国统一,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民族问题是关系国家命运的问题,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发展繁荣是党和国家基本的民族政策,也是民族问题的基本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问题,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民族共同繁荣。而面对新疆的民族问题,我们更要当成重要问题解决,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项社会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基础教育不断加强,各类成人教育进一步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基本形成;技事业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整体实力大为增强,造就了一支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试验、推广和管理能力的多民族科技队伍;重点建设了一批反映新疆科技优势的实验中心、试验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了市场竞争实力,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医疗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自治区及地州的一些大医院已装备了一大批现代化诊疗设备,医疗专业分科日趋完善,很多疑难病症已能在区内得到诊治。伴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新疆的经济发展在一个稳定快速的发展中进行。新疆七五事件的发生,给新疆的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对我们新疆大发展的重要性。

我们看到,新疆现在的发展与进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实现的,是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实现的,也是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离开了国家统一,离开了社会稳定,离开了民族团结,新疆的一切都无从谈起。在我国宪法中规定,政府把帮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走中国各民族共同富裕之路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我们可以看出来政府对新疆地区的高度重视。

新疆的发展与进步有目共睹。今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各族人民休戚与共、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是新疆发展与进步的生命线。新疆各族人民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推进新疆的发展与进步。

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关怀和支持,有新疆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伴随国家的发展与进步,新疆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第三篇: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自查报告

乌什县信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乌党办传„2012‟85号文件《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 政治学习情况

建立了政治学习计划、制定了政治学习管理及考勤办法。认真宣传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对比文件要求,我单位还应充实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同时,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为学习有序开展做保障。

二、 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通过政治学习,召开讨论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不断强化本单位干部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党支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均实施民主集中评议后做决定,杜绝领导独揽大权,独断专行现象。

三、 民族团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利于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的民族政策法规。同时结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各级干部赴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等主题活动,在进村入户的走访过程中向农牧民群众进行民族团结、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不断深化各族干部群众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

四、 维护稳定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上级部门及县委、政府各项维护稳定措施,与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三股势力”做坚决斗争。认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为乌什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做出了贡献。要进一步建全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的机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

五、 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作风情况

全体干部职工都能树立民族团结意识、树立为民服务的群众观念,对待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转办、按期化解。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民情,排查矛盾纠纷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财务资金使用方面本着“花小钱办大事”原则,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实处。

以上是我单位在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方面的自查结果,对于好的经验做法我们将继续保持,不足之处尽快整改。

乌什县信访局

2012年5月29日

第四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构建和谐社会

积极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为构建和谐**提供重要保障

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着眼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工作。”这“两个重大”指出了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民族关系,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关系”,“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前提,也是保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和谐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县立足县情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跨越,加快了工业强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推进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认识上取得新提高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始终把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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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精心谋划,认真实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民族宗教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各乡镇切实抓好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县委、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县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精神,研究我县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大检查,督查指导各乡镇、部门(单位)的民族政策落实情况。

二、强化宣传教育,在营造氛围上取得新突破

宣传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部分,对于贯彻党对民族工作的总体部署、动员更多的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族团结工作具有重大作用。为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我县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抓经常性的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等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县、乡党校干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讲、座谈交流、印发学习材料等方式,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重要性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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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每年的“民族团结月”活动。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以“民族团结月”活动为载体,力争做到年年有新内容,年年有新办法,年年有新成效。通过组织宣讲队深入乡、村(组)集中宣讲民族政策、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等活动,使各族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三是抓舆论宣传。利用制作电视专题片、宣传栏、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在自觉与不自觉中接受了民族团结教育,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营造了人人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民族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三、强化第一要务,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

我们始终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作为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着力解决民族聚居村和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投放、政策扶持等方面尽可能给予倾斜扶持,扎扎实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据统计,2008年—2011年,共申报批复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8个,总计430余万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共为少数民族聚居村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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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余件,扶助资金总额近5000万元,使一大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道路、电力通讯、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自救和自我发展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

四、强化文化建设,在创新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创建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开展,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寓创建活动于各种有益载体实践活动之中。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平安村庄”、“平安家庭”、“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十星级文明户”、“道德之星”等评选表彰活动。认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二是着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通过举办少数民族人士书画展、回族“花儿”歌唱大赛、伊斯兰教宗教人士“吾尔兹”演讲比赛、散居少数民族联谊会等活动,深入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讴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优越性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变化,充分展示全县各族人民在党的正确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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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满足全县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各种活动的有效开展,着力培育健康向上、文明进步的良好社会风气,不断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睦、和衷共济、和谐相处。

五、强化宗教事务,在规范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做好宗教工作,对于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坚持把做好宗教工作与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模式,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管理。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掌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宗教活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了全县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认真调处化解涉及宗教方面的各类矛盾隐患,尽力使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了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宗教工作的实际,通过举办各类座谈会、学习会、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贯彻了《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到外地学习借鉴了宗教场所的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珍视团结,维护稳定,做到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团结和睦,和谐相处,让群众把更多的智慧和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上来。

六、强化制度建设,在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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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十分重视健全民族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县民族宗教信息报告制度》、《**县清真食品管理制度》等地方性管理制度。为保证政策法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我县统战、民宗部门建立并实行了定期检查、定期汇报等制度。人大、政协及民宗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乡镇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惠农惠民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强化了责任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族法制建设创造了条件。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也是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我们继续要发扬“勇于探索,团结务实,锲而不舍,艰苦创业”**精神,同心同德,创新工作,以改革稳定大局为重,为构建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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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

基本内涵

反对民族压迫和歧视

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民族团结的主要范围

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最后就是中华民族的团结,各党派之间的团结。

如何使各民族共同发展

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怎样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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