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事故

2022-07-27

第一篇:起重机械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案例--机械伤害事故[1]

弧光短路起大火 26人入黄泉

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年11月22日,原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人民法院对机电队工人孙某某、电管队副队长苏某某、机械化队队长周某某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刘桥一矿掘进一区大班班前会上,机电队长布置孙某某当日下井65采区皮带机卷JD—25内齿轮绞车的80N开关,以待使用。该队副队长告知孙该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检修了80N开关,更换了该开关的零部件,但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的情况下,就让65采区变电所送电,孙按动按钮试车,由于检漏继电器未动作,导致开关短路,加之65采区下部变压所变压器未跳闸,短路电流冲击到变压器低压侧,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引起该处弧光短路,产生强大电流和高温,将低压侧绝缘瓷头炸碎,继而造成炸脱瓷头的低压侧接线柱接触变压器外壳,再次短路,使变压器油温和压力急骤上升、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形成猛烈火势,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擅自撤掉井下变电所主管人员。1991年8月,被告人周某某擅自撤掉并下看管人员,机电科领导得知后,要求周重新派人看管,到事故发生时也没有派人看管。

2.违章作业。副队长告知孙某某80N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没有按照电工寻找漏电故障的规定(用摇表摇测的方法)进行检查、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只是更换一下开关便让送电是导致弧光的主要原因。

3.苏某某违反停产检修计划,对65采区下部变电所没有检修,留下重大隐患。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党和政府对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制定的规章制度比较多。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根据煤矿的作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人人、时时、处处按规章制度办事,防患于未然。

擅自上机操作 伤害自己

一、 事故经过

2000年11月28日,河南省某化肥厂机修车间,1号Z35摇臂钻床因全厂设备检修,加工备件较多,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工段长派女青工宋某到钻床协助主操作工干活,往长3m直径75x 3.5不锈钢管上钻直径50的圆孔。28日10时许,宋某在主操师傅上厕所的情况下,独自开床,并由手动进刀改用自动进刀,钢管是半圆弧形,切削角矩力大,产生反向上冲力,由于工具夹(虎钳)紧固钢管不牢,当孔钻到2/3时,钢管迅速向上移动而脱离虎钳,造成钻头和钢管一起作360度高速转动,钢管先将现场一长靠背椅打翻,再打击宋某臀部并使其跌倒,宋某头部被撞伤破裂出血,缝合5针,骨盆严重损伤。

二、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厂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责任者送医院进行治疗,厂安委会组织安环处、劳资处、机修车间,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工作环境进行查看,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责任、原因。

(1)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宋某违反了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第八项“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的规定。因为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职工,都要使用设备和工具作为劳动的手段,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本身和环境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不分管或不在自己分管时间内,可能对设备性能变化不清楚,擅自动用极易导致事故。

(2)宋某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缺乏钻床工作经验,对钻床安全操作规程不熟:①“应用手动进刀,不该改用自动进刀”;②工件与钢管紧固螺栓方位不对,工件未将钢管夹紧;③宋某工作中安全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三、事故防范措施

(1)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厂安委会和机修车间及时组织职工,进行事故案例现场教育。

(2)钻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安全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并通过安全考试,持有特种工《安全作业证》才能上机操作。 (3)工件与工具夹应用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牢,严格按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切莫只对表面操作程序简单了解就上机操作。

(4)工段长在派人更换岗位工种时,首先交代本岗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特别是参加工作较短的青工。

深圳市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11.19”特大火灾事故

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3年11月19日中午,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84人(其中女82人,男2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和一批原料、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2600000余元。

11月19日13时25分,外资企业致丽工艺制品厂(以下简称致丽厂)厂房一楼东北侧仓库布料堆垛突然起火,火势顺着风向朝厂房东南和西侧迅速蔓延。13时40分镇消防队接到报警,立即出动消防车2辆,消防队员及应急分队民兵21人,5分钟后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扑救。市消防支队先后调集12个中队20部消防车参加灭火。驻葵涌镇的解放军也调动200多名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现场灭火救人。由于风大火猛,厂房外面无消防栓,消防车要到1公里以外取水,给扑救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难。经过奋勇扑救,火势于14时45分得到控制,16时20分被扑灭。

二、 事故原因分析

经事故现场勘查及现场残留物取样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线短路引燃仓库中的可燃物而蔓延成灾。由于可燃物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而厂房的疏散通道不畅通,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大,平时没有进行消防教育和演练,致使大量职工不能及时从火场撤出而中毒窒息,造成重大伤亡。

致丽厂的厂房是一栋3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建筑面积2166平方米。一楼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栏栅间隔而成。库内装有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堆放高达2米。通过库房顶部并伸出库房搭在铁栏栅上的电线没有套管绝缘。总电闸上用两根2.5毫米粗的铜丝代替保险丝。二楼是手缝和包装车间,西头有办公室;厕所被改作厨房,放有两瓶液化气。三楼是衣车车间。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两个楼梯,东边一个用铁栏栅隔开,与厂房不相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四个大门有两个被封死,一个被铁栏栅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通过一条用铁栅围成的只有0.8米宽的狭窄通道并打卡。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起火初期,火势不大,部分职工试图拧开消防栓和使用灭火器扑救,但因不懂操作方法而未能见效。在一楼东南角敞开式的货物提升机的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到二楼,波及三楼。一楼的职工全部逃出。正在二楼的厂长黄某不组织工人疏散,自己打开窗户爬绳子逃命。

二、三楼近300名职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慌乱下楼逃生。对着楼梯口的西北门被封死,职工下到楼梯口要拐弯通过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出。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浓烟烈火,视线不清,加上燃烧的化纤物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许多职工被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附近,造成重大伤亡。

致丽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所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品。这是火灾的直接原因。

该厂在车间内设置仓库,用可燃物(木板)作隔墙,致使仓库内着火后迅速烧过隔墙燃向仓库外,加之厂方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职工自救能力差,厂长又只顾自行逃命,没有组织灭火,因而未能在起火初期将火扑灭。这是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该厂违反防火规定,封闭厂房楼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车间员工密度过大,火灾时无法迅速撤离现场,滞留在厂房内的员工吸入有毒烟气窒息致死。这是火灾中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

致丽厂于1993年11月19日发生的特大火灾,是厂方一连串违章行为所造成的一起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 致丽厂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雇用无证电工,电线电器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长期超负荷用电;厂房与仓库混用,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车间人员密度过大,没有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义务消防队。违反消防管理条例,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只作了部分整改。在重大隐患没有消除的情况下,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整改合格证。厂领导在发生火灾时没有组织指挥工人灭火和有秩序地撤离,只顾自己逃命。

该厂名义上是来料加工,实际是由港商劳某租用葵涌村厂房办的独资企业,由劳某掌握生产管理大权。黄厂长是协助劳某管理工厂,由司法部门追究劳某、黄厂长的刑事责任。

2.葵涌镇政府的责任。镇政府对致丽厂的整改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市消防局对该厂进行防火检查,了解火险隐患,镇政府有人陪同,但没有严格要求该厂整改。“8·5”特大爆炸事故后,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部署全市检查,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镇政府没有认真落实。镇长曾某授意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向整治小组行贿说情,要求整治小组给22家没有改好的工厂发整改合格证。由司法部门追究镇长曾某的刑事责任,对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有关人员也将作出处理。 3.市消防部门派往葵涌镇的整治小组有关人员的责任。整治小组成员吴某、李某、陆某在检查致丽厂的火险隐患中,虽发了整改通知书,但督促整改不力。整治小组一些成员收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和致丽厂的金钱后,放弃原则,在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下,仍发给合格证。由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处理。

抱省事心理违章作业 不幸挤压身亡

2001年1月28日,四川省某磷矿化工厂磷铵车间磷酸工段化工一班操作工王某,在对磷酸工段盘式过滤机辅料情况检查时,致发生盘式过滤机翻盘叉及翻盘滚轮、导轨立柱、导轨挤压、辗压伤害事故,致王某左腰部、后背部挤压伤、双腿大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1. 事故经过

2001年1月28日0时30分,确铵车间化工一班值长陈某、班长秦某、尹某、王某等人值夜班,交接班后,各自到岗位上班。陈某、秦某俩人工作职责之一包括到磷酸工段巡查,尹某系盘式过滤机岗位操作工,王某系磷酸工段中控岗位操作工,其职责包括对过滤机进行巡查。5时30分,厂调度室通知工业用水紧张,磷酸工段因缺水停车。7时40分,陈某、尹某、王某3人在磷酸工段三楼(事发地楼层)疏通盘式过滤机冲盘水管,处理完毕后,7时45分左右系统正式开车,陈某离开三楼去其它岗位巡查,尹某在调冲水量及角度后到絮凝剂加料平台(距二楼楼面高差3m)观察絮凝剂流量大小,尹某当时看到王某在三楼过滤机热水桶位置处。经过一分多钟,尹某突然听见过滤机处发生惨烈的叫声,急忙跑下平台楼到操作室关掉过滤机主机电源,然后跑出操作室看见王某倒挂在过滤机导轨上。尹某急忙呼叫值长陈某和几个工人,一齐紧急施救。当时现场情况是:王某面部向上倒挂在盘过导轨上,双手在轨外倒垂,双脚在导轨(固定设施)和平台(转动设备,已停机)之间的空档(200mm)内下垂,大腿卡在翻盘叉(随平台转动设备)与导轨之间,已明显骨折。施救人员迅速倒转过滤机后将王某取出,并抬到磷酸中控室(二楼),经紧急现场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8时25分死亡。 2. 事故原因与性质

经事故调查小组多次现场考证、比较、分析,一致认为致伤原因如下: (1)死者王某自身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一是王某上班时间劳保穿戴不规范,钮扣未扣上,致使在观察过程中被翻盘滚轮辗住难以脱身,进入危险区域;二是王某在观察铺料情况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到操作平台上观察,而是图省事到导轨和导轨主柱侧危险区域,致使伤害事故发生。

(2)王某处理危险情况经验不足,精神紧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当危险出现后,据平台运行速度和事后分析看,王某有充分的时间和办法脱险。但王某安全技能较差,自我防范能力不强。

(3)车间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实效性不强,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王某虽然参加了三级安全教育,且现场有规章、有标语,但出现危险情况后,针对性、适用性不够,说明车间安全教育力度、深度和实效性不高,有待加强。 (4)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通过王某劳保用品穿戴和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可以看出,虽然现场挂有操作规程,但当班人员对王某的行为未及时纠正,说明职工在“别人的安全我有责”和安全执规、执法上还有死角,应当引以为戒。

3.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注重针对性,加强实效性,特别是第

二、三级安全教育要讲个性,讲个体,讲个案,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安全知识和技能人人理解,人人掌握。

(2)加大安全工作的执规、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的安全我有责”,相互监督,相互关心。

(3)对事发地点盘式过滤机周围增设一圈防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4)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工作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警钟长鸣。 (5)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扎实地落实安全工作严、实、细、快的工作作风。勤查隐患,狠抓整改,防患于未然。

“长江明珠”号旅游船特大火灾事故案

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9月11日20时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东风船厂铜钱坝长江边人民九号工作囤船外档,已基本建成的“长江明珠”豪华旅游船发生特大火灾,主甲板以上设备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82.7万余元。

1990年9月11日14时,建造“长江明珠”号轮的班组长召开碰头会,机电车间钳工组长提出需要一名电焊工,配合舵机房、锅炉房的钳工,焊接拉杆和废气锅炉手动安全泄压阀滑轮固定支架。电焊组长安排焊工韩某某参加配合。当晚19时左右,韩某某按钳工陈某某确定的焊点,到一楼开始焊接三个锅炉上方顶部支架。在焊第一个支架时,钳工张某某手托支架,由于电流过大,将二楼甲板烧穿(直径约O.6厘米),韩调整电流后,继续施焊。在焊接第三个支架时,陈某某接替张某某。在9号囤船上的专职消防员邓某见“长江明珠”轮二楼甲板上有一道被电焊烧红的约10公分长的红杠,离红杠不远处餐厅内堆放有聚氨脂硬质泡沫和木条,即翻上该轮到一楼锅炉房内告诉了韩、陈二人。但韩、陈继续施焊,在焊第四个支架时,因电流过大,又将二楼甲板烧穿,尔后韩携电焊机到9号囤船上换焊机接头。此时邓某又告诉韩,请他们注意防火,韩未理睬。与此同时,陈某某到二楼见到了可燃物,也未引起重视,没有将可燃物排除。约30分钟后,韩某某回到锅炉房,与陈某某继续施焊。在焊接第五个支架的过程中,突然听见有人喊“好大的烟子,燃起来了”,韩、陈才停止施焊,但火灾已经发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重庆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鉴定:“长江明珠”号轮船火灾起火点系电焊二楼餐厅后部左侧距中轴线2.6米、距餐厅后壁4.9米的聚氨脂硬质发泡塑料物下方,即锅炉房第5号支架焊点的对应面。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电焊工在焊接锅炉房顶部安全泄压阀手动滑轮固定支架时,电焊高温灼热顶部铁板,导致该焊点反面(二楼餐厅地面甲板)堆放的聚氨酯硬质发泡塑料被引燃后发生燃烧。火焰通过二楼餐厅木质吊板及周围可燃物质迅速向三楼以上建筑燃烧,烧毁主甲板以上全部设施。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长江明珠”号轮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人为的重大责任事故。电焊工韩某某、钳工陈某某应负直接责任。

韩某某系持证上岗的电焊工,熟悉厂规“六不焊割”中“焊接部位反面情况不清不焊割”的操作常识。操作前未检查现场环境,不按规程操作,施焊过程中,消防队员明确告知焊点反面甲板被烧红,并堆放可燃物后仍不去检查,继续违章作业,在焊接第五个支架时引燃反面聚氨酯硬质发泡塑料,导致这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陈某某,亲自确定焊点后,应按该厂操作习惯规范,即电焊工配合钳工作业时,钳工应负责看火,而陈某某在对焊点背面未做检查的情况下,盲目指挥电焊工韩某某动火作业,当消防队员来制止和告诉背面有可燃物,且其也发现焊点背面有聚氨酯发泡塑料和木条后,不向韩某某讲明情况,更未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工作极不负责任。

邓某身为专职消防员,在发现火情隐患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未采取坚决的制止措施。对这场火灾事故亦负重要的责任。

二、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由于韩某某、陈某某、邓某三被告忽视安全并严重违章作业,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江北区人民法院以同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3年;陈某某与其他案件另案处理。

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3·4”重大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1995年3月4日下午2:20分,溧水县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厂磺酸车间发生1号离心机在运行过程中解体,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死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晶桥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溧水县政府的有关部门及县领导先后赶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人员抢救、善后处理及安全工作做了布置和安排。

江苏省劳动局、总工会,南京市劳动局、经委、总工会,县劳动局、计经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及市、县检察机关也都先后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要求晶桥乡政府、南京晶华化工有限公司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稳定职工情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恢复生产前要把安全工作做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省劳动局的委托,经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专家组。调查组在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计算、验定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分析,先后召开了五次事故分析会,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和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及整改提出了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如下:

一、 事故经过:

化工分厂磺酸车间于92年10月竣工投产,产品为对甲苯磺酸。工艺上布设离心工段,共四台离心机,离心机的作用为磺酸脱酸(硫酸)用。

1号离心机是从原溧水县城郊麻纺厂(现已关闭)购回,该离心机属SS型三足离心机,是用于麻纺产品脱胶用,在本厂使用时间较短,购回时经认定为九成新,当时,配套电机为普通电机,转速为960r/n,后经厂方改造为初速为零最高速为960r/n的调速电机。该离心机于94年8月更换了一只转鼓(现使用的转鼓由原观出铜矿转让)。现已使用两年并历次修理,该离心机其他部件都不同程度的进行过修理或更换部件。

95年3月3日上午8时,1号离心机调速电机控制器内保险丝烧断,经电工曹小荣(经培训取证)、检查发现主要是调速电机上测速器受潮,渗水引起短路所致。后经拆出由电工曹小荣在电炉烘干一天。3月4日上午于先宏(车间副主任)指派电工史绍方(经培训取证)去安装测试,史用万用表12×1K测量绝缘程度,指针不动,认为可装,并装好后空试电机时发现调速电机不转,控制器失灵,随即便换上一只新控制器,经快慢反复调试正常后交给班长徐连伙试机,转速额定50一100转/分,于上午10时左右开始投料生产,由操作工陈百根、徐金根一组投料四次,出成品约400kg左右,未发生异常现象,在第五次投料完毕后,即下午2:20分左右,离心机突然解体,外套和机座、机脚向西南方向飞出,离心机内衬向东北方向飞出,将当班正在操作的陈百根、徐金根二人均砸伤,并把距离离心机向4米的吸收工徐孝全同时砸伤,事故发生后,车间人员立即向厂部汇报,全厂全力救护伤者并及时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徐孝全于当日下午4:00分抢救无效死亡,徐金根经县人民医院紧急包扎后在送往南京的途中死亡。陈百根于3月5日上午6:00分在南京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死亡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文化程度 从事本工种年限 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伤亡情况 陈百根 女 43 离心操作工 文盲 8个月 接受一定的安全教育 死亡

徐金根 男 21 离心操作工 职高 9个月 死亡

徐孝全 男 23 吸收工 职高 2年半 死亡

这起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415万元。

二、 事故原因:

根据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专家组的“技术鉴定报告”,调查组认为这起事故是由于设备老化,腐蚀严重且设备的完好性尤其是安全性(安全系数几乎没有)不能承受离心机工作时突然增大的离心力,因而最终解体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⒈事故的直接原因:

㈠1号离心机完好程度差,无法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①转鼓与鼓底连结的不锈钢铆钉仅剩总数的1/6,其他代用的螺栓材质差、数量少(仅剩9只),直径小(为M10螺栓)在腐蚀条件下工作,强度也下降,所有紧固能力最多只能达到原设备设计要求的1/3左右;

②转鼓上应有三道腰箍,而实际上没有,这使得转鼓的抗离心力强度严重下降。转鼓贺周接头的焊接缝遇一定的离心力时发生崩绽,断开;

③支承转鼓的三只摆杆(三足)内的缓冲弹簧因腐蚀严惩不能起调节重心加强稳定的作用,使得离心力在局部增大。

㈡因调速电机及电气线路等原因,离心机经常处于较高的转速并有突然增速的条件;

①控制电机的调速器所示的转速与实际不符,电机实际转速高于调速器所指示转速20%左右,并带动离心机增速20%以上。离心机的增速使得离心机的离心力得到增加;

②插座短路或断路打火使调速电机转速突然增速,使得离心机的离心力突然增大。

由予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在下午上班后的离心机运行过程中,线路发生短路或断路打火,控制器失控,电机增速带动离心机的转速增大,离心力成倍增加。(速度是影响离心力最突出的因素),转鼓由于紧固螺栓断裂以及没有腰箍开始绽缝(焊缝处),转鼓外缘从圆形向凸轮和漏斗状变化,由于高速旋转的转鼓和物料既产生很大的离心力,同时也产生一个向上方的分力,以致于造成转鼓与鼓底的分离,并击坏了离心机外罩及罩上方的限量周圆罩,因而和向一侧飞去并击断了一侧的支承脚飞离了工作平台,飞出的部分虽是向一侧呈曲线状飞离,同时本身还进行着自转,因而增大了作用力和破坏力,导致三人被当场砸伤。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软弱无力,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及必要的管理手段,公司对新增设备及配件没有严格的入厂检验制度与技术审批制制度,对离心机的技术性能和危险性认识不足,也没有充分考虑到磺酸车间离心伪机的维修、改造能力。公司对离心机等设备的选型、维修、改造、保养、使用等环节没有科学的规定,公司、分厂、车间在设备管理体系方面职责不明。 (2)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操作工没有严格的岗位操作规程可循。 (3)安全教育不力,职工的安全知识较差,职工来自农村,文化低、素质差,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和技术教育。公司虽分企业职工技术素质较低,但未经较大努力开展培训等工作。

三、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1、 磺酸车间副主任于先宏分管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对离心机的安全性能及设备状况未作充分了解,同意见乎没有安全系数的设备进行生产,对安全工作存在严重侥幸心理,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2、 磺酸车间主任刘传新负责车间的全面工作,国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管理不严,车间岗位操作规程不分健全,安全工作不到位。对离心机更换转让的旧转鼓及螺栓等重要配件未严格把关。建议给予行改记大过处分。

3、公司副经理兼化工分厂厂长陈敬才负责化工分厂的全面工作,是化工分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属的磺酸车间安全工作管理不严,对决策更换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离心机转鼓等重要配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 公司分管设备工作的副书记朱法成分管全公司的设备工作,对公司设备管理混乱,对有危险性的重要设备离心机未作检查督促并未提出任何意见,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 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经理许秋生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执行不落实等问题且公司设备管理混乱,对该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公司经理许秋生作出书面检查,在公司大会上检讨,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6、 晶桥乡工业公司(晶桥乡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内)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书记武林,对华晶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不力,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 晶桥乡乡长冯传生,是晶桥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华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死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 整改建议:

为了认真吸取这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类仅事故的发生,调查组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新建项目,新增设备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工作特别对技术较复杂,危险性大的设备,更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方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 必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尤其是车间、工段领导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工作到位。

3、 化工企业对员工素质要求较高,公司应全面开展、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厂干部职工素质,尤其是安全素质,要将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重点设备,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

4、 鉴于离心机局属于连续性生产设备,又在强腐蚀的条件下工作对这类设备要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更新的制度,做到该降级限制使用的降级限制使用,该淘汰报废的坚决淘汰报废,并制定离心机从选型、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 企业应根据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南京市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定,对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加以修订、完善和补充。要重点制定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场所、岗位的安全规定并使之落到实处。

6、 为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溧水县委、县政府应以两办名义行文,全县通报。

一起重锤蝶阀操作机构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

白鹤水电站系引水式发电厂,电站装机容量2×12.5 MW。机组进水口蝴蝶阀为重锤式蝶阀,蝶阀采用双平板、双偏心、双重锤、卧室、单接力器结构。阀门全开阻力系数为0.09。阀体采用双层壳体形式,以保证阀体的刚性。

蝶阀启闭方式:液压操作开启;由重锤或由重锤和动水力矩联合作用关闭。 1 事故发生经过

2002-02-07 T 09:10,运行人员接到地调开1台机的命令,运行人员09:11开2号机,09:12并网,负荷带至10 MW左右时,听到一声巨响,发生蝶阀事故,蝶阀接力器与蝶阀操作力臂的联接销弯曲脱落,蝶阀在重锤和动水力矩联合作用下快速关闭,产生直接水锤,导致蝶阀与压力钢管法兰联结螺栓松动,密封翻出,喷水。喷水迅速淹过水轮机层,直至发电机下机架水位才得以控制,造成水淹厂房。

2 设备损坏情况

事故后,检查发现机组蝶阀关闭,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弯曲脱开,加厚附板焊接处开焊、撕开,销的止退板螺栓拔出,销弯曲、变形,重锤臂严重扩展变形,落在接力器的上盖上,接力器操作杆处于全开位置下92 mm处,机组2只剪断销剪断,导水机构断面有编织袋异物进入。

经检查蝶阀受损严重,引水遂洞未受到损害,2 台水轮机及辅助设备被淹,发电机及辅助设备等其它设备完好。 3 事故原因分析 3.1 蝶阀误关原因分析 (1) 事故发生前,该电站曾经发生多次蝶阀锁锭误脱扣,每次动作都是在机组带负荷至10 MW左右又遇导水机构剪断销剪断的情况下发生。

从蝶阀锁锭装置电气回路着手,经过大量的检查试验工作,均未发现异常。分析导水机构剪断销剪断,应与脱扣无直接关联,但由此造成的水力不平衡导致机组及引水钢管的振动增大;同时检查蝶阀机械锁扣铁芯时,有时动作后发卡不能回落到位(从外部难以发现),加上设计的蝶阀重锤臂机械锁扣与锁锭装置接触面小,遇到机组的振动,机械锁扣功能锁锭装置便容易发生误脱扣,这是本次事故的前提条件。

(2) 本次事故在重锤机械锁扣误脱扣的前提下,又由于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导致蝶阀不经接力器的缓冲发生非正常动水快速关闭,大的冲击力造成蝶阀法兰失效。这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而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的原因是问题的关键。 3.2 联接销被顶脱开原因

(1) 在以往的蝶阀关闭过程中,蝶阀操作力臂在关闭的开始阶段,经常发生与关闭方向相反的运动,往复几次后才顺利关闭。根据上述现象,认为主要原因是接力器油缸内存在一定量的空气,空气的可压缩性造成在关闭过程中的往复运动,产生对联接销往复冲击;同时机组所带负荷又较大,水流流速大,动水力较大。此时联接销受到一个大的冲击力。

(2) 从联接销的固定方式情况看,联接销为一端固定,一端自由,自由端仅靠薄的止退板止退。由于止退板强度不够,联接销被顶出,导致事故的发生。在1号机的蝶阀试验结果表明联接销强度不足,联接销以及操作力臂的机构、刚度等不能满足电站安全生产的要求。

(3) 在长期的运行过程中,蝶阀多次动水关闭,可能存在着联接销的疲劳问题。

综上分析,由于蝶阀的机械锁扣发卡不到位,又因机组的振动,导致蝶阀锁锭装置脱扣是本次事故的前提条件;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而蝶阀的联接销以及操作力臂的结构、刚度等不足、接力器油腔内存在空气造成了联接销被顶脱开。 4 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1) 由于蝶阀控制回路的安装位置低,环境潮湿,线圈、导线均为通用产品,无特殊防潮防水措施,因此对锁锭装置的电磁回路进行以下改进:

① 在脱扣电磁线圈的两端串入接触器的辅助接点,防止因直流接地和潮湿等因素引发误脱扣;

② 在脱扣电磁线圈并入一路动作监视继电器,以区分误脱扣的原因;

③ 行程接点采用了防水型。

(2) 在接力器油缸盖上加装放气阀,以消除油缸中的空气。

(3) 对蝶阀重锤臂和联接销的结构及固定方式进行完善和改进:加大联接销的直径;在联接销自由端改为加锁锭螺母止退;重锤臂加横向筋板,增加其横向稳定性;同时对蝶阀重锤臂和联接销的刚度和强度进行复核,满足电站安全运行的要求。

(4) 将重锤重心外移350 mm,增加楔形股头与重锤臂钩头之间的接触力和稳定性;消除铁芯发卡,提高锁扣装置的可靠性。

(5) 运行中加强对蝶阀操作机构的联结销、锁扣装置的检查。

一年多运行证明,改进后蝶阀运行正常,达到预期效果,大大地提高了蝶阀的安全可靠性。

山西运城某化机厂“3·18”死亡事故

1 事故情况

2002年3月18日9时左右,山西运城某化机厂三车间,在起吊不锈钢板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钢板脱钩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2 事故经过

2002年3月18日早上8时,某化机厂三车间主任谢某召开车间会议,安排当天工作,大约8时30分会议结束。此时,运来一车不锈钢板,汽车进入三车间后,因下货处距汽车20m,需用行车起吊。当时,行车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车,贺某负责指挥,赵某在汽车东边挂钩,伊某在西边挂钩。当时贺某站在汽车东边。抵某当时在闪蒸器南边打扫卫生。大约8时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钢板(每次起吊6块,前面已起吊过2次)。当钢板吊起离开汽车后,距地面大约2.5m左右,横向西2m左右,起吊钢板快接近切割转台时,王某发现不锈钢板南北上下出现晃动,此时吊车未停,向南点打。大约9时左右,贺某发现有人在闪蒸器北边站立(危险区),立即向王某打手势,并大声呼喊。王某看见贺某用手挥动,并大声喊“唉——”,按惯例,她意识到要紧急停车,于是王某立即紧急停车。此时钢板脱离吊钩,由南向下坠落,刹时,车间尘土飞扬。在场的贺某、赵某等人已意识到出事了。当他们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抵某仰躺在闪蒸器南边,脚在闪蒸器下面。贺某、赵某等人赶紧找车将抵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因抵某脑部严重受损,抢救无效,于11时左右死亡。 3 事故原因分析

3.1 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王某违章操作,贺某违章指挥,抵某违犯劳动纪律。

3.1.1 行车操作工王某违章操作,在行车西行2m后,当她已发现钢板南北上下晃动时,应立即停车弄清原因,消除晃动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违犯操作规程,点打吊车往南运行,导致钢板脱离吊钩,造成抵某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直接原因。

3.1.2 贺某现场违章指挥。一是起吊前贺某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二是物体离地面高度较高,贺某未特别加强安全警戒;三是指挥失误,当行车西行发现晃动时,应立即出示停车手势,但贺某未做;四是贺某站的位置不符合指挥者要求,应站在吊车的西边,便于检查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但贺某却站在汽车东边一直未离开。因而对吊车西边抵某的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贺某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1.3 抵某本应在闪蒸器南边清扫卫生,但抵某违犯劳动纪律,站到闪蒸器的北边(危险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2 管理原因

3.2.1 车间主任谢某是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但谢某一是对制度、规程不完善失察;二是对职工教育抓得不力,班组不进行安全教育;三是在车间会议上强调安全措施不具体。

3.2.2 车间设备安全员卫某,一是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事故当班卫某已在车间,身为车间设备安全员,是车间安全直接管理者,但卫某没有在吊车区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平时对行车操作工王某是否应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不清楚,也未要求和检查过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对本车间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3.2.3 分厂厂长李某,一是平时对安全教育仅是督促车间抓,分厂不进行安全教育;二是让分厂书记兼管安全,人员少且素质差;三是平时监督检查不力,对三车间内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不力。

3.2。4 总厂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李某平时对生产强调得多,对安全强调得少,对分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抓得不力,对安全教育要求不严。

3.2.5 综管处分管安全的王某,身为总厂专管安全的处长,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管理上,而是放在全厂经济考核上,对三车间长期存在的隐患,监督检查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

3.2.6 厂长李某身为全厂一把手,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平时对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对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不严。 3.3 设备存在缺陷

一是行车锈蚀严重,未能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吊钩不防滑,也未采取防滑措施;三是未采用防滑吊钩。 3.4 现场环境不良

一是安全通道不畅。比如切割转台、闪蒸器、其他设备均在通道区域内;二是在用钢板、废料等摆放不定置,不规范,影响了操作人员的视线和行车的正常运行。

4 整改措施

4.1 完善制度,健全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4.2 强化有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对干部就职前的教育、在职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不能走过场。

4.3 推行定置化管理,优化现场管理。

4.4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用防滑吊钩。

4.5 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反事故、反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找漏洞,大整改活动。认真吸取血的教训,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

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

一、事故经过

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接班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

从现场勘察情况推断,郝某是在清理皮带机尾上沾煤时,铁锹被运行中的皮带卷住,又被皮带甩出,碰到机尾附近硬物折断,郝某本人未迅速将铁锹脱手,被惯性推向前,头部撞击硬物后致死的。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分析,认为:(1)操作工郝某在未停车的情况下处理机尾轮沾煤,违反了该厂“运行中的机器设备不许擦试、检修或进行故障处理”的规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皮带机没有紧急停车装置,在机尾没有防护栏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3)该厂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第二篇: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与工程项目概况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7、《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

8、《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

9、《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建通[2008]127号)

10、其它法律、法规。

二、工程规模和建筑起重机械概况

(一)工程规模

拟建设**楼一幢,七层钢筋砼框架结构,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4314.25m2,工程预算造价约592万元,层高3.2m,建筑总高度25.4m。

(二)建筑起重机械概况

根据本工程主体工程量和装饰工程量的大小,本工程拟设置一台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井架选用二斗车架体,屋面高度为22.4,搭设总高度为25.6m(16节)。

第二章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单位起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 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机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1、因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档;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的事故。

第四章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

(一)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1、指挥机构的设置

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为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各承包组组长等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项目部项目经理

工程应急反应小组: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成员、义务消防队成员通讯负责人。

2、指挥机构的职责

在应急情况下,值班人员组成最初应急组织。值班主管一旦发现或接到紧急情况通知,应马上确定应急级别,报告现场指挥或应急总指挥,调动应急反应小组。在此阶段的指挥和控制通过现场指挥中心来执行,作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的指示,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或指挥联络外界。事故发生初期,先由值班主管担任初期应急岗位指挥,直到按应急预案规定的负责人到岗位后再交接岗位,正式启动应急预案。

(二)项目应急救援小组名单

(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任务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率,减少事故的损失。

(2)指导群众防护,防止事态发展,组织群众安全撤离现场。

(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协助公司等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

(5)做好现场清洁,减少、消除事故灾痕。

第五章

应急救援报警和联络方式

根据事故规模危害程度紧急情况确定报警方式,包括城市公用特殊通讯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气象站121。

项目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包括本工程应急办公电话:

,明确联络方式:应急救援联络方式有:

(1)电话;

(2)应急机构人员手机;

(3)场内广播。

第六章

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 事故处理程序: 排除险情

发现事故

尽快切断电源

救治伤者

查明原因、处理 善后

发出警报,通知应急小组

1、一旦事故发生,不论事故现场何种情况,发现事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大声呼叫),由机械操作人员切断电源,通知周边作业人员全部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用手机通知项目应急总指挥和联络员。

2、应急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带齐必要工具,到事故现场集中。

3、应急救援人员集中后,应全面听从应急总指挥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险情,一方面组织救援人员对伤员实施救护,并根据伤情,实施救治或转送医院(汕头市潮阳区西胪卫生院)。

4、险情排除,人员得到有效救护后,应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按事故类别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七章

应急保障条件

1、抢险队伍

项目部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

2、应急救援装备

项目部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值班电话、报警电话、灭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紧急照明灯具、应急药箱及担架等。

3、应急救援药品

外用药品:通常有双氧水、雷佛奴尔水、红药水、碘酒、消毒棉签、药棉、纱布、胶布、绷带、创可贴、跌打万花油、眼膏、碘胺结晶、烫火膏、清凉油或驱风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内服药品:人丹、十滴水、保济丸或藿香正气丸、一般退烧药品等。 第八章

应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当机械性伤害发生时,应尽快将伤员搬支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固定伤肢,应急以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1)止血

①出血的种类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对象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捎久,就会有生命危险;

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毛细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自动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脏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过的棉花或纱布堵塞在伤口处,在用加压法包扎,在此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快、准、垫、上、适、放。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包扎止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时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伤肤、减轻疼痛。

①扎注意事项: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包扎部位要准确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包扎要牢固,紧松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②扎用器材: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灵活的采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第八章

应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当机械性伤害发生时,应尽快将伤员搬支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固定伤肢,应急以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1)止血

①出血的种类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对象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捎久,就会有生命危险;

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毛细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自动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脏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过的棉花或纱布堵塞在伤口处,在用加压法包扎,在此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快、准、垫、上、适、放。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包扎止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时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伤肤、减轻疼痛。

①扎注意事项: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包扎部位要准确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包扎要牢固,紧松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②扎用器材: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灵活的采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第十章 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项目部必须制订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同时使用棘轮保险卡牢。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刀,并将运送物送下。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紧电源控制箱,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

9、起重机械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机械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运作。

第三篇: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一、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塔吊司机和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且有专机上岗证才能操作塔机,严禁擅离岗位或让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塔机。严禁酒后操作,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物件。

2、司机上机时巡视一遍,检查供电电压是否达到要求,检视各机械传动结果部分的完好及润滑情况,根据需要加润滑,排除发现的故障。

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回转半径的起重量内。严禁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钩挂重物。

4、司机必须在得到起重指挥的新华后,先鸣铃,然后在进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机必须做到“五好”和“十不吊”。

5、操作控制器时,应从零位转动到第一级,然后逐级增速,严禁越级操作,在吊钩提升及小车走近限位开关时,应降速严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暂停作业,必须锁紧夹钳。

7、钢丝绳扭成麻花现象时应整理后方可继续工作,若磨损、断股超过标准时,应更换。

8、收工时,吊钩下不得悬挂重物,将吊钩升上,小车驶回至塔身处。如遇大风,先将起重臂转向顺风方向,并锁紧大钳。

9、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关好操作室门窗,

切断地面上电源开关。

10、塔机操作人员安置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11、在非工作状态时允许塔机回转支撑以上的部分随风转动,将吊钩起升至最高处,并将起重小车置于说明书规定的位置。

12、塔机在回转过程中不能未经塔机停稳就进行反向操作。

13、塔机使用时,如遇雷雨天气,操作人员应尽可能离开塔机,回到地面上。

二、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马上报告有关负责人。

2各负责人要立即调查,如实做好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3、做以上工作的同时,应针对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时请有关专业维修人员检修设备,如有人员的伤亡应尽快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力争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对违章作业、玩忽职守的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对事故性质严重、恶劣的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人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应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6、总结经验,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之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之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1、总则 ...............................................................................................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编制依据....................................................................................... 1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 2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 2

4、组织机构及职责 .......................................................................... 2 4.1应急组织体系 .............................................................................. 2 4.2指挥机构及职责 .......................................................................... 2

5、预防与预警................................................................................... 5 5.1危险源监控................................................................................... 5 5.2预警行动....................................................................................... 5

6、信息报告程序 .............................................................................. 5 6.1报警系统及程序 .......................................................................... 6 6.2信息报告方式 .............................................................................. 6 6.3现场保护....................................................................................... 7

7、应急处置....................................................................................... 7 7.1响应分级....................................................................................... 7 7.2响应程序....................................................................................... 8 7.3处置措施....................................................................................... 9 7.4避免应急伤害的措施 ................................................................ 11

1

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 12

9、应急结束与恢复 ........................................................................ 12

10、检验与实施 .............................................................................. 12

2

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机械设备伤害安全事故的防范,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处置工作,结合本企业应急资源,强化预防机械伤害事故意识,提高应急救援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编制本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及其所辖工程针对大型机械设备及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因素的应急准备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响应、救援、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3.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3.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1.3.8《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1.3.9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

1

1.3.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可能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

(见附录七: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表)

一旦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可能造成人员重伤,甚至发生三级以上死亡事件。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基本方针,实行先近后远、先重后轻、先抢救后治疗基本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成员由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环保部、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综合管理部、市场经营部、财务资金部、成本运营部、预算管理部、基础设施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职能部门担负相应应急职责。项目部组成应急小组,实行分级协作。

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见附录二:应急组织体系图) 4.2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公司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工作。

2

项目部设置应急救援小组,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实施应急救援。

4.2.1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救治伤员。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二) 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情况,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三) 密切注视安全事故控制情况,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应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4.2.2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全面指挥、开展应急救援;

(二) 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4.2.3副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向应急总指挥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救援对策和建议;

(二)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努力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影响;

3

(三)负责与企业外部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与沟通,协调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4.2.4应急小组职责

公司和项目部成立应急小组,设置指挥联络组、现场抢险组、技术支持组、警戒保卫组、安全疏散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恢复组等专业小组,指定组长及成员,设立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记录。

1)指挥联络组:负责事故监查与评估,做出正确判断,执行、传达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现场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落实现场重大风险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信息通报和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发布准确,反馈迅速;负责现场事故上报工作;

2)抢险救灾组: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抢险队员实施抢险救急方案,进行抢险、排险,抢救伤员,抢运物资。及时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3)技术支持组:根据事故现场特点,提供科学技术支持,有效指导应急行动;提出抢险方案和避免事故扩大的应急措施;

4)警戒保卫组:发生事故后迅速与指挥联络组沟通、报告,了解告知事故发生原因及其他情况。负责危险区域的警戒和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5)安全疏散组:负责现场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和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

6)医疗救治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抢救点或附近医院救治。

4

7)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应急物资和器材、设备的供应,组织协调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

8)善后恢复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理,负责救援结束后现场清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9)专家咨询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1.1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以及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检查等。发现机械伤害危险事故隐患时,填写《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在规定时限内填写《隐患整改回复单》,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1.2检测观测:按要求对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测,监控掌握观测数据。

5.1.3风险控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施工生产的一般状态,确定各施工作业点的风险级别,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风险点进行确认,制定机械施工专项方案或措施。结合有关规定开展专家论证,确保风险受控。 5.2预警行动

5.2.1项目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预警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5.2.2针对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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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事前预防控制、降低损失目的。

6、信息报告程序 6.1报警系统及程序

报警系统以层级确立,由项目、公司直至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采取逐级通报程序。

6.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现场救护和控制。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上级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七)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见附录三:事故快报表) 6.2信息报告方式

6.2.1公司24小时值守电话:18611407239 6.2.2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10-8808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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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当自有应急资源和能力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6.3现场保护

发生事故的项目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任何项目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

7、应急处置

一般情况下,应依响应级别规定的程序进行。紧急情况下,救人是第一要务,事发现场应急指挥在确认可避免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可优先直接指令实施伤员救护,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 7.1响应分级

按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项目应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7.1.1 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②塔吊倾覆、电梯冒顶等事故。 ③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事故。 7.1.2 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3-10人重伤事故。 ②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7

③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安全事故。

7.1.3 发生Ⅲ级(3人以下重伤、其他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单位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

项目部必须结合本项目实际和工程特点,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有关人员演练,熟悉、掌握预案要求和相关措施,并根据现场条件和环境的变化适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 7.2响应程序 7.2.1应急响应流程

应急响应流程分为:接警通报、判断、应急启动、指挥控制、应急响应、资源调配、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程序。

(见附录四:应急响应流程图) 7.2.2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Ⅰ级响应事故及险情,应由事故项目立即上报公司,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将事故上报工程局,启动局级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配合工程局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③当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扩大应急相应程序,请求外部支援。

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由公司负责启动,并向工程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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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应急指挥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地点,指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发布、治安保卫、事故调查等应急救援工作。

③向工程局报告有关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Ⅲ级响应行动

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项目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社会影响。

在救援过程中,要考虑伤者及伤者的朋友和亲属的心理感受,应进行必要的心理抚慰,把事故发生后主要采取的救治措施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向其做简单明了的交待,避免情绪过激影响救治人员的正常工作;

7.3处置措施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救护过程中的二次伤害;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7.3.1起重机械事故防范措施

1)为防止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在安装、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和拆卸。

2)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及班前检查制。检查结构、运转机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电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7.3.2起重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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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机安拆时发生倾覆、施工电梯冒顶、龙门架落排; 2)作业中失稳发生坍塌、断臂;

①一旦起重机械设备发生坍塌、冒顶、落排事故,应立即封闭现场,划定警戒区域,派专人警戒,防止他人误入危险区域。出事地点的20米范围内要停止一切作业,疏散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员,并不得有无关人员围观或远观。

②调用救援吊车、气焊机、切割机,迅速投入抢险。如有人员被轧、被压,要积极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被压人员如短时间无法救出,应对被压者进行心理安慰,使其平静,便于合理有效的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对损毁的机械设备,应进行拆解,修复或更换。

③在采取有效救援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将伤员抬离危险区,进行现场救护,对伤者进行止血包扎、断肢固定,并尽最快方式与就近医院联系,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抢救和治疗。如果受害人员有物体穿过身体,严禁将物体拔出,让物体暂留体内送医院处置,在运送伤员和转送伤员时应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避免措施不当,加重伤害。

7.3.3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1)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等垂直起重运输设备安拆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坠落。

2)构件和设备吊装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坠落。

①一旦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导致人员从高处坠落,目击者应高声呼救,并及时通报给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接报后,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及时通知医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治;根据高处坠落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积极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如果现场救治困难,应急负责人应拨打120求救。

②依据坠落者的伤势情况,根据掉落地点抢救难度大小,应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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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负责人应召集在现场医务人员和项目技术支持组一起确定救援方案。制订可靠措施,安全迅速的将受害者转移至安全地带,避免发生其他伤害;

③现场抢救的重点应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等几种情形上。应依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现场救治,呼吸困难、心跳衰弱或刚刚停止者,要立即进行现场人工急救。同时,迅速送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7.4避免应急伤害的措施

1) 发生机械倾覆、坍塌或高处坠落的伤者可能有骨折类伤害,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有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以免呕吐误吸。避免救治不当引起二次伤害;

2) 如高处坠落者掉落时身体穿有钢筋、钢管、木刺等异物时,不能随便拨出,避免体内大出血造成二次伤害;

3) 高处坠落者落在不易救援的地方时,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之后才能接近进行救援,避免救援者或坠落者的二次坠落等事故;

4) 发生高处坠落处应立即封闭,禁止施工人员围观,避免人多拥挤造成无关人员的二次坠落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5) 要特别防止坠落者的亲属和朋友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对伤者的搬动、搂抱、晃动等动作或其它不正确的救援方法,避免不合理的动作造成对伤者的二次伤害;

6) 及时对高处坠落点派专人进行看护,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应由熟悉现场环境的专职安全员带路,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在取得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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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事故原因调查完毕后应及时对该位置和类似位置进行安全防护。 防止人员从该位置再次发生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物资器材、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物资在施工现场配备,并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9、应急结束与恢复

当事故已得到控制,不再扩大发展,伤员已得到相应的救护,现场险情已排除,现场经检测没有危险,现场救援工作视为结束,此时可以由指挥中心发布指令,解除紧急状态,并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

应急结束后,经批准,事故责任单位应组织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0、检验与实施

应急预案检验的目的是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响应过程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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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机械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事故防范

机械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事故防范 机械伤害基本类型

1、引入或卷入碾压的危险。引起这类伤害的主要危害是相互配合的运动付,例如,啮合的齿轮之间以及齿轮齿条之间,带与带轮、链条与链轮进入啮合部位的加紧点,两个做相对回转运动的辊子之间的加口引发的碾压等。

2、挤压、剪切和冲击的危险。引起这类伤害的是做往复直线运动的零部件,其运动轨迹可能是横向也可能是垂直的如行车起吊物件与地面(或者工件)两个物件相对运动状态可能是接近型距离越来越近甚至闭合两者之间产生对人的夹挤冲撞或剪切伤害。

3、卷绕和绞缠的危害。引起这类伤害的是做回转运动的机械部件如轴类零件包括联轴器、主轴、丝杠等回转件的凸出键螺栓或者销钉手轮上的手柄等旋转运动的机械部件开口部分如链轮、齿轮、带轮等圆轮形零件的轮辐,旋转凸轮的中空部位等。旋转运动的机械部件将人的头发、饰物(如项链、毛巾)、手套、肥大衣袖或下摆随回转件卷绕,继而引起对人的伤害。

4、飞出物打击的危险。由于发生断裂、松动、脱落或弹性性能等机械能释放,使失控物件飞甩或反弹对人造成伤害。例如(1).锤头脱落甩出(2).轴的破坏引起装配其上的带轮、飞轮等运动零部件堕落和飞出;由于螺栓的松动或脱落,引起被紧固件的运动零部件有弹性元件的位能引起的弹射。

5、物体坠落打击的危险。位于高位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它们意外坠落时,势能转化为动能,造成伤害。例如:行车吊挂零件破坏或夹具夹持不牢固引起物件的坠落;由于质量分布不均衡、重心不稳定,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倾倒、滚落等。

6、跌倒、坠落的危险。由于地面堆物无序或地面凸凹不平导致的磕绊跌伤;接触面摩擦力过小(光滑、油污、冰雪等)造成打滑、跌倒;高空作业失足坠落等。

7、碰撞和刮蹭的危险。机械结构上的凸出、悬挂部分,如设备手柄,长、大零部件伸出设备机架的部分等。这些物件无论是静止还是运动的,都可能产生危险。

8、切割和擦伤的风险。零件表面的毛刺(如气割下料),工件或废屑(钻床)的锋利飞边,设备的尖棱、利角、锐边、粗糙的表面(如砂轮、毛坯)等,无论物体的状态是运动还是静止,这些由于形状产生的危险都会构成潜在的危险。 形成机械伤害的事故主要原因

1、检修、检查机械忽视安全措施。

2、缺乏安全装置。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

4、自制或任意改造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5、在机械运行中进行清理、卡料、上皮带蜡等作业。

6、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作业区(借道、捡物、递物)。

7、不具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或其他人员乱动机械。 常见的不安全心态

1、侥幸心理

2、逞能心理

3、从众心理

4、逆反心理

5、惰性心理

6、好奇心理

7、疲劳厌倦心理

8、情绪波动;思想不集中心理 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注意事项:

1、按着装要求。

2、设备试车运转时,禁止用手调整或测量工件,应停机测量。

3、禁止用手触摸机器的旋转零部件。

4、保证作业必要的安全空间,机器运转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清理滚轴、转动中的钻头等接近危险部位杂物作业(如铁屑等),应使用专用工具(如搭钩、铁刷等)切莫用手拉。

6、禁止把工具、量具、卡具和工具放在设备或变速箱上,防止落下伤人。

7、停机进行清扫、加油、检查和维护保养作业时,须锁定本设备的启动装置。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

9、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够掌握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10、感到有危险时,立即操作紧急停车键。

11、切忌长期加班加点,疲劳作业。

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自麻痹 没有任何人希望事故发生,生命只有一次,保护生命的只有我们自己!安全是为了你全家,安全是为了我全家,安全连着你、我、他。 1.什么是机械伤害

机械性伤害是指机械做出强大功能作用于人体的伤害。 2.机械伤害事故的特点

机械伤害事故的形式惨重:如绞死、挤死、压死、碾死等。当发现有人被机械伤害的情况时:虽然紧急停车;但因设备惯性作用;仍可将受害造成致命性伤害;乃至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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