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办活动总结范文

2022-06-22

总结是一种事后记录方式,针对于工作结束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将整个过程中的经验、问题进行记录,并在切实与认真分析后,整理成一份详细的报告。如何采用正确的总结格式,写出客观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民宗办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民宗办活动总结范文

民宗办人员职责分工

街道民宗办工作人员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二、民宗所所长职责:

1、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

2、指导各村居、各宗教场所的民宗日常业务工作;

3、处理宗教事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4、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民宗所干事职责:

1、负责新桥街道内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收集与汇总;

2、参与涉及宗教安全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联系各村居、各宗教场所联络员;

4、负责组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村居、各宗教场所联络员职责:

1、做好民族宗教信息、世居少数民族和外来少数民族基本情况的采集,并及时上报;

2、积极配合民宗所人员做好各项民宗工作。

民宗所工作业务流程

一、联系村居对宗教场所信息进行排摸统计。

二、将宗教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

三、

1、发现较小问题,民宗所长及时要求场所负责人进行整改。

2、发现重大问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并制定整改方案。

四、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第二篇:党建总结(民宗局)

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

2004年,市民族宗教局机关党组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关于健全市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机关党的建设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和《省直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结

合我局机关党组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完善局机关党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工作措施,确保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一年来机关党组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回顾:

一、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2004年,第一季度我们依据要求首先制定出台了民族宗教局机关党组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分解了机关党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责任内容和责任目标。局党组对全局党务、政务、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主管局长对分管科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并对机关党组建设责任考核与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作了明确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我局的党务、政务、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为把我局机关党组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及《关于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把自己在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勤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个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时,我们定期让中层科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凡属机关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等事先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再作决定。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同志的日常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做到了率先垂范的带头作用。2004年,我局机关党员干部在民族宗教工作中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勤政廉政意识

(一)抓好全局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我们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组织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意识,保持了民族宗教部门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联系,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文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执政为民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借鉴各种教育活动方式,开展警示学习教育。把党建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延伸到家庭,全方位筑牢坚定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正面引导的典型示范效应。

(二)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运行的监督力度。局机关党组坚持把做好工作抓源头为重点,紧贴工作实际,加强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监督制约。从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上采取分权、量权、制权的综合措施。用分权制约来杜绝个人说了算,用“阳光作业”来防止“暗箱操作”,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自觉增强权力监督意识。

(三)把民族宗教局机关党组建设成法制机关和正气机关。第二季度局党组学习了《关于健全市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机关党的建设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并带领全局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机关党组建设勤政廉政建设的文件,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两个务必”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十六大报告中有关党建设方面的有关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据《意见》要求局党组制定提出四项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党风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勤政为民意识,使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为使我局处以上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在进一步强化自律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以下几项规定的落实: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借节假日和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3.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压缩会议费、招待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

第三篇:民宗工作总结

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委、市侨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维护宣武区民族宗教稳定大局,以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切入点,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分别专题听取了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XX年开斋节活动方案汇报,就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指导。5月份,召开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区委副书记杨素荣同志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伊斯兰教为重点,开展了包括基督教、天主教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

三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调查研究。年初,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基督教家庭聚会点调查。调查工作注重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紧紧依靠街道、社区,摸清宣武区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基本状况,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宣武区回民幼儿园“入托难”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并就少数民族幼儿学前教育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对宣武区基层侨联组织“三无”问题(即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固定经费)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基层侨联设置情况。6月,结合XX年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调研情况,对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在全市民族成分管理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调研报告荣获一等奖。结合国庆六十周年各项庆祝活动,对宣武区贯彻落实国办〔XX〕33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做好国家民委联合督察组及市民委到宣武区牛街街道调研民族工作。

二、拓展工作领域,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

结合区委“三保”措施落实和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以促进“三保”措施落实为切入点,着手解决一批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宣武区民族经济、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争取“XX年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7万元用于宣武区回族医药基地建设、街道民族文体活动、少数民族聚居情况调研、民族教育等项工作的开展;争取333万元用于培育宣武区民族特色经济,支持牛街清真超市、吐鲁番餐厅等企业改造基础设施,促进民族经济稳步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大节日前及敏感时期,对宣武区清真饮(副食)网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推广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组队参加北京市第四届“民族团结杯”健身操舞大赛、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蹴球、陀螺、板鞋竞速)邀请赛,取得优异成绩,展示了宣武区具有民族特色群众健身活动的风采。

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式,筑牢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宣武区各街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创新意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突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如:牛街街道结合第十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展,大力宣传民族创建工作成果;大栅栏街道指导社区与辖区内的前门清真寺结成民族团结互助对子,签订互助协议书,建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务”联系制度,畅通居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白纸坊街道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契机,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广内街道出资支援后河沿清真寺改造工程建设,在清真寺周边设立了民族团结文化墙;广外街道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网页建设,将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及时上网发布,畅通民主渠道;椿树街道大力推进民族和谐社区建设,围绕“少数民族团结楼”,设立宣东大街社区为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开展形式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落实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改善宗教活动场所硬件环境和少数民族服务设施。XX年7月,后河沿清真寺危房改造工程顺利竣工,受到辖区穆斯林群众的好评。今年,区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近千万元对前门清真寺进行修缮,工程已于3月份开工,目前施工进展顺利。积极向市、区财政争取回民殡葬管理处新址启用启动资金45万元,用于更新殡葬用车,购置办公设备等用品,为回民殡葬管理处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5月,牛街民族敬老院在试运行一年后正式对外营业,新敬老院的建成,为各民族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养老、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极大地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养老环境。

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按照创建活动标准,结合宣武区实际,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指导区伊斯兰教协会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爱国爱教宗教队伍骨干。注重中青年教职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中青年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分两批对中青年阿訇进行培训,组织中青年阿訇开展《古兰经》诵读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阿訇诵读的整体水平和为穆斯林群众服务的能力。试行阿訇轮岗交流制度,经市宗教局提议,宣武区原前门清真寺阿訇杨冠军交流到东城区伊斯兰教协会任会长。

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区伊协组织宣武区近200名穆斯林群众到北京展览馆参观中国60周年成就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取得较好效果。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牛街礼拜寺历史文化陈列展落成,开斋节当日,程红副市长和薛天利阿訇为陈列展揭幕,对展室的落成给予高度评价。

配合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做好宣武区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参会代表推选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支持天主教、基督教两个爱国小组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8月,与市基督教两会协商,对宣武区基督教“三自”爱国小组进行了调整。积极支持天主教、基督教爱国小组定期组织信教群众骨干学习,引导信教群众开展活动,参与公益事业,推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和谐宣武建设做贡献。

四、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安全、顺利

加强与公安、安全、外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研究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斋月期间、开斋节当日及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区域稳定。

通过走访慰问、开展联谊等方式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中,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斋月和国庆中秋两节前夕,对宣武区民族宗教重点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骨干进行走访,广泛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建议。重大民族宗教节日,区委、区政府、区委统战部的领导也对民族宗教重点人士进行慰问,送去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和节日的问候。

XX年,我办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件。答复群众业务咨询260余次,涉及政策法规查询、房屋权属纠纷、反映意见建议等,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全年共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各2件,协助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满意率达到100%。办理恢复、更改民族成份证明41件,办理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子女及归侨学生中、考身份证明10件。

第四篇:乡镇民宗工作总结

盘江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与有民族个宗教场所的村委会层层签定目标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现将我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 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宗教活动场所12处,办理房产证书的有8所,参加法人登记的12所。其中,伊斯兰教3所,基督教2所,佛教7所,规范管理制度5所。

二、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镇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4次,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民族村的团结、稳定和发展。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少数民族村的民族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三、层层建立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与干部的奖惩直接挂钩

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少数民族村委会和有宗教场所的10个村委会制定了管理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族宗教场所的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并把宗教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

四、充分利用党校、党课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镇党委每年利用党校培训、党课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次以上,宣传教育面达90%以上,并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85%以上。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宣传活动和民族团结示范村、组评比活动。按季度召开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结合全镇文明示范村建设一并纳入评比考核奖惩。

五、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确保民族村的团结、稳定和发展

对民族村、组发生的突出事件,镇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指挥,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及时依法处置,把矛盾和民族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不上交矛盾。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把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处理措施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便于上级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正确决策。

六、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

镇党委、政府始终重视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教育和引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物的管理,尊重信仰自由,做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引导他们依法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时做好被批准登记的12所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

总之,我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知道下,全镇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弥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XX年新源镇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伊犁州直宗教工作“五项机制”会议精神,继续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旨,依法加大对宗教事务管理力度,为维护新源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作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新源镇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全镇共有13个宗教活动场所(其中11座清真寺、1个基督教活动点、1个佛教净土寺),11名教职人员,65名寺院民管小组成员。

一、加强了领导机构。镇党委根据州直宗教工作“五项机制”现场会要求,从今年1月份开始,要切实把学习、掌握、推行宗教工作“五项机制”(即:健全领导机制、管理机制、抵御渗透机制、排查机制、处置机制)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把推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绩效考核范围。年初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具体负责统战,宗教工作,加强了领导机构,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两项制度”。 制定和实施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和《落实“两项”制度考核办法》,实行领导和镇村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保证了在第一时间里掌握宗教活动动态。目前,共有7名县级领导,13名科级干部,13名村领导联系13座宗教活动场所,确保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有一名镇、村干部包点联系,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建立每周五必须到宗教场所与宗教人士交朋友、了解其思想动态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了宗教场所的稳定工作。

二、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按照镇党委分工,配强统战专干2名。村,社区实行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社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村(社区)治保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事务,并采取村,居委会主任及村治保主任(村两委委员)直接担任宗教场所民管小组组长的办法,明确了责任,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经本坊教民协商、把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为信教群众服务、有一定宗教学识及工作能力的本坊教民纳入到民管小组,调整充实了民管小组成员。重视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每月坚持14日的列会制,组织宗教人士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上级的文件精神。县、镇共举办了2期宗教人士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45人次,派1人参加州政治学校学习班,派1名宗教人士参加内地参观学习。不断提高了宗教人士的素质。保障经费、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镇党委召开专题会,拿出2万元,配齐配全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子、档案柜等),县为镇维稳中心配备1辆微型工作用车,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各村(社区)也拿出一定资金,确保了民族宗教工作正常开展。每个宗教活动场所也要保证了一定资金,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办公室,值班室,图书阅览室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规范档案,填写统一规范《新源镇宗教事务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手册》(七本一册)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办公室,配备电视、vcd、电脑、图书,改善了档案等软件设施。坚持24小时的值班制度,实行绿化、美化、净化、硬化建设。

三、规范宗教活动管理。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伊斯兰教讲经必须以《新编卧尔兹演讲集》和《卧尔兹选编》为范本进行讲经、解经;佛教寺院、基督教会所用经书必须经佛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协会审查出版或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经书,决不允许私自从境内外、国外购买未经各宗教协会审查的经书。依法加强对“两教”活动的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了“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坚决依法制止基督教自由传教活动,以往基督教私自乱设家庭聚会点和非正常发展的现象得到有效制止。我镇没有发生外来人员传教,传经情况。在全镇各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挂警示牌,不允许未成年人、党员,干部进入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葬礼、婚礼、过乃孜尔、割礼等民族习俗中决不允许宣扬“圣战”、民族分裂、宗教极端言论。形成了崇尚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四,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按照重建、维修审批程序,今年对2座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重建。对申请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求以坚固实用为原则按设计图纸进行重建,防止借机超面积和搞豪华装修。规范财务管理,严禁以重建宗教活动场所为名或以其他借口为由,向信教群众进行摊派、增加信教群众负担。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财务管理,每季度按时公开财务收支;镇统战办进一步加强了对全镇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了治安、消防、防疫制度,定期进行了检查。为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活安定,从年初开始各宗教活动场所坚持24小时的值班工作。做好春节,“两会”,世博会,斋月,肉孜节,国庆期间的安保工作。安排包寺领导保证清真寺每星期五(主麻日),基督教的每个星期日,佛教净土寺的每月阴历初一和初十五去联系,并抽派民兵应急队人员执勤,清查登记外来人口,保护宗教场所的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坚定不移地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为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上升势头,规范正常宗教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宗教“五项机制”全面实施,我镇于5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以大清查、大盘查、大排查为抓手,对全镇范围内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了排查。排查中查处:饰带宗教色彩的非正常服饰女人37人,其中别斯托别村15人,托海村19人,玉什布拉克村3人。留大胡子人员4人。查处基督教地下活动点3处,参加基督教地下活动202人。对排查出的非法宗教活动点进行了查封、依法取缔,并活动组织者霍桂梅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处以一千元罚款。对参与跨地区非法宗教活动的团结村13名哲派教民,进行了逐个登记审查,建立档案。对他们进行教育转化,通过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参与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制止和取缔私设基督教家庭聚会等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召开新源镇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动员大会,在教育年活动期间四个中心社区和六个行政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维护祖国统一的要求,广泛深入地进行了面对面的教育宣讲,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即:发放宣传单,出板报,举办演讲赛,知识竞赛,宣讲会,座谈会,挂横幅,贴标语,组织老干部深入学校开展爱国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方面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引导信教群众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真正做到全年抓民族团结工作。狠抓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创建率达到100%,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我镇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各族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开拓创新,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民宗局工作总结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苏州市民宗局的正确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在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定位,积极践行“三服务”即“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建设、服务改善民生”的理念来创新民宗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民宗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服务科学发展,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

xx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重大命题。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民族宗教事务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就必须全面提高民宗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使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

1.贯彻落实条例。今年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点是一条一款抓落实。《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我局积极调研条例在落实中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上级重视,也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打下基础;各镇统战委员、民宗科员统一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建立了执法队伍。

2.学习贯彻条例配套规章。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第3号令)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4号令),今年3月1日起施行。我们高度重视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在同月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这两个规章向镇场、招商城,市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作出了部署。

3.做好登记证换发。今年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新的登记证。上级部门批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类别为寺观教堂的11处,其中5处是原乡镇佛教活动场所。5月15日,我局召开市佛教协会和有关乡镇参加的会议,探讨五个活动点升格为寺庙后,由乡镇居士管理转变为僧人管理以及乡镇如何落实属地管理等问题。

(二)逐级落实责任。4月20日召开了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了今后阶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要求。会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桑五官代表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镇场、招商城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镇场也都与各管理区、行政村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市委、市政府继续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了“新风杯”考核和市对镇场“双百分”考核的内容。通过各级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三级管理、两级工作责任制网络。

(三)狠抓复查治理。3月6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和《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自查表》,部署了复查治理工作的时间、内容、方法,重点。各镇建立台帐,对XX年改、拆、封的老庙基逐个进行检查,填写专项治理表格、建立台帐。治理复查中,大的乱搭建没有发现,都是一些小天库和简易房,全市共拆除100多处,严格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做到拆除到位、改建彻底、封存严实、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和回潮。

(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确定本单位行政职权26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8张,经局领导研究确定,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接受监督。

二、服务和谐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一)宗教团体作用逐步发挥

1.召开市佛协会议。3月28日,在常熟国际饭店召开由45名僧尼和居士正式代表, 15名列席代表出席的市佛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苏州市民宗局和统战部专程来常熟考察了后备副秘书长以上人选。苏州市民宗局局长王科军,副局长周远哲,常熟市领导秦卫星等出席了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市佛协第四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佛教协会领导。

2.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解决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教职力量薄弱的问题,我市“三自”引进一名南京金陵神学院毕业的教职人员;针对市佛教教职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市佛教协会从苏州灵岩山佛学院、苏州寒山寺引进毕业生10名,同时也送出几名年轻僧人到佛学院求学;并选派人员参加苏州组织的寺观教堂、固定处所负责人培训,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外出学习培训工作。

3.改善教职人员福利。我市寺庙经济状况逐年好转,僧人、职工的工作强度也在不断增强,参照周边县市寺院的情况,对寺院僧人的基本生活费和职工基本生活费补贴都作了适当调整,改善了了他们的福利待遇;市基督教教职人员的工资福利也得到了改善。

4.协助颜港天主堂开堂。10月13日上午,常熟市颜港街的颜港天主堂举行开堂仪式。仪式由常熟市颜港天主堂薛建刚神甫主持,约1000余人参加。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张生元、苏州市民宗局副局长周远哲、市民宗局局长曹国良、副局长卫欣及天主教苏州教区主教徐宏根等宗教界人士应邀出席。

(二)场所建设管理规范。服务和谐发展,首先要从建设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开始。因为,依法开放的场所不仅是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文化、社会活动物质载体,也是他们表达宗教感情的精神家园。

1.加强乡镇活动场所的指导。我市5处位于乡镇的原佛教活动点升格为佛教寺庙后,市佛教协会出台了《关于佛教活动点升格为寺院后的管理意见》,向五个升格寺庙各选派了3名僧人,注入一定启动资金、统一配备车辆。选派僧人到达各寺庙后,着手成立场所管理小组,协调与当地政府、信教群众、原班子成员、市佛教协会等方方面面的关系,落实七项管理制度,提高规范管理场所水平。

2.协调规范管理。3月30日,在兴福寺召开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

3.平安度过香讯。市政府专题组织召开了春节和三月三香汛协调会。香讯前,我局召开了3次有关人员会议,并多次组织人员前往重点寺庙检查安全工作。市佛教协会也积极组织力量对乡镇的香汛工作加强指导。在相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今年我市各佛教活动场所在香汛期间,未发生任何事故。

4.建设平安场所。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确保我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8月22日,我局发文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自查,各镇场、招商城组织派出所、用电、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进行整改,市民宗局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藏海寺大殿进行了修缮,减少了安全隐患;市佛教协会邀请消防中队的官兵指导,在兴福寺举行了消防培训、消防演习。

(三)维护民宗界合法权益。服务和谐社会,民宗部门的一个主要工作方向就是极大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下,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化解民宗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1.加强协调管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大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涌入我市,难免会产生矛盾。只要我们一掌握信息,就立即奔赴现场,尽最大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我市海虞福山的一名外来少数民族族群众,因为打架被当地警方拘留,其同乡群访至苏州。我局积极主动联系当地警方,此事得以顺利解决。

2.维护宗教团体教产。在今年泰引线拆迁工程中,涉及市佛教协会房产有1200多平方米,因有关工作人员失误,使市佛教协会蒙受了损失。我局得知此事,一方面安排市佛协负责人对信徒做劝解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市建设局领导沟通。经过多次的交涉,此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3.协助教堂规划。今年老城区改造,市基督教堂毗邻改造区域。我局和市基督教“三自”,积极与市城投公司、规划局联系,争取借改造契机,全面规划建设面貌一新的场所。

(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维护宗教界及信教群众的各项权益,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促进宗教自身的健康发展。

1.推进文明进香活动。佛教寺院既是广大信徒过宗教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精神文明的窗口。新落成的三峰寺倡导文明进香,凭门票赠送三支香、一对蜡烛。经过市佛教协会和三峰寺一年的努力,这种文明进香方式已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2.支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一是常熟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4月20日、21日,组织10位医务人员在市中心福地广场举办义务诊疗活动,受惠人群达3000人。二是市佛教协会应邀撰写《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论文,扩大了佛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影响,同时他们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拿出几万元资助市儿童福利院和贫困大学生,并积极出资参加苏州寒山寺慈善基金,树立了宗教界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3.开展征文比赛。5月,市委统战部在全市统一战线成员中开展“忆党史、坚信心,议大事、献良策“主题活动以纪念建党八十六周年。我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和三个宗教团体通过身边的共产党人和事,撰写征文9篇,其中1篇优秀征文推荐至市委统战部。另外,积极推荐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行使他们的权利。

三、服务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共同发展进步

我们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努力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一)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我们把引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发展作为民心工程,积极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一是扶贫帮困。少数民族贫困户是社会上特殊关心的对象,年初,民宗部门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看望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支助少数民族困难户子女读书;二是提供热忱服务。增强热情服务意识,严格审核把关。根据政策规定确认考生是否具有少数民族身份,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对材料不全的,在其按要求补齐后方予办理。为全市10名中考生办理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证明,4人更改民族成份。

(二)做好调研视察接待工作。上级领导的视察指导,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也是让我们发现自己工作的不足,加强自身建设的好机会。6月26日,省宗教局(民委)翁振进局长来常参观视察。6月20日,苏州市政协主席冯瑞渡率部分苏州市政协常委来常视察宗教工作。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正率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代表,调研检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三)实施“凝聚力工程”。今年8月,民宗部门开展“为常熟又好又快发展献良策、聚人心活动”并在宗教界开展“学文化、学时事政治、学法律法规”的“三学”活动,旨在通过学习,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自身素质、文化水平得到提高,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得到增强,切实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凝心聚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继续开展“少数民族勤劳致富奔小康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我市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开展联谊活动。1月31日、4月3日和9月12日,分别召开了少数民族联谊会理事会议。来自常熟市各条战线的少数民族理事参加了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苏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市近期的民族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发挥了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桥梁作用。

(五)开展宣传月。为营造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常熟,喜迎“xx大”的召开,常熟市民宗局下发了《关于我市开展“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宣传月活动的意见》。宣传月活动从9月15日至10月15 日,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文娱活动、知识竞赛、板报联展、专题讲座、街头咨询服务、扶贫开发、为少数民族同胞做实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科学发展、和谐建设、改善民生是一个“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可持续发展过程,民族宗教工作必须以“三服务”为标杆,重新定位民族宗教工作标准,重新探索民族宗教工作方式,扩大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在服务中提高自己,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在开拓创新中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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