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协作机制

2023-05-23

第一篇:医疗废物管理协作机制

流动人口协作管理工作机制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管理机制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计生办和派出所、工商、卫生院、住建、交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完善了部门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机制。

合理定位,确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原则。按照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的要求,我镇计生办和派出所、工商、卫生院、住建、交通等部门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的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管理新模式,不断改进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责任清晰,共同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镇计生与各部门共同负责指导、检查各村(居)委会流动人口的调查摸底、登记建档等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及网上信息的汇总比对工作;建立部门联合办公制度和日常监控督查制度,促进各项指标的有效落实,村(居)暂住人口管理分站、社会治安、计生办具体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登记、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及筛检等服务管理工作;镇计生办对计生系统采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通报派出所;派出所将采集的暂住人口信息每月通报计生办。同时将采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分别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分别备案,达到资源共享、数据信息互为所用。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信息采集登记及时、管理控制措施到位、社会效果明显的目标。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镇计生办和派出所共同负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镇计生办、派出所等部门互相沟通、相互配合,全镇从事个体经营、务工、兴办实体等外来人员的《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实行“两证领先”制度。

加强督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效。为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效,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我镇建设考核内容,实行月通报制度。镇计生办和派出所每月组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进行网上抽查、实地检查等,并将考核结果分别进行通报。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重点,要求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四同”工作要求规范台帐,协调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优化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综合服务与管理,全区建立了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员单联席制度,形成了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市民化待遇”的服务格局。

今年来,人口计生局针对流动人口居无定所,工作变换快,早出晚归没有规律的特点,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实行“五点并进”的管理办法。 1.找准管理服务的切入点 为了防止出现流动人口漏管缺管的现象,区人口计生局对流入、流出人员摸清底数,掌握其婚育避孕、节育情况,健全完善管理册卡和信息网络,向其户籍地反馈核对有关数据资料。发挥协会志愿者作用,建立区、街道、社区(村)流动人口信息月、周报告制度,避免出现流动人口漏管缺管的现象。 2.解决问题症结的关键点

对出租房屋、用工单位、沿街店面及流动人口本人的计划生育管理继续采用签订合同及协议的办法,共同管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上述合同及协议签订率达100%。通过合同管理,明确了各字的责任与义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联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提高管理水平的结合点

以科学管理替代传统管理方法,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目标和方向。各街道以及社区、村登录全国和昆明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将各地流入我区没有《婚育证明》以及结婚、怀孕、生育的流动人口信息全部上网发布,与户籍地实现网上交流反馈,在共同管理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同时,实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迈上一个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新台阶。 4.培植典型经验示范点

为了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区人口计生局在各街道选取条件成熟的社区、村以及住区公共单位作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典型示范点,培植“城中村示范点”、“高档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示范点”、“企业单位型示范点”、“社区居民型示范点”等四种各具特色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典型示范点,管理服务实行程序化、网格化,有效地影响和带动全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5.强化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全区每月组织一次由计生、公安、住建、物业组成的巡检队,到基层社区及各住宅小区进行明查暗访,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进行登记造册,并责令补办,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流动人口对象,进行进行整改及上报。通过查看台账,入户走访,全面掌握了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挖掘亮点,找准问题,达到了督察目的,为下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目标责任奠定基础。

第二篇:医疗废物管理

9、医疗废物管理:

(1)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督促落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明确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2)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与流程图

(3)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交接登记、培训、收集人员的健康检查、清洗消毒、事件调查处理、自查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日常检查等内部管理台帐。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员职责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制度 ◆运送工具、车辆清洗消毒记录(样张) ◆医疗废物车辆清洗消毒地点图片 ◆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收集人员的健康检查 ◆不定期自查现场照片

◆新昌县中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监督意见书(新昌县卫生局)

◆转发质检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质联发[2012]19号) (4)做好收集、运送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

◆医疗废物公职人员个人防护用品清单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图片) (5)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管理自查,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医疗废物私下买卖和流失。

◆医疗废物处置暂存处检查记录表

◆新昌县中医院医疗废物日常收集登记记录(样张) ◆新昌县中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新昌县中医院有害物质日常收集登记记录(样张) ◆新昌县中医院有害物质交接登记表(样张)

(6)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主要产生科室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落实专人进行监控。

◆现场查看

10、医院污水管理:

(1)污水处理站新建、改建后,施工单位应出示正规的竣工验收报告。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要求,设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一切正常,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征求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后,方可投入运行。

◆新昌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附属用房开、竣工报告 ◆新昌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附属用房工程验收记录

◆浙江省新昌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与评价表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建设工程环保设施要求投入试运行的请示[2008]76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要求对迁建工程进行环保验收的请示新中医[2008]78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迁建工程环评报告执行情况的请示[2008]79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要求对迁建工程进行环保验收的请示[2008]112 (2)污水处理工任职前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内容包括污水水质特征及危害、消毒知识、污水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等。污水处理工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员职责

◆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上岗证 ◆污水处理工上岗培训记录

(3)每天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记录。每月医院做好污水监测,并有记录。

◆污水余氯监测记录 ◆污水检测报告(样张)

第三篇:医疗废物管理总结

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了《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成立了由院长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医院感染管理科、后勤科、护理部、医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医疗废物管理团队,负责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后勤科为全院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暂存、交接环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护理部为全院病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医务处为门诊、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院感科负责检查、指导、考核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院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院感科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每月的院感管理质控检查范围,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医疗废物管理的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回收、转运路线、时间、暂存管理等,并实行称重结合袋数回收的管理模式,杜绝医疗废物流失。同时,将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科室并协助进行整改。

三、包装容器规范,医疗废物全部使用专用的包装物和容器分类收集、贮存,有警示标示和警示说明。暂存点设有防盗、防蚊、防蝇、防鼠、防止儿童接触等安全设施,张贴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登记、交接、清洁消毒等相关工作。

四、各科室均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详细记录产生的时间、种类、重量、袋数,并双方签名,医疗废物处置专职人员再将医疗废物统一移交给绵阳市环卫处集中无害化处理,交接登记资料保存齐全。

五、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预案内容。

六、每年定期及不定期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清洁消毒、职业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知识培训,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提高意识。

七、通过对医疗废物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做到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无混装、回收及时、密闭转运、无倒卖或其它医疗废物流失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医疗废物能够及时、有效地无害化地处理。

第四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医疗废物收集、包装和运送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其中包括可疑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用过的医疗废物及生活用品以及废弃的锐利器械。

2、锐利器械(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的针头、废弃的刀片等)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内。

3、注射器针管、输液(血)器和其它非锐利医疗废物直接装入专用黄色塑料袋。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用双层黄色医用塑料袋包装。

4、医疗废物袋达2/3盛装量时,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员应将袋口封扎好后置于黄色医疗废物桶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医院指派的医疗废物运送人员。

5、医疗废物回收清运时由专人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地。

6、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标准,医疗废物桶和废物袋应有明确的标识,每日由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指定地点清洗消毒。

7、医疗废物运送实行责任登记制度,临床科室、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医疗废物暂存地的专职人员须在登记本上双签字。

8、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放在周转箱内。

9、医疗废物转送人员不得运送破损和有泄漏的医疗废物,否则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人员可拒收破损、遗撒的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暂存地标准

1、应远离门诊、病房,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2、暂存地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3、在暂存地内严禁暂存未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5、暂存地要设专人保管,并作好交接纪录。

6、暂存地设施和设备应每日消毒并保持清洁。

(三)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医疗废物必须交给市卫生局与环保局认可的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院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手续时,处置单位负责提供《医疗废物交接纪录》,该表格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次交接时,有关人员应逐项填写,每月由处置单位将医疗废物的接收情况汇总,汇总结果同时报市环保局和市卫生局。

(四)医疗废物检查内容

包括自查和督查。医院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各科室奖金挂钩,自查和督查的主要内容有:

1、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存等工作状况。

3、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5、对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进行现场监测。

(五)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防护

1、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2、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和橡胶手套。

3、工作结束时应脱去手套认真洗手。

4、必要时可进行预防接种。

(六)医疗废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

1、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如包装袋破损,应立即在外重新加套一个黄色废物袋。

2、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如发生泄漏和遗撤,须在遗撒地临时放置警示牌,如为固体物品应立即收集到黄色垃圾袋和周转箱内,并用有效消毒剂清洁地面。如为液体废物应立即用有效的粉状消毒剂覆盖并清扫干净。污染的垃圾袋处理同医疗废物,污染的周转箱应立即进行消毒和清洗。

3、医疗废物暂存地被盗后应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并视情节轻重由医院决定是否上报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

4、遇有特殊情况,暂存地容量不够时,可使用封闭良好的容器临时存贮,并由专人管理及时清。

5、医疗废物管理的各岗位人员均应遵章守制,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者有义务纠正或报告主管部门。

第五篇: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洛阳东方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造成二次污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本规定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病毒性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

2、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3、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均作医疗废物处理。

4、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毒性药品由药剂科统一交药监局处理,废弃的放射性药品由使用科室放置于废物库,放置10个半衰期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后,可作一般医疗废物处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5、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和卫生责任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收买垃圾和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流失、盗窃事件发生。

6、各科室和负责医疗废物运送单位及运送人员,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存放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7、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必须设置收集和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所,临时存放地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包装物统一使用“黄色”塑料包装袋或使用符合要求的标准专业容器。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容器的3/4或容器的警戒线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粘贴标签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产生的日期、类别,有需要的特别注明。

8)各科室对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场地应当及时消毒,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抗体和菌种、毒株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科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有所在科室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衣和勤洗澡等。

9、运送人员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垃圾场。

9、运送人员及时到各科收集医疗废物并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

10、运送工具应当有警示标识,并且必须使用防渗漏、防抛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理的专用运送工具。

11、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不得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送,防止医疗废物的渗漏、流失和扩散,运送中不得做与运送无关的事情,保证及时完整地将医疗废物送到暂存处。

12、运送人员必须做好医疗废物数量和重量的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其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造成外泄。

13、医疗废物贮存地应保持干净无血水或其它污渍,医疗废物运走后,必须对墙面、地板、天花板及其它相关设施进行消毒,冲洗。

14、医疗废物贮存室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的安全措施,设置明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并禁止在附近吸烟和饮食。

15、医院的医疗废物统一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回收处理,废物管理人员做好与处置单核对签证工作,总务科每日按要求填写和确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妥善保存联单。

16、供应室回收和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进行消毒毁形,封闭包装后集中存放在指定场所,直接由指定单位回收,并做好数量和重量的核对登记手续。

17、各科室应加强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留、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18、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1)医疗废物发生丢失或被偷窃应及时向总务科报告,总务科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并提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意见。

2)医疗废物发生泄漏、扩散时应确定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立即向控感科、总务科报告,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处理,对泄漏物及受污染区域或物品进行消毒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存污染区域防止扩大污染。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的,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助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总务科和相关科室对事件的起因要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19、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若违反本办法经查核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洛阳东方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2010年修订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下一篇:养老金交几年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