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品使用制度

2022-07-16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基本药品使用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基本药品使用制度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危化品的贮存

1、危化品贮存必须按化学危险品性质分类、分项。

2、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腐蚀性、挥发性化学药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

4、危化品储存区必须设有警示标志。

5、危化品必须封闭储存,专人负责。

二、危化品出、入库管理

1、化验室危化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碱液卸车、过磅必须跟踪监督并在过磅单签字。

2、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3、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化学药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化验员每次领用化学危险品数量不宜过多,至多1-2天用量。

三、危化品使用安全预防

1、化验员必须遵守《化验室守则》(另有管理规定)和有关的危化品操作规程,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打开浓盐酸、浓硫酸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 防护眼镜。

3、蒸馏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4、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 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5、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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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学危险品外借及作其它用途管理

1、为了做到对危化品的有效控制,其他任何部门借用危化品,必须经过水处理厂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外单位借用人员签字,同时注明借用危化品名称、数量等相关内容后后方可外借,对于未经许可私自外借的化验人员进行相应考核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

2、本部门原则上严禁将危化品拿出化验室外作其它用途,如果必须使用,在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及使用人员造成伤害的前提下,经本部门负责人和危化品负责人签字许可,做好记录,限量领用。

为规范化验室药品在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方面的规范性,特制定本标准: 1.采购标准:化学试剂虽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出厂,但不同厂家、不同原料、不同工艺的试剂有很大差异,为提高水处理厂质检的工作质量,更好的实现化验的准确性、连续性、一致性,原则上试剂按照合格供方进行供货。

化学试剂选用根据分析任务、分析方法、对结果的准确度为依据,来选择化学试剂的纯度。根据以前使用厂家产品的经验,以及生产厂家在化验领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来确定试剂、药品合格供方名单,提报采购计划。

2、验收标准:验收化学试剂必须根据采购计划检查化学试剂的纯度及规定的生产厂家;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标明试剂的名称,规格,质量。溶液除了标明品名外,还应标明浓度,生产日期等;化学试剂的包装及分装必须优良,生产时间不能太长(无特殊要求规定2年以内)以免变质。

3、化学试剂的管理与安全存放:

化学试剂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化学试剂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结果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化学试剂的管理根据试剂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等不同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妥善保管。

化验室内只宜存放短期内需用的药品,严禁在化验室内存放总量20L的瓶装易燃、有毒液体。大量试剂应存放在危化品仓库内。对于一般试剂,如无机盐,按元素周期系类族有序地放在试剂柜内。存放试剂时,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

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不能混放在一起。把试剂分成下列几类分别存放: ①剧毒类 专指由消化道侵入极少量即能引起中毒致死的试剂。生物实验半致死量在50mg/kg以下者称为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硫酸二钾脂和毒苷等。化验室有:硫酸汞。

这类试剂要置于阴凉干燥处,与酸类试剂隔离。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内,并且要做到两把锁防护,钥匙由不同的人员保管,其中运行人员一把,班长一把。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建立使用消耗档案,该试剂的使用、废物的处理严格按照水处理厂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②强腐蚀性类 只对人体皮肤、粘膜、眼、呼吸道、和物品等有极强腐蚀性的液体和固体。化验室有:硫酸、盐酸、氢氧化钠。

这类试剂存放要求阴凉通风,并与其他药品隔离存放,选用抗腐蚀的材料,也不要放在高架子上。

③强氧化剂类 这类是过氧化物或含氧酸及其盐,在适当条件下会发生爆炸,并可与有机物、镁、铝等形成爆炸的危险。化验室有:重铬酸钾。

存放要求阴凉通风,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度。要与易燃物品、可燃物品或还原性物质等隔离,堆垛不易过高过大,注意散热。

④低温存放类:放于温度10度以下。 ⑤指示剂与有机试剂类。 ⑥一般试剂 ⑦生化试剂

4、试剂使用标准:

领用:试剂使用首先填写领料单,注明领用日期、试剂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及领用人,让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仓库领用并让保管员签字;

药品使用规范: (1)化学试剂的使用应根据分析要求来选用,不同等级的化学试剂,杜绝选择试剂不当,造成资金浪费或影响化验结果。

(2)化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化学试剂的性质;

(3)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必须有标签;万一标签脱落,应照原样贴牢。绝对不允许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无标签的试剂必须取小样鉴定后才可使用。不能使用的化学试剂要慎重处理,不能随意乱倒;

(4)为了试剂不受污染,应当用洁净的牛角勺或不锈钢勺从试剂瓶中取出试剂决不可用手抓取。液体试剂可用洁净的量筒倒取,不要用吸管伸入原瓶试剂中吸取液体。从试剂瓶中取出没用完的试剂,不可倒回原瓶。

(5)打开易挥发的试剂瓶塞时,不可把瓶口对准自己的脸部和别人。不可用鼻子直接去嗅试剂气味,可以用手在瓶口煽动,在稍远的地方嗅气味。严禁用舌头品尝化学试剂。化学试剂一般不能作药用和医用。

试剂使用完毕,填写药品配置记录,注明配置药品名称、数量、使用药品的量、及配制人。未用完的试剂放在药品厨内(剧毒和危险品让保管员检查并记录使用量后放回仓库)。

5、化学试剂保质期及过期处理:

对于不同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包装不良和放置时间太长的可能变质的试剂,使用前应作检查;变质药品、过期药品由厂家负责回收。根据不同化学试剂性质,对于规定了保质期的试剂,超出保质期后,不得使用,联系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对于性质稳定的化学试剂,无保质期说明的,规定保质期为5年,超出5年不得使用,联系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对无保质期要求的固体试剂,使用前应做好检查,同时使用时用标准样验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列为剧毒品的品种在储运、使用时应严格执行"五双":双人运输、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锁、双帐。为了严格剧毒品的贮存、保管和使用,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机后果和危害,水处理车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管理要求:

1、对购进剧毒品后,由两人验收,其中一人为运行人员,另一人为班长,同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无误后立即锁入保存箱。

2、剧毒品保存箱必须由两人同时管理。双锁,两人同时到场开锁。

3、剧毒品的领用必须由领用人(两人以上)事先填写领用剧毒品的统一格式的专用表格,内容有:剧毒品名称、数量等,并由水处理车间负责人批准、签字,然后由班长签字后领取,班长记录好账目。

4、凡是领用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剧毒品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5、领用剧毒品必须保证随用随领,不得领去不用,剧毒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剧毒品使用情况回执必须在当天返回。

6、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用天平称量进行交接,一次性配制成使用试剂。剧毒品保管员、水处理车间负责人对领用量负责。

7、剧毒品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注意事项、应急及防护措施,配制过程中必须双人在场,做好监护、防护措施,出现药品泄漏等异常,必须及时向水处理车间负责人汇报。

8、剧毒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以便做好仓库温度控制与通风调解及其他注意措施。

9、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在库检查制度(每月15日),对库存剧毒品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做到两相符,即剧毒品的保管帐与剧毒物品领用登记表相符,两处应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剧毒品的实际库存量应与帐面相符,即:帐-物相符。发现有变质或有异常现象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贮存条件和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0、使用剧毒试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分析操作规程。

11、使用剧毒试剂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

水处理车间剧毒品为硫酸汞,对硫酸汞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

第二篇: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

(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

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

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六、效期管理

(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二)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三)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药品使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七、销毁

(一)各临床科室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经过护理部主任签字后,统一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

(二) 针对临床科室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临床科室自行承担。

八、临床科室备用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一)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二)根据患者需求需留备用的科室,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药房审查,药剂科主任、医务科主任签字后方可保留。

(三)备用特殊药品的科室药品管理要求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专人保管,专册登记,并有防盗设施;

2、药品使用后保留空安瓿或废贴;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4、建立药品使用专册登记表,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执行护士等,专册登记表至少保存三年。

2015年6月

第三篇: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X X X X医院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库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4、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5、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存放在抢救车上,分类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7、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报损,并重新领取该药品。

8、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库,药库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X X X X医院

2012年1月20日

第四篇:贵重药品、麻醉药、毒药、精神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贵重药品

1、根据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的规定,划分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目前我院有贵重药品近200种,建立《药剂科日报药品统计表》。

2、负责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贵重药品,做好逐日消耗药品统计,填写《药剂科日报药品统计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3、负责人员每日根据临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4、自费药品按规定在高干、特需、外宾等门急诊及病房使用,严禁自费药品公费、医保报销的现象发生。属医保医疗的患者,应按医保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处方的现象。

5、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及上级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6、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统计药品差价,上报财务处。

7、工作人员调配处方时,应检查药品价格,调配无误,凡价格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品,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8、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9、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10、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1、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除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借,如晚间急诊病人急用,次日须补办手续。

12、严格执行贵重药品日报统计,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

二、麻醉药

1、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我院主要有可待因片、复方桔梗片、吗啡控释片、芬太尼针、吗啡针、杜冷丁针、罂粟碱针、阿片酊等。

2、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3、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处负责批准;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在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的处方权。

4、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常用剂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剂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注射剂除凭医师处方外,须交回空安瓿换药。

5、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6、止痛的危重病人麻醉药的使用管理:由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籍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处方配药。

7、药剂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8、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9、药剂科各小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及处方登记本。药剂人员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10、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应每年报销一次,由院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有关部门报备,临床科室使用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三、毒药

1、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我院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其中西药毒性药品仅作为制剂原料使用。

2、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3、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贴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办法。

4、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5、毒性药品按药典规定,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存二年备查。

6、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写明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数量及日期,处方医师姓名、调配人员姓名。

四、精神药

1、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兴奋或抑制作用,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二类。目前我院第一类主要有强痛定片、强痛定针等,第二类常用的有巴比妥、氯硝西泮、安定、艾司唑仑、氟西泮、苯巴比妥、三唑仑等。

2、药剂科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采购、管理、使用,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3、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

4、精神药品的处方必须载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处方不得涂改。

5、建立精神药品收支帐目,月度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6、第一类精神药的管理和使用参照麻醉药。

第五篇:基本药物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县局相关文件和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定期对全院医生、护士、药剂人员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办法。

二、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选用、采购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配送企业采购和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相关政策,基本药物都为零差价销售。

四、鼓励临床医生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率达100%。

五、临床药剂人员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院委会和药事管理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或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生进行通报批评,并由院长对当事医生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新农合办要按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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