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院校择校指南

2023-06-29

第一篇:2019法硕院校择校指南

2019年MPAcc择校:这些院校不招全日制会计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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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MPAcc择校:这些院校不招全日制会计专硕

众所周知,要想考上心仪院校MPAcc是有一定的难度的。而中国历来有句古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任何事情,事前有准备就可以成功,没有准备就要失败。那么对于准备考2019年MPAcc的同学们,第一步当然是确定报考学校啦。

目前考这些学校MPACC已经取消了全日制,希望大家择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因为非全日制是没有办法调剂到全日制的,所以希望大家一开始就要注意哦。

各校趋势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Mpacc办公室主任朱继光老师也在微博上谈到过这一情况。

他认为造成这种情形主要是有两点原因:1.受到统一划线的影响 2.为了收取高额学费。另外,还有网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也将不再招收统考的全日制考生。目前这些院校的简章还没有出来。具体消息,请意向报考这些学校的学生,注意留心官方通知。

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会计系主任已经表示:2018年湖北所有211大学都不再接受统考全日制MPAcc。而且他们表示,这也是大趋势,别的省市很多有接受推免资格的学校都有此打算,尤其是有非全日制的学校。

NO.1 武汉大学

在2017年的武汉大学MPAcc招生计划中, 全日制仅招收推免,非全日制招收140人。2018年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共16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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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2018年在部分专业硕士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82名。

其中:会计专硕(30名)、工商管理硕士、共工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会计硕士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NO.3西安交通大学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的MPAcc全日制招收15人(含3名推免),非全日制招收74人。但是2018年西安交大会计硕士不招收全日制统考研究生。

NO.4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仅招收非全日制,包括参加“中南大学商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的学生,如果被录取,均为非全日制。

NO.5华南理工

为搭建全国各高校优秀学生的交流平台,增进国内高校优秀本科生对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了解,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今年将举办MPAcc财会英才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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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MPAcc全日制脱产班2017年计划全部从夏令营和推免生中录取,不再接收统考生。视夏令营报考情况,全部或大部分通过夏令营拟录取,剩余指标通过推免生录取。

今年MPAcc考生注定要背水一战了,毕竟对于应届考生来说,非全日制并不是一个绝佳的选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针对MPAcc的复习策略。

Q1:MPACC是什么?

A:专业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具备会计工作领导能力的高素质会计人才。其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与英语(二)。其中,管理类联考的内容包括:初等数学(算数、代数、几何、数据分析);逻辑推理(形式逻辑、论证逻辑、分析推理);写作能力运用(论证有效性分析、论说文),考察能力包括:数学思维、数字运算、语文理解、语文转换、语文知识运用、写作水平等,因此语文与数学能力的高低对于该科目而言能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英语(二)相较于英语(一)而言要简单一些,对于英语并非大神级别的研友们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Q2:MPACC考试科目的分数构成是怎样的?

A:(1)英语二——100分【3小时】:完型一篇文章20题共10分,传统阅读4篇文章20题共40分,新题型阅读1篇文章5题共10分,翻译段落共15分,作文2篇,应用文小作文10分图表大作文15分。【英语二的时间比较充裕】

(2)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3小时】:数学基础共25小题(问题求解15题条件充分性判断10题),75分;逻辑推理共30题,60分;写作共65分,其中论证有效性分析30分,论说文35分。【数学基础与逻辑推理均为客观天任启航考研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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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时间比较紧张】

Q3:什么人适合考MPACC?

A: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它的适合人群几乎是所有人。但是要想取得高分,除了先天的智商优势,还需要通过长时间的方法强化(科学的复习能让你提高到自身较高的应试水准)。

Q4: 复习推荐:(对于跨专业报考同学来说,此前需要认真学习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复试必考科目以及所报学校的指定书目)

(1)基础期:9月以前。

该阶段应以考纲为本,打好基础。

英语任务:大纲要求的5500词汇宏观把握;语法长难句突破;基础阅读训练。【暂时不需要进行写作训练】

联考任务:根据大纲要求,宏观构建基础知识体系。【暂时不需要进行写作训练】

(2)强化期:9-10月。

该阶段可以开启真题训练,合理分配时间,根据自身薄弱项目进行重点突破。

英语任务:词汇微观剖析;语法长难句纵深挖掘;考场阅读训练(4篇传统+1篇新题型,限时完成);根据05-09MBA真题,10-16英语二真题(真题非常珍贵,要限时完成)完成情况对弱项进行全方位进攻;可以开启大小作文的训练并锤炼天任启航考研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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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己的模板(1周各一篇)。

联考任务:数学建立基础错题本,重点关注掌握不够透彻的知识点;逻辑论证与推理部分大量完成练习(此时已默认你已经掌握形式逻辑的解题技巧),形成自己的思维模式并总结适合自己的方法;写作可进行系统学习,了解考场作文的脉络与框架,初步形成自己的套路。

(3)冲刺期:11-12月

该阶段进一步研究真题,并可辅以接近真题层次的模拟题,进行查漏补缺。

英语任务:继续把握词汇中的核心词;熟练掌握考纲规定的所有语法知识点;继续做阅读题保持题感;重点关注大小作文的框架并熟练掌握自己的模板。

联考任务:数学和逻辑部分,完成真题和模拟题的限时训练并进行查漏补缺;写作部分,总结自己的模板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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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法硕招生院校介绍—复旦大学大全

复旦大学

一,培养模式

法律硕士第一,第二学年分两个小班上专业课级语言课,第二学年末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对学生分配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二,培养年限和方案

培养年限为3年

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实施面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机关和社会组织的高级法律实践专家的现代培养模式,采取宽基础、务实性、专用设备业化的培养方案,结合复旦大学法律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进行JM项目教育培养工作。

JM法律硕士专业课程主要有:法理学、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律史学等基础课程,并辅有知识产权法、司法制度比较、金融法、票据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现代法律前沿问题讲座等,加强法律实务培养与专业理论提升的选修课程,并就骨干课程辅有专门JM课程教材和指导性研究资料。

三,奖学金和学费

1,奖学金:入学第二年可以参与法学院及学校设立的各项奖学金评选,奖学金覆盖率达30%。

2,学费:每学年12000元,没有公费,但有公费医疗。住宿费为每年1600元

四,就业前景和情况

复旦大学2006年法律硕士就业去向(部分):

公务员: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上海市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上海市卢湾区检察院,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上海市徐汇区地方税务局,上海市静安区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政府,上海市金山区人事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长宁区工商局,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河北省证监会,中国电监会华东局,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青岛市委组织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

金融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安永会计师事物所上海分所,普华永道上海分所

企事业单位:中石油上海分公司,上海人民出版社,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物所上海分所,英国胜蓝律师事物所,美国斐格律师事物所,美国众达律师事物所,

2008年复旦法律硕士就业情况:总体来说形势挺好的。40人左右考取公务员,20人左右进入事业单位,一部分人进入外企,但很少进入律所。

2009年复旦法律硕士就业情况: 到2009年5月为止,2009届法律硕士有60%的毕业生已完全签约,70%以上的毕业生已签订三方协议,该数值低于往年同期1-2个百分点。现已签约的09年毕业生中,有十几人签到银行,二十多人成为公务员,由于经济危机影响,今年律师事务所招人很少,故很少有人签约到律所。在落户上,法律硕士落户上海基本不成问题。

五,授课情况和教学内容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教授23位、副教授18位,29位博士学位获得者和4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我院多名教师曾受各级国家机关邀请,参与立法、司法和政策咨询工作。

14门主干课程有专门制定教材和指导性研究资料。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简介

JM6001 法理学

Jurisprudence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杨心宇教授等

开课学期:第一 学分:3 周学时:3 总学时:54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通晓法律思想史上的主要学术观点,系统把握法学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深刻理解法的本质与价值,基本掌握法学思维的方法,善于分析法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能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回应当代社会的现实问题,为发挥法律功能提供理论指导。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1、本体论:研究法的概念、本质与价值,分析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与道德的关系;

2、历史论:介绍不同法系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研究习惯法的形成与作用;

3、方法论:分析法学方法论的概念、特征,认识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指导地位,介绍各种法学方法;

4、功能论:分析法律结构、法的作用,研究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

5、发展论:研究法与科学技术、法与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从法学视角分析当代国内外社会动态;

6、法治论:研究依法治国的理论、社会自治的理论与实践、法律文化的更新,探索法制建设的规律。通过学习要求学生牢固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了解法学史上的主要流派和主要思想观点,树立法律信仰,学会运用法学思维方法;深刻理解法与社会的关系,善于用法律视角观察当代社会的新问题并回答和解决问题。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撰写5,000字左右的论文。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系统掌握本科法学知识。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教材:杨心宇,《法理学导论》。

参考书目:柏拉图,《理想国》;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卢梭,《社会契约论》;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德意志意识形态》;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哈特,《法的概念》等。

JM6002 民法学

Civil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王全弟教授

开课学期:第二 学分:3 周学时:2 总学时:54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本课程以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生为主。要求在交流掌握民法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掌握民法的体系、民法的本质、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则,并掌握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与理论,了解国外民法学的发展的动态和趋势,理论联系实践,用以指导司法实践。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课程内容广泛,主要涉及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权的基本制度与理论,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要求能用理论来分析具体案例。民法总论涉及民法的体系、民法的本质、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特点与功能,了解各种民事权利及其保护方法,以及新情况下出现的各类法益,并涉及主体理论、行为理论、时效理论、民事责任理论等。民法物权涉及物权体系、基本原则、物权效力、物权行为、物权变动以及各类新增的物权。同时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各项具体制度。民法债权涉及合同的基本理论以及各类合同的情况和主要类型的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权行为等,涉及精神损害的作用、地位,确立债法在市场条件下的巨大作用和功能的理念。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主要通过开卷考试、案例分析的方法或课程论文的方法。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了解和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外国法律制度等理论的基础上,学习本课程。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佟柔,《民法总则》;王泽鉴,《民法学说与案例研究》;梁彗星,《物权法》;梁彗星,《民商法论丛》;王全弟,《债法概论》;中国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JM6003 商法学

Commercial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胡鸿高教授

开课学期:第二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明确商法的地位,掌握商法的基础理论,了解各国商法制的历史与现状,并能运用商法学原理分析、比较有关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和商事救济中的法务问题。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商法基础理论,主要讲授商法的概念、对象、产生、发展,商事法律关系特征,商法的基本原则和商法体系等内容,要求学生基本掌握商法的地位,商法学学科研究的主要成果,以及本学科在世纪之交遇到的发展机会和挑战,牢固树立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商法制的理念。第二部分为商事主体法律制度,主要讲授商事主体制度的特点和内容,企业形态法制,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破产法等内容。要求学生了解社会进步与商事主体及其法制进化之间的关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把握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实施要求。第三部分为商事行为法律制度,主要讲授商事契约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信托法、保险法、海商法、国际商法等内容,要求学生在基本掌握商事行为法内容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比较法的理论分析有关前沿课题。第四部分为商事纠纷处理制度,主要讲授商事仲裁与诉讼制度,要求学生能综合分析案例,不断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理论水平与能力。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不仅考查商法学理论功底状况,而且要考查其商法案件分析能力。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民法学。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胡鸿高,《商法原理》、《比较商法论》;王保树,《中国商事法》、《商事法论集》;徐学鹿,《商法研究》;胡鸿高等,《复旦民商法评论》;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以及各国商事法律规范。

JM6004 刑法学

Criminal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陈浩然

开课学期:第一 学分:4 周学时:4 总学时:72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面向法律硕士开设的刑法学课程,要求学生在既有的刑法学科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刑法研究的科学方法,掌握与当代刑法紧密联系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哲学命题,深入了解刑罚的一般功能和刑罚改革的必然方向。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刑法理论史、刑罚思想史、刑法哲学、犯罪构成理论、犯罪体系学说、定罪原理、量刑原则、刑罚目的理论、刑罚执行理论、刑罚改革理论、主要犯罪的构成要件分析等重要理论问题。其中,讲授刑法理论史和刑罚思想史的主要目的在于整理和分析刑法制度的缘起与沿革,确立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刑法研究中的核心地位;讨论自由意志、国家刑罚权等刑法的基本哲学命题,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广泛的认识手段;通过犯罪构成理论和犯罪体系学说的分析研究,要求学生在掌握定罪量刑的一般原理的基础上,对于诸如期待可能性理论、可信赖原理、责任主义的罪过理论、目的行为主义原理以及现实主义刑法理论等重要理论命题也具有一定的把握和运用能力。分析主要犯罪的构成要件,以司法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和新颖犯罪的研究为核心内容,主要讲授犯罪构成要件界定的一般标准与依据、生物犯罪和环境犯罪的立法原则和认定途径、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和国际法准则等理论问题。刑罚理论的讲授,以当代社会刑罚改革思潮为基本线索,着重探讨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的社会功能与替代刑的设计与运用,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深入掌握国内和国际上刑罚制度变革的基本趋势。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刑法学基础理论、诉讼法基础、宪法学及法理学、证据学。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陈浩然,《理论刑法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肖扬,《新中国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

陈浩然,《证据学原理》,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JM6005 民事诉讼法学

Civil Procedure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章武生等

开课学期:第三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专题研讨,使学生全面、系统的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学术动态、研究方法。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教学内容: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民事诉讼的目的,管辖理论,基本原则理论,当事人理论,证据理论,程序制度理论(包括初审、上诉审、再审及特别程序),执行理论等。基本要求: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听讲座,阅读指定论文、著作,开展课堂讨论,撰写相关论文。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课堂考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平时成绩主要依据课堂讨论、发表论文等。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应系统学习过本科阶段的诉讼法课程。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章武生等,《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江伟,《民事诉讼法学原理》。

JM6006 刑事诉讼法学

Criminal Procedure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谢佑平

开课学期:第四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专题研讨,使学生全面、系统掌握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国内外研究动态与学术主张,把握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理论体系,理解程序法的价值及其在法治国家中的地位,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教学内容:本课程分若干专题进行研讨:

1、刑事诉讼的起源与本质;

2、刑事诉讼的构造要素与发展模式;

3、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

4、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5、刑事强制措施;

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7、立案与侦查制度;

8、起诉制度;

9、审判制度;

10、刑事侦控关系;

11、刑事控审关系;

12、刑事证据制度;

13、陪审制度;

14、辩护、代理制度;

15、裁判执行制度。基本要求: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阅读相关著作、论文,准备讨论提纲,开展课堂讨论,在老师指导下撰写学习心得,发表相关论文。通过学习,培养学生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课堂考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各占一半。平时成绩以撰写学习心得与发表论文为依据。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刑法学。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谢佑平等,《刑事诉讼法原则:程序正义的基石》,法律出版社,2002

谢佑平等,《刑事侦查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JM600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Administration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张世信教授

开课学期:第三 学分:3 周学时:2 总学时:54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实际情况为基础,学习和探索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从行政立法、执法、法律监督诸方面,深刻理解坚持依法行政、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紧密结合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实际,以宪法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从立法、执法、法律监督诸方面学习与研究行政法治建设。教学内容为:

1、行政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法的涵义与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我国行政法的多种表现形式;行政法治建设与依法治国方略的关系;关于外国行政法的借鉴与思考等;

2、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涵义与种类、权力与责任;行政相对人的涵义与范围、权利与义务;国家公务员与我国的法律制度等;

3、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原理;行政立法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如许可、处罚、强制等);行政程序及其立法;

4、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制监督及其种类(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自身、司法机关、社会群众和党的监督,以及行政法制监督的立法研究与思考等);

5、行政救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此外,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的研究。

考核方式及要求

开卷占40%,在2-3个题目中选一题,要求结合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实际(2,500字上下);闭卷占60%,用以考查(1)行政法原理与基本知识;(2)现行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与运作。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掌握宪政(有限政府)的基本理论;较为熟练地掌握现行1982年宪法的基本内容。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张世信,《行政法总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张世信、周帆,《行政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教材),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罗豪才,《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阅读下列法律文件:《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为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即将出台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

JM6008 经济法学

Economic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胡鸿高教授

开课学期:第三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了解经济法及其学科产生的历史背景,明确经济法的对象与体系,掌握经济法基础理论,并能运用经济法学原理分析经济管理、调控和社会保障中的法制问题。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经济法基本原理,主要讲授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历史与理论依据,经济法的概念、对象、原则、体系的学术之争,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在各国的历史与现状,经济法学科前沿问题研究的成就与缺陷,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的概念与地位,明确“政府适度调控经济”制度建设的作用。第二部分为经济宪法,主要讲授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消保法、质量管理法等制度,要求学生了解经济宪法的地位与内容,并能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看到中国在该方面法制的完善必要性。第三部分为市场管理法,主要讲授资本和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文化市场等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要求学生透过市场监管,把握制度创新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第四部分为经济调控法,主要讲授税法、产业政策法、人民银行法、海关法等,要求学生明确宏观调控法制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有序、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意义。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法,讲授生、老、病、死和失业救济制度,要求学生环绕前沿问题进行深入学理探讨。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通过考核,要求学生对经济法学前沿理论有准确了解,并能深入分析实践中的经济法制问题。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法理学。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胡鸿高,《经济法原理》;李昌麒,《经济法学》;史际春,《经济法学》;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以及各国经济法律规范。

JM6009 国际法学

International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龚柏华

开课学期:第三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基础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对国际法的基本理论有较深入的理解;了解国际法的理论动态和实践情况;用国际法理论分析当前国际关系中发生的事件和我国涉外法律问题。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教学内容:就国际法的相关专题进行研讨,专题涉及:

1、国际法理论的动态;

2、国际法的研究方法(英文国际法案例报告的查找和研读;国际条约的解释);

3、主权和主权豁免理论与实践(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分析);

4、战争责任和民间索赔;

5、一国经济法规的域外适用与国家管辖权的冲突;

6、非法(掠夺、偷盗和走私)流出海外文物索要和归还的国际法问题;

7、国际人权公约研读;

8、海洋法专题(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9、国际航空法专题(赔偿制度);

10、国际法院和国际刑事法院研究。基本要求:本课程以讲授为主,适当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应该事先做相关准备。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平时成绩(出勤、上课表现)占30分;考试占60分;课程论文及答辩占10分(凡A等成绩必须经过论文答辩)。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前期课程为本科的国际法和国际私法,或经认可具有同等成绩。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教材:龚柏华,《国际法专题研究》。

参考书目:王铁崖,《国际法》;张乃根,《国际法导读》;临时复印资料。

JM6010 中国法制史

Chinese Legal History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郭建、姚荣涛、王志强

开课学期:第二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专业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中国法制传统,了解在法制方面的国情,能够认识并总结法制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教学内容:

1、中国法律起源上的特色及其深远影响;

2、中国历代的身份制度:社会等级的划分,家庭与婚姻制度,继承制度;

3、中国历代的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基本制度,主要的刑罚,主要的罪名;

4、中国历代的财产法律制度;

5、中国历代的司法审判制度。基本要求:

1、大致了解中国法律的演进过程,以及这种演进的基本规律;

2、熟悉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研究方法;

3、掌握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基本特性,并认识其对于今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影响。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要求提交1篇读书报告,期末进行卷面考试(开卷与闭卷结合)。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通过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学习。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教材:郭建等,《中国法制史》。参考书目: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最基本文献资料:《历代刑法志》。

JM6011 宪法学

Constitutional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董茂云

开课学期:第二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专业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深入学习宪法学的基本理论,接触宪法学的前沿学说,把握现代宪政理念和制度的精髓,培养学生从宪政视角观察法律现象和运用宪法理论探讨法学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绪论;各国首创的宪法制度;人权和宪法权利的概念和分类;人身人格权;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国家结构形式;立宪政府的基本结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和政党制度。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闭卷考试。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戴雪,《英宪精义》;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詹姆司?M?伯恩斯等,《民治政府》;詹姆斯?布赖斯,《现代民主政治》;李步云,《宪法比较研究》;徐秀义、韩大元,《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季卫东,《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董茂云等,《宪政视野下的司法公正》;潘伟杰,《现代政治的宪法基础》。

JM6012 国际经济法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陈治东教授

开课学期:第二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专业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基本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以及主要部门法的知识。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1、国际经济法概述;

2、国际惯例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

3、国际货物买卖法;

4、国际支付制度;

5、国际投资法;

6、国际商事仲裁。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闭卷考试。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掌握基本的法学基础知识,特别是民商法知识。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张乃根,《新编国际经济法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陈治东、朱榄叶,《国际经济法原》,法律出版社,1999

陈治东,《国际经济法资料精选》(将于2003年出版)

任课老师授课时下发的补充资料和案例。

JM6013 国际私法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陈力

开课学期:第二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专业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国际私法(含冲突法及相关制度、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等)相关知识并能熟练运用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解决与分析。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国际私法的主要教学内容:

1、国际私法基本制度,包括国际私法调整对象、范围,国际私法法律渊源,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冲突规范及相关制度,识别,反改,先决问题,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查明与错误运用等;

2、具体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运用,如涉外物权、涉外债权、涉外婚姻家庭、涉外继承、海商海事等,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问题;

3、国际民事诉讼: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司法协助,管辖权问题,判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制度;

4、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中的法律适用,仲裁议决的撤消,裁决域外承认与执行等。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书面闭卷考试。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已系统学习过民法、民事诉讼法及国际公法等相关课程。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教材:韩德培,《国际私法新论》。参考书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戴西与莫里斯冲突法》。

JM6014 证据法

Evidence Law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谢佑平

开课学期:第四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学位专业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专题研讨,在老师指导下,使学生了解证据法学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和学术主张,把握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理论体系,掌握证据规则及其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课程分以下专题进行讲授、研讨:

1、证据的概念与属性;

2、证据制度的演变与自由公证制度;

3、证据法与诉讼法关系研究;

4、证据法基本理论研究;

5、证据规则研究;

6、证据种类与分类研究;

7、证明责任研究;

8、证明标准研究;

9、证据审查与运用研究。基本要求:学生在老师指导下,阅读相关著作、论文,准备讨论提纲,开展课堂讨论,撰写学习心得,发表相关论文。通过学习与研讨,对证据法的基本原理有深入、系统地把握。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课堂考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平时成绩为论文,要求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证充分。

学习本课程的前期课程要求

刑事诉讼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文献与资料

谢佑平,《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何家弘,《证据学论坛》第1-5卷,中国检察出版社

JM7001 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

Law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开课院系:法学院 任课教师:段匡

开课学期:第四 学分:2 周学时:2 总学时:36

课程性质:硕士专业选修课 适用专业:法律硕士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期望学生从生态出发把握环境观念,从而树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天人对立转变为天人合一。同时,掌握现今的环境法是一个综合的法律体系,形成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公法、私法上的生态环境法基础。

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生态环境观的形成过程和生态环境观、现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生态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生态环境法带来的法学新发展,宪法理论的拓展(创设环境权的努力)。行政法学的扩张,

1、行政作用的扩展;

2、行政损害补偿理论的采用;

3、环境污染造成侵害的行政救济。环境问题引起的民法理论更新,

1、环境权利的认定;

2、确认环境侵权的无过失责任;

3、因果关系认定的再调整;

4、环境共同侵权责任的认定;

5、诉讼时效的修正;

6、物上请求权的扩张„„对环境侵权的禁令。刑法理论的深化,

1、危害环境的刑事立法;

2、危害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违法性理论的拓展,因果关系的重构。诉讼法理论的改革,

1、放宽起诉对象;

2、扩大被诉对象;

3、诉讼费用负担的改进。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

第三篇:2018法硕考研择校解惑篇

内容来源:凯程考研集训营

以下是凯程考研准备的“18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择校指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的培养方式引进而来,是我国唯一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明令不准本专业报考的研究生专业。法律硕士可归为既是精神满足型又是物质实现型的专业,可以得到丰厚的物质回报,对于广大有志于法律事业而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是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

一、法律硕士热因

1、法律硕士可归为既是精神满足型又是物质实现型的专业,它可以伸张正义、为社会弱势群体代言,又可以得到丰厚的物质回报。

2、法律硕士没有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竞争。又是全国一张卷,体现公平竞争,这些因素也是考生报考的主要原因。

3、法律硕士毕业生广阔的就业前景正在吸引越来越多跨专业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公共事物、经济管理等实际工作。对于广大有志于法律事业而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是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根据对十大热门专业的统计分析,在10年内法律硕士毕业研究生仍是紧缺人才。

二、院校选择主要影响因素

1、学校和专业综合实力

5所政法类专业院校(中政、西政、华政、中南政、西北政),加上北大、人大、、吉大、浙大、中山等新老文科或综合大学的法学院,以及一批优秀的财经类法学院校(中央财经,上海财经,东北财经,对外经贸大等),以后还会有一流的外语类法律硕士院校(如北京外国语大学,海洋类大学等,华中区的武汉大学与中南财经政法等,都是比较受欢迎的;另外,国家法学布局不仅仅考虑政法类大学以及全国法学人才培养基地,本省也有法学强校,如果主要考虑在本省就业,几乎每个省都有一所较好的文科院校专门替本省培养法律人才,如海南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郑州大学为例:北师大整体的牌子实力名气不小,但它毕竟还是师范类院校,学校类型与法学并无渊源;北师大法学一般,人大一批超一流的刑法学教授跳槽来北师大使得有一定发言权,但北师大法学毕竟历史不长,影响力有限,何况优势的刑法学还不是热门法学学科;更重要的,北京虽然是法学人才需求的中心地带,但这里集中了中国超一流的法学院,有文理综合的北大,有纯文科的人大,有政法类的中国政法大学与公检法系统。

2、个人实力与报考一向的冷热程度

和高考一样,“难易总是相对的”,名牌院校、实力院校的分数一般会较高,如北大人大政法(2007年之后,复旦大学也加入了此行列)等;新开院校、边远院校、实力一般的院校分数较低。事事无定论,可以说,除非同时占据一流地理位置与一流法学实力2个条件,每年的分数都可能波动,如吉大、武大甚至清华等法学强校也不例外,2008年甚至连厦门大学都出了意外(不少法硕考生对于厦门大学的牌子以及法学院实力缺乏了解),清华大学也出现过比国家线还低的情况(毕竟清华大学给人感觉还是理工科大学),这不可预测,只能看运气了!!所以我的建议是:此因素只是作为一个参考即可,而且不要精确考证具体分数而是要关注具相对难度,只在你通过其它几个因素选定了3-5所院校之后,再查询历年分数线做个简单对比以一锤定音。

3、家庭经济因素(公费名额)

有实力,有信心,可以争取公费,虽然名额有限(以当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为准,简章中的“计划内非定向”就是大家常说的公费,主要集中在政法类大学)。个人认为,在这几年之内,公费生都不会取消,至少会保持目前的规模,即使取消了,国家的相关配套措施也会完善--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这样的一线城市读书,社会兼职的机会比较多,而且学校的财力也多半会比较雄厚,助学贷款的程序也会相对简单!!

4、各校招生简章的具体规定

对于是否需要学位证、往届生是否转户口、是否招收同等学历考生、培养年限(注意:2008年之后全国统一为3年,不再有2年的法律硕士)、是否采用不脱产方式培养等各校都可能会有不同规定,所以事先大家一定要看到当年的法律硕士招生简章-8月份左右出台,11月份才开始正式考研报名;如果自己拿不准或者招生简章说的不清楚,请直接与招生院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5、个人特长与性格

其实就是选择你喜欢的学校,与专业无关,校风学风是几十年沉淀的结果,对个人价值观世界观乃至思维方式的影响潜移默化:财经与经贸类大学开放自由国际化;北大已民主开放和傲气取胜,政法以求实沉稳为特色,人大以官僚著称;传统的“五院四系”的法学院具有浓厚的法学学习氛围与资源,但活力明显不如综合性大学!!

6、各高校前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等,主要是历年分数线(含单科分数线)以及招生人数,上网均可查,录取比例则不必太计较--仅仅作为非常有限的参考,因为好的院校总是有难度,自然有价值,如果你只是为了混一个文凭,那我可以推荐地理位置在西部,学校实力很一般,法学只有几个硕士点的院校给你。

三、部分院校介绍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法学理论(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刑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经济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制史。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为全国重点学科(含知识产权)、宪法与行政法、法学理论、刑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制史。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制史(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学

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5月成立,由原法学系、法学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单为组成。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刑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八个教研室和法学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两个研究机构。南开大学于1994年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并于1998年开始实体化运作。为了推动各学科的发展,南开大学于2004年5月决定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七个学科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和刑法学)和七个学术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现有国际法学可授予博士学位;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8个法学二级学科可授予硕士学位,每年招收150名法学一级学科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简称J.M.)学位。

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系司法部部属高等院校,现为司法部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设有1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际法学、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博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9个法学硕士点和1个法律专业硕士点。

四、院校报考难度指数

1 北京大学 无公费,难度极大,学费贵的惊人(但是物有所值)

2 人民大学 有公费,难度比较大,学费适宜

3 中国政法大学 有公费,难度比较大,学费适宜

4 西南政法大学 有公费,难度适宜(地理因素),学费适宜

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费情况不明,难度一般

6 清华大学 无公费,难度较大,初试线较低,但复试刷人极其恐怖

7 华东政法大学 有公费,难度适宜

8 对外经贸大学 无公费,难度较大

9 湘潭大学 无公费难度适宜

10 山东大学 无公费难度较小

11 吉林大学 无公费难度适宜

12 湖南师范大学 无公费难度适宜

13 四川大学 无公费难度适宜

14 浙江大学 无公费难度较大

16 中山大学 无公费难度较大

17 复旦大学 无公费难度极大(地理因素)

18 厦门大学 无公费难度较大

19 南京大学 无公费难度极大

20 西北政法大学 有公费难度适宜

第四篇: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论(2011版)

“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论”自解法律硕士择校之惑

发布时间:2009年7月28日 14时17分

【修订时间:2011年4月17日/2010年9月14日/2009年5月23日】

【李志勇学长提示】:

对于如何备考法硕(如法律学习方法技巧、完整复习计划、书籍资料选择建议、《永平法硕笔记》或《永平法硕录音》等),还请阅读本网站专栏:

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002,切记!

我希望且要求每一个永平法硕学习学妹都:(1)认真阅读本文,深刻领会,整体把握;(2)文中我交代的事情一定要自己亲自去做,立刻去做,不要指望我来代劳;(3)不要在阅读此文之前就给我列一堆学校来咨询我,更不要我来下最终结论(选or不选?选谁?)--毕竟你是你,我是我,个人具体情况永远不同而且不可忽略!(4)很多简单问题不要复杂化,其实你套用自己熟悉的本科专业来分析就行!

关于法硕择校,我希望每一位永平法硕学弟学妹都务必熟悉和深刻领会“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论”,尤其是大家常常容易忽视的“地理位置因素”和“学校性质”因素,请大家最后再结合各个学校的基本情况(上学校官方网站可查,均公开信息)以及自己的个人情况(如实力、经济状况等),我想,不管今后怎么增加法律硕士院校,大家基本上都可以自己对其作出鉴定与选择,而不是让我来给大家逐一分析!

我要额外说一句的是:“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论”一点都不神秘,用在其他专业的院校选择上甚至高考上也可行,只不过做一个相应的调整即可。

“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论”是我在2008年6月提出来的一个理论,但实际上,我在“在读法律硕士”分栏目(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379)以及“法律硕士就业”分栏目中(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028)早已无数次地运用该理论来点评各个法硕院校了,这一次只不过是专门论述而已。

希望大家记住“永平法硕”的宗旨与原则:授之以渔而非授之以鱼!我不会也无必要更没有那个时间来替大家解析每一所院校,交代你去做的的事情一定要自己去做。大家现在是大学生了,在点评一个学校的报考价值的时候,也不要再用简单的“好”和“不好”来下结论,而是要知道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自己有什么想法?--“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那么具体如何运用“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论”来自我鉴定和选择法律硕士院校呢?

1、地理位置(内含3个子项):

首先是涉及个人因素的打算在哪里发展的问题。举个例子,你如果打算就在山东就业发展,那你就完全可以考虑山东一流的法学院--山东大学(难度中等偏上),何必要死盯着难度极大的北大人大不放呢?山东大学法学院在外地也许不是很强竞争力(虽然它法学并不弱),但在山东,足以,而且是No.1.;比如你在辽宁发展,辽宁大学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海南的话呢,考海南大学就是No.1--实际上,各省都有本省的主要的综合法学院,这个法学院可能是全国知名度的(主要是老牌的五院四系),也可能仅仅是本省知名度的。当然,如果是一所全国知名度的法学院,也意味着在本省也有竞争力。

如果不涉及个人打算,然后是考虑经济发达程度以及该地区的法学院布局两个子项目(后一个子项即“本区域的法学院布局”常常被大家忽视,也就是缺乏对比的观点,这就出现了大家错误地以为“随便读一个北京的法硕院校总比外地的强”“只要在上海北京读书就行,总能找好工作”的想法),该地区的法学院布局这个子项需要与学校性质和品牌结合起来考虑,举个例子:

华中科技大学:学校综合品牌很强(注:后面还会论述,品牌强也要搞清楚他是什么品牌,即品牌的范围,是指的理工科还是文科还是特定学科?千万不要被98

5、211等光环所迷惑),学校对法律硕士教育也进行了很主动的探索,法学教育还有自己的特色如医事法律和知识产权等,但它地理位置处在华中地区,不好,经济上的欠发达欠开放使得整个华中地区的法学人才需求都不足(大家都知道经济领域“华中塌陷”的含义吧?而且河南有郑州大学、湖南有湖大、湘潭大学等知名法学院)更不幸的是:华中乃至于武汉地区不是法律人才需求大镇,确是法律人才培养大镇,在这里,既有文理科综合大学(全国名校)百年法学强校武汉大学,又有单科性的中南财经政法,都是“五院四系”,老牌的法学强校,试想:在这样的布局下,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自然要面临很大的压力。

其中发达地区(往往也意味着法学人才的较大需求与较为完善的法制环境)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含厦门)、环渤海地区即北京天津山东等,长三角洲地区即上海浙江江苏等,经济的发展与高等教育的发展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的,这些区域的法硕院校更受欢迎,文理科综合名牌大学多(如浙大、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等),资源更多,其次是西南地区,这里有天府之国四川成都以及最新的直辖市重庆(西南政法、四川大学与重庆大学法学院“三分天下”,西南财经则是特色法学院,当然,西政和武大、中南政法的很多考生要去广东就业,这已不是什么秘密了);然后是华中(如武汉大学、中南政法等)、华北(环渤海地区除外,山西大学、河北大学等只能算是省级法学院)、东北(吉林大学独孤求败,辽宁大学其次,大连海事与东财也是不错的,黑龙江大学等,当然,大连地区是难得经济发达城市)与西北(西北政法、西交大与兰大法学院“三分天下”)等较落后地区。

2、法学学科实力(法学教育实力、法学影响力)

这里首先要提醒的是:不要将法律硕士专业自身孤立起来,因为法律硕士专业自身的特点(“大法律”)决定了其利用的是整个法学院、各个法学硕士专业的实力、人脉、影响力与资源等,所以,大家经常说的“某校法律硕士如何”、“法律硕士专业院校排名”的提法本身就有问题。另外,如后文所说(因素3),甚至还要利用到整个学校的品牌与资源(复旦大学就是典型的例子)。

关于法学学科实力,请大家自己先行参阅两篇文章,搞清楚法学教育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与整体现状(这样也好用自己相对熟悉的本科专业进行类比):

(1)、如何自我解读各校的法学教育实力(必读):

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098&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5 (2)、小法学9个2级学科的专业排名(法学硕士9大专业):

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636&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5

我要特别说明的是:不要简单地以硕士博士点对比来判断一个学校法学教育实力的强弱,因为这些年来,法学硕士点博士点有些泛滥了,适当地看旧一点的数据反而参考性更大一些。另外,不要将任意选择两个没有任何关联点的法硕学校来对比,比如前几天,有人问我东南大学与湖南大学选择谁?这一个在江苏,一个在湖南,一个是湖南的主要法学院而且是著名文理科大学,一个是江苏省刚刚起步的法学院而且是著名的理工科大学,你对比它没有意义,因为这两个学校的法硕毕业生基本上没有什么竞争关系--你想在湖南发展,就选择湖大吧,如果你想在江苏发展,既然没有信心挑战南京大学或南师大(注意:南师大是师范类大学中难得的老牌综合法学院),那就选择东南大学也未必不可--但您自己在3年法硕生涯要多多努力,毕竟东南大学的法学牌子不行。很多之前法学实力影响力一般的理工科大学在2010年、2011年或之后获得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但并不意味着其报考价值明显上升(我网站也有很多相关论述,自己去看)!

另外,还要注意,对于特色性法学院(上财、东财、西财、央财、上海外贸学院、贸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的财大、贸大或工商大学--外贸类大学往往财经相关专业也很发达,所以,外贸类大学与财经类大学我一般都统一归入财经类特色法学院,但两者区别肯定还是有的。另外还有公安特色法学院、海事特色法学院等),不能比综合法学实力,如我多次强调的财经类大学的法学院等,以中央财经大学为例:看综合实力,他很一般,历史也很短,几个常见法学硕士点而已(财经类大学,我个人以为,只要办好民商法、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这3个专业就行了,不必要搞什么“大而全”的综合法学院,也不可行),但他们在财经法律这一块上,却拥有很强影响力与就业渠道,当然,这还的归功于财经法律具有很高的国际化程度,很深的专业性,很强的应用性与实践性,非常适合法律硕士专业发展,但如果你不具有外语或财经外贸类相关专业背景,原则上不建议选择财经类大学(当然,经贸类的可以在适当宽一点,很多理工科类专业也适合报考)。

我要特别强调的是:自己一定要去法学院网站查证、对比,否则又会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不知具体数据,择校方寸大乱!

3、学校性质与品牌

考虑学校的性质与品牌,首先要了解我对中国法学院所在大学的类型的划分(一般来说为:政法类大学、文理科大学的综合法学院报考价值较高,适合任何专业背景的法硕考生;外语类、财经外贸类相关专业背景的,还可以优先考虑一流的财经大学法硕;其他特色类法学院也往往意味着拥有相关的专业背景会更合适一些):

(1)单科政法类大学 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http://www.ypjm.net/ns.asp?previd=500381&nowmenuid=500379 (2)文理科综合大学(全国名校) 以北京大学为例:

http://www.ypjm.net/ns.asp?previd=500382&nowmenuid=500379 (3)文理科综合大学(非全国名校) 以前述的辽宁大学大学为例:

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379&previd=500431 (4)全国一流的财经大学 以中央财经大学为例:

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379&previd=500472 (5)非全国一流的财经大学

如安徽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等,适合在本省的发展,具有外语或财经类专业背景的考生报考。 (6)其他特色型法学院:海事、公安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可以考虑;需要注意的是-大连海事大学不但是特色法学院,也是综合法学院--为什么?你要去人家法学院网站看才会知道,才会了解更多数据与细节。

以大连海事大学为例(注:大连海事比较特殊,它不仅是海事特色法学院,也是综合法学院):

http://www.ypjm.net/ns.asp?previd=500597&nowmenuid=500379 (7)理工科大学(全国名校)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注:交大、清华是理工科大学中难得的实力强劲的综合法学院): 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379&previd=500395 (8)理工科大学(非全国名校) 一般都不建议报考(即使是像北航、北交、北理工这样的全国名牌理工大学,也不建议报考,因为他们法学实力一般而且出于法学名校云集的北京--哪怕是2010年获得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北航),除非他的法学实力还行且本省只有1家较好的法学院。 以北方工业大学为例:

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128&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6 (9)师范类大学

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例:

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060&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6 (10)非高校系统(中国社科院、四川社科院、中央党校): 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为例:

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197&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6

注意:这里说的是整个学校,而不是单看法学教育或法学院。做为一个整体,仅从学校类型上看,单科性政法类大学、文理科综合大学是报考价值较大的,至于品牌,则是越大越好。但是大家在看品牌时一定要注意品牌的性质,比如:华南理工、同济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等等,的确品牌很响亮,都是全国名牌院校,但这个名牌是有限度的,是限定在理工科这个主要方向上的(以我本科就读的同济大学为例,在绝大多数上海人和国人心目中,它就是一所土木工程大学,全国各地的工程建设单位、城市规划单位都来同济招聘--因为他们身边接触的同济人,基本上都是设计师、工程师、规划师--这可是近100年的积累呀),而不是法律这个属于典型文科的学科上的。一个学科的实力和影响力,是需要长期的积累的,至少在人脉上积累就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至少

6、7届毕业生吧--就像法学这个学科毕业生的公检法律所和机关企业的人脉积累!

另外我要强调的是:如果你的本科专业背景本来就不是很好,如学艺术、理科、农学、历史、哲学、人口学、社会学等专业的,择校更要慎重,更要优先考虑老牌综合法学院(如五院四系)或法学不弱的名牌文理科综合大学(如复旦、南开、南大、浙大等)或至少是本省的一流法学院,否则,就业更难,压力更大。

看完以上文章,你基本上就能将择校范围大幅度减少,基本上确定2所院校左右,如果还拿不准:(1)则去两个学校的网站看,去两个学校的法学院网站看,进行对比,看看自己到底喜欢谁,谁更适合自己。如果对比还看不出自己喜欢哪个学校甚至不会对比,那我只能说:这4年大学是不是有点白读了!(2)则是查阅近3年分数线(这是公开信息,请与同期国家线和北大线做个简单对比,知道大概的相对难度即可,千万别去精确计算,那只会把自己算进去--这是我跟很多咨询我的考生强调的)、招录人数以及学费等辅助性因素考虑。

特别强调一句:法硕择校不要再难度和分数线上打圈圈--当然,分数线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但如何分析分数线以及运用分数线来择校,则大多数人并不明白,请参阅专文: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290&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5 。

如果要查询各校法硕历年分数线,请看专文: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1190&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5 ,文中我也将分数线分析基本的相关注意事项告诉你了。至于你自己复习的效果与实力如何,你自己应当最清楚自己的情况,至少你可以考虑去做一套真题测试一下自己呀。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学费,我简单说2句的就是:某法律硕士院校是否有公费或相当于公费的奖学金,请以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必查,而去年的或以前的信息,仅作参考(一般变化不大),具体分析请参阅专文:http://www.ypjm.net/ns_detail.asp?id=500233&nowmenuid=500003&previd=500245 ,另外,大家还要有信心在研究生阶段自己勤工俭学挣钱,毕竟,大家经过4年本科教育应该有一定的生存能力了吧。

说了考虑什么,我再简单说说别考虑什么:

别考虑什么“歧视”、“黑幕”、“内幕”,这只会自添烦恼--这是我在网站文章和日常咨询中历次强调的,对此,我将我一直在对三本考生、大专考生和独立学院担心的“名牌院校歧视三本”之类的回复copy给大家:

1、大专、三本、独立院校考生,一定要理性评估自己的实力,这个实力包括初试分数,更包括复试阶段体现出来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而后者往往是你们的短项,前者在整体上也是差一些的(包括学习方法与学习能力);

2、大专、三本、独立院校考生,在整体上上实力要逊于一本重大的法硕考生,这一点不能否认,所以我要求你们“笨鸟先飞”“至于死地而后生”,另外,不要因为复试老师多问了你三本考生几个问题或者给你打了个低分,就简单归结到“歧视”;

3、这个问题上,如果有歧视,那就是所有院校都有,要么就是都没有!!但最大的歧视来自于自己而不是学校,而且,越是名牌大学、一流法学院,其招生的程序会更公开、公平一些,越是那些一般般的大学,越是爱乱来。

另外,我还想说的,如果一个人的一两句话或网上的一两篇文章就能轻易地影响你的判断,这说明你已经在逐渐失去判断力和分析力,这才是一个三本考生最可怕的事情。

我想,不管今后怎么增加法律硕士院校,大家基本上都可以运用上述思路自己对其作出鉴定与选择了!如果大家要看我对一些法律硕士院校的点评,请自己参阅“在读法律硕士”专栏文章: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379 ,我的这些点评,要想全面和科学,一样要以“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论”为原则,一样要去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相关基本数据与新闻信息--所以,同样是仅供参考。

附件:法硕择校中常见10余个误区(结合我6年的咨询经验不断增加中)

1、“迷恋于98

5、211”、

2、“迷恋于理工科综合名牌大学”

3、“将特色法学院与综合法院比综合实力”

4、“忽视本区域法学院布局的分析”

5、“盲目报考北大人大等超一流法学院”

6、“忽视自己的以后发展地域的考虑”

7、“择校视野过于狭窄”

8、“将好几所几乎完全没有可比性的法硕院校进行瞎比”

9、“为了考研而考研随便选个破学校”

10、“一天到晚考虑所谓的歧视、黑幕、重视”

11、“用简单的硕士点博士点数目进行择校”

12、“盲目强调地域导致错误地以为在北京读个法硕就肯定好”

13、“将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法学院、大学等割裂开来”

【案例01】: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学费很贵吗?就业前景怎么样?

悬赏分:0试用期 一级

你好:

我用“永平法硕择校3因素”理论来分析复旦大学的法律硕士就业为什么会好。

1、地理位置:上海。如果不是在上海这个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外企企业总部中心,复旦的

法硕专业至少打5折,法学实力强很多学校品牌一样一流的文理科院校武汉大学就是很好的例证;

2、法学实力:复旦法学院20001年才成立,法学实力实际也只是属于中等偏上(即全部法学硕士点+1-2个法学博士点)。但中等偏上的学科实力对于复旦法硕已经足以。

3、学校性质与品牌:文理科综合大学、江南第一学府、中国唯一可以与清华北大媲美的高校。如果复旦是理工科大学(如清华大学),如果复旦大学的文科实力与品牌只是中等偏上(如南京大学),如果复旦的名气只是偏安于华东或者南方,复旦的法硕就业与报考价值至少也打5折。

当然,复旦还有缺点吗?有,它不属于政法类大学,不属于老牌法学院,法学综合实力偏低,发展历史较短,使他在传统的司法机关以及传统律师(涉外等专业律师除外)方面,他就竞争不过华东政法,无论是人脉还是影响力。

至于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学费--自己查招生简章吧。

--法律硕士毕业生李志勇学长解答

解答依据:李志勇学长的“永平法硕”网站 (http://www.ypjm.net)

【案例02】:

云南大学的法硕怎么样?

悬赏分:10试用期 一级

你好:

1、云南大学:法学学科实力一般,地理位置一般,学校品牌一般,但是云南省的主要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考取难度中等偏下,如果在云南发展,完全可以就考虑云南大学,不用去拼杀哪些竞争惨烈的一流法学院。

2、具体分析以及数据,请参阅“永平法硕”网站院校专栏的文章:http://www.ypjm.net/ns.asp?nowmenuid=500003。

--法律硕士毕业生李志勇学长解答

解答依据:李志勇学长的“永平法硕”网站 回答者:匿名 2009-7-28 08:54

【案例3】:

法律硕士--请大家点评一下:兰州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贵州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非法学)?

提问者: 黄河评论四级

2010-9-15 11:34

第五篇:国防院校报考指南

1、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规定的地点报名,填报军队院校志愿。....[详细]

2、面试、政治思想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其面试检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详细]

3、体格检查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在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合格前提下,还须参加军队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身体复检。复检必须在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指定医疗单位进行....[详细]

4、文化科目考试

文化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规定执行。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学统一考试。 ....[详细]

5、录取

在面试的基础上,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院校应当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填发《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详细]

报考注意事项

军校选拔的特殊要求

想报考军校,首先要了解军校选拔时有那些特殊要求。一是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你如果超过20周岁不要报考;二是军校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复读生不要报考;三是考生必须参加面试。....[详细]

身体条件与专业的限制

军校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较高的要求,但不同的专业要求也不尽相同。如报考初级指挥专业,不仅视力条件比技术专业要求高,而且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气质和强健的体魄,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官。....[详细]

录取的特殊要求

军校招生实行在面试的基础上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军队院校除初级指挥专业不招收女生外,一般军队院校都招收女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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