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残疾人培训中心

2023-03-15

第一篇:青岛市残疾人培训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

(2010年9月18日)

1

总则

1.1

为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规范化管理,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托养工作健康发展,参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为残疾人提供安养、托管、居家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1.3

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出行辅助、庇护性就业以及心理辅导等服务。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1.4

本规范所列各种条款均为基本要求。

1.5

残疾人托养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安养机构建设

2.1 新建机构

2.1.1 机构定位。新建机构是指由各级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新建设的专门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或原机构新改造、扩建,并在原有床位基础上新增残疾人托养床位100个以上的机构。

2.1.2 建设条件、标准:手续完备。经当地区市级残联考察同意,政府部门批准、规划、立项。其中,属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机构,其土地、房产须具备合法的所有权;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机构,其土地、房产须具备合法的所有权或具有20年以上的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不低于100个床位。

2. 2 依托社会资源开办机构

2.2.1 机构定位。指由各级政府或社会力量依托现有正在运营的敬(养)老院、医院、养护院等社会资源,开办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包括机构改造、扩建,新增残疾人托养床位不足100个的。

2.2.2 建设条件、标准:有开展残疾人托养(安养或安养加托管)的专业能力和相应的资质,社会声誉好,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安养或安养加托管残疾人不低于50人,其中符合补贴条件的特困残疾人不低于30人。

2. 3 建筑和基础设施(以上两种机构均应达到)

2.3.1建筑配套。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筑应当根据残疾人的生活需要进行设计,室内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台阶、楼梯、扶手、卫生间、户外活动场所等设计要考虑供养对象生活安全和无障碍的需要,并且不得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建筑、装饰材料。

2.3.2 达到民用建筑建设标准以及消防安全防震等规范要求;必须达到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要求。

2.3.3 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10㎡,合居型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

2.3.4 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配备居室设施,应配设单人床、床头柜、床头铃、衣柜、衣架、毛巾架、褥子、被子、毯子、床单、被罩、枕芯、枕套、枕巾、时钟、洗脸盆、暖水瓶、痰盂、病床便盆、尿壶、废纸桶、床头牌、鞋拔等。

2.3.5

室内家具、各种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分。

2.3.6 饭厅应配设餐桌、坐椅、时钟、公告栏、废纸桶、窗帘、消毒柜、洗漱池、防蝇设备等。

2.3.7

洗手间及浴室至少应配备安装在墙上的尿池、坐便器、卫生纸、卫生纸专用夹、废纸桶、淋浴器、坐浴盆或浴池、防滑的浴池垫和淋浴垫、浴室温度计、抽气扇等。

2.3.8

有必备的洗衣设备。应有洗衣机、方便残疾人的晾晒衣服工具及场所等。

2.3.9

有供残疾人阅读、写字、绘画、娱乐的场所。该场所应提供图书、报刊、电视机和棋牌。

2.3.10有适合残疾人使用的健身、康复器械和设备的康复室和健身场所。

2.3.11 有满足入住残疾人使用及培训的工疗和康复场所(地)、设备、设施。

2.3.12 有接待来访的场所。接待室配备桌椅、纸笔及相关介绍材料。

2.3.13 室外活动场所达到150㎡,绿化面积达到60%。

2.3.14 公共区域应设有明显标志,方便识别。

2.3.15 必须根据残疾人健康情况准备足够的医疗设备和物资,应有急救药箱和轮椅车等。不设医务室或相关医疗力量不足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应与专业医院签订合同。合同医院必须具备处理残疾人托养机构内各种突发性疾病和其它紧急情况的能力,并能够承担残疾人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诊疗任务。

2.3.16 及时解决消防、照明、报警、通讯、取暖、降温、排污等设施和生活设备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其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2.3.17 保证水、电供应,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8℃,夏季不超过26℃。

2.3.18生活环境安静、清洁、优美,居室物品放置有序,顶棚、玻璃、墙面、地面、桌面、窗台洁净;有1部可供入住残疾人使用的公用电话。

3 机构管理

3.1人员配备

3.1.1残疾人托养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业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

3.1.2 从业人员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爱心,遵纪守法,熟练掌握残疾人托养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社会工作类、康复类等专业工作经验。

3.1.3按照工作人员(除管理人员)与安养残疾人不低于1:4,托管残疾人不低于1:8的比例配备足够的护理工作人员。

3.1.4配备常驻医疗人员。

3.1.5各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6残疾人及监护人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2 制度建设

3.2.1 有机构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并悬挂在醒目的地方。

3.2.2 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的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

3.2.3 有与入住残疾人或其亲属、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入住协议书。

3.2.4 有简单介绍本机构最新情况的书面图文资料。其中须说明服务宗旨、目标、对象、项目、收费及服务使用者申请入住和退出服务的办法与发表意见的途径、本机构处理所提意见和投诉的承诺等。这类资料应满足服务对象使用。

3.2.5 有可供相关人员查阅和向有关部门汇报的长中短期工作计划、定期统计资料、总结和评估报告,以及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的相应对策。

3.2.6 认真检查、详细了解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和致残原因,规范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诊疗计划和康复评估记录,并长期保存。

3.2.7 有全部工作人员、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的职责说明、工作流程及组织机构图。

3.2.8 有工作人员工作细则和选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管理制度。

3.2.9 严格执行有关外事、财务、人事、捐赠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3.2.10 各部门、各层级应签订预防事故的责任书,确保安全,做到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3.2.11 护理人员确保各项治疗、护理、康复措施的落实,严禁发生事故。

3.2.12 服务项目的收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和残联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项目既要逐项分计,又要适当合计。收费标准应当公开和便于查阅。

3.2.13 有工作人员和入住残疾人花名册。入住残疾人的个人资料除供有需要知情的人员查阅外应予以保密。

3.2.14 严防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走失。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佩戴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以便残疾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3.2.15 对病情不稳定的精神残疾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2.16 应建立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参与机构管理的管理委员会。

3.2.17 对长期入住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的个人财产应予以登记,并办理有关代保管服务的手续。

3.2.18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须佩证上岗。

4 安养服务规范

4.1

膳食

4.1.1

有主管部门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食堂,配备厨师和炊事员。

4.1.2

厨师和炊事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4.1.3

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或医嘱要求,制作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及其它饮食。

4.1.4

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4.1.5

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会,征求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及其他残疾人家属的意见,满意率达到80%以上。

4.1.6

照顾不同残疾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4.2

护理

4.2.1

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4.2.2

为供养人员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并定期换洗。夏季经常换洗,其它季节每周1次。

4.2.3

整理床铺。

4.2.4

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4.2.5

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穿衣、脱衣。

4.2.6

协助残疾人洗澡,夏季每周不少于2次,其它季节每周不少于1次;协助残疾人理发,每月1次;协助残疾人洗头,修剪指甲。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4.2.7

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4.2.8

协助残疾人上厕所排便。

4.2.9

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4.2.10

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4.2.11

视天气情况,每天带残疾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4.2.12 特别保护女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4.2.13 对患有传染病的残疾人要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残疾人为原则。

4.2.14 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4.3

康复

4.3.1

肢体残疾人

4.3.1.1

根据残疾人要求和实际情况,为其装配假肢与矫形器、轮椅车、助行架、拐杖、内脏托带及其它康复和功能补偿的辅助器具,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

4.3.1.2

为肢体残疾人提供熟练的护理服务,对残肢肿胀、皮肤感染、溃疡等常见残肢病提供规范化的医疗服务,对残肢状况不良的残疾人及时进行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康复评定。

4.3.1.3

对个别残肢需要修整或患有难治残肢病的残疾人经其本人和家属同意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4.3.1.4

对装肢前需要进行残肢训练的截肢者,应有康复训练人员一对

一、有计划地进行增大残肢肌力和活动范围的功能训练。

4.3.1.5

装肢后,应有专职人员对残疾人进行矫正行走姿势的步态训练,并做好评估记录。

4.3.2

智力残疾人

4.3.2.1

利用传统疗法(如针灸)、物理疗法(各种理疗设备)对智残人进行康复治疗。

4.3.2.2

通过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手工作业训练,对智残人进行智力训练。

4.3.2.3

利用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对智力残疾人进行肢体训练。

4.3.3

盲聋哑人

4.3.3.1

利用传统疗法(如针灸)、物理疗法(各种理疗设备)对盲聋哑人进行康复治疗。

4.3.3.2

利用语言治疗和矫正训练设备进行听力训练、语言训练。

4.3.4

精神残疾人

4.3.4.1

按照康复计划和个人康复方案实施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并及时进行康复评估。康复参训率达到90%以上,康复有效率达到85%以上。

4.3.4.2

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技能训练,为安置康复期精神病人就业及参加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4.3.4.3

定岗康复项目不得少于8个,每个项目必须有专职人员指导精神病人康复。

4.4 心理

4.4.1

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愿参加公益活动提供服务或给予劳动的机会。组织有活动能力的残疾人每季度参加1次公益活动。

4.4.2

每周组织残疾人开展1次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集体性文娱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4.4.3

与智力健全和部分健全的残疾人每天交谈10分钟以上,并作好谈话周记。精神病人酌情处理。及时掌握每个残疾人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残疾人的自信状态。

4.4.4

经常组织残疾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不定期开展为残疾人送温暖、送欢乐活动,消除残疾人的心理障碍。帮助残疾人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色彩,基本满足残疾人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

4.5 其它

4.5.1

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查房巡诊,每天1次。

4.5.2

为残疾人定期检查身体,每年1次。

4.5.3

医务人员护理定期定时。

4.5.4

组织智力健全和部分健全的残疾人每月进行1次健康教育和自我保健、自我护理知识的学习。

4.5.5

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托养区和公共场所的消毒灭菌工作。

4.5.6

对采用药物维持治疗三年以上、病情稳定的“三无”未婚精神残疾人,当其申请结婚时,如符合法律规定,视情况为他们提供登记结婚和有效避孕的方便条件。

4.5.7

对基本稳定康复,并经专业医院鉴定,达到正常参与社会生活能力的精神残疾人和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残疾人,负责向所送单位或街道推荐其就业,并按有关政策提出享受国家财政扶持、减免税收等生产自救优惠政策的建议。

4.5.8 帮助残疾人或协助监护人办理社会有关事务。

4.5.9 对生存时间有限(6个月或更少)的患者实施临终关怀。

4.5.10 残疾人去世后,妥善处理后事,及时向当地残联报告、注销其安养身份。

5. 残疾人托管(适用于专门的托管机构;有托管残疾人的托养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5.1机构建设

5.1.1场地和规模

5.1.1.1工疗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100㎡,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

5.1.1.2配有劳动技能训练室、康复训练室、娱乐活动室,布局合理。

5.1.1.3专门机构的农疗场占地面积不少于3500㎡,其他机构的附设农疗场占地面积不少于800㎡,组织开展种养业农疗活动。

5.1.2人员配备

5.1.2.1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业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

5.1.2.2按每8-10名残疾人配备1名工(农)、娱疗托管服务及管理人员或专(兼)职工(农)指导师。

5.1.2.3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特教、技能培训、康复知识,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5.1.3设备配备

5.1.3.1配有相关的劳动工作台(椅)、劳动工具、相关劳动材料。

5.1.3.2公共活动、娱乐场所配有电视机、DVD机、音响设备。

5.1.3.3配有工作相关的书籍(杂志)及书橱;康复训练器具。

5.1.4制度管理

5.1.4.1有机构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并悬挂在醒目的地方。

5.1.4.2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的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工作安全须知,有工作(管理)人员的岗位守则、学员(托管对象)守则、教学计划、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考勤制度、安全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制度。

5.1.4.3有与残疾人或其亲属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有工作人员和托管残疾人花名册。为托管人员建立档案。

5.1.4.4签订预防事故的责任书,确保安全,做到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5.1.4.5公共区域应设有明显标志,方便识别。

5.2 服务

5.2.1对托管人员提供人际、社会交往能力等适应性训练服务。

5.2.2提供日间康复训练、生活和劳动技能训练、提供心理疏导。

5.2.3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参与社会活动。

5.2.4组织安排托管人员从事工(农)疗生产劳动。

5.2.5对托管人员家属进行康复、劳动、文体知识等培训,开展机构家庭联谊活动。

5.2.6积极为托管人员提供培训就业服务。对经过培训、具有就业能力的,积极推荐就业;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但又不能实现推荐就业的,应申请建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帮助残疾人在托管中心内实现非正规就业,按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6 残疾人居家托养

6.1机构建设

6.1.1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机构对其使用权在5年(含5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并有醒目的服务标志。

6.1.2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

6.1.3工作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安全、消防措施到位,具有良好的视觉形象。

6.1.4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指导员职称。

6.1.5按每4-6名残疾人配备1名管理、服务人员。

6.2 制度管理

6.2.1具备残疾人托养的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在醒目的位置明示。

6.2.2在执业场所应张贴服务规范、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服务联系、投诉电话等。

6.2.3有与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等资料,并能认真执行,无违法违规行为。

6.2.4有与残联或有关单位及与残疾人或其亲属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协议书须明双方确责任和权力,格式规范、责任明确。有工作人员和被服务残疾人花名册等有关档案资料。

6.2.5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料保管制度、服务质量反馈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等),并装订成册或上墙。

6.2.6有服务质量反馈表、投诉处理意见表等跟踪服务,填写率100%,并能全部妥善处理。

6.2.7做好经营、服务活动中的各类质量记录,记录内容真实、填写清楚、齐全并整理归档。

6.3居家托养护理(服务)员条件

6.3.1有爱心和责任感,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料服务。

6.3.2年龄原则上为18-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3.3应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参加统一查体,具有健康证明。

6.3.4必须参加统一培训,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区市残联颁发的上岗证。

6.4 服务规范

6.4.1 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使用普通话。

6.4.2 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

6.4.3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每周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0小时。

6.4.4 根据残疾人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为残疾人提供洗衣、做饭、整理卫生、居室保洁、衣服烫熨、陪同看病、取药、代为购物、代为办理社会事务等。

6.4.5 对于不能自理的,还应为其提供定期换洗衣物、洗澡、为残疾人理发、修剪指甲等,帮助清理个人卫生, 协助上厕所排便,照顾睡眠、饮食、给药。

6.4.6帮助残疾人开展相应的康复训练和生活能力训练,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6.4.7观察残疾人的生理、心理变化,与其沟通交流,进行心理疏导。

6.4.8 了解照料、养护残疾人的安全常识,能够做到居家环境意外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6.5服务要求

6.5 .1 残疾人生活状况、精神面貌、个人卫生良好,康复效果明显,保持居室整洁、卫生,空气新鲜,无异味。

6.5 .2 残疾人和监护人满意率80%以上。

第二篇: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情况介绍

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于1999年5月16日落成并对外开放,隶属于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首批通过验收的全国省(市)级三级康复中心,全国一类省级聋儿康复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附属教学医院,南通大学医学院临床实习基地,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小儿脑瘫康复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委员单位,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协会委员单位,是丹麦哈梅尔国家神经康复中心的合作单位。中心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是上海市首家集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于一体,专门为残障人士服务的专业性康复机构。中心坚持“形象展示窗口,业务辐射基地”的发展目标。

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医学康复类:脑瘫儿童康复、脑卒中康复、脊髓损伤康复、腰椎间盘突出及骨关节术后康复、心理康复、老年病康复、听力测定与助听器验配、假肢矫形器装配与制作;教育康复类:聋儿语训、障碍儿童学前教育、盲人定向行走培训、残疾人家长学校;职业康复类:聋人动画培训、沙画培训、残疾人电脑培训等;另外中心还承担社区聋儿语训指导、区县及社区康复指导等。

中心作为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脑瘫康复资源中心,每月两次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脑瘫儿童组织全市神经外科、神经内科、骨科、康复科专家的联合会诊,提高了脑瘫儿童综合治疗的水平。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心专业人员独立组建中国残联国家康复医疗队上海分队两次赴四川德阳、广元抗震救灾,同时为都江堰市残联康复中心的规划与建设提供专业指导。

中心拥有一支强大的专业技术队伍,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3名,博士生1名,硕士生6名,国际级假肢制作师2名,国家级假肢制作师3名,专业康复治疗师53名。中心每年都派专业人员赴欧美、日本、香港、台湾等地研修学习,把中心的康复理念、康复技术与国际接轨。中心不仅承担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工作,同时接受来自区县康复医学科及全国各地康复医师及治疗师的进修学习。中心还承担国家科技部课题1项,市级课题20余项。

通过近几年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中心建立了完整的康复流程,中心共有康复床位106张,家庭康复床位168张,共为约3000余名残障人士提供康复,脑瘫、偏瘫、截瘫的康复有效率达到95%,听力言语康复有效率%,假肢矫形器制作满意率% ,动画、沙画等职业培训就业率%。

中心以优美的环境、良好的设施、优质的服务,博得了残疾人的普遍赞誉,先后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国务院残工委残疾人之家”、“上海市

残疾人之家”、“市级机关先进党支部”等,中心开展的为残疾人健康体检、特奥运动员健康计划活动被评为上海市“双文明、双十佳”好事。世博会?目前已成为上海市康复技术最成熟、综合化程度最高、在本市最具影响力的残疾人康复机构,是本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技术资源中心、业务指导中心和服务示范窗口。

第三篇:宁夏“黄河善谷”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暨中国三峡集团(宁夏)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项目简介

宁夏黄河善谷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宁夏)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项目简介

一、 项目概况

宁夏黄河善谷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宁夏)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主要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助建设。基地依托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现有专业实训条件、职业培训鉴定及教育教学优势,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教育工作,是目前自治区第一个专门系统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的基地。

二、 项目背景

打造“黄河善谷”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借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东风,加快推进和谐富裕新宁夏建设提出的全新发展理念,旨在探索慈善事业和企业家投资置业的最佳结合。这一战略构想是一项重大的惠民举措,有利于启动新的社会生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一条探索助残扶贫、共同富裕、共享成果、和谐发展的新途径,对于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吴忠市作为“黄河金岸”、“黄河善谷”的主战场,在所辖利通区和红寺堡区分别规划了立德、弘德两个慈善工业园,出台了10多项优惠政策为慈善产业发展积极搭建平台。

据统计,全区目前有残疾人42.7万,占总人口的6.83%, 1

全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口17.58万,其中未能就业的残疾人为

7.14万人,占就业年龄残疾人口的40.64%。吴忠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0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31%,全市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中60.25%未能得到职业培训。吴忠市残疾人在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安置与扶持、无障碍设施等方面都存在需求大于服务的情况。吴忠市委、政府审时度势、把握机遇,积极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磋商并达成共识,依托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宁夏黄河善谷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宁夏)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系统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素质与就业能力。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吴忠市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总投资3.8亿元,占地1000亩,完成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0.8万㎡,教学、实训、科研仪器设备资产3506万元,初步建成了可满足各个专业教学的100多个实验室、实训车间。目前教职工300多人,各级各类在校生4600多人。设置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平面广告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等18个高职专业及17个中职专业。学院成立十年来为社会培养了8千多名各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培训各类人员6万多人。

三、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三年努力,将宁夏黄河善谷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宁夏)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打造成自治区级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残疾人技能型人才培养

培训基地。

1、计划建设12600平方米残疾人培训大楼一栋,预算资金3200万元,建设2080平方米实训车间四个,预算投资1200万元,2012年9月投入使用。可同时满足280名残疾人培训、餐饮、住宿、会议、实训要求。

2、购置残疾人培训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预算投资1500万元。

3、项目概算总投资5900万元。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2012年3月底前,先拨付2294万元,自2012—2021年,每年再投资100万元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其余部分申请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补助的方法予以解决。

4、开展残疾人学历教育,以残疾人汽车驾驶与维修、计算机平面广告设计、网络营销等就业前景好的专业为主,不断扩大规模及专业,适时开展专科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增强他们在社会上的就业竞争力,实现长期稳定就业。

5、开展残疾人短期培训、就业常识、创业培训、引导性培训等,开展计算机平面广告设计、计算机应用、网络营销、纸业包装、手语、刺绣、服装裁剪与加工、残疾人汽车驾驶、电焊、汽车维修、电器维修、花卉栽培、保健按摩等职业培训。每年完成残疾人培训1000人。

第四篇:残疾人培训发言稿

尊敬的领导、同事、各位学员,早上好!

培训是就业、创业的基础,职业技能培训是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的关键,初级电焊培训班在市级残联、玉龙县残联、玉兴培训站的支持下,今天顺利开班了。

通过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养兔的技能已首屈一指,希望大家能够学有所获、学有所长、学深学实,学以致用,争做自强凯模,达到此次培训的目的。

充分认识培训班的重大意义,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其目的在于让残疾朋友们能提高自身素质,学到一技之长,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增强残疾人对社会、独立生存的本领。这次培训,我们要借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东风,深刻认识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的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这次培训抓好抓实,让广大残疾人得到实惠。第

一、办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

一是要自尊自信,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信心。而是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提高自身生存需要的能力。

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灵活,授课老师专业, 希望大家能学有所获,争当自强典型,树立信心,提高学习兴趣。

三是要相互照顾,相互学习。学员来自不同的乡镇,大家有缘一起学习,就希望相互能促进友谊,相互照顾、相互学医。四是静心学习,认真听课。五要注意安全。这次我们举办初级电焊培训班是切实增强参军素质的一个重要举措,希望我们的学员你能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全身心投入到学习生活之中。预祝这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在培训期间身体好、心情好、学习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第五篇: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后感想

这次培训班我认为可以用三个“非常”来概括: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非常有效果。在培训班上,残联的各位领导不仅告诉我们要做什么和怎么去做,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自己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也一并传授给我们。言辞之间传递着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也传递着对我们的希望和期盼,与其说是在给我们讲课,不如说是在和我们谈心,句句苦口婆心,声声语重心长。我们的肩上就有了一份沉甸甸的感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便支撑起我们残疾的身躯,让我们挺起了胸膛。

一、非常必要

残疾人事业是一个行善积德的事业,残疾人专职委员是一个舞台,是一个平台,也是一个擂台。我们在这个舞台上展示我们的才干,释放我们的热情,奉献我们的爱心,我们要有光荣感;我们在这个平台上为残疾朋友服务,为残疾朋友排忧解困,和残疾朋友一道携手共进,我们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在这个擂台上,只有不断地完善自己,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思想素质,才不至于被击下擂台,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危机感。

二、非常及时

在培训课上,让我非常及时地了解到自己在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上有着很大的不足之处,以前我虽然了解一些残疾人的相关知识,但是很多都是跟我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系的政策、知识。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的转变,我认识到不仅要学习和了解自己用得着的相关政策,还要广泛学习其他类别残疾朋友们用得着的知识和法律。因为残疾人专职委员就是为了残疾朋友们服务的,服务范围很广泛,例如:我以前总关注残疾大学生上学的补贴,以及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培训,我理解了残疾人专职委员服务的对象很广泛,有儿童、学生、成年人以及老人,每个群体和每个年龄段的残疾朋友们都

有相对应的政策和条例,所以这就需要丰富我的知识界面,撑握更的关于残疾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等。

三、非常有效果

通过这两天学习,让我学习到很多工作之后就能遇到的知识。例如:《北京市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暂行办法》、《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等,这些政策法规正是我们这些专职委员上任之后遇到最多的问题,解决了我即将在工作中遇到的燃眉之急。我会把课上讲的这些相关政策、知识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充份运用到工作中去,更好地为残疾朋友们服务。

有人说:“现在我们残疾人的春天来了”。是的,残疾人的春天来了,我们感受到了,我们这批“残疾人专职委员”正沐浴在这缕春风里。可是还有更多的残疾朋友需要这缕春风的沐浴,需要绽放他们的笑脸,需要和所有的人一起在这个属于我们的春天里听鸟语莺歌,看春闹花放。就为了这我们也不能有半点懈怠和丝毫畏缩。我们在工作中一定会有很多的困难和坎坷,然而我们想想残联领导那期望的叮嘱,想想残疾朋友那期待的眼神,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发奋图强不恪尽职守呢!残联的领导为我们撑起了一片天,我们要协助残联,协助社区残协,为更多的残疾朋友撑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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