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2023-01-28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这个制度有很多预防措施,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成本核算员的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财务科成本核算员

一,2008年工作回顾:

2007年年底我来到瑞辰公司,12月15日从北京来到青县分公司,负责生产车间成本核算工作。公司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通过对各条生产线、各生产环节的了解与学习,了解掌握各项目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生产情况,从原材料入手,拟定出合理的成本核算流程。①对生产投料单的核对监督,提出规范投料单填写建议,确定当班直接原材料聚乙烯、环氧粉末、胶黏剂和钢砂的实际消耗数量。核算出当班生产的单位面积原材料消耗量。②协助库房进行整理盘点,建议规范出库单填写,各种生产用配件和劳保统计数据来自出库单。③监督、统计和核算柴油汽油等燃料消耗,及时充值油卡,确保燃料生产供应。④月底考勤表出来后,严格按照公司工资制度准确及时核算工资,确认各生产线的直接人工工资和办公室后勤人员工资。⑤按照合同核算租赁费和石油一机厂管理费,按月摊销。按照合同核算冬季取暖费用,按月分摊。⑥每月1号、15号记录我公司水表电表示数,结合石油水电队水表电表示数,核算水电费情况。⑦统计各生产线及车辆资产,及时统计新增加资产,不定期对各个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合理分摊折旧费用。⑧统计生产线产生废料情况,核算各生产线废料收入。结合上述步骤按照各生产线项目、规格、级别的不同情况,分别核算分摊成本费用,及时汇报各生产线成本费用情况。根据各生产线成本费用情况,提出合理的改善建议。

对于食堂采购工作,由食堂管理员和厨师班长同去购买,我付账,回来后由食堂管理员出具采购清单,双方核对数量单价金额后签字报销。每月月底及时向食堂管理员通报当月伙食费盈亏情况,提醒大家注意节俭。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成本核算员我工作要积极努力,认真负责,细心核算,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

误,及时对各项数据进行整理分摊。成本核算工作相对复杂,涉及到多个方面,关联多个部门,需要细心耐心,及时沟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2008年的工作当中出现了精力不集中,时间感不够紧迫,时间安排不够合理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集中精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各项数据及时上报。2008年1月—3月份成本核算由三人分成三条生产线来做,4月---6月由二人来做,7月---12月由一人来做,青县分公司成本核算是在工作中前进,一点一点进步,一步一步完善,对各项数据的准确率一步一步提升,尽可能百分之百准确。公司员工流动较大,对工资核算的时间安排要更加合理,便于当月成本费用核算。各项成本费用核算中,由于原材料品类较多价格不一,目前对于各种原材料价格是综合估价,要做到更加精细的核算,需要及时了解各种原材料的价格变化情况,同时对各种原材料分别计价分别核算。对于如钢砂钢丸实用相对复杂的情况,还是按照综合估价计算,根据使用情况尽可能的接近实际费用。由于石油水电队每月记录水表电表示数时间段与我们生产统计时间段不一致,而且要根据所耗电费加外损耗,功率因数,所以电费核算相对难度大一些,所以对电费核算情况我还要进一步思考总结。

三,展望2009年

2008年即将过去,对于2009年的工作我会更加努力认真,针对不同项目费用的核算要做到更加精细准确,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加班加点,按时上报各费用报表。2008年年底新增办公生活区,租赁费用会相对增加,水费电费取暖费会相对增加。新加油罐加油机,柴油汽油等燃料实用会更加合理,燃料费用会相对减少。工资标准提高,人工工资会相对提高。根据市场情况,不同原材料价格不一分别核算,原材料核算会更加精细准确。2009年是新的一年,在这新的里我会尽自己的能力去完成我的工作。

财务科成本核算员:***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

第二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的财务制度和哈医大三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规范标准,增强全院人员的经济管理责任,合理改进成本核算工作流程,完善经济核算手段与方法,正确核算分析医疗服务成本,从而客观地反映医疗经费需求,合理计划与分配医疗服务收益,保证服务质量,减少消耗,提高效益,使医院更加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长远发展需要。

第三条 医院成本核算执行制度执行制造成本法,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反映医院的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条 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医院全体员工依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成本责任,实行全过程的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 全院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医院在院长领导下,按分工职责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 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责任:

①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医院有关成本管理的制度,对医院的效益负完全责任。 ② 组织建立成立管理责任制,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和有关科室、班组,实行归口管理。

③ 组织与领导各职能部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完成各自成本计划。

④ 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经营管理。 第八条 行使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

① 协助院长组织领导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执行成本计划、控制成本开支、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开展成本预测、分析工作。

② 宣传国家和医院有关成本管理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研究和审查。

③ 定期检查成本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医药经营中需解决的问题,并向院长报告,协调解决。

④ 协助院长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成本核算中的交圈对口问题。 第九条 医院财务处作为成本核算的责任部门,其管理职责是: ① 制定医院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成本核算办法。 ② 监督和指导部门成本核算。

③ 核定、考核单位部门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④ 汇总编制各部门的财务成本计划。 ⑤ 参与制定医院内部各种定额和价格。 ⑥ 进行成本的预测、控制、分析工作。 第十条 医院各部门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医疗医技科室的管理职责:

① 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成本核算管理的重点。

② 加强科室内部事务管理,各种仪器设备、医用消耗材料、药品、试剂、卫生被服等实物要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交接班时清点数量;科室内物品定期盘点、报损、核销,并于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③ 严格遵循计算网络操作规程。及时、准确登录或统计医疗信息,保证各项医疗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

2、物资供应科室的管理职责:

①各项实物支出必须符合医院有关规定,严格按计划采购。 ②建立健全实物管理制度。

③健全物资和固定资产实物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④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实物消耗成本核算报表。

3、对后勤技术维修科室的管理要求: ① 提供的劳务资料等服务,根据核定的对内服务价格按项目统计,并实行供需双方签字验收制度。

② 设专人负责内部仪器设备、库存维修材料、工时材料消耗统计等实物保管工作,做好实物入、出库的登记统计工作。 ③ 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消耗统计表。

4、对行政管理科室的管理要求:

① 根据上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制定本的费用预算,经批准后进行全程控制。

② 严格控制各项行政管理费用,按审批权限开支。 ③ 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④ 按规定对医院投入的人员工资,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进行核算,制定院内服务价格,对所有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

⑤ 按规定期限向院内、外主管部门和领导报送成本核算各类报表及有关分报告。

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一条 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医院的成本计划,核算医药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计算医药的经营成本,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北京统一医疗收费标准,测算医院成本核算的内部价格,促进医院成本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第十三条 实行计量管理

建立各种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各种计量设备应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保证计量用具的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管理。

在医药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应予以严格管理,保证准确、完整,并按规定流转后,在最终部门予以保管。 第十五条 必须按月计算医药经营成本。

计入当月成本的材料消耗,费用开支与医药经营收入、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六条 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成的医药经营收入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医药经营的实际成本,不得以后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十七条 医院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

第十八条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已完项目与未完项目的界限。

第十九条 单位成本核算中各种处理方法,包括存货计价,价差的调整,费用的分配,已完、未完项目成本的计算,以及医药经营成本计算等等,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财务或核算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 成本开支范围

第二十条 下列费用可列支成本或费用:

① 人工成本:直接或间接为医院医疗活动提供的各种劳务报酬,包括各种正式人员、合同工、临时工、返聘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障费等用于个人部分的各项支出。

② 医用设备成本:直接或间接用于医院医疗的仪器设备,包括医用仪器设备类的折旧费、租赁费、医用车台、柜、架类的修理和摊销费用。

③ 医用器材成本:即小型器械和消耗材料,包括手术、介入、诊疗等器械和耗材,以及透析材料、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医用气体、医用仪器维修配件、医用教学和科研等其他器械及耗材等。

④ 血液成本:用于医疗的血液及其自制品,包括外购血液,自采血液、自制成份血等

⑤ 保障服务成本:包括水电费,取暖制冷费,房屋使用及维修费,被服使用及洗涤费,给氧,通讯使用及维修费,车辆使用费,自养管理费等。 ⑥ 科研教育成本:包括科研费、教育费等。

⑦ 管理费用成本: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医院所发生的,按一定方法分摊到科室的成本费用。包括直接和间接发生的行政管理,如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推销费、咨询费、诉讼费、坏帐准备、报刊杂志费、外诊费、镶配费等;经营费用,如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租赁费等;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总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和筹资发生的费用等;开办费,其他管理费如绿化、保洁等费用。

⑧ 其他成本:包括直接或间接发生的社会公益性支出,如特殊保健费、义务咨询费、捐助支出等;罚没财产、罚扣、财产物资盘出等特殊损失等;其他特殊支出如行政事业费支出、党团费支出、太平间费用等。 ⑨ 药品成本:各科室领用的各类药品,试剂等。 第二十一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支成本费用。

① 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及其利息。 ② 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③ 应在专用基金中列支的集体公共福利支出。 ④ 按规定购置国债的支出。

⑤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⑥ 与医院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二条 医院拒绝支付除国务院、市政府有文明规定的必须支出款项以外的一切摊派。

第二十三条 药品成本,包括药品费、采购费、储存费和损耗费、降价损失费和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费、包装材料费、药检费等。其他成本同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成本预测及降低成本计划

第二十四条 成本预测的目的是为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指明方向,作为计划期内降低成本决策的参考,成本预测是制定成本计划的选择达到目标成本的最佳途径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五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参与竞争,在新项目引进前,设备的采购前,都必须进行成本预测,提出成本最优方案,确定目标成本,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 成本预测的基本程序是:

① 确定预测目标

② 收集和分析所需的历史资料的数据。 ③ 掌握市场信息 ④ 确定预测模型 ⑤ 提出预测目标 ⑥ 计算预算误差

⑦ 分析内部外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成本预测的主要内容。

① 新项目、新设备投资前,成本、利润可行性预测。

② 完成医药经营收入能达到的利润的预测和成本降低额的预测。 ③ 完成目标利润的成本降低额所应达到的总收入的预测。 ④ 项目、单病种降低成本和利润的预测。 ⑤ 单位保本点的预测。

第二十八条

成本预测的方法以本、量、利分析法为主,也可采用直观法、专家预测法进行。采用本、量、利分析法的预测公式是: ① 保本点=固定费用/(1—变动费用率)。

② 实现目标里运营完成的经营总收入=(固定费用+目标利润)/(1—变动费用率)。 ③ 变动费用率=变动费用/经营收入*100% 第二十九条 在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发生重大问题对成本产生影响时应当对目标值进行修订,以保证预测目标的准确。

第三十条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按成本项目、成本对象、对保本点、目标成本、目标利润应完成的经营收入进行预测。

第三十一条 医院在运作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分季按年编制成本降低计划。 第三十二条

降低成本计划的编制内容:

间接费用计划

技术组织(管理)节约措施 医药成本支出计划 管理费用计划 财务费用计划 经营费用计划

第三十三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分工应根据医院的医药经营任务和消耗水平,在确保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的前提下,依据各部门确定的计划经营收入,各部门提出的技术组织节约措施,各部门管理费用开支计划以及各部门所辖降低成本任务等,最后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三十四条 降低成本计划应有具体计算依据,不得任意填报或只列项目、金额,没有计算过程。

第三十五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后,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工作。对于执行结果应定期检查,防止流于形式。

第三十六条 降低成本计划经原审核后以文件形式批准下达。

第六章 成本核算

第三十七条 医院按国家有关成本管理方针以及本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并结合医院特点确定成本核算的程序和具体方法。 第三十八条 成本核算对象:

① 医疗业务部门以临床、医技科室为对象归集分配费用,并计算成本。 ② 保障服务部门的成本核算对象以单位(或班组)为主体核算各种成本项目的费用消耗

③ 药品部门的成本核算对象可以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种类分西药、中成药、中草药为对象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

④ 行政管理科室作为医院的机关部门,以整个行政管理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各种费用的归集,最后以一种间接成本摊入各有关医疗业务科室 第三十九条 成本项目按下列原则划分: ① 人工费 ② 医用器材费 ③ 医用设备类成本 ④ 保障服务成本 ⑤ 管理费用 ⑥ 其他成本 ⑦ 血液成本 ⑧ 药品成本

第四十条 各项目成本的收入与实际成本核算的范围和计算口径必须一致,以保证成本项目的可比性。

第四十一条 核算医药经营成本一般以月为计算期。

第四十二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库存物资数量,必须以实耗为准,不得以领代用。已领未用的材料,要及时办理推料或办理假退料,购入卫生器材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月末卫生器材已入库,货款未结时应及时办理暂结入帐手续。

第四十三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器材价格,必须按实际价格计算。器材核算按计划价格进行核算的,核算期末要将差异还原成本,不得任意少摊或多摊。 第四十四条

待摊(预提)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实分摊(预提)数量,按期分摊(预提),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以跨年)。 第四十五条 人工成本核算:

① 人工费的组成:医院的人工费指支付给医药经营人员的工资总额及按人头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具体内容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特殊工资如工伤工资、产假工资、婚丧假工资、探亲工资等,以及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② 人工费分配:根据不同的工资支付方式,人工费按照有关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的成本。如果涉及的科室或成本项目明确可直接计入,如果工资费用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或成本项目时,应采取一定分配标准后计入。 公式为:

工资费用分配率=(工资费用总额/各科室实际工时总数)*100%。

某科室或成本项目工资分配=该科室或成本项目实际工时*工资费用分配率。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

一、 使用年限:

1、医用仪器设备折旧年限: ①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 ②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

2、一般设备、家具折旧年限

3、布类(被服)折旧年限

4、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二、 折旧基数

1、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

2、固定资产净值。

三、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范围

1、房屋及建筑物。

2、在用的医用设备

3、非医用设备

4、季节性停用

5、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8、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四、 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未使用,不需用的设备

2、已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未完工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图书类不提折旧。

五、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方法

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2、工作量法

3、适当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

六、 其他:

本月新增的医疗设备,当月不计提折旧。本月内减少的医疗设备,当月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七、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核算方法: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科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科

在加工材料—固定资产折旧费--**科 辅助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科

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科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修理费

1、医用仪器,一般设备,房屋建筑屋的维修费折旧额 % 计算。

2、中、小修理费一次计入当期有关成本。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 **科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 **科

贷:银行存款

3、大修理费用先计入“待摊费用”分期摊入各期。 计算公式:

某科室房屋修缮费=全院医疗用房修缮费*该科室房屋面积占全院工作用房总面积的百分比。

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

贷:银行存款

分摊时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科室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 **科室

贷: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 第四十八条 低值易耗品按下列方法列入成本

① 一次摊消法:凡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摊销。 ② 分期摊消法:凡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可以分次摊销。

③ 对于多个单位公用的,采取按一定标准分摊的方法计入使用单位成本。如:氧气可按管头分摊,器材按床位比例分摊。 第四十九条 辅助费用按下列方法计入成本。

1、水电费:

① 用水用电大户要单独安装水电表,单独计量。

② 科室没有设计量器具的,可按科室人均用水、电计算成本。

③ 电费可按照明、仪器设备总功率计算用电量,按内部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科室水电费成本。 ④ 计算公式:

待分配水电费=全院水电费总额-单独计费

水电费单位成本=待分配水电费/各科室水电费用消耗总量

某科室水电费=该科室水电费消耗量*水电费单位成本

2、车辆使用费和通讯费:

① 车辆使用费按科室车公里数和内部测算的车公里价计入各科室 ② 通讯费可按各科室通话时间和每分钟通话成本计入各科室。

3、被服使用费:

包括被服购置、洗涤、洗衣设备的购置、维修、洗衣业杂支和人工成本等。 各科室洗涤费用=∑(科室各品种被服×折旧总数)×标准洗涤成本 第五十条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医技科室,化验项目,放射检查项目的成本分摊,可根据其向临床科室所提供服务量及金额的大小进行分摊。 第五十一条 药品费成本核算

1、医院药品采取售价金额核算法,即药品的购、销、存均按售价核算,其进价和售价的差额通过“药品进销差价”核算。

2、药品成本计算方法采用药品的综合差价率或药品综合加成率。 药品综合差价率=期初药品进销差价余额本期药品进销差价贷方发生额100%

期初药品余额本期药品借方发生额本期药品成本=本期药房药品销售额×(1-药品综合差价率) 本期药品实现的差价=本期药品收入-本期药品成本

3、药品采购费的核算。

药品采购费主要指药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输费、装卸费、中转费、劳务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药品损耗、佣金、保险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等。 药品采购费不能直接计入药品成本,要单独设立“药品采购费用”明细科目核算。

期末与采购计划费用指标比较,计算出“药品采购成本差异”,作为考核和控制指标。

药品采购成本差异率=(实际采购成本/标准采购成本)×100% 药品采购成本差异额=标准采购成本×(1—药品成本差异率)

4、药品管理费的核算

药品管理费主要指各类库房业务费、药品储备费、药品损耗费等。

药品管理费属于药品管理部门的期间费用,要单独设立“药品管理费”明细科目核算,不能直接计入药品成本,其核算办法同“药品采购费”。

5、药品销售成本的核算

药品销售成本主要计算各类药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核算西药、中成药以及制剂管理销售部门的经营业绩。 百元药品销售费用=

药品支出按综合差价率计算的药品进价成本100%

按零售价计算的药品收入第五十二条 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

可以按照直接费用(或人工费)比例法进行分配。 间接费用分配率=

当期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100%

按当期各成本对象发生的直接费(或人工费)之和第五十三条 医院应在年终对物资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经批准后,分清责任,调整成本。

第五十四条 成本核算资料必须标准完整,如实反映医疗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有关成本的原始记录、凭证、账册、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统计资料等内容必须齐全、真实、记载和编报必须及时。

第七章 成本考核与分析

第五十五条 医院定期考核各科室成本计算完成情况,一般每月一次。 第五十六条 成本计划考核的依据,经医院确认后,以文件形式批准各科室的成本计划为准,同时辅之以相关的内容,各项指标均以财务报表为准。 第五十七条 成本考核的主要指标

1、成本降低率=(本期成本降低额/本期总收入)×100%

2、人均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总额/平均人数

3、降低成本额

4、人均创收额=业务总收入/医院定编数

第五十八条 成本考核方法:采取每月初检,半年考核,年终总考核。 第五十九条 成本分析是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医院降低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找出节超原因,从而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十条 医院院每季召开成本分析会,通报各科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找出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十一条 成本分析的资料要根据成本责任分工原则,由各业务口提出分析,财务部门汇总。对于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可事先确定分析内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专题分析。

第六十二条 成本分析的方法、内容。

1、由于成本的降低(或超标)对完成经营指标的影响。

2、贯彻执行降低成本计划,对降低成本的主要影响。

3、分月、季降低成本计划地完成情况,以及预计完成情况。

4、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较。

第六十三条 成本项目的分析:科室部门要对成本支出与计划成本进行对比,找出升降原因。个别病种成本项目,可进行收支对比,找出节超原因。

第六十四条 成本分析应将降低成本计划地完成情况作为分析的一个主要内容,借以检查各职能部门计划完成程度,找出为完成计划的主的原因。 第六十五条 成本分析对于自己运用方面也要进行跟踪揭示,检查医院的资金运作是否正常,有无浪费现象,由于资金使用不当加大成本,应列示具体数字。 第六十六条 价格管理应列入成本重点监控范围。分析中应有价格变动给成本带来的影响,并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岗位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运行机制。 第六十七条 减利因素是医院加大成本开支的一项金额较大的内容,他对成本又直接影响,在分析应具体列示。

第六十八条 增收节约是医院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员工合理化建议,给医院带来成本降低的内容,在分析中应有所体现。

第六十九条 医院在经营过程中,有关职能部门都要结合所辖业务对成本升降原因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成本影响数额较大的项目,要进行专项分析。

第八章 成本报告与台帐

第七十条 成本报表的种类:

1、管理费用表

2、科室收支成本表

3、间接费用表

4、单病种成本表

5、药品供销成本表 第七十一条 报表编制说明

1、管理费用表适用于医院填报。

2、科室收支成本表适用于各科室填报。

3、间接费用表或者称之为“制造费用表”,适用于各科室填报。

4、单病种成本表适用于科室填报。

5、药品供销成本表适用于医院及科室填报。

第七十二条 各种成本报表的填列内容由医院统一规定。填报单位不得随意删、加、改报表项目内容。

第七十三条 关于上报年、季、月成本报表的规定。 ① 各科室每月上报收支成本表 ② 上报时间为每月5日

③ 医院每季结转盈余,编制成本报表。

④ 报表、季度报表报表时间为每季次月15日前上报。 第七十四条 医院各科室应本着以下原则设计成本台帐。 ① 适合医院医疗经营的特点。 ② 适合各单位成本核算内容。 ③ 便于提供成本资料 ④ 利于成本分析。

第九章 成本监督与惩罚

第七十五条 医院对各单位的成本实行下列监督:

① 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监督。一般每季应有重点地检查一些科室,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② 定期会审各单位报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 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七十六条 医院院长、履行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进行下列监督: ① 审查成本计划。

② 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总结经验、解决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③ 监督执行成本开支范围的成本核算的规定。 ④ 执行财政机关和卫生局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⑤ 审核成本报表,在保守医院机密的前提下签署上报。

第七十七条 科室在接受监督与检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检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有下列行为之一,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① 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 ② 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截留收入。 ③ 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的。

④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医院成本管理质量下降或其他严重损失浪费的。 ⑤ 损公肥私,挥霍国家资财,增加成本开支的。

第七十八条 对在成本核算中做出突出成绩,创出效益的管理人员,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第七十九条 对强迫或指使他人违犯成本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成本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从重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哈医大三院

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成本核算制度

4.12.3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本公司产品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的管理及控制,结合本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燃料动力和制造费用的总和。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生产工厂的产品成本核算。 2. 机构与职责 2.1. 财务部门

(1) 负责制定有关成本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

(2) 组织全公司及各部门的成本核算,编制和落实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 (3) 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及成本项目,参与制定有关成本项目及费用定额; (4) 负责对成本水平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成本计划及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

2.2. 生产技术部门

(1) 负责制定技术经济定额和运行材料、生产用水、检修等消耗定额,加强日常定额管理工作;

(2) 负责生产性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的管理,制定设备的运行、检修、保养计划,挖掘设备能力;

(3) 负责编制、实施排污费用控制计划,管理“三废”排放。 2.3. 生产车间

(1) 负责按照成本目标控制生产过程的各项消耗;

(2) 负责记录、统计生产过程的各项投入和产出,为成本核算提供原始资料;

(3) 负责车间的物料管理、盘点和差异分析。 3. 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3.1. 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正确区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正确归集生产费用。

3.2. 各工厂成本核算中的各种处理方法,包括材料的计价、费用的分配、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总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3.3. 为增加产品成本在公司内部的横向可比性,公司内部同类别产品的成本核算方法应当一致。由事业部财务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统一制定本事业部的成本核算办法。各工厂依据本制度和事业部的成本核算办法制定本厂成本核算的具体规定。事业部和工厂的成本核算办法、规定须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审核。

3.4. 工厂必须加强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1) 建立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 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 (3) 制定或修订材料、工时、费用的各项定额; (4) 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

3.5. 按月计算产品生产成本,月度为每月一日至当月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材料消耗、费用开支与产品产量,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3.6. 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3.7.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

3.8.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

3.9. 生产费用归集必须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费用项目和车间、部门进行核算,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10. 成本核算会计和统计人员必须熟悉每一类产品的工艺流程,了解每道工序耗用的资源(如人工、设备、材料、动力等)和产出,工序之间的物料流转情况。 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将成本费用直接计入相应的成本核算对象,减少间接费用的分配,以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4. 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

4.1. 工厂要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汇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生产一种或几种产品的,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 分批、单件生产的产品,以每批或每件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多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规格繁多的,可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各种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4.2.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强化木地板、纤维板、浸渍纸等,均为多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应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

4.3. 各项生产费用原则上直接计入受益的成本对象。对于某些共同耗用无法确定直接受益成本对象的生产费用(如车间照明用电、车间管理人员费用等),可以设置一个过渡的成本对象先归集,到月末再按一定的标准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

4.4. 公司的成本项目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制造费用。

直接材料:包括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直接人工:包括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福利费以及按规定计算提取的工会经费。

燃料动力: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煤、油、水、电、汽等能源。

制造费用:包括生产车间为管理和组织本车间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5. 成本计算方法

5.1. 除季节性原因和生产性固定资产检修导致停工外,其他情况造成的停工,当月开工时间不足法定工作时间的70%时,折旧费用和生产工人的工资(非计件工资)等固定费用按开工时间的比例计入生产费用,其他的固定费用计入期间费用。 5.2. 为简化计算,根据重要性原则,如果某些成本项目占生产费用的比重较低或者每月期末在产品较少并且数量相对稳定,经财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可以不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全部由产成品承担。

除直接材料,各工序的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和制造费用全部计入该工序的完工产品。

5.3. 直接材料成本计算:

5.3.1. 仓库根据生产作业指令下达的原材料数量发放材料。车间因特殊情况需超量领用原材料,必须由车间负责人签字,并由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库管员方可发料。

5.3.2. 领料员根据生产作业指令填制领料单,经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办理领料,每天的领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生产量。

5.3.3. 领料员领料后根据生产工艺,将原材料交各相应工序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每天将相关手续交生产统计登记台帐。 5.3.4. 各工序完成生产后向下一工序移交时,必须填制《车间物料流转单》,对该工序生产的产品数量、质量予以记录,每天向生产统计报送工序完工产品统计资料。

5.3.5. 车间规划出废品区,并设专人管理:各工序的不合格品、废品不得移交下道工序,而直接移交废品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3.6. 当月生产结束后必须实施车间盘点,盘点时应停止生产。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生产车间负责人、工段负责人、工序组长、车间统计员等参加,盘点已经领用尚未投入生产的材料、各工序的在产品、废品。

5.3.7. 车间储备的材料应当作为库存材料的移库处理,不得计入生产费用。车间剩余不用的材料,要及时退回仓库;留待下月继续使用的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

5.3.8. 生产中回收的下脚废料,按照可以利用的价值,或者按照可以销售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收集整理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净额计价,从有关产品的材料费用中扣除。

5.3.9. 月末盘点后,车间统计员对生产统计台账的材料收发存进行复核,确定领料、盘点数据无误,结合月初盘存数,倒轧出本月各工序/产品的生产实际耗用原材料。 5.3.10. 财务部门核对车间统计的投入、产出台账,与ERP系统和材料仓库提供的领料单、材料发放台账,成品仓库的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台账,核对一致后,将材料费用按工序/产品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

5.3.11. 各工序的不合格产品成本由本工序的完工产品承担。如不合格产品数量较大且通过改制可形成销售批量的,其直接材料成本按50%转入本工序的完工产品成本中。

5.4. 直接人工成本计算:

5.4.1. 生产工人工资,采用计件工资为主,计时工资为辅,总额控制的原则。

5.4.2. 计时工资必须严格管理。开支计时工资必须填制《计时工资派工单》,《计时工资派工单》应包括以下内容:用工项目、工作量、用工时间等。

5.4.3. 财务部门按产品/工序归集直接人工成本。月末,财务部门按照各产品/工序的人工定额×当月各工序的完工产品数量和《计时工资派工单》计算生产工人工资,并计提社会保险、工会经费等工资附加费。

5.5. 燃料动力成本计算

5.5.1. 各生产工序严格控制电力消耗,节约用电,随时检查,凡不需用的设备必须关机。休息时间除按工艺要求予以干燥平衡以外,应关闭所有的机器设备,杜绝浪费。

5.5.2. 锅炉房要严格管理,节约用煤,采购煤炭后必须要办理出入库手续,锅炉用煤需专人管理,每月对用量进行分析。 5.5.3. 车间统计员根据计量仪表记录动力的实际耗用数量,生产工艺过程直接耗用的动力费用,凡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当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比例分配计入。 没有安装计量仪表的,可以按照机器功率×机器工时或产品/工序的单位动力消耗定额×工序完工数量计算各工序的动力费用。

具体的分配标准由生产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确定,作为合理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5.5.4. 自制动力的费用应当通过辅助生产核算;再按使用车间(产品/工序)和部门进行分配。

5.5.5. 车间照明通风用电等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5.6. 制造费用计算

5.6.1. 机器设备的折旧、维修保养等费用按机器设备所在的工序直接归集计入该工序,再按照该工序的各类完工产品数量或各类产品占用的机器工时记录分配到该工序的各完工产品。 5.6.2. 叉车等辅助生产设备应做好使用记录,月末按照使用记录分配到各工序/产品。

5.6.3. 其他无法直接计入产品/工序的制造费用按照合理的比例分配计入各产品/工序。

具体的分配标准由生产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确定。

5.7. 产成品成本计算:

5.7.1. 通过上述计算步骤,汇总各成本项目计算出各工序的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

产成品单位成本=∑各工序的完工产品成本÷该工序的完工产品数量;

产成品总成本=产成品单位成本×当月入库的产成品数量

6. 成本控制

6.1. 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为成本控制提供数据依据。 6.2. 公司的成本控制实行目标成本法。公司决策层依据市场调查和经济预测及公司的目标利润,提出单位产品目标成本,作为设计产品耗用材料与工费的限额。

6.3. 目标成本制定后,由财务部门会同生产、技术、供应等部门进行分解和分配。

(1)制定产品的材料、人工、机器工时、燃料动力等工料消耗定额; (2)根据消耗定额和标准单价制定产品标准成本;

(3)按可控制的原则将成本项目分配落实到部门、工厂、车间、班组。 6.4. 以目标成本为方向,定额成本为基础,制定、月份成本控制计划。作为计划期成本控制的目标。 6.4.1.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中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及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的预测进行平衡,确定计划期内产品成本的控制数字。

6.4.2. 制定计划期内降低成本的主要措施,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改进经营管理等所节约物质消耗和劳动消耗的措施。 6.4.3. 以成本计划控制数字范围和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制当期的固定费用计划 拟订压缩主要产品的工、料消耗的计划指标,并据以编制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和制造费用预算。

6.5. 财务部门每月利用成本核算资料与标准成本、计划成本、上年实际成本、同行同类产品成本进行比较,发现成本差异。会同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查明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揭示节约与浪费的原因,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方向和途径,拟定进一步降低成本的要求和措施。形成成本分析报告提交生产经营分析会议审议。

6.6. 成本控制纳入成本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兑现奖罚,以充分发挥成本分析考核的作用。

7. 附则

7.1.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总公司财务中心。 7.2. 本办法经总裁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成本核算制度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 成本核算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四条 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人员设置。

一、定额管理

第五条 各单位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 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各单位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各单位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各单位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二、原始记录

第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出库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 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产品代码、制造单号、路线单、投料单、半成品领用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零件短缺报告单以及零部件和产成品交库单等,并做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做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根据动力电的实际耗用量,并做好动力电消耗统计报表。

第八条 各单位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计量验收

第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四、人员设置

第十条

财务部设置成本核算员,负责成本核算有关工作的协调及制度的修订,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计算和分析。

第十一条

财务成本核算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成本核算制度的宣贯和实施;

(二)加强存货管理,确保存货帐实相符;

(三)负责本单位的内部结算有关工作;

(四)在本单位领导组织下,会同其他职能机构和人员,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五)协助本单位领导对生产费用耗费进行控制,贯彻成本管理责任制;

(六)协助本单位领导对内部各级机构或人员在执行成本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

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满足成本管理及内部经济核算的需要。

第十三条 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成本。对于已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在制产品成本与已完工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十四条 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四章 产品成本项目

第十五条 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

(一)直接费用

1.直接人工费 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 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的费用;

3.燃料动力电 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动力电。

(二)制造费用

指生产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十六条 直接生产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包括研究室及车间生产人员;

第十七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

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五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第十八条 •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以每种产品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帐:

1.生产成本明细帐,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帐,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明细帐,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帐,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帐,根据销售清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财务对本单位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财务部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五)财务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类别的成本计算单(或称成本二级明细帐)。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六)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第六章 材料费的核算

第十九条 材料物资应按其性质进行分类类别的规范与调整由总库负责,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第二十条 财务部设“原材料”“低值易耗品”一级明细帐,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摊入费用。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帐;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帐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材料三级明细帐根据采购验收单和领料单逐笔登记。

第二十一条 材料的计价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材料采购成本包括:

(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

(二)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

(三)符合生产中心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

(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

(五)进口材料的国外进价,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和其他进口费用,以及应分摊的外汇价差。 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的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

2、

3、

4、5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

第二十二条 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帐。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除单独为某项产品采购的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第二十三条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分别按消耗定额比例、耗用重量比例、产品数量比例等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几种产品共同使用的生产专用工具、工艺装备、油料、气体等,领用后在“制造费用-机物料消耗”中核算,按制造费用分配比例分摊计入各种产品成本。

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无法再用于生产的废料、边角短料,应按时回收交库,还能再利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并冲减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第七章 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第二十四条 支付员工的各项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第二十五条 生产部门的人员工资由财务根据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按费用性质进行分配。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研究室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车间人员工资计入直接人工费,对于既参与产品生产又参与科研的人员的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分配率,分配后分别计入相关费用科目。

对于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直接人工费,根据工资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1.采用定额工时制的,根据工时定额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工时定额×单位工资标准 某一产品直接人工费=∑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

2.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根据完工量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完工量×单件工资标准 某一产品直接人工费=∑某一配件(工序)直接人工费

3.采用实际工时制的,根据实际工时分配计入生产成本,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直接人工费分配率=(当期直接人工费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生产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费=该产品实际生产工时×直接人工费分配率

生产车间实际生产工时可以按天也可以按小时统计。有条件的生产车间原则上应按小时计算,并与工时定额对比,作为修订工时定额的依据,研究室暂按天统计,多产品情况下,分别统计各产品工作天数。

第八章 动力电的归集与分配

第二十六条 为加强内部经济核算,电费管理部门应在生产部门安装电表,在其生产车间安装分表。每月向供电局支付电费后,财务部凭电费支付有关单据先在“管理费用-电费”科目核算,月末根据电费管理部门编制的动力电分配表进行分摊,冲减“管理费用-电费”科目。

第二十七条 生产部门及其生产车间消耗的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动力电,根据电费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项目共同耗用的动力电,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1.定额工时制下

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定额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定额工时×动力电分配率 2.计件工资制下

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人工费总额)×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动力电分配率 3.实际工时制下

动力电分配率=(当期动力电耗用总额÷各成本计算对象实际生产工时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动力电=该产品生产车间实际生产工时×动力电分配率

规模相对较小、动力电耗费较少的生产车间,暂不单独核算动力电,其支出在制造费用-电费科目中核算。

第九章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第二十八条 制造费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进行汇总并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人工费总和)×100% 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产品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分配率

第十章 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

第二十九条 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产品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划分。其平衡公式为:

完工产品实际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全部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

第三十条 期末未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采用约当产量法。 约当产量法 是指将月末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完工产品产量,并按在产品约当产量与完工产品产量比例分配在产品与完工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原材料不折算)。(为简化计算,暂采用50%作为综合折率计算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计算公式是: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原材一次投入时不含直接材料费) =(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本月实际完工数量+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

=材料费+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 第三十一条 各种用于销售的半成品应按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自制半成品作为成品进行管理。

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

第三十二条 成品管理部门应会同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制定产成品出入库、退库流程,健全产成品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发出商品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产成品帐实相符。

第三十三条 月末,财务部根据成品库房编制的产品出库汇总表采用移动平均法结转销售成本。

第十二章 成本核算原始记录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成本核算原始记录填制时可以用钢笔或圆珠笔,也可以采用计算机程序编制,签章齐全、字迹清楚。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填制的原始记录必须经审核签章后才能向接收部门传递。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记录,接收部门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记录,应返还经办人,重新填制或予以更正;原始记录有错误的,应当由填制单位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填制单位章或更正人个人名章。原始记录一般不得向外部单位报出。

第三十六条 成本核算有关汇总表、统计表、登记表、帐、卡等的数据必须以审核过的真实的原始记录为基础,必须经过复核程序,由填制单位安排人员进行专门复核,填制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向接收部门传递。编制单位不得对原始记录进行篡改和错误引用。

第三十七条 各种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分院主管领导批准,并经财务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三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八条 公司对各单位成本核算的执行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成本核算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及岗位间不协调的现象。

(二)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始记录的填制是否合规,传递是否及时。

(三)了解基本的生产流程和作业规程,检查生产程序是否合理,内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超限额领料责任处理情况。

各单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成本核算中的薄弱环节,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三十九条 监督检查小组由公司财务部牵头,经营部、生产中心主要负责人参与,每月不定期检查,检查报告经参加人会签后报总经理办公会通报,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二○○九年

日起执行。 月

第五篇: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完善项目核算机制,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力度,确保公司两级管理、两级核算机制的落实,结合本项目部成本核算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入的核算

月度或财务收入的确定,一律以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科及财务科核准的月度或统计产值为准,两部门提供的统计产值包括以下内容:

㈠ 完成清单内工作量:完成已计量、已申报未批复的计量及已形成工程实体但未计量的工作量。

㈡ 完成清单外变更增加的项目

1、业主已确定单价的全部进入统计产值。

2、业主未确定单价的,按与业主协商的价格和一定比例进入统计产值。项目部就此作出说明并分别提供给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科、财务科。

㈢ 可能拿到索赔金额的30%-50%部分进入统计产值,项目部作出说明并提供给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科、财务科。

㈣ 对于没有确定清单单价的项目,项目工程部与财务部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工程的难易程度、与业主洽商的情况、企业内部定额以及当期的工程造价信息等,核定、编制一个把握性较高的内部清单单价,报请项目经理批复后,上报至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科及财务科,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科及财务科批复后发至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以此作为统计产值、确定当期财务收入的依据。

二、成本核算

项目工程成本核算执行两级核算制度,即由项目部具体实施成本控制和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分析,由公司各部门进行整体合同核算和项目成本监管。

㈠ 成本核算程序

每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财务部编制项目成本计划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和项目部核实修正,报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形成项目成本控制计划。由财务部按部位预算分解工、料、机成本控制指标,发至相关部门作为工、料、机控制的依据。人工费和机械费采用费用方式进行核算,材料费采用费用和实物量方式进行核算。

各职能部门依据每月工程进度情况和成本控制指标确定当月工料机成本费用控制指标,然后与项目当月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开工前,项目部要依据成本控制计划,采取降低成本措施,编制项目成本预控计划,确定成本降低额。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依据每月工程进度情况和成本预控计划确定当月成本预控计划,然后与项目当月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形成核算报告。

㈡ 成本核算内容

成本核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五项内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费用,首先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和上述确定的五个成本项目进行归集,能够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然后计算出该项工程的实际成本。下面分别规范五个成本核算内容和方法:

1、人工费用的核算

人工费内容包括工程成本中的人工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工程施工发生的局工、劳务分包费及清工费的费用。人工费用核算为:

⑴ 月度支付职工工资、奖金等费用,按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科提供的工时统计表由项目部计算分配。

⑵ 农民工的清工费,由项目部提供,按项目部实际发生费用进入成本。

⑶ 劳务分包费由项目部提供,按劳务分包合同和工程进度情况按比例预提进入成本。

2、材料费核算

材料费内容包括工程成本中的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主要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其他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租费和运输费等。材料费核算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材料收、发、领、存、退制度,才能有效的进行材料费管理和核算。

⑴ 主要材料核算:

① 现场来料验收,现场材料人员开验收小票,材料部门依据验收小票,开入库验收单并登记材料台账。

② 现场施工领料(供料),材料部门开领(发)料单。 ③ 材料部门汇总领(发)料单,同时结合工程施工情况,以工程计划部门本期已进入统计完成产值的工程部位进行材料耗用结算,按成本与收入相匹配原则,将项目已领用材料进行逐项分类统计,分出领用量、库存量、半成品量及实耗量,并按实耗量进入工程成本。如:对现场钢筋实耗量的统计=领用量—原材料库存量—半成品。否则尽管已履行领(发)料手续也不能进行耗用。

对上述要求,材料部门应建立库存情况月盘点制度,项目部每月定期盘点一次库存,以取得领、发、收、耗、存及成本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⑵ 周转材料核算: ① 租用公司的周转材料,依据公司材料部门的周转材料租费结算单计入材料费。

② 对于特殊周转材料,按照以下规定自行摊销,将摊销费按受益对象计入材料成本。

A、能多次周转使用的周转材料按月进行摊销。

B、不能周转使用且数量金额较小,购入价值在3万元以下的异型材料一次性记入成本。

C、模板等周转材料(包括外购、外协、自制的),均由材料部门单独立号、归集成本,并将成品及时办理入库。原则上分三次摊销,第一次摊销40%,第二次摊销40%,第三次摊销20%(可分为三个或三个工程进行摊销)。工程完工,由材料部门对项目退回的模板等进行验收。对于在某个工程中丢失、损坏,没有再利用价值的,由材料部门将此一次进入该工程成本。

D、对于直耗工程成本的档板、闸箱、电缆、10*15方木、冲车台等,材料部门应建立帐外物资台帐,按月统计,按帐内物资管理。

3、机械使用费核算

机械使用费内容包括工程成本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费和租入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支付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退场费等。 ⑴ 自有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使用自有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项目部实际使用情况进入成本。

⑵ 租入机械费用核算: 从外单位或公司内部单位租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支付的租赁费,应根据机械管理部门提供的“机械设备结算单”所列金额,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对于一些厂内发生的机械费用,如给项目运送各类杆件所发生的吊装费、运费等,机械部门应与各项目部核对各种设备台班的数量,以保证机械使用的合理性及准确性。

4、其他直接费核算

其他直接费的内容:现场办公费、招待费等项目其他直接费, ⑴ 发生费用时能够分清受益对象的,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受益对象的成本。

⑵ 发生费用时不能分清受益对象的,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记入受益对象的成本。

⑶ 场地清理、材料二次倒运等发生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材料费难以和成本中的其他项目区分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这些费用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项目合并核算。

5、计量清单100章核算

计量清单100章发生的费用,基本上是工程前期一次性投入,整体合同工期受益的费用。为了统一核算口径规定为:成本据实列支,由财务科视工程具体情况酌情预做财务收入。

6、内部往来的核算 内部往来核算是指公司内部各项目部之间,相互提供材料、机械、人工等所发生的费用,通过公司转账结算的核算。为了统一和规范内部往来核算,防止转账结算时互相扯皮,漏进成本和收入问题的发生,特规定以下核算程序:

⑴ 本公司项目部之间,相互提供材料、机械、人工,原则上双方必须在现场互签凭证,确认所发生项目量的准确性,并将此做为转帐的依据。

⑵ 结算价格按公司《管理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和《企业施工成本定额》中的相关单价确定。

⑶ 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公司工程、材料、劳人等相关部门在结算前应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对内部往来情况及时与项目部进行确认。

三、相关规定要求

1、项目部每月26日前将工程量统计和成本统计报表上报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27日前项目财务部向公司财务科提供当月的财务收入报表。每月27日前,材料、机械和劳资部等部门应向公司财务科提供当月的各单项工程的材料消耗、机械使用等预提报表。

2、每月末召开收入成本核算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有工程、财务、材料、机械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内容为:

⑴ 对当月的完成清单内工作量、完成清单外变更增加工作量、索赔工作量进行核定,以准确计算产值和财务收入。

⑵ 由项目经理和各部门汇报当月工程成本核算报告,对产生的偏差进行纠偏,达到夯实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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