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理念司法独立论文提纲

2022-10-01

论文题目:论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司法中的实现

摘要: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中最重要的原则,是法治社会刑法区别于人治社会刑法的重要标志。现代刑法学者将罪刑法定原则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1997年《刑法》第3条的规定使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得到确认,实现了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化。然而,相较于立法化,实现罪刑法定主义的司法化更为重要,因为如果罪刑法定主义不能在司法实践中加以贯彻,罪刑法定主义的规定只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因此,本文讨论的正是实现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执行的问题,即罪刑法定司法化问题。本文将着重以刑事审判实践为切入点,结合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司法实践运用中所面临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所在,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设性对策。全文除引言外共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概述。从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入手,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涵义和内容要求,以及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具体体现进行了阐述。随着刑事司法理论的不断发展,相对罪刑法定主义(实质侧面)逐渐取代绝对罪刑法定主义(形式侧面)成为各国刑法改革的主流。我国1997年《刑法》第3条的规定,标志着在我国实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第二部分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的现状进行考察,指出司法判决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存在同案不同判、同案不同罚的现象。提出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原因,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立法缺陷、司法解释不当、司法制度不完善、社会舆论左右司法判决、法官素质不高等方面。第三部分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践行提出基本思路。认为,首先要转变司法观念,树立现代刑事司法法治理念,当不使用刑罚,而用其他手段也能达到实现保护社会和个人法益的目的时,应当放弃使用刑罚的手段。其次要在罪刑法定原则指导下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技术,规范刑事司法解释,提高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质与量。最后要改善司法运行环境,推动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人财物的统一领导,积极探索与行政划区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实现司法独立;提高刑事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营造和谐的媒体监督环境。

关键词:罪刑法定;刑法理念;保障人权;司法独立

学科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罪刑法定原则概述

(一)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要求

1、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

2、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

(二) 对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的解读

二、刑事司法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现状考察

(一) 立法的缺陷

1、空白罪状的大量存在

2、兜底条款的大量存在

3、罪刑规定不合理,量刑幅度过大

(二) 刑事司法解释不当

1、立法解释缺位,司法解释越位

2、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解释

(三) 其他因素的影响

1、司法独立的局限性

2、法官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的问题

3、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影响

三、践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思路

(一) 转变司法观念

1、树立人权保障和“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

2、树立形式合理性优先于实质合理性的司法理念

(二) 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技术

(三) 规范刑事司法解释制度

1、规范司法解释主体,防止司法解释越位

2、坚持罪刑法定下的司法解释

3、制定司法解释法,构建刑事司法解释监督机制

(四) 改善司法环境

1、推动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人财物统一领导

2、提高刑事司法人员的素质

3、营造和谐的媒体监督环境

结语

参考文献

谢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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