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品贸易论文

2022-05-06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意产品贸易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文章通过对2008~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数据进行社会网络分析,具体刻画了“一带一路”沿线文化创意产品网络格局,发现沿线国家在文创产品贸易网络中,进出口贸易模式存在较严重的不平衡状况,多数国家文创产品出口贸易能力大于进口能力。中国在沿线国家贸易网络中处中心地位。

创意产品贸易论文 篇1:

中德设计创意产品贸易比较研究

摘 要:创意产业已成为众多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产业和支柱产业,全球创意产品贸易也快速发展,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本文简要分析了中、德两国创意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并具体比较了中、德两国设计创意产品贸易发展的现状及竞争力。

关键词:中国;德国;创意产品贸易;设计产品

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指出,创意产品国际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的新增长点。与此同时,创意产品贸易也成为各国展开竞争的新领域。在创意产品的出口中,设计类产品所占份额最大,直接影响和改变全球创意产品贸易的竞争格局。中、德作为两个贸易大国,在创意产品贸易这一新的竞争领域发展如何,在创意产品贸易中占比最高的设计类产品出口中呈现怎样的竞争态势,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由英国政府提出,在其《创意产业专题报告》中,英国把创意产业定义为:源于个人创造性、技能与才干,通过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具有创造财富和增加就业潜力的产业。目前,世界各国对创意产业有不同的称谓,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也有所差异。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在综合各种定义与分类的基础上,对创意产业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按照UNCTAD的界定,创意产业是“以创造力和智力资本作为首要投入品的商品和服务的创造、生产和分销的循环过程,由一系列以知识为基础的活动构成,侧重但不局限于艺术,可以从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中获得潜在收入,包括兼具创意内容、经济价值和市场目标的有形产品和无形的智力或艺术服务,处于手工艺、服务业和工业部门的交叉领域,是国际贸易中一个充满活力的新兴部门”。在创意产业的外延方面,UNCTAD将创意产业分为四大组别,九个子群,如表1所示:

根据UNCTAD的分类体系,设计包括设计产品的生产和设计服务的提供。设计产品包括室内装饰品(家具、餐具、壁纸、玻璃工艺品、瓷器、灯具等)、建筑设计图(原始图纸、建筑平面图等)、珠宝(金、银、珍珠及其他珍贵材料制成的珠宝以及仿制珠宝)、玩具(玩偶、带轮玩具、电动火车、智力游戏、其他游戏)和时尚用品(手袋、腰带、配饰、太阳镜、头饰、皮草、香水等)五类;设计服务包括室内设计服务和其他专业设计服务。由于设计服务的相关数据难以获得,本文仅讨论设计产品,而不涉及设计服务。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服装和鞋类产品的生产属于大规模制造活动,很难评估其中包含的设计创意成分,因此这里的时尚用品并不包括服装和鞋类。

二、中、德两国创意产品贸易发展现状

1.中国创意产品贸易发展概况

中国依托自身悠久的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创意产品出口额连年高居世界第一。但是,中国创意产品进出口发展不均,出口規模大,进口规模小。表2显示,中国创意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由2003年的441.71亿美元迅速攀升到了2012年的1653.79亿美元,其中创意产品出口额由2003年的381.80亿美元迅速增加到2012年的1511.8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15.48%;创意产品进口由2003年的29.91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的141.97亿美元,年均增长21.79%。虽然中国创意产品进口年均增幅超过出口,但中国创意产品进口规模严重不及出口,中国创意产品贸易一直保持顺差的局面仍将长期持续。2003-2012年,中国创意产品贸易顺差从351.89亿美元增加到1369.85亿美元。

2.德国创意产品贸易发展概况

具有“创意之国”之称的德国一直致力于创意产业的发展,其在创意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方面的实力毋庸置疑。德国创意产品进出口在2008年之前增长势头良好,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后创意产品贸易总额和出口额出现负增长。表2显示,德国创意产品的进出口总额从2003年的327.21亿美元上升到了2007的590.44亿美元,而2008年之后贸易状况陷入低迷,其2012的进出口总额回落至551.80亿美元。出口方面,德国创意产品出口额从2003年的165.71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326.50亿美元,而到了2012年则降至287.19亿美元。2003-2012年,德国创意产品出口年均增幅7%,而2008-2012年间,出口出现负增长,年均增幅为-4.1%。德国创意产品的进口额从2003年的162.02亿美元增长至2007年的263.94亿美元,而到2012年依然维持在264.61亿美元的水平。2003-2012年,德国创意产品进口年均增幅6.28%,其中,2008-2012年间,进口出现微弱下降,年均增幅为-0.49%。德国的创意产品进出口规模相当,总体保持顺差,但顺差额很小,2012年贸易顺差为22.58亿美元。

3.中、德两国创意产品进出口贸易比较

从出口来看,中国创意产品出口规模远超德国。2003年,中国创意产品出口占世界创意产品出口的比重为17.06%,而德国为7.38%。由于接下来的10年间中国创意产品出口规模扩张速度远快于德国,2012年,中国创意产品出口在世界市场的份额已高达32%,而德国却下降为6.06%。中德两国创意产品出口规模差距拉大。在进口方面,中国低于德国。2012年,中国进口创意产品141.97亿美元,还不足德国2003年的进口水平,而2012年德国进口创意产品264.61亿美元,是中国的1.86倍。2003-2012年间,中国创意产品进口年均增长21.8%,远高于德国6.3%的增幅,因此两国在创意产品进口额方面的差距正逐步缩小。

从贸易差额方面看,中德两国都是创意产品贸易的顺差国,但德国的创意产品进出口相对平衡,贸易顺差不大,而中国创意产品贸易进出口发展严重不平衡,2012年的顺差额高达1369.85亿美元。

三、中、德两国设计创意产品国际竞争力分析

1.中、德两国设计创意产品贸易结构

在中、德两国的创意产品出口中,设计类产品都是占比最高的产品类别。2012年,中国设计创意产品的出口占整个创意产品出口的比重高达70%,而德国的设计创意产品占比也达47%。在设计创意产品大类下,中国出口最多的是时尚用品,占比为24%,其次是室内设计和珠宝,分别占19%和16%。德国出口的最主要设计创意产品是室内设计产品,占比达25.7%,其次为时尚用品和玩具,占比分别为8.5%和7%。通过表3对比可以发现,中、德两国在设计创意产品的出口结构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玻璃工艺品和建筑设计图在整个出口中的占比都非常少。

2.中、德两国设计创意产品国际竞争力分析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rade Competitive Advantages,TCA)是反映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总体上能够反映出计算对象的竞争力状况。该指标是用某种贸易产品的进出口差额与其进出口总额相比来体现的。TCA 指数的取值范围是(-1,1),如果其值等于-1,表明该国某类产品或服务只有进口,如果其值等于1,则说明该国某类产品或服务只有出口,当其接近于0时,说明该类产品或服务出口竞争力近于平均水平。当该值大于0时,说明该类产品或服务出口竞争力强,并且越接近于1出口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说明出口竞争力弱。

从表3可以看出,中国创意产品整体TCA指数为0.83,表明中国是创意产品的净出口国,且竞争优势很强;而德国的创意产品整体TCA指数为0.04,竞争优势不突出。从设计类产品看,中国的TCA指数高达0.92,说明竞争优势极强;而德国整体设计创意产品的TCA指数为-0.05,说明德国是设计创意产品的净进口国,处于微弱的竞争劣势。具体分析各类设计创意产品可以发现,中国在玻璃工艺品、室内设计、珠宝和玩具方面都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勢,TCA指数都在0.9以上,而时尚用品的TCA指数也接近0.9,竞争优势也很强;相比之下,德国仅在建筑设计、玻璃工艺品和室内设计品方面保持着竞争优势,TCA指数处于正值,在珠宝、玩具、时尚用品方面均处于微弱的竞争劣势,TCA指数为负值。对比可以发现,德国在建筑设计方面最具竞争优势,而这也是中国优势相对较小的领域。在所有设计创意产品中,建筑设计、玻璃工艺品和室内设计品是相对创意密集型的产品,而时尚用品、玩具和珠宝则具有一定的仿制性和大规模生产特征,创意内涵相对较低。因此,虽然从数据和指数的测算来看,中国相较于德国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我国的设计创意产品出口中,加工贸易占有一定比重,且企业涉及产品的上游开发设计还很有限,存在“制造”太多,“创造”太少的问题;而在建筑设计这类更多体现创意的产品上,德国的优势更为明显。

四、结论

中、德都是创意产品出口大国,而设计创意产品在两国创意产品贸易中都占据最大份额,关系到两国整体创意产品贸易的发展态势。从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指标值来看,我国大部分设计创意产品显现了领先地位和比较优势,但是,我国创意产品贸易进出口发展不平衡,在真正创意密集型的产品类别上竞争优势不突出。相对来说,德国在创意产品贸易发展上更为均衡,在建筑设计这类创意密集型产品上优势突出。

通过对中、德两国设计创意产品贸易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设计创意产品出口在维持现有的比较优势的同时,还应进行价值链升级,改变我国设计创意产品“制造”太多,“创造”太少的现状,使之从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上游攀升,提高价值增值。

作者:巩轲 王洁颖 王炳琦 杨楠楠

创意产品贸易论文 篇2:

“一带一路”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格局研究

摘要:文章通过对2008~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数据进行社会网络分析,具体刻画了“一带一路”沿线文化创意产品网络格局,发现沿线国家在文创产品贸易网络中,进出口贸易模式存在较严重的不平衡状况,多数国家文创产品出口贸易能力大于进口能力。中国在沿线国家贸易网络中处中心地位。

关键词:“一带一路”;文化创意产品;网络分析

一、引言

目前,各个国家间的经济贸易活动相互交织且密不可分,经济学领域的学者们也逐渐注重结合网络分析方法进行经济研究。其中早期主要集中于各国间是否存在经贸关系的无权贸易网络研究。而Fagiolo等学者构建加权贸易网络模型来详细描述和测度国家间的双边贸易流量。许和连、郑川、吴钢后续针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文化产品贸易深入进行研究发现我国在文化产品贸易网络中表现出有着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在“一带一路”的区域地缘政治、宗教文化和信仰价值观等人文差异是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沿线多个国家的政治、宗教文化、信仰价值观和贸易联系复杂难分,使得常规的经济线性模型分析框难以分析“一带一路”贸易网络的演化机制,而网络分析就可以很好地避免此问题。并且能更好地探讨国际贸易体系内生结构和贸易体系中的关键角色等问题。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说明

2008~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文创产品进出口数据来自UNCTAD数据库。“一带一路”框架是一个较开放的区域经济合作空间范围,大多数研究集中在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国家的经济合作。参照既有的研究做法,本文界定的“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包含中国、蒙俄2国、中亚5国、东南亚11国、南亚8国、中东欧16国、西亚北非16国及独联体6国。

网络分析法中的中心性分析主要是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网络中不同国家在网络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即一个国家在整体文化创意产品贸易中越在中心地位,这个国家对整体网络的控制力、影响力就越大。主要指标包含度数中心性、中间中心性和接近中心性。出度中心性OC和入度中心性IC具体表示为:

三、贸易现状

依据UNCTAD建立的全球创意产品的数据库中七大产品和总额的进出口数据整理计算发现:在贸易规模上,中国与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总量从2002年的2804.81百万美元增长到2015年41057.38百万美元,年均增长约为24.35%,中国与沿线其他国家的文创贸易得到空前发展,但是相互之间文创贸易差额也逐年增长,并且中国对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一直处于贸易顺差地位。在区域市场结构上,中国对沿线其他国家的文化创意产品出口贸易中,东南亚长期为中国的主要出口区域,但是文创产品贸易区域市场随时间变化正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在产品市场结构上,中国从沿线国家的文创产品进口结构以视听产品,设计类产品和新媒体类产品为主,其他四类文创产品依然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中国对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出口结构表现为以设计为绝对主导地位,工艺品随后,其他五类加总仍占比较低的状况。

四、贸易网络格局分析

(一)度数中心性

由图2可知,中间区域为度数中心性值较高的国家,四周为度数中心性值较低的国家。具体来说,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网络中,中国、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土耳其、波兰这七个国家处于中心地位,这几个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进出口对象都非常广泛,也是发生文化创意产品进出口关系最多的国家;老挝、不丹、巴勒斯坦、东帝汶是处于沿线国家中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网络的最边缘地位,另外也是发生文化创意产品进出口关系最少的国家,贸易对象局限且范围狭窄。

(二)中间中心性

在2015年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网络中,中国、土耳其、印度这三国是最重要的媒介国家,在文化创意产品贸易中起到“桥梁”和“中介”的作用,控制和影响沿线其他国家相互联系和贸易的能力最为强烈,侧面也反映了这几个国家在“一带一路”沿线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网络的中心地位;中间中心性较低的国家数量较多,说明大部分国家影响和控制沿线其他国家文创产品贸易的能力较弱,媒介国和枢纽国家太少。存在少数国家掌控文创产品贸易联系,正好验证了沿线贸易网络等级性较为明显,不同国家在贸易网络中所处的地位差异较大的特征。

(三)接近中心性

表1是接近中心性指标计算结果,我们通过计算接近中心度得到:从出度接近中心度来看,中国、泰国长期处于出度接近中心度前列,说明中国、泰国在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网络中自身文创产品出口贸易能力较强,本国的文创产品对沿线其他国家吸引力较大,受其他国家影响较小,处于贸易网络的关键位置,自身具有较大的对外文创产品贸易的掌控力。捷克、波兰、斯洛文利亚、匈牙利等东欧国家及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东南亚地区国家也在名单占据较稳定的位置,说明东欧和东南亚地区国家在文创产品对外出口中自身贸易能力较强。从入度接近中心度来看,阿联酋、土耳其、中国和俄罗斯长期处于名单前列,表示这几个国家占据关键节点位置,文创产品进口贸易能力较强,有较大的文创产品进口影响力,自身有较大的文创产品进口贸易话语权。综合来看,出度接近中心度与入度数值相比,沿线国家在出度接近中心度上更高,说明沿线国家文创产品贸易网络的不平衡性,文创产品贸易模式也较为不平衡,多数国家文创产品出口贸易能力大于进口能力,亟待调节自身的进口贸易能力。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2008~2015年沿线国家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数据,运用社会网络分析中具体的网络指标刻画了沿线文化创意产品网络格局。沿线国家在文创产品贸易网络中,进出口贸易模式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平衡状况,多数国家文创产品出口贸易能力大于进口能力。中国在文创产品贸易网络中处于中心地位。中国、土耳其、印度等国是重要的媒介国家,媒介国和枢纽国家较少,沿网络关键节点的极化现象和富人俱乐部现象在不断改善。中国、东欧和东南亚地区国家在文创产品对外出口中自身贸易能力较强。沿线国家的文创贸易战略应着重于国家在文创贸易网络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增加更多的贸易媒介国和桥梁国来加强文创贸易联系,形成更为紧密的沿线文创贸易格局,媒介国可以通过与其他沿线国家旳市场博弈及文创贸易市场有效调整,来获取更多的文创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参考文献:

[1]Complexity and synchronization of the World trade Web[J].Xiang Li,Yu Ying Jin,Guanrong Chen.Physica A:Statistical Mechanics and its Applications,2003(01).

[2]Giorgio Fagiolo,JavierReyes,Stefano Schiavo. On the topological properties of the world trade web: A weighted network analysis[J].Physica A:Statistical Mechanics and its Applications,2008,387(15).

[3]许和连,郑川,吴钢.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全球文化产品贸易格局:社会网络分析视角[J].现代财经,2014(02):18-28.

[4]邹嘉龄,刘春腊,尹国庆,唐志鹏.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格局及其经济贡献[J].地理科学进展,2015,34(05):598-605.

[5]郑军,张永庆,黄霞.2000~2014年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网络结构特征演化.国际贸易问题,2017(03):154-165.

[6]吴宗柠,樊瑛.复杂网络视角下国际贸易研究综述[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18,47(03):469-480.

(作者单位: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作者:高长春 刘乐

创意产品贸易论文 篇3:

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竞合关系与比较优势

摘要:随着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及世界经济的深度调整,文化贸易已成为全球贸易增长的新引擎。基于UNCTADstat提供的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数据,分析了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的贸易结构,通过测算出口相似度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剖析了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竞合关系与比较优势。研究表明:中国与韩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存在一定的竞争性,但更多地表现为较强的差异性及互补性。依据中韩两国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深化两国文化创意产品优势领域的贸易合作,对于推动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品;国际贸易;竞争性;互补性;中国;韩国

1问题的提出

文化是经济的灵魂,文化经济活动具有很强的根植性,这种根植性所形成的“路径依赖”制约着经济活动的行业构成。文化产业只有依托本地的基础资源,才能达成相互信任和价值认同,促进文明互鉴,丰富文化业态,推动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中韩两国一衣带水,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经济相融,文化交流源远流长。两国自1992年建交以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已经确立,在演艺、动漫、旅游等领域合作日益频繁,特别是在电影、电视剧领域双边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以“韩流”与“汉风”为代表的文化交融形态为中韩文化交流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可能,己然成为两国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受2016年7月韩国部署“萨德”系统的影响,中韩文化交流或合作项目接连中断,文化贸易规模出现衰减,双边经贸关系受到重大冲击。在此背景下,理性分析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关系,对于拓展两国文化创意产品合作领域与合作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关于中韩两国贸易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三大领域。李盾研究检验了1986年~2005年中韩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吴宏等分析了中韩两国纺织、服装等产业内贸易的结构性特征;申明浩研究了中韩两国化学品、塑料、纺织、机电等产业结构的互补与竞争格局;周启良、杨杰等探讨了中韩服务贸易结构与比较优势。此外,也有学者探讨了中韩两国文化贸易发展问题,如赵书华、金辰坤等分析了中韩两国文化贸易发展现状、优势及合作前景;郭新茹等测算了中韩两国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贸易结构及出口相似度,分析了两国文化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

以上研究既包括了产业层面的宏观探讨,也触及文化创意产业贸易结构与比较优势的微观分析,但针对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业细分领域的贸易特征、竞合关系、比较优势等方面的研究有待深化。本文以联合国贸发会(UNCTAD)提出的七大类文化创意产品为研究对象分析中韩两国的贸易竞争性和互补性。

2中韩文化创意商品贸易的结构特征

2.1文化创意商品分类与数据来源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UNCTAD)对创意经济的定义,创意产业输出分为创意商品、创意服务和创意相关产品三大部分,其中创意商品包括艺术工艺品、音视频商品、创意设计、新媒体、表演艺术品、出版物和视觉艺术品等七大类;创意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文化和休闲服务、视听及相关服务、广告和其他文化和休闲服务等几类。中韩两国文化贸易以创意商品为主,贸易额超过75%,创意服务贸易比重较小。为此,本文主要以文化创意商品为研究对象(表1),相关分析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03年~2012年联合国UNCTAD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数据。

2.2中韩文化创意对外贸易的结构分析

2.2.1中韩文化创意对外贸易的整体结构

据UNCTAD数据库统计,2003年~2012年间,中国文化创意贸易出口额从381.8亿美元增长到1511.8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5.48%;进口额从29.91亿美元增长到141.9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3.66%。韩国是世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较高国家之一,2003年~2012年,文化创意产品出口额从39.67亿美元增加到57.63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4.9%;进口额从21.88亿美元增加到60.1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5.72%(图1)。据统计,韩国文化创意产业每100美元的输出,会提供14至15人就业,拉动412美元的产业。2003年,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6%;2014年,韩国文化创意产品产值占世界市场份额的3%,已成为世界文化创意产业强国。

2.2.2中韩文化创意商品贸易的双边结构

近年来,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实现了快速发展。由表2、表3可知,中国对韩国创意商品出口额从2003年的4.98亿美元增至2012年的25.23亿美元;而韩国对中国的文化创意商品出口额从2.67亿美元上升到7.33亿美元。10年间,中国创意商品出口总额为125.72亿美元,其中创意设计出口额为86.69亿美元,占比高达68.95%;新媒体、艺术工艺品出口额为1.7亿美元和1.27亿美元,占比分别为13.61%和10.11%,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出版物和音视频等出口额相对较小;韩国创意商品出口总额为52.11亿美元,其中创意设计出口额为21.60亿美元,占41.45%,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动漫、游戏等文化内容产品,表演艺术出口额为0.27亿美元,占比最小,仅为0.52%。

从兩国创意商品贸易增速看,在七大类创意商品中,中国的音频视商品和创意设计贸易增速分别为45.66%和15.7%,均高于韩国的35.23%和4.67%;而韩国在新媒体、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出版物等领域贸易增速高于中国,尤其是新媒体和视觉艺术贸易增速高达66.29%和47.71%,远高于中国的增长水平(图2),反映出韩国近年来在这些领域明显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水平。

3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竞合关系

3.1测算指标的选取

两国间产品贸易的竞合关系一般表现为竞争性与互补性。关于两国间贸易关系竞争性与互补性的研究,基本都是通过测算有关贸易指标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选用出口相似度指数(ESI)和产业内贸易指数(G-L)剖析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标(RCA)测算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比较优势。

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Export Similarity Index)最早由克瑞宁和芬格提出,主要用于衡量任意两国同一产品在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上的相似程度,由此判断两国间产品出口的竞争程度。根据近年来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数据,欧盟、美国和日本是中韩两国创意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本文运用出口相似度指数(ESI)分析中韩两国在第三方市场的竞争程度。计算公式为:

3.2中韩文化创意商品贸易的竞争性分析

根据公式(1)进行测算,结果见表4,从横向比较看,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在欧盟、美国和日本三个市场的出口相似度指数(ESI)都在55以上,说明中国和韩国在这三个市场上的出口相似度较高,欧盟、美国和日本均属于中韩两国创意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从纵向比较看,中韩两国在日本市场的ESI指数相对较高,基本都在60以上,表明两国在日本市场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更多地表现为产业内贸易,竞争程度激烈,这一定程度上与中韩两国同属东亚文化圈,地缘相近、文化相通有关。美国和欧盟市场创意产品ESI指数相对较低且波动较大,反映出两国创意产品出口竞争性呈现逐步减弱的趋势,这与两国在文化创意产品进入世界发达地区市场过程中所采取的差异化战略有关。

3.3中韩文化创意商品贸易的互补性分析

产业内贸易指数(Grubel-Lloyd In dex)最早由格鲁贝尔

洛伊德1975年提出,主要用以衡量两国进出口贸易之间的平衡或重叠程度。G-L指数计算公式为:

表5结果显示,2003年~2012年,出版物的G-L指数远大于0.5,多数年份甚至接近1,表现为显著的产业内贸易特征,表明两国在书籍、报纸、其他印刷品等出版物方面的双边贸易存在较强的竞争性。艺术工艺品G-L指数总体大于0.5,但从2007年起,G-L指数开始逐年下降,2014年接近临界值0.5,反映出两国艺术工艺品产业内贸易特征正在弱化,手工艺品、编织物等艺术工艺品的差异化日益明显,由而引发的贸易竞争逐步减弱。新媒体、表演艺术的G-L指数除个别年份外均高于0.5,且变化波动不大,反映出两国间产业内贸易特征占优,竞争性将长期存在。视觉艺术、音视频商品的G-L指数远低于临界值0.5,表现为明显的产业间贸易,说明两国的古董、绘画、摄影、雕塑等视觉艺术品以及电影、CD、DVD等音视频商品差异化明显,双边贸易的竞争性较弱,互补性较强,合作潜力大。创意设计方面,2013年G-L指数超过0.5,表明两国间双边贸易由产业间贸易开始转向明显的产业内贸易。分析两国的要素禀赋可以发现,由此产业内贸易特征引发的竞争性或许是源于两国相同的文化基因、价值判断和消费理念等要素,这种竞争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恐难改变。

4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RCA)由Balassa首次提出,Benedictis和Tamberi对其加以改进,较好地反映了一个国家某一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相对优势。RCA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考察两国创意产品的RCA指数值(表6)可知,中国方面,表演艺术的RCA指数多数大于1.25,说明该類产品国际竞争力整体较强,但总体呈下降趋势,2012年甚至低于1.25,表明竞争力不稳定,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优势地位还未确立,存在转向比较劣势行业的迹象;艺术工艺品、创意设计、新媒体的RCA指数都高于临界值0.8,表明这几类产品具有相对稳定的中度国际竞争力;视觉艺术品的RCA指数在0.8上下变动,表明其向比较优势行业转化的趋势仍未确立;出版物、音视频商品的RCA指数都低于临界值0.8,表现为国际竞争力最弱。韩国方面,音视频和新媒体的RCA基本保持在1.5以上,反映出这两类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其中音视频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增长明显,新媒体基本保持相对稳定的国际竞争力;表演艺术品的RCA指数在0.8~1.25之间,属于中度国际竞争力;艺术工艺品、创意设计、出版物、视觉艺术品的RCA指数均低于临界值0.8,表明其国际竞争力弱。

从国际市场考察,韩国的音视频商品2010年RCA指数为1.915,是两国商品中的RCA指数最大值,但与2.5临界值仍有较大差距,表明两国均缺少具有极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商品。尤其是在出版物领域,两国产品的竞争力弱,表明两国的图书版权、数字出版、内容产业发展滞后。

5结论

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既存在产业内贸易,也存在产业间贸易。具体而言,尽管两国在创意设计、新媒体、表演艺术等领域表现为产业内贸易,但在文化创意产业细分领域所处地位不同,其中韩国企业在视频创作、动漫游戏等行业位于价值链高端环节,中国在建筑、珠宝、玩具等领域有相对优势,在文化衍生品和附属品等领域位于产业链低端环节,这表明中韩两国在文化创意产业链上呈垂直分工。

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存在一定的竞争性,但由于两国资源禀赋以及文化消费需求不同,更多地表现为较强的互补性和依赖性。中国在表演艺术、艺术工艺品、创意设计和视觉艺术品等领域有明显的比较优势,韩国的音视频和新媒体产品竞争力明显优于中国,两国相对优势的文化创意产品类别重叠较少,各品类竞争优势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另外,两国文化创意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弱,这为中韩两国加强文化贸易合作,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当前,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正在积极推进,韩国也有进入中国文化创意产品市场,分散地缘政治风险,平抑人力资源成本的意愿,这为推动两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创造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中韩两国应基于双方已有的文化贸易基础,进一步深化政治互信,建立和完善文化合作框架与合作机制,通过优先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对于中国来说,应在充分发挥本国独特的资源优势基础上,学习韩国文创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和商业规则,基于移动互联网、智能电视、卫星电视等多样化的营销方式以及创新型的产品研发、产业链融合、多元化投资、政策扶持与科技支持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尤其是要借鉴韩国影视、动漫产品所渗透的独特文化、思维模式及情景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路径。此外,由于中韩两国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及其在国际分工中地位的不同,在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双方也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因此,双方可在创意服务贸易的不同层面开展广泛合作,从而推动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和创意服务贸易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不断提高两国文化创意产品国际竞争力。

作者:冯根尧 冯千驹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西方英语文学论文下一篇:虚拟企业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