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论文

2022-04-13

本论文主题涵盖三篇精品范文,主要包括《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工具,近年来得到了国际银行界的广泛认同和青睐,将其视为商业银行筹资的重要举措。兴业银行完成30亿元次级债务的发行后,成为国内首家实现次级债务补充资本的商业银行。随后,各家银行纷纷加入到发债银行的行列,掀起了一股发行次级债的高潮。

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论文 篇1:

《新资本协议》下运用次级债券改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摘 要: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发行次级债券是一种快速、高效、便捷的资本补充方式,也是一种主动、长期的负债来源。本文认为,在《新资本协议》的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预示着次级债券的发行将呈上升的趋势。

关键词:《新资本协议》;次级债券;资本管理

一、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的规定

《新资本协议》强调了“三个支柱”在现代监管体制中的作用,三个支柱协调使用是新协议的精髓。这是新协议区别于1988年协议的核心之所在。

支柱一:最低资本要求(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新协议保留了现有的资本定义以及8%的资本与风险权重资产比率的最低要求。新协议改善了风险度量方法,即资本充足率公式分母中的信用风险度量更趋精密,新协议提供了两种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第一种是标准法,第二种是基于内部评级的方法(简称irb法),使用irb法必须事先向监管当局申请,监管当局依据巴塞尔委员会的标准决定是否批准。

支柱二: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superv isory review of capital adequacy)。此部分是第一次被纳入协议框架。新协议认为,为了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总体风险相匹配,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稽核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监管当局应该考虑银行的风险化解情况、风险管理情况、所在的市场性质、收益的可行性与有效性等因素,全面判断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要求,在其资本水平较低时,监管当局要及时对银行进行必要的干预。

支柱三:市场约束(market discipline)。市场约束机制是第一次被正式引入,其作用在于进一步强化资本监管和促进银行体系运作中的安全与稳健。新协议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合理地分配资金及控制风险的作用,市场机制可以促使银行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支持监管当局更有效地工作。为了市场约束的有效实施,必然要建立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规定:银行必须披露关于资本结构的扼要信息;对每一风险领域提供定性和定量信息;银行应披露按协议要求的方法计算的资本率,以及关于其评价资本状况的内部程序的定性信息;每年至少披露一次,必要时还应增加。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现状

我国银行业整体财务状况差已成为制约整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个重要因素。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得到明显的好转,但其整体资本充足率仍然偏低,大多达不到8%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机构一般都是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的方式,带来业务上的合作和经验技术的引进。如:建行在境外ipo时其战略投资者之一美洲银行还会购入建行5亿美元的股份,未来数年内美洲银行还可增持建行股份至19.9%;另一战略投资者淡马锡将通过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对建行进行股权投资,以公开发行价格认购10亿美元的股份,并将根据政府批准的情况购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建行股份。中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的工作也正风起云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有商业银行成功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以及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在规模积聚膨胀的同时,资本结构日益呈现出本外币并存的多元化格局。

三、国外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情况

次级债券是一种可流通的债务工具,其息票支出基本上可以免税。它的偿还顺序在存款及普通债券之后,在普通股及优先股之前。根据《巴塞尔协议》,次级债券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次级债券的最短原有期限必须为5年以上;次级债券计入附属资本的总额不得高于核心资本的50%;在到期前5年内次级债券计入资本的部分应每年累积折扣20%。

由于银行次级债券的流动性较好,并且其二级市场交易水平去除了股价信息中的复杂因素,让人们从另一角度对银行的真正实力进行了解,银行次级债券的二级市场表现已成为反映银行实力的晴雨表。近年来,利用次级债券市场辅助银行监管的势头日益加强。美联储已经成为运用附属资本建立资本要求的最强有力的支持者,美联储还建议强制所有银行发行次级债券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同时,通过次级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流通,也有力地加强了对发行次级债券银行的间接市场约束(indirect market discipline),即二级市场次级债券价格与发行银行风险变化存在较为直接的联系,当外部环境无异常变化时,监管层和投资者将通过监测二级市场收益率对发行银行风险进行判断,从而使发行银行处于市场的持续监督约束之中,有利于银行加强对自身风险管理。

《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由普通股等项目构成,附属资本则包括商业银行发行的长期次级债券。由于次级债券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并且相对于发行股票补充资本的方式来说,发行次级债程序相对简单、周期短,是一种快捷、可持续的补充资本金的方式,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其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国际清算银行(bis)对美国、英国等10个国家的研究报告表明,在1990—2001年间,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共发行5600笔次级债,数额达到4380亿美元,国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已远超过巴塞尔协议有关次级债不得超过核心资本50%的规定,其发行目的已经不单单是为了满足巴塞尔协议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国外有着严格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公司对每家银行的保险额度都有一定的上限规定,银行必然会通过发行股票、一般债券或次级债等方式来扩大资产规模,次级债已经成为国外商业银行一种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我国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策略

(一)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和债券信用评级制度

对次级债进行合理的定价是推动次级债市场的发展的前提。只有完善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信息披露机制和银行次级债券信用评级制度,才能正确揭露次级债券的风险,为银行次级债券的定价提供参考依据。

对于发行次级债的商业银行,监管当局应强制性的进行信息披露。一方面,在次级债发行时要求银行公开披露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另一方面,在次级债的存续期内,商业银行还应及时公开披露包括资本结构、风险敞口、资本充足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战略等在内的信息。

次级债的信用评级是揭示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直接关系到次级债的定价水平,也是其交易和流通的前提。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有利于维护次级债券发行银行和投资者的利益。为此,需要对次级债券的发行银行进行强制性的信用评级,在次级债券的存续期内,定期进行信用评级,以便及时引导次级债券的市场需求和交易价格,增强次级债的市场约束能力。

(二)培育我国次级债券的流动市场

增强次级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可以增强投资者的购买意愿,减小次级债券发行时的流动性溢价,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发行成本。同时,提高次级债券流动性可以增强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能力,银行次级债券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客观上对银行起到一种约束作用。次级债券持有人在该债券存续期间,都有强烈的动机去随时监督该银行的风险状况,一旦其持有人认为银行风险超过他们可接受的程度,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售所持债券,该次级债券在市场上表现就很差,就会造成银行声誉的损失,使得该银行以后在市场中难于被投资者认同。此外,金融监管当局通过监控次级债务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等指标,评估某发债银行某阶段风险暴露水平或债务违约可能性,采取与价格信号相联系的行动。这种约束能力要求二级市场的次级债券有比较高的流动性,因此我们需要大力培育次级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例如在交易方式上,除了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外,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加强监管,防范次级债券的发行风险

商业银行间互持次级债券的做法增加了整个银行系统的风险。目前,银监会所采用的监管办法是对商业银行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按照其核心资本的20%设定了限额,持有的次级债按100%的风险权重计入风险资产。这种规定虽然可以使得银行持有的次级债额度受到一定的限制,但额度内购买的次级债仍然加大了银行的风险,监管当局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有效的方式来监督商业银行购买其他商业银行次级债,一方面既能让商业银行购买一部分次级债以便利次级债的发行,另外一方面促使次级债的购买银行提高风险防范,约束其购买行为。

(四)培育和壮大商业银行外的机构投资者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投资者主要是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真正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需要商业银行以外的投资者,相对于未来次级债券巨大的潜在发行规模,单靠保险公司是无法完全吸纳的。为此,需要拓展其他潜在的投资群体,比如社保基金、邮政储蓄银行等,这些机构资产规模庞大,现金流量充足,同时对长期固定收益产品有着良好的投资意愿。

参考文献:

[1]巴曙松:200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郑民,陈捷琼:2002.“国有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补充资本金的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第10期;

[3]卓夫:2004-07-14.“次级债发行助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n]”《金融时报》;

[4]耿群:2004.“我国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的路径选择[j]”《中国金融》第四期。(责任编辑 李西江)

作者:刘泰然

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论文 篇2:

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及存在的问题

[摘 要] 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工具,近年来得到了国际银行界的广泛认同和青睐,将其视为商业银行筹资的重要举措。兴业银行完成30亿元次级债务的发行后,成为国内首家实现次级债务补充资本的商业银行。随后,各家银行纷纷加入到发债银行的行列,掀起了一股发行次级债的高潮。但是,和国外商业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次级债发行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次级债在各方面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

[关键词] 商业银行 次级债发行 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

所谓次级债(Subordinated Debt or Mezzanine Debt),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次级债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次级债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的清偿顺序而言,即若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偿程序,该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之后,才能将剩余资金用来偿还次级债。

参照国际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发行次级金融债券是解决资本金不足的有效途径。由于以前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规定一直处于政策“盲区”,没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因此2003年底以前尚无一家商业银行发行此类债券。为满足银行业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需要,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从此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有了政策上的支持和认可,为商业银行利用次级债补充资本金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随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也纷纷发行了次级债,国内商业银行掀起了一股次级债的发行热潮。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发行基本是定向发行方式,具有私募性质,利率水平一般由商业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询价来确定,后期采用固定利率发行的逐渐增多,但比例偏低;债券期限较短,一般为6年以下;除交通银行外,发债规模都在60亿元以下;发债次数偏少并缺乏明确的连续性,次级债券的目的和作用主要表现为增加银行的资本金。

国有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主要是10年期、固定利率、一年付息一次的、可赎回债券,与欧美国家主要银行的次级债券结构设计大体一致,而且债券品种设计也开始多样化,能够适应不同投资者的市场需求。次级债券的定价是在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基础上加上金融债券的信用补偿溢价,国内大约是20基点。下图是国内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特征。

注:各商业银行公开资料整理所得

二、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目的单一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行目的单一,只是考虑将次级债作为补充资本金的工具,满足监管资本的要求,而忽视次级债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效用,以及次级债作为一种长期资金对改善银行负债结构的效用。如果银行只是纯粹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发行次级债,以满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而没有根据自己的资产情况来发行债券,加强债务资金的运营管理,充分利用次级债发行带来的缓冲期提高自身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那么次级债的发行就会变成表面文章,对银行而言反而成为一个美丽的陷阱。

从目前的市场反应来看,已发行和准备发行次级债的银行过多地强调了次级债对于补充银行附属资本的作用。发行的次级债来看,大部分期限都为5年零1个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计入附属资本的要求。而中行和建行更为“聪明”,设计了一个实际期限为5年而名义期限为10的可赎回次级债,巧妙地避开了银监会关于剩余期限5年内计入附属资本折算比例逐步降低的规定,以10年期债券的成本实现了5年100%地将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次级债来提高资本充足率。从发行期限的设计可以看出,发债银行可算是机关算尽,其目的就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出发点的。各商业银行的这种出发点,掩盖了次级债在改善银行负债结构以及风险管理的职能。

2.次级债的发行无助于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是指资产结构的配置和负债结构的配置能够相互适应,当负债结构发生变化时,资产结构能迅速做出调整,以及当资产结构根据需求必须出现变动时,银行能够在满足流动性需求的情况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由此,可以看到次级债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对于商业银行的意义。

但是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设计来看,期限短,大多是5年。中行和建行发行的10年期的次级债在后5年是可赎回的。并且大都采用了浮动利率制,当然,浮动利率制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但对投资者而言却不是有利的。这样的结构设计就使商业银行难以筹集到长期,稳定的负债,从而解决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匹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问题。

3.银行间相互持有次级债

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监管当局允许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2007年1月1日是监管部门为各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设定的最后期限,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硬约束下,资本金压力如影随形,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本饥渴问题。从资金来源上看,债券资金作为附属资的一部分,与股本金一样起到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作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比重普遍偏大(大都在90%以上),附属资本实际上只有呆坏账准备一项。并且,央行规定提取呆坏账准备的比例仅为风险资产的1%,其中的大部分被用于冲消历史坏账。在增加核心资本很困难的情况下,增加次级金融债等附属资本来提升资本充足率,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只要不超过监管当局规定的比例上限,银行可以循环发债适时补充资本。因此,从《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到《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次级债持有对象的修订,都体现了一个政策信号,那就是给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开辟道路。从中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结构来看保险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资产总量中的比例相对较低,单靠它们是无法消化商业银行巨大的融资需求的。允许商业银行投资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可以拓宽次级债的发行渠道降低商业银行发行成本,使商业银行能快速提升资本充足率。允许银行互持是监管当局为帮助国有银行尽快充实资本金,达到标准的无奈之举。因为,在剥离不良资产和注资之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未能达到监管要求,而国家却早已不堪重负。而以保险公司为主力军的投资者受政策和自身实力所限,远不能消化掉国有银行为补充资本所需发行的巨额次级债券。允许商业银行互持次级债将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其次,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也是银行互持的重要原因。从发债银行的角度来看,次级债的互持为发债银行提供了次级债的需求主体。而从购买债券的银行看,投资次级债为以后发行次级债的需求主体问题铺平道路,亦即“密谋”互持次级债,或者是一种不必言传的“默契”。如此,对发债行或是投资行都是一种“双赢”,但是这种双赢是建立在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础之上的,是不足取的。

小结:由于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对一国的金融安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哪个行业像银行业一样受到如此严格的监管。政府监管可能存在监管失灵,而银行安全网设计中又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因此,新巴塞尔协议强调市场监管的重要性。而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机制为市场监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监管工具。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作用。在美国,美联储成立了专门的次级债研究小组,考察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一些国家甚至强制要求商业银行发行同质的次级债券,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而我国次级债发行历时尚短,从第一支次级债发行至今不到5年时间。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发行特点上看,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缺乏连续性;银行互持问题严重,缺乏机构投资者;发行定价扭曲。这些都导致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机制很难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胡 斌:次级债与市场约束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经营[J].金融会计,2002~01

[2]许文辉:中国银行业次级债的发行定价和市场前景[J].经济导刊,2004~11

[3]黎小枫:论商业银行次级债“互持”的合理性[J].福建金融,2005~8

[4]J Cem Karacadag and Animesh Shrivastava, The Role of Subordinated Debt in Market Discipline -the Case of Emerging Markets. IMF Working Paper, 2000

[5]葛兆強: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绩效、挑战与发展策略[J],证券市场导报,2004~10

[6]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 pbc. gov. cn

[7]BIS Working Paper No.12, Markets for Bank Subordinated Debt and Equity in Basel Committee Member Countries, 2003

作者:李德志

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论文 篇3:

我国银行业次级债特征及其市场约束效应分析

摘 要: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不仅具有弥补资本金功能,还具有特殊的市场约束效应。本文首先对2003-2010年间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特征进行了统计分析,在与美国银行次级债券特征比较的基础上揭示这些特征对次级债市场约束效应的影响,然后从市场约束的角度总结了我国银行业次级债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次级债市场约束效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次级债;市场约

一、我国银行业次级债市场发展现状

(一)发行规模及其分布

自兴业银行2003年发行第一笔3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以来,截至2010年4月,我国先后有42家银行发行了6184.7亿元次级债,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额为3726.3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额2130.5亿元,城市商业银行发行额为315.9亿元(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各商业银行年报及其他公开消息整理,下同。)

二、我国银行业次级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市场约束角度的分析

基于上述统计数据,从次级债市场约束的角度看,我国银行业次级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次级债发行目的单一

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目的对其市场约束功能存在直接影响。理论分析表明,次级债券是一种具有资本属性的长期债券,因此可以用来补充资本金;次级债还具有特殊的市场约束功能,商业银行不仅可以通过发行次级债融资,还可以藉此调节其负债结构,实施长期负债管理,充分发挥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功能。

(二)实际期限偏短

附带赎回权是我国银行业次级债的一个重要特征,赎回权的存在使得次级债券的实际期限大大缩短(例如,由10年缩短为5年),当然,这也与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单一目的有关系。国外商业银行将次级债券作为一种长期融资工具,发行的次级债往往不附带赎回权,而我国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旨在解决短期内的资本充足率问题,往往通过设定赎回条款缩短次级债的实际期限。然而,过短的期限直接影响了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效应。

(三)发行价格偏低

与美国银行业次级债与国债50bp-100bp的利差相比,我国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与国债平均利差只有不到50bp,这说明我国银行业次级债定价普遍偏低。

由于有政府的隐性担保,投资者不会因为次级债的“非优先偿还性”而产生监督银行行为的激励,因为银行根本就不可能破产,由此导致银行业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成功发行次级债。Flannery and Sorescu(1996)基于83家大型美国银行发行的422只次级债的研究发现,次级债的评级和银行风险是正相关的,并且这种相关程度在政府担保减弱时得到加强。

三、增强我国银行业次级债市场约束效应的政策建议

理论研究表明,次级债有效地发挥市场约束效应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BIS(1997)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明确指出,“有效的市场约束”取决于三项制度安排:(1)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的充分准确性;(2)对管理层进行奖惩激励的适度性;(3)投资者了解其决策后果的充分性。Karacadg and Shrivastava(2000)认为,提高新兴市场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作用, 为进一步增强我国银行业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效应,应着重从如下三个层面加以完善:

(一)树立正确发债理念

从国际经验看,通过发行次级债改善资本充足率并非长久之计,没有任何一家银行通过发行次级债从根本上解决了其资本金不足问题,因此,不宜将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长期途径,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债融资理念。

(二)优化次级债券设计

次级债自身的设计特征是影响其市场约束效应的重要因素,为此,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我国银行业次级债的设计:

(1)延长次级债期限。鼓励银行发行长期限次级债,期限选择应以10-15年为宜①,并逐步取消赎回条款,使次级债能够更好的与银行的资本结构相匹配,强化其长期融资功能和市场约束功能。

(2)以固定利率次级债为主。国际经验表明,以固定利率为主发行次级债有利于发债银行锁定负债成本,在必要的时候适当配合浮动利率发行,通过部分浮动利率次级债来反映发债银行的风险信息,以此促进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强化次级债市场约束功能。

(三)壮大投资者队伍

在我国次级债市场上,商业银行是最主要的投资者,持有量占债券余额的比例超过65%。为了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次级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应该让商业银行以外的更多机构参与进来,以分散银行体系的风险,达到发行次级债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的目的。

此外,要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效应,还需要大力改善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使得次级债持有人能够获取有“信息”和“价值”的消息;与此同时,还应尽快建立独立、权威、市场化的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使得不同次级债券的风险差别真正得到揭示(葛兆强,2004)。(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注解

① 在发行期限上,Wall(1989)认为次级债券的期限应不低于5年,Evanoff(2000)则表示,既要使银行能经常与市场接触,还要让次级债持有人与银行能保持紧密结合,因此次级债券期限既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一般宜在5-10年左右。

参考文献

[1] 邓学忠.商业银行次级债就够设计的国际比较[J].当代经济管理,2007年第3期.

[2] 葛兆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绩效、挑战与发展策略[J].证券市场导报,2004年第10期.

[3] 武锶芪.商业银行次级债新规:资本约束和市场约束双重功效[J].金融经济,2004年第8期.

作者:王卓 朱方威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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