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

2022-11-18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

幼儿园资助实施方案(精选)

阜宁县公兴中心幼儿园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园幼儿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园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幼儿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幼儿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体为:孤儿、残疾幼儿、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 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幼儿、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农村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幼儿、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幼儿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在园家庭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我园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园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园贫困幼儿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园通过召开幼儿大会、班会、在园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幼儿及幼儿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幼儿或幼儿家长(监护人)向学园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园发给的《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幼儿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园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园成立由学园领导、幼儿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幼儿家庭经济贫困程 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园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园和幼儿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 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园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园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幼儿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教育局同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幼儿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

五、资助管理

我园德育处负责全园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幼儿资助领导小组,学园园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 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园结合本园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 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园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园园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幼儿的监督。在园长室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园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幼儿。学园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幼儿资助工 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第二篇:幼儿园校内资助方案

校内贫困幼儿资助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1〕38号)、《结合文件精神,我园特制定本方案,进行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1、幼儿园要从保教费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2、资助对象是在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幼儿保教费减免。

3、成立幼儿园资助领导小组。由

园长担任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负责园内困难学生评定、审批、公示、发放等工作。

4、园内资助工作流程如下:

① 幼儿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 ② 由评审组评审。

③ 评审组通过的资助人名单进行公示。 ④ 公示无异议,有领导小组组长签字上报。 ⑤ 园内资助金由组长签字后,交

老师发款。

⑥ 特殊情况下,园内资助金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先批再补办审批手续。

5、将资助资料整理归档。

6、认真总结经验,将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 2018.1

第三篇:幼儿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宋沟小学2016秋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宋沟学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西峡县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本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求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5、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三、资助程序

(一)资助申请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书面申请并有现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

2、填写受资助儿童申请表。

3、享受资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等;

4、受资助儿童的一寸免冠照片;

5、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助审核

1、学校及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

(三)资金拨付到人,以银行账户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三、工作要求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严格检查监督。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

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宋沟小学小学 2016年12月28日

第四篇: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 成员:XXXXXX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 1500 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 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 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村委会核实。

3、 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 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 并进行不少于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四、资金管理

贫困生资助金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

五、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

六、幼儿园办公室具体负责贫困生资格的审查、资助计划的制定。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赵庄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军强

副组长:马素芬 甄书华

宣传、调查组:黄玉玲、 贾晓红、 鲍会霞、 高立梅等各班班主任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 孤儿;

2、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3、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本园全体幼儿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五、资金标准

贫困生资助金每生每年600元.

六、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本细则由贫困生评审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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