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执业安全防护

2023-05-26

第一篇:医务人员执业安全防护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德通煤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4】1166号、晋煤培发【2014】1224号及德通煤业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资格准入 ⑴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题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题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

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 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6人。

2、专业技术职称:到2014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 末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⑵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

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2、专业技术职称:到2014底,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小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

1、专业学历:到2014年底,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

2、职业资格:2013年底,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40%以上。

二、保证措施

1、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和德通煤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有计划、有目标、持续性地、分专业、分层次做好相关人员的选送工作,按时按标准达到准入条件。

2、本、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和德通煤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对照各类人员呗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示,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两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培训教育阵地,依托地方有资质的相关部门,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依托公司技术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研课题攻关和技术创新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荣誉获得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依托公司组织人事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以达到准入条件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岗位津贴标准给予兑现。

5、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将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科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6、下一步劳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工作由矿培训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由培训可联系相关单位,按照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2、凡列入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的人员,必须按照矿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学习,如果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按公司要求进行再培训。

3、矿其他安全生产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由培训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因本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者,责令限期按计划规定达到标准,再培训费用自理。

4、劳资科在选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将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准入标准,追究劳资科长责任。

煤矿特殊工种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我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

2、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二、保证措施

1、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区煤炭培训中心和公司统一组织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示,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2、职业资格:按照两级公司的安排部署,及时选送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初级到高级职业资格人员到技校参加培训学习、矿培训科、劳资科配合临汾市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职业资格考试、考评、考核工作,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

3、对现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的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科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按标准配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后,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调整岗位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岗位调整计划”报职教中心审查,经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劳资部门方可办理岗位调整或调动手续。

2、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管特殊工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到培训部门会签,没有培训部门的会签,劳资部门不得给予调动,本人所在单位不得开除调令,凡不按规定进行调动者,对基层行政单位正职、办事员各罚200元。

3、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定编点刚设置的相对稳定和有效管理,凡调动时未经培训部门会签的人员,调动后一律不准再进入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岗位。

4、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一律强制性实行规范化的台帐式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是:培训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分别建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体制台帐,两本台帐要相一致,基层单位私自增加减少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加倍处罚。

5、基层单位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由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管理(没有技术员的单位由一名行政副职负责管理)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周必须同培训部门进行核对,核对由培训主管进行签字,技术员签字,不按规定进行核对者和核对出现差错者对对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和技术员各处罚100元。

6、劳资科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学历和职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7、劳资科严格执行公司“变招工为招生”政策,力争“十二五”末全矿职工达到准入标准。

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随着我矿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设备的更新,各种工艺的改进,技术含量一直增加,无论是地面管理还是井下现场的操作,对矿工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操作能力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不断提高的机械化水平,必须对全矿职工进行人才培养和业务知识培训,来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特制定煤矿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方面的奖惩

1、首先是职业技能鉴定。各单位要在配合职教办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配合的方面,首先在职工中宣传到位,其次是为职工提供条件报名,再者是千方百计组织职工参加职教办在技能鉴定前的集中培训。

2、每个单位的领导宣传工作如做不到位,由职教办收集报安监科,每有一人次不到扣0.5分,有一个干部宣传通知不到扣2分,全单位工种的报名率必须达到100%,每个降1%,每增加1%加1分,人员报名不低于95%,每下降1%扣1分,增加1%加1分。

报名参加人数不低于90%,每下降1%哭单位领导1分,每增加1%加1分(以上扣分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的总分中扣除)

3、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在考试期间,由培训科报工。

4、对年轻的生产骨干,,要在力提参加与其实际工作相关的各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个单位每年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的不少于3%,若每年降1%,处罚队长2000元、副队长1000元,若增加1%,奖以上人员每人1000元。

二、职工培训方面的奖惩

1、当职教办通知按要求提供学员,及时通知单位本人,让其准时参加,若因不准时按职教办要求确定人员及时通知本人延误外培计划的,有一人次处罚队组领导200元。

2、参加外培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举办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若因旷课和不认真学习,受到学校的批评时,将按旷工处理,若能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取得好的成绩时,给予一定奖励。在学习结束后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和补考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3、接到矿上培训职工的通知是,队组应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人员,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培训科,有一次不及时报回名单,发队领导每人50元,若不按时派人员参加的,有一人次处罚队领导200元,由一人次迟到处罚队领导50元。

4、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班主任老师制定的每一项规定,若有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罚,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吸烟、喧哗者,按“三违”论处,由培训科交安监科进行调查处罚。

5、每次培训结束后,以考试成绩优劣不同给予奖罚,具体办法如下:凡考试得到第

一、

二、三名者,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考试不及格的倒数

一、

二、三名,分别处以300、200、100元的罚款。集体均分第一名奖队领导100元,对于只学习,不考试人员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技能人才待遇

㈠、对于大中专院校分配来的学生,由劳资科根据需要、专业和本身能力分给有关科室或部门。工程技术类和政工类的由矿上归口统一管理,按从事的岗位给予对待。

㈡、对已取得的成人毕业、结业人员,各科室根据所设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使用,本人也可以像劳资科提出申请,请求到与自己专业相符的管理岗位,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以从工人岗转调到管理岗位,按岗位标准给予待遇。

㈢、对于先与取得高级技师及技师的人员,必须从事与自己聘任时所定专业的工作,矿上即按原有的聘用文件为依据,给予高级技师及技师职务津贴,津贴标准如下:

1、高级技师每出勤一天给予12元;

2、技师每出勤一天给予8元;

㈣、对于已聘任的高级技师及技师,原则是不允许调动,但因特殊原因调离原岗位,新调入的单位与原聘任专业相符合时,可以申请另外聘用,仍享受技师待遇,新调入的单位与员聘任的专业不符时,履行解聘,取消其高级技师及技师待遇。

㈤、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拿到资格证书的人员(高级工、中级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享受矿统一规定的待遇。从享受待遇之时起,必须从事其资格相符的工作工种,若工种有变时,待遇自动取消。

1、高级工每出勤一天给予5元;

2、中级工每出勤一天给予3元。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每星期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与工资挂钩,切实做到依法防火,防患于未然。

3、各区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培训教育。

7、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主机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矿每月对区队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4、区队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技师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敬相爱施工现场、行人通道必须畅通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㈠消防器材配备的地点和要求

1、进回风井上下安全出口、采掘面、煤仓、井下变电硐室、设备集中摆放点、重要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装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悬挂位置醒目。

3、装设的器材有: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沙箱、沙和沙袋。

4、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

㈡安设要求及标准

1、安设要求

沙箱:1000mm×600mm×600mm(长×宽×高) 干粉灭火器:离地面不得低于150mm,高不得超过1500mm 沙袋:10-20袋,要求牢固包沙的袋(2kg/袋) 消防铲:1-2把

沙:粉末细沙,砂箱装沙量不得低于0.3m³ ㈢使用和维护

1、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救护队负责管理。

2、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要过期的消防器材由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向供应科报送消防器材过期更换申请单,,综治办核实后负责落实更换事宜,更换后的过期消防器材由元使用管理单位升井交供应科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

1、矿井在每年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材进行普查,实施灭火器上报换药工作。

2、矿派住专人管理,每旬定期巡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井下消防材料在有效使用期内丢失、损坏的由供应科对使用单位按该消防器材价格的两倍数额进行处罚,并重新配备安设。

4、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予以及时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出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做好隐患情况整改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却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4、对矿井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并写出隐患整改汇报材料报回。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工房办公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设备、开关,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

七、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用电焊、气焊或用 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沙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严禁使用不符合高瓦斯规定的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块、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点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治其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运输皮带机安装烟雾传感器,并灵敏可靠。

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3、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此外,机电硐室也应装有防火门。

4、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不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接管,以便连接水龙带。

5、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

八、矿井采面火灾事故的预防 ㈠做好采空区注氮管理工作

1、工作面下端头采空区埋注氮管长度不小于12米,随着工作面推移而拖移,设专人管理,综放队当班值班干部负责本班次注氮管埋设拖移管理工作。

2、坚强注氮机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注氮机运行正常,且制氮浓度在97%以上。

3、注氮方式,根据取样分析结果,确定间歇注氮时间及注氮量。

4、注氮量及位置:跟着你架后10-25米为采空区注氮区域,每次注氮量不低于900m³/h,注氮浓度不低于97%。

5、注氮车间由机运队队长负责gu7anli,确保设备完好;注氮管路巡视由按通风科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氮管埋设由综采队队长负责落实。

㈡减风降阻

工作面推进受到某种原因受限制时,为了减少采空区氧化带得而宽度,工作面考虑减风,以工作面及上端头瓦斯不超限为原则,进行适量减风,减风前要制定专项调风方案,报批后实施,根据实际需要,工作面适量减风。

㈢做好堵漏工作,减少采空区漏风

1、坚强采面上下端头堵漏,堵漏采用煤袋墙。工作面10-15架以下至巷外帮吊挂挡风帘,挡风帘挂在立柱前,接顶接地,下隅角转载机尾以里构筑煤袋墙,在后机头以里第三架以下至下巷外帮再挂一道风帘,以减少采空区漏风。

2、对工作面上下巷所有钻孔,不能用或报废的钻孔,孔口必须封堵严实,封孔长度不读余两米,防治钻孔形成漏风通道。

3、综放面上下端头挂设风障,随工作面推移而移设。每班由综采队值班干部负责。

㈣、预防性灌浆

1、利用邻近层按设计要求打穿层孔灌浆,灌浆孔始终对应工作面架后30-50米区域注浆。

2、下端头或工作面见浆则停止注浆,注浆孔后移。注浆人员必须与综放工作面保持联系。

3、灌浆工作由通风队队长负责。通风科负责灌浆孔标识点的确定,通风队根据设立的标志点,确定注浆孔具体位置。

㈤工作面推进速度必须保证。要求工作面每月推进不低于50米。 ㈥、做好气体观测工作

1、气体检测点和检测方式:在采面对应架后10米、20米、30米、40米、60米作为采空区气体检测点,上端头设一个气体检测点,这些点意识有瓦检员每班人工检测一次汇报调度室,二是由救护队人工检测和取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三是采用束管连续监测,四是利用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2、取样检测:正常推进时,要求救护队每周取样一次;出现异常,要求救护队每天至少取样一次,具体情况根据公司要求确定。

3、工作面瓦斯员每班检测上端头瓦斯、一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测3次,检测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记录。

第二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服务技术条例》等相关法规,我个人自愿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具体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依法执业。

2、坚决抵制为患者提供超范围、超能力服务,不到院外参加会诊和手术。

3、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接受检查、监督和管理。

4、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医生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6、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非法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7、如因本人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8、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所在单位名称: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落实省卫生厅、市医管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完善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规定考核对象为全院所有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在执行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不遵守医疗规章、规范、常规,存在过失或者造成影响、损害的行为或事件。

第二条 管理采用记分制,任现职年限内累计记分。实行有不良执业行为者一人一档,档案记分列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年终考核、晋升、晋级、聘用的依据。

第三条 对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的科室与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后记分,并发整改通知书。各科室应严格对照院部监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良执业行为认真整改,整改措施及效果由医务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按规定记分:

一、因技术原因存在不足或缺陷: 1. 院级投诉 记0.25分/次。 2. 局级投诉 记0.5分/次。 3. 越级投诉 记0.5-2分/次。

二、因技术原因发生医疗事故:

1.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5分,相关责任人记4分。 2. 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4分,相关责任人记3分。 3.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3分,相关责任人记2分。 4. 四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2分,相关责任人记1分。

三、因责任心问题造成投诉的: 1. 院级投诉 记0.5分次。 2. 局级投诉 记1分/次。 3. 越级投诉 记1-4分/次。

四、因责任心问题造成医疗事故的:

1.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6分,相关责任人记5分。 2. 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5分,相关责任人记4分。 3.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4分,相关责任人记3分。 4. 四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3分,相关责任人记2分。

五、因医德医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如下标准记分: 1. 发生下列情况者每次扣1分:

⑴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等问题,造成医疗投诉或纠纷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处理给医院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⑵在行风方面受到二次以上(含二次)告诫谈话者。 ⑶违反药品信息管理规定擅自提供用药信息者。

⑷违反“两指”制度规定擅自接待药品、医疗器械等供应商者。

⑸违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原则,有用药异常违规行为者。 ⑹违反规定在上班时间打游戏者。

⑺组织纪律性差、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延误抢救病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良影响者。

⑻年内因各种原因受到下岗处理者。

⑼违反外出会诊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违规会诊给医院造成纠纷、损失及不良影响者。

2. 发生下列情况者每次扣2分:

⑴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或接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红包”者。

⑵在临床诊疗和行政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或“回扣”者。

⑶违反医疗服务和用药治疗规范,乱开药,滥用药,情节严重者。

⑷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或故意出具虚假医学证明者。 ⑸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者。

⑹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违反医院药械购销“三严禁”规定者。 ⑺医疗服务态度恶劣、给医院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者。

第五条 经查实有过失、有错误或有责任的医务人员,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同一任职年限内累计积分达1.5分者,由院部发出整改通知书,相关科室及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二、同一任职年限内累计积分达3分者,医院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作相关行政处罚,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停处方权、手术权,取消当年晋升、晋级资格。

三、同一任职年限内累计积分达5分者,在医管中心范围内通报,三年内取消晋升晋级资格。

四、同一任职年限内累计积分达6分者,责任人待岗15日,并参加医管中心组织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持复岗通知书方可上岗。

五、同一任职年限内累计积分达8分者,除按上述一~三款执行外,同时给予高职低聘处理。

六、同一任职年限内累计积分达10分者,暂停执业活动,参照全国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管中心同一组织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七、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按《医师法》规定,取消执业资格;触犯其他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作为医护人员执业考核、晋升、晋级、聘用的依据,考核记分列入人事档案。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

第四篇:山西省卫生厅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守则

山西省卫生厅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守则(试行)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制定本守则。

一、坚持依法执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二、坚持职业道德,廉洁行医、恪尽职守、团结协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患者、关心患者、礼让患者。

四、不准在诊疗期间接打移动电话、聊天等。

五、不准酒后上岗。

六、不准在医院工作区域内吸烟。

医疗机构对所属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守则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因管理不善,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严重违反本守则规定的,医疗机构对负有责任的科室主管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同一医疗机构有多人次违反本守则规定,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医疗机构有关领导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总结

实习总结

实习人:乔长城 实习时间:2007.12.11——2008.12.11 实习地点: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 指导律师:王立明、李仁福 实习总结:

和许多人一样,当我得知自己通过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之后,我的心情格外激动,不仅是因为自己长时间的努力获得了回报,更重要的是我知道自己会朝着自己的理想继续前行。作为法学专业的一名学子,从事法律职业是我运用所学知识,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然而,法律职业自身的特性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律师职业,在执业过程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类型的委托人,要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还要在执业过程中实现社会正义,这就需要我们在初次申请律师执业证之前做好相应准备,继续为实现自己的律师理想而奋斗。律师行业是一个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它戴着光荣、梦想和受人尊重的光环,随时面对的是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律师又是一个新兴行业,当前我国的律师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高速淘汰的阶段,作为一个有抱负并积极进取的年轻人,我为自己将要成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而感到骄傲。基于对律师职业特性的深刻理解,我深知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除了要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这个“硬件”以外,还要具备律师执业基本技能这个“软件”,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才能更好地将自己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进而真正体现自身价值。根据《律师法》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在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的这段日子里,我有幸到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在优越的办公条件下向本所的优秀律师学习律师执业能力,并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进一步了解律师职业、掌握执业技能,培养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将来的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初涉律师职业,我首先问自己什么样的律师才算是合格的律师。2007年末,在吉林省律师协会的组织下,我参加了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接受了本所针对实习人员所进行的实务训练。通过

1 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使我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和掌握,使我认识到一名合格的律师,特别是一名成功律师,应当将律师工作作为一项最为理想的事业,作为自己最有意义的人生追求;发现并享受律师工作的乐趣,能够最大限度地将自己的精力、时间和财富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确实能够做到把客户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无怨无悔地、一点一滴地实现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并且对律师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编写的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指定教材,我进一步了解和体会到了律师的价值、律师工作的意义、律师工作的性质、律师工作的形式、律师的角色、律师的职业面孔、律师的形象和着装以及律师的言谈举止等内容,全方位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律师的光荣和挑战。律师通过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行业规范、国际公约以及道德规范的规定,我国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主要包括: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规范、律师保守职业秘密的规范、律师的利益冲突规范、律师的收费规范、律师与其他法律职业的关系规范、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规范、律师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规范、律师执业推广规范以及律师职业责任制度规范等内容。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只有正确处理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保守相关律师职业秘密,预防和处理利益冲突,规范律师收费项目和标准,正确处理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察和仲裁员的关系,遵守律师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依法进行律师宣传和业务推广,依法承担律师职业责任,才能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针对当前律师行业中存在的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的行为,本所对我在实习期间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基本规范的情况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帮助我养成良好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的习惯,使我受益匪浅。

客户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对象,客户委托也是律师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正确处理好与客户的关系,应当是一名合格律师的基本能力。因此,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了多次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活动,在辅助律师办理业务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接待当事人的能力。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通过

2 委托代理合同建立和确定的服务合同关系,律师在原则上更应当是客户的帮助者,当客户不了解自己的权利时,律师应当成为客户合法权利的倡导者,律师经过授权,成为客户的代理人,行使客户的有关权利,同时,律师的执业活动也需要获得客户的配合,律师应当与客户共同成长。通过多次陪同指导律师接待客户,使我认识到接待当事人的目的在于了解当事人和当事人将要委托处理的事项、树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并最终与当事人建立和谐的服务合同关系。当事人与律师形成法律服务合同关系的基础是信任,因此,经过多次的实践和律师的指导,使我基本掌握了在接待不同类型当事人过程中的准备阶段、叙谈阶段、概况确认阶段、分析建议阶段以及缔约阶段律师应当具备的技巧,通过进行访谈前的准备以及叙谈阶段的破冰、共情、倾听、激励、询问等过程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以此为依据展开法律服务,进而维护客户关系,使之成为自己的忠诚客户。同时,指导律师在访谈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情绪控制、线索和话题控制以及时间控制方面的技巧,也给了我很大启发,使我对接待当事人的技能有了更深的体会。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律师除了从事诉讼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草拟并审查合同、参与谈判和调解、进行法律调研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各种非诉讼法律业务。相对于诉讼业务来说,律师的非诉讼业务更能体现律师职业对于律师综合素质的要求,当事人来咨询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法律咨询意见,更重要的是期待其诉求获得法律上的支持,经过指导律师的指点,我深刻理解并掌握了回答当事人咨询的技巧,在咨询过程中不仅注重回答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还尽可能地从当事人的角度通俗阐述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在涵义和意义,使之正确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并做出相应的决定,正确行使合法权利。拟定相关法律文书也是一名执业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当事人迫切需要通过签订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来对相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约定,而当事人往往由于不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自己撰写的法律文书很容易因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约定无效的情形,这就需要律师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草拟和审查,以保证当事人可以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实习过程中,我多次查阅指导律师撰写的法律文书,并深深被其严谨性所折服,法律文书的严谨能够反映出律师严谨的工作态度。经过学习,我已经熟练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技巧,并时刻以严谨的态度来对待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律师的法律文书写作技能是我努力的方向。此外,指导律师从事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的技能也值得我学习。

作为律师的传统业务,律师的诉讼业务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占有重

3 要位置,培养并完善自己从事诉讼业务的能力一直是我努力的目标。尽管在以前的学习过程中,我已经多次接触过诉讼案件,但从律师执业的角度来看待诉讼案件,我还有许多技能需要提高。通过辅助指导律师办理诉讼业务,使我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了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流程,并从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开始直至结案归档,全面了解了律师承办诉讼案件的基本流程以及操作技巧,为自己将来执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律师法》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在办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尤其明确规定允许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极大提高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作用。在实习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新《律师法》为律师执业带来的变化,使我认识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关注新出台的法律规定以及不断更新知识的必要性,为我今后不断学习提供了有益经历。除了掌握律师的诉讼技能外,我还深切体会到律师与案件办案人及时沟通的重要性。律师与案件办案人共同从事法律活动,只有互相尊重和配合才能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除了要与当事人打交道以外,还要经常和相关案件的办案人取得联络,加强沟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共同完成法律工作。这些技能都需要我在未来的律师执业过程中不断提高和完善,指导律师在这方面给了我非常宝贵的指导。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是律师办理业务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管理好业务档案,不仅仅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会给律师的工作带来很多便利,对服务完成后记录某个事实、总结工作的经验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整理本所的案卷材料,是我对律师业务中的案卷种类和收集方式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经过实际操作,使我掌握了案卷材料的整理和排列技能,培养了我良好的执业习惯,为我今后从事律师职业,奠定了重要基础。

除了学习律师执业技能外,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我还多次参加本所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积累了宝贵的团队合作经验,使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这对于我今后的执业将大有裨益。一年的实习即将结束,但这一年来的实习经历将使我终身难忘,并会对我今后的律师执业产生深远影响。感谢指导律师对我的耐心指导和不吝赐教,感谢本所全体优秀律师和工作人员对我的宽容接纳。

实习人: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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