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税收税务管理论文提纲

2022-08-21

论文题目: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及投资环境的改善,发生在跨国企业集团内部的跨境关联交易也越来越多,这些关联交易多与转让定价安排相关,借助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手段改变交易价格,从而攫取税收利益。跨国企业集团的转让定价安排往往依托于各类资产,其中价值不确定且高度依附于事实性营销推广活动的营销型无形资产由于相较于其他类型的资产更加具有隐蔽性,常被跨国企业集团用于进行转让定价安排,这些转让定价安排对市场国的税收利益和国家主权都产生了极大影响,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研究愈发受到各国主管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研究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税收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价值。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以及比较研究等方法对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展开研究。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为问题引入部分,分别从现有研究成果整理、相关基础概念界定、基本理论分析三个角度展开,在对国内外学者、国际组织的研究现状进行总结后,对营销型与贸易型无形资产的概念与特点进行了辨析,界定了本文转让定价税制包含的内容,并对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进行理论分析,重点通过分析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安排对于跨国企业集团以及作为市场国的我国税收利益的影响展现研究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为现状分析部分,从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两个角度对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进行较为系统的阐释与分析;第四部分为案例佐证部分,选取与营销型无形资产紧密相关、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汽车行业典型案例进行介绍,通过对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手段与征纳双方的分歧点的深入分析,对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现存问题进行佐证;第五部分为经验借鉴部分,在对OECD和UN两大国际组织关于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最新实践指引进行对比分析、对美国与印度两个成员国具有代表性的特殊实践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税制设计经验;第六部分为提出建议部分,结合国际实践经验与相关规则的发展趋势对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本文分别从税收规则的完善与税收管理的完善两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对于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规则的优化,本文的建议分为以下四点:明确营销型无形资产的概念;探索增强独立交易原则适用性的方法;改进营销型无形资产估值方法;完善利润分割法中地域特殊优势的量化机制。在坚持独立交易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给出营销型无形资产的一般性界定与产生的判定方法进一步减少征纳双方的意见分歧;通过优化可比性差异调整方法增强独立交易原则的适用性;通过估值方法的改进与利润分配因子与权重的进一步探索对利润分割法进行完善。对于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管理的加强,本文的建议分为以下三点:提高预约定价安排利用率;引入安全港简易管理办法;建设营销型无形资产专用数据库。这三条建议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目前处于发展中国家且中小企业较多的情况和特点,分别从降低纳税人税收遵从成本和税务主管机关管理成本两个角度入手,为加强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管理提供支持。整体上看,本文在研究角度上更加专注于营销型无形资产,在研究内容上不仅结合了国际最新研究成果,而且贴合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内容丰富细致,但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制度

学科专业: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内容

1.4 论文创新点与不足

1.4.1 主要创新点

1.4.2 不足之处

2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基本分析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营销型无形资产

2.1.2 转让定价税制

2.2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基础理论分析

2.2.1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理论基础

2.2.2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适用原则与调整方法

2.3 完善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必要性分析

2.3.1 防止跨国企业集团攫取税收利益

2.3.2 维护市场国的税收利益

3 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现状分析

3.1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政策分析

3.1.1 营销型无形资产的界定

3.1.2 营销型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

3.1.3 营销型无形资产价值评估

3.1.4 营销型无形资产收益调整

3.2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分析

3.2.1 预约定价安排的签署

3.2.2 配套管理体系的建立

4 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典型案例分析

4.1 案情介绍

4.1.1 公司基本情况

4.1.2 税务机关处理过程

4.2 转让定价手段及征纳双方分歧点分析

4.2.1 混淆营销型无形资产使用权与劳务的关系

4.2.2 改变本地经销商角色定位

4.3 案例反映的问题与启示

4.3.1 缺少对营销型无形资产的明确界定

4.3.2 独立交易原则运用存在局限性

4.3.3 营销型无形资产估值技术不够完善

4.3.4 利润分割法中的地域特殊优势缺少量化机制

4.3.5 税收管理有待加强

5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国际实践及经验借鉴

5.1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国际实践

5.1.1 OECD与UN实践指引的比较

5.1.2 美国全球公式分配法与周期调整机制

5.1.3 印度明线检验与“部分分配法”

5.2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国际经验借鉴

5.2.1 营销型无形资产概念明确

5.2.2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灵活多样

5.2.3 事前管理办法较为完善

5.2.4 管理规则详细且可操作性强

6 完善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建议

6.1 完善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规则

6.1.1 明确营销型无形资产的概念

6.1.2 探索增强独立交易原则适用性的方法

6.1.3 改进营销型无形资产估值方法

6.1.4 完善利润分割法中地域特殊优势的量化机制

6.2 加强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收管理

6.2.1 提高预约定价安排利用率

6.2.2 引入安全港简易管理办法

6.2.3 建设营销型无形资产专用数据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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