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2022-12-29

第一篇: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是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签发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办理前请您认真阅读此须知,并遵照下列要求办理。

此表被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授权委托书,请您在家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此表医院终身保留存档

1、因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使用身份证,故父母及代办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为军人者,按国家规定也请您必须携带身份证。

2、新生儿姓名请使用规范文字,禁用异体字、繁体字,新生儿姓氏随父母2人。

3、父母为外籍人士,请携带护照原件。注:如果孩子的国籍随外国,孩子名字需用英文;加入中国国籍,必须中文填写,不能使用两种字体。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原则要求母亲办理。如其他人办理(包括父亲),须由母亲填写委托书后方可办理。代办人必须携带包括本人及新生儿父母三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时间:每周一下午15:00——18:00;每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二篇: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郑州市卫生局办理范围:1996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在郑州市所属区内出生,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特殊情况下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办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1996.1.1—2004.12.31在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出生的婴儿:

1、出生医学记录书。无出生医学记录书的,携带助产技术服务单位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管理专用章)及原接生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发证情况证明(见附件一)。

2、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须提交婴儿与父亲的亲子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殊情况(在车、船、飞机上和家庭等非医疗机构出生)下出生的婴儿:

1、郑州市特殊情况出生新生儿情况记录书。

2、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4、婴儿与父母亲子关系旁证。旁证为:婚内出生婴儿提供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婴儿提供父母与婴儿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办:

1、助产单位接生证明和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证明; 登报声明(市级以上报纸),并提交声明报纸原件;

2、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入户婴儿还须提交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未入户证明 。

备注:婴儿户籍已登记的,不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入户联;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附件一

医 院 证 明

兹有产妇姓名,年龄,于年月日至我院住院,于年月日时分在我院自然(剖宫)生育一男(女)婴,孕周,健康状况,阿氏评分,重量克,身长厘米。接生人员。

经查实,我院当时已开(未开)出生医学记录书,未开出生医学记录书的原因是。

特此证明

年月日(盖医院公章)

注:产妇住院病历复印件附后(加盖病历管理印章)

第三篇: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手续须知

在家出生的小孩需要以下材料:

1、小孩父母写的申请书,必须由小孩父亲或者母亲来办理,其他人不能代办。

2、小孩必须取好名字,不能为单名,只能随父母姓。

3、父母双方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

4、父母和小孩到三甲医院(如柳州妇幼、自治区妇幼、医科大一附院等)做亲子鉴定,后持亲子鉴定书来办理。

申请书

合山市妇幼保健院:

我是XX乡XX村XX屯村民XXX(母亲名字)于XXX年X月X日X时X分在家生育一男/女孩,取名XXX(必须是双名),体重XX公斤(3-3.5Kg),身长XX厘米(48-50cm),身体状况良好,至今仍未办理入户,特向贵院申请办理出生证。

申请人:XXXXXX年X月X日

合山市妇幼电话:0772-8912335

第四篇:出生证明办理须知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尊敬的新生儿父母: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缘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真诚希望各位新生儿父母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字。

一、 起好名字。 (1)、父母在给新生儿起名时要仔细考虑,新生儿姓氏应当选用父姓或母姓。取名除了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填写,禁止使用繁体、异体、冷僻字登记姓名。 (2)、名字起好后应征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意见,确保所取名字家庭成员、亲戚、朋友的一致同意,避免引起家庭纠纷。

二、按时办证

住院期间需提供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1)、新生儿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必须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超过1个月做为遗留问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无结婚证者需在3个月内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DNA亲子关系鉴定书,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的做为遗留问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领证人必须是新生儿母亲本人或获得其书面授权委托(必须在医院填写)的人。如领证人是新生儿母亲书面授权委托的人。还须出示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核对授权委托书。

三、办证时所需证件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必须在婴儿出生前),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前父母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需要到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及具备司法鉴定机构的单位办理亲子鉴定。

(3)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 在我院出生的孕产妇产前必须建立围保手册,已开出《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姓名不得修改。

(5) 以上证件齐全者办理双亲《出生医学证明》。

(6) 婴儿出生前,父母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没有通过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的,只能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 (7) 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姓只能随母亲。《出生医学证明》不显示父亲信息。

(8) 领证时间:一般要求出院前后办理,最迟30日内。特殊情况需提交亲子鉴定证明的方可延长至3个月内。

新生儿母亲签字:

新生儿父亲签字:

联系电话:

第五篇: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医院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接产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及妇产科是否开具《出生医院证明书》的证明;

(2)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4)每周

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

二、家庭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到妇幼保健所领取亲子关系证明;

(2)接产人员证明(若由村级保健人员接产,必须提供保健员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

(3)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4)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证明材料。

(5)每周

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咨询电话0952——6018314。

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医院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接产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及妇产科是否开具《出生医院证明书》的证明;

(2)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4)每周

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

二、家庭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到妇幼保健所领取亲子关系证明;

(2)接产人员证明(若由村级保健人员接产,必须提供保健员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

(3)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4)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证明材料。

(5)每周

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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