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22-11-05

制度本身是一种行为的规范,就是为了形成和建构社会秩序。怎样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14.07.19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重点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历程着手,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与问题进行全方位分析,然后深入研究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政策与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改革 , 筹资 贫困 卫生 农民

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概述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一种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把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称作“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针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我国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际,更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经表明: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资金筹集方面,新农合的财政由各级政府给予支持,并设立专项基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由管理机构对全部基金进行审核、管理、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使用和监管情况;在理赔方面,当参合人员在定点医院产生可报销医疗费用时,先行垫付,后按一定比例报销。

2002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并于2002年末正式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为“新农合”),确定为中央、地方、农户、其他等多方出资的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开启了新农合的试点工作。2005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农合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在2011年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中,国务院明确规定将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二)国外农村医疗保障情况

国外对农村医疗保障按医疗保障基金筹集方式来划分,世界各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大致可以划分为免费医疗保障、商业医疗保险、社区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险4种不同模式。 1 免费医疗保障

免费医疗保障模式,也称国家医疗、全民医疗保障模式,是指医疗保障资金主要来自税收,政府通过预算分配方式,将由税收形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有计划地拨给有关部门或直接拨给公立医院,医疗保障享受对象看病时基本上不需要支付费用的制度。实行免费医疗保障模式的国家,基本上由国家开办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在公立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的工资直接由国家分配。中国曾经实行过公费医疗,英国、加拿大、瑞典、爱尔兰、丹麦等发达国家和马来西亚、越南等发展中国家所实行的福利性全民医疗保障制度都属于此类。 2 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把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按市场法则自由经营的医疗保险模式。在医疗保险市场上,卖方是指赢利或非赢利的私人医疗保险公司或民间医疗保险公司;买方既可以是企业、社会团体,也可以是政府或个人。商业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保者个人及其雇主所缴纳的保险费,一般而言,政府财政不出资或不补贴。美国是实施商业医疗保险模式的典型代表。尽管美国政府举办了医疗照顾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少数民族免费医疗等社会医疗保险计划,但在整个医疗保险体系中,它们并不占有主要地位,其覆盖的人群范围十分有限。在美国,80%以上的国家公务员、私营企业雇员和农民都没有受到社会保险的保护,而是参加了商业保险制度。 3 社区合作医疗保障

社区合作医疗保障模式,是指依靠社区的力量,按照“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通过群众集资建立集中的医疗基金(政府通常也给予一定补贴),采取预付方式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基本医疗保健措施。中国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和泰国的医疗保险卡制度,是社区合作医疗保障模式的代表。 社区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区域内医疗资金的筹集、因病造成经济损失的分担机制及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三者结合在一起,能够在基层单位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有效保障基层农民的身体健康。其局限性是资金有限,覆盖人群少,抗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差。 4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出面以社会保险的形式组织的、向农民提供因生病、受伤或生育所必需的医疗服务及经济补偿的制度,它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和社会性等特征。社会医疗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国家、集体与个人3方面,通常个人只需要承担小部分的费用。

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及其问题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现状 1 新农合制度基本建立并正常运行。 从规模上看,截至2008年底,全国己有2729个县(市、区)实施了新农合,参合农民达到8.15亿人,参合率为91.5%,从参合率上看,新农合制度得到了农民的广泛认可。2008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达785亿元,人均筹资96.3元,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662亿元,补偿支出使5.8亿人次受益,其中住院补偿0.51亿人次,门诊补偿4.86亿人次,体检及其他补偿0.48亿人次。

2 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 近年来,在以新农合为主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动下,我国农村各级医疗机构有了较快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2003个县共有县级医院8874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85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59处、县级卫生所1735处。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164.2万人。全国3.43万个乡镇共有卫生院3.91万家,床位84.7万张,卫生人员107.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0.4万人)。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0.96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 1.22人(而2003年末,全国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仅67.3万张,每千农业人口乡 2

镇卫生院床位0.76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1.19人)。全国60.1万个行政村共设61.3万处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2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3.8万人,每千农业人口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6人。 3 提高了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利用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了低收入家庭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利用水平,缩小了不同收入对医疗服务利用的差距,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财科所资料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资金筹集实际到位率高达93.87%。卫生信息中心资料显示,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了大多数农民的支持,参合率大大提高。大多数农民和农村各类管理人员、卫生服务提供者均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个较好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民的就医障碍,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有所提高。卫生部信息中心的资料还显示,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方便农民就医和报销的措施和方式,受到农民的欢迎。 5 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就医经济负担。

通过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偿,有64%的农民认为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有所提高,在有医生诊断需要住院的病人中,参合农民由于经济困难而没有住院的病人比例比未参合的农民低34%。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1.卫生服务尚未充分体现公平

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是评价卫生政策的重要指标之一,没有体现出公平性的卫生政策一定不是好政策。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开始试点以来,确实提高了农民的医疗服务的“可及率”,需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也有明显下降,但在农民住院服务利用率有所提高的情况下,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公平现象。低收入农民的住院率低于较高收入农民,需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仍然是低收入农民高于较高收入农民,且低收入农民未能住院的主要原因仍然是经济困难。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脆弱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共分为三级,县级卫生机构是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防病治病,使农民不出村就能解决一般常见病的就医用药,且收费低廉。但是由于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身的医疗条件落后、医务人员缺乏,导致了这三级网络的服务功能相对比较脆弱。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启动后,群众就诊率、治疗率速增,造成了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较好的提供一般常见病的医治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条件落后、医务人员缺乏的状况暴露无遗。 3.缺乏长效筹资机制,筹资难度大 (1)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尚未建立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但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在政府资金增长以及资金拨付等方面尚未建立起相关的制度保证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

(2)筹资难度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强调“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种种原因,筹资难度相当大,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由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农民收入低、可支配现金少、农民实际支付能力不高,筹资能力明显不足。 4.农民参保不积极、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1)农民参保不积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运作的主体,而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农民所处的被动地位直接导致了他们未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合作医疗受益者的身份,参保本身也就变得不积极主动。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出台以后,农民对其期望值比较高,但从现实的角度说,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并不能完全解决农民看病问题。最后导致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识的落差很大,影响了其参保的积极性。 (2)逆向选择

所谓的“逆向选择”是指医疗保险的投保者为健康风险高的人群所集中的现象。如果医疗保险并不免费,那么总有一批自我感觉健康状况良好的人选择不参加,而健康状况不佳的人更愿意参加。 (3)道德风险

医疗保险的研究表明,为参保者提供百分之百的保障是不经济的、没有必要的,因为参保者在没有任何支付压力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无病呻吟、小病大看”。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相对逆向选择来讲,道德风险的问题显得更为严重。

三.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2.1 加大宣传力度

使农民充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的认识、疑虑和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和风险共担意识。乡(镇) 、村一级干部的宣传落实情况尤其重要,因为他们直接与农民打交道。与农民接触最多,对农民所思所想最了解,也最透彻,宣传中更能做到对症下药,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9]。

2.2 积极探索稳定的筹资渠道

按现行分税制度,财力分布呈逐级向上集中态势。所以,不能仅依赖中央财政

来提高对贫困地区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各省级财政要承担起主要责任。另外,地方政府应开发其他资金来源、拓宽筹资渠道:可以尝试同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合作,也可以通过媒介广泛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性,鼓励各种形式的捐赠。

2.3 因地制宜分区域、分阶段加快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

统一标准的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目前很难实现,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和区别。基本条件具备的富裕地区应采取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服务网络。医疗保障体制建设应纳入一体化发展,农民的健康保障体制可以向城镇过渡,直至结合;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在发展和完善现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再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而对于欠发达的地区,目前重点是根据自愿的原则建立合作医疗保险。

2.4 科学、合理地设置与管理经办机构

农村卫生机构设置不应该与行政体聚焦新农村制相对应。应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等客观因素,结合乡(镇)撤并、卫生院产权制度等相关配套改革,撤并重复设置的卫生院。调整乡(镇)卫生院的规模、功能和布局,整合卫生资源。充分满足广大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2.5 坚持普通疾病就近医疗原则

按照普通疾病就近解决原则,至少在乡(镇)一级卫生院有配套的基本医疗硬件设备。为更好实现就近原则,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改进用人机制,不断提高学历、水平;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强化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建立定期考核制度等。 2.6 加强基金监管,广开筹资渠道

一方面,要加大违规违纪处罚力度,提高违规违纪的犯罪成本。从财经管理风险的角度讲,任何一笔专项基金在发放或传输途中,都可能遭到一定程度的消耗或“线损”。因此,必须对那些事关国计民生的基金实施“高压传输”,有了这法律的“高压线”,才能令那些对农民救命钱垂涎欲滴者望而却步

[11]

[10]

。要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制度,使邻里之间相互了解、共守规则。另一方面,要扩大资金来源,广开筹资渠道。首先,在保证中央政府投资增量不减的情况下,适当加大地

方政府的投资比重。当前的投资结构总体是“上大下小、上重下轻”,这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其次,可以发挥商业保险和有关慈善组织的作用。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也可以引进境外相关组织参与进来,还可以考虑发行彩票来募集资金。目前,一些地方正在着手改“种粮直补”为“参合直补”,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这一做法亦值得借鉴。 2.7 调整补偿模式,提高补偿比例

鉴于当前农村居民就医主要还是以非住院的老年性疾病和慢性病为主,因此在筹资额度增加的情况下,应调整补偿方案,适当加大小病和慢性病的补偿额度,以提高农民获益程度。如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封顶线等都适当调高,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的住院、门诊、慢性病补偿均不设起付线(即零起付线),专门设立100 万元大病救助基金,对于恶性肿瘤、尿毒症、糖尿病和器官移植等特殊疾病增加补助额度

[12]

另外,部分地区引入按门诊费用多少来作为报销依据的做法值得提倡。可采取“住院补偿+门诊大额费用补偿”的模式,其基本做法是:不仅补偿住院费用,同时对某些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非住院治疗费用也给予一定的补偿;住院和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大额费用分别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中间按比例分段报销;超过封顶线的部分用大病救助金按照规定给予补助。目前浙江、北京多采用该模式。

建议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结报医疗费用。对于采取参合农民就医时先垫后报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由医疗机构先垫付费用、然后定期到新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兑付的办法。

在一些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沉淀较多的地区,开展“二次补偿”的做法不应提倡。因为它增加了制度的不公平性,容易使那些平时注意保护身体而不生病住院的人产生不平衡心理,从而产生“负激励”效应。因此,“二次补偿”应慎重。 2.8 增强公益性质,引入竞争机制

建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不仅要让参合农民有钱看病、有地方看病,还要让农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卫生 事业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和增进全民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是通过治病而取经济收益。因此,农村卫生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公益性质,对参合农民实行零利润或微利润,切实把药费、诊疗费等降下来。同时,还要为参合农民免费体检,建

立健康档案,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在确保农民看得起病的同时,还有帮其树立健康观念,培养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这是降低疾病发生率、减少医药费用开支以及减轻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和谐度的重要一环[13]。

强调公益性,并不是不要竞争。当前的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一级)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缺乏激励性,其服务水平、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农村患者的要求。所以,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事业。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兴办农村乡镇一级的卫生机构,增加参合农民就医的选择机会。

2.9 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城乡对接

2007 年《国务院批转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要求,在“十一五”期间,要“统筹城乡、区域卫生协调发展,统筹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协调发展,建设适应人民健康需求、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差距,努力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

按照“大数法则”,统筹层次愈高,所筹集的资金就愈雄厚,抗风险能力就愈强,那么该制度的可持续性就愈强。这是当下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层次的必要性所在。因此,应把乡办乡管、区办镇管的统筹管理模式变成县级统筹管理,然后统一各区(县)的补偿模式,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和统一管理

[14]

。如果能像养老保险一样,将新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统筹水平提高到省一级,甚至国家一级,使城乡医保实现对接,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流动群体就可以“一卡走天下”。

目前,全国各地的新农村合作医疗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地进度基本一致,且筹资模式及补报模式亦大体相当,这就为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下,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开发并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持;各地应积极开展“区域医疗合作”、“医疗互认”等,为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城乡对接奠定基础。

结语

通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分析,看到了其不可忽视的缺陷.为了达到该制度本身所定的目标和实现其制度的优越性,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改正和防范。如,一.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让新农合这项民生工程逐渐深入人心。二.变行政指令为参合自愿。任何道理只要宣传到位受益者明白才行。在动员农民参合时要“阳光作业”不 7

要“暗箱操作”。三.简化缴费和就诊报销程序,要让参合对象觉得“门好进,事易办,受益大,心舒坦”。四.严把入院就诊和报销关口,坚决杜绝国家农合专项费用流失。从而真正实现“新农合”制度的既定目标。

增加投资、强化监管是保证新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运行的基础。一是建议政府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尤其是对贫困农村地区卫生领域的投资力度。对广大农民的健康投资就相当于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信心,从而也有利于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二是从医疗机构和患者两方面同时入手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力度。三是要做好医疗卫生领域投入与产出的测算评估工作。任何一项投入如果不与其产生的绩效挂钩都将是盲目的,最终也是难以为继的。

参考文献

[1] 李卫平、石光、赵琨,我国农村卫生保健的历史、现状与问题,管理世界,2003年第4期第36页

[2] 夏敬.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J]. 当代经济 , 2009,(07) [3] 蒋磊. 我国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J].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 2008,(08) [4] 张灿灿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报,2004.11.08 1版 [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2年10月19日),中国乡村医药杂志,2002年12月第9卷第12期,第3页

[6] 张毅. 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分析[J]. 社区医学杂志 , 2005,(08) [7] 刘振杰.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探析[J].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8,(05) [8] 朱金伟. 加强宣传引导 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J]. 现代农业 , 2007,(11)

[9] 胡凯,朱利平. 浅析新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南医科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6)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年2月13日), 国办发〔2011〕8号 [1].李华,《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7.2 [2].陈佳贵,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3].杨福泉,杨士杰《云南省少校边穷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09.11 [4].邓大松,刘昌平等《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7 [5].聂华林,杨建国•中国西部农村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6• [6].刘苓玲•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城乡衔接理论与政策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8• [7].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Extending Social Protection in Health through Communnity Based Health Organizations : Evidence and Challenges[M]•Discussion Paper. International Labour Ofice:Geneva.2002 [8].周裕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几点启示 [J].江苏卫生保健, 2004(2): 31-32.

[9].庹国柱,王国军.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374-394. [10].郑晋鸣,张焱•江苏四管齐下缓解农村缺医问题[N]•光明日报, 2007-08-13. [11].「美]大卫:N海曼,公共财政:现代理论在政策中的应用凹.第六版.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79一83 [12].孙莉,李淑萍•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探讨[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 2008; (3): 5-9. [13].米红,杨翠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基础理论框架研究[M].光明日报出版社,2008年:63 [14].李君如,吴焰.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社会保障体系[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年:292.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6)[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7. [16].Economic and Social Implications of Population Aging[M],New York: UnitedNations,1988 [17].翟杨.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分析及模式构想[D],西南财经大学, 2005 [18].刘燕.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政府责任问题研究[J],人口与经济, 2006;(2):75 一 79; [19].JosePh P.Newhouse.Consumer一Directed Health Plands and the RAND Health Insurance ExPeriment [J」.Health Affairs,2004,6(23):107一113 [20].周铁军.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7(6),6 [21].和春雷.当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24. [22].周寿棋.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新解读.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J].2003,11(23)

第二篇:中国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与保障》论文

中国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学号:041504159 姓名:茆福丽

中国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题:为什么现今老百姓还是看病难,看病贵?并从此来看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效果。

文献简述:①《国外医疗卫生体制“多棱镜”》——中国医疗前沿 第07期,2007-02-10

②《发展中国家也能实现医疗保障全民覆盖》—南方周末

胡天舒,2006-10-12

③《社会保障学》——吴中宇 编著,华东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4年12月

④《社会保障教程》——齐海鹏 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6年4月

⑤《全民医保,并非不可能》——南都周刊

唐钧,2006-09-29

⑥《构建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须社会共识》——刘继同 中国医疗前沿 第06期

人民网 ,2006-11-20 ⑦《我国只有3.7亿人能享受医疗保险》——时代商报

新浪网 ,2007-03-08

⑧《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现状分析》——孙爱琳 中国经济网

2003-08-07

研究方法:资料文献法以及电话访问法。

提出问题的意义:

现在社会上各大媒体以及公民都对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关注热切,当然我也不例外。

经过学习《社会保险和保障》这门课以及看了大量的相关的书籍,资料之后。我觉得医疗保险关系着人们的切身利益。人这一辈子不可能不生病,生病了当然要看医生,买药吃。这一系列过程都离不开钱的。虽然中国的人民生活水平都普遍的提高,大多数家庭都达到了小康水平,温饱问题是解决了。但是医疗费用的提升成为人们的头疼问题。

我们也知道国民的健康公平是一个国家社会公正公平的基础。由于健康关系到生命安全和人的全面发展,没有健康的公平就谈不上其他方面的公平。而健康就跟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幸福安康,必须坚持公益性质和社会福利政策。”——国家卫生部部长 高强。

再者现代企业讲究生产的连续性和专业性,只有实行医疗保险,才能保证劳动者患病后能得到及时的治疗,使其恢复良好的身体状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劳动者有了工作的积极性,企业效率也就跟着提高。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医疗社会保险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国民健康水平,有利于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由此可见医疗社会保险有多么的重要。

“人人享有卫生保健”(Health for All)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我国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水平低,特别是7亿多农民缺乏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我国国情出发,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应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为目标,提高我国居民基本卫生保健的可及性,改善人口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公平。这应当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我国有13亿人中,有9亿农民。只有2亿城镇居民有医疗保险,加上1.7亿农村地区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总共只有3.7亿人口能享受医疗保险,尚有近10亿人口无医疗保障。国政府重视医疗社会保险,也做出一些措施来改进。但是还是有这么多人没有医疗社会保险,去医院看病成了每个家庭的一大的开支,使得老百姓都抱怨看病难,看病贵;特别是农民们,他们因看病费用高的问题,好多都形成了小病拖,大病磨,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现象。

2 因此我想针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来研究国家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效果是否显著。 主要观点:

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至3个县先行试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在政府组织、引导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医疗制度。

其特点主要是资金筹措上以财政投入为主:国家拿出4倍的资金,用于为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规定报销封顶线,实行有限责任。

农村医疗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生命质量提高,是农民生存、生活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关注农民的身体健康情况,为农民的生存发展提供基本的保障,这也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

虽然国家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对农民有着一定益处,但现在的覆盖率还没有70年代90%以上的合作医疗覆盖率高呢,相差很大。

为什么进行农村医疗改革后还是不能很大的改进农民的医疗水平?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来源不足。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仅仅是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制度自身设计存在技术缺陷。国家没有明确的筹资政策,只是靠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各级财政对合作医疗从来没有明确的支出项目。

2.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不稳定,有关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矛盾,也是造成合作医疗制度恢复受挫的原因之一。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医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是否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往往由地方政府自主决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再加上地方、部门之间的利益分割和对立,使得他们的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

3.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极不合理,难以充分发挥效益。按照农村的行政区划设置卫生医疗网点,使不少网点实际上业务不足。甚至可有可无。不少地方的农民基本可以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直接去县或县以上医院。而县级的卫生医疗机构,除县级医院外,还有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机构等,乡镇除了卫生院之外也都还设有计划生育指导站。这些机构大多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专业人员,加大了机构运行成本。

因为以上的原因,使得最近几年进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还不是太成功。所以需要我们对这个制度更加精确的改正,使得人人都可以轻松的承担医疗费用。 我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我们注意并执行:

1、 明确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险中的职责。

解决农民医疗保险问题上,政府不仅应调整卫生投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财政对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的力度,更重要的是应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将农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这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2、 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基金筹集机制。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筹资额太少、集体与政府补助不足的问题,难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虽然政府和村委会也相应按比例出资,但资金总额很难维持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转。即使勉强维持也是低水平运行,无济于事。因此,必须 3 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农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即个人交纳的费用要高于政府,而不是少于政府的出资四倍。

3、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处理好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不可搞“一刀切”。为此,在我国应按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分阶段地实施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 创新想法:

我通过电话访问盐城市射阳县洋南村的村委书记知道:洋南村在2004年就实行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个家庭每年自愿交纳医疗保险费15元。洋南村实行的是村办乡管合作制度,目前为止村里几百户人家大约80% 交纳了年医疗保险费,都是很热意的。大约15%没交村医疗保险费家庭,都是经济水平高于一般农民。不过他们一般都是买商业保险的。剩下5%的是家庭经济比较差的贫困户,没有交纳保险费,不过村里对他们进行补助了。

从村委书记那也得知大部分人都对这项制度满意,只是有一项不满意——当需向乡里报销医疗费用时,报销额太低,只能报销一小部分;还有报销步骤太复杂。

还有一次偶然机会,与乡里的县委书记以及各局局长坐在一桌非正式的饭局上。虽然是非正式的,但是我还听到他们中间也谈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说到通过一些调查,目前我们射阳县的各村交纳的医保费用虽然大多数都是用于城乡建设方面,但相应的各村的乡村医疗诊所还是建立起来,为各村的农民治疗,其治疗费相对于县医院少了许多。

针对以上的调查访问分析得出:首先从宏观上看,国家应该对药品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抑制医疗费用的上涨,能够像美国那样设置专门的审查委员会与医疗资源开发法,限制住院费用,以及药品费用。其次从微观上看,我们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上首先要注意村民交纳的保险基金的合理利用,最好每乡能够自己针对这一部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让它进行增利。而不能先提取运用借用到城乡建设当中。最后希望专门从事医疗报销部门的管理员能够正式自己的工作职责,拿着纳税人的钱诚心的为农民们服务,建立起精简的报销机制,使得急待报销费用的农民们能够及时拿到所报销的费用。还有希望以后国家对农民实行强制性收取保险费,对残疾,老人及小孩可以由各村委会补助;并使交纳的保险费增加,其封顶线也相应的提高。

第三篇:社会调查实践报告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总体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当前社会最为关注、覆盖人群最广、受益程度最为明显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该项政策在基层实施得如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政策本身还有哪些不足?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课题小组深入安徽农村进行了为期4天的调查。

我们选取伏岭镇、瀛洲乡、汤口镇等三个乡镇作为主要的调查地点,共调查了200个左右的样本,样本主要集中在45岁以上的人群。这是基于农村的现实情况——青壮年都去城里打工,而农村大多是老人和儿童。调查问卷共200份,其中只有1份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样本参保率99.5%,与公开报道的数据安徽省新农合参保率98%基本吻合。在199份参保的问卷中,对目前的医疗政策的满意度为99%(即满意、比较满意和基本满意),唯一的一份未参保问卷对新农合不满意。总体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还是一项受欢迎的制度,使大多数农民受益,减轻了他们对疾病的负担。

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分析:

1、问卷中有15份左右提到对目前镇卫生所的状况不满意,医生看病非常不积极,甚至躲着病人,造成农民就近就医难。有两位农民对此义愤填膺,谈及该问题时情绪略有激动,并对医疗政策的满意度为不满意。

造成这种基层医生看病不积极甚至躲着病人的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目前乡镇卫生院医生的待遇、福利等是固定不变的,与看不看病,看多少病没有关系。在这样的制度下,大多医生对工作根本没有积极性,看到病人跟看到债主一样躲,实在躲不掉,大概看看,简单的随便开点药,稍微有点疑难的病情,就直接让病人转至县级医院等更高级的医院去看。在乡村,交通不发达,卫生所的设立本就是为了方便村民,让村民能够及时的看病,少花钱。但在这种制度下,却让乡镇卫生所形同虚设,有的村民没办法小感冒都得去县医院,来回车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样的情况必然激起一定的民怨。我们在调查中也采访了一位镇卫生所的医生,说到这样的情况,他也有点不好意思,但也表示,当前乡镇卫生院医生的待遇和公务员、教师等比起来低很多,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另外,由于医生护士福利待遇差,导致卫生院人手短缺,大龄医生退休后没有新生力量补充,毕业生不愿意到乡镇医院就职,原本编制为二十余人的卫生所实际在职人员仅为一半,这也是导致农民就近就医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多数农民都觉得应该让医生的收入与看病多少挂钩,这样才能提升其看病的积极性,农民也就能更多的享受医疗保险制度带来的好处。我们认为解决该问题,一方面是要让医生的收入与其工作量挂钩,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增加乡镇定点卫生所医护人员的数量,解决就近就医难。对于前者,医生的收入不能使简单的与其所接待的患者所消费的总额成正比,否则容易出现另一种不健康的现象,即医生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不顾实际病情开贵药,让病患多做无用的检查,从而增加农民看病的负担。医生的收入与其工作量要有一个科学的计算方法,比如收入为接待病人人数、病人所花费总额、病人的满意程度等的一个加权平均,每一项取一个合适的权重,这样或许能改善目前医生看病不积极的现状,同时又不至于再次出现看病贵、有病不敢看等现象。对于后者,要增加乡镇定点卫生所医护人员的数量,可以适当增加其基本福利待遇,或者是给与有意到乡镇卫生所工作的毕业生一定的奖励,也可以采取减免报考医学院校考生大学的学费,并与之签订协议,毕业后要到乡镇卫生所服务3-5年,服务期满仍愿意留下的给予另外的奖励等措施,吸引贫困考生报考医学院校并充实卫生所的医护队伍。

2、部分村民反映对新农合政策不是很了解,对看完病之后如何报销等流程不清楚,报

销比例也不知道,从而导致看完病报不了,或者对报销比例较大的预期而导致报销后的失望情绪严重。

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基层宣传不到位导致的。诚然,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对新农合已经做了大量的宣传,吸引了98%以上的农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是很多农民只是跟风参加了保险,或者只是因为政府的宣传,觉得好,就参加了,可是等到真的生病要报销的时候,却都纷纷不知道该如何报销,有什么流程,需要哪些材料。一旦因为不了解报销流程而使本来能报销的医疗费用报不了,必然会造成民众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下降,从而使原本很好的民生工程没能完全发挥原有的作用、效果。当被问及什么样的宣传手段能更有效的普及新农合保险相关细节,使村民们能进一步了解各种手续时,受访者表示在农村可能贴大字报的形式宣传效果相对会好一些。一方面,大字报的形式可以保留较长时间,村民大都与好奇心理,贴出来一般都会去瞧一瞧,再相互议论议论,可以达到比较好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对于新农合保险的报销流程等细节,通过大字报这种书面方式,也能够较为全面、具体的阐述清楚。这是用于日常宣传。还可以在新农合定点医院导医台或者挂号处都放有免费的新农合宣传册,内附具体详尽的报销流程等细节,这样或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能报的报不了的情况,从而提升民众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3、有个别村民反映因为基层工作人员疏忽,办理新农合保险时基本信息搞错了导致报销不了的情况。

这虽然是比较少见的情况,但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些及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够细心,责任心不够强,出现这种疏忽势必也会降低新农合制度的群众满意度。可见政府、医院需要加强管理,积极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信息登记以及办理报销手续过程中尽量少出错,让群众满意,出错及时处理,尽量能让民众少损失,让民众满意。

4、在调查中不少民众反映很多常用药、慢性病药涨价幅度较大,特别是目录外的药物,这增加了参加新农合农民,尤其是有慢性病的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参合的农民受益率和满意度下降。所以各级主管部门应该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院有章程可参照,使参合病人消费得明明白白,另外应该进一步加大目录内药品使用力度的监管,制定各级医院目录内药品的使用比率,确保参合农民收益水平的最大化。

5、另外有很多农民建议政府、医院能组织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定期进行体检,尤其对于大龄的民众,定期体检的意义重大,毕竟提前发现疾病提前治要比等并拖严重了再治疗要节省大量人力物力,也大大增加农民的健康系数。可以采取自愿的方式,愿意多家定期体检的每年保险金额多交一些,但要比自己去医院体检便宜,同时加大宣传体检预防疾病的重大意义,对农民自身的好处,这样既增加民众的满意度,也提高了农民的健康系数。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针对以上提出的一些细节的问题,我们在宏观上对新农合医疗制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不断探索和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筹资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督机制。

新农合医疗保险筹集的资金宗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因此我们必须探索一套可靠的筹资、补偿机制并对其加以完善,使农民受益最大化,政府应该使筹资基金透明化,让农民知道筹资了多少资金,每人实际受惠数量,以及每年资金的变化及用途,这有助于农民的满意度的提高,农民愿意缴纳费用。

对于一个完善的医疗制度,一套科学的监督机制是不可或缺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集资金管理者、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新农合定点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三方必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使得筹集的资金及时到位,及时为农民使用。三方共同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运作努力,使农民享受到更多医疗优惠。政府应该积极宣传给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质,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合的主人,真正的唯一受益者。使农民们担当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守卫者。无论谁用资金,都要来去透明,让农民充分了解。这样筹措到的新农合

资金才能用到刀刃上,用的透明,用得来之于民,回馈于民。使农民充分享受到自己应得的权益。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2、强化政府职责,农民的参与意识以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一方面,政府需要对新农合在农村的推广实施进行组织于适当的引导并予以支持宣传。另一方面,政府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资金的主要来源方,新农合单靠农民个人与集体的微薄资助是不能正常运转的,只有政府充分发挥其职能筹措到大量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才能运作起来,所以,政府要强化其职责,充分发挥出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想在农村实施并得到推广与发展,那么农民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意识对主体具有能动作用,农民的参与意识必须得到强化,使得农民充分了解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加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努力规避参合农民的逆向选择。

定点医疗机构承载着当地农民的身体健康,体现着农村当地的医疗水平与医疗服务人员的医疗服务素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目前还存在医疗服务人员文化水平低、技术熟练程度低、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使得农民对这些门诊机构抱怨不断。所以政府必须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

3、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许多问题也比较突出。比如部分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故意给农民开贵药、还有本不需要检查的强制农民进行身体检查以获取更多利润。其次,部分农村卫生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医疗费用朝施暮改,使得农民感觉很不正规。很多药物也不符合药物检验检疫局给出的标准。这既使得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出增加,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另外,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混乱,药品价格偏高。有时存在同样的感冒,参加农合的患者开的药比没参加的贵很多,即使报销完仍然偏贵的现象。其次,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政府卫生预算支出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极不合理。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资源缺乏合理有序配置,再加上基层卫生人才缺乏、医疗技术水平低下,难以有效支撑和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最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设施简陋。由此可见,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城镇偏离于农村,造成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要想让农民享受到最优质的医疗服务,享受到最先进的医疗技术,享受到最低廉的医疗费用,享受到最就近的医疗路程,我们就必须建立一个可以和县城相媲美的农村新型医疗卫生体系。必须深化农村医疗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篇: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rosoft Word 文档 (2)

云岩区妇幼计生保健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保障参合患者的医疗需求,根据贵州省云岩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新农合参合病人就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医疗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主动、耐心地做好参合病人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病人的理解、支持。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

二、挂号及主管医生要认真核对参合病人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三、主管医生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一律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一式两联,开方字迹要工整、清楚,复合处方相关管理规定。

四、科主任必须掌握各项政策,熟悉参合病人的基本情况,督查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严格控制参合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目录》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开大处方,不得开人情方、开“搭车”药。

六、严格掌握设备检查的指征,能够用常规检查确的不得用特殊检查,不得使用与诊疗无关的特殊检查。因病情需要作自费或部分报销的仪器设备检查的,应当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设备检查及特殊检查项目的阳性率应复合《云岩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规定:医院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30%(其中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60%)

七、对参合病人采取的治疗措施应当在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内选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诊疗项目的自费诊疗项目或部分报销的诊疗项目,应当告知参合病人或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对基本药品目录之外的自费药品实行限额,不得超过药品费用总额的15%;药品比例不得超过总费用的45%;可报销比例不得低于80%;大型设备检查及特殊检查项目的阳性率不低于60%;次均费用不增长并不超过同级医疗机构平均次均费用水平的20%。

八、合医管理人员应根据《云岩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填送各类报表。

九、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统一进药渠道。

十、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第五篇:“新农村合作医疗”

关于合作医疗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学院:专业:

班级:姓名:

学号:实践单位:

时间:

一、实践目的:为了引导当代大学生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养和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使我们在实践中受教育。本次实践以“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展开调查,通过这样的活动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将来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2003年开始,国家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推广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及因病返贪、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身心健康的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统筹为辅,体现了互助共济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为了解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我在蒲城县高义村进行为期七天的社会实践调查。调查的方式主要是发放调查问卷,我共计发放5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49份。

二、实践内容:

制定关于合作医疗的调查表,将其发放到被调查者手中,通过被调查者的填写情况对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有客观清醒的认识,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使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此次实践主旨在于,通过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情况、制度的知晓度、以及相关的医疗情况满意程度。

三、 实践结果:

(一)、调查结果显示,半数以上的村民认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明显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部分村民认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稍微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另外的村民认为参加合作医疗在经济方面与未参加没有区别。

在问到“对住院报销情况是否满意”时,有40.18%的人选择了“比较满意”各有30.82的人选择了“不清楚”和”不满意,值得注意的是无人选择“非常满意”。

其实,近年来,在乡镇定点医院以及县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都有明显提高,其中甚至有些乡镇医院报销比例从40%提高至80%,有些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从30%提高至60%,总体上来说,乡镇医院报销比例普遍在60%以上,最高的达到80%,县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普遍在40%以上,最高的到70%。

农村合作医疗确实是一个利民惠民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基本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且近年来,随着政策不断的更新改进,民众受益越来越多,在医药方面的负担也越来越小。

(二)、各地区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是有差距的,现在不考虑地区差异,据调查的结果以及资料的搜索,可以很明显看出人们在提高大医院报销比例以及提升乡镇医院医疗水平和扩大报销范围三方面有着极大要求。由于农村医疗设备简陋,接受新农合补助后,在农民可以承受范围内其更愿意到省市级医院就诊。调查中发现,目前城镇地市级医院与乡镇村卫生院的差距仍然存在而且在不断拉大。调查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虽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一系列问题,但是在建设基层农村医疗设施方面并没有取得很大的成效,新政策的实施并没有使对基层医疗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基层医疗设施建设的速度仍然慢于大型重点医院的建设,与一般地市级医院的差距也十分明显。新农合辅助建设乡镇村卫生院的目标实现得并不理想。如何加快自身建设,是现阶段各乡镇村卫生所建设中主要奋斗目标。

(三)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调查发现有一半以上的村民了解一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对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从而不同程度的产生的不良影响,这都是宣传的广度不够,宣传时多是简单地、机械地发些宣传材料,而没有耐心细致的做宣传工作。宣传应该不仅要使这一制度家喻户晓,而且要将主要内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实践总结和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艰巨性和复杂

农民的医疗健康问题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会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并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社会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覆盖面逐年扩大,截至2006年底,已达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1%;参合农民逐年增加,已达4.1亿人;受益面逐步扩大,补偿农民4.2亿人次;补偿金额逐年增长,累计补偿242亿元。2009年的两会上,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8.14亿,参合率91.5%。新农合在施行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存在不少的问题,实践初步检验和证明它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可行性方法。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增加了政府筹资责任,突破了原有村级社区限制,提高了社会化程度。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原有社区型医疗保障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过渡形式,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初级形式。这种初级形式已经具有了未来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因素,其发展方向是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二)、积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实地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农民对于复杂的补偿标准的了解程度不高且迫切想要了解相关的补偿政策。如果农民在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内,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报销程序结果导致他们的医药费不能保销,这反而会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导致他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生更多的不满。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如果缺少广大农民的大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能是昙花一现。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人员在进行宣传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宣传的方法和加大宣传的力度。 在此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印制有具体的政策的小册子发放给参合农民,在基层地区举办各种活动增加农民对政策的了解程度。同时,各级农合办应有专人负责向农民讲解相关的政策标准,这样能让他们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每一个过程,让广大农民真真切切体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2.不断完善医药报销制度

新农合是为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及因病返贪、因病致贫问题的,而新农合的关键部分还在于医药报销。首先,报销比例要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看得起病,尤其要提高省级大医院的报销比例,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农民能治大病的问题。在报销比例上,各地区的差异应该不断缩小,这有这样才能保证百姓的公平。其次,报销范围应该有所扩大,例如检查费用,该部分的费

用也是相当大,要解决农民看得起病的问题,那么报销范围就一定要有所扩大。最后,报销程序一定要简化,只有这样农民才能真正受到最大的利益。

通过这次的实践活动,我也得到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课本外的知识,例如,在做一个实践之前,一定要充分的准备,否则到时候你就会手忙脚乱,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礼貌问题,这点很重要。回首整个过程,虽然很辛苦,但是我认为它是值得的,一方面,我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同样,在实践过程中我也表现出许多问题,我一定会更加珍惜学习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以后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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