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力资本论文

2022-05-09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马克思人力资本论文(精选3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引言关于马克思是否对人力资本理论进行过研究的问题,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但是人力资本的思想却充分体现在他的劳动价值理论之中,并且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力”和舒尔茨的“人力资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马克思人力资本论文 篇1:

马克思有人力资本理论吗?

摘要:顾婷婷和杨德才认为,马克思没有系统研究过人力资本问题,但二人却试图从马克思的相关著作中总结出马克思的人力资本理论。实际上,他们的研究只是把劳动力和人力资本无条件地等同起来,将人力资本归为“资本一般”的特殊形式,因此,他们的研究只是对马克思的相关理论的直接移植,而丝毫不顾这些范畴之间质的区别,马克思明确批判过古典经济学家的人力资本思想,后来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也批评了西方人力资本理论,所谓的马克思的人力资本理论并不存在。

关键词:马克思;人力资本理论;新古典经济学;资本定义

一、“马克思人力资本理论”辨析

对于西方人力资本理论,主流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一直都有争议。顾婷婷和杨德才在《当代经济研究》杂志2014年第8期发表了《马克思人力资本理论刍议》一文,试图“从马克思的相关著作中分析、总结出其人力资本理论”。他们首先提出了马克思是否研究过人力资本理论的问题,并总结了理论界两种对立的看法,他们认为,学术界赞同马克思经济学有人力资本理论的居多,并认为,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但是人力资本的思想却充分体现在他的劳动价值理论之中,并且,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力’和舒尔茨的‘人力资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进而在此基础上从人力资本的基本内涵、人力资本的投资积累、人力资本的合理运用和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之间的关系四个方面总结出了马克思的“人力资本理论”。我们看到,顾婷婷和杨德才先是把劳动力和人力资本无条件地等同起来,这样就将马克思对劳动力的相关分析直接嫁接到人力资本上;然后又将人力资本看做为“资本一般”的特殊形式,这样又将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嫁接到人力资本上。这里他们完全不谈劳动力与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与“资本一般”之间质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具体谈谈对他们这些观点的看法。

第一,关于马克思的人力资本的基本内涵。作者将劳动力和人力资本混为‘谈,将物质资本的特点强加到人力资本身上。他们认为“作为‘资本一般’的特殊形式”,人力资本具备了资本的本质特征——增殖性。但马克思所说的增殖源于对工人的剥削,而人力资本呢?难道工人能自己剥削自己?马克思说机器体系的采用使工人成为机器的附属物,实现了对资本的实际隶属,体现了工人与资本的对抗性关系。顾婷婷和杨德才却将之解读为人力资本的异质性和专用性特征,并将物质资本的一些特性嫁接过来,而完全没有考虑其中生产关系。教育、培训和经验的积累固然会促使劳动者的技能提高,使其可以从事更复杂的劳动,并得到与其劳动力价值相应的工资,但这并没有使他积累起资本,工人仍然没有摆脱被资本家剥削的命运,至多是这些教育培训使他成为更高级的打工者。

第二,关于马克思的人力资本投资积累理论。既然作者将人力资本看作是“资本一般”的特殊形式,自然就把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直接移植到了人力资本上。他们认为,“如果人力资本所有者预期某一知识、技能、经验未来能够为其带来较高的回报率,他将对其进行投资,反之则不投资”,因为投资“是人力资本积累的第一步”。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生息资本的所有者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躺在摇椅上靠利息过活,而人力资本所有者则不然。更现实的问题是,如果人力资本所有者没有资金进行这种投资,那他们就不得不从事蓝领工作,因为人总得先活下去——这才是“人力”的时效性。作者完全忽视了“人力资本”投资这种对现实资本的依赖性。此外,他们强调对人力资本的这种投资是“适应技术发展、缓解结构性失业的必然要求”,并引用了马克思的相对人口过剩理论。但很不幸的是,失业在资本主义下是制度性问题,相对过剩的人口也会持续存在,因而如果人力资本存在,那么总有一部分人的人力资本要闲置。

第三,关于马克思的人力资本运用理论。他们指出的三点:一是,劳动者只能在一定时期内出卖劳动力的使用权,无法像资本那样彻底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二是,“资本家需要对劳动者监督管理”和激励,才能使人力资本得到充分运用;三是,人力资本的运用需要有物质资本与之相匹配。但这恰恰说明了“人力”的非资本性质,说明了这种“人力资本”与“资本一般”质的差异。如果劳动者拥有的“资本”无法转让,也无法像借贷资本那样能够生息,那凭什么说劳动者拥有的这种东西是资本呢?他们在这里认为劳动力和人力资本质的差异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特征”,而没有深究隐藏着背后的劳动对资本的隶属关系。

第四,关于马克思对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之间关系的分析。他们把马克思关于技术进步对工人的影响的分析引申为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的关系。资本主义制度下技术进步对工人的消极影响,和工人对机器的破坏运动,恰恰说明了资本与劳动的对抗关系,而非是“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的关系。在这里,他们将主体借换为人力资本,而不是工人,认为人力资本推动或阻碍技术进步、人力资本被迫迁移和流动,等等。

顾婷婷和杨德才的基本错误在于,虽然他们一直在谈马克思的人力资本理论,却没有采用马克思的分析方法,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沦和资本理论。相反,他们采用的是新古典经济学的资本定义。问题的焦点不像他们所说的在于劳动力和人力资本是否具有一致性,因为详细比较这两个概念的异同并没有任何意义,而在于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提“人力资本”从一开始就大错特错了,这个概念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不兼容的。他们认为马克思“没有系统地针对人力资本问题进行研究”也是不合实际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三卷都有对这种人力资本思想的批判,这是一个已经被马克思批判并彻底摒弃了的理论。

二、马克思对人力资本理论的批判

笔者认为,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人力资本理论与马克思的思想毫无关系。相反,马克思早就对古典经济学家类似的人力资本思想进行了严厉批判。试图总结马克思的人力资本思想,或构造一个马克思主义的人力资本理论,是没有根据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第三卷中都有对这种人力资本思想的直接批判,他在第一卷阐述的劳动价值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是根本对立的,而马克思对资本的分析更进一步说明将人力作为资本是错误的。

1.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的对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三篇研究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时,引进了个人消费,并考察了可变资本的循环。马克思认为,“年产品既包括补偿资本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即社会再生产,也包括归入消费基金的、由工人和资本家消费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就是说,既包括生产消费,也包括个人消费”。在这里马克思批评了一部分政治经济学家的一种流行的看法,他们认为,“对一个人是资本的东西,对另一个人就是收入;反过来说也是一样”。从劳动力买卖的表面现象——工人卖出了自己的“商品”,“经济学辩护士们”形成了一种“歪曲”的看法:以货币工资形式支付给工人的可变资本取得了双重的存在,执行了双重职能,实现了两个资本。“他们说:同一个货币在这里实现了两个资本;买者即资本家把他的货币资本转化为活的劳动力,并把这个劳动力并入他的生产资本;另一方面,卖者即工人把他的商品——劳动力——转化为货币,并把货币作为收入来花费,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够不断地重新出卖他的劳动力,以便维持他的劳动力;因此,他的劳动力本身就是他的商品形式的资本,并且是他的收入的经常来源。”马克思批评了这种认为工人拥有资本的思想,“其实,劳动力只是劳动者的财产(它将不断自行更新,自行再生产),而不是他的资本。劳动力是他为了生存而能够不断出卖和必须不断出卖的唯一商品,它只有到了买者即资本家手中,才作为资本(可变资本)起作用”。他讽刺地指出:“在那些经济学家看来,一个人经常被迫不断重新把自己的劳动力,即把自己出卖给第三者,这就证明他是一个资本家,因为他必须不断出卖‘商品’(出卖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奴隶由第三者把他作为商品一次永远地卖出去,但奴隶也是资本家,因为这种商品——劳动奴隶——的性质是,它的买者不仅每天迫使它重新劳动,而且每天还要给它生活资料,使它能够不断地重新再劳动。”

在劳动力市场上,工人确实出卖了自己的“商品”——劳动力,但这个市场存在一些不对称性,因为“工人阶级是挣一文吃一文的,他们在能买的时候才买。而资本家……不是挣一文吃一文的。最大限度地增殖他的资本就是他的动机”。也就是说,工人和资本家是生活在两种循环之中。“工人的商品即劳动力所完成的流通形式,是单纯以满足需要、以消费为目的的简单的商品流通:W(劳动力)-G-W(消费资料,第Ⅱ部类的商品)。这是第一种循环。这个流通过程的结果是:工人把自己作为供第1部类的资本家使用的劳动力来维持,并且为了继续把自己作为劳动力来维持,他必须不断地重新反复这一过程A(W)-G-W”。这是第二种循环。对工人来说,他为了生存必须用这笔货币收入购买消费资料,并反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资本家则通过购买劳动力使自己的可变资本不断循环。

这些“经济学辩护士们”之所以从劳动力商品买卖的表面现象产生这种歪曲的看法,认为工人也是出卖“商品”的资本所有者,是因为他们缺乏辩证看问题的方法。资本家的可变资本不可能执行双重职能,即“既作为资本家的资本,又作为工人的收入;而是同一个货币先在资本家手中作为他的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从而作为可能的可变资本;当资本家把它转化为劳动力时,它就在工人手中充当所出卖的劳动力的等价物”。代表资本家可变资本的那部分货币资本,在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工人后只是作为工人的货币收入,这时资本家的可变资本仍以劳动力的形式持有在自己手里,“因为可变资本总是以某种形式保留在资本家手中,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它会转化为某人的收入。”也就是说,“可变资本在资本家手中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在雇佣工人手中则作为收入执行职能”。

2.马克思的生息资本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的对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研究银行和虚拟资本问题时也批判了人力资本的思想。他首先从国债的情形引出了虚拟资本的定义。国家定期为自己的债权人支付利息,但借给国家的那笔资本本身已经由国家花掉了,“在这一切场合,这种资本,即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利息)的资本,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这不仅是说贷给国家的金额已经不再存在。这个金额从来不是要作为资本支出的,不是要作为资本投下的,而只有作为资本投下,它才能转化为一个自行保存的价值”。隐藏在背后的是“资本化”的原则——“人们把虚拟资本的形成叫作资本化。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一个资本会提供的收益,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按照资本化的逻辑,一切有规则的收入流后面都有一个确定的资本额与之对应,人力资本理论正是根据这一逻辑,将“人力资本”赋予定期取得工资流的工人——“在这里,工资被看成是利息,因而劳动力被看成是提供这种利息的资本”,于是工人也成了资本家。对此马克思尖锐地批评道:“资本家们思考方式的错乱在这里达到了顶点,资本的增殖不是用劳动力的被剥削来说明,相反,劳动力的生产性质却用劳动力本身是这样一种神秘的东西即生息资本来说明。”

如果工人确实拥有资本,成为了人力资本家,那他应该可以像资本家一样单靠这笔资本的利息生活,而不用辛苦地工作。然而工人只有在被雇佣,并且在辛苦工作和为资本家带来价值增殖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这种利息:“在这里,不幸有两件事情和这种轻率的观念令人不快地交错着:第一,工人必须劳动,才能获得这种利息;第二,他不能通过转让的办法把他的劳动力的资本价值转化为货币。其实,他的劳动力的年价值只等于他的年平均工资,而他必须由他的劳动补偿给劳动力的买者的,却是这个价值本身加上剩余价值,电就是加上这个价值的增殖额。”

三、国内外马克思主义学者对人力资本理论的批评

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力资本理论创立以来,它就招致了诸多批评,既有来自西方主流学者的,也有来自马克思主义学者的。与主流学者不同的是,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的批评针对的不是这一理论本身存在的问题,而是这一理论的存在本身;其目的也不是为了对这个理论进行修补,而是从根本上揭示这一理论的反动性质,从而将之排除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外。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这一理论的一些观点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它与马克思科学的资本和劳动价值理论是对立的,因而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不相容的。

1.国外学者对人力资本理论的批评

萨缪·鲍尔斯和赫伯特·金迪斯认为,人力资本理论将工资和劳动的交换等同于普通的商品交换,阶级关系都融入到了资本的概念之中。“在清除阶级作为经济学中心概念的各种努力中,人力资本理论是最新的、或许也是最后的一个步骤”。“通过将其分析限制在外在和给定的个人偏好、原材料(个人的技能)以及可选择的生产技术之间的互动之上,人力资本理论正式将阶级与阶级冲突之间的关联,驱逐出对劳动力市场现象的解释之外。”

资本主义不仅是生产,更是再生产,它的持续存在要求不断再生产出原有的阶级关系。鲍尔斯和金迪斯认为,人力资本理论并没有提供再生产的理论,它仅仅是一个抽象掉了社会关系、而只专注技术关系的不完善的生产理论。这个理论对人力资本的需求、供给和回报率的解释作了标准化的处理,而经过处理后的概念与马克思经济理论是完全相背离的。首先,在人力资本的需求方面,人力资本理论接受了新古典主义的企业观,将企业视作是用以集合各种要素来生产产品的黑匣子,完全没有考虑资本对工人的控制权,将对人力资本的需求简单地视为以市场为中介的纯粹技术性的需求;其次,人力资本理论将人力资本的供给看作是个人选择的结果,即视为个人或其家庭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对教育进行投资。然而,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教育革新很少是为了满足大众的要求,而在更大程度上是由与大众相对立的精英们引进的,在本质上是由生产结构引导的;最后,人力资本理论对教育回报率结构差异的解释本质上也是错误的。对于为什么人力资源投资能获得正向净回报这个问题,鲍尔斯等人提出了一个不同于人力资本理论的解释。他认为,首先,教育投资增加了个体的劳动力;其次,教育使雇主能通过创造或选择个体激励模式,更轻松地从工人身上榨取劳动;最后,出于对劳动市场分割、阻止工人形成反抗资本家的联盟的需要,受教育的工人与未受教育的人相比能获得更高的收入。

N·查特尔关注的是人力资本理论的概念结构及其理论基础。他认为,人力资本理论是以新古典主义的消费者选择理论(节约论)和生产函数理论(边际生产力理论)为基础。对于前者而言,人力资本投资只是个人或其父母的选择问题,是在考虑到机会成本的情况下,对立即工作还是继续接受教育的抉择问题;对于后者,人力资本理论假定个人的经济报酬等于其个人的边际生产投资,对子女教育的投资能够提高他们将来的生产力。查特尔认为,按照人力资本理论的逻辑,有形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两种类型出现了形式上的统一,“人力资本绝对报酬率最终合理性与有形资本绝对利息率的合理性是相同的。实际上,有形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的选择在此仅仅表现为一种资产组合的选择”。不幸的是,这两种形式上的统一被两种本质上的区别打破了:第一,人力资本无法像有形资本那样转售或抵押,它的投资以一定量的有形资产为前提条件;第二,人力资本投资并不完全是对消费的节约,这里存在一种叠加,即有些父母对孩子的时间投资本质上是“闲暇消费”。

就人力资本理论的分配而言,查特尔认为它本质上也是新古典的。因为,在这里抽象掉了社会关系,将个体定义为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将劳动与普通商品等同起来,“所有人都是商品所有者,或者是有形资本或者是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个人之间的唯一区别是量的区别。”查特尔认为,收入差别恰恰在于资本和劳动双方在交换中的地位根本不同,而人力资本理论在一开始就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同简单商品交换之间区别抽象掉了。他分别从劳动和资本两个方面剖析了劳动力与其他商品的区别,得出的结论是,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实际上包含了两种经济关系:一种是劳动力和货币工资的交换关系;另一种是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对工人劳动的榨取和占有关系。“实际上,在第二个关系中,我们在简单商品交换关系中所观察到的平等、自由和互惠被完全否定了……资本家以牺牲工人的利益而使自己变得更加富有……工人已经在最初的交换(工资合同)中把他的劳动力和对劳动果实的权力出卖了。”因此,人力资本这个统一的概念掩盖了价值与价格、劳动与劳动力、劳动与资本的区别,是这一理论的基本错误,“人力资本理论把起资本创造者作用的劳动的特殊本质抽掉了……劳动从劳动者身上榨取而且被资本家所占有的这样一种冲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本质,就被描写成与它相反的,一种调和的交换关系了……贯穿资本关系中的剩余价值的占有却在这个理论中根本就只字不提。”

2.国内学者对人力资本理论的批评

吴宣恭认为,人力资本理论的一些观点有重要意义,“但是,就经济学理论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而言,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却是一个背离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沿袭西方的庸俗资本观,并错误地将其嫁接到我国经济学的悖谬概念”。他认为,首先,从经济关系的本质来看,资本获得“剩余”的唯一源泉是工人的无酬劳动,而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只能接受雇佣,这时劳动者已经丧失了对自己劳动的支配权,他的人力带来的增殖已不属于自己。其次,从资本的运动过程来看,劳动力与资本之间充满了许多矛盾:劳动者出卖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后,就丧失了这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不能获得对它的使用带来的收益;它作为资本家资本的要素存在,这时资本家控制各要素增殖自己的资本;劳动力和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既存在尖锐的对立,又互相依存;町变资本并非资本,只是资本家的资本中的“可变”部分;技术、发明和专利等仅仅是物化劳动,不能作为人力资本存在的证据。因此,人力是不能成为资本的,产生“剩余”并不能使劳动力成为资本,劳动力的自然特点——人身依附性、时效性和发挥作用的协作性——使其无法成为劳动者自己的人力资本,教育费用也并不能使劳动力转化为资本,“人力资本”对经济现实的解释是肤浅和错误的——大量本该是“人力资本家”的精英在危机时被解雇。他呼吁:“为了建立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必须还给劳动力(人力)和劳动力要素、劳动力资源以本来面目,摈弃庸俗的资本概念”。

谢富胜和李安认为,主流经济学对人力资本理论的批评并没有触及到核心问题——劳动力的形成问题。人力资本理论“从劳动力形成与资本形成在形式和技术上的相似性出发,把劳动力纳入了资本”。他们认为,人力资本理论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庸俗的资本观,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因此,将之引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会造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范式的矛盾。他们还认为,人力资本理论虽然考虑到了劳动力的质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但是它错误地把积累知识和技能的过程看作是独立于资本积累的个人选择的结果。而事实是,劳动者的技能必须适应资本积累在不同阶段的需要,在特定阶段还要考虑劳动和资本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因此,劳动力的质与其价值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他们严厉批评了人力资本理论的教育观,认为它是脱离了社会关系的纯粹技术性的讨论,主张我们“应该从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生产关系再生产两个角度综合地考察教育;教育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产物,并且服务于社会再生产过程”。此外,这一理论的政策主张——通过扩大国民教育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是无效的,因为资本主义的国民教育服从于资本积累的需要,这一政策主张只会起到将不平等合法化的作用。

王海杰认为,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和西方的资本理论分属两种完全不同的分析范式,人力资本理论具有新古典范式所固有的一系列缺陷。西方经济学家所说的“人力资本”实质上指的是人才资源,而“人力资本投资”只是将普通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将人力称为资本完全是出于技术分析上的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中,“人力”不具有资本的增殖性,可变资本也不是劳动者的资本。王海杰认为,这一理论与劳动价值论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将其盲目嫁接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框架中只会增添混乱,在实践中会导致为私有化辩护的严重错误。他认为,将人力资本理论盲目嫁接到国内会导致两种恶果,“一是资本泛化造成了现有的经济理论的混乱,它以虚假的表象掩盖、模糊甚至颠倒了人们之间实质性的经济关系……二是将经济因素看作人类行为的唯一动因,把人的生活的优化以及对自身发展的追求都看成是牟利活动……误导了经济学以及其他人文科学的研究方向”。

四、从资本的定义反思

要讨论马克思的“人力资本”理论,必须要明确马克思对资本的定义是什么。笔者认为,“人力资本”这个范畴与马克思对资本的定义存在尖锐的对立,如果工人也成为了拥有“人力资本”的资本家,马克思的资本范畴本身也就不存在了

1.马克思对资本的定义

在《资本沦》第一卷中,马克思将资本定义为在运动中谋求增殖的价值,“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地变换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1来,自行增殖着”,“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货币,从而也就成了资本。”马克思在整个第一卷中不遗余力地向我们说明,增殖是如何通过在“隐蔽的生产场所”中剥削工人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作为异化的力量统治着工人,劳资之间充满了矛盾,“工人本身不断地把客观财富当作资本,当作同他相异已的、统治他和剥削他的权利来生产。”因此,在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中,资本自始至终是作为劳动的对立面出现的,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资本只有同非资本,同资本的否定相联系,才发生交换,或者说才存在于这种规定性上,它只有同资本的否定发生关系才是资本;实际的非资本就是劳动。”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其他生产方式区分开来的,正是这种特殊的榨取剩余价值的阶级关系——“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大卫·哈维认为,“资本的本质就是资本和劳动在生产中的阶级关系,这种关系有利于系统性地生产和占有价值与剩余价值”,把资本强加到它的对立面劳动身上,冲突的阶级关系就变成了调和的合作关系,马克思的资本范畴也就不存在了,更不用说所谓的马克思的人力资本理论了。

新古典经济学对资本的定义则将阶级关系排除在外,着眼于获得货币收入流的表面现象,将资本仅仅视为一种“物”。人力资本理论沿袭了这种资本观的错误逻辑,将资本赋予获得工资流的工人。它们将生产中的要素视为同质的要素,将生产中的不同当事人视为这种同质要素的所有者,因而都拥有对要素“报酬”的索取权_而所有这些要素都是同一个增殖过程的必要要素,因而也都是资本的要素,要素的所有者自然而然也被视为了资本所有者。总之,人力资本理论只看到了表面的要素所有权关系,没有看到劳动过程中的隶属关系,即没有看到劳动者本身是受资本所有者控制的,也没有看到劳动过程之外的关系,即没有看到劳动者不是自由的要素所有者,不能出卖他的要素,而是要靠反复地亲自使用自己的要素谋生。“‘人力资本,表述的正当性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各种技能与其它资产一样,组成了对于未来收入的要求。这完全是在新古典传统的意义上使用‘资本’。而早期的、经典的资本概念则包含了两个不同的方面:对于未来收入的要求和产权,以及对于生产工具的控制。

2.从资本主义的劳动力市场角度来分析人力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无法像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那样靠自己的资本致富,无法使自己成为资本家。他获得的也只是自己的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生活资料而已,因而必须反复出现在劳动力市场上。资本绝对不会“让这些有自我意识的生产工具在它不断使他们的劳动产品从他们这一极移到资本那一极时跑掉。”他在劳动力市场上拥有的独立性只是一种假象,“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的所有者手里。他的独立性这种假象是由雇主的经常更换以及契约的法律拟制来保持的。”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劳动力市场会受到资本关系的调节,即劳动力再生产必须满足资本增殖的要求,保证资本主义阶级关系的再生产。大卫·哈维认为,一旦劳动和资本的阶级关系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产生它的前提必然会发生转变。具体说来,货币、商品的流通和劳动力市场的运行也都会发生转变,以便支持甚至控制和规训生产领域中阶级关系的再生产。谢富胜和李安详细考察了工厂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福特制大规模生产和后福特主义阶段中劳动者的技能和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动态关系,研究表明,“劳动力的质适应资本积累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并且劳动力的质与劳动力价值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劳动者的团结与分化是影响劳动力价值的重要因素。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价值实现等基本现象,只有结合劳资双方特定时期的权力关系才能得到正确的分析。”因此,位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心的始终是阶级关系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只要资本和资本主义生产存在,劳动者就一直是被剥削者,永远也成不了资本家。

因此,正如鲍尔斯和金迪斯所说,“人力资本理论和其他新古典经济学一样,最终将人类幸福与不幸的根源,托付给人类本性(偏好和‘能力’)与这种本性自身的交互作用(种种技术与资源)。这一理论框架为几乎所有形式的压迫与不平等(在资本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提供了一种优雅的道歉。因为它最终将个体或社会的不幸,或是归因于个人的缺点,或是归结于生产的不可避免的技术前提。简言之,它所提供的乃是一种对现状进行辩护的很好的意识形态。但是,在理解资本主义经济的运作或是迈向一种更有助于人类福祉的经济秩序方面,它却是一种蹩脚的科学。”

作者:李连波 谢富胜

马克思人力资本论文 篇2:

马克思人力资本理论刍议

一、引 言

关于马克思是否对人力资本理论进行过研究的问题,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但是人力资本的思想却充分体现在他的劳动价值理论之中,并且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力”和舒尔茨的“人力资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较多,他们对马克思人力资本的概念、形成途径、定价等问题做了充分的研究。另一种观点则持相反意见,认为马克思并没有研究人力资本问题,不存在马克思的人力资本思想,“劳动力”也不能等同于“人力资本”,它们属于不同的范畴。

作者:顾婷婷 杨德才

马克思人力资本论文 篇3:

马克思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人力资本视角

摘 要:运用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分析并评价了马克思资本有机构成理论中的人力资本思想,探讨了人力资本开发与资本有机构成变化趋势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反映着对人力资本开发的日益重视,人力资本开发是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双赢过程。

关键词:资本有机构成;劳动力;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开发

一、对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成理论中包含的人力资本思想的分析与评价

(一)分析

人力资本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他指出人力资本对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并指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劳动者身上,通过参加培训、学习、教育、保健等投资形式,也包括人们牺牲当前利益从事教育、培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并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所构成的资本,它是财富的主要缔造者。

马克思虽然并未在《资本论》中直接运用人力资本这一词,但他在分析资本有机构成理论时,依据资本在价值增殖中的不同职能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C)与可变资本(V)两大类。他认为,可变资本,也就是劳动力资本便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同时,马克思眼中的劳动力概念—“……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1]190。与舒尔茨眼中的人力资本内涵极为相似。因此,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成理论中关于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划分的理论进一步证实了人力资本(劳动力)在创造财富中的特殊作用。此外,马克思在分析劳动力价值时,认为“劳动力价值包括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繁殖下代所需的生活资料……还包括为培养发达和专门的劳动力所进行的教育和培训方面投入”[1]194-195。因此,马克思对劳动力价值的划分隐含着人力资本投资包含着补偿性人力资本投资和发展性人力资本投资两部分内容,前者是维持人力资本简单再生产的前提,而后者是创造更多财富(剩余价值)的关键,为此,他指出:“……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劳动力的教育费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3]195很显然,马克思指出了从事复杂劳动的人必须具有足够的才能,即具有中等层次或高层次的人力资本,这对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加强智力投资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二)评价

由于马克思时代的“人力资本”就是资本家眼中的“可变资本”—劳动力。这个劳动力,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一种商品,是劳动力所有者向资本家出售的劳动力使用权,而不是劳动力所有权。这一方面也揭示了人力资本所有权与劳动者的不可分割性;另一方面也揭示了劳动者除了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外,只拥有人力资本的支配权(即有权决定将自己的人力资本投向哪里),而不拥有人力资本的其他产权(如对经济剩余产品的分配权),而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既然劳动力成为资本,就应当拥有对劳动剩余产品的追索权。事实上,人力资本所有者(劳动者)能否取得经济剩余产品的分配权,取决于他们在企业中的“谈判力”大小,而“谈判力”大小又取决于人力资本对企业价值增殖的贡献与稀缺程度。由于《资本论》产生于物质经济短缺时代,故当时的劳动者在企业的谈判力远远不如资本的谈判力,资本家拥有了人力资本产权,因而也理所当然地占有了一切的经济剩余(剩余价值),因此,哪怕资本家提高了人力资本投资,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的不公平,他们剥削劳动者的面目还是没有改变。至于后来资本家随企业规模扩大针对其雇佣的高层管理人员支付的高报酬也只能是一种物质奖励,不能称为人力资本产权收益。因为那时的高层管理者还不能完全拥有自己的人力资本产权,资本家对他们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剥削。只有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要素,人力资本中具有特殊技术与特殊管理才能的高层人力资本及部分稀缺的中层人力资本,由于他们在创造财富中的特殊意义,已成为决定货币资本所有者盈利与否的特殊资本,人力资本在企业的谈判力上升,从而使众多的劳动者及企业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人力资本产权,正如舒尔茨所指出的,“劳动者变成资本家关非传说中的因为公司股份所有权瓜熟蒂落所致,而是由于他们获得了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的结果”。

因此,我国学者冯子标认为,劳动力真正转化为人力资本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知识、技术和信息成为商品;第二,人们承认“人力”是和“资本”相抗衡的生产要素,是一种能产生乘数效应的资本;第三,资本的产权制度的演变使人力资本可以分享经济剩余[2]。因此,人力资本更适用于知识经济时代,生产力越发达,社会的信息化、知识化水平越高,人力资本所有者可拥有更多的人力资本产权,这是人力资本在物质经济时代与知识经济时代的本质差别。

二、由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变化趋势引发的思考:人力资本开发

资本有机构成这一范畴涉及资本的技术构成、资本的价值构成和资本的有机构成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认为,由资本的技术构成决定的并反映其变化趋势的价值构成叫作资本的有机构成,它通常可以用C/V来表示。马克思在分析资本有机构成理论时,他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和资本积累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论证他的观点的,认为资本主义生产会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剩余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引起资本技术构成的提高,从而使可变资本部分同不变资本部分相比趋于减少。他指出:“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从而同被推动的总资本相比,会相对减少,这种相对减少同社会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是同一的。”[3]

由此可见,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趋势是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表现形式,而在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诸多因素中,由人力资本所决定的劳动者素质是关键性因素,人力资本开发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投入产出率的有效途径。因此,结合上面针对人力资本的特征分析,我们可从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变化趋势得出资本有机构成变化与人力资本开发之间的相互联系。

(一)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要求社会不断加强人力资本开发

由于资本家关心的是利润总额,故在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从而社会一般利润率下降的趋势下,单个资本家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引进特殊的管理人才进行管理创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二是提高技术水平,如引进具有特殊才能的技术人才开发新产品,获得垄断利润;三是通过规模经济,如采取跨国并购方式,将研发中心设在本国或科研人员相对丰富的国家,而将生产车间设在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以利用对方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或自然资源,从而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使其产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从而在市场上获取更多的超额利润。以上三种措施都对劳动生产率提出更高的要求。然后,通过竞争,大家都提高了技术,社会的生产率就得到普遍提高。因此,资本有机构成变化反映了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趋势“……这也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另一表现。”[1]236与此同时,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要求使资本家对人力资本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在物质存量一定的条件下,人力资本存量与劳动生产率是正相关关系,人力资本存量越高,劳动者素质就越高,劳动生产率也就越高。同时,人力资本投资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力,因为技术进步包括技术创造、技术扩散和技术应用三个阶段,而人力资本是技术创造的源泉、是技术扩散的条件、是技术应用的基础[4]。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本家提高本企业的技术水平是人力资本积累的结果,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人力资本积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劳动复杂程度要求更高,人力资本在一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更大,加大人力资本开发是世界各国必然的选择,特别是那些通过创造性劳动,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较大贡献的优秀群体,是人力资本中的核心部分,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起着关键性作用的因素。

(二)人力资本开发会在一定的资本技术构成条件下影响资本有机构成,并使社会财富的分配更为合理

由上述分析可知,人力资本投资是价值增殖的唯一源泉,因此,资本家为获得超额利润而进行的人力资本投资是一种自发性的投资。作为拥有人力资本(劳动力)的资本家,如果追加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发展性人力资本投资部分,则不但可以提高劳动力价值(V),在一定技术水平上降低资本价值构成,增进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而且可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因此,笔者认为,进行人力资本开发是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双赢过程。同时,根据前面分析可知,到了知识经济时代,随着劳动者在企业的谈判力日益提升,人力资本产权与非人力资本产权出现了分离,劳动者得到了应有的人力资本产权收益,因此,人力资本中的技术、知识、管理才能等要素自然应按其贡献大小参与收益的分配,即按贡献各得其所。这种分配机制可以在一定的资本技术构成条件下影响资本价值构成—“C/V”,使社会财富的分配更为合理——使社会的财富不会集中于少数资本所有者身上,广大的科研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特殊岗位的中等技术人才都能得到应有的份额,社会财富得以合理地分配。

事实上,也只有在知识、技术、企业家才能等要素成为独立的劳动力商品参与收益分配时,人力资本投资才会成为社会或个人的一种自觉投资,高层次人力资本的“乘数效应”才会完全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资本论:第1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2:190.

[2]冯子标.人力资本运营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15.

[3]资本论:第3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2:236.

[4]陆根尧.经济增长中的人力资本效应[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92.

收稿日期:2014-10-22

作者简介:陈燕清(1974-),女,福建连江人,副教授,硕士,从事服务贸易、外贸跟单研究。

(责任编辑:石 银)

作者:陈燕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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